034-9理所当然的侍奉

25.寻求称义的引导和自我省察的标记

现在,我们要给那些渴慕称义的人提供一些指导。我们将会提出一些使人称义的蒙恩之道。我们认为,这些蒙恩之道同时也是显明人已经称义的证据和标记。

首先,内心渴慕称义的人,当竭力认识自己罪恶的心,以及这罪恶的心在思想、言语、行为、活动上的表现和表现方式。他也必须认识到自己当被定罪的状况,此外他也要对自己的各种罪和被定罪的情形感到忧伤。提到忧伤,我并不是说首先要有一定程度的痛苦、恐惧或绝望。很多不认识主的道路的人,希望在承认自己称义之前先有这样的经历。他们是按照自己所幻想的标准来衡量,既然还没有经历过这些感觉,他们就排斥一切,继续生活在摇摆不定和烦躁不安的状态中。相反,忧伤就在于厌恶自己,感到自己绝对贫困,对罪发义怒,认识到自己一无所有,在当被定罪的状态中沉沦、心痛、闷闷不乐、明白自己确实处于这种状态,确认“是的,我正是这样的”。我们还应当区分已经开始追求但还没有归正的人,和那些已经归正信靠基督的人(无论他自己知道,还是怀疑)。刚开始的时候,很多人所具有的更多的是奴仆的心,担心害怕,充满奴仆般的忧虑和恐惧,因而不得不归向基督。虽然方式和程度有所不同,但他们主要是在律法的意义上归向基督。而那些已经归正的人,则会主要在福音的意义上为自己感到羞耻,憎恶自己,谦卑自身,满怀愤怒,甚至想报复自己;当然,这也因人不同而有很大差异。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只有很少人像撒该那样满有喜乐地来到基督面前;只有很少人因着对真理的了解和赞同而逐渐认识到自己是基督的产业。一般说来,这时人都会充满困惑、忧伤和恐惧。这并不是说,在来到基督面前之前,人一定先要有这样的经历,但是,没有这种经历,人就不会愿意来到基督面前。因此,所有寻求称义的人,必须首先努力认识并且感受到自己的悲惨处境。让我们从当初那些在五旬节归信的人身上来看看这一点。“众人听见这话,觉得扎心”(徒2:37);那狱卒进来,战战兢兢(徒16:29);“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上帝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18:13)。人若从来不晓得上述心境,在相信基督并称义之前从来没有真心真意、确确实实地意识到这些,却仍然认为自己已经被称义,就是自欺欺人。那些不这样寻求称义的人永远也不会被称义。是的,那些借着福音或经由认识和承认真理而得到信心和称义的人,确实有这样的心境,尽管他们不久就会被爱和真理所吞没。但是,这在以后会以感受得到的方式向他们显明出来。因此,如果你想得到这样的称义,现在就开始吧,学习在你自己心中经历各种困惑;如果你感到自己是贫乏的、有罪的,是当受惩罚的,那就无需付出任何代价,来借着耶稣基督的救赎称义吧。

第二个称义的途径就是在基督里的信心。借着上述方式认识到自身的罪的人,认识到他所当得的就是被上帝这至高的公义的审判官定罪。因此,他寻找一个代替他满足上帝公义的中保,于是就找到了耶稣基督。他认识到基督的受苦和受死完全满足了上帝的公义,他的圣洁使人得到救恩。他认识到并且承认,无论自己多么邪恶,公义的邀约也是向他发出的。他现在饥渴慕义,向基督寻求庇护,接受基督为自己的义,并且带着这种接受的义来到上帝面前。他把自己呈现在上帝的面前——内心充满愁苦,并且当被定罪。他向上帝展示基督的义,并且显明,他已经照着为他所预备的,领受并拥有了基督的义。他在上帝面前持定主向这样的人所做出的应许。当他这样祷告、挣扎、相信以及迫切地应用这些应许时,通常圣经中的某段经文或福音的应许会进到他们心里,借着这样的方式,他们就认识到自己被称义了。有时这还伴随着来自圣灵的大能的印记,使他们满有平安和喜乐。那些想像自己已经称义,却从没有过信心操练的人,是在欺骗自己。不借着操练信心寻求称义的人绝不会称义。因此,你如果渴望称义,就要借着信心来寻求。“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罗3:28)

第三,那些渴慕称义的人,在寻求的时候,也必须同样渴望成圣。不管是在拥有的时候,还是在寻求的时候,都不能把二者分开。只想着称义而不追求成圣的人,表明他的心在上帝面前是不正直的。想像自己已经称义,却没有任何成圣的操练,这样的人是在欺骗自己。如果只求称义,不求成圣,那他永远也不会称义。诚然,人的渴慕有时强烈地指向称义,有时又指向成圣;然而,称义和成圣始终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很多信徒怀疑他们的称义,是因为他们没有认识到自己正在成圣。他们缺少光照,不知道什么是成圣。他们要求自己要有一定程度的圣洁,如果达不到这一要求,他们就认为自己并没有成圣,其实成圣在所有信徒身上都存在。这样的人需要知道成圣是通过以下方式表现出来的:

(1)一个信徒活得与上帝越亲近,对自己的称义越有确信,他就越渴望心地单纯,越渴望活出上帝的形象,越渴望谦卑、智慧和良善,他也会对人越来越亲切,越来越有活力。他所认识所渴慕的圣洁来自与上帝和好的关系,是出于对上帝的爱慕和敬畏。

(2)成圣表现在憎恨和弃绝邪恶的心,为犯罪而感到忧虑和害怕,因犯罪而感到悲伤,直到借着更新,被基督的宝血重新洁净,信徒的心才会平静下来。

(3)成圣表现在不断地重建和定意离弃罪恶。信徒祈求上帝赐给他力量,从而竭力依靠圣灵的带领。

(4)成圣表现在被属世界的人所弃。追求成圣的人不会把他的心与属世界的人联合在一起。相反,他心中渴慕与敬虔之人同在,他非常尊重他们,认为他们满有荣耀,并且爱戴他们。

(5)成圣也在一般意义上显明出来。这样追求圣洁的人不给任何罪留下余地。对他来说,罪就是罪,无论是大罪,还是小罪,他都不会轻看罪的本质。所有的罪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换言之,罪都是违背上帝的旨意,尽管与其他罪相比,有人更容易犯某种罪。

(6)成圣表现在强烈地渴望更加圣洁。在对公义的渴慕上,追求成圣之人不会满足于自己已有的些许渴慕。

(7)成圣表现在一个人在实际生活中,胜过此前沉浸其中的许多罪,甚至可以达到这样的地步:这些罪一出现,他就能够拒绝它们。是的,他不再被这些罪所搅扰。他不会给那些顽固的罪轻易让路,而是与之争战;即使陷于同一种罪中,他也会再次站起来(可能很快,也可能很慢),并且重新开始争战。这一切使一个在恩典中的小人物也能认识到,虽然他还没有达到自己所要求的成圣,也不必拒绝自己的称义。既然在他的渴慕、寻求和行动中,他把称义和成圣联合在一起(尽管他从前者得来后者),他就可以意识到自己在这方面是正直无欺的。然而,那些寻求没有成圣的称义,或是没有称义的成圣的人,都不是行在正道上。因此,那样行的人既得不到称义,也得不到成圣。

第四,那些寻求称义并且渴望对称义有确信的人,必须让上帝的圣言做审判者。有很多已经真正称义的人没有确信,或是很容易失去确信,就是因为他们想成为自己的审判者,以自己的感觉作为确信的根基。如果人总有确信的感觉,那该是多大的祝福啊。然而,上帝通常并不总是赐给他的儿女印证,赐给他们确信的感受。主已经另立了一个更坚固、更持久,并且始终如一的根基,那就是上帝的圣言。人如果对自己的心有疑惑,不愿意在这样重要的事情上上当受骗,那是好事。然而,人怎样才能得到这样既明确又坚固的确信呢?他必须常常把自己带到主面前,像大卫所做的那样,说:“上帝啊,求你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试炼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里面有什么恶行没有,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诗139:23-24)然后,转向上帝的圣言,看看里面立定了什么样的应许,以及这些应许是赐给谁的。让他们振奋自己的心,确信信实的上帝所宣告的这些应许都是确实的。这样一来,问题就成了这些应许是不是赐给他的。如果他具有承受那些应许之人的特质,他就能够知道这些应许确是赐给他的。然后,他当首先把自己的心赤露敞开在全知的上帝面前,详细地查考上帝的圣言,逐项思想承受应许之人的每一个特征。他当仔细察验自己的心,对自己有一个公正的评判。不要把自己的良心见证不属于自己的那些东西归在自己身上,也不要否认自己良心见证自己确实拥有的那些东西。在这里,他当认识到,这不是出于自己的本性,而是上帝的灵在他里面的工作。所以,如果他在自己身上确实找到这些特征,如果他的心认同圣经所提到的那些特质,上帝和他自己的良心也同证这是真的,他就可以得出结论:这些应许已经赐给他了,因此,上帝已经使他称义了。他当把上帝的这些话语当作上帝的声音来领受——这也的确是上帝的声音——因此而听到上帝赦罪的宣告。虽然人有时得光照、感觉、喜乐和平安的程度有大有小,但是事情本身并没有改变,因为真理就是真理,也将永远是真理。这样的资格是真实的,上帝这位审判者的宣告也是真实的。当因上帝的信实将荣耀归给他,以证实自己的称义,以称义为乐,并为此感谢上帝,从而满有喜乐和爱心,心存敬畏和顺服,走在主的道路之上,直到信心的目的地——灵魂得拯救。

我讲过,阐明称义的方法,同时也帮助人确定自己是否已经称义。因此,不论是谁,只要认识到他为罪忧伤、相信基督,以上帝的圣言为标准,渴慕并寻求得到称义和成圣,那他就可以认识到他所得的恩典是真实的,上帝赐给他的应许也是真实的。有些人没有走到这条路上,却幻想自己已经称义,罪过已经得赦,自己已经成为永福的后裔,这是非常可怕的自欺。如果仍不悔改,就会永远灭亡。

首先,我提醒那些还没有被上帝称义的人,不要像当初的法利赛人所做的那样自己“仗着自己是义人”(路18:9),自己称自己为义。

(1)自义在上帝面前毫无用处。最终判断人的不是人自己,而是上帝。所以,人的全部救恩要仰赖上帝的宣判,而不是倚靠自己的说法。“因为蒙悦纳的,不是自己称许的,乃是主所称许的。”(林后10:18)可怜的人哪!如果上帝将你定罪,你自己宣告自己无罪,能得到什么益处呢?

(2)若是在错误的根基上毫无道理地自称为义,或自以为是地宣告他这样行是基于好的根基,都会拦阻自己寻求真正的称义。这会让他平平安安走向地狱,因为基督所做的“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太9:13)。所以,不要在这件事上自欺欺人,因为这样的欺骗就是把自己引向永远的灭亡。那时,再说下面的这些话没有任何用处:“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路13:26);“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太7:22)。那时,主“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7:23)

26.对那些称义之人的最后劝勉

第二,如果上帝已经称你为义,就不要再定自己的罪。定恶人为义的,定义人为恶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17:15)。不敬虔的人自称为义是犯了第一种罪,而义人如果定自己的罪,则是在犯第二种罪。当然,我们并不希望有人强迫自己,硬让自己相信自己已经称义。相反,我们的愿望是,在上帝面前——圣灵也为此作见证——确信自己在以上所说的心境和操练上有份的人,能够借着信心认识到自己已经称义。即使在自己身上看不到一定程度的亮光,也就是说,在自己身上看不到使他能够逐一回答所有异议的亮光,也看不到一定程度的感受、平安和成圣,请他也不要因此就定自己的罪。他不应当这样做,因为与此同时他的确也能够看到自己已经确实称义了。

(1)这样做就是否定圣灵的工作,当面与他作对。

(2)这是对基督功德的藐视。难道基督没有为你受如此多的苦,你不应当承认这些吗?难道你能够否认这一点吗?

(3)这样做是自寻烦恼,因为主并没有使你痛苦。由于你屈服于自己的不信,你自己才是导致你痛苦的原因,这使你的生命被多年的忧伤和哀叹所毁灭。主向你说平安,但你却不领受,你认为除非主首先让你平安才行。然而,“谁向上帝刚硬而得亨通呢?”(伯9:4)你为什么要像专制的君主那样对待自己,使自己陷入痛苦和悲伤之中呢?相信上帝的圣言吧,承认在你身上的恩典之工吧,这样你就会得到坚固,满有喜乐地奔跑己路。

第三,称义之人不可向罪屈服,因为基督已经为他做出了补赎。

(1)这与称义之人的本性以及称义的本质相矛盾(参考诗130:4;约壹3:3)。

(2)这是可憎的,因为这样做就是“将我们上帝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犹4)。

(3)这样会给仇敌的诽谤留下余地,使敌人诽谤说我们的教义让人马虎不敬虔,就好像我们是在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罗3:8)

(4)这与上帝的圣言相悖,上帝的圣言总是把称义和成圣密不可分地连在一起(林前6:11)。因此,那些相信上帝的人应该留心行善;这是美事,并且与人有益(多3:8)。

第四,称义之人当日日更新,努力追求天天称义。这并不是说他会失去称义的状态,而是因为上帝在其圣言中,借着圣灵,对他的心灵所做出的赦罪宣判如此甜美,所以他不断追求。另外,有时罪会反复地伺机出现,这也使得天天称义成为必需。称义之人总是把罪当作罪。罪所触犯的是上帝,并且使犯罪之人处于罪债和永刑之下。即使基督已经为他做出了补赎,并且作为中保直接把这补赎献给了上帝,即使圣经称一次次跌倒又爬起的信徒为义,我仍然要说,罪就其本性而言并没有改变,罪仍然是罪。称义之人也当这样看待和感受他的罪,从而承认,就他自己而言,他当被定罪。所以,他必须承认自己的罪,借着信心接受基督使人称义的功德,并且因此针对特定的罪而被称义。这是众圣徒的操练,也是上帝吩咐我们当行的,借此才有赦罪的应许,这一切我们已经在上面一一阐明。因此,当留意你的行为,当心不要亵渎美善的东西,要认清罪恶的邪恶性。这会使人谦卑,更多地高举恩典,看基督的功德更加宝贵,使自己的言行更加谨慎。这样持续不断渴慕称义的人,将会生活在与上帝更持久的和睦之中。那些无视这些的人,会有更多的痛苦和困扰,他们会离上帝更远,在每日生活中更加疏忽大意。“凡有智慧的,必在这些事上留心,也必思想耶和华的慈爱”(诗107:43);“谁是智慧人,可以明白这些事;谁是通达人,可以知道这一切。因为耶和华的道是正直的,义人必在其中行走;罪人却在其上跌倒”(何14:9);“耶和华的道是正直人的保障,却成了作孽人的败坏”(箴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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