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清教徒的牧养

讲道者的辛劳

对清教徒牧师来说,其讲台工作不可或缺的两件辛劳之事,是学习和祷告。

1.学习的辛劳

考虑到我们已经看到,讲道是清教徒牧师的主要职能,那么他学习的勤勉,就不仅在于阐释上帝全备的真理,而且也在于把它应用到极多的“良心处境”中去。学习的辛劳主要就在于此。弗拉维尔哀叹说:

“服侍的辛劳会耗尽你的精力,加速你的老化和死亡。”

“我们有多少真理要学习啊!有多少撒但的诡计和暗藏的败坏要探究啊!有多少良心的处境问题要解决啊。是的,我们必须护卫所传讲的真理,为之而战,而且也会学习得筋疲力尽,传讲得头晕眼花:但把我们的头脑、心思、肺腑和其他一切花在这上面,非常值得;我们乐见由此而来的作痛的胸、发酸的背以及发抖的腿;如果这一切能让我们成为基督忠心的仆人,能让我们从他口中听到那令人欢喜的声音说:‘好,你这又忠心又良善的仆人’,就足矣。”

学习的勤勉和辛劳之处,在于发掘经文的教义、它的属灵信息以及它在人们生活中的详细应用。威廉·帕金斯教导说,为准备一篇讲道,讲道者要用上十足勤勉的个人学习。”他继续说:“准备包括两部分:诠释和正确分解或分割。”诠释是把圣经的词句打开,可以领人进入,使其本来的意思显明出来。总的来说,要获得正确的解释,我们需要:(1)圣灵为唯一的诠释者;(2)信仰的程度或准则;(3)经文背景阐述;(4)经文比较。经文或者是类比和平实的,或者是隐藏和昏暗的。类比的经文意思很明白。隐藏的经文则必须用圣经中其他更明白的经文来解释。正确分解的意思是:“藉此圣言被阐释得可以造就人。”这又再被细分为两个方面,拆解和应用。(1)拆解,就是用题注(即直接从经文里提取)、比较或推理的方式,从经文中总结出合理的教义;(2)应用,就是把教义放在具体的时间、地点和听众上。然后我们需要区分出“律法的陈述”和“福音的陈述”。最后,根据听众的情况不同,又可以有7种不同的应用方式。这些听众的情况包括:(1)不信者既无知,又不肯受教;(2)有些人肯受教,但无知;(3)有些人有知识,但不谦卑;(4)有些人肯谦卑;(5)有些人的确相信;(6)有些人从恩典中堕落了;(7)人们常常是各种情况的混合。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任何一篇讲道都可以在很多不同的场合下使用。帕金斯的影响是开创性的。按这种方式设计的讲道,显然也会包含详细的、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应用。虽然讲道中的教义阐述也很详细、丰富,但听众的感觉是很快就进入了应用,即讲道的详细“运用”部分。

我们可以想见,在这种详细教牧讲道事工的学习中,所花费的理智和属灵代价不菲。不过,那时和现在一样,纯粹的枯燥并不吸引人。因此帕金斯警告,不要使用冗长、深奥的教义论证。它不能依靠人的见证或聪明,最多引用一点圣经证明,有时只需从所讲的经文中说明一下,就够了。经过一个世纪的清教徒讲道以后,马瑟的建议是把整套教义过一遍,然后对圣经里“那些上帝的圣灵安放了很多重要主题的地方”,多花一些时间,“按经文本身的顺序来处理最好”。但在这种系列讲道中,讲道者也应该根据人们的需要和个人环境,留出一些额外的空间给别的讲题。然后他接着说:“但我非常反对你在一个主题上花太多时间:这种冗长的应用一定会留下很多地方没被触及,但这样忽略的部分会太多。”显然,劳作者必须在手中储存很多好货,但他也不能一次讲道就把它们都讲完了。

在勤勉之外,清教徒讲道者又加上了学习的操练。清教徒牧师学习的一个核心目标,是为了蒙上帝悦纳,表明自己不是蒙羞的工人,能向摆在面前的人群和处境说话。但除非他已经先把圣言透彻地应用在自己心中,否则就无法做到这一点。这个模式从格林汉及其门徒开始,就已经被确立了。清教徒讲道者操练的核心,就是无论他力劝其听众要经历什么,他都必须首先、而且不断在自己身上经历到。这是他自己属灵生活的争战。他并非只是传讲一些空话,而要传讲他在自己的心灵里所经历到的。他在讲台上所告诉别人的,他必须首先在心里和家中告诉自己。

“所以让我们在这一点上特别小心,因为没有比假冒为善更能侵入我们的心灵和责任的了。我们是所有人中最容易被它欺骗的:因为我们的工作在于属灵的事,所以我们常被视为属灵的人(何9:7)。但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一个人可能客观上是一个属灵的人,但主观上却是一个属肉体的人。相信我,弟兄们,像一个演讲家那样谴责别人一千条罪,比像一个基督徒那样治死我们自己的一条罪,更容易;在讲台上比在内室里,更容易摆上殷勤;给我们的会众讲20次道,也比给我们自己的心讲一次更容易。相信我,先生们,如果我们所阅读、学习和传讲的,没有在我们自己的心中产生某种程度的影响,那么这些阅读、学习和传讲,不过都是毫无价值的假冒为善。”

2.祷告的辛劳

如果这种殷勤学习是给讲道者的托付,那么这种托付讲道者必须像骆驼一样跪着接受。私下和公开的祷告,在清教徒讲道者的事工中,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他固定时间的祷告应该像古时的但以理那样,每天三次。但除此之外,他还被力劝,要无数次地藉着祷告到天上去。讲道者在学习过程中,最好常常默想经文的属灵真理。如果他在一个地方卡住了,或被打断以后、要再继续准备讲道,那都“要先仰望高天,依靠荣耀的基督—–是的,要再一次祈求,把你的眼睛重新注目在你一切帮助的来源上”。我们在这里不禁回想起班扬的书中的传福音者,他的眼睛向上望着天,手中拿着最好的那本书。然后,讲道者必须在心中为信息的每一个要点或段落祷告,直到感受到它的真理。“这将奇妙地装备你,成为一位有生命的讲员。”马瑟不容人推诿地坚持说,“你从学习到讲台,都应该一直跪着”,并且“在你的讲道中,你必须盼望你救主的宝血会流在上面,祂美善的圣灵会在其中吹气”,你的讲道要表明你是一个称职的工人,而且你不仅是一个与人共享其真理的活祭,也是献给荣耀上帝的活祭。

罗伯特·特雷尔在上面提到的讲道中,给出了下面的忠告:

“传道人要想成功的话,必须花很多时间祷告。使徒就是这样安排他们的时间的(徒6:4)。是的,我们的主耶稣一天讲道之后,也会花一个晚上单独向上帝祷告。传道人应该有很多祷告。他们惯于衡量自己花了多少小时阅读和学习;如果我们花更多的时间祷告,对我们自己和对上帝的教会都会更好—–传道人应该多为自己祷告;因为他们像其他人一样败坏,但却受到只有传道人才会受到的试探攻击。他们应该为他们的信息祷告。如果一个传道人能够在祷告中操练信心和爱心,靠着圣灵的能力把自己的心打开,那么把圣经当作食物喂养会众的灵魂,将会变得多么甜蜜和容易啊(人们也可能获益更多)!传道人应该祈求话语的祝福;他也应该特别为其会众寻求上帝。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有些恩赐更小的传道人,却比那些能力比他们强得多的人,更成功的原因。这不是因为他们讲道更好,而是因为他们祷告更多。因为在学习中缺乏祷告,我们失去了很多很好的讲道。”

清教徒牧师常常单独抽出一些日子来祷告和禁食,并在其中仔细省察自己敬虔的各个层面。

公共祷告也是清教徒牧师先知事工的一部分。威廉·帕金斯断言,在讲道中,圣言的传道人有且只有两项责任。先知讲道包括传讲和祷告;把上帝的话语传讲给众人,并带领众人向上帝祷告。“为此缘故,也有话语(先知预言)赐给祷告(代上25:1;王上18:26、29)。”每个先知都一部分是上帝的代言者,一部分是人的代言者;前者表现在传讲中,后者表现在祷告中(耶15:19)。因此讲道者必须以众人的名义祈求上帝,并以基督的名义和地位讲道(林后5:19-20)。这样,私下的祷告生活将产生果效,使你有能力“在祷告中,向荣耀的上帝表达自己,并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把人们关心的问题铺陈在上帝面前,若没有这个能力,我会认为你在上帝的教会中担任照看羊群的职分不称职”。“马瑟辩论说,讲道者在这种公共祷告中,有机会把人们带入他所乐见的敬虔模式。“无论你想向他们有效传讲什么真理,你都可以用一种令人吃惊、令人信服的方式,靠着祷告,把这些真理放在他们心中。”

清教徒毫不怀疑,只有讲道者才有责任在公共祷告中把人们的需要和负担收集起来。“传道人是人们呼求上帝的声音”。祷告的内容是人们的需要和罪恶,以及他们所需要的上帝的恩典和祝福。“只能有一个声音:就是传道人的声音”。让他的声音被安静地听到和理解,并用说“阿们”的方式表达认同。

我们跟随清教徒牧师这样学习和祷告之后,再来到他的讲台。

讲台的辛劳

清教徒牧师在讲台上的目标是,按圣经讲道,从圣言中证明每一点,传讲上帝的神圣信息,并把它密切地应用在普通听众身上。

1.听众

清教徒的渊博学识无可否认。据说,约翰·普雷斯顿聪明得“别人觉得嗑牙的东西,他觉得像嚼花生”。当一个人有这样的智力,又被上帝的庄严和讲道的严肃所抓住时,自然会尽上全力,那么我们就不会太意外地发现,他可能掉入一个陷阱,在每节或每段圣经里,都看见上帝的全部真理。虽然如此,他们却又不想漏掉一项可以使听众获益的真理,尽管他们并不想把人们的脑袋塞爆。即使卡瑞尔(Caryl)对《约伯记》、古奇对《希伯来书》的“传奇性”讲道,也带着同样实际的教牧目标。他们的听众不单有学识渊博之士,也有来自城市和乡村、大街小巷的普通人。

古奇被称作“利未人中的利未人”、“清教徒之首”“,在布莱克费艾尔斯(Blackfriars)固定讲了35年,每个礼拜天两次,再加上礼拜三下午一次。人们蜂拥来听道,而从全国各地来到伦敦的敬虔之士,“若没有听过布莱克费艾尔斯的讲道,事情就算还没有办完”。“这些博学之士的讲道,对听众的要求很高,但人们听了之后还会再听。古奇的叔叔劳伦斯·查德顿向我们透露了如何做到这点的秘密。富勒说,查德顿的“讲道风格平实但有效”。”当他讲了两个钟头、并表示不想再践踏会众的耐心之后,“听众们大叫起来说(不知道人们饿了时,会不会也这么大叫),看在上帝的份上,先生,继续讲吧,继续讲吧”。

2.风格

现在需要考虑表达方式和风格了。“一篇讲章准备得很充分,但却讲得不好,就真是可惜。”马瑟如此教导我们。

讲道在斯图亚特的英格兰变得非常流行,很多伟大的演讲家都登台表演。圣公会的讲道者关注演讲术,发展出了非常华丽的风格,充满了艺术和文学技巧。但帕金斯抱怨说,他们却不能传讲基督,因为听众对他们的修饰太感兴趣了。但如果敬虔的讲道者靠着圣灵、并在圣灵里讲道时,就会在言语和姿态上都表现出来。讲道者的言语必须“属灵、充满恩典—–受教于圣灵—–简单明了—–既适合人们的理解,也能表达圣灵的庄严崇高”。

圣公会和清教徒风格的不同,在托马斯·古德温的回忆录中,得到了很好的说明。他在获得得救的信心之前,因为在属灵操练中灰心,就不再参加薛伯斯的事工。他坦白说:“我不再学习正统的神学,反而投身另外一些学习,使我能按当时大学里的流行方式讲道。”“他很仰慕的讲道风格,是阿米念主义者申豪斯(Senhouse)博士的炫丽风格。他那时的目标,就是成为这样一位受欢迎的讲道者,他甚至宣称,“如果上帝能满足他的愿望,并且最后不审判他,他甚至可以把天堂都据为己有”。”然而在他心中,他知道清教徒的讲道才是实在的真理。当他最终抛弃了这种虚幻的野心之后,“当上帝教了他‘治死自己最大的情欲’——即喜欢被人称赞——以后—–他的讲道采取了一种新的形式。现在,他的风格变得简单、热切,只忠心传讲因信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而蒙恩得救”。

3.语言

清教徒平实、清晰的讲道非常自然,这意思是说,没有任何矫揉造作。“撒母耳·克鲁克(Samuel Crooke)不像那些‘店里没货,就放些花哨的空箱子在架子上’的人,他也不会给他的羊群喂些‘虚无缥缈的娘娘腔—–或俏皮话,或轻浮的唠叨,因为他憎恶这些东西,认为它们不过是腐臭的空话,来自肤浅的头脑和属世界的心。’相反,他只说‘圣灵指教’的言语。”“这种平实是要模仿圣灵在圣经语言中的风格。在这一点上,约翰·唐汉姆(John Downhame)很有代表性,“因为虽然人们在写作时,追求的称赞是言语流畅、辞藻华丽,圣灵—–使用的却是非常简单和奇妙的平实,力求使最没学问的人也能明白—–但在简单、平实语言的面纱下,却又闪耀着神圣的智慧和荣耀的庄严—–因此,主虽然可以使用极为崇高的风格,获得最有学问者的景仰,但他在其极深的智慧中,却使用了所有人都能接受的简单、容易的风格,因为它要给所有人使用,好让救恩可以被各种各样的人、在各种各样的条件下理解”。“用霍勒的话说,唯一的修辞是“圣灵的修辞”。

所有属人的智慧和学问都要掩盖起来,但这却不是野蛮的借口。所以平实并不意味着单调、沉闷的风格。德旦的罗杰斯就可以极端戏剧化。马瑟在总结前一个世纪的做法时,以一份他所喜欢的清教徒文本为例,指出:“如果你可以和先知一样,说‘我用比喻’,就好了。要惯于为你的观点找比喻,好让最没学问的人——事实上所有人——都能听得懂。””17世纪的英格兰乡村粗谈,并不缺乏有想象力的语言能力。“能让人明白”的语言,生动、富有启发性,也深深根植于盎格鲁-撒克逊的土壤。它比时髦的讲道者的拉丁化演讲风格,更适合表达普通人的共同经验。不过,有人认为,当比喻用得太过时,也会有危险。薛伯斯建议说,讲道者应该“小心,不要把他们的意思隐藏起来,好像在云雾中说话。真理最不怕掩盖,最想敞开,让所有人都看见:当它最赤裸的时候,就是最美丽和有力的时候””。长枪的矛尖、而非其红缨,才是最重要的。约翰·弗拉维尔在谈到传道人的审慎时说:

“我告诉你,钉十字架的风格最适合钉十字架的基督—–审慎的人会选择坚实而非花哨的词:就像商人愿意他的船底结实、货车容量大,而非船头和船舷镶金一样。字词不过是内容的仆人。能伸进锁眼开锁的铁钥匙,也比打不开宝藏大门的金钥匙强—–审慎的人会抛弃一千个好词,只选择那个能刺透良心、直达心扉的词。”

4.意象

然而,清教徒的讲道却充满了意象,主要来自圣经和人们的经验。使用这些意象的目的,是要用具体、可辨识的方式来传递真理。结果基督徒的信仰和生活,不再是一连串抽象的概念,而成为一出戏剧,在个人生活中呈现出来,而个人生活也在清教徒的讲道中突然占据了一个重要位置。翻翻清教徒作品的索引,对此就会一目了然。比如,约翰·弗拉维尔有两个系列,标题分别是《属灵的管家》(HusbandrySpiritualized)和《属灵的远航》(Navigation Spiritualized)。天路历程和属灵争战的主题,非常明显。基督徒的生活所展示出来的,是一个征程,比任何莎士比亚的戏剧都更现实,是灵魂的旅程和战斗。这是从死亡走向生命的基本历程,但道路充满了艰险,被地狱之子横加阻拦。简单列举一些伟大讲道的题目,就可以为这个意象找到充足的证据:约翰·唐汉姆,《基督徒的争战》(The Christian Warfare);威廉·古奇,《上帝的全副军装》(The Whole Armor of God);托马斯·泰勒(Thomas Taylor),《基督的战斗和征服》(Christ’s Combat and Conquest);托马斯·古德温,《行走在黑暗之中的光明之子》(The Child of Light Walking in Darkness);理查德·薛伯斯,《灵魂的冲突》(The Soul’s Conflict);约翰·普雷斯顿,《信心和爱心的胸甲》(The Breastplate of Faith and Love)。托马斯·泰勒的《天路告白》(The Pilgrim’s Profession),是用这些喻像来全面描述基督徒生活的一个早期尝试,听起来会让我们觉得很熟悉。班扬自己的比喻,与这些没有任何直接的联系,也不见得优越多少,而且也许有、也许没有有意识地依赖其先驱,但它肯定代表了长达一个世纪的发展和繁荣,以至于最后争战、敌人、甚至基督徒的生活本身,都被形象地拟人化在这位贝德福德(Bedford)补锅匠令人难以忘怀的角色中。

5.热忱

清教徒讲道者在讲台上可能会、也可能不会使用笔记。帕金斯不同意背讲章。“这很辛苦,而且最终会把记忆搞乱—–因为思想上一直在担心是否会背错,所以讲道者的动作,以及情感的圣洁起伏,都被阻拦了。”如果内容经过了仔细的研究学习,那么话语自然会浮现出来,或者如果事先默想过内容,那么话语也会受到启发。柯顿·马瑟同意这一点,但也警告另一个极端,不要只是读讲章。“如果你自己什么都不记得,怎么能要求他们记得你所带来的大部分内容呢?”他继续补充道,“你的笔记最多像个箭袋,你可以时不时地瞄两眼,看看接下来要抽哪根箭。然后,你的眼睛要牢牢盯住你说话的对象,充满热忱地把箭放出去。”

迫切和热忱,是清教徒在讲台上最突出的特征。柯顿·马瑟要求,射出去的箭是火箭;“在你要抛出任何一个要点之前,把真理点着;然后让它从你的手中飞出去—–圣灵降临在全世界第一位、也是最好的一位福音讲道者身上时,所降下的舌头是火焰,好像天上的火焰都临到了他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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