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清教徒神学41-2

把安息日分别为圣

查理国王的牧师和英国国教的历史学家彼得·海林(Peter Heylyn,1599-1662)反对清教徒关于安息日的理解,认为他们在那一天如此履行信仰责任是过度狂热。他反对清教徒把一整天分别为圣敬拜上帝的努力。乔治·斯文诺克在回答安息日是否可以从事世俗或今世的事务时写道:“读者啊,正如你的责任是要从邪恶和世俗的工作中安息一整天,你也要使用这一整天敬拜上帝,或祷告、或阅读、或听道、或唱诗、或默想、或跟其他人沟通关于上帝话语或工作的事。要常常履行你公共、个人或私下的责任。”约翰·弗拉维尔回应了斯文诺克的观点,主张安息日那一天“虽然身体在休息,但心思在上帝的工作中是最积极、最繁忙的”。毫无疑问,斯文诺克和弗拉维尔所提倡的正是关于遵守安息日的标准清教徒立场。甚贝至在安息日之前,基督徒要预备他们的心思意念来敬拜上帝。正如《威斯敏斯特信条》清楚表明的,主日的安息日“人人都当向主遵守这安息日为圣,要适当预备自己的心灵,提前调整日常事务,然后不仅要整日停止自己的工作及有关属世职务和娱乐的言谈与思想,守圣安息日,而且要用全部时间,或同众人,或在私下,举行礼拜,并尽本分行必要和慈善的事”(21.8),

欧文知道,有一些“饱学之士”发出抱怨:“很多人对于应当把主日分别为圣所作的指导有些过头了”。“他也坦白地承认,在这一方面是有可能过度狂热的。欧文想要避免法利赛人的错误,也想避免反律法主义者对于主日的错误。尽管如此,他也理解世界并不会自然地接受上帝的诫命,尤其是遵守安息日。“但是”,欧文写道,“停止这一堕落的方法,不是要改变上帝的诫命以迎合人堕落的思想和道路。”“欧文所为之辩护的,是唯独根据上帝的圣道来遵守安息日。根据多处经文,欧文设想遵守安息日应当“与我们在其他日子里从早到晚所付出的力量对等”。“关于基督徒怎样遵守第四条诫命,履行在上帝面前的责任,欧文给出了很多具体的指导。

安息日是圣徒有特权和责任敬拜上帝的一天,因为祂是上帝。在这一天,上帝的子民为了见证他们的造物主,要安息。具体来说,他们是在上帝里安息,并使用这一天来默想那等候他们的永恒的安息。选民也作为上帝恩典之约的参与者来安息。上帝自己“在基督里,在基督的位格、基督的工作、基督的律法里安息—–祂的心喜悦这一切的事”。”相应的,那些被羔羊的血所买来的人也有责任在祂里面安息,正如上帝安息,也正如上帝就是安息。

欧文也谈及基督徒在安息日需要履行的具体责任。首先,他们要预备。在欧文的思想里,虽然安息日之前的那个晚上不属于安息日,但为了帮助上帝的圣徒,他提出默想、祷告和教导都是有益的责任,可以预备人心在主日敬拜上帝,然而这并非命令。在敬拜的那一天,欧文把责任分成公共的责任和私下的责任,而公共的责任优先于私下的责任。在公共敬拜之前或之后应尽的私下责任包括“祷告、读经、默想、来自公共律例的家庭守则—–每个人都应在良心、能力和时机上对此加以注重,他们也应当为此寻找力量和帮助”。

公共敬拜:简介

欧文敬拜神学的重要主题之一就是圣经的全备性(suffcientia Scripturae)。作为改革宗正统神学的出色神学家,欧文认为圣经是认知的根源,亦或认识真正神学的基础。瑞士巴塞尔的早期正统神学家阿曼都斯·波兰纽斯最为简洁地阐述了这一点:“我们神学的基础就是上帝的话”(Principium Theologiaenostrae est Verbum Dei)。弗拉讷克的神学家约翰尼·麦考维在他死后出版的《神学和哲学的区分与规则》(Distinctiones et Regulae Theologicae ac Philosophiae,1652)中写道,上帝的道是“第一真理”(prima veritas),是“必须相信和遵行的首要原则”(regulaprima ommnium credendorum et faciendorum)。

欧文以同样的方式看待圣经,认为圣经是“他思想生活的中心”。“他用泉水的比喻将圣经的作用描述为认知的根源:“我们相信圣经是上帝的话,或者是神圣的启示,而且其中揭示了上帝的心意和旨意,我们对此的理解就是我们基督信仰一切利害关系的两大泉源。从它们而出的是所有光和真理的溪流,让我们的灵魂得以被浇灌、更新,并且在上帝面前结出累累果实。”从《神学六书》(1661)一书中可以看出圣经在欧文心目中的根本性地位,当他写道“所有这些神学的宣称”都是根据上帝与人所立的恩约时,圣经对他而言不仅为该作品提供了实质内容,而且指明了该作品的结构。

总体而言,改革宗(尤其是欧文)都认为圣经足以决定和规范教会的敬拜。这在早期的正统信仰中的确如此,正如《比利时信条》所说:“我们相信圣经正典完全包括上帝的旨意,而且任何人都应当相信圣经,得救的要道都在其中充分地教导了,因为上帝所要求的崇拜的完全形式都记载在圣经中”(第七条)。在正统派高峰期,托马斯·华森以其典型的容易记忆的方式写道:“圣经表明了信条(Cre-denda),就是我们应当相信的;也表明了规条(Agenda),就是我们应当实践的。”欧文当然也相信在敬拜中圣经的全备性,这主要体现在他的作品《大小教理问答》(Lesser and Greater Catechisms)和《敬拜上帝简明指南》(A Brief Instruction in the Worship of God)中。

清教徒的教义?

相信圣经对救恩和敬拜而言都是全备的,这仅仅是清教徒的教义吗?难道相对于其他的正统改革宗信仰,欧文是一种怪异信仰的继承者?R.J.戈尔(R.J.Gore)和巴刻最近解释称,欧文关于圣经在敬拜上全备性的教义是独特的“清教徒敬拜观”。

举例来说,巴刻坚决主张,“在对上帝的公共敬拜中每个方面都需要有直接的经文支持,是清教徒的发明”。在了解欧文的教义之前,我们必须回到当时的背景,才能反驳戈尔和巴刻对欧文立场的过度简化。

在这一教义上,欧文与其他清教徒“属灵同仁”的立场一致,这一点毫无争议。例如在威廉·布拉德肖(William Bradshaw,1571-1618)1605年的辩论短文《英国清教主义》(English Puritanism)中,他总结了清教徒所关注的事情:因为旧约和新约都是上帝的话,所以在公共敬拜中侍奉上帝的时候,它们应当被认为是全备的。这是因为“他们坚定地认为,包含于先知和使徒作品中的上帝的话语绝对完美,是教会的头基督所赐予的,应当是一切信仰事务、敬拜和侍奉上帝不变的、唯一的正典和原则。在敬拜和侍奉中任何没有直接圣经依据的内容都是不合法的。所以,强迫任何基督徒做任何没有明显圣经根据的信仰和侍奉方面的事,都是罪”。布拉德肖的论点是典型的清教徒主张。正面地说,基督把祂的道赐给祂的教会,这道是“完全的”,足以规范“对上帝的敬拜和侍奉”。负面地说,任何道中没有吩咐的,在敬拜中都是“不合法的”。实际的结果就是,基督徒在侍奉上帝上,有权利拒绝任何与上帝之道相悖的方式。

1601年,威廉·帕金斯写下了《对末世偶像崇拜的警告》(AWarning againstthe Idolatry of the Last Times)一书,目的是指导“那些不知如何真正敬拜上帝的人,因为教皇制度的某些残余在许多人心中依旧根深蒂固。他们虽然不懂,却认为侍奉上帝不过是应付人,不过是在家里或在教会中,在早晨或在晚间,唠叨一些话而已”。“为了指导这些无知的人,帕金斯必须首先对偶像崇拜加以警告。除了对上帝和基督有错误认识这样的偶像崇拜之外,帕金斯说第二种偶像崇拜就是“用圣经启示之外的方式敬拜上帝。因为当人建立自我设计的敬拜时,也就建立了一个自我设计的上帝”。“对帕金斯来说,按照圣经敬拜上帝才是敬拜真正的上帝;以不符合圣经的敬拜方式敬拜上帝就完全是敬拜另一个上帝。在警告这种偶像崇拜之后,帕金斯以正面教导敬拜上帝的原则作为其专著的结尾。他这样写道:“对于任何事情,如果上帝没有在祂自己的话语中设定,也没有命令我们这样敬拜祂,就不能打上敬拜上帝的名义。”“按照帕金斯的观点,上帝的话是真正敬拜的源头和规范。

另外一个例子是托马斯·华森。在解释《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第一问“人生的首要目的是荣耀上帝,并以祂为乐,直到永远”时,华森解释说:“荣耀上帝体现在对上帝的尊崇或敬拜。”敬拜可以包括两个方面:对尊贵之人的尊敬,对上帝的神圣敬拜。关于对上帝的敬拜,华森很有说服力并激昂地写道:

在神圣的敬拜方面,上帝是忌邪的,这是祂眼中的瞳仁,是祂王冠上的珍珠。就像祂用“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一样,祂保护着对祂的敬拜,没有人可以靠近侵犯:神圣的敬拜必须依照上帝所设立的方式,否则就是献凡火(利10:2)。耶和华让摩西“按照山上的样式”建造会幕(出25:40)。对于山上的样式,祂一定不能有任何减少,也一定不能有任何增添。如果上帝对敬拜的地点都如此精确和认真,祂对敬拜的方式岂不是更要精确?在此非常确定,每件事都必须要按照祂话语里所规定的方式。

对华森来说,敬拜的神圣规范是上帝忌邪的延伸。这让华森非常有力地提出这个问题:如果上帝如此地关注敬拜祂的地方,祂岂不是更关注敬拜本身吗?

欧文沿袭了这一敬拜上帝的清教徒传统。尽管他和其他清教徒一样,把圣经的全备性应用到了敬拜上,但这并不仅仅是欧文或者其他清教徒所持有的立场。无可否认,加尔文不是这一时期或任何其他时期改革宗正统信仰的试金石,但既然戈尔和巴刻引用加尔文来表明早期改革宗神学和欧文及清教徒神学的不一致,这里就有必要简要地提及加尔文的教义。实际上,加尔文和改教家们,以及欧文和清教徒之间在敬拜的教义上存在着一致性。虽然学者们已经详细讨论过加尔文关于敬拜的教义,简单地节选他的某些著作在此也是很有帮助的。

加尔文对于敬拜的基本立场,即敬拜为什么需要改革和怎样改革,在其1544年写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的信《教会改革的必要性》(The Necessity ofReforming the Church)中有最好的表达:

我知道要想让世界知道上帝不喜悦任何没有在祂的圣言中明确规定的敬拜方式是何等的困难。他们所持守的相反信念根深蒂固,在骨子里,无论做什么,只要能表现出某些尊荣上帝的热忱,他们就感到足矣。但既然上帝认为我们无论多么热忱,只要与祂的诫命不符,就是无效甚至是可憎的敬拜,我们与这样的原则背道而驰有什么益处呢?上帝的话是清楚无比的:“听命胜于献祭”(撒上15:22)。“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任何对上帝话语的加添,尤其是在敬拜方面,都是谎言。纯粹“自我陶醉的敬拜”—–是虚空的。这是法官已经作出的决定,一旦作出,就不能再有任何争议。

就像所有的清教徒一样,对加尔文来说,任何并非上帝的话语所命定的敬拜方式都是不蒙悦纳的、无效的、可憎的,是“自我陶醉”的敬拜。后来他在其《加拉太书》的注释中,把“自我陶醉的敬拜”定义为:“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而非上帝的诫命所进行的敬拜。”没有上帝的诫命,敬拜就只不过是人心思意念的发明。他在解释《诗篇》9篇11节时也提到:

父啊,我们看到我们的先祖,当他们到锡安献祭给上帝的时候,并没有仅仅按照自己的思想倾向行动,他们所做的却是出于他们对上帝话语的信心,而且是因着他们顺服上帝的诫命而做成的。所以,他们的宗教侍奉就得蒙上帝的悦纳。因此一个必然的结论就是,那些迷信的人没有任何理由或借口以先祖们为榜样,为他们凭着自己的想象所发明的宗教活动而辩护。我们应当知道并完全相信,忠心的人无论在何处完全按照祂话语所指定的方式敬拜祂,聚集在一起参与神圣的信仰敬拜时,祂就充满恩典地与他们同在,临在他们中间。

加尔文再次就基于人的心思之敬拜和基于对上帝话语的信心之敬拜作了比较。前者是迷信,而后者才得蒙上帝的悦纳。这就使加尔文能带领16世纪的听众,按照上帝话语中的诫命敬拜祂,也因此得到属灵的祝福。所以加尔文显然像任何一个清教徒那样,把上帝的话语应用到了公众敬拜上,正如欧文在其去世之后出版的作品里所说:“不按照上帝所设立和指定的方式进行的敬拜,都是错误的敬拜,不会蒙上帝的悦纳。”对欧文来说,这样对待圣经和敬拜,是其作为国际上的一名改革宗神学家所留下的遗产的一部分,而不是仅仅他自己或英国清教徒所特有的教义。在欧文的《大小教理问答》和1662年后的教理问答(即《敬拜上帝简明指南》)中,他对这一点有更详尽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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