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基督徒须知

2我和你

构成我们的人生的各种关系中,有些是位格与位格之间的关系,有些却不是。位格的关系就是与一个有位格的主体所建立的关系,两者之间用“你”、“我”的称谓。没有位格的关系就是与一个无位格的主体所建立的关系,例如是物件,我们用“它”字来称呼,我们与汽车、房屋、电炉,和打字机等之间的关系就是无位格的关系,纵然我们替这些物件起个名字,那关系仍是不变的。我们只利用这些物件作方便的用途,或表达自己,或完成任务而已。但以同样态度去对待有位格的个体(如人)就是错误和具破坏性,因为人不甘被视为死物。人有本身的价值,也有人的存在目的,他们需要被当作人去尊重,而不能被当作死的工具来看待。

从正面来说,人会发出要求。他们会交通,也要求我们与他们交通,作为回应。在真正的人际关系里,人们彼此爱护,尊重和服事,而对这些行为作出回应乃是人生的规矩。在这个堕落的世代中,许多时候,你、我都奉自己为神,以致很少见到真正个人关系存在,甚至在家庭或所谓朋友之中也属少见,我们经常冷酷无情,互相利用或各不相顾。“没有人当我是人,没有人理会我”,这就是现代人的呼喊。事实上,自从有人类以来,这问题就同时存在了。

与神位格的关系

现在论到基督徒与神的关系,这是一个由始至终都是“你–我”的位格关系。对基督徒来说,神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以为是宇宙中的一股能量,或是一个无限大的“它”,只供人利用而向人无所要求。但基督徒却知道神呼召他们,是要与他们建立一个互相爱护、互相服事、互相倾诉、互相回应、彼此询问、彼此给予、彼此收取和彼此分享的关系;透过观察和聆听福音书里所记载道成肉身的神,和留心神藉先知和使徒所发出的邀请,所颁布的命令和所许下的诺言,就认识到上述神的要求,而两度提及的十诫(出埃及记二十1-17,申五6-21)就是显明的例子。

十诫就是神向自己所爱和拯救之人所发的命令,每一点他都站在“你-我”的立场说话。“我是主你们的神,曾将你们—–领出来—–你不可耻—–”。十诫隐藏着神对人类所抱的愿望,也是维系着“恩典-救赎”关系之工具。所以今日基督徒和昔日在西乃山下的犹太人都当明白,遵守十诫(就是满足神要求:一至四条,和满足人的要求:五至十条)并不是要博取神的欣赏,好像是我们欠了他的债一样:乃是因为他爱我们,所以我们便向他表示感激。

我们好像把创造主说成只有一个位格的神那样,好像犹太教、回教和神位一体论所说的。不,现在我们要指出,基督徒知道神是三位一体的,更知道当他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就蒙召归入圣灵里,藉着圣灵与圣父和圣子相交;其实这是等于被塑造成圣子在世时与圣父相交的情况一样。爱而顺服,乐意效忠和全然奉献就是耶稣在世时对天父的态度,现在我们也当采取相同态度,与我们的圣父和圣子交往(其实我们也当持同样态度对待圣灵,除非我们没有直接与他交往)。我们与神三个位格之间爱的关系,彷照神自己三个位格之间爱的关系而成。位格与位格之间的连系,没有比爱的连系更有深度,更具改造力。

要建立人际关系,双方都必须具备以下五点:接纳、要求、承诺、取悦,有时还需要有道歉。现在神接纳我们进入他的家里,是透过耶稣基督的救赎而接纳我们;又要求我们一生服事他;他那“又宝贵又极大的应许”(彼后一4)保证我们蒙保守、得供应;他又将自己全然交出来,带领我们进入他丰富的喜乐里去,他就是这样取悦我们。当然神绝对不须向我们道歉!他所赐的是莫大而荣耀的恩典。

我们所应做的,就是接纳三位一体的耶和华为我们的神;每天为着一切的需用向他祈求,并倚靠他的供应;立志忠心信服地,并靠他的能力履行自己的承诺;无论作何事,都以对神喜悦为目标;常常认罪悔改,先是承认自己的罪,并向神表示歉意,最后离开这些罪恶,并求神救你脱离它的捆绑。在家庭里,对自己所爱的人,我们会尽量满足他们的期望;同样,我们遵行神的律法,也是因为我们爱那位律法之主。

法利赛人半点爱神的心也没有,以为死守律法就是服事神。其实他们把神和人的关系变成一种无位格的关系,连自己的人格也贬低了!因此遭耶稣咒诅。人与神之间的爱,并为神的缘故去爱别人,才是十诫真正的要求。向神的爱发出爱的回应,正如神自己说,“我是—–你不可—–”才是遵守律法的秘诀,你把握到这个秘诀没有?

经文研读

以爱遵行律法——申十一

没有爱心的遵行律法——太二十三

思想和讨论的题目

为什么利用他人是错误的?我们在什么情况下利用了他人?

神与人之间的“我——你”关系,与我们对十诫所作的回应有什么关系?

法利赛人把神和人的关系变成一种无位格的关系,连自己的人格也贬低了,这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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