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斯托得-使徒行传
c.神学家——布道家路加
“编纂批判”(redaction-criticism)的价值在于它指出福音书及使徒行传的作者不是毫无创造力,只懂得裁裁剪剪,把资料凑拼在一起的编辑,而是有学养、有见地的神学家。他们用心的选材,然后把资料整理、安排,再把它呈献与读者,为了达至一个牧养的目标。在一九五O年,开始有学者将“编纂批判”应用于使徒行传上。首先是狄比留(Martih Dibelius,1951),跟着是康哲民(Hans Conzelmann,1954)28,然后是海恩纯(1956)在他的释经中应用这种批判方法。很可惜,这些德国学者相信路加在作他的神学工夫时,为了要达至目的而牺牲了历史的可靠性。但马学而却不同意这样的说法。马氏本身的研究是建立于这些学者的著作上(但他同时也对这些著作作严谨的批判)。在他的著作中(尤其是他的出色作品《路加:历史学家及神学家》(Luke:Historian and Theologian,1970)。他强调说:我们不应该把史学家的路加及神学家的路加视为对立的,因为他同时拥有这两个身分;其实,它们是相辅相成的:
路加是史学家也是神学家,以及—–用来形容他的最佳名称是“布道家”,这名称包含了“史学家及神学家”两重身分—–作为一个神学家,路加深信他所写的有关耶稣及早期教会的信息应该是基于可靠的历史—–他使用他的历史去衬托出他的神学。29
再者,路加“同时是一个可靠的史学家和一个优秀的神学家—–我们相信他的神学之有效性是在乎他的历史的可靠性,因为他的神学是基于他的历史—–路加所关心的是他所写的历史中的救赎意义及其重要性,而不单是历史中的事实”30。
由此看来,路加突出之处是:他是一位论及救赎的神学家。马学而写道:救赎是“路加神学的主题”31,这主题出现于路加福音(在那里我们看见救赎被完成),也出现于使徒行传(在这书中我们看见救恩被宣扬)。格林(Michael Green)在他的《救赎的意义》(The Meaning of Salvation)一书中提到这一点,并特别着重它。他写道:“我们很难过分的强调救赎在路加著作中的重要性—–”。“路加使用与救赎相关的词汇非常多,我感到很惊讶—–为什么这主题没有受到更多的注意。”32
路加在他的福音书中记录了“西面之歌”(或Nunc Dimit-tis);他在这段经文中已预示了他的救赎神学33。在那里我们可以清楚的看见三项基本的真理:
第一,救恩是神所预备的。当西面向神说话时,他提到说:“你的救恩,就是你在万民中所预备的”(路二30~31)。这绝对不是事后的反省;反之,神在万世以前已经计划好,而且作了这应许。在整本使徒行传中,我们一次又一次地看见这主题。在彼得和保罗的讲道中,耶稣的死、复活、作王,及他所赐下的圣灵,全被描绘为历代以来各种预言的最终应验。在司提反的自辩中,这元素更是清晰可辨。
第二,救恩是基督所赐予的。当西面对神说“你的救恩”时,他是亲自看见了这“救恩”,因他是指他手中抱着的“婴孩耶稣”。西面说在大卫的城“出了救主”(路二11)。后来,耶稣自己斩钉截铁地说明:他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十九10),他继而用他的三个著名的比喻去阐释人类的失丧(路十五1~32)。然后,在他死而复活后,他的门徒宣告:所有愿意悔改和相信耶稣的人都可以得着罪的赦免(徒二38~39,四12)。因为神将耶稣高举在自己的右边,“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徒五31)。
第三,救恩是赐给所有人的。正如西面说的,这救恩是神“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这句话不单有象征性的意义,事实的确也是如此),这救恩也要成为照亮外邦人的光,以及以色列的荣耀(路二31~32)。毫无疑问的,路加至为强调的正是这一项真理。在路加福音三章6节,当他提到施洗约翰时,他引用以赛亚书四十章的经文,除了马太和马可所引用的部分外,他还引用下去,为了包括“凡有血气的,都要见神的救恩”这一句。在使徒行传二章17节,他记录彼得如何引用神藉着约珥所赐下的应许:“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这两个字pasa sarx(“凡有血气的”或“所有的人”)如指标般竖立于他的两卷书接近开头的地方。它们都源自旧约的预言,也都指向路加的主要信息。耶稣是世人的救主;没有人在他的爱以外。在他的福音书中,路加让读者们看见他向那些在社会上被人唾弃的一群人所施予的怜悯;这些人包括女人与孩童、穷人、生病的、有罪的、被遗弃的、撒玛利亚人及外邦人;在使徒行传里,路加则描述了福音如何胜利地从犹太人的首都耶路撒冷传扬到世界的首都罗马。
福音是赐给世人的——这是路加的两卷书所强调的真理。这真理在路加的笔下写出来尤其适当,因为他是新约书卷芸芸作者中唯一的外邦人34。作为一个受过高度教育、走过万水千山的人,他是福音书作者中唯一的外邦人,也是唯一称加利利海为“湖”的人,因为他能够将它与地中海——那片宽广的、伟大的海洋相比。他有希腊罗马世界的辽阔观点,了解它的历史和地理。因此他以当时的、教会史以外的事件作背景,继而详述耶稣的故事及早期教会的历史。另外,他使用oikoumenè(“承受的地土”)这个字的次数多于任何一位新约作者。
但传讲救恩的神学家路加其实是一位布道家,因为他向世人宣告来自神、藉着基督而赐予的救赎世人的福音。因为这缘故,所以他把那么多篇彼得和保罗的讲章编进使徒行传去。他不但让读者看见使徒如何向原先的听众传讲信息,他也让使徒向我们这些两千年后仍然听使徒讲道的人传讲。正如彼得在五旬节那天所说的,救恩的应许也是赐给我们的,是赐给每个世代的人的,诚然,它是赐给“主我们上帝所召来的”人(徒二39)。
2.使徒行传的引言(徒一1~5)
在我们总括性地介绍过路加,以及他写作的目的后,我们要特别来看使徒行传及它的序。我们要小心注意路加特别强调的两点:一是他所写的两卷书之间的关系,二是使徒所扮演的、极其重要的角色。
a.路加所写的两卷书
提阿非罗阿,我已经作了前书,论到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直到他藉着圣灵吩咐所拣选的使徒,以后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一1~2)
路加所写的两卷书叙述了基督教的来源。这两书共占了新约大概四分之一的篇幅。在这里,路加告诉我们他对这两本著作的看法。他并不认为卷一是有关耶稣基督的故事,由他的出生、他的受苦、他的死,直到他得胜的复活和升天,而卷二则是关于耶稣基督的教会,包括它在耶路撒冷的诞生、因被逼迫而受的苦难,直到三十年后它胜利地征服了罗马等事。路加想在这两卷书之间所带出的分别并不是基督和基督的教会,而是:同样一位基督前后两个阶段的事工。在第一卷书,他写了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直到—–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因为他“在神和众百姓面前”,说话行事都有大能35;在第二卷书(他暗示),他要写有关耶稣在他升天后如何继续工作和教导,尤其是藉着使徒的讲道及鉴别为真确的“神迹奇事”,这些事工都将由路加忠心地记录下来。我们可以这样总结:耶稣在地上的工作,是由他自己亲自并公开地推动;耶稣后来在天上的工作,是透过圣灵及他的使徒而完成的。此外,这两段时间的分水岭是他的升天。他的升天不但结束了路加的第一卷书36,引入第二卷书(徒一9),而且结束了耶稣在地上的事工,而引入他在天上的事工。
那么,路加的第二卷书之正确书名应该是什么呢?一般人所认识的名称(尤其是在美国)是使徒行传(The Book of Acts),这是合理的,因为根据第四世纪的“西乃抄本”(Codex Sinaiticus)所记载,它被称为Praxeis(“Acts',即“行踪”)。但这名称并没有告诉我们路加是记录谁的行踪,也不能帮助我们将这卷书与以后的次经著作(如第二世纪的《约翰行传》、《保罗行传》、《彼得行传》,及第三世纪的《安得烈行传》及《多马行传》)区别出来。这些行传是敬虔的传奇(romance),目的是要增加被叙述之使徒的知名度,尤其是藉着一些富有传奇色彩的奇迹;这些书的另一个目的是藉着这些著名使徒的名义而推动一些不正统的事情37。
自从第二世纪以来,这卷书的传统名称是使徒行传{TheActs of(The)Apostles,包括或不包括特定冠词}。无疑的,在路加的舞台上占着首席的当然是使徒——首先是约翰(一~八章),然后是彼得自己(十~十二章)、作为耶路撒冷会议主席的雅各(十五章),然后当然是保罗(九章及十三~二十八章)。但这名称实在太以人为中心了,它忽略了源自神的能力,是靠着这能力,使徒才能够传讲福音的信息及行各样的事情。
另外一些人提出“圣灵行传”这建议,如十八世纪的本革尔。他写道:路加的第二本书“着重描述的不是使徒的工作,而是圣灵的工作,就如前面一卷书记录的是耶稣基督的工作一样”38。彼亚臣(Arthur T.Pierson)把这观念普遍化。他的释经书就是以这名称出版的(1895年):
我们或许可以称这卷书为圣灵行传,因为它从开始到结束都是记录圣灵的降临及他的工作。人们目睹他的来临以及他所行的事—–但(即是,只有)一个主导者及推动者是至为重要的,其他所谓的人物及工人都只不过是他的工具。推动者是那个作工的人,而工具只是推动者作工的媒介39。
彼亚臣以一项震人心弦的挑战结束他的书:
基督的教会!这些记录圣灵行动的记录没有达至完全的境界。这是一本没有正式结束的书,因为它等待新的部分加入;加入新部分的速度与程度视乎神的子民何时将圣洁的灵重新放置于他管理万事的神圣宝座上。40
诚然,这是一个有益及平衡的看法,把一些极端的思想矫正过来。在路加的记述里,很多处都提到圣灵的应许、恩赐、浇灌,圣灵的洗、充满、能力、见证及引导。若我们不提圣灵的工作,根本没有可能解释福音的传播。可是,若使徒行传这名称过分强调人的因素,那么圣灵行传也过度强调神的因素,因为后者忽略了使徒的角色:圣灵的工作主要是藉着使徒完成的。此外,这样的说法也跟路加的第一节不相符。在写第一节时,路加有这样的意思:他所记录的事迹和言语是属于升天的基督的。基督藉着圣灵去完成他的工作,而根据路加所知道的,这是“耶稣的灵”(徒十六7)。因此最正确(虽然累赘)的书名应该仿似以下这名称:“耶稣藉着他的灵、透过他的使徒之持续的工作及语言”。这才合乎路加在第1、2节里面所要表达的意思。
由此看来,路加所写的头两节经文是非常重要的。要说这两节经文使基督教从所有其他的宗教区别出来,也绝对不夸张。其他的宗教认为他们的创教者在他的一生完成他的事工;路加却说耶稣在世上时才开始他的工作。诚然,他完成了赎罪的工作,但那个结束也是一个开始。因为在他的复活、升天及赐下圣灵后,他继续自己的工作,首先和主要的,是透过他所拣选的门徒那独特的、建立基础的事奉;然后,他透过后使徒时期每一个时代和地方的教会继续他的工作。这便是我们所相信的耶稣基督:他同时是那位在地上生活过的历史性耶稣,也是那位现在仍然活着的当代耶稣。历史中的耶稣在地上开展他的事工;自此以后,得荣耀的基督一直藉着他的灵,积极参与在信徒中间,是根据他的应许:他要“常”与他的子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41。
b.使徒们建基的事工
他受害之后,用许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讲说神国的事。耶稣和他们聚集的时候,嘱咐他们说:“不要离开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应许的,就是你们听见我说过的。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几日,你们要受圣灵的洗。”(一3~5)
前面我们已经指出过,耶稣基督的工作可以分成两个阶段:地上的和天上的;而升天是这两者之间的分水岭。另外,我们也需要注意:他吩咐所拣选的使徒之后,才被接上升。在希腊文的句子中很明显地强调这意思。原文的句子是这样的:“直到那天,当他藉着圣灵吩咐了门徒后,他被接上天。”因此,耶稣在结束地上的工作前,已做好准备,让他的工作能够持续下去——这工作在地上继续下去(透过使徒),但能力却源自天上(藉着圣灵)。因为众使徒占了重要的一席之地,所以他们也得着独特的工具。路加勾划出四个阶段:
(i)耶稣拣选了他们
他们是他所拣选的使徒(2节)。当路加提到耶稣如何呼召及选择十二门徒时(“就从他们中间挑选十二个人,称他们为使徒”)42,他用的是同一个动词(eklegomai),当他记述使徒如何提出两个名字,去填补犹大所留下的空缺时,他又再次用这动词:众人祈祷,说:“主啊!—–指明你所拣选的是谁”(24节)值得留意的是,路加后来记录保罗的信主经历时,又再用这字。已升天的主告诉亚拿尼亚有关保罗时,说他是“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九15),而亚拿尼亚再将这信息传达给保罗:“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你—–你要为他作见证—–”(二十二14~15)。由此我们可以看见,路加再次强调:所有的使徒(十二门徒、马提亚及保罗)都不是自我选立的,也不是由任何人、委员会、宗教会议或教会所选立,而是耶稣基督直接及亲自拣选的。
(ii)耶稣向他们显示自己
其他的福音书作者指出:耶稣拣选了十二门徒,“要他们常和自己同在”,因此,也唯独他们有资格为他作见证43。那些建立基业的见证人必须是亲自见过耶稣的人4。彼得说犹大的承继者一定要是一个从“主耶稣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就是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主离开我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一21~22)常与十二门徒在一起的人。尤其重要的,他一定要是“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的人(一22,参十41)。因此,在他受害之后,那升天的主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3节)。路加强调这一点。耶稣用许多的凭据(tehme rion是“叫人信服的、决定性的明证”,BAGD),让他们知道他活着,这行动持续四十天之久。在这段时间内,他向他们显现(使他们可以看见他),讲说神国的事(以致他们不但看见他,而且听见他所说的),而且在一次场合里,他跟他们同吃同喝,这显示他不是鬼魂,而是可以触摸的(十41)45。他显现在他们面前:让他们能看见(用他们的眼睛),能听见(用他们的耳朵),能触摸(用他们的手)。对升天的主有过这样客观的经验是一个使徒不可缺少的资格,这解释了为什么保罗46,及雅各4可以被称为使徒,也解释了为什么自此以后不再有可以与他们比较的使徒,而今天也不可能再有。
(iii)耶稣吩咐并差遣他们
除了向他们讲说神国的事(3节)及圣灵的事(4~5节)之外(我们会在下一章再谈到这方面),他藉着圣灵吩咐他们(主的教训源自圣灵的引导48)。这些教训是什么呢?很有趣的,伯撒或西方的典籍4多用了一句话来回答这问题,这句话是:“他所拣选,并命令他们去传扬福音的使徒。”假如这是正确的,那么,升天的主之教训就跟他所颁布的“大使命”一样了。路加在他的福音书的最后面已经记录了这道命令,就是要奉他的名向万国传讲悔改和得赦免的道理50。在颁布大使命不久后,耶稣又再次提到这命令,这次是要信徒为他作见证,直到地极(一8)。这命令赋予“使徒”另外一个角色:他们是apostolos,即特使、公使、大使,他们被差遣出去传递一个信息,而且是带着差遣者所给予他们的权柄。因此,耶稣拣选了他的使徒,并在自己复活后向他们显现——这都是他差遣他们出去、奉他的名传道和教导之前所做的事前准备。
(iv)耶稣应许赐下圣灵
根据约翰的记载,在楼房里,耶稣早已应许使徒,说真理的灵将会做两件事:提醒他们那些他曾教导过的道理51;并补充那些他未能教导他们的真理52。现在耶稣吩咐他们在耶路撒冷等候,直到他们得着那应许的恩赐(4节)。这是父的应许(4a节,很可能是藉着一些像以下的旧约预言:珥二28及下;赛三十二15及结三十六27);他自己的应许(因为他在传道期间再次提到这应许,4b节);也是施洗约翰的应许,他称这“恩赐”或“承诺”为一种“洗礼”(5节)。耶稣现在回应约翰的话,并且说:这个曾三次被承诺的应许(“所应许的圣灵”,二33)将要在不多几日内应验。因此他们必须等待,直到神的应许应验,直到他们“领受从上头来的能力”,他们才能完成使命53。
上面所讨论的是基督使徒四方面的装备。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耶稣所有的门徒都可以说,是他拣选了我们,向我们显示他自己,差遣我们去为他作见证;但路加所指的并不是这些普遍性的权利,而是指一个使徒所拥有的特别资格——他曾被历史中的耶稣亲自选立为使徒,他曾见证过历史中耶稣的事迹,他从耶稣那里得着权柄,并且被他差遣出去奉他的名传道,他有从耶稣的灵而来的能力去引导及启迪他所要教训别人的。路加主要想在使徒行传中向我们介绍的,是这些具有独特资格的人,藉着他们,耶稣要继续“作工和教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