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斯托得-使徒行传
斯托得-使徒行传研经
斯托得
引言
1.对路加的介绍(路一1~4)
在看任何一本书之前,若我们对作者著书的目的有点认识,对我们的阅读是有帮助的。对于这一条金科玉律,圣经的书卷也不例外。那么,为什么路加提笔作书呢?
其实路加写过两本书。第一本是他的福音书。古旧及牢不可破的传统认为该书的作者是他;另外,我们也几乎完全肯定的说,使徒行传一开始所提及的“前书”也就是他写的福音书。换句话说,使徒行传是他的第二本书。相当明显的,这两本书是互相关联的。两本书皆是献给提阿非罗,它们都是用同一种希腊文的风格写成。此外,贾博瑞(Henry Cadbury)在六十年前曾指出过:路加从不认为使徒行传是“附录或事后的反省”,而是跟他的福音合成“一本连贯的著作”。贾博瑞继续说:“为了要强调这两书之间的历史联系,—–或许使用”路加——使徒行传’这名称也是恰当的。”
让我们回到前面的问题:为什么路加会写这本包括前后两部分、有关基督教起源的书呢?我们起码可以提出三个答案:他是以基督徒历史学家、外交家及神学家兼布道家三个身分写这书的。
a.历史学家路加
没错,以前一些比较破坏性的批评者对路加著作的历史可靠性存疑或是毫无信心。譬如,“杜平根学派”(Tübingen School)的领袖鲍尔(F.C.Baur)在上一世纪中叶曾写过类似以下的话:因着使徒行传“所包含的特别倾向,我们只可认为它是故意脱离历史的真相”2。另外,那位非常不正统的哈纳克(AdolfHarnack,1851~1930)形容使徒行传为“那本伟大的历史著作”3,但在同一本书里他又写道:路加在他的书中“有时候犯了非常大意的错误,而且在叙述事件时,经常把次序弄得一塌糊涂”4。
基于以下几个原因,我们对这些人提出的批判深表怀疑。首先,在他的福音书的前言中,他宣称说,他写的是准确的历史;一般认为,他这宣称是包括他所写的前后两卷书,因为“这是古时的一个习惯”:当一本著作包括两部时,作者“会在第一部的前面写序,但这序是为整本著作写的”。因此,路一1~4“是使徒行传真正的序,正如它是路加福音真正的序一样5”。这段经文是这样的:
提阿非罗大人哪,有好些人提笔作书,述说在我们中间所成就的事,是照传道的人从起初亲眼看见又传给我们的。这些事我既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就定意要按着次序写给你,使你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路一1~4)
在这重要的前言中,路加说明了五个连接的阶段:
第一是历史事件。路加称它为“在我们中间所成就的事”(1~2节)。假若“成就”是正确的翻译,就显示,这些事件并不是偶然发生的,也不是没有被预料到的;反之,这些事件的发生是为了应验旧约的预言。
接着路加提到当时的目击证人,因为他说“在我们中间成就”的事“是照传道的人,从起初亲眼看见,又传给我们的”(2节)。在这里,路加并没有包括他自己。虽然他亲自目睹他在使徒行传下半部所记载的事迹,但他却不属于“从起初”便见证事件发生的那一群人。这一群人包括众使徒,他们亲自见过那位历史上的耶稣,而且将他们自己所看见过和听见过的(即“传统”的意义)传给别人。
第三个阶段是路加自己个人的研究。他是早期教会第二代的人,他从使徒(原来的见证人)口中得到有关耶稣的“传统”。虽然如此,他并没有毫不怀疑的照单全收。相反的,他“从起头都详细的考察了”(3节)。
第四,在明白了事件如何发生后、在接收了见证人所述说的传统后、在对事件作过探究后,路加才动笔写作。他说:“有好些人提笔作书”,述说这些事(1节),而现在,我也“定意要按着次序写给你”(3节)。“好些人”无疑也包括马可。
第五,在路加写作时,他心目中是有读者的,其中有他的写作对象提阿非罗。路加希望这书能使他“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4节)。因此,这些被完成、被传授、被探究、被记录的事件成了基督教信仰的基础和确据。
此外,那位宣称自己在撰写历史的路加有资格这么做,因为他是一位受过教育的医生6,又是保罗宣教旅程中的同伴,而且至少在巴勒斯坦住过两年的时间。
就算是在那么古远的时代,医生所接受的训练也是相当严谨的,而且路加富有文采的希腊文也显示他是一个有文化修养的人。另外,路加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中所用的词汇,以及他观察事物的能力,都表示他是一位从事医业的人。在一八八二年,爱尔兰籍的学者贺拔特(W.K.Hobart)写了一本名为《圣路加的医学语言》(The Medical Language of St Luke)。这书的目的是要证明路加“非常熟识希腊医学院所用的语言”,并且证明路加福音及使徒行传皆出于一位医生作者之手,因为这两卷书都“充满医学界的用词”8。哈纳克赞成这种说法9。但较近期的学者却否定这种说法。贾博瑞曾经作过几个研究,在探究过贺拔特所列出的、路加所用的医学词汇后,他指出:这些词汇并不能算是技术性的医学名词,而是比较像一个受过教育的希腊人所用的字词。真实的情况大概是在这两个极端之间。虽然我们不能从路加所用的字汇中去证实他来自一个医学的背景,但他的写作却显示他对医学以及其名词的认识。巴克莱(WilliamBarclay)说:“路加很自然的使用医学的术语”10,然后再从路加福音”及使徒行传12中找出例子去证明这一点。
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使我们相信路加是在写历史,那就是:他是保罗宣教旅程的同伴。大家都知道,路加在使徒行传的叙述中,好几次从第三人称的复数(“他们”)改成第一人称的复数(“我们”),藉着这些“我们”的部分,他默然地令人察觉到他的存在,而他每一次出现,都是跟保罗在一起的。在第一次有关“我们”的叙述中,路加与保罗由特罗亚去到腓立比,在那里福音的种子撒落在欧洲的土壤上(十六10~17);在第二次的叙述中,他们从腓立比返回耶路撒冷,并且结束了最后一次的宣教旅程(二十5~15,及二十一1~18);第三次则记述他们坐船从耶路撒冷前往罗马(二十七1~二十八16)。在这几段时间内,路加会有充分的机会去聆听及吸取保罗的教导,并且有时间写旅游日志,记下他的经历。这些记录成了他日后写使徒行传的资料。
除了是医生和保罗的朋友外,路加还拥有第三种身分,足以使他有资格撰写历史,那是他曾经居住在巴勒斯坦。事情是这样的:路加和保罗一同来到耶路撒冷(二十7),并跟他一同前往罗马(二十七1)。这两件事相隔两年。在这段期间,保罗在该撒利亚坐牢(二十四27),而路加则是可以自由行动的人。他如何使用他的时间呢?我们有理由相信,他在这段时间内游遍巴勒斯坦各处,为他的福音书以及使徒行传有关耶路撒冷的前几章搜集资料。身为外邦人,他大概利用这段时间去熟习犹太人的历史、习俗及节日,而且寻访每一处因着耶稣的工作及基督徒群体的诞生而成为圣地的地方。哈克纳非常赞叹路加对巴勒斯坦的了解,说他对这些地方的形容相当准确:拿撒勒(它的山峦及会堂)、迦百农(以及建筑其会堂的百夫长)、耶路撒冷(以及它附近的橄榄山、村庄,还有那“利百地拿会堂”)、圣殿(它的院、门及廊)、以马忤斯(六十视距尺之遥)、吕大、约帕、该撒利亚,及其他城市13。
对路加来说,要明了早期的历史,人比地方来得重要,因此,他一定拜访过许多的见证人。其中有一些是认识耶稣的,可能包括现在已年老的童贞女马利亚,因为路加有关耶稣之出生及童年的叙述,包括天使报喜的种种细节是从她的角度描写的,因此资料最终必是从她而得。其他路加探访过的人大概是那些跟耶路撒冷教会的起源有关的,如称呼马可的约翰及他的母亲、腓利、使徒彼得、约翰,及主的兄弟雅各;他们能给予路加第一手的资料,告诉他有关以下的事情:主的升天、五旬节那天所发生的事、在早期教会福音如何被传播、公会的反对、司提反的殉道、哥尼流的归主、使徒雅各如何被处决,以及彼得被囚及得释放的经过。路加这一连串的访问,解释了为什么使徒行传的前半部有着“非常明显的犹太色彩”14。
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路加所写的是准确的历史(正如他自己所宣称的)。在那些英勇地维护路加的可靠性的人当中,其中不少是专业的历史学家及考古学家。譬如,兰塞爵士曾经一度非常仰慕鲍尔这位老师,他是一位激进的批评家;但后来却因着自己的研究而改变了主意。在他的书《圣保罗:旅行者及罗马公民》中,他说:当他开始研究时,他“并没有偏向他后来所达致的结论”,却“相反的,他并不偏向这个结论”15。最后,他能举出理由,说明“使徒行传的作者是属于第一流的历史学家”16。
差不多七十年后,舒温桓(A.N.Sherwin-White),一位在牛津大学教授古代历史,形容自己是“一个专门研究希腊及罗马史的专业历史学家”17,强烈的肯定路加的背景知识之准确性。他写过以下一段有关使徒行传的话:
其中历史的架构是准确的。关于时间和地点的细节是精准和正确的。我们跟使徒行传的作者一同走过第一世纪的以弗所或帖撒罗尼迦、哥林多或腓立比,走过其中的街道及市场、剧场及聚集处。这些城市中的伟大人物、官长、群众、群众的领袖都在那里—–有关保罗在迦流、腓力斯、非斯都前受审的叙述也是一样精确。作为文献,这些记录等同于公元第一世纪及第二世纪初期的省及皇家审讯的记录,都是记录于铭碑和文学的资料中。两套的记录都属于同一系列的历史文献18。
这是他的结论:“关于使徒行传,肯定其历史性的证据是极多的—–任何否定其历史性(包括细节)的尝试都会显得可笑而荒谬,罗马史的史学家早已假设了这一点。”9
b.外交家路加
撰写历史不可能是路加的唯一目的,因为他留给我们的历史是选择性的,而且不完全。他告诉我们有关彼得、约翰、主的兄弟雅各及保罗的事,但却不叙述有关其他门徒的事迹(除了西庇太的儿子雅各被斩头一事以外)。他记录了福音如何被传播到耶路撒冷以北和以西的地方,但却不提福音如何被传扬到东面和南面,除了有关那埃提阿伯太监归主一事外。他描述了紧接着五旬节后巴勒斯坦教会的情况,但之后却转而着墨于保罗的工作:教会如何在他的领导下向外邦人宣教。由此看来,路加不单是一个历史学家,他更是一位敏锐的基督徒“外交家”,他非常明了教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首先,路加建立起一个政治性的辩护。因为他深切关注罗马政府对基督教的态度,因此花了许多篇幅去维护基督教,并且排拒别人对它的批评。他解释说,在位者其实并不需要惧怕基督教,因为它既不想煽动群众,也从来不曾企图去颠覆政府;反之,基督徒在法律上是无辜的,在道德上是完全没有毁坏性的。说得积极一点,他们对社会带来正面、积极的影响。
可能是这个原因,因此路加的书是献给提阿非罗。虽然提阿非罗的形容词——theophilès——(意思是“被神所爱”或“爱神”,BAGD)可以象征每一个基督徒的读者,但更可能是一个人的名字。此外,路加用的形容词kratistos(“最尊敬的”,路一3)有两个可能性:“一种没有其他含义的礼貌性称呼”,或是“一种尊重性的称呼,是一个人用来称呼另一个在职衔上或社会地位上比他高之人的雅号”(BAGD)。第二种的可能性比较高,因为路加后来也用这雅号来称呼巡抚腓力斯(二十三26,二十四3)和非斯都(二十六25)。这个称呼大概等同于现代人的“阁下”(YourExcellency,NEB)。有些学者甚至认为提阿非罗是一个曾听过基督教遭诽谤的某一位罗马官长;但史崔特(B.H.Streeter)则认为这字是一个“审慎的同义词”,它其实是(史氏猜想)“夫拉维(Flavius Clemens)在罗马教会中的名字”20。
无论如何,路加在他的政治辩词中重复表达了三点:第一,罗马的官长恒常地对基督教表示友善的态度,有一些甚至成为基督徒,如在十架下的百夫长、百夫长哥尼流,和居比路的方伯士求保罗。第二,罗马的官长无法在耶稣或他的门徒身上找到任何可指责之处。耶稣被指控煽动群众,但希律或彼拉多都无法找到指控他的基础。至于保罗:在腓立比,官长们向他道歉;在哥林多,方伯迦流不肯作任何审问;在以弗所,城里的书记向众人宣告说保罗及他的朋友们是无罪的。此外,腓力斯、非斯都及亚基帕都没有办法定保罗的罪——三次无罪的判决刚好等同于路加在他的福音书中说彼拉多三次的宣告耶稣无罪21。
第三,罗马的官长同意基督教是一个合法或被批准的宗教(religio licita),因为它不是一个新的宗教(新的宗教需要得到政府的准许),而是犹太教中最纯正的一种(犹太教在第二世纪开始在罗马人的统治下,一直都享受着宗教自由)。基督的来临是旧约圣经的应验,而基督徒的群体与旧约神的子民是一脉相承的。
这就是路加的政治辩词了。他提出证据,以证明基督教是没有毁坏性的(因为有一些罗马官员也相信它)、无罪的(因为罗马的判官找不到任何将它定罪的基础),和合法的(因为它是犹太教真正的继承者)。基督徒也应该可以基于以上三个理由而要求政府的保护。我想起在一九七二年,比亚丁(Piryatin)的浸信会信徒曾经将一份宣言呈交给苏联高等苏维埃常务委员会的主席保哥尼(N.V.Podgomy)及共产党的总书记勃列日涅夫先生(L.I.Brezhnev)。比亚丁福音派浸信会基督徒引用苏联的宪法及世界的人权宣言,并一些特定的法律及诉讼的解释,向政府要求凭良心行事及承认自己是基督徒的自由,并且宣告他们并没有触犯法律,“因为在我们的行动中没有半点破坏性,没有半点是反对政府的,也没有半点是狂热的;“我们的行动”在属灵上是有益和健康的、公义的、诚实的、和平的,完全合乎耶稣基督的教导”2。
路加的“外交政策”的第二个例子是:他是教会中的和平大使。他想藉着他的叙述向读者证实,早期教会是一个合一的教会。他想说明:神亲自遏止了犹太和撒玛利亚基督徒之间,以及犹太和外邦基督徒之间的纷争,并纷争所带来的危险。他更阐明:使徒彼得、雅各、保罗基本上对福音的看法是一致的。
薛建巴格(Mattias Schneckenburger)在他的Über den Zweck der Apostelgeschichte(1841)是第一位“对使徒行传的目的作深广探讨”的作者23。他相信路加常强调,说保罗奉行犹太人的习俗,和他跟耶路撒冷保持友好的关系,是为了维护保罗,使他免受那些犹太基督徒的批评(后者常抨击保罗在外邦人中间的宣教工作)。他也特意描写保罗和彼得“相似的神迹、异象、受苦及演讲”24,以使“保罗等同于彼得”25。
鲍尔把这讨论更推进一步。他认为使徒行传有一个特定的、“隐藏”的目的。
他以哥林多教会的纷争为基础(“我属保罗—–我属彼得—–”,林前一12)——其实这基础相当薄弱——继而建立起一个复杂的理论。他说早期教会分裂成两党:由彼得所代表的原有犹太基督教,以及后期由保罗代表的外邦基督教。他认为使徒行传的出现,是因为一位第二世纪的“保罗派”(一位跟随及推崇保罗的人)尝试去减少,甚至否认人们对这两位出色的使徒的传说;他想证实,他们之间并不存在敌意和斗争。他描写保罗是一位敬虔的犹太人,他遵守律法,相信先知;他笔下的彼得,是第一个将福音传给外邦人的布道家。从这个角度看,两位使徒是和平共处、同心合意的,并不是互相仇视、彼此斗争。诚然,路加尝试“尽力使保罗像彼得,而同样地,也尽力使彼得像保罗—–以溶化双方之间的对立性—–”26。
一般皆认为鲍尔及他的学生(杜平根学派)将他们的理论推得太远了。并没有真正的证据可以证实早期教会时代出现了两种基督教(犹太人的和外邦人的),以两个使徒(彼得和保罗)为首,并且彼此之间水火不容。鲍尔大概曾受到黑格尔(Hegel)的相对论影响:黑格尔认为历史的推进是由不断出现的正反两股相对力量的碰撞而产生的。在犹太人及外邦人基督徒之间的确呈现了张力,而正因为犹太基督徒的活动,早期教会的确面临分裂的可能,直至信徒召开了耶路撒冷会议,把事情解决了,这可能性才告消弭。路加并没有隐瞒这件事。此外,毋庸置疑的,在安提阿,保罗正面指责彼得27,因为他从外邦信徒的团契中抽身而出。但这当面的指正是例外和暂时的;保罗在写给加拉太的信中提到这事的时候,是用过去式的。彼得犯的是一时之错,此后他没有再落入这种软弱里面。两位作领袖的使徒之间的和解是真实的,并不虚假。根据使徒行传的主要信息、加拉太书第一、二章,和哥林多前书十五章11节,两位使徒对福音的看法是一致的。
路加并没有故意掩饰真相,而刻意描述两位使徒之间的和谐(这是鲍尔的论点);反之,路加亲自观察到这两位领袖之间的一致并将它记录下来。显然,他首先全力描写彼得的故事(一~十二章),然后再写保罗的事迹(十三~十八章)。很可能他故意凸显两个故事的相同之处,而不强调他们的事工之不同。相同的地方随处可见:彼得和保罗都被圣灵充满(四8及九7,十三9);他们都放胆地传扬神的道(四13、31及九27、29);他们都曾经在犹太会众前见证耶稣被钉死、复活并作王,这一切都应验圣经的预言,是神所预备的救赎之道(如二22及下,十三16及下);他们二人皆向外邦人及犹太人传讲福音(十34及下,十三46及下);他们都曾领受异象,而这些异象为教会宣教事工的发展定下重要的方向(十9及下,十六9);他们都曾经因为为主作见证而被囚禁,然后神迹式的被释放(十二7及下,十六25及下);二人皆医治过一个生来便瘸腿的——彼得在耶路撒冷(三2及下),保罗在路司得(十四8及下);二人皆曾医治过其他病人(九41及二十八8);他们都曾经赶鬼(五16及十六18);他们都拥有不凡的力量,以致人可以靠彼得的影儿和保罗的手巾及围裙而得医治(五15及十九12);他们都曾经叫死人复活——彼得在约帕叫大比大活过来(九36及下),保罗在特罗亚叫犹推古从死亡中苏醒过来(二十7及下);他们都曾经叫神的审判临到行邪术的和假教师身上:彼得在撒玛利亚对付了行邪术的西门(八20及下),保罗在帕弗指责以吕马(十三6及下);他们都拒绝让别人敬拜他们——彼得不让哥尼流拜他,保罗不让路司得的人拜他(十25~26及十四11及下)。
不错,这些相同之处是散布于使徒行传的不同之处,而不是整齐地排列在一起。但其实,它们的确是互相呼应的。这些事件的发生并不是偶然。路加将这些事件包括在他的叙述里,目的是要藉着他对彼得和保罗的描写,证明他们都是基督的门徒,负有同一使命、传扬同一福音,也带着基督的印记。因为这缘故,路加可被称为一个“和平使者”,他显示了使徒时代的教会之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