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圣灵论-欧文
第七章:圣灵在基督奥秘的身体(教会)中的工作
圣灵在教会的工作,有三个大前提:
(一)圣父由于祂的爱、恩典、意旨和永恒的目的,从罪人中拣选分别出来的一群,成为教会。
(二)基督的整个工作乃是把罪人救赎出来,成为祂的教会。
(三)圣灵的工作乃是呼召罪人悔改和信靠基督,并将得救的人与基督联合成为以基督为首的身体——祂的教会。
在新约时期上帝的新创造工作中,上帝的旨意是要三位一体中每一位格,藉其独特的工作向教会启示自己。
基督完成祂的赎罪工作之后返回天上,救恩的工作乃由圣灵继续进行和完成。
基督在死前应许赐下圣灵给祂的门徒(约十四15-17)。祂复活之后吩咐门徒,不要立刻进行为主作见证的工作,而要等候领受那所应许的圣灵(徒一4)。基督升天后,基督从天父领受了圣灵,浇灌在祂的门徒身上。(赛四四3;珥二28,29;徒二33)。
基督身体既离开了地上,圣灵取代基督,应验了对教会所有的应许。基督藉祂的灵与我们同在(太二十八19,20;徒三21;太十八19;林后六16;林前三16)。基督向祂的门徒保证,祂的灵与他们同在,比祂肉身与他们同在更好。所以现在时刻,基督随时随处都与我们同在。圣灵代表基督,代替基督,所以祂为门徒作基督所作的一切事(约十六13-15)。
圣灵不是来启示什么新事,也不是作什么与基督的教导和工作矛盾或相反的工作。圣灵绝不作任何违背圣经教导的事。任何作出违背基督和圣经的工作的灵,都不是来自神。
圣灵伟大的事工,乃是荣耀基督。上帝赐圣灵给我们,乃是要我们也能归荣耀与基督。圣灵降临,是要彰显基督的真理与恩典,不是述说祂自己(约十六13-15)。圣灵没有启示其它真理,没有赐下另外的恩典,圣灵赐的一切都是在基督里,从基督而来,和因基督而成就。按照这定律,我们可以察验出任何灵是否出于上帝。「祂把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约十六13)。圣灵所听见的,就是圣父和圣子有关救赎教会的全盘计划与目的。「听见」表示圣灵对圣父与圣子的永恒目的有无穷的认识。
「祂要荣耀我」(约十六14)。这是圣灵对教会的伟大工作。祂使基督在我们眼中显为荣耀。我们是基督的子民,圣灵被赐给我们,使我们能够尊崇基督,祂是教会荣耀之首。
但圣灵怎样荣耀基督呢?「祂要荣耀我,因为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十六14)。这里不是说圣灵从基督那里领受一些祂从前没有的;圣灵是上帝,祂不需要领受什么。只是因为祂要赐给我们的,乃是特别在基督里的,所以说「将受于我」的。我们不能把属于别人的东西送给另一个人,除非先拿到那人的东西。祂要把那些事「告诉」我们,「告诉」就是使我们明白。祂要向我们启示,在我们心中启示,让我们亲自明白和体验这些事。
圣灵要告诉我们的是一些什么事?基督说「将受于我」的事,就是基督的恩典和真理(约一17)。
圣灵对基督的门徒启示基督的真理,因为上帝一切的启示,都是由祂赐下。圣灵的默示让使徒能接受、明白和宣告神在基督里的一切旨意。为了使门徒毫无错误地明白和宣告神的意旨,圣灵领导他们进入一切真理。再者,圣灵将成圣的恩典与特殊的恩赐浇灌给门徒,以向他们显示基督的恩惠。
圣灵继续对信徒显示基督的真理与恩惠,虽然方法与程度都与受祂默示的使徒不同。基督的真理现今以圣经和讲道显示给我们。我们读经和听道时,圣灵打开我们的灵眼,让我们从所读和所听的明白神的心意。
圣灵把基督「所有的」启示给我们
耶稣说「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十六15)。我们从这节经文可以学到两点。第一是基督要把祂所有的告诉我们。祂说「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
圣父本为上帝;凡祂所有的,都是圣子的。「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五26)。同样地,圣父所有的属性,永恒的圣子基督也同样拥有。但这些似乎不是这节经文所说「所有的」的意思。这「所有的」是指属灵的恩典与能力,由圣父自愿地交付给道成肉身的基督(太十一27;约三35)。圣父慈爱与恩典的功效;祂在永恒中所预旨的;使祂的选民进入永远荣耀的无限权能与良善–这「所有的」一切都交付给耶稣基督。
这一切原属于圣父的都已告诉了我们,交付给我们。这些–祂的慈爱、恩惠、智能、谋略和意旨–就成了圣子的;这一切交付给圣子,以便祂执行中保的工作。
这些圣父所有的,成为圣子所有的,事实上由圣灵传达给我们。圣灵没有把这些直接从圣父那里交付给我们,而是间接地,从圣子交付给我们。因为我们唯有藉圣子才能临近圣父。所以圣子是「圣父所有的」的宝库。圣灵从基督这宝库中把圣父所有的显示给我们,并用在我们身上。这样,圣灵完全代替了基督的身体在地上的临在。
第二点,这句经文告诉我们如何与神交通。我们自己不能直接到圣父那里去,圣父也不会与我们直接交往。我们只能借着基督才可靠近圣父,因为若不借着基督,没有人能到父那里(约十四6;彼前一21)。但若没有圣灵的工作,我们根本不能借着基督到圣父那里去。由于圣父所有的已经交付给基督,由圣灵带给我们,因此圣灵教导我们如何祷告,教我们求什么。我们的祷告祈求归到基督,基督带它们到圣父前。因此,假如我们藐视圣灵,轻慢圣灵,我们是触犯三位一体的神,藐视祂在爱中特别要达到我们的。这就是为什么亵渎圣灵的罪是不可赦免的。
圣灵是恩典的灵
因此,我们应该认识到,若得什么恩典,或在我们身上有什么恩典的工作,都是圣灵的作为。
有人说到个人的美德,好象是自己修为的结果;其实,所有德行都是圣灵的恩典。
圣灵既是恩典的灵,祂作两件事。祂要我们认识神白白赐予的慈爱与恩惠,以及圣灵在我们里、在我们身上施行的恩典的工作。因此,我们不要自欺,以为不需要圣灵能作出善行美德。
圣灵的任何工作,都是出于祂自己的自由意旨
圣灵所作的,是因为祂要这样作。我们可以从圣灵彰显的一切美善、恩典、慈爱与大能,看见祂善良的旨意。圣灵的一切工作都出于祂无限的智能,以及在祂主权掌管之下,无人能抗拒的旨意(罗九19)。
圣灵启示的旨意,看起来是可被抗拒的。当向人传福音和邀人悔改时,祂显明祂启示的旨意。但祂隐秘的旨意可能不要这些人悔改。祂没有定意要赐给这些人悔改的恩赐。因此,拒绝悔改的人,拒绝了圣灵启示的旨意,但却完成了祂隐秘的旨意。(赛六9,10;约十二40,41;徒二十八26,27;罗十一8)。
祂所有的工作也是一样。对某些人,圣灵光照他们的理性,并使他们感到扎心知罪,但没有在他们身上作重生的工作,而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上帝的国。对另外一些人,圣灵作了所有的工作,直至他们至终完全得到救恩。这是保罗有关圣灵恩赐的教导(林前十二章)。圣灵所赐的恩赐,都是出于祂全权掌管的旨意。
问题:假如救恩从开始到完成都是圣灵的主权工作,那么我们就不能为自己得救作什么。这样,圣经对我们的诫命、警告、应许和教导有什么用处?
答案:我们务必把握这真理:我们身上一切属灵的好处,的确都是圣灵所作成的。圣经告诉我们说:「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七18)。圣经教导我们:「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甚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林后三5,林后九8;约十五5;腓二13)。假如我们说我们里头有些良善不是圣灵的工作的话,我们不但破坏了福音,也否定了神是唯一良善的,和只有祂才可以使我们成为良善。
但若用这理由作为什么都不作的借口,是抗拒神的旨意。上帝应许我们,祂所要求我们作的,祂亲自在我们身上成就。圣经中有许多例子说,上帝命令人作一些他们自己不可能作的事。当他们尽力顺服时,就会发现上帝的医治大能使他们作以前不可能作的事;例如,医治那个一只手枯干的人,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以及拿因寡妇的儿子。
我们的责任是尽力顺从上帝的诫命,而圣灵的工作是赐我们能力顺从诫命。因此,那些袖手旁观什么都不作的人,只说明他们对神的事没有兴趣也不关心;因为他们说什么都不能作,除非神的恩典在他们身上作工。一个什么都不作的人,圣灵也不对他作什么。
虽然只有圣灵的工作才使一个信徒蒙恩,但是欲求恩典、圣洁和公义的增长和兴盛,乃靠信徒运用他己接受的恩典。我们有手有脚。如要我们的手脚生长健壮,我们必须使用我们的手脚。不用的话,乃是失去手脚的最有效方法。因此,对我们灵命增长有关的事,也是与我们灵魂的永恒福祉相关的事,我们却懒惰不干,漠不关心,以为没有圣灵我们什么都不能作,这样不但是无理与愚蠢,而且是危险的。
圣灵的见证是非常重要的,但与信徒的见证有所不同。
当我们看见和明白圣灵的工作,我们知道有些事非常明显是圣灵特别的作为,虽然有时圣灵的工作同时也是有圣灵的人所作的工作。
耶稣说,「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灵,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你们也要作见证」(约十五26,27)。圣灵的见证有别于使徒的见证。但使徒之能作见证,只因为圣灵给他们能力作见证。
使徒能为基督作见证乃是圣灵的能力在他们身上,是圣灵在他们身上工作的结果(徒一8)。除了通过使徒的见证外,圣灵没有作出另外的见证。
那么什么才是刚才所说圣灵特别的见证呢?乃是圣灵赐能力给一些人作见证,而这些人知道他们自己能够这样做,完全是圣灵先向他们作见证。圣灵藉使徒向世人作见证的伟大方法之一,乃是赐给使徒有施行神迹奇事的能力。圣灵赐能力给使徒,使他们借着讲道、受苦和圣洁去为基督作见证,并不断地为基督的复活作见证。但世人不认识这是圣灵的工作和见证。但这都是祂的工作,正如希伯来书二3,4节所说一样。当使徒们讲道和施行神迹奇事时,圣灵与他们同作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