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认识新兴教会
简短评论十处经文
下面提及的一些经文,我已经在本书论述过程中简短而间接地提到了,另一些则是第一次提及。我稍早无法就前者对于新兴教会运动的影响,在此比较详细一点地加以梳理会有帮助;至于后者,我会引入一些新鲜的圣经思考。这些评述绝不是要与详细地诠释相关的经文相混淆。它们就算朝向这样的解经所采取的方向略微发展,本书的篇幅都会倍增。它们只是最精简扼要地概述圣经所说的一些重要事情,这些事是新兴教会运动与谈话大体上都忽略的。
1.罗马书一章18~20节。这几章经文有四个特色,对于我们的反思具有重要的意义。
a.这段经文的要旨是:所有的人,犹太人与外邦人都一样,在神面前都是有罪的,所以是落在祂的忿怒底下(一18,三9)。这段经文结尾时连续引用旧约圣经的经文(三10~18),需要详细地思考。根据我的经验,圣经上最难传给后现代人的部分,就是圣经论及罪恶、过犯、邪恶、偶像崇拜的话。我非常清楚知道:其中的一些话如果没有在圣经故事脉络的架构内仔细而忠实地界定,甚至都不能使用在一些圈子里面。但是事实仍然是:除非我们对于问题所在有某个程度的一致看法,肯定无法对于解决方式有一致的看法。花点时间读读下面的经文,并且问一下:如果你是教会的领袖,你会把圣经论及这些事的话跟你的教导结合起来到什么样的程度,而这几节经文又有多大程度令你觉得不自在,以致你保持内疚的缄默: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2
@2罗马书三章9~18节,引用或间接提及的经文分别是诗篇十四篇1~3节,五十三篇1~3节:传道书七章20节;诗篇五篇9节,一四O篇3节,十篇7节;以赛亚书五十九章7~8节;诗篇三十六篇1节。
b.罗马书二章12~16节的意义虽有争议,非常要紧的是必须看见:在其上下文中,保罗说外邦人按着自己的本性行律法所要求的事时,并不表示有一些外邦人非常良善,足以讨神喜悦,因而得救。这跟较广大的上下文完全不符,其高潮是我们已经见过的:「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三10)。在紧邻的上下文中,保罗说外邦人按本性行律法所要求的事(二14),他的意思是:甚至连没有成文形式之律法(那是犹太人拥有的)的外邦人,都证实他们对于律法的丰富内容有所认识,因为他们有时也会顺服写在他们良知上的,有时却不顺服。「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即,当他们行得对时〕,或以为非〔即,当他们犯错时〕」(二15)。因此,没有成文律法的事实并不能作为借口:从某个角度来说,我们所有人都有律法,无论是印在书上的,或铭刻在良知里的。神要我们为着我们已知的来交账,而不是为了我们不知道的:「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灭亡(虽然不是照着律法);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二12另译)。@3换言之,保罗在其他地方告诉我们说每一个人都犯了罪(三23;参:三10),在这里则告诉我们,无论我们有没有神成文的律法,结果都是一样的;我们都必灭亡。改变的只不过是定罪的根据罢了。
@3关于这节经文,尤其见Douglas J.Moo,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NICNT(Grand Rapids:Eerdmans,1996),144-57。
c.这一切的「不虔不义」是那些「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所行的(一18)。那肯定是无比要紧的。真理失落了,接下来的经文显示出:所失落的真理主要是「神是谁、以及祂作了什么」这个真理——首先,祂是创造者神,是应当感谢的。有知觉的受造之物的责任是承认自己是受造的,因为其他的一切都是偶像崇拜。凡是促使人去压制这个真理的,纯粹就是罪恶。
d.因为根本的罪恶与压制真理是如此根深蒂固地敌挡神的,神的反应是忿怒也就肯定不足为奇了(一18)。这不是被宠坏的顽童鼻子脱臼时善变的坏脾气。祂是神在祂的神性受到否认时的反应,既是公平的,也是有位格的。因此,祂出于祂的忿怒设法向这些悖逆的人类指出其必然的后果:祂任凭他们自食罪的恶果——包括不受约束的情欲、可耻的欲望、与堕落的心思(一24、26、28)。所以,就着一个深邃的意义而言,堕落人类最严重的「问题」就是神自己;面对那拥有祂的形像、却悖逆祂的人,祂的作为是公义的,且完全符合祂自己的属性与荣耀的。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希伯来书九27)。
我们现在到了一个领域,是绝不容许我们以为悔改不过意味着不辜负自己的潜能。含糊笼统地说,这个观念也没错,因为我们人类原先受造原是具有神的形像,只要我们不是无罪的,就是辜负了我们的潜能。但是,这种索然无味的表达方式,根本没有面对圣经毫无掩饰地表明的罪恶问题。它没有看见偶像崇拜是多么的可憎。它拒绝承认我们的悖逆确实吸引了神的忿怒,那是我们当得的:「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今世的生活方式〕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以弗所书二3)。
2.罗马书三章21节~四章25节。根据罗马书到目前为止的思路,接着出现答案也不意外,却是非常奇妙且引人注目的。因为我们的罪,神公义地以忿怒面对我们;然而,因为祂是那样的神,祂却以恩典面对我们。藉着恩典,所有相信耶稣基督的人都白白地被称为义(三21~24)。藉着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流出祂的血,神成就了这一切(三24~25)——成就这一切时,神显出祂自己的义,同时也称罪人为义。@4过去,无论神曾显明什么样的忿怒,都是受到限制的:这忿怒与神的「忍耐」交织在一起,人类的罪受到「宽容」,没有刑罚(三25)。现在,刑罚已经执行了——神这么做,「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三26)。
@4在其他地方,笔者已经主张这段经文的论述方式就是这样,见”Atonement in Romans3:21-26,”in The Glory of the Atonement:Biblical,Theological and Practical Perspectives,ed.Charles E.Hill and Frank A.James III;Festschrift for Roger Nicole(Downers Grove,IL:InterVarsity Press,2004),119-39。
事实上,人所不配得的恩典,这个原则可以回溯到最早的旧约时代:「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罗马书四3;见:创世记十五6)。保罗解释必然的结论:「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罗马书四4~5)。@5神将义归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四24~25)。
@5今天(就像其它的一些时代)有许多环绕着罗马书四章1节的争议。我已经试着在“The Vindication of Imputation:On Fields of Discourse and Semantic Fields,”in Justification:What’s at Stake in the Current Debates,ed.Mark Husbands and Daniel J.Treier(Downers Grove,IL:InterVarsity Press,2004),46-78说明我这样理解保罗的意思的理由。我必须赶紧补充一点:某些经文的解释会有争议,任何见多识广的现代派人士、或见多识广且温和的后现代派人士都不应该从这个事实做出太多的推论。信仰的基本教训,包括早期普世教会信经详细阐述的那些教义(新兴教会的思想家大多数都同意这些教义),没有一个是不曾经过争议的。但是现代派人士和温和的后现代派人士都会了解:我们是可能理解保罗的话的。之所以要努力进行负责任的解经、为如何理解经文提出理由,意义就是在此(当然,这在解读叙述性经文或解读任何种类的经文都是一样:如果不是最异想天开或主观主义,就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解读)。只有最强硬的后现代主义人士才会对这些显而易见的论点表示异议,我已经在前面三章勾勒出他们的理论基础了。
新兴教会运动最令我困扰的一面在于:这个运动中最广为人知且最负责任的领袖,在处理基督的十字架时所采取的态度似乎是漫不经心的。圣经上非常彻底地论及这个主题,即使本书的篇幅加倍,也只能略加检视;但事实上,在新兴教会领袖已经出版的论述中,却没有对其中任何一处经文做出够严肃的或解经上的探讨。
3.约翰福音三章1~21节,四章1~42节,与类似的经文。关于耶稣在地上的事奉,有许多奇妙的事,其中之一是祂待人接物时所用的方式异常多样化。祂看透所有的装模作样,而且绝不是只以一成不变的模式来处理国度的福音。
然而,这样清楚意识到个人的特殊需要,如何能避免对立,却是值得深思的。尼哥底母是个诚实的慕道友,虽然是一位博学的圣经教授,却因为对于圣经的无知而受到耶稣温和的责备:「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吗?」(约翰福音三10)。耶稣对待撒玛利亚妇人虽然非常温柔,却仍然不容她回避她混乱的性行为(四16~18),而且从她对自己的评价看来,祂肯定是一语中的了(四29)。
这些类型的对质,可以有许许多多的证据,不单从耶稣的事奉,也从彼得、保罗、约翰、和其他人的事奉中可见一斑。例如,想想犹大书吧!保罗劝勉提摩太或提多不要与人争竞(如:提摩太前书五1~2;提摩太后书二23~25),但同一位保罗也坚称:他们有时也必须叫某些悖逆的人闭嘴,吩咐他们不再传讲错误的教义(提摩太前书一3;提多书一10~11)。论及任命长老,他们必须寻找的人选,不单显出不可或缺的基督徒性格,也必须是「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提摩太后书二2)。执事也必须「存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提摩太前书三9)。长老必须「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提多书一9)。
道德命令(如:吩咐那些富足的人不要把他们的希望寄托在财富上,提摩太前书六17),持续提醒信徒基本的真理,包括与基督有关的重要真理(提摩太后书二14与其上下文),警告提防错谬的教训以及任意处理圣经的经文(提摩太后书二15~19;提多书三9~11),讲道(提摩太后书二2),将行为与「纯正的道理」结合起来(提多书二1~2)也都有其地位。
这不是这些基督徒领袖必须作的一切,但是,即使是这样简短地列举这些,都超越了所谓「每一种意见跟其他的意见都有同样的分量」,或只是以含蓄的手法邀请人进入我们的故事中。保罗写道:「你要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要在这些事上恒心;因为这样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听你的人」(提摩太前书四16)。保罗并不是叫提摩太从两者之中选择一个:「自己(的生命)」或「教训」。我们必须在这两者上都坚持不懈。如果不这么做,不单会叫人怀疑我们自己的得救,而且长久下去,也会叫人质疑我们所影响的人,就是「我们的听众」。
4.加拉太书一章8~9节与类似的经文。这里的用语非常严峻,而且以重复的方式加强:「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拉太书一8~9)。甚至连使徒的地位,甚至连天使,都不能站在那永远不变的福音之上。保罗在本书信中论述的重点,显然是与福音相关的那种议题,过去数百年来的人因着那种议题而壁垒分明:有罪的男女被称为义是完全基于神在十字架上的恩典,或基于这样的恩典加上其它的东西。很显然地,只要我们是跟随耶稣的,某些种类的「宽宏大量的正统」都不会为那种问题而争论。但是,圣经却不是那么说的:一位使徒甚至可能会责备另一位使徒(二11~14)。
当然,必须使用类似语言的不是只有教义的问题。在约翰一书中,有争议的教义因素是与基督论有关的。在哥林多后书中,反对保罗的那些领袖传讲另一种耶稣(十一4),与之密不可分的似乎是成功主义和能力,而不是十字架,而保罗并没有压抑自己而不谴责这些人,说他们是骗子:「我现在所做的,后来还要做,为要断绝那些寻机会人的机会,使他们在所夸的事上也不过与我们一样。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诡诈,装作基督使徒的模样」(十一12~13)。
一个比神还「宽宏大量的」「正统」,究竟是在什么地方变成异端的?我绝不是要支持心胸狭隘、老是嘀嘀咕咕、挑毛病、吹毛求疵、宗派主义,基督教有时却有这些毛病。确切地说,我所要鼓吹的是忠于圣经。一个人可能远比圣经狭隘而不忠于圣经;一个人也可能因为远比圣经宽广而不忠于圣经。双方都自称为忠心的;双方都犯了严重的错误。我们如何知道?要一次又一次地回到圣经,拒绝对于神自己所赐给我们的范畴感到不安,而是设法学习、融会贯通、相信、并照着我们所明白的顺服神全备的旨意,毫不退缩,也不赶时髦。
5.耶稣的警告性的比喻。耶稣的许多比喻都与解释神的国度:与盛行的期盼相悖,神的国度不是在那个历史时刻发生的巨变,而是命定要慢慢引入的(例如:芥菜种与面酵的比喻,马太福音十三31~33)。其他的比喻说明国度中逆转原则的大能,悍然不顾当时及现在的许多宗教与社会的价值观(如:好撒玛利亚人,路加福音十25~37)。但是,耶稣的一些比喻,纵使触及这两个主题,也都带着不容误解的严重警告。
撒种之人的比喻(马太福音十三3~9、18~23;马可福音四3~9、13~20),除了解释国度如何向前推进——也就是说,藉着正确地接受神的话,然后发芽,并结实——之外,也以含蓄的手法针对不接受神的话的土地提出警告。种子若被夺走,或它尚未成熟的茎若被挤压而死,或在结出果实以前枯萎掉(尽管有好的开始),都是以某种方式不回应神的话。如果国度好像撒在土里的麦子一样成长,也会有许多的野草,两者将会一起长,直到末了(马太福音十三24~30、36~43)。如果将好的鱼聚拢来,也会把坏的鱼扔掉(马太福音十三47~49)。然而,审判的用语有时是比较严峻的:五个愚拙的童女被关在婚宴的门外(马太福音二十五1~13);阳奉阴违的仆人没有忠心可敬地履行他受托付的事,会被腰斩,被定为「和假冒为善的人同罪;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二十四51)。这些只是代表性的例子罢了,真正的清单比这长了很多。
这些比喻当中,最显眼的一个是绵羊与山羊的比喻(马太福音二十五31~46)。在一些作者手中,将绵羊与山羊区分开来的是社会关怀:喂饱飢饿的人,医治患病的人,探访囚犯——连同耶稣所补充的引人注目的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二十五40、45)。但是,那样的解释错失了这里的重点。在其他地方,圣经肯定是相当强调怜悯心肠、公义之举、怜悯的行动、仁慈等等——正如以赛亚书、阿摩司书、和好撒玛利亚人比喻所显明的。但是,经常有人指出:在马太福音中,「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只能指跟随耶稣之人当中最小的。换言之,绵羊与山羊如何对待耶稣的跟随者当中受欺压的人,就显露出他们的本相。@6使徒行传这卷书中所见到的情景也完全相同:当人逼迫属耶稣基督之人时,他们乃是在逼迫耶稣基督自己,这促使祂在往大马色的路上向扫罗那样的人发出挑战:「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使徒行传九4)。
@6虽然还有些人企图避免解经上的这个结论,却很难能明辨是非地做到这一点。见D.A.Carson,Matthew,EBC8(Grand Rapids:Zon-dervan,1981),518-23。
然而,在我所引用的这些比喻中,主要的重点在于他们有那么多都强调耶稣的事奉发挥了划分的作用。以绵羊和山羊为例,后者最终将「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前者〕要往永生里去」——两个词语同样使用了「永」字。有人意识到:钟摆的摆动现在已经努力想要显出具有雅量的——在许多方面都是一件非常棒的事——甚至几乎不可能定罪任何一种立场、姿态、或生活习惯。我要温和地问一下:新兴运动是否有意地或无心地放弃了圣经的广大内涵,包括耶稣的一些最严肃的教导?
6.启示录十四章6~20节。在启示录中,约翰有时会提供我们一些描绘,将属于羔羊的人(1~5节)和属于兽的人相对比(6~20节)。再一次,我们一定不可避免约翰那令人难以置信的描绘,神的忿怒与暴怒现在毫不保留地倾倒在所有敬拜兽与兽像的人身上(9~11节)——从十二~十三章的思路中看来,这些人就是那不跟从羔羊的人:每一个人都带有印记,若不是兽的印记,就是羔羊的印记。圣经在此大胆地使用一些描绘痛苦的用语,「他受痛苦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那些拜兽和兽像,受牠名之印记的,书夜不得安宁」(11节)。当本章最后的意象出现时,所描绘的刑罚之猛烈,令人震惊(17~20节)。
对经文所作的这些基本的说明,没有一个是要用来支持恶劣、傲慢、自大、目空一切、或任何形式之言不由衷的宗教性说教。我认为:一个人如果没有学会流泪,就不应该太多教导圣经上论及地狱的教训。但是,我已经学会了这一点:我有一个方式可以检测自己,看看我是否深愿教导神的全备的旨意,那就是把圣经上的一些经文和主题列出来,它们是我感到非常不自在的(不管我的文化背景如何),我甚至会避免它们,或不断强调那段经文不可能的意思,以致我永远没抽出时间来解释并应用它们确实的意义。我必须一再地、坚决地解决这个问题,或者我就开始闪避。这个操练是个最确定的方式,来减低不成熟之神学钟摆的摆幅,是最重要的操练之一,以确保我正靠着神的恩典、竭尽所能地停留在神的话语之下,而不是设法改变神的话语来迎合这个时代,为之服务。所以,我们面对这个长期的挑战:试着努力一点,越过你自己的背景,致力于尝试尽你所能地教导神全备的旨意,尤其是最令你自己觉得不自在的部分。
7.哥林多前后书。我大可选择新约圣经其他的书信,却选了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两封信,来说明一个论点,并为第二个论点先行铺路。
a.在这两封书信中,保罗论述的形式显露出一个具有显著牧者关怀的人,但他却同样致力于真理,好的判断力,与平衡。使徒发现教会在许多论题上有了分化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他在处理时不是说双方都是对的,也不是说差异并不要紧,只要双方彼此相爱,也不是说不可能断言真理何在。相反地他使用一种论述方式,可以称为「是的,但是—–」。大意是,他对争论的双方都说:「是的,是的,你相当正确——但是,不单是这样。」例如,有人认为独身生活是最佳选项,另一些人却积极鼓励结婚。保罗说:是的,是的,一个男人独身是好的,不跟女人发生性关系是好的(哥林多前书七1、32~35);但是,在婚姻里面的性生活却可以减少不道德,而且更重要的是,独身与婚姻都是「恩典的恩赐」(charismata,七7)。一些人坚称:吃祭过偶像的食物是没有可指责的,因为有知识的良心知道偶像根本算不了什么(哥林多前书八,十章)。在此,保罗再次使用他相当生动的「是的,但是—–」的论述,却指向某些处境,在那些处境中,吃祭过偶像的肉就涉及偶像崇拜。当然,他可以为自己说方言比所有哥林多人更多而感谢神,但是,在教会中,「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哥林多前书十四18~19)。@7这些例子还可以增加许多。
@7附带一提:所以本章才会论及可理解性在我们基督徒团体聚会中的重要性。正确承认神的伟大与我们知识的有限——不单因为我们是有限且有罪的,也因为我们所能知道的只有神自己已经启示出来的——从而诉诸于奥秘是正确的。有些事是向着我们隐藏的(申命记二十九29)。但是,使用象征、蜡烛、或圣像来建构「奥秘」,却未必能指向人类智慧所不能及的范畴。教会历史已经显示出:这样的手段往往让神来迁就我们,把祂变成一个神奇的供应者。然而,在哥林多前书十四章中叫人震惊的,却是使徒如此强烈地强调可理解性,以之为基督徒公开聚会中主要特性。
另一方面,教会有个肢体与继母同寝(哥林多前书五章),这时却没有「是的,但是—–」的论述,没有「一方面,另一方面」。在哥林多后书十一章那些传讲另一位耶稣的人也同样如此,保罗称他们为「假使徒」(13节)。这是直截了当的定罪,说明理由,也劝勉教会执行所需的纪律,并且承诺:如果他们不这么做,他将以使徒的身分执行制裁。
这两种方式(当然还有别的方式)之间的区别表明:使徒心目中抱持一些经过深思熟虑的原则,使他能够决定何时该用一个论据,何时该用另一个。但是,纵使是在第一种论述形式,即「是的,但是—–」的形式中,保罗心目中都有一个正确的答案,他试着赢得双方的赞同。双方的阵营都有部分的立场是正确的,却都把它当作全部。保罗在他们正确的地方称赞他们,但设法拓宽他们的视野,好叫他们获得更成熟的立场。换言之,在某些论题上,正确的方式,准确的答案,睿智的牧养态度,是必须画出清楚的界线,并且以毫不妥协的态度说:「这个信仰不属于这里;这种行为不属于这里。那不是基督徒的,必须拿掉。」我们如果不曾仔细思考圣经在这些论题上所说的,再三阅读,并反复思想,怎么能够妥善地处理这么复杂的事呢?
b.特别生动有力的是保罗处理耶稣复活的真理的方式(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但这个论题非常重要,我单独把它归在一点(下文的第十点)。
8.以赛亚书六章;约翰福音八章;帖撒罗尼迦后书二章,与相关经文。先知以赛亚获得告知:他忠心的教导将会使他同胞的心刚硬,耳朵发沉,眼睛闭上。因此,从某个角度来说,叫百姓如此的,显然正是以赛亚自己忠心的服事(以赛亚书六9~10)。以赛亚可以接受这个令人沮丧的责任,但不要太久,所以他问:他得面对这凄凉的前景多久(11节)。神的回答是:以赛亚必须继续处于这样的心境,直到毁灭临到犹大的城市,家园荒废,田野遭受蹂躏、成为废墟,上主让祂的百姓被掳(11~12节)。如果还剩下十分之一的人,以赛亚也必须继续做相同的事;只有在那一章的末了,才出现一丝的盼望:有一天,从这被砍伐的根株必长出一根幼枝(13节;参:十一章)。有点类似的,耶稣告诉一些反对祂的人说:「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约翰福音八45,强调字体为笔者标明)。如果耶稣把这说成让步子句,就非常糟了:「虽然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不信我。」但那却不是耶稣所说的。相反的,正是因为祂说真理,一些人才不相信祂。那么,祂该怎么办呢?不再讲述真理?讲谎言?缓和祂的信息,免得冒犯他们?放弃真理,代之以讲故事?
新兴教会的领袖有多少人提出警告,反对使用真理的范畴;想到这一点,怎能不意识到他们的立场与耶稣的立场之间有多大的鸿沟?耶稣的听众不接受真理,跟一些当代人拒绝接受真理,理由可能不是完全相同。然而,如果我们这些基督徒要扮演圣经所赋予我们的角色,并不表示我们停止诉诸于真理,而是表示我们承认:有时候,真理本身确实是会叫人反感的。那没什么新奇的;新鲜之处只不过是反感的潜在理由罢了。但是,我们如果因为真理会叫人反感而停止诉诸于真理,我们就走在一条下坡路上,是以赛亚与耶稣明确反对的。我们可能必须格外努力地解释何为真理,指出我们不是以为自己是无所不知的,指向神的真理在祂儿子的道成肉身上的终极启示,等等。但我们如果停止谈论真理,就不可能不放弃圣经、或福音、或旧约先知和主耶稣自己所留下的榜样。
我们已经看见:神自己最终任凭那些压制真理的人去增添罪恶,结果面临忿怒与审判(罗马书一18~三20,上文)。帖撒罗尼迦后书二章10~12节也同样有力地说明了这件事。一些人灭亡,是「因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如果那是他们坚定的立场,神也以审判的行动来确认他们:「故此,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的人都被定罪。」
然而,有多少新兴教会的领袖要我们停止谈论真理?
9.约翰福音二十章29节。上下文告诉我们:主耶稣如何在复活以后向多马显现,邀请他来摸祂手上的钉痕与肋旁的枪伤。多马的疑惑的性质,以及促使多马做出「我的主!我的神!」这个非凡的信仰告白(二十28)的因素,值得仔细的探索。但笔者在此要把焦点放在第29节:「耶稣对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
这节经文常常受人误解。有人以为它的意思是没有证据的信心强过有证据的信心。所以,合宜的信心应该是与真理、证据、相信的理由等等无关的——应该简单地相信,这样的信心必蒙神赐福。但这样解释这节经文是无视于它的上下文。听起来,这种解释与其说是第一世纪的思想,不如说是后批判时代的思想。
重点在于:耶稣的复活是个历史事件,而我们接触历史事件的唯一途径,是透过原来的目击证人和他们留下的纪录。耶稣满有恩慈地向多马提供祂自己复活的证据,这证据是如此可触可知,甚至多马都不能怀疑它。他相信了,并且开始看见某些弦外之音。但是,其他相信耶稣复活的人,有许多都不曾看见祂。复活的耶稣升天以前,只有在地上停留四十天。祂曾经把这个证据给了第一批使徒和他们的朋友,保罗论及后者说有「五百多弟兄」(哥林多前书十五6);但耶稣后来就不再把这种证据给人了。然而,他们的信心也是有福的:「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翰福音二十29)。
但是,他们根据什么而相信呢?难道只是存在的跳跃?绝非如此。第29节与30~31节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换言之,后世的人相信,是藉着第一代人的历史见证,就是包括多马在内的那一代。他看见了,相信了,而且这些事被记载下来,是要叫我们也可以相信。这样,这里所强调的不单是耶稣复活的真理,也强调那真理的历史性,那真理需要可靠的见证人,也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将那真理忠实地记录下来。
我们如果思想最后一处经文,这一点会变得更加清楚。
10.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哥林多基督徒受到他们文化的影响,至少有一些人无法相信死人在末日的时候都要复活。对于他们而言,不朽是件好事,但复活却是没有道理的。然而,在这个领域里长久不信,迟早会叫人连耶稣自己的复活也不相信。那将置福音于何地?
所以,保罗梳理耶稣不曾从死里复活这个假设的含意(12~19节)。他列举了几点,我们从中选出四个来:
a.使徒们与其他第一代的所有信徒都曾证实:他们曾看见或触摸过复活的基督,或与祂一同进食;如果耶稣没有复活,他们就变成一群卑鄙的假见证人。他们若不是受了蒙骗,就是故意欺骗别人——但他们就不可信任了,因为他们被显明「是为神妄作见证的」(15节)。
b.这意味着第一批基督徒讲道的核心是错谬且无用的。最早期基督徒的宣讲就毁坏了。这意味着哥林多人仍然在他们的罪中(17节)。换言之,保罗认为:圣经对于人类困境所作的分析仍然是正确的。但是,既然我们的罪唯一的解决办法是耶稣的死与复活,那么如果不曾发生复活的事,就没有解决办法了,所以我们就都受到咒诅:我们仍然在我们的罪中。
c.再者,这意味着哥林多人的信心是「徒然的」(17节)。换句话说,哥林多人的信心只有在其对像是真实的时候,这信心才有可能是有根据的。在新约圣经中,信心的对象如果不是真实的,那信心绝对是无效的。事实上,信心的对象如果受到见证人的证实、支持,证明是神所启示的,是确凿不移的,真实的,信心也会加强。这样理解「信心」,是跟大多数西方文化所用的「信心」不一样的。
d.如果与将来有关的某件事是假的,而我们在末日来临之前、在这个世界上相信它,它的虚假到时将会暴露出来;这种信心是违背证据的信心,是在没有希望的时候装作有希望,接受暂时的福分,却没有永恒的福分,是不能叫我们成为信心英雄的。绝对不能:这种短暂的欺骗,错误地被称为「信心」,意味着「就算比众人更可怜」(19节)。「不在乎信心的对像是否真实,只要我们觉得它可以给我们某方面的好处;」保罗丝毫容不下这样的观念。在使徒的眼中,那只会使我们成为可怜的对象而已。
福音是深切地、无可避免地与真理——各种的真理——结合在一起的。我们认识并顺服真理的能力(从来不会穷尽)取决于许多因素:从神而来的直接启示(尤其是在与神的本性和属性有关的事上),圣灵的光照,以及(相信福音无可避免的历史因素)取决于历史的见证人和他们留下的记载。我们如果清楚知道神如此满有恩慈地提供的证据是可以令人信服的,就可以增加这种符合圣经的信心。另一方面,同样的描述可能只有叫一些听见的人反感,显然因为就是真理的本身叫某些人的内心与头脑无法相信。
最后的反思
我们简短地列举圣经的这些经文,它们只是代表圣经所有证据的一小部分。然而,它们已经足以使我们想起却斯特顿(G.K.Chesterton)的一段有名的话,是论及他那个时代老于世故的不信者的。人们在二十一世纪初之所以疏远真理的理由,可能不同于二十世纪初提出的那些理由,但是,却斯特顿的评论不单适用于他写作的时候,也同样适用于今日:
我们今天的难处在于把谦卑放在错误的地方了。谦逊已经不再附属于雄心—–而是附属于信念,后者是它本来不该在的地方。一个人必须怀疑自己,却不该怀疑真理;但事实恰恰相反。我们正走在一条路上,在制造一种人,这样的人在心智上太过谦逊,以致不相信九九乘法表。@8
@8G.K.Chesterton,Orthodoxy(Garden City,NY:Doubleday,1957),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