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加尔文的人生智慧

第六章与基督联合所获得的恩赐

我们为什么要在谈基督徒生活的一本书中花这么多时间来探讨加尔文教义的重点?再次申明,我们应该明白,在他看来,这些真理并非只是一些基本事实,仿佛我们对它们表示认同之后,就可以转向更高、更实际的利益。对加尔文来说,基督徒生活就是每日以这些真理的宝藏为生。我们永远不能离开福音,反而要越来越深地扎根于福音的沃土,结出爱和善行的果子。

在与基督的联合中,最为宝贵的恩赐是基督自己,他将他自己和他的恩赐一并给了我们。加尔文在《要义》中探讨与基督联合的益处时,并非从拣选开始。诚然,他将拣选理解为神出于恩典在永恒中的决定。不过,他关注的总是教牧和实践层面的问题,而不是理论思辨。福音被传给每个人。借着福音,罪人被召、称义、更新、得荣耀。为什么有的人信,而有的人不信?[1]加尔文正是基于这个问题探讨拣选。因此,我们会随着加尔文的思路展开探讨。

有效的呼召与作为恩赐的信心

圣灵使我们与基督联合的关键在于,有效的呼召或重生。加尔文认为新生命纯粹是恩赐,甚至领受新生命的信心也纯粹是恩赐。我们不是因为相信而重生;我们是因为从上面领受了新生命而相信。

重洗派“狂热分子”将外在的圣言与圣灵分离。加尔文反对这一观点,并与路德一样强调,圣灵随己意将他的工作与外在的圣言结合起来。不过,他与奥古斯丁一样在圣经中发现,外在的呼召与内在或有效的呼召截然不同。[2]请再次回想“虽可区分却不可分割”的原则。神以受造物为途径来施行他的话语,却仍然保有主权性的自由。福音传给每一个人,这是圣灵使他的选民得以重生的途径,但除非圣灵在我们心里做工,救我们的思想和意志脱离罪和死的捆绑,否则福音即便临到我们,我们也会充耳不闻。福音的传讲并不是魔法;福音并不会自动生效。确切地说,是圣灵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借着福音使罪人重生。

加尔文从未使用“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这个术语,而是称恩典为有效的恩典,因为神的话语从未失败,总能实现自己的意图。若由着我们自己,我们总是会抗拒的,但是等到圣灵使我们重生,我们的意志获得释放,而并非遭到强迫,我们会甘愿降服。[3]因此,救恩自始至终出自神的作为(神恩独作),并非源于神与人类的合作(神人合作)。

称义

译为“称义”(justification)的希腊文单词是严格的法庭用语,指依法判决一个人在法律面前是公义的。令人遗憾的是,由哲罗姆(Jerome)于4世纪完成的圣经武加大译本将希腊语动词iustificare译成了“使之公义”。伊拉斯谟指出了这个错误,当时的罗马天主教学者同样指出了这个错误。但由于各种原因,有了正确的解经,却没有继之以正确的教义,罗马将称义理解为逐渐成为公义的过程。重洗派也没有摆脱这样的神人合作式的思想,他们常常走得更远,断言信徒个人的圣洁可以使人称义。对于他们的前辈是否忽视了称义,或者发现称义这条教义“简直让人难以接受”,重洗派学者的意见并不一致,但他们关注的焦点是,效法耶稣的样式,以及灵魂与神联合的过程。[4]

根据罗马天主教官方教义,初始的称义唯独是借着恩典,那是在举行洗礼的时候,水洗去了原罪。虽然恶欲(放纵情欲的倾向)还在,但没有化为行动就不是罪。等到你完全接受了教会的教导,遵循定规,为特定的罪而苦修、补赎,渐进的称义就开始了。你盼望借由恩典驱动的行为,达到最终的称义,但罗马天主教认为,要求得到蒙拣选、最终称义的确据,是狂妄之举。无论如何,即便是我们当中最好的人,在被迎入神的同在之前,都要在炼狱里暂时接受惩罚。

总之,在罗马看来,称义是成为圣洁的过程,也就是成圣的过程。据《罗马书》4:5所言,神称罪人为义。但在罗马天主教的教义中,这是不可能的;神只能称已为义者为义。他们得以在神面前成为公义,不是借由归算来的——存入的——外部的义,而是借由因顺服而得并不断积增的内在的义。

相比之下,改教家在称义和成圣之间做出了区分,却没有使两者分割。我们被律法显明的神的义定了罪,却披戴了福音显明的基督的义,它是白白的礼物。我们的罪存到了基督的账上,基督的义存到了我们的账上。路德在解释《罗马书》4:7的时候说,我们必须与基督联合,因为“我们所有的良善都在我们之外,所有的良善都是基督的”。[5]信徒既是被称义的,又是有罪的,他们如今确信的是,自己不被定罪了。末日的判决现在已经作出,所以,相信基督已经承担了所有刑罚——暂时的或永恒的,基督已经在凡事上顺服,基督的义已经遮盖了所有内在的罪,这不是想当然,而是真正的信心。我们现在就已经完全被称义了,所以活在自由和确信当中,并非为了称义这个目标而活。

加尔文说:“因信称义和因行为称义……有天渊之别。”[6]他在其他地方还说:“人强行将自由意志的能力与神的恩典混合就是败坏神的恩典,就如人用泥水冲淡葡萄酒。”[7]“因此,我们对称义的解释是我们在神面前被悦纳为义人。可以说,称义包含赦罪和将基督的义归给人。”[8]加尔文用这个定义表明,称义根本不包含信徒的道德转变,遑论其功德。在我看来,加尔文对称义的教导在他的释经作品中最为丰富,他对相关章节的高度重视在近来的争辩中仍有重大影响。他还从教父那里获得支持,同时也承认,他们并不总是意见一致。不过,加尔文的基本思路在路德1519年的讲章小册子《两种公义》(Two Kinds of Righteousness,文中思想在他1535年的《〈加拉太书〉注释》中更加完备)中就已显明。

称义问题不能被视为学术争论而不加理会。对每一个信徒来说,称义都是利害攸关的大事。我们在加尔文为《诗篇》所作的注释里发现,他感受到了大卫的焦虑。当我们的心因为罪的重负而恐惧,“冰冷的思辨”爱莫能助。如果我们不去攫住“信心在成文圣言里所发现的”,也就是“在基督里向我们显明的那丰盛得无可言喻的恩典”,我们“要么战兢,要么动摇”。有人认为相信很容易,这样的人从未经历上述焦虑。事实上,“我们发现,最大的艰难,莫过于承认他怜悯我们”。[9]良心的恐惧袭来。“没有把握,没有平安。我该怎么想?我该相信什么?我该到哪里求助?”[10]魔鬼不会设法诱惑我们放弃敬拜,只会促使我们“去寻找另一个神”,或诱使我们相信,这位神“必须用另一种方式来安抚,或者蒙他恩待的确据不在律法和福音之中,必须到别处寻找”。[11]

如果没有称义的确据,即便借着祷告来到神面前,也“类似于将木柴加到火上”。[12]宣扬恐惧只会让所有的真敬虔从世上消失。[13]“简言之,意识到神的审判却无望获得赦免,会让人恐惧,这份恐惧又会自然而然变为仇恨。”[14]我们必须不断听到应许;否则的话,“如果我们要时时担心神的恩典突然消失,不再为我们存留,我们定会发现自己的光景极为悲惨”。[15]

不过,称义告诉我们,神如何既称罪人为义(罗3:26),同时又依然是公义的。如果没有外来的义归算给我们,我们会怀疑,神向我们是否真有恩慈。对于像加尔文这样经历过这种怀疑和焦虑的人来说,称义不可能只是众多教义中的一条。加尔文认为,罗马的教导是,基督的献祭赦免了罪恶,却没有免去罪罚。对罪人来说,这哪里是好消息?[16]

加尔文一再说基督以善功拯救了我们。我们得救,的确是因为行为——也就是完美遵从神的律法——但是,是因为基督的行为,不是我们的行为。他不仅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担当了罪孽,还借由自己的生活替我们成就了所有公义。耶稣身为我们的救主,不仅是发出命令的神,而且也是成全我们作为受造者受命完成之任务的仆人。[17]因此,说宗教改革的称义教义构成一种法律拟制[18],罗马的这一指控其实并无根据:基督履行了盟约元首(covenant Head)的职分,以其功德论,理应获得绝对公义的地位,他的身体,即教会,也当分享这地位。说我们在基督里算为义,不是法律拟制,就像说我们在亚当里算为有罪,或基督因为我们的罪归给了他,而为我们成了罪一样(林后5:21),不是法律拟制。

如我们所见,改教运动发起的辩论,不仅关乎称义的原理,而且关乎广义的恩典。就何谓信心的问题,改教家与罗马也有分歧。对罗马来说,信心就是认同教会的一切教导(默从的信心,implicitfaith)。因此,信心在未由爱形成(或完全)之前,并不能完全使人称义。信心由爱形成时就成了有功之举,据此称义被并入了成圣。罗马天主教神学直到今天还将使人称义的信心定义为顺服的爱,只在这个意义上认同“因信称义”。加尔文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信心不是盲目认同教会的所有教导。“我们若因此将所谓谦卑的无知称为‘信心’,这是极其荒谬的!”[19]确切地说,信心是认识福音,认同福音的信息,唯独信靠基督。

正是凭着这样的信心,我们在没有任何爱或善行的情况下,接受了神称人为义的判决,就是要我们张开空空的手去拥抱基督。“就称义而言,信心完全是被动的,因为信心不提供任何能使我们重新蒙神悦纳的事,反而是从基督那里领受我们一切所缺乏的。”[20]撇开了美德或可以改善固有道德状况的行为,“信心以另一个人的义来装饰我们,它所寻求的这义是神所赐的礼物。”[21]我们借以称义的信心在爱上是积极的,但在使人称义的行为上并不积极:

因此,信心并非关于神及其真理的未经证实的知识,也并非神及其话语是真理这样的简单信念,而是对神怜悯的确定认识:神的怜悯出自福音,使人的心灵安息,使人的良心在神面前平安。概言之,如果救恩在于遵从律法,灵魂就没有把握得救,是的,神给我们的应许都会落空:如果我们只能回到行为中去找救恩的理由或确据,我们一定会变得悲惨,一定会失丧……因为律法所招致的无非是报复,它带不来恩典。[22]

加尔文与路德一样,认为信心就是确据。相信基督,不仅是实实在在确信神普遍的怜悯和恩典,也是实实在在确信神对我(pro me)的特殊恩惠。因为相信基督,我知道我是选民,在末日审判之前就已经被宣告为公义了。罗马称为推测的,改教家称为信心。《日内瓦要理问答》(Geneva Catechism)这样描述信心,“确知并坚信神对我们怀着父亲般的善意,正如他在福音中宣告,他为基督的缘故,要做我们的父,我们的救主”。[23]信心不仅朝向神,一般而言甚至也朝向他的话语。[24]确切地说,使人得救的信心“是接受披戴福音的基督”。[25]正如周毕克(Joel Beeke)所言,对加尔文来说,“信心作为恩典,来自于父,借着子,由圣灵赐下,而信徒又借圣灵与子团契,继而与父和好,与父同行。”[26]“加尔文着重指出,神使自己‘在基督里变小了’,好让我们理解‘唯一可以安抚我们良心的那位,就是基督’,并逃到他那里去。”[27]

不过,我们对这一确据的主观体验时强时弱。终其一生,信徒总是会在怀疑和焦虑的时刻问自己一个问题:“我作为一个罪人,怎么可能蒙圣洁神的悦纳?”[28]其实加尔文承认,在每一位基督徒身上,“不信总是掺杂着信心。”[29]他一再提醒我们,使我们称义的,不是信心的品质,而是信心的对象。“我们的信心从来都不是完全的……我们在一定程度上是不信的人。”[30]应许是可靠而稳固的,我们对应许的理解却在变化。[31]加尔文还说:“信徒因畏惧神而同时拥有确实的安慰。”“畏惧和信心同时居住在同一个人的心里。”[32]如周毕克所言,“人的内心一般不犹疑,却有犹疑的可能。人的内心有平安,但也可能杂有焦虑。信徒拥有可靠的保障,却会摇摆、战兢”。信心本身与信徒的体验不同。[33]神保证他向我们怀着善意,虽然这份保证是客观而确定的,我们的主观体验却在变化。[34]不过,最终决断权永远在神手中。我们无论如何都要抓住福音。因此,有客观的应许,再由圣礼加以认同,在我们的整个天路历程中都极为重要。[35]

“那奖赏呢?”加尔文的批判者追问道。这位改教家的回应是:“由奖赏导出功德,这样推论荒谬至极。”[36]《罗马书》2:13说:“不是听律法的……乃是行律法的称义。”加尔文知道中世纪是怎样解释这句经文的。他说:“他们歪曲这段经文,要建立因行为称义的道理,即使他们遭到小孩子的嘲笑,也不冤枉。”“保罗的意思很清楚,他是要说明,他的读者其实和外邦人一样,同在律法的咒诅之下,因为他们未能遵从律法。”“所以,必须寻求另一种义。”[37]当保罗反对由律法到信心的称义途径时,他指的不仅是仪式,而且是全部律法(包括道德律)。[38]“原因在于,即便人可以由律法或行为而得到义,所得到的义也必然是内在于人本身的东西;但他们借由信心,却从另一人那里得到了他们本身所缺少的东西。因此,因信心而来的义被称为归在人身上的义,是其中的之言语。”[39]

荣耀神学家看的是外表。我们凭直觉相信,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在审判的时刻本性不义的人,神不可能称之为义。然而福音是反直觉的。信心与亚伯拉罕一起,抓住了应许,拒斥一切人的“可能性”:

我们周遭的一切都在否定神的应许。他应许了不朽,我们四周却满是死亡和腐坏;他宣称他算我们为义,我们身上却满了自己的罪恶;他说他以恩慈温柔待我们,从表面来看他却在向我们发怒。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必须闭上眼睛,不看自己以及与自己相关的一切,不让任何事情拦阻或阻止我们相信神是真实的。[40]

诚然,神借着他的灵更新我们,但这不是称义,称义唯独在于白白的赦罪和义的归算。[41]“法利赛人”与漫不经心的不信者一样,不明白借由称义而与神达成的和平。[42]我们自己无论怎样“预备”,都不能使我们“接近”神。[43]我们无论怎样更新——即便是借由圣灵的恩典——也不能使我们配得称义。[44]

成圣

很多人认为,一个人是跟随罗马还是跟随改教运动,要看这个人是看重称义还是看重成圣。其实,唯有改教家的解释包含了两者。我们因信与基督联合,基督的义归给我们,使我们称义,基督的义加给我们,使我们成圣。改教家在这一点上意见一致。加尔文非常清楚他赋予称义的重要地位:称义是“基督教真理的首要信条”,是“信仰环绕旋转的最重要的铰链”,是“整个救赎论的首要信条,全部信仰的根基”,是“敬虔的总归”。[45]“什么时候拿去了对称义的认识,什么时候基督的荣耀就消失了,信仰就废弃了,教会就毁掉了,得救的盼望就完全破灭了。”[46]加尔文在给红衣主教萨多雷托的信中说,称义是“我们之间首要的、最为激烈的争议点”。[47]

同时他又着力指出,我们与基督联合,既是为了称义,也是为了成圣。不过,这与路德的观点并无二致,路德早在他的《论两重公义》(Sermon on the Double Righteousness,1519)中就表达过这样的看法。与路德一样,加尔文在探讨《罗马书》6章与基督联合这个问题时,遵从保罗的思路,来回应那些认为我们可以不成圣而称义的人。[48]他的回答与保罗的回答一样:“……毫无疑问,我们受洗时披戴了基督,而我们受洗的目的在于——与他成为一。”这样看来,我们受洗时,不仅罪得赦免,同时也如同与基督一起复活、获得新生命一样,“旧人被治死了”。[49]

反律法主义和律法主义联起手来,迫使我们作出错误的选择:救恩是神赦免的问题还是道德转变的问题?在加尔文看来,这个问题给人设了陷阱。他的理由是,“彼此连接的事物不会互相毁坏”。[50]唯独借着信心达致的司法意义上的称义,不是成圣的敌人,而是成圣的基础。[51]我们再次遇到了“虽可区分却不可分割”这个原则:

两种福分虽是单独存在,却也在基督里密不可分。你愿意在基督里被称义吗?那么你必须先拥有基督,而你若拥有他,必定参与他的成圣,因为基督不是分开的[林前1:13]。既然基督将这些福分和自己一同赐给信徒,所以他不可能只使我们称义而不使我们成圣。由此可见,称义伴随善行,但这却不是因为善行而称义,因为在基督里就包括称义和成圣。[52]

不是说信心有两个层次,基督徒生活有两个阶段。每一位信徒倚靠基督,都是为了称义和成圣。[53]“你抓住了称义,不可能不同时抓住成圣。”[54]

因在基督里,神提供我们一切的幸福取代我们的悲惨,一切的富足取代我们的贫困;神在基督里向我们敞开天上的宝库,好让我们以信心仰望他的爱子,完全期待他,使我们一切的盼望专靠基督。这就是那隐秘、看不见之智慧,无法用逻辑推出。[55]

加尔文还说:“主要的是,在我们承认信心和善行密不可分之后,我们仍说人是因信称义,而不是因行律法称义。我们这样说有充分的根据,因我们信心的对象是基督,基督也使我们的信心得以坚固。”[56]

为解释与基督的联合,圣经既用了司法的类比,也用了生物的类比,这两种类比加尔文都加以潜心思考。在作为生命树的基督里称义的人,会成为结果子的枝子。福音派强调要追随基督的样式,他们常问:“耶稣会怎么做?”这一现象我们都很熟悉。追随基督的样式也是中世纪敬虔的核心主题,托马斯·厄·肯培写于15世纪的著作《效法基督》(The Imitation of Christ)广受欢迎可为例证。这样的敬虔在共同生活弟兄会(我在第二章提到过)中尤被推重,在卫斯理宗-圣洁会一脉的教导中也清晰可见。这一脉的教导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当代福音派的灵性观。

圣经劝勉信徒效法基督的样式,加尔文按表明的意思接受这样的劝勉。然而,他意识到,这本身是没有福音的律法。加尔文在注释《罗马书》6章时说:

我们要明白,虽然使徒保罗说过,所有基督徒都要效法基督的死,可他说的不仅仅是效法基督。他无疑宣布了一条教义,继而提出劝勉,这有他更高的旨意;他提出的教义是:基督的死有效地消灭、除去了我们肉体的败坏,基督的复活有效地为我们恢复了更好的本性,我们可以借着洗礼,领受这份恩典。立定了这个根基,再劝勉基督徒为了回应他们所受的呼召而努力就是十分合宜了。

他还说,这适用于每一个与基督联合的人,而非只是为一个高级阶层所享有。[57]因此,“嫁接不仅是对榜样的效法,还是奥秘的联合”。[58]我们还可以打个比方来补充,当弟弟妹妹真正尊敬甚至模仿哥哥姐姐时,其更深的基础是家人之间的纽带。

基督不仅是我们的英雄、模范或样板,还是我们的葡萄树——我们是枝子。他是他的身体的头,我们都是他身上的肢体;他是全部收成中初熟的果子,我们也是全部收成中的一部分。加尔文说,我们“在基督里(in Christo),因为我们在自己之外(extra nos)”,我们发现我们之所以能够称义和成圣,都不是借由向内审视,而是借由与基督相连。[59]加尔文在解释《约翰福音》17章时说,我们“与神的儿子合而为一,不是因为他将他的本质输送给了我们,而是因为他借由圣灵的能力将他的生命和他从父那里领受的所有福分赋予了我们”。[60]“但基督主要强调这一点:维持生命所必须的活力,即一切的生命和能力,唯独出自于他。”因此,信心从基督这唯一的源泉领受了各样好处,称义时如此,成圣时也如此。“如果你注视自己,你一定会灭亡。”[61]

加尔文将全人(身体和灵魂)等同于神的形象,这个观点超越了奥古斯丁和中世纪传统,他还补充说:“与基督达成属灵联结的,不仅有我们的灵魂,还有我们的身体。”[62]他赋予圣餐重要意义,不仅是为了灵魂与基督的联合,而且是为了赐生命的能力从我们已得荣耀又赐我们生命的元首那里传给我们全人。“基督与其肢体间的奥秘联合,我们不应仅在圣餐桌旁思考,而应当时时思考。”[63]

成圣,其实就是习惯于称义以及与基督在所有维度上更加广泛的联合,包括司法层面和生物层面。这一联合不是基督徒生活的目标(天主教徒和某些新教徒就以此为敬虔),而是基督徒生活的根源。我们不仅跟随基督,而且活在他的里面,而他又借着圣灵活在我们里面。

称义和成圣都在与基督的联合中,但加尔文认为称义是成圣的逻辑基础,“因为我们披戴了子的义,才与神和好,并由圣灵的能力更新,成为圣洁”。[64]塞尔德惠斯这样解释,“对加尔文来说,成圣出于称义,基督完美公义的荣耀甚至一刻也不得遮盖。”“因此,称义是因,成圣是果。”[65]他还说:

在加尔文看来,信徒永远不会有高于同时是义人又是罪人(simul iustus et peccator)的地位……加尔文描述了重生之人与罪展开的搏斗。他的描述说明,信徒被宣告为义,却没有实际成为义。成圣是内心的争战,要驯服统治我们本性的肉体情欲。成圣是自己与自己的搏斗……一个人一生在成圣上越有进步,就越是觉得自己离神的义非常遥远,所能做的,唯有信靠神的怜悯。[66]

虽然这一点是确凿无疑的,但加尔文也为与基督联合所带来的更新而欢喜。圣灵在我们里面做工,使我们越来越有能力与内心的罪搏斗,结出圣灵的果子。虽然我们不敢将我们的称义寄于成圣,但同时也要警惕,不要以为被称义的人会一直处于从前的属灵光景之中,也就是处在罪和死的掌控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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