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近代教会史

200、德国教会的世俗化运动(1803年)

200.1德意志帝国在18世纪末是由大约300个国度和小国组成的,其中有很多直接隶属帝国的教会管理区(reichsunmittelbare geistliche Territorien即由主教管理的地区)。德国人很快受到法国革命的影响。因为1789年国度大会的种种决定意味着在阿尔萨斯(Alsace)和罗兰(Lorraine)地区的德国君主失去他们的封建权利,两国之间马上发生了冲突。从1794年起,法国人占领了莱茵河(Rhein)西岸,这就意味着,科隆、特里尔和美因茨总主教和选帝侯以及施派尔(Speyer)和沃尔姆斯的君主主教在那里的统治结束了。根据法国人1802年的政教协定,特里尔和美因茨失去了宗主教(metropolita)的特征,而科隆教区被取消,但亚琛(Aachen)成为(新的)教区,一直到1821年。

第一次同盟战争的结局很不幸(奥地利和普鲁士共同抵抗法国,但无法战胜拿破仑,1792—1797年),而这次战争的经费主要由德国教会承担。这种赔偿方式先规定于法国和普鲁士1795年在巴塞尔签订的灾难性和约,而奥地利的皇帝弗兰茨二世(Franz II)在意大利乌迪内(Udine)附近的坎波·弗米欧(Campo Formio)与法国签订和约(1797年10月),其中也有规定说要用教产来赔偿。在第二个同盟战争(1799—1802年)中,奥地利的皇帝又被战胜,所以他被迫在卢内维尔(Luneville)的和约(1801年2月9日)中以德意志帝国的名义将莱茵河(Rhein)以西的全部地区都让给法国—那里他们正式决定要用教会的财产作出赔偿。该和约第7条规定说,那些在莱茵河以西地区有财产的德国世袭君主们必须在莱茵河东边地区中获得赔偿(即德国南部的教会财产和隶属帝国的城市交给他们)。

200.2一个特殊的“帝国委员会”承担了这个规定的落实,就是一个由8位德国国君组成的委员会(称为“帝国委员会”Reichsdeputation)。实际上,关于各地区的重新规划的决定是在巴黎作的;德国的领导在巴黎和“第一个执政官”拿破仑和他的宰相塔列朗(Talleyrand)进行过很多特殊的谈判。德国各地的君主们通过无耻的贿赂和乞求确保自己将要获得很多教产。最后,1803年2月25日在雷根斯堡(Regensburg)签订的“帝国委员会规章”(RDHS,Reichsdeputationshauptschluss)结束了这些问题—皇帝于1803年4月27日确认了它——,但这些“规章”远远超过卢内维尔(Luneville)和约的范围:这似乎等于是德国教会被全面剥夺财产,也就是一个普遍的“世俗化”(Saekularisierung),即教会的财产和地产被没收。自从大腓特烈(Friedrich d.Gr.)和约瑟夫二世(Joseph II)的时期,德语的媒体曾经讨论过了这种“世俗化”(参见195.2)。根据“帝国委员会规章”(RDHS)第34条,一切大堂圣职团的财产和一切主教的领土都得转给君主们,而最关键的一条是第35条:“各地的隐修院和修道院······归于当地的君主的自由管理和充分使用,一方面是为了举行礼仪、进行教育或创办其他的公益事业,另一方面是为了补充自己的收入,但条件是君主要照顾大堂的装饰······以及当地圣职人员的工资。”

德国教会曾经是全世界最富裕的教会,但现在它失去了1719平方英里(其中大约有316万居民),也就是说教会每年大约失去了2100万金币(Gulden)—这还不包括失去的隐修院。教会的损失涉及三个在莱茵河(Rhein)的选帝侯的领土(即美因茨、特里尔、科隆)、萨尔茨堡(Salzburg)总教区以及另外18个教区、大约80座直接隶属帝国的隐修院和200多个隐修院。唯独奥地利地区是一种例外,因为弗兰茨二世(Franz II)皇帝满足于接收特伦托(Trento)和布里森(Brixen/Bressanone)隐修院的领土权,但他没有没收各地隐修院的财产。两个公国依然被保留,但几年后,它们也被充公,就是条顿骑士团的地区—它的会长(Hochmeister)是奥地利的大公爵安东·维克托(Anton Victor)以及雷根斯堡(Regensburg)隐修院(Hochstift)。后者被归于受拿破仑青睐的达尔贝格(Karl Theodor von Dalberg,1744—1817年)手中,他怀有启蒙者的思想并任美因茨总主教和康斯坦茨主教。达尔贝格(Dalberg)获得很多头衔,比如他成为选帝侯、帝国宰相、德国教会的首席主教(Primas von Deutschland),而雷根斯堡(Regensburg)于1805年被规定为“总教区”。医院骑士团(Malteserorden/Hospitaller)的财产没有被没收,因为这个修会在战争中照顾了受伤的人。一般来说,德国的君主们所得到的远远超过他们原先失去的,比如普鲁士获得五倍、巴登七倍、符滕堡四倍(包括很多隐修院如Ellwangen、Zwiefalten、Schoental、Comburg以及很多原先隶属帝国的城市)。隐修院被没收的方法在很多地方用了很粗暴的做法,真令人感到愤怒,尤其巴伐利亚的宰相蒙格拉斯(Maximilian Joseph Graf von Montgelas,1799-1817年),他不顾及人们的感情(他属于照亮者的协会Illuminati)。当时的世俗化运动意味着,隐修院的隐修者被赶走,或被迫接受一个很少的生活费,宝贵的礼服(祭披)和圣杯、圣物、手抄本和书籍被销售或扔掉,古老的教堂被亵渎或被放弃,很多教堂倒塌或被拆除,很优美的隐修院成了军兵营、监狱或精神病院。

200.3这种“不可思议的违法行为”(19世纪德国历史学家特赖奇克Treitschke语)对德国的天主教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后果,而这些后果部分上一直到今天都有影响。德国教会在外部教产上从来没有经过如此重大的转变。许多教区的组织结构和具有千年历史的联系被毁灭,很多大堂圣职团被解散,教会的管理制度被阻挠。除了在奥地利之外(以及除了下层的教会职位外),德意志帝国地区的教会似乎失去了一切物质资源,在完成种种任务方面它依赖于政府的支持,圣职人员成了有工资的公务员(besoldete Staatsdiener)。当然,教会从来没有放弃某些权利,比如那些被没收教产的国度不仅仅在道义上有照顾教会的义务,而且这也是法律上的规定。国度必须照顾教区的需要,包括其中的机构(大堂圣职团、修道院等)以及其中的堂区,同时也需要照顾教会的一切需要。这样,国教制度,或译“国度办教会”(Staatskirchentum)的制度成为比以前更明显的、更有害的,尤其是在那些许多公教徒成为新教君主臣民的地区。另外,“世俗化”(教产没收运动)的间接后果是原来在信仰上形成了一个一致性整体的地区走向一种“多种教派平等”的国度(参见RDHS“帝国委员会规章”第63条关于容忍异议分子和他们公民权利的规定)。此后,新教的代表在帝国议会中占多数,而在整个德意志地区,他们的政治影响更大;普遍的帝国概念消失,而新的概念是“一致的民族国家”(geschlossener Nationalstaat);奥地利被从德国驱逐(Hinausdraengung Oesterreichs aus Deutschland),而普鲁士开始占主导地位。现在,“神圣德意志罗马帝国”终于失去了它作为宗座和教会的保护者的作用,而哈布斯堡(Habsburg)王朝的“天主教皇帝传统”必要衰落,因为它的最重要支撑者—许多地区的主教兼君主(geistlicheFuersten)—已经不存在了。针对这种情况,奥地利的皇帝弗兰茨二世(Franz II)于1806年8月6日宣布放下德意志帝国的皇冠。对公教(天主教)来说,一项非常难受并无法恢复的损失是18所由教会创立和举办的大学以及很多教会办的隐修院高中学校以及其他的教育机构都被没收。因为教会在经济上变得很弱和穷困,所以它再也无法继续维持很多学术机构、艺术项目、教育工作和慈善工作。公教徒的孩子从此以后很难有机会获得高等教育或比较有影响的官员地位。

200.4虽然存在这一切损失和恶性后果,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新局面的一些好处。“世俗化”取缔了很多再也无法生存的微小国度,这样它创造了地区的新规划以及德国后来统一的可能性。另外,因为那些主教不再是世俗的君主,再也没有众多财富,所以在精神上改革德国教会就少了一个障碍。从此以后,德国贵族的统治地位结束了,当主教或大堂圣职的人不一定是贵族人士,平民也有机会在教会内当领导。正如帕卡(Pacca)枢机在他的回忆录中所说,德国获得了比较不富裕的,但更虔诚的、更有光明的主教,这些主教放弃了原有的“主教团至上”思想或“高卢主义”思想,他们投身于那些教会内的工作—即原来经常被忽略的工作。回应时代的要求,下层圣职人员比较多被民主化并参与社会和政治,同时需要更密切地符合教会与教会的制度。现在一系列的恶习自然而然地失踪了—这些恶习自从特伦托(Trento)大公会议以来都无法完全解决,比如高级教会职位的“积累”(即一人兼职几个位职)、预先保留职位的传统(Exspektanzenwesen)、堂区归入某一个隐修院以及隐修院的豁免权(Exemtion)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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