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中世纪教会史
142、1414—1418年Constantia(康斯坦茨)的大公会议
历代教宗:在罗马:Gregorius XII(额我略/贵格利十二世,1406—1415年);Martinus V(马尔提努斯五世,1417——1431年);在阿维尼翁:Benedictus XIII(本笃/本尼狄克十三世,1394—1423年);Clemens VIII(克雷孟/革利免八世,1423—1429年);Benedictus XIV(本笃/本尼狄克十四世,1423年);在比萨:Johannes XXIII(约翰内斯二十三世,1410—1415年)。
142.1虽然Pisa(比萨)的大会议拥立了一位新教宗,即Alexander V(亚历山大五世),但这个举动并不能结束当时的混乱局面。教会依然没有获得统一,反而从“可诅咒的两面分裂”走向一种“可诅咒的三面分裂”,因为其他的教宗们,无论是Avignon(阿维尼翁)的或罗马的教宗,都不愿意接受会议的规定。虽然Alexander V(亚历山大五世)此后居住在Bolonia(博洛尼亚),而大部分的基督徒(比如法国、英国和大部分的德国主教)承认他是不正规的教宗,但德国的国王Ruprecht(儒普瑞克特)和Neapolis(那不勒斯)的Ladlislaus(拉迪斯劳)王以及意大利中部大部分的领导者都忠于Gregorius XII(额我略/贵格利十二世)。在西班牙地区和苏格兰,Benedictus XIII(本笃/本尼狄克十三世)能够继续维持他的影响。AlexanderV(亚历山大五世)教宗不久后去世,但这种悲哀的状态没有结束,因为拥护Pisa(比萨)教宗的地区获得在一个新的教宗,就是Balthasar Cossa(克萨)枢机,他取名Johannes XXIII(约翰内斯二十三世,1410—1415年)。他具有杰出的能力,但他的思想完全是属于世俗世界的,他有虚荣心,不怕施用武力,很贪婪,更多是一个军事家和政治家,他忽略了牧灵工作。他对教会改革没有兴趣,所以他1412/1413年在罗马召开的主教会会议(所谓的“猫头鹰会议”)在这方面没有什么成就。很多人要求举行一个很大的合一会议,比如那位罗马教廷员工和教会大分裂的历史学家Dietrich de Niem(迪特瑞克,他来自Westphalia的Nieheim),他于1410年发表了一篇彻底地合一与改革文章(De modo uniendi ac reformandi ecclesiam in concilio universali《论大公会议如何能统一与改革教会》)。他受了Occam(奥康)和Marsilius(马尔西留)的影响,认为一个大公会议的权威比教宗更高,又要求罗马皇帝—他是基督宗教第一个君主,又是教会的保护者—召开一个大公会议并用武力强迫那些彼此有冲突的教宗们。在Ruprecht(儒普瑞克特)去世后,Sigmundde Luxemburg(卢森堡的西格蒙德,1410—1437年)—他是匈牙利之王,也是Wenceslaus(文策老)的弟兄—也真愿意改善教会的困境。当时的压力也确实非常大:法国的国王Carolus VI(查理六世,1380—1422年)于1392年发疯了,精神不正常,所以法国处于种种派别混战的状态,同时又有与英国的百年战争,在Bohemia(波希米亚)地区的教宗革命影响着越来越多的人(参见148.1,2),而在Balkan(巴尔干)半岛的土耳其人征服了部分的地区,他们威胁了匈牙利,于1396年在保加利亚的Nicopolis(尼克波里斯)打败了Sigmund(西格蒙德)王。最严重的灾难当然是教会的分裂。Sigmund(西格蒙德)王想克服教会分裂,所以他很热心地,又很圆通地推动有关的人士在德国地区举行一个大公会议。因为Johannes XXIII(约翰内斯二十三世)遭受了Neapolis(那不勒斯)的Ladislaus(拉迪斯劳)王的压力,于1413年被迫离开罗马,所以他必须接受德国国王的支持,也不得不同意他的要求。教宗于1413年底在伦巴第地区的Lodi(罗迪)与皇帝会谈并同意要在1414年11月1日在德国南部的Constantia(康斯坦茨)召开一个大规模的主教会议。
142.2的确,1414—1418年在Constantia(康斯坦茨)召开的会议—第16次大公会议—在整个教会历史上是最杰出的主教会议之一,它等于是整个基督宗教欧洲世界的大会议,参与的人包括教会的领导和世俗领导。除了教会的长上(29名枢机、3名宗主教、33名总主教、300多名主教和隐修院院长)以外还有许多下层圣职人员和平信徒参加,其中包括很多德国君主和公爵,尤其是Sigmund(西格蒙德)皇帝(自从1414年圣诞节以来)以及外国的使者—很多民族的代表在Constantia(康斯坦茨)举行了一个大规模的国际会议。教宗Johannes XXIII(约翰内斯二十三世)早在10月底与很多意大利随从来到Constantia(康斯坦茨)。该会议的大会都在城市的大教堂中举行。会议需要处理三个大问题:1)结束教会的分裂(causa unionis合一问题);2)抵抗Wycliffe(威克里夫)和Hus(胡斯)的主张并保护正确的信仰(causa fidei信仰问题);3)教会的改革(causa reformationis改革问题)。然而,他们能够真正解决的问题仅仅是第一个难题。
教宗Johannes(约翰内斯)来到Constantia(康斯坦茨),因为他希望这个会议将会确认和肯定他的尊严;他也确实接受了一个被承认的教宗的待遇。然而,不久后这个会议提出这样的要求:三个教宗们应该接受同等的待遇,三个教宗都应该退位,包括Johannes(约翰内斯)在内。会议上的意大利人比较多,而为了改变这种偏向,会议于1415年2月7日宣布,投票的秩序要改变:不再要根据人数算,而是要根据nationes(民族)算—这符合当时的大学投票制度—就是说将来要根据意大利、法国、德国和英国(1416年后加上西班牙)这四(五)个民族来投票。那些枢机们首先必须在自己的“民族”中说明自己的立场;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枢机们是Peter d'Ailly(阿伊)、Wilhelmus Fillastre(费亚斯特)、Francesco Zabarella(撒巴瑞拉)。在各民族的讨论中,不仅那些教会长上,而且各大堂圣职团、大学的代表、神学博士、教会法学博士以及各君主的代表都有投票权。因此,这个会议获得一种很显然的民主因素,对谈判的进展也具有重要的影响。Pisa(比萨)教宗的地位很快就被削弱了。一些人提交了一篇很全面地控诉Johannes(约翰内斯)的告状,一些人也说,在他退职后,他不再被选为教宗。在这样的情况下,Johannes(约翰内斯)采取一种无希望的措施:他在1415年3月20日晚上悄悄地从Constantia(康斯坦茨)逃走;支持他的人是Austria(奥地利)的公爵Fredericus(腓特烈),他在那天举行一个比武竞赛为了分散人们的注意力。Johannes(约翰内斯)的目标是解散这个会议,而他的逃亡确实引起了很大的困惑和动荡。然而,一些人非常努力于继续这个会议,他们能够保持参与者的合一;这些人主要是Sigmund(西格蒙德)皇帝,巴黎大学的校长Johannes Gerson(杰尔松),Cambrai(康布雷)的主教Peter d'Ailly(阿伊)枢机(参见145.4a)。在这些人的领导下,会议在第3次和5次的大会中(1415年3月26日和4月6日)通过一些规定来预防Johannes(约翰内斯)的某些措施,而这些规定似乎称“会议理论”为教会的正式教导。他们宣布,该会议是在圣神/圣灵的精神内合法召开的大公会议,而这个会议代表整个大公教会;这个会议的权力直接来自基督,而在信仰、教会合一及教会改革的问题上,任何人(包括教宗在内)必须服从会议的决定,否则他就要受惩罚。虽然Johannes(约翰内斯)和另一些长上离开了会议,但会议并不因此而解散,而且继续保持它的合法性及权威性。在结束教会分裂及完成教会改革之前,该会议不能被解散,也不能被迁移到别处,除非会议的人同意这样做。
这些decreta Constantiae(康斯坦茨的规定)意味着,大公会议的权威性凌驾于教宗之上—这就违背着教会的基本制度,也违背着中世纪的法律制度。如果说这些规定只是一种“紧急理论”,只是在这一个特殊的情况下有效,就可以从历史背景的角度作出比较容忍的评价。在当时的困惑和混乱的情况下,这些规定看来是唯一的出路,所以这个会议甚至pro hic et nunc(为了此时此地)规定自己有统治宗座的权力。然而,一些比较激进的“会议理论”的代表人物后来认为,这些规定等于是一个可以针对任何时代和任何情况的教导,甚至要给这些规定一种“信理”的地位—这一点当然是一种灾难和严重困惑的泉源。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赞成Constantia(康斯坦茨)会议的规定,因为10位留在那里的枢机没有表达已意的机会,而他们大部分的人也反对这些规定。当时候没有很多人马上强烈反对这些规定,这仅仅是出现当时的紧急情况。
142.3然而,Johannes(约翰内斯)逃到Breisach am Rhein(布瑞撒克),在那里他被捕,被押送到Constantia(康斯坦茨)附近,而人们马上开始起诉他,最后审判了他。在第12次大会中(1415年5月29日),他被宣布为退职:“因为他想通过逃跑延续教会的分裂,由于他的圣职买卖以及因为他那种不良的生活方式。”他在德国Mannheim(曼海姆)附近的一个堡垒中被关押四年,此后有人交出重大的赎金,他才被释放,成为Tusculum—Frascati(图斯库卢姆—弗拉斯卡提)的枢机主教,但不久后(1419年)去世。罗马的教宗Gregorius XII(额我略/贵格利十二世)—他已经90岁—通过他的使者在第14次大会(1415年7月4日)中宣布他将要退职;在此之前,他向大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他们必须以他的名义再一次召开这个会议,而Constantia(康斯坦茨)会议也确实这样做了,但这大概并不意味着大会承认自己原来的“不合法性”或因此就决定了那一个教宗是正当的教宗。不久后,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教宗也去世(1417年10月),当时他是Porto(波尔托)的枢机主教。现在只剩下了Benedictus XIII(本笃/本尼狄克十三世)。Sigmund(西格蒙德)皇帝亲自去在他的居住地(比利牛斯山脚下的Perpignan佩皮尼昂)会见他并劝他下台。然而,这个顽固不化的老人非常坚定地拒绝了皇帝的要求。无论如何,西班牙各地的君主们在Narbonne(纳博讷)条约中(1415年12月)同意放弃对Benedictus XIII(本笃/本尼狄克十三世)的拥护。从此以后,西班牙人在大公会议上形成了“第五个民族”。那位很有影响的西班牙讲道家Vincentius Ferrer(菲雷,参见141.2)最终(1416年)也放弃了他多年的支持者(即Benedictus本笃)。Constantia(康斯坦茨)大会指控他并在第37次大会中(1417年7月26日)宣布,他是一个“不遵守誓言的、分裂的和异端的人”,因此被罢免。虽然如此,这位老人继续坚持自己的权力并在Valencia(巴伦西亚)附近的Peniscola(佩尼斯克拉)圣殿骑士团的堡垒(称之为“Arca Noe诺亚方船”)中维持他的统治,一直到他去世那一天(1423年5月23日)。
在Benedictus(本笃/本尼狄克)逝世后,这个教会分裂再一次被延长,因为他的枢机们又于1423年拥立某一个来自Valencia(巴伦西亚)的Aegidius Munoz(穆诺斯)为Clemens VIII(克雷孟/革利免八世),甚至选择了第二个对立教宗Benedictus XIV(本笃/本尼狄克十四世)。然而,后者没有任何影响,而支持Clemens(克雷孟/革利免)的人也很少。他于1429年退位。Aragon(阿拉贡)的国王Alphonsus V(阿方索五世)仍然默认了这种教会内的反对力量,以此实现他自己的自私目标和政治目的。
在Constantia(康斯坦茨)召开的会议需要选择一个新的教宗,但在此之前发生一些长期的争论,因为德国人和Sigmund(西格蒙德)不无理由地要求,先应该讨论教会内部的改革(关于第39次大会的改革文献,参见下文)。会议的气氛很激烈。最后德国人放弃了他们的要求,因为第40次大会(1417年10月30日)宣布一个规定,其中说教宗有义务在散会之前与各民族的代表们一起完成教会的改革(包括关于“教宗和罗马教廷in capite et curia Romana”的改革)。同时,会议上的人都同意,选择新教宗的人除了23个枢机主教以外还应该包括5个“民族”的6个代表(共23+30个代表)。枢机们和这些代表们在Constantia(康斯坦茨)的Kaufhaus(商会院)中举行会议,并于1417年11月11日异口同声地宣布Odo Colonna(克罗纳)枢机为Martinus V(马尔提努斯五世)教宗(1417—1431年)。这一个时刻为教会很重要,因为在他内教会又获得了一位普遍被承认的并且有尊严和权威性的元首,他从此指导了大公会议。
142.4“教会合一”的问题得到相当顺利的解决,但另外两个问题没有获得良好的处理。为了保持信仰的纯正性,会议审判了Wycliffe(威克里夫)和Hus(胡斯)的异端教导并烧死后者与他的朋友Hieronymus de Praga(热罗尼莫/哲罗姆,1415年和1416年),但这种行动在Bohemia(波希米亚)引起了一个灾难性的后果(参见148)。参与会议的人中有一些人希望教会能妥善地面对改革的问题,而有的人高谈一些理想,但实际上这次会议没有很全面地处理改革问题。人们关于“改革”的内容和方法有各种各样的意见,很难达成共识,很多人的看法也非常模糊。不幸的是,只有少数几个教会长上愿意以身作则,愿意为了改革的缘故牺牲自己的一些利益。除此之外,各民族的利益和政治利益之间的冲突构成了一个巨大的障碍。那个“改革委员会”的建议不够彻底,因此大会的规定更加没有突破性。很多参与者仅仅要限制宗座的权利和罗马教廷的税收,但他们不愿意推动教会的全面改革。只有在1417年这些问题被深入讨论,但遗憾的是,Martinus(马尔提努斯)教宗也并没有很热心地推动这种改革。
在1417年10月9日,会议在第39次大会中宣布五个普遍性的改革文献—各民族都在这些改革方面达成共识。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一个法令(称Frequens《多次》),根据这个文献,教会将来应该多次举行一些普遍的大公会议,下一个要在5年后,再下一个在7年后,此后每10年要有一个大公会议。其他的规定预防一个新的教会分裂,要求新当选的教宗要宣布信经,禁止“保留职位”的作法和“主教遗产归教廷”的作法(参见140.1)等。1418年3月21日第43次大会通过了其他的7份改革文献;这些文献仅仅收回分裂以来的“豁免规定”(exemptiones,1),回收一些不合法地被合并的教会职位(2),要求教宗放弃收空位教产的利润(3),禁止和惩罚“圣职买卖”(4),要求教产的所有者都必须被祝圣(司铎)或至少有“小品”,并收回这方面的豁免(5),限制教廷什一税的权利和取消其他教会领导收什一税的权利(6),恢复关于圣职人员服装和发型(发圈tonsura)的规定,并禁止他们穿世俗化的衣服(7)。
教宗Martinus V(马尔提努斯五世)又在1418年4月到7月之间和那三个“民族”(nationes)—即德国民族,罗曼民族(包括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和英国民族—签订了一系列改革规定,这些条约首次被称为concordata(政教协定)。其内容主要是枢机团的组织、教宗的任职权和收税权、圣职买卖、绝罚和大赦(其数字受限制)。这些协定的种种规定是不足够的,并且有效期只是5年(除了与英国签的协定外)。
在1418年4月22日,教宗Martinus(马尔提努斯)在第45次大会中隆重地宣布结束Constantia(康斯坦茨)的大会议。他没有正式肯定这个主教会议的整体或关于信仰问题所讨论的内容。然而,他的接班人Eugenius IV(尤金尼乌斯四世)于1446年宣布,他承认和尊敬Constantia(康斯坦茨)的大公主教会议,如果其中所作的规定不损害罗马宗座的权利、尊严和首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