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中世纪教会史
第二段、中世纪的全盛时期(1073年—1294年)
宗教生活和教会文化的兴旺发达。宗座权势的顶点
概论
通过Cluny(克吕尼)和Gregorius VII(额我略/贵格利七世)的整顿工作,大约在11世纪末开始了中世纪教会和中世纪文化的辉煌时期——它大约持续了150年之久(1100年到1250年)。教会通过一些顽强的搏斗从世俗权力的控制下争取1自己的权利,这样奠定了神圣权威的优先权(Vorrang des Sacerdotiums vor dem Imperium)。普世性的教会处于中央化和统一化的过程当中,它不再屈服于格尔曼/日耳曼人的“封地”和“私人教堂”法律,并且为自己的工作要求完全的自由。因此,罗马宗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权威性,无论是在教会内或在国际政治上。教会被视为奥古斯丁“上主之城”的具体表现,教会统治着私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她在高等文化的每一个层面中的领导地位也没有受到挑战。因为中世纪的教会在古代基督宗教的基础上恢复了教会的纪律,不仅教区司铎的水平被提高了,而且修会生活的崛起一次又一次创造了新的修道形式。在宗座的指导下基督宗教能够走向统一;西欧基督宗教的合一精神具有创造力和团结气概,在十字军运动、重大的传教活动、经院思想和神秘思想的光荣成就以及在罗马式和哥特式建筑物上得到表现。虽然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张力的弥合多次是艰巨且让人难受的,但基督信仰的精神已经成为普遍的群众心态(allgemeiner Volksgeist)——它照亮一切,激发一切。然而,在这个历史阶段的末期,社会经历了彻底的转变:两个最高的权威(教宗与皇帝)的长期的搏斗产生了这样的结果:皇帝的权威性被削弱,而宗座也跟着失去原有的崇高地位,西欧在文化上的合一性开始破裂,而“民族国度”的制度逐渐形成——这些民族国度都各自为政地寻求自己的利益(ihre Sonderinteressen)。
第一部分、从额我略七世教宗到切来斯提努斯三世教宗(1073年—1198年)
第一章、宗座和皇帝
104、Gregorius VII(额我略/贵格利七世教宗)及其改革工作。授权之争
104.1在Alexander II(亚历山大二世)去世后(1073年),罗马的信徒群众强烈要求选任那位大约50岁的总执事Hildebrand(希尔德布兰德)为教宗,而罗马的枢机团确认了他们的选择。他长期以来为罗马教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参见103.2,4—6)。这个人出生在属于罗马地区的Tuscia(图斯基亚)的Suana(苏阿纳),上任后取名为Gregorius VII(额我略/贵格利七世,1073—1085年)。他很可能通知了德国朝廷关于他当选的事,并获得了德国国王的赞同。在教会面临种种困难的时期,他是最理想的人选,具有“统治者的风度”(eine wahre Herrschernatur),有远见,有非常坚定的毅力和激昂的性格,同时愿意热忱地为上主和教会服务。他认为,自己一生的主要任务是“恢复正当的秩序”(Herstellung der"rechten Ordnung”),就是说尽可能建立“人间的天国”(Aufrichtung des“Reiches Gottes auf Erden”),即教会,而教会要受Petrus(伯多禄/彼得)继承人和在基督的代表的指导,各种世俗的力量必须在一切涉及到基督宗教的问题上服从教宗。因此,这种“教宗统治全世界”(paepstliche Weltherrschaft)的观念在原则上有宗教信仰的基础。Gregorius VII(额我略/贵格利七世)的行动的准则始终都是Augustinus(奥古斯丁)的理念:iustitia etpax(正义与和平)。
首先,Gregorius VII(额我略/贵格利七世)继续推动前任几位教宗开始的教会整顿工作。在1074年3月和1075年2月在罗马的拉特兰教会举行的“四旬期主教会议”上,主教们重新肯定了Leo IX(利奥九世)和Nicolaus II(尼苛劳/尼哥拉二世,参见103.2.5)对于“圣职买卖”和“圣职人员婚姻”的谴责,还特别规定那些不过贞洁生活的圣职人员不能在教会中任职,而信徒们应该远离他们。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也委派了一些使者(legati,参见110.2d)来落实这些规定。他深信,婚姻与司铎职是两个无法调和的事情,所以需要简单地执行教会的古老教规。在推行独身制度方面,一些教会政治上的因素和动机—比如不让圣职人员遭受国度的影响和操作—可能也有一定的作用,但对他来说,这些只是次要的(inzweiter Linie)。
教宗反对“圣职人员婚姻”的措施在很多地方,尤其在法国和德国,引起了动荡和反弹。1074年在巴黎举行的主教会议称这种“独身法律”为“无法接受的”和“不合理的”。很多德国主教对这一规定的执行很懈怠。下层的圣职人员也在某些地方违背了这种要求。然而,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坚持自己的原则。1078年的罗马主教会议规定,如果一些主教接受某些圣职人员的贿赂,因而允许他们过婚姻生活,那么这些主教将面临被撤职的危险。虽然独身制度的法律没有马上被执行,也没有完全毫无例外地被执行,但从整体来看,它赢得了胜利。当然,在某些地区—比如波兰、西里西亚、摩拉维亚、丹麦和斯堪的纳维亚—这种过程一直维持到12、13世纪,而且在整个中世纪的时代也相当频繁地发生了一些违背原则的个案。Urbanus II(乌尔巴努斯二世教宗)也进一步禁止圣职人员的婚姻,因为他在1089年在意大利南部的Melfi(梅尔费)的主教会议上规定,结婚的五品修士(subdiaconus)将失去他的职位,而如果他不放弃婚姻生活,他的妻子将要当地主的奴仆。这种规定的前提是:祝圣为“大品圣职人员”—而正如Innocentius III(依诺森三世)于1207年所说,“五品”那时也算为“大品”—的婚姻不仅仅是不合法的,而且也是无效的。1135年在Pisa(比萨)的主教会议和1139年在Lateranus(拉特兰)的主教会议更清楚地表达了这种观念。在另一方面,希腊的教会依然容忍司铎们的婚姻(参见第1卷,60.6),但没有结婚的圣职人员却更被尊敬,而只有那些在被祝圣执事之前已经结婚的人被接受为一个堂区的牧灵者,这种习惯大概来自13世纪,先出现在俄罗斯地区。因为主教们都必须是独身的人,被选任主教的人物一般都是隐修者,一直到今天都是如此。
104.2教宗Gregorius VII(额我略/贵格利七世)在针对教会内部圣职人员的问题的同时,他也坚定地反对平信徒授权的教会政策(参见97.2),这种政策符合当时那些支持改革的人(Reformfreunde)所提出的要求。对于独身制度的反感和贵族人士进行的圣职买卖显示出一点:当时教会最大的弱点之一是圣职人员被卷入世俗的利益中,其中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平信徒对教会的统治,各地的王侯们委任高级圣职(主教)。当时,一切坚持教会利益的人都提出Libertas ecclesiae(“教会的自由权利”)的口号,但这种要求就意味着主教们的选任必须符合教规,并且教会也能自由地处置自己的财产。Nicolaus II(尼苛劳/尼哥拉二世教宗)早于1059年已经很尖锐地谴责了格尔曼/日耳曼人的“私有教堂”制度,但没能革除平信徒授权的习惯。现在的Gregorius VII(额我略/贵格利七世)再一次全力以赴地为教会的权利奋斗,这并不是因为他渴望建立圣统制和巩固自己的权力而随意发动的一次争吵,而是因为他服从于自己的义务感并服从于一个无法回避的必然性。如果当时的“私有教堂”制度继续发挥着那种无所不在的影响,作为一种宗教性的机构的教会将要面临被消除的危险。因此,这个冲突既是悲剧性的,又是命中注定的;它所涉及到的不仅仅是“权力地位”,而且也是一些关于“正当的世界秩序”的良心要求(grundlegende Forderungen des Gewissens“um die rechte Ordnung in der Welt”)。
根据Augustinus(奥古斯丁)、Gregorius Magnus(大额我略/贵格利)和Nicolaus I(尼苛劳/尼哥拉一世)的思路,Gregorius VII(额我略/贵格利七世)进一步发展、澄清和整理他们的观点并在27个简短的原则中将这些观点表达出来—这就是所谓的Dictatus Papae(《教宗敕令》)。这份文献包含在教宗的书信集(Briefbuch)中,应该视它为教宗亲笔写的文件。它大概在1075年的“四旬期主教会议”前几天形成,并指出这些原则的目标大概是提供新教会法典的基础或教会合一运动的基本原则。其中最核心的原则形容宗教权威和世俗权威的关系,同时也是宗教优先权的经典表达:第8条:Quod solus[papa]possit uti imperialibus insigniis[在所有的圣职人员当中只有教宗可以使用统治者(“皇帝”)的象征];第9条:Quod solius papaepedes omnes principes deosculentur(受一切国王亲吻的只有教宗的脚);第12条:Quod illi liceat imperatores deponere(他可以弹劾皇帝们);第27条:Quod a fidelitate iniquorum subiectos potest absolvere(他可以解除臣民对于暴君所发的服从之誓言)。另一些原则涉及到希腊教会,因为这个教会不久之前(1054年)与西方教会分裂了(参见94)。
104.3引起Gregorius VII(额我略/贵格利七世)施行种种措施的因素主要是德意志王国的表现。在1065年,15岁的Henricus IV(亨利四世,1050—1106年)被宣、布为成年人。这位年轻君主有才华,也有精力,但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也不是很成熟的人,而且缺少克己的能力。他的政策早已引起一些人的反感。Alexander II(亚历山大二世教宗)曾经于1073年绝罚了他的一些顾问,因为他们对Henricus(亨利)有不良的影响。反过来,Gregorius VII(额我略/贵格利七世)和德国国王的关系在初期阶段是相当友好的。比如,在萨克森起义的压力下(1073—1074年),Henricus(亨利)表示愿意接受教宗的改革计划,他曾经向教宗写了一篇卑躬屈膝的文献,其中承认他犯了种种侵犯教会的罪,尤其是在圣职买卖方面,又说他将要改过迁善,并要服从教宗。然而,在1075年的四旬期主教会议上,Gregorius VII(额我略/贵格利)采取了一个影响力深远的措施:他除了禁止圣职买卖和圣职人员婚姻(参见上文104.1)以外还禁止任何平信徒授予任何教会职位,尤其禁止德国国王给德国主教们授权。
这个措施的目标首先是为确保主教和隐修院院长是按照教规选举的秩序任命的。然而,这种规定远远超越“教规”的范围,它涉及到当时国度的利益,因为平信徒的授权符合着一个具有几百年历史的根深蒂固的法律习惯,并且在以前的时期中,罗马也曾经承认了这个习惯(参见97.2)。因此,各地的君主们反对这条规定,尤其是德意志—意大利帝国中的贵族们。在德国地区,罗马法和格尔曼/日耳曼法律传统之间的碰撞特别强烈。自从Otto(奥托)时代起了(从950年以来),德国的主教们也经常拥有高级的政治地位,所以德国政府如果想保持他的能动性和影响力都需要这些主教的合作,并且需要教会财产所提供的税和军力—这是一个可悲的事实。因此,教宗对平信徒授权的禁令似乎威胁了国王的地位本身。从当时的帝国法律来看,宗座的种种要求是一个深层的转变,所以教宗虽然说可以进行谈判,但教会和国度之间的冲突—一个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冲突—是无法避免的。
104.4德国国王Henricus IV(亨利四世)依靠着各地王侯的协助,在Unstrut(翁斯特汝特河)附近的Homburg(亨堡)打败了萨克森人的军队(1075年6月)。现在他和以前不同,不愿意向教会让步。他认为谈判没有用,需要用事实改变情况,所以他擅自任命了几个意大利北部地区的主教,尤其提名一个新的米兰主教,虽然原来的主教尚未去世(米兰主教的影响很大),并且恢复与那些曾经被绝罚顾问的来往。教宗再次劝告他,说宗座愿意谈判,但同时口头上也说,如果皇帝不服从,他也面临绝罚和弹劾。现在,皇帝激动地公开攻击罗马教宗,他于1076年1月组织Worms(沃尔姆斯)的主教会议,并让这26位主教宣布教宗“被罢免”。Henricus(亨利)自己发表了一部充满激情的宣言,其中称教宗为“不是教宗,而是虚伪的隐修士的Hildebrand(希尔德布兰德)”,又以自己“Patricus Romanus(罗马主保)”的身份命令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下台,下台,你这个永远被诅咒的人!”(descende,descende,per saecula damnande!)在伦巴第的Piacenza(皮亚琴察)一个主教会议上,一些伦巴第主教也同意了皇帝这种史无前例的审判。
德国国王这个作法没有经过成熟的考虑,也是一个不合法的措施,所以谈判的可能性已经没有,随即暴发的是一场为德国和皇帝自己带来不幸的争吵。支持教宗的人不仅仅是那些有道德感或有高级教育的人士,而且也是一些具有势力的政治伙伴:强大的Mathilda de Tuscia(玛蒂尔达)女伯爵(她始终忠于宗座并虔诚地爱戴Gregorius)、米兰的Pataria(帕塔瑞亚)运动(参见103.6)以及—至少从1080年以来—意大利南部的诺曼人。教宗马上回应皇帝的攻击,并在1076年2月22日以一种隆重祈祷的形式宣布Henricus(亨利)被绝罚,禁止他施行政权,解除德国臣民的服从义务,又禁止德国人服从他。那些反对教宗的主教们一部分被撤职,一部分被绝罚,这样削弱了他们的抵抗力。整个基督宗教世界动荡不安,因为教会的元首弹劾一个国王是史无前例的行动。虽然一部分的人怀疑了绝罚的合法性,但教宗的处罚仍然有很大的效果。支持国王的党派支离破碎,萨克森人再次反叛。德国地区的诸侯们于1076年10月在Tribur(特瑞布尔)聚集并决定,如果Henricus(亨利)的绝罚问题不能在一年内解决,他们都要放弃对他的拥戴。他们规定,在1077年2月2日(圣母献耶稣于圣殿庆节)在Augsburg(奥格斯堡)的帝国会议上,帝国的贵族们将要作出决定,而教宗必须亲自在那里出现,需要他当裁判者。国王的情况没有希望,所以,他现在表明要服从教宗并表示为了那些谴责教宗的话要作补赎。他在很少几个人的陪同下在冬天跨越了阿尔卑斯山脉,目的是获得教宗的宽恕,使教宗收回绝罚。已经在去德国的路途中的教宗就进入Mathilda(玛蒂尔达)女伯爵在Appenninus(亚平宁山脉)北端的Canossa(卡诺撒)堡垒。在那里,教宗接待了皇帝。皇帝自愿地完成了教会规定的补赎,而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教宗)收回了对他的绝罚(1077年1月28日)。对皇帝来说这当然是一个胜利,虽然教宗仅仅恢复他的教籍,并没有恢复他的政权,因为关于将来政权的问题,Henricus(亨利)需要先和德国的诸侯们谈判,或者说他需要等待教宗后来的裁判。
当时,德国国王居留在Canossa(卡诺撒)城堡的山脚下,并连续3天(1077年1月25—27日)与他的陪同者一起出现在城堡的大门外—“光着脚并且身穿补赎者的服装”(discalceatus et laneis indutus,见Greg.Reg.IV,12),他恳求教宗开门及解除绝罚的惩罚。当时,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的顾问不仅有Mathilda(玛蒂尔达),而且也有Henricus(亨利)的代父(教父)—Cluny(克吕尼)的院长Hugo(胡格)。这些人都同情国王并为他求情,所以教宗在第四天让皇帝进门,收回对他的绝罚,并(按照当时的习惯)在举行弥撒时送给他圣体(圣餐)。那位不太可靠的历史记载者Lambert von Hersfeld(兰伯特)因此说,这就是“神的裁判”。一方面,对国王个人来说,作这种补赎是一种屈辱,但从当时的人生观来看,作补赎并不意味着一个人彻底损失了他的尊严,所以皇帝还可以再次掌握政权。从效果来看,说这是教宗的胜利不如说皇帝获得胜利,因为他确保了自己的皇帝地位,这样等于克服了他的对手们;但教宗放弃了一些重大的政治权柄:教宗在这一个时刻认定自己的“司祭”地位(宽恕罪),并牺牲了“政治家”的优势(er opferte den Staatsmann dem Priester)。无论如何,如果比较Canossa(卡诺撒)1077年和在Sutri(苏特瑞)1046年所发生的事(参见88.7),可以明确看出皇帝的地位相对弱,而教宗的地位相对强。Henricus III(亨利三世)皇帝仍然很强调,国王和皇帝的尊严是神圣的—因为他是“圣王”,皇帝才能够对教会有保护的权利—但教会改革派的观点大量地削弱了国王的“神圣尊严”,而Henricus IV(亨利四世)的补赎也意味着皇帝丧失了他的“神圣尊严”,所以这个事件在某种意义上也意味着中世纪的“统治者概念的世俗化”(eine gewisse Saekularisierung der mittelalterlichen Herrscheridee)——这种世俗化在Staufer(施陶费尔)王朝的皇帝那里更突出。
104.5德国贵族们计划的Augsburg(奥格斯堡)帝国议会没有实现。德国各地的王侯在1077年3月在Forchheim(夫尔克海姆)聚集,他们不满意Henricus(亨利)重新被接受进入教会,所以他们选择了他的姐夫Rheinfelden(莱因费尔登)的Rudolphus(鲁道夫)—Suabia(施瓦比亚)的公爵—当德国国王。他马上承诺将要服从教宗并将要确保主教们的选任符合教规。此时,内战就暴发了。教宗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尽可能保持了中立态度,并且欢迎双方请他当裁判者。然而,这两个领导都回避了教宗的裁判。虽然谁都不能彻底打败对方。Henricus(亨利)最终还是占了上风;Suebia(施瓦比亚)遭受了可怕的毁灭,而且这个公国被交给Staufen(施陶费尔)家族的Friedrich(腓特烈)伯爵(1079年)。Henricus(亨利)要求教宗承认他为皇帝,并绝罚Rudolphus(鲁道夫),否则他将会推出一个“对立教宗”。因此,教宗似乎没有别的选择,他在1080年3月的四旬期会议上再次绝罚了Henricus(亨利)并肯定Rudolphus(鲁道夫)为德国国王。他再一次重复“平信徒授权”的禁令,违背的人将被绝罚。这个新的禁令现在也包括了小型的“封地”(niedere Benefizien),而不仅仅是主教区。相反,Henricus(亨利)于1080年6月在意大利北部的Brixen/Bressanone(布里克森)会议上让一些拥戴他的主教再次弹劾教宗,并选立Ravenna(拉文纳)的总主教Wibert(维贝尔特)为“对立教宗”,名为Clemens III(克雷孟/革利免三世)—这个总主教既有学问,又有能力,但他于1075年已被撤职。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立即绝罚他。Henricus(亨利)的对手Rudolphus(鲁道夫)在1080年10月在Hohenmoelsen an der Elster(霍很某尔森)的交战中阵亡,而德国的贵族们选的Hermannus de Salm——Luxemburga(赫尔曼,1081—1088年)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继承人。Henricus(亨利)非常坚决地攻击他的对手,并于1081年春天将战争挪到意大利。他三次围攻罗马,但于1083年夏天才占据了Leostadt(利奥城)地区,又用希腊人的钱财进行贿赂,才能于1084年春天占据其他的罗马城区,但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仍然能在Castel Sant'Angelo(圣安杰罗城堡)坚持抵抗。当时有13个枢机放弃了合法的教宗并转向Clemens(克雷孟/革利免),使他在Lateranus(拉特兰)登上教宗的宝座。在1084年的复活节,这个对立教宗给Henricus(亨利)举行了一个加冕礼。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差一点就落入他敌人的手中,但那时教宗的封臣诺曼公爵Robertus Guiscard(罗伯特)率领一个很大的军队到达罗马,占领了罗马并强迫德国人离开。然而,他的军队没有纪律,他们劫掠了罗马,这样引起居民的不满,包括对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的不满,所以教宗被迫离开罗马。诺曼人将他护送到意大利南部的Salerno(萨莱诺),他在那里因各种工作和压力而疲惫不堪,于1085年5月25日去世。
写教宗传记的人是Paulus de Bernried(保禄/保罗),而他说,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最后的话是:Dilexi iustitiam et odivi iniquitatem[conf.Ps44:8],propterea morior in exilio(“我拥护正义,我厌恶不义,所以我在流放之地去世”)。他的信念从来没有动摇,他深信他的奋斗是为了一个正当的和神圣的价值。虽然从外表看来,他失败了,但他一生全力以赴地提倡的理想—教会的纯洁和自由权利—实际上正一步一步走向胜利。这些理想和理念统治着未来的时期;他播下了种子,而他的继承人得到了丰富的收获。通过他一任期的努力,宗座获得了很大的道德权威,又大量改善了法律和政治上的地位。毫无疑问,他是最伟大的中世纪的教宗之一,是一个愿意为理想奋斗的人,他提出了宗座的新概念,但他也是一个悲剧性人物。他曾经被称为“教会最坚定的保卫者”(acerrimus Ecclesiae defensor),而Paulus V(保禄/保罗五世)宣布他为圣人/圣徒(1606年)。他也是第一个提出十字军思想的人:他曾经想率领一个很大的军队到东方,要解放主的墓并恢复与东方教会的合一(1074年)。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使中世纪的宗座转向世界政治(参见111)。他强调,意大利南部、西西里岛、撒丁岛、科西加岛、阿拉1贡(西班牙东北部)、波兰和匈牙利都是“属圣伯多禄/彼得的地区”,又认为他在某种意义上是英国、丹麦、俄罗斯和Dalmatia(达尔马提亚)的封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