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中世纪教会史
105、授权之争的发展和结束。1122年的Worms(沃尔姆斯)协议
历代教宗:Victor III(维克托三世,1086—1087年);Clemens III(克雷孟/革利免三世,1080—1100年,对立教宗);Urbanus11(乌尔巴努斯二世,1088—1099年);Paschalis II(帕斯卡里斯二世,1099—1118年);Theodoricus(特欧多瑞克,1100—1102年,对立教宗),Albertus(阿尔伯特,1102年,对立教宗);Silvester IV(西尔维斯特四世,1105—1111年,对立教宗);Gelasius11(葛拉西乌斯二世,1118—11191年);Gregorius VIII(额我略/贵格利八世,1118—1121年,对立教宗);Calixtus I1(卡里斯图斯二世,1119—1124年)。
105.1在Gregorius VII(额我略/贵格利七世)去世后,“授权之争”和两个教宗的分裂状态并没有结束。虽然拥护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的党派获得强化,但教廷的情况仍然很困难。罗马的大部分城民在1090年之前都支持对立教宗Clemens III(克雷孟/革利免三世,1080—1100年),不仅仅德国地区的人拥护他,而且也有英国、塞尔维亚和匈牙利有一段时间也支持这个对立教宗。枢机们在11个月以后才能够选任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的朋友Monte Cassino(卡西诺山)隐修院的院长Desiderius(德西德利乌斯)为教宗。他来自伦巴第贵族家庭,是一位温和的,愿意和好的人,取名为Victor III(维克托三世,1086—1087年),但他不久后就去世了。又过了半年的时间,Ostia(欧斯提阿)的枢机主教Odo(欧多/奥多)当选为教宗,取名为Urbanus II(乌尔巴努斯二世,1088—1099年)。他本来是法国人,曾经当过Cluny(克吕尼)修院的院长。在教会政策方面,他完全坚持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的路线并坚决地反对平信徒授权,但他的方法和态度比较有弹性。他亲自参与了意大利南部Melfi(梅尔费)的主教会议(1089年)和法国Clermont(克雷尔蒙)的主教会议(1095年)并在这些会议上重复了那些反对圣职买卖、圣职人员婚姻和平信徒授权的规定。Clermont(克雷尔蒙)的会议甚至禁止圣职人员向平信徒宣发一个“封臣的誓言”。这意味着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派和皇帝派之间的冲突走向极点,同时也暗示出,罗马教廷已经有相当大的安全感。通过明智的外交政策,Urbanus(乌尔巴努斯)教宗强化了宗座在法国、西班牙和英国的影响力。他自己在Clermont(克雷尔蒙)的主教会议上于1095年推动(实际上可以说“创造”)了第一个十字军运动(参见109.1),这也意味着宗座在西欧的社会上占有领导地位。第一个十字军运动基本上是法国人完成的,德国皇帝没有参与。
在Urbanus II(乌尔巴努斯二世)的继任人Paschalis II(帕斯卡里斯二世,1099—1118年)的任期内,Clemens III(克雷孟/革利免三世)去世了(1100年)—他的影响力几年以来已经完全崩溃了。虽然Henricus IV(亨利四世)再没有参与“对立教宗”的运动,但那些拥护Clemens(克雷孟/革利免)的人仍然选立了另一些“对立教宗”:Theodoricus(特欧多瑞克,1100——1102年)、AIbertus(阿尔伯特,1102年)和Silvester IV(西尔维斯特四世,1105—1111年);不过这些人似乎没有什么影响。
105.2虽然如此,在德国支持Henricus IV(亨利四世)的人与支持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的人继续搏斗。人们的迷惑和困难非常大。双方写了很多论战性的著作,其中讨论那些迫切的问题并想影响公共舆论。虽然皇帝的情况比以前好一些—大多德国主教支持他—他也无法彻底克服他的对手。在德国南部,Hirsau(希尔骚)隐修院——其院长是Wilhelmus(威廉,参见115.2)——是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派的主要基地和教会改革的核心;一些来自Hirsau(希尔骚)的修士们也在外面以巡逻讲道者的身份传播了罗马教廷的思想。Henricus(亨利)于1090—1097年第二次率军到意大利,在开始的时候在很多地方获得胜利,但Tuscia(图斯基亚)的Mathilda(玛蒂尔达)与那些反对皇帝的伦巴第人建立了一个联盟,而在7年的战争后,她仍然没有屈服于皇帝。她早在1080年已经写下了遗嘱,将自己的广大地产都赠给圣座,又于1089年通过Urbanus II(乌尔巴努斯二世)的介绍与那位比她小25岁的巴伐利亚人WelfV(威尔夫五世)公爵—他是皇帝的敌人巴伐利亚公爵Welf IV(威尔夫四世)的儿子—结了婚。然而,这种政治婚姻于1095年被解散了。皇帝受到很大的打击,因为他自己的儿子Conradus(康拉德,1101年去世)也于1093年反对他并转向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的党派。然而,在1100年后(在他的对立教宗去世了后),Henricus(亨利)至少在德国被普遍承认为国王。
105.3从教会的角度来看,在Sicilia(西西里岛)发生的事件也具有重大意义。Roger I(罗杰/若格尔一世,1061——1101年)是他的弟兄Robertus Guiscard(罗伯特/若贝特)的封臣,他在30年的搏斗中从穆斯林军的手中夺回了西西里岛(1072年攻克了Palermo巴勒莫)。在那个海岛上,从8世纪以来有君士坦丁堡的教会主权(参见92.1),但它现在消失,而罗马的司法权被恢复了。教宗Urbanus II(乌尔巴努斯二世)看到诺曼伯爵在击退伊斯兰教及组织教会方面都有功劳,所以在1098年宣布他和他的合法继承人有教宗使者的地位,就是说他们可以代表那些将要派往西西里岛的教宗使者。然而,后来的西西里统治者们自从16世纪以来扩大了自己的权利(所谓的Monarchia Sicula西西里王国),这样一直到19世纪引起很多争论。
105.4教宗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和他的接班人在授权的问题上对德国采取强硬的态度,但对法国和英国比较谨慎,因为在那些地区中,授权的影响没有那么大。法国地区也受了Cluny(克吕尼)改革运动的影响,所以拥护教会的人在法国最多。当然,法国的PhilippusI(菲利普一世,1060—1108年)有严重的缺点,而Gregorius VII(额我略/贵格利)曾经称他为lupus rapax,tyrannus iniquus,Dei et religionis sanctae Ecclesiae inimicus(“贪婪的狼,不公道的暴君,上主的敌人和神圣教会的敌人”Reg.II,32),因为他进行圣职买卖,又镇压教会;教宗威胁他说将要弹劾国王,又要以禁罚处罚整个法国教会,但这些都没有实现。在长期的谈判后,Philippus(菲利普)和法国的其他贵族人士在那位来自法国的教宗Urbanus II(乌尔巴努斯二世)的影响下于1098年决定放弃传统的“戒指和权杖授权仪式”,但他们要求保留“赞同教宗选任”的权利。他们也说,如果新主教宣发忠于国王的誓言,他们将会交给他“世俗的权柄”(temporalia,比如造币权、收税权等,参见97.1)。这种交换相当合理,而教会法律专家Ivo de Chartres(伊夫)也赞成这种规定。别的地区也作出类似的规定。由于法国的国王Philippus I(菲利普)与被他绑架的Bertrada(贝尔特拉达)女士—她是Fulco de Anjou(富尔科)伯爵的妻子—有一种非正式婚姻的关系,所以教宗Urbanus II(乌尔巴努斯二世)于1095年在Clermont(克雷蒙)的会议上绝罚了他,但他后来承诺要服从教会,所以在Paschalis II(帕斯卡利斯二世教宗)的时代又被接受入教(1104年)。
在英国的情况就没有那么顺利了。诺曼底地区的王Wilhelmus(威廉)在1066年在Hastings(黑斯廷斯)的交战中战胜了最后一个盎格鲁—撒克逊王Harald II(哈拉尔二世)。在Alexander II(亚历山大二世)的赞同下,Wilhelmus(威廉)建立了诺曼人在英国的统治。虽然他继承了传统的授权习俗以及给教宗首长们“封地”,又很随意地干涉英国教会的内部事务,但他和教廷的关系基本上很好,因为他支持教会的改革,反对圣职买卖和圣职人员的婚姻,又排除了一些没有资格的圣职人员;在这些整顿运动方面,Canterbury(坎特伯雷)的总主教Lanfrancus(兰弗朗克,1070—1089年,参见89.6)以及教宗派遣的使者们给他援助。然而,他的儿子Wilhelmus II Rufus(“红”的威廉,1087—1100年)是一个很粗暴的人,他进行圣职买卖,又侵占教会财产,所以与教宗发生冲突。他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所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忏悔了自己的行动,但不久后又严厉地迫害了Canterbury(坎特伯雷)的总主教Anselmus(安瑟伦,1093—1109年,参见121.3)。这位总主教没有别的选择,他必须离开英国并去Urbanus II(乌尔巴努斯二世)那里避难(1097年)。Wilhelmus(威廉)的弟弟和接班人Henricus I Beauclerc(亨利一世,1100——1035年)对于教会比较有好感和正义感,所以他马上召回那个遭流放的总主教。Anselmus(安瑟伦)总主教想回国,但他拒绝向国王宣发封臣的誓,这样也不能从国王的手得到他的总教区,必须第二次离开英国(1103年)。然而,英国的“授权之争”很快被解决。教宗威胁Henricus I(亨利一世)说将要绝罚他,所以英国国王就于1105年和总主教签订了一个条约,其中放弃为圣职人员“以戒指和权杖授权”。这样,Anselmus(安瑟伦)向国王宣发了封臣的誓言。虽然Paschalis II(帕斯卡利斯二世教宗)不乐意接受这种作法,但他还是容忍了。从此以后,英国保持平安的局面。在1164年Clarendon(克拉任墩)的国度议会上(参见107.5)他们规定,选举教会长上的地点应该是国王的宫廷小堂,而国王也有批准选举结果的权利,而且当选的圣职人员在被祝圣之前还必须宣发封臣和忠于国王的誓言。因此,英国国王仍然能够继续影响圣职人员的提名和选任。因为英国离罗马很远而英国的国情很特殊,这些“国教”因素越来越明显和突出(参见107.5;140.3)。
105.5与德国帝国谈论授权的问题并能达成长期有效的协议是一件很艰难的事。双方的愤恨很大,而双方的学者更多采用教会政策方面的精神性武器(小文章)来进行论战。最悲哀的德国国王是Henricus IV(亨利四世),因为他的第二个儿子Henricus V(亨利五世,1106—1125年)和继承人在1105年出卖了他,并强迫他下台—在这个政变中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派的人也与小亨利合作;不久后,Henricus IV(亨利四世)—他仍然处于被绝罚的状态中—在1106年夏天在Liege/Luettich(列日)去世。新的统治者本来对教会显出一种卑躬屈膝的态度,但一旦牢固地掌握政权后,他就不顾一切地施行德国国王的传统权利。因为Paschalis II(帕斯卡利斯二世教宗)以同样的决心在几个主教会议上禁止平信徒授权,双方的冲突是无法避免的。国王于1110年第一次去罗马,目的是在意大利恢复德国的统治并从教宗的手中获得皇帝的冠冕。在罗马圣伯多禄/彼得大堂附近的S.Maria in Turri(圣玛利亚在塔中教堂,1111年2月4日)以及在Sutri(苏特瑞,1111年2月9日)的条约中,主要的问题好像被解决了,因为双方都获得了自己应得的权利:Henricus(亨利)放弃了授权的权利并允许主教可以按照教规选任,但条件是这个:教宗必须命令德国的教会长上交出一切从德国国王得到的财产和权利,而如果一个德国主教不服从教宗的这种命令,他将被绝罚。将来的德国教会仅仅能接受什一税或一些私人的赠予。这种建议是很彻底的,很符合教宗的理想,但显然是无法施行的,因为这样的作法会动摇整个德国的宪法结构和经济结构。皇帝和教宗在加冕礼时(2月12日)才公布了这些(原来保密的)条件要求,马上就引起在场的德国主教和贵族们的激烈反对。因此,Henricus(亨利)采取暴力方式来实现他的事业。教宗拒绝给他加冕,但皇帝逮捕了教宗和13位枢机主教,将他们关入圣Petrus(伯多禄/彼得)教堂,并在2个月后强迫教宗签订一个新的条约(1111年4月11日),其中允许德国用戒指和权杖进行授权礼,但允许教会自由地选任主教们。教宗Pascalis II(帕斯卡里斯二世)也发誓说,他将不会因所发生的事谴责皇帝,尤其不会绝罚他。此后,教宗在1111年4月13日为皇帝举行了加冕礼。
教宗的让步是通过暴力方式取得的,而教宗仅仅出于“解放教会”的考虑(proEcclesiae liberatione)才同意皇帝的要求,所以这种协约没有长期的效果。在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派的圈子里,这些事引起了愤怒;这些人甚至威胁说应该选任一个新的教宗。他们称这个协约(拉丁语称privilegium)为“坏的协约”(拉丁语pravilegium,来自pravus腐败),而教宗在1112年的Lateranus(拉特兰)会议上间接地收回它,因为他隆重地肯定了Gregorius VII(额我略/贵格利七世)和Urbanus II(乌尔巴努斯二世)的种种原则和要求。在1116年的Lateran(拉特兰)会议上,教宗明确收回了这个协约。在此之前,Vienne(维恩)的总主教Guido(古多)于1112年就谴责了平信徒的授权为“异端”并宣布Henricus V(亨利五世)为绝罚,而教宗没有别的选择,他必须后来确认这些规定,但在另一方面,他没有与皇帝断交。甚至在一些在德国举行的主教会议上——Colonia(科隆)和Goslar(格斯拉尔)1115年的会议—教宗的使者都绝罚了皇帝。世俗的王侯们和教会的长上在德国也开始反对他。在1116年,HenricusV(亨利五世)第二次到意大利去,想重新进行谈判,但Paschalis(帕斯卡利斯)教宗回避他并逃到意大利南部。在他的接班人Gelasius II(葛拉西乌斯二世,1118—1119年)的任期内,教宗和皇帝之间的张力变得正式的破裂。Gelasius(葛拉西乌斯)本来在Monte Cassino(卡西诺山)隐修院中当过修者,后来任罗马总执事,他并没有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但仍然无法达成协议。教宗回避了率领军队的皇帝,逃到自己的家乡Gaeta(格塔城)。因为双方进行的谈判没有效果,所以皇帝推出葡萄牙Braga(巴格)的总主教Mauritius(毛瑞提乌斯,绰号Burdinus布迪努斯)为对立教宗,名为Gregorius VIII(额我略/贵格利八世,1118—1121年),这样恢复了教会的分裂—但这种分裂遭到各方面的普遍反对。Gelasius(葛拉西乌斯)教宗绝罚了皇帝和对立教宗两个人并去了法国,不久后在Cluny(克吕尼)去世。
105.6教宗的代表在Cluny(克吕尼)选任Vienne(维恩)的总主教Guido(古多)为教宗,取名Calixtus II(卡里斯图斯二世,1119~1124年)。这位教宗愿意严格地保卫教会的传统权利,他来自Burgundia(勃艮第)的王家贵族,与法国、英国和德国的王族都有亲戚关系。在他的任期内,教会更有可能达成一个比较好的协议。在那个时期,各方面的人士都渴望解决这个困惑人们的争论。人们都意识到,教宗和皇帝都必须让步并在中间达成某种协议。法国和英国的国王已经走出了一个可行的路线,为德国提供某种参照。另外,许多作者和教会法律专家—尤其是法国学者,比如那位杰出的Ivo(伊夫),他是Chartres(沙特)的主教,参见105.4;110.3—都写了很多讨论这些问题的文章。因此,人们开始区分“职位”和“与职位有关的教产”,又区分“授权”的宗教意义和世俗意义,就是说他们区分“通过戒指和权杖委托某一个教堂(教区)”以及“交给圣职人员某些世俗权利”(即所谓的regalia,investitura feudalis,比如造币权,收税权等)。人们不再否定国王具有后者的权利。另外,那些比较小的教产的给予(niedere Benefizien)不再被包括在“授权禁令”之内—这是1119年在Remi(兰斯)举行的主教会议规定的,而“比较小的教产”的问题的决定被保留,让后人决定这些问题(参见96.3)。
两个教宗的分裂不久后结束了。当Calixtus(卡里斯图斯教宗)于1120年进入罗马时,对立教宗Gregorius(额我略/贵格利)被迫退职,他受审判并被关入一个隐修院(1121年)。现在,Calixtus(卡里斯图斯)教宗派遣了三个枢机去德国当他的使者。他们代表教宗并在长期且艰难的谈判后,在1122年9月23日签订了所谓的Wormser Konkordat(Concordate of Worms《沃尔姆斯协议》,亦称Pactum Calixtinum),这个协议很符合德国地区的主教和隐修院院长的双重地位。人们以一份皇帝文献和一份教宗的文献隆重地表达了这次谈判的结果。此后,Henricus(亨利)皇帝的绝罚被收回,他放弃了用“戒指和权杖”举行主教们的授权礼并允许德国教会按照教规选任新的主教。从此以后,德国的metropolita(宗主教)要为新主教举行“授权礼”。另一方面,教宗允许皇帝和皇帝的继承人参与新主教的选举过程,但决不可以用圣职买卖或暴力的方式;这就意味着,在选择主教时,皇帝可以在场,并且在不确定的举行结果的情况中,皇帝有权利支持“比较好的候选人”(pars sanior),但他应该听德国宗主教和其他主教们的看法。国王将要通过世俗权力的象征(sceptrum国王权杖)交给新主教那些世俗的权利(regalia种种“王权”,如造币权等);在德国地区,这种“授予世俗权利”的礼仪将要在主教圣祝礼之前举行(这就意味着,皇帝仍然有权力排除一个他不喜欢的人),但在意大利和勃艮第地区,这种“授予世俗权利”的礼仪应该在祝圣后六个月以内举行,因为在那些地区中皇帝的利益不太重要。教会长上向国王宣发的“封臣誓言”还被保留,这就表达了主教们对国度的义务。
这样,几乎维持50年的“授权之争”似乎可以结束了,但其前提是双方需要明智地让步并且更合理地界定自己的权利范围。皇帝保留了部分的传统权利,但从整体来看,罗马教廷获得了胜利,因为旧形式的“平信徒授权”被取缔了,教会恢复了对于主教和院长的选举权,又能够掌握权力象征(戒指,权杖)并摆脱了世俗权力对教宗的操纵。在传统上,皇帝还有“确认新教宗的选举”的权利,但这种习惯现在当然根本没有人提到。根据这种发展趋势,罗马宗座的影响力将要获得更大的崛起。为了隆重地宣布这个Wormser Konkordat(《沃尔姆斯协议》),教宗Calixtus II(卡里斯图斯二世)于1123年在Lateranus(拉特兰)举行了一个重要的主教会议—这是第9个普世性的主教会议,也是第1个在西部教会举行的“大公会议”(concilium oecumenicum);与古代的大公会议不同,这个会议的召开和指导只是罗马教宗的任务(参见110.2c)。另外,在这个会议上,主教们还宣布了很多纪律方面的教规来消除教会中的弊端,这些大部分都是对以前作过的规定的重新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