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四种爱
友情(中)
友情并非必需品
我已经强调了友情「非必需品」的特点,这当然需要作进一步的解释。
有人可能会反驳我说,友情对于社会具有实用价值。每一种文明的宗教都是从一小群朋友开始的;当几位志趣相投的希腊人聚集在一起,谈论数字、线条和角度的时候,数学便真正诞生了;今天的英国皇家协会最初只是几位绅士在闲暇时碰面,讨论他们、而不是其他大多数人感兴趣的话题;今天所谓的「浪漫主义运动」,前身是华兹华斯先生和柯勒律治先生不断地——至少柯勒律治先生是如此——谈论他们个人的秘密愿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共产主义、牛津运动、循道主义、废奴运动、宗教改革、文艺复兴都是以同样的方式开始的。
这种反驳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几乎每位读者可能都会认为,以上这些运动有些对社会有益,有些对社会有害。上述例证如果被全部认可,充其量只是表明,友情既可能造福社会,也可能危及社会。即便造福社会,它具有的生存价值也不及我们所说的「文明价值」。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它不是有助于社会生存,而是有助于提高社会的生活质量。生存价值和文明价值,在有些时期、有些情况下是一致的,但并非永远如此。无论如何,有一点似乎可以确定的是,友情若是结出了可供社会使用的果实,那一定是偶然的副产品。为了社会目的设计的宗教,例如罗马帝国的皇帝崇拜,现代人把基督教当为「拯救文明」的手段来「推销」,并没有多大作用。那些不关心「世界」的一小圈朋友,才是真正改变世界的人。埃及人和巴比伦人的数学既实用、又有社会效益,追求的是为农业和魔法服务;希腊人的数学没有任何实际的用处,只是朋友们闲暇时的消遣;但在今天,希腊人的数学对我们却更加重要。
还有人可能会说,对个人而言,友情极其有用,也许为生存所必需。他们可能会引用一大堆证词,如,「没有兄弟,腹背受敌」,「朋友比兄弟更亲近」等等。但我们如此说的时候,朋友指的其实是「盟友」。在日常生活中,朋友的意思不止于此,或者说,应该不止于此。毫无疑问,在需要联盟时,朋友会证明自己也是盟友,会在我们贫困时接济我们,生病时照料我们,在敌人中间为我们挺身而出,为我们的孤儿寡母竭尽所能。但是,这类的善举并不是友情的本质,对这些善举的需要几乎成为友情的障碍。它们从一个角度说与友情有关,从另一个角度说无关。有关是因为,在需要时不肯伸手相助的,就是假朋友;无关是因为,恩人的角色对于朋友总是偶然的,甚至有点格格不入。恩人的角色几乎令人尴尬,因为友情中根本不存在亲情中那种需要被人需要的成分。朋友若需要我们接济、借贷或夜间看护,我们会为他遭遇这类的事情而难过。现在,既然难关已过,看在上天的份上,让我们忘记这一切,回到我们真正想在一起做和谈论的事情上去吧。甚至感激之情也不能丰富这种爱,「别客气」这句客套话,在此表达了我们真实的思想。完美的友情的标志,不是在危急关头有朋友相助——朋友当然会相助,但在给予帮助之后,对于友情根本不会产生任何改变,反而只是一种分心、一种反常。朋友相聚,时光苦短,将时间用于帮助,简直是一种可怕的浪费。也许我们只有几个小时的畅谈时间,可是天哪,竟然有二十分钟必须花在事务上!
我们之所以感到惋惜,是因为我们根本不想知道朋友的私事。友情与爱情不同,它一点也不好奇。不了解对方的职业、婚姻状况,你照样可以与之为友,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事实的问题 unconcerning things, matters of fact」(引自约翰·多恩的诗歌《Of the Progress of the Soul》)与真正的重点——你和我看到同样的真相了吗?——有什么相干呢?在真正的朋友圈中,每个人都只是他自己,只代表他自己。没有人会在意他人的家庭、职业、收入、阶级、种族或过去。当然,这些情况大部分你最终会在无意中慢慢知道。它们会在举例、打比方当中,或者作为一桩轶闻趣事的根据,一点点地被透露出来。但是,他们透露这些,绝非是为了让你了解这些事情本身。这就是友情的王者风范。我们见面时,彼此都像独立国家的主权诸侯,出访在外、立场中立,不受自己背景的约束。这种爱在本质上不仅忽略了我们的身体,也忽略了我们所代表的一切,包括家庭、工作、过去、社会关系。在家里,我们不但是彼得或珍妮,还有一般性的角色:丈夫或妻子、兄弟或姐妹,领导、同事或下属;在朋友之间则不然,每个人都是自由的、赤裸的思想。爱情要求赤裸的身体,友情要求赤裸的人格。
因此,如果你不会误解的话,我会说这种爱具有强烈的任意性和不负责任性。我没有义务成为任何人的朋友,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人有义务成为我的朋友,友情中没有任何的要求,没有需要的阴影。友情并不是必要的,就像哲学、艺术和宇宙本身一样。宇宙并不是必要的,是因为神不是非得创造它不可。友情没有生存的价值,相反,它是赋予生存以价值的事物之一。
友情与欣赏之爱
当我说朋友肩并肩时,是为了指出它与恋人面对面之间必要的对比。除了这点对比之外,我不希望在你的脑海中永远留下肩并肩的印象。将朋友连结在一起的那份共同的追求或愿景,并没有让他们沉醉到始终对彼此无知或相忘的地步,相反,这是他们彼此相爱、彼此了解的媒介。人最了解的是自己的「同伴」,共同的旅程中每一步都在考验他的本质,我们彻底明白这些考验的含义,因为我们自己也在经历这些考验。因此,随着他一次又一次地战胜考验,我们对他的信赖、尊重和钦佩也逐渐升华成一种异常坚定、知根知底的欣赏之爱。如果一开始,我们注意的更多是他本人,而不是友情的「内容」,我们就不会如此了解或爱他。如果你像盯着情妇一样凝视他的双眸,你就不会发现他是个战士、诗人、哲学家或基督徒。要了解这些,你最好与他一起作战、读诗、辩论、祷告。
我认为,在完美的友情中,这种欣赏之爱往往是如此地强烈、根深蒂固,以致每位成员在其他人面前都暗自深感自己的渺小。有时候,尤其是当全体成员相聚一堂,每个人都把其他人身上最出色、最睿智、最滑稽的一面引发出来时,他会纳闷,自己何以置身于如此优秀的人物当中,他会觉得自己很幸运能在这样的团队中度过沙漠。当四、五个朋友在一天疲惫的远足后到达旅馆,穿上拖鞋,伸展双腿舒服地烤着火,饮料伸手可及,大家海阔天空地闲聊,任由思想驰骋于宇宙内外,彼此之间没有任何的要求或责任,都是自由之人、平等之身,仿佛一小时前刚刚相识,同时又有岁月沉淀下来的亲情笼罩着我们,这真可谓是黄金聚会。这是生活——自然的生活——赐予我们的最好礼物。谁能配得上它呢?
异性之间有友情吗
根据以上所说,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在大多数时期、大多数社会里,友情只存在于男人和男人之间,或女人和女人之间。异性可能在亲情和爱情中相遇,但不会在这种爱中,因为他们之间很少存在共同的活动所形成的伙伴关系,而这种伙伴关系正是友情的母体。在只有男人受过教育、而女人没有受过教育的地方,在一种性别工作、另一种却无所事事的地方,或者两性从事完全不同的工作的地方,异性之间通常没有共同的东西让他们结为朋友。但我们很容易看出,异性之间不能产生友情,正是由于缺乏这种共同的东西,而非由于各自的本性。因为,只要他们能够成为伙伴,他们也会变成朋友。因此,在像我所从事的这种男女并肩工作的职业中,在宣教士、作家、艺术家中,异性之间的友情很普遍。可以肯定的是,一方表现出的友情,很可能会被另一方误解为爱情,导致痛苦和尴尬的结果;或者双方都以友情开始,最后却以爱情告终。但是,说一物可能被误当作另一物,或转变成另一物,并不是否认两者的差异,反而是暗示了其差异。否则,我们就不应该说「转变成」或「误当作」。
从一个方面说,我们这个社会很不幸。在一个男人和女人从来都没有共同工作、或者共同受教育的世界里,人们可能会相处得很好。在那里,男人之间彼此、而且只能彼此寻求友情,他们非常享受其中。我希望女人也能平等地享受她们的女性朋友。同样,在一个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有充分的共同基础建立友情的社会,可能也会相处得很好。但是,我们现在却两头不靠。孕育友情需要的共同基础、即母体,存在于某些群体的两性之间,但不存在于其他群体中。在很多郊外的住宅区,这种基础的缺乏非常明显。在一个富裕的社区里,男人毕生赚钱,至少有一部分女人利用闲暇陶冶情操,爱上了文学或音乐。在这些地方,男人置身于女人当中,犹如野蛮人置身于文明人当中。在另一个社区里,你会看到相反的情况。男女确实都「上学」了,但是,男人会继续接受更加严格的教育,成为医生、律师、牧师、建筑师、工程师或作家,女人与他们的差别,就如同孩子与大人的差别。在这两种社区,异性之间都根本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友情。这种状况虽然很可悲,但是,如果双方都予以承认、接受,倒也无妨。我们这个时代所特有的问题是:处于这种境地的男女,他们常常听到一些传言,说在某些快乐的群体中,男女之间没有这种鸿沟;他们偶尔也能一瞥这样的群体;他们还被平等主义的观念所困扰,认为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的事情,对于所有的人也应该、因而也必定可能。因此,他们拒绝安于现状。于是,一方面,我们看到女教师型的妻子。她们「有教养」,总是极力将丈夫「提升到自己的水平」,拖着他去音乐会,想让他学会跳莫里斯舞(morris-dancing,英国乡村一种由经过特别挑选和训练的几组男子跳的礼仪性质的民间舞蹈),邀请「有教养」的人到家中作客。这种做法对男人造成的损害往往小得可怜,因为中年男性有着巨大的消极抵抗和放纵的力量——可惜女人不知道这点——他们说:「女人总是喜欢追求时尚。」但是,如果男人有文化、女人没有,而所有的女人、以及许多男人都断然拒绝承认这一事实,那么,情形就要令人痛苦得多。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会看到一种善良的、礼貌的、煞费苦心的和可怜的伪装:用律师的术语来说,女人被「视为」男性圈子中的正式成员。在头脑简单的人看来,她们像男人一样抽烟、喝酒,这个事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证明了她们确实是其中的一员。不允许存在清一色的男性聚会,男人在哪里聚集,女人也必须到哪里。男人已经学会了成天与各种思想打交道,知道何谓讨论、举例和证明。女人如果仅仅拥有从学校学到的知识,结婚后立刻就把学校传授的一点「文化」丢得一干二净,只阅读女性杂志,通常的谈话几乎无一例外是叙述性的,她就不可能真正融入男性圈子。她可以在空间上和物理上身处同一个房间里,可是结果如何呢?如果这些男人毫无体贴之心,他们的谈话她全然不懂,就只能从头至尾百无聊赖地默默坐在那里。如果这些男人有较高的教养,他们会尽量让她参与进来,向她作一些解释,极力纠正她与话题无关的错误观点,使之多少有点意义。但是,这些努力很快就化为失败。为了礼貌起见,原本是一场真正的讨论,结果只好有意被淡化,流于闲聊、说笑话、谈论轶闻趣事。他们带她来分享的东西,恰恰因为她的到来而遭到破坏。她永远也无法真正进入这个圈子,因为一旦她进入了,这个圈子就不再是它本身——正如当你抵达地平线时,它就不再是地平线了。通过学会喝酒、抽烟,也许还会讲一些低俗的故事,现代女性并没有为此而比她的祖母更接近男人一英寸。但是,她的祖母要快乐得多,也更现实。祖母留在家里,和其他女人谈论真正属于女性的话题,可能还显得魅力十足、通情达理,甚至机智幽默。她或许也能这样,或许和夜晚的聚会被她破坏的那些男人一样聪明,甚至比他们更聪明。但是,她真正的兴趣与他们不同,追求兴趣的方式也不同。当我们假装对自己不关心的事情感兴趣时,都会表现得像个傻瓜。
这种女人的大量涌现,有助于解释现代人对友情的贬低。她们常常能大获全胜,使男性的伙伴关系、男性的友谊在整个社区消失。在她们生活的小天地里,没完没了、喋喋不休的「快活」,取代了思想的交流。当女人在场时,她们遇到的所有男人都像女人一样说话。
这种对友情的毁灭常常是无意识的。然而,有一类更激进的女性在预谋它。我曾经听见一位女人说:「永远不要让两个男人坐到一起,否则,他们就会聊起一个话题,一点也没趣。」她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千方百计地说话,说得越多越好,让声音不绝于耳。但是,绝不要有任何话题,绝不可有任何实质性内容。
这种轻率的女性——活泼、有成就、「迷人」、令人难以忍受的无聊——寻求的只是每个晚上的消遣,使聚会自行「瓦解」。但是,有意识地反对友情的战争则可能在更深的层次进行。有些女人怀着憎恨、嫉妒、惧怕,把友情视为爱情、尤其是亲情的大敌。她们有一百种技巧可以破坏她丈夫的友谊:与他的朋友争吵,或者更妙地与朋友的妻子争吵,嘲讽、阻拦、撒谎。她没有意识到,在被她成功地与朋友隔绝之后,这位丈夫已经没有多少价值。她已经将他阉割了。渐渐地,她自己也会为他感到羞耻,也不记得他的生活有多大部分存在于她监视不到的地方。新的友情将会萌芽,但这次是秘密的。他若不是很快又有了其他秘密,算是她幸运,幸运得都不配享受。
当然,所有这些都是愚蠢的女人。明智的女人如果愿意,一定能够提高自己,使自己有资格进入讨论和思想交流的天地;倘若没有资格,就决不会尝试进入或破坏那个天地。她们另有更重要的鱼要炸。在有两性参加的聚会上,她们会被吸引到房间的另一头,谈论女人的话题。就此而言,她们不需要男人,就像男人不需要女人一样。只有不识趣的人才会寸步不离挂在异性身上。自己活,也让别人活。女人常常嘲笑我们男人,这是应该的。两性之间如果没有任何真正的共同活动,只能在亲情和爱情中相遇,不能成为朋友。一方常常意识到对方的可笑,这是健康的,事实上一向是正常的。正如我们对孩子或动物的欣赏一样,异性若没有有时觉得对方可笑,就没有真正地欣赏过对方。两性都是如此。人性是个悲喜剧(tragi-comica),但性别的划分,使彼此都能从对方身上看到自己经常逃避的笑话、以及悲情。
友情的高度灵性并不等于大爱
我在前面提醒过,本章的任务主要是重建友情的地位。我希望以上几页已经清楚地说明,为什么古人认为友情几乎能使人超越人性,至少对于我来说不足为怪。友情是高度灵性的,它不为本能所左右,除了爱本身自愿承当的责任外,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几乎没有任何嫉妒,也彻底不存在需要被人需要。在人类的想象中,天使之间的爱可能就是如此。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在此,我们发现了一种自然之爱,这爱就是大爱本身?
不要着急下这种结论。我们首先要意识到,「灵性的 spiritual」这个词具有多种含义。在新约的许多经文中,这个词的意思是「与圣灵有关」。在这些经文中,「属灵的 spiritual」东西,根据其定义,就是善的。但是,当「灵性的 spiritual」只用来表示与「肉体的、本能的、动物性的」对立时,灵性的东西未必就是善的。宇宙中既存在灵性的恶,也存在灵性的善,既有圣洁的天使,也有堕落的天使。人最严重的罪是灵性上的罪。我们千万不要认为,说友情是灵性的,就是意味着它本身是圣洁、没有瑕疵。有三个重要的事实仍然需要考虑。
第一个事实前面已经提到,即,掌权者对下属之间的亲密友谊往往感到不放心。这种不放心可能没有道理,也可能不无根据。
第二是大众对一切密友圈子所持的态度。对这类圈子,他们的称呼或多或少都带有贬义:最好的称呼是「一群」;一个圈子倘若不被冠以「一伙」、「一帮」、「一小撮」、「一个孤芳自赏的团伙」,就算走运。那些终其一生只知道亲情、伙伴关系和爱情的人,认为朋友是一群「自以为是、不屑与普通人为伍的傻瓜」。这当然是出自嫉妒,但是,嫉妒总是提出她所能想到最真实、或最接近真实的指控。这种指控更加伤人,因而必须加以考虑。
最后,我们必须注意到,圣经在描述神与人之间的爱时,很少用友情作比喻。友情并没有被完全忽略,但是,圣经在寻找最高之爱的象征时,更多是撇开这种看似天使般的关系,深入到最自然、最本能的关系。神是「父」的形象取自亲情,基督是「教会的新郎」的形象则取自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