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四种爱

友情(上)

为什么友情在现代不受重视

在谈论亲情或爱情时,我们总是不会缺少现成的听众,两者的美和重要性一直被人们反复强调,几乎到了夸大的地步。即使「拆穿家」在有意识地反对这种颂扬的传统时,在这个意义上也是受到了这一传统的影响。但是,很少现代人认为,友情是一种可以与亲情和爱情比拟的爱,甚至可以算得上是一种爱。我不记得在《回忆录 Memoriam》(英国十九世纪诗人丁尼生Lord Alfred Tennyson的长诗)之后有什么诗歌或小说歌颂过友情。现代文学中,类似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瓦格纳的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中的男女主角)、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前者为罗马统帅,后者为埃及女王)、罗密欧与朱莉叶的爱情有无数的翻版,但是,像大卫与约拿单、皮拉德斯与俄瑞斯忒斯(荷马史诗中的人物)、罗兰与奥利佛(两人均为查理曼大帝的将军)、艾米斯与艾迈尔(英国十三世纪传奇故事中的人物)这样的友情却没有。在古人看来,友情是最令人愉悦、最具人性的爱,是生命的冠冕、培养美德的学校。相比之下,现代社会对它却不够重视。当然,我们承认,男人除了妻子和家庭之外,还需要几位「朋友」。但是,那种承认的语调本身,以及被承认者称为「友谊」的那种交情,都清楚地表明,我们所谈论的,与亚里士多德用希腊文「Philia」表达的美德「友情」,以及西塞罗用拉丁文「Amicitia」撰书论述的「友情」,几乎毫不相干。今天,「友谊」只是一个边缘化的东西,并非人生宴席中的一道主菜,乃是一种消遣,用来填补时间的空隙。这种情况是如何出现的呢?

第一个答案、也是最显而易见的答案是:因为很少有人体验过它,所以也很少有人看重它。人们之所以一生都可能没有体验过它,根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友情与其他的爱如此鲜明地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说,友情是最不自然的爱,因为它最不本能、最不与生俱来、最不生物、最不合群、最不必要;我这样说并无贬义。它最不容易引起神经的兴奋,不会使语调变化,不会加快脉搏,也不会让面容改色。它本质上是个人之间的事,两个人一旦成为朋友,就在某种程度上脱离了群体。没有爱情,我们谁也不会出生;没有亲情,我们谁也不能长大;但我们可以在没有友情的情况下生存和繁衍。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人类不需要友情。一个集体、群体或社区甚至可能不喜欢、不信任它,掌权者们经常如此。无论是校长还是宗教团体的领袖、上校还是船长,当他们看到自己的下属三三两两地产生亲密牢固的友谊时,都会感到不安。

友情这种所谓「不自然」的特点,足以解释为什么它在古代和中世纪受到推崇,到了当代却逐渐遭到轻视。那些时代最根深蒂固的思想是苦行和出世,对于天性、情感和肉体,人们或者心存畏惧,认为它们是对灵魂的威胁;或者予以鄙视,认为它们代表人类地位的堕落。因此,这种看起来最独立于、甚至最轻视纯粹天性的爱,便不可避免地最受珍视。亲情和爱情太明显地与我们的神经连在一起,太明显地与动物共享。你可以感觉到它们牵动你的五脏六腑,让你心神不宁。但在友情之中,在那个由自由选择的关系构成的光明、宁静、理性的世界里,你摆脱了这一切。在所有的爱中,唯有这种爱似乎将你提升到神明或天使的层次。

但是,中世纪之后,浪漫主义兴起,「感伤喜剧 tearful comedy」(法国18世纪感伤主义戏剧,将催人泪下的背景与大团圆的结局融合在一起)风靡一时,「回归自然」及崇尚情感之风盛行。随之而来的是感情的滥觞,这种倾向虽然经常遭到批驳,但却从那时一直延续至今。最后是对本能——血液中的「黑暗神灵」——的崇尚,其崇拜者可能无法建立男性之间的友谊。在这个新的时代,曾经使友情备受推崇的种种优点,现在都成为它的缺陷。它没有足够的悲喜交加、信物呢喃去取悦感伤主义者,也没有足够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来吸引原始主义者。它看起来苍白瘦削,是一种素食的爱,而不是更为有机的爱。

还有一些其他原因导致了友情的不受重视。现在,许多人认为,人的生命仅仅是一种高级复杂的动物生命,所有不能提供动物起源和生存价值证书的行为都是值得怀疑的。在这方面,友情的证书不是很理想。此外,认为集体高于个人的观点必然会贬低友情,因为友情是人在个体性最强时建立的关系。友情就像孤独一样,确实会把人从集体的「团结」中抽离出来。更危险的是,它让人三三两两地离开。因为友情具有选择性,只是少数人的事情,某些形式的民主情感自然会对它怀有敌意。说「这些人是我的朋友」,意味着「那些人不是」。由于所有这些原因,一个人若像我一样,认为古人对友情的评价是正确的,在论述友情时,他就必然会将笔墨放在重建友情的地位上。

反驳「友情实际上都是同性恋」

有破才有立,我首先必须去从事一点非常讨厌的「拆除」的工作。在我们这个时代,实在有必要反驳「每一份坚定而认真的友情实际上都是同性恋」的理论。

在此,「实际上」这个危险的字眼很关键。如果说每一份友情都是有意识的、明确的同性恋,显然是错误的。因此,那些聪明人就藏在一个不那么明显的指控里,说它「实际上」是不知不觉的、暗地里的、在某些匹克威克(狄更斯《匹克威克外传》的主人公,天真善良、不谙世事)意义上的同性恋。这一点虽然无法证明,当然也永远无法反驳。那些聪明人一点也不会因为在两个朋友的行为上找不到同性恋的正面证据而尴尬,反而一本正经地说:「这正在我们的意料之中。」于是,缺乏证据本身就被视为证据,正如没有烟雾证明火被精心地隐藏起来一样。如果确实有火,这样说没错,但我们首先必须证明火的存在。否则,我们的论证就如同一个人说:「如果那把椅子上躺着一只隐形猫,椅子看上去就是空的;现在,椅子看上去确实是空的,所以椅子上躺着一只隐形猫。」

隐形猫的信念,从逻辑上也许无法反驳,但它却向我们透露了很多有关相信者的信息。那些认为友情不是一种独立的爱,只是变相的爱情或爱情花絮的人,暴露了他们从来都没有朋友的事实。我们其他的人都知道,虽然我们可以对一个人同时产生爱情和友情,但在某些方面,没有什么比爱情更不像友情了。恋人们总是谈论他们的爱情,朋友们几乎从不谈论他们的友情;恋人们通常面对面,沉浸在彼此之中;朋友们则肩并肩,专注于某些共同的兴趣。最重要的是,爱情只要持续,就必须只存在于两者之间;但友情却远远不限于两者,只有两个人的友情甚至不是最好的,这里面的原因很重要。

兰姆(Charles Lamb,英国散文家)曾经说过,假定三个朋友甲、乙、丙当中,甲去世了,那么,乙不仅失去了甲,还失去了「丙身上甲的成分」;同样,丙也不仅失去了甲,还失去了「乙身上甲的成分」。在我的每位朋友身上都有一些东西,只有另外一位朋友才能将其充分地引发出来;仅凭我自己,并不足以让他展示全貌,还需要有其他的灯光来呈现他的各个方面。既然查尔斯(Charles Williams,英国作家,路易斯的挚友)已经去世,我就再也看不到罗纳德(J.R.R.Tolkien,《指环王》作者,路易斯的挚友)对查尔斯所独有的笑话的反应了。我不但没有因为查尔斯的去世而更多地拥有、「独占」罗纳德,反而拥有得更少了。所以说,在所有的爱中,真正的友情嫉妒心最小。只要新来者有资格成为真正的朋友,两个朋友就乐意有第三方加入,三个朋友又乐意有第四方加入。然后,他们就像但丁著作中那些幸福的人一样,说:「啊,来了一位会增加我们的爱的人。」因为在这种爱中,「分享不是夺走」(引自珀西·雪莱的抒情长诗《心之灵 Epipsychidion》)。诚然,除了缺乏志同道合的人,还有一些实际的考虑,如聚会场所的大小,讲话能否听见等问题,会限制朋友圈子的扩大。但在这些限制的范围内,随着与我们分享的人的数量增加,我们对每位朋友的拥有不是减少,而是增多。在这一点上,友情展示了它与天国本身光荣的「相似的接近」。在天国里,不计其数的蒙福者增加了每个人从神那里享受的祝福;因为每个人都从自己的角度看神,无疑也会将这种独特的异象传达给其他所有人。一位老作家说,这就是为什么先知以赛亚异象中的撒拉弗彼此呼喊「圣哉!圣哉!圣哉!」(以赛亚书6:3)。我们之间越是以这种方式彼此分享天粮,我们所有的人越会拥有的越多。

因此,在我看来,每一份友情都是同性恋的理论毫无根据。这并不是说友情和不正常的爱情从未有过交织,某些文化在某些时期似乎有玷污友情的倾向。我认为,在以前好战的社会,它尤其容易潜入成熟的勇士与其年轻的副手或侍从的关系之中。无疑,这与行军作战途中身边没有女人有关。在我们认为需要、或者可以断定一种关系是否掺杂着同性恋时,显然应该以证据——如果有的话——而不是以先入为主的理论为指导。亲吻、流泪和拥抱本身并不是同性恋的证据,否则含义就太滑稽了。赫罗斯加拥抱贝奥武甫(英雄史诗《贝奥武甫》中的人物),约翰逊拥抱鲍斯韦尔(Samuel Johnson和朋友James Boswell,都是英国作家),塔西佗(Gaius Cornelius Tacitus,古罗马历史学家)的作品中那些胡子拉茬、身经百战的百夫长在军团解散时相互拥抱、祈求对方给予最后的亲吻……他们都是同性恋吗?如果你连这个都能相信,你就可以相信任何事情了。纵观历史,我们需要作出特别解释的,不是先辈们公开表达友情的这些举动,而是我们的社会缺乏这些举动;不合时宜的是我们,而不是他们。

伙伴关系是友情的母体

我说过,在所有的爱中,友情是最不符合生物学的。没有它,个人和社区照样可以生存。但是,有一样东西对于社会却是不可或缺的。它虽然不是友情,但却是友情的母体,常常与友情相混淆。

在早期的社区里,男人们作为猎人、战士的互相合作,如同生育和抚养后代一样必不可少,不喜爱前者的部落与不喜爱后者的部落一样注定会灭亡。早在有历史记载以前,我们男人就从女人中分离出来,聚集在一起,从事自己的工作。我们不得不这样做。喜欢做自己必须做的事,有助于生存。我们不但必须做这些事,还必须谈论这些事——制订狩猎和作战计划,事后分析总结,以供将来使用。我们更喜欢后者。我们嘲笑或惩罚懦夫和笨蛋,赞扬超级明星,陶醉于技术细节:「他早该料到,那种风向他绝不可能追上那头野兽」……「知道吗?我的箭头比较轻,所以射中了」……「我一向都说——」……「我是这样扎下去的,明白了吗?就像握这根棍子这样」……实际上,我们所谈论的都是本行。我们非常享受彼此为伍:我们这群勇士、猎手,因着共同的技能、共同的危险艰辛、圈内的玩笑而紧密结合在一起,远离那些妇女和儿童。正如有人所说的,旧石器时代的男人肩上可能有、也可能没有棍棒,但他肯定有一个其他类型的棍棒,因为「棍棒 club」和「社团 club」在英语里是同一个词。这个社团可能是他宗教生活的一部分,就像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美国浪漫主义小说家)的小说《泰皮》中的那些野人,他们一辈子每晚都要去那个神圣的吸烟社团,在那里感到「异常地舒适」。

这时候,女人们在做些什么?我不知道。身为男人,我从未窥探过良善女神(古罗马女神Bona Dea,保佑土地肥沃和妇女生育)的秘密。她们当然也经常举行一些谢绝男士参加的活动。在妇女从事农业的社会,她们一定也和男人一样,有一些共同的技能、辛劳和成就。然而,她们的世界也许从来没有像男人的世界那样男性化,儿童、也许还有一些年老的男性和她们在一起。这只是我的猜测,我只能从男性的线索中追溯史前的友情。

这种在每天都看到对方经受考验的男人之间相互合作、谈论本行、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快乐,在生物学上是有价值的。如果你愿意,可以将这种现象归结于人类「群居的本能」,但我认为这是舍近求远。大家对这种现象的认识已经远远超出了对本能的理解,这种现象此刻就在许多病房、酒吧、休息室、餐厅、高尔夫俱乐部中发生。我更愿意称之为「伙伴关系 Companionship」或「交际关系Clubbableness」。

然而,这种伙伴关系只是友情的母体。它常常被称为友谊,很多人所说的「朋友 friends」,其实只是指他们的「同伴 companions」。但这不是我所定义的友情。我这样说,绝不是贬低这种纯粹的交际关系;正如人们从金子里区分银子,并不是为了贬低银子。

友情是怎样产生的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伴发现,他们都拥有别人所没有的某种洞见、兴趣、甚至爱好,并且在那一刻之前,各人都认为这是自己独有的财富或负担,这时,友情就从纯粹的伙伴关系中产生了。典型的开场白是:「什么?你也是?我还以为只有我一个。」我们可以想象,在早期的猎手、战士中,只有一个人——也许百年一遇、甚至千年一遇——看到别人没有看到的:看到鹿不但可以食用,而且还很美丽;发现狩猎不但生存必需,还是一种乐趣;梦想神明可能不但强大,而且还很神圣。但是,只要这些独具慧眼的人在有生之年没有发现志同道合的人,我怀疑他们的洞察不会产生任何结果,艺术、体育或灵性的宗教都不会诞生。当两个这样的人发现了彼此,无论是用艰涩困难、嗑磕巴巴的语言,还是用我们看来惊人简练的表达分享彼此的洞见时,友情就诞生了。他们立刻在一个巨大的孤独中站在一起,与外界有了天渊之隔。

恋人们寻求隐私。朋友们也会发现这种孤独感,不管自己希望与否,他们都与群体之间隔着一道屏障。但他们很乐意减少这种隔绝,前两个结交的人会很高兴找到第三个。

在我们这个时代,友情也以同样的方式产生。当然,对于我们来说,共同的活动以及产生友情的伙伴关系,往往不是狩猎、作战这类的体力活动,而可能是共同的宗教、共同的研究、共同的职业,甚至共同的消遣。所有分享它的人都将成为我们的同伴,但分享更多东西的一两个、两三个人则成为我们的朋友。正如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美国散文家)所说,在这种爱中,「你爱我吗?」的意思就是「你和我看到同样的真相了吗?」或者至少是,「你关心同样的真相吗?」若有人认同我们的观点,认为某些别人不以为然的问题至关重要,就可以成为我们的朋友。至于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他不必与我们相同。

请注意,在这点上,友情在更加个人、而非社会必要性的层面再现了它的母体伙伴关系的特征。伙伴关系存在于一起做某事的人之间,如狩猎、学习、绘画或任何别的事。朋友也会在一起做一些事情,但这些事会更加内在、更少广泛分享、更不容易定义。仍然是猎人,对象却是非物质的猎物;仍然在合作,工作却是世人不考虑或尚未考虑之事;仍然是旅伴,踏上的却是另外一种旅程。所以,我们把恋人描绘成面对面,却把朋友描绘成肩并肩、直视前方。

这就是为什么那些只是「想要朋友」的可怜人永远无法交到朋友的原因。拥有朋友的条件是:我们应该想要除了朋友之外的其他东西。对于「你和我看到同样的真相了吗?」你的真实回答如果是:「我什么也没看到,我不在乎这个真相,我只想要朋友。」那就不会产生友情,虽然亲情当然可能。因为没有作为友情的内容,而友情必须有具体的内容,哪怕只是对多米诺骨牌或白老鼠的热情。一无所有的人无法分享任何东西,足不出户的人不可能拥有同路人。

友情和爱情的共存

发现彼此一起行走同一条幽径的两个人若是异性,他们之间的友情很容易在半小时内发展成爱情。实际上,除非他们不喜欢彼此的外表,或者双方或其中一方已经另有所爱,否则,这样的结果几乎可以肯定迟早会出现。反过来,爱情也可能让恋人之间产生友情。但这并没有抹杀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反而使它们的区别更加明显。如果对方起初只是真正意义上的朋友,逐渐或突然变成你的恋人,你肯定不希望与第三方分享爱情,但却不会嫉妒分享友情。如果你发现自己所爱的人能够自发地与你的朋友建立真正深厚的友情,感到不但我们两人在爱情中连结,我们三五个人还是在同一条路上追求的旅行者,有着共同的憧憬,这对于爱情实在是一个极大的丰富。

友情和爱情的共存还可以帮助一些现代人认识到,友情确实是一种爱,甚至和爱情一样伟大。假设你幸运地「爱上了」你的朋友,并且与之结婚。再假设有两种未来让你自由选择:「要么,你们俩不再是恋人,但却永远共同寻求同一位神、同样的美、同样的真理;或者,失去这一切,但在有生之年保持爱情中的狂喜、激情、新鲜感和狂野的欲望。请选择你喜欢的。」我们应该选择哪种呢?哪种选择不会使我们后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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