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四种爱
亲情(下)
亲情不等于唯我独尊
我们听到很多关于年轻一代粗鲁无礼的抱怨。我已经上了年纪,大家也许期望我站在老人一边。但实际上,父母对孩子的不礼貌,比孩子对父母的不礼貌,给我留下了更深刻的印象。大家都曾遇到过这样尴尬的时刻:去参加一个家宴,席间,男女主人粗鲁地对待自己的成年孩子。这种粗鲁换在任何其他的年轻人身上,只会导致断绝来往。父母们常常问,「为什么他们总呆在外面?」「为什么他们更喜欢别人的家?」答案其实明摆着:他们教条式地论断孩子们理解、而自己不理解的事;粗暴地打断、直截了当地反驳、嘲笑孩子看重的事情——有时候是他们的宗教信仰——侮辱性地谈论他们的朋友。谁不喜欢文明而不是粗鲁?
如果你问这些令人难以忍受的人中的任何一个——他们当然不都是父母——为什么他们在家里表现得那样,他们会回答说:「哦,别这样,回家就是为了放松,人不能总是彬彬有礼吧?如果一个人在自己家里都不能做他自己,在哪里还能呢?在家里当然没必要表现得和在公司一样。我们是个幸福的家庭,大家畅所欲言,彼此理解,谁都不会介意的。」
在此我们再次看到,一件事如此地接近真理,但却是如此致命地错误。亲情是像旧衣服,随意自在,无须设防;如果与陌生人相处,也表现得这样随意,就显得你没有教养。但是,穿旧衣服是一回事,穿一件衬衫直到发臭是另一回事。参加宴会需要合适的服装,但家居的服装也必须得体,只是得体的方式不同而已。同样,公共礼节和家庭礼节也有区别,但两者的根本原则相同,即「任何人不得唯我独尊。」对这个原则的遵守,越是公共场合,就越固定,或者说,越正式化,有一套礼节的规则。而越是亲密的场合,就越非正式化,但并非因此不需要礼貌。相反,亲情在最佳状态下表现出来的礼貌,比公共场合更微妙、更敏感、更深刻。在公共场合,有礼节就行了,在家里却需要有礼节所代表的实际,否则,极度自我中心的人就会高奏起自私的凯歌。在家里,你必须真正做到不唯我独尊,在招待会上,掩饰一下即可。所以,我们才有这样一句古老的谚语:「与我同住,你就会认识我」。一个人在家的举止,最先揭示了他的「公司」或「宴会」举止——这是一个极其讨厌的术语——的真实程度,那些从舞会、酒会上回来便将礼节抛诸脑后的人,在舞会和酒会上也不可能有真正的礼节。他们的礼节只是一种模仿。
「大家可以畅所欲言」,这句话背后的真相是:最好的亲情可以随意说出最好的亲情希望说的话,不必顾忌公共礼节的规则。因为,最好的亲情不会希望伤害、羞辱或霸道。当心爱的妻子无意间把自己的还有你的鸡尾酒一同喝掉时,你可以称她为「小猪」;当父亲又在重复老掉牙的故事时,你可以大声吼叫着打断他,嘲笑他,戏弄他,对他说,「闭嘴。我想看书。」你可以在恰当的时机以恰当的语气说任何话,只要那种语气和时机无意伤人、也不会伤人。亲情越好,就越能准确地把握这种时机和语调,每种爱都有自己的爱的艺术。但是,如果一个人在家里一向粗鲁无礼,他要求「畅所欲言」时,意思却大不相同。在他自己的亲情很不健全,甚至在没有任何亲情的那一刻,他攫取了只有健全的亲情才有权、或者知道如何运用的那些美好的自由。然后,他恶意地利用这些自由来服务自己的怨恨,或者无情地服务他的利己主义;最好的情况也是愚蠢的,缺乏艺术的。自始至终,他都可能问心无愧。他知道亲情允许自由,而他正是在利用自由,所以他得出结论:自己是在表现亲情。因为怨恨一切,他会说是你那方的亲情出了问题,他受到了伤害、遭到了误解。
于是,他有时候就会变得像个骑士,格外「彬彬有礼」,以此施行报复。其中的含义当然是:「噢,这么说,咱们之间不该是一种亲密的关系,只该像熟人那样啦?我原希望——不过没关系,您请便吧。」这个例子清楚地说明了亲密的礼貌与正式的礼貌的不同。适合其中一种的,可能恰恰违背了另一种。当你被介绍给一个地位显赫的陌生人时,随随便便是不礼貌的。在家里运用正式和仪式性的礼节,或者说是「私人场合的公共面孔 public faces in private places」(引自威斯坦·休·奥登的诗句),总是被认为是不礼貌的。《项狄传 Tristram Shandy》中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它让我们看到了何谓真正的居家礼节。在一个极不恰当的时刻,托比叔叔滔滔不绝地讲起了他最喜欢的话题——构筑防御工事。唯有这一次,「我父亲」被逼得忍无可忍,粗暴地打断了他的话。随即他注意到弟弟的面孔,从那张面孔上,他看不出丝毫反击的神情,只有深深的被伤害——不是因为对他个人的轻视,他绝不会这样想,而是因为对构筑防御工事这门高贵艺术的轻视。「我父亲」立即感到后悔,随后道歉,两人和好如初。托比叔叔为了表明他的宽恕是多么彻底,表明他不介意自己的尊严,又继续大谈起防御工事。
亲情会带来嫉妒
到目前为止,我们尚未涉及嫉妒。我想,现在没有人会认为嫉妒只限于爱情。倘若有人这样认为,看看孩子、雇员、家畜的行为,他就会立刻醒悟过来。在每种爱,在几乎每种关系中,都可能存在嫉妒。亲情中的嫉妒与它对老的、熟悉的东西的依赖紧密联系在一起,也与亲情完全或相对不看重欣赏之爱紧密联系在一起。我们不希望那张「熟悉的老面孔」变得更有精神或更美丽,不希望老办法有所改变、哪怕是变得更好,不希望老笑话、老兴趣被令人兴奋的新奇事物取代。变化是对亲情的一种威胁。
兄妹俩或兄弟俩——性别不重要——长到一定的年龄,一切都是分享的——读过同样的漫画,爬过同样的树,一起扮演海盗或太空人,同时开始和放弃集邮。然后,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其中一位突然跑到了前面:发现了诗歌、科学或古典音乐的魅力,或者皈依了宗教,他的生活被这种新的兴趣充满。但另外一个孩子由于无法分享,被甩在后面。我想,即使是妻子或丈夫的不忠,有时恐怕也不会激起比这更令人痛苦的被遗弃感或更强烈的嫉妒。此时,嫉妒的对象还不是那位逃兵很快就要结交的新朋友,这种嫉妒会到来的。但一开始遭到嫉妒的,是那个东西本身——那门科学、那种音乐、此时总被称为「宗教」或「那一套宗教」的神。这种嫉妒可能用嘲笑来表达:这种新兴趣「十足地愚蠢荒谬」,幼稚得可笑,或者老成得可笑;逃兵根本不是对它真感兴趣,只是想借此炫耀,出出风头;这整个是装模作样,等等。不久,那些书籍会被藏起来,科学标本被毁坏,收音机被强行从古典音乐节目中调开。因为亲情是最本能的,在这个意义上说,也是最具动物性的爱;它的嫉妒也同样强烈。它像一条食物被抢走的狗一样咆哮,并且露出牙齿。它怎么能不愤怒呢?我提到的那个孩子,某个人或某个东西抢走了他终身的食粮,他的第二自我,他的世界坍塌了。
然而,作出这种反应的不只是孩子。在文明国家和平时期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一个不信的家庭中出现了一位基督徒,或是一个没文化的家庭中有人表现出成为知识分子的迹象,整个家庭都会与之为敌,其仇恨之深几乎接近恶魔。这不仅仅像我一度认为的,是黑暗对光明的那种固有的、客观的仇恨。一个上教会的家庭中若有人成为无神论者,情况未必比这乐观。这种仇恨是对遭遗弃、甚至遭抢劫的反应。某个人或某个东西偷走了「我们的」儿子或女儿,他原来是我们当中的一员,现在成了他们一伙的了。谁有什么权利这样做呢?他是我们的。变化既然发生,谁知道结局会如何?而且我们以前都那么快乐和舒适,谁也没有伤害谁!
有时候,痛苦的那方会感到一种奇怪的双重嫉妒,确切地说,有两种相互矛盾的嫉妒在他脑海中相互追逐。一方面,他在想:「这一切都是胡说八道,纯粹是自命清高的无稽之谈,完全是狡猾的骗子。」另一方面,又在想:「万一——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但是,万一——其中有点道理呢?」万一文学或基督教中真的有点什么呢?如果逃兵真的进入了一个我们其他人从未怀疑过的新世界,那该怎么办呢?但是,如果是这样,那是多么的不公平!为什么非得是他呢?这个新世界为什么从未向我们开放呢?「一个黄毛丫头,一个目中无人的臭小子,这些奥秘难道会向他们揭示,而对长辈们隐藏?」显然,这种想法令人难以置信、无法容忍的。于是,嫉妒又回到了「都是胡说八道」的假设。
遇到这种情况,父母的处境要比兄弟姐妹好得多。因为子女不了解他们的过去,所以,不管这位逃兵的新世界是什么,他们总可以宣称,自己也曾有过同样的经历,后来彻底醒悟,从中走了出来。他们会说:「这是一个阶段,很快就会过去的。」没有什么比这种说法更令人满意的了。因为这句话说的是未来,所以眼下不可能遭到驳斥。话虽刺耳,但因为用的是如此娇惯的口吻,所以也很难让人怨恨。更妙的是,长辈们可能真的这样认为。最妙的是,这句话也许最终成为现实,即便没有成为现实,那也不是长辈们的错。
「孩子,孩子,你这些放荡的行径会令妈妈心碎。」这种典型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恳求,在过去也许多半是正确的。以前,当一名家庭成员没有达到整个家庭的伦理标准,去做坏事——赌博、酗酒、包养歌剧院女郎时,亲情会受到深深的伤害。不幸的是,今天若是超出了家庭的伦理标准,几乎同样可能令妈妈心碎。亲情这种保守的固执是双向的。它可以与那种全国性的自杀式教育相提并论,这种教育不允许好学生不民主地跳级,以致伤害懒惰、愚笨的学生的自尊心。
亲情的给予会产生扭曲
亲情的这些扭曲,主要与它作为需求之爱有关。然而,作为给予之爱,亲情同样可能产生扭曲。
我想到几个月前去世的菲吉特太太(Mrs. Fidget,直译是烦躁太太,是一个比喻的人物)。看到她的家人在她去世后精神大振,真是令人吃惊。她丈夫脸上的憔悴神情消失了,开始能笑了。我原来一直以为她的小儿子是个脾气暴躁、满腹怨恨的小家伙,现在发现他竟然很有人情味。她的大儿子以前除了睡觉,几乎从不回家,现在差不多总呆在家里,而且开始重新布置花园。她的女儿一向被视为「体弱多病」,虽然我从来没弄清楚她的病由何在,现在却开始学习骑马,这在以前是绝不可能的,而且通宵跳舞、尽情地打网球。就连那只狗,以前没有人领着从来不许出门,现在也成了他们那条马路灯柱俱乐部的知名成员。
菲吉特太太常常说自己为家人而活。这话不假,街坊人人都知道,都称赞说:「她一切都是为了家庭,真是一位贤妻良母!」她洗了家里所有的衣服。说实话,洗得并不干净。其实,他们有钱把衣服送到洗衣店,也常常哀求她不要自己洗,但她坚持这样做。每天,在家的人都能吃到热气腾腾的午饭,即便是仲夏时节,夜里也总有热饭热菜等着他们。他们哀求她不要为他们准备,几乎是含着泪水真心抗议,说自己喜欢冷食,但是毫无用处。她一辈子都为家人而活。如果你深夜未归,她就一直坐在那里,「欢迎」你回来。哪怕凌晨两、三点钟,也照等不误。你总能看到那张虚弱、苍白、疲乏的面孔在那里等你,像是在无声地指责。这当然意味着你没脸经常外出。她还不停地做手工,自认为是一名出色的业余裁缝和编织手,对此我没有资格论断。当然,除非你没有良心,否则就不能不穿这些衣服。教区的牧师告诉我,自从她去世以后,仅他们一家拿到「针线活拍卖会」上的东西,就超出了教区所有其他家庭的总和。还有,她关心家人的健康!她独自扛下了女儿「体弱多病」的重担,从不允许医生与病人谈论病情。医生是他们的老朋友,女儿的看病不需要医疗保险。在医生对她做过最简短的检查之后,菲吉特太太就将他领到另外一个房间。女儿不应该有任何的焦虑,不应该为自己的健康负责,只应该享受体贴的照顾、爱抚、特殊的饮食,喝苦味的滋补药酒,在床上用早餐。因为菲吉特太太,正如她常常所说的,愿意为家人「鞠躬尽瘁」。家人无法阻止她,他们都是爱脸面的人,看着她如此辛劳,也不能袖手旁观,只得帮忙。其实,他们总是不得不帮忙,也就是说,他们为她做的事情,是为了帮助她为他们做他们不想要的事情。至于那只亲爱的狗,她说过,她就「把它当作家里的一个孩子」。实际上,她已经竭尽全力让它和孩子一样,只是因为狗没有什么良心上的不安,所以活得要比他们好得多。尽管它也接受兽医检查、规定饮食、看管得让它差点儿丧命,但有时还是能设法溜到垃圾箱旁,或去亲近一下邻家的狗。
牧师说,菲吉特太太现在已经安息了。但愿如此。不过有一点可以确信,那就是,她的家人现在安宁了。
显然,母爱的本能,可以说天生就有产生这种局面的倾向。我们看到,这是一种给予之爱,但这种给予之爱需要给予,所以需要被人需要。但给予的正确目的,在于让接受者处于不再需要我们的礼物的状态。我们喂养孩子,是为了让他们很快就能自己吃饭;教导他们,是为了让他们很快就不需要我们的教导。因此,给予之爱肩负着重任,它必须努力实现自己的退位,我们必须致力于使自己变得多余。当我们可以说「他们不再需要我了」的那一刻,便是对我们的奖赏。但是,仅凭母爱的本能自身,并没有力量去实现这个法则。本能的爱渴望对方获得好处,但却不是简单的好处,而是只有它自己才能给予的好处。在母爱的本能引退之前,必须有一种更高层次的爱介入,帮助或驯服这种本能。那种爱渴望对方获得好处,无论好处来源于何处。当然,母爱的本能往往会引退。但是,一旦拒绝引退,那种需要被人需要的贪婪心理,就会要么让其对象始终处于需要的境地,要么为其发明想象的需要来自我满足。因为母爱自认为是一种给予之爱,因而在某种意义上确实是「无私的」,所以在这样做时,它会更加无情。
需要被人需要的陷阱
犯这种错误的不只是母亲。一切其他的亲情,无论是出于父母的本能,还是类似父母的本能,只要是需要被人需求,都可能掉进同一个坑。保护人对被保护者的亲情就是其中之一。在简·奥斯汀(Jane Austin,英国女作家)的小说中,爱玛希望哈里特·史密斯过上幸福的生活,但那种幸福的生活必须是爱玛为她安排好了的。从这个角度说,我从事的大学教师的职业是一份危险的职业。老师若是好老师,就应该不懈地努力,以便有朝一日将学生培养成自己的批评者和对手。当那一刻到来时,我们应该感到高兴,就像击剑教练在学员能够刺中他、将他手中的剑击落时,感到高兴一样。很多老师都为此高兴。
然而,并非所有的老师都如此。我仍然记得库兹博士,他的情况很可悲。在所有的大学里,找不出比他更敬业、教学更出色的老师。他把全部的心血都花在学生身上,差不多给每位学生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很多人的心目中,他是当之无愧的英雄。很自然地,在他不再担任他们的指导教师后,学生仍然乐意去拜访他,晚间绕道去他家坐坐,与他展开精彩的讨论。奇怪的是,这种状况从来没有持续下去,致命的那个夜晚迟早会到来——可能不出几个月,甚至不出几个星期。终有一天,他们敲门时,会被告知博士另外有约。自那以后,他就总是有约,他们被永远拒之门外。这是因为,在最后一次见面时,学生反叛了,宣告了自己的独立——与老师的意见相左,并且用论据支持了自己的论点,可能还很成功。作为老师,库兹博士曾努力去培养这种独立,只要能力允许,也有义务培养这种独立。然而,真正面对这种独立时,他却无法忍受。沃顿(瓦格纳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中的天上诸神的领袖)曾经煞费苦心地培养自由的齐格菲,当自由的齐格菲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却怒不可遏。库兹博士就是这样一个不幸的人。
这种可怕的、需要被人需要的心理,往往在溺爱动物时找到出口。知道一个人「喜欢动物」,不能说明什么问题,除非我们知道他以何种方式喜欢。因为喜欢的方式有两种。一方面,驯养的高等动物是连接我们与自然界中其他事物的「桥梁」。我们每个人偶尔都会为人类与非人类世界的隔绝感到痛苦:我们的理智导致了本能的退化,我们的自我意识过强,我们的情境错综复杂,我们无法活在当下,等等。要是能摆脱这一切该多好!我们决不可以——顺便说一句——也不可能变成动物。但是,我们可以和动物共处。动物具有一定的人性,人类可以名副其实地与之「共处」。尽管如此,动物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无意识的,受生物本能控制,三条腿插足自然界,一条腿插足人类。动物是一条纽带、一名使者。正如鲍桑葵(Bernard Bosanquet,英国新黑格尔主义的代表)所说的:谁不希望在「牧羊神的宫廷里有一位自己的代表」?有狗的人填补了宇宙的空白。当然,动物也常常被滥用。如果你需要被人需要,而家人又非常恰当地拒绝需要你,那么宠物显然是替代品。你可以让它一辈子都需要你。你可以让它永远处于幼稚状态,让它变成永远的残废,剥夺它一切属于动物的真正幸福,然后作为补偿,培养它无数小小的嗜好,为它创造需要,而这些需要只有你才能予以满足。这样,这只不幸的动物就成了其他家庭成员的救星。它像化粪池或排水沟,你因为忙于毁掉一条狗的生活,而无暇毁掉他们的生活。从这个用途来说,狗比猫好。我听说猴子是最好的,而且猴子与人更相像。可以肯定的是,这只动物的运气真的很差。但它可能无法充分意识到你对它的伤害;更令人宽慰的是,你永远不会知道它是否确实如此。最受践踏的人类被逼到绝境,有一天可能还会掉转身来,脱口说出一个可怕的真相,动物却不会说话。
有人说:「我把人看得越透,就越喜欢狗」——他们在人类身上无法得到满足的需要,在动物身上找到了解脱,我建议他们仔细检查一下自己喜欢动物的真正原因。
只靠亲情生活,亲情就会变质
我希望我没有被误解。缺乏「自然的亲情」绝对是一种极端的堕落,若有人读了本章后对此产生怀疑,我的写作就是一种失败。我也从不怀疑,在我们自然的生活中,大凡持久稳定的幸福百分之九十都来自亲情。因此,对读了以上几页、作如下评论的人,我部分地赞同。他们说:「当然,当然,这些情况确实存在。自私的人、神经质的人什么都可能扭曲,包括扭曲爱,把它变成一种痛苦或剥削。但这毕竟是少数,为什么要强调这些?稍具常识,彼此稍微忍让一下,在有修养的人当中就可以杜绝这种现象。」但是我认为,这种评论本身也需要加以评论。
首先,关于神经质。我认为,将这一切有害的亲情状态都归结为病态,并不能加深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毫无疑问,对某些特定的人来说,由于病态,要抵制诱惑、禁止亲情向这些状态发展,确实异常困难,甚至不可能。一定要设法把他们送到医生那里。但是我相信,任何一个诚实的人扪心自问,都会承认自己曾经受到过这些诱惑。出现这些诱惑不是疾病,或者说,若是疾病,它的名字就是「堕落的人」。对普通人而言,向这些诱惑屈服,不是病、而是罪,谁能免于偶尔屈服呢?对此,灵性的指导比医学的治疗更为有效。医学的目的是恢复身体「自然的」结构或「正常的」功能。但是,贪婪、自私、自欺、自怜,并不像散光、浮肾那样不自然或不正常。我敢指着天堂发誓,谁会把完全没有这些缺陷的人描述为自然或正常的人呢。你若愿意称之为「自然」,那是完全另外一种意义上的自然,是最高的自然,即未曾堕落。我们只见过一个这样的人,就是耶稣,祂一点也不符合心理学家描绘的那种性格整全、不偏不激、适应环境、婚姻幸福、事业有成、左右逢源的公民形象。如果世界说你「被污鬼附着」,最后把你赤身裸体地钉死在木桩上,你就不可能真正地「适应」你的世界。
但其次,这个评论本身就认可了我一直极力想要表达的内容。当且仅当具备常识、彼此忍让、以及「修养」的条件下,换句话说,只有在一种远远高于亲情、不同于亲情的事物介入的情况下,亲情才会带来幸福。单有亲情是不够的。你需要「常识」,也就是理性。你需要「彼此忍让」,也就是正义,以便在纯粹的亲情淡漠时不断地激发它,在它忘记或无视爱的艺术时约束它。你需要「修养」,毫无疑问,这意味着良善,也就是耐心、舍己、谦卑,以及一种远远高于亲情的爱的持续干预。这就是重点。如果我们试图只靠亲情生活,亲情就会「在我们身上变质」。
我相信,很少有人意识到亲情会变质到何种地步。菲吉特太太真的对她给家人带来的无数的烦恼和痛苦全然不知?这令人难以置信。她当然清楚,当你知道回家后会发现她毫无意义地「坐在那里守侯」、无声地谴责时,你整晚都不会开心。她一如既往地这样做,因为若非如此,她就会面对那个她决心不想看到的事实,会知道自己不再被需要。这是第一个动机。然后,她的辛劳本身也打消了她暗地对自己爱的性质的怀疑。脚越起泡,背越酸痛,她就越高兴,因为这种疼痛会在她耳旁低语:「如果我做了这一切,可见我多么爱他们!」这是第二个动机。但是,我认为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动机。家人的毫不领情,哀求她把衣服送到洗衣店时的那些难听、伤心的话语——什么都会令一位菲吉特太太「伤心」——都使她有权觉得自己受到了虐待,因而可以常常心怀不满,享受怨恨带来的种种快乐。人人都体验过怨恨的快乐,若有谁说自己不知道,那他不是骗子、就是圣人。诚然,这些快乐只是对心怀仇恨的人而言,菲吉特太太那样的爱包含了很多仇恨的成分。罗马诗人在谈到爱情时说,「我是爱恨交织」,但其他的爱也具有同样的混合,爱里面带着恨的种子。人生若以亲情为人生的绝对主宰,这些种子就会发芽生长。爱一旦变成一个神明,也就沦为一个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