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清教徒改革宗灵修神学
第十五章:赫尔曼·威苏斯的生平与神学
赫尔曼·维茨(拉丁文形式作“Witsius”,威苏斯)1636年2月12日出生于恩克赫伊兹(Enkhuizen)市,有一对敬畏上帝的父母,他们将自己的长子献给了主。他的父亲尼古拉·维茨(Nicholas Wits,1599-1669年),当时是一位小有名气的人,已经担任了长老职分达二十年之久,是恩克赫伊兹市议会中的一位议员,还是一位灵修作品的作家。威苏斯的母亲约亚娜(Johanna),是赫尔曼·杰拉德(HermanGerard)之女,此人曾在改革宗教会担任牧师达三十年。赫尔曼的名字是按他外祖父的名字起的,家人祈求上帝使赫尔曼可以效法外祖父敬虔的榜样。
一、教育
威苏斯是一位如饥似渴的学习者。他从五岁起便开始学习拉丁语。三年后,在注意到这个孩子的天赋之后,他的叔父彼得·杰拉德(Peter Gerard)便开始引导他学习。那时,威苏斯十五岁便在乌德勒支大学开始了神学学习。他能讲流利的拉丁语。他能阅读希腊语和希伯来语,并对多处原文圣经熟稔于心。在乌德勒支大学,他师从约翰尼斯·劳斯顿(Johannes Leusden)学习叙利亚语和阿拉伯语;而且,还师从约翰尼斯·霍恩比克(Johannes Hoombeek)学习神学,此人被他称为“博闻强记的老师”。他也曾师从过安德烈·爱休斯(Andreas Essenius),将此人称为“我主里的父”:还有吉斯贝特·沃修斯(Gisbertus Voetius),他称之为“伟大的沃修斯”。从沃修斯那里,他学到了如何将注重精准的改革宗正统神学与注重心灵感受的经历性敬虔联系起来。
在从撒母耳·马休斯(Samuel Maresius)一道在哥廷根大学学习神学和讲道学后,威苏斯便于1653年返回了乌德勒支;在这里,他深受一位当地牧师游斯督·博加特(Justus Van der Bogaerdt)影响。根据威苏斯后来所做的见证,听博加特的讲道并与之相交使他得以借着体验明白,从书本学习中吸收的那种神学知识与圣灵通过与上帝相交、相爱、祷告和默想所教导的属天智慧之间的区别。威苏斯写到:“自己在乌德勒支教会的怀抱中,通过上帝活泼的永恒之道重生了。”在这位敬虔的牧师影响下,威苏斯谈到,他自己得以蒙保守,“脱离科学所带来的骄傲的,受教能像一个小孩子那样来接受天国,被带领跨越了自己先前愿意流连其中的外院,被带入到那充满活力的基督教至圣的圣处。
威苏斯在童年时便表现出了在公众面前论辩的天赋。1656年,他战胜了乌德勒支大学中一些顶尖级的辩论手,表明三位一体教义是可以从古代犹太人作品中得到证明的。当威苏斯感谢主持人给予的帮助时,这位主持人回答说,“你并没有得到我的任何帮助,也根本不需要我的任何帮助。”
1656年,威苏斯通过了自己的终考,并被宣布为牧师候选人。因牧师人选众多,他不得不等上一年时间来接受一个牧师呼召。在这期间,他向位于多特的法语教会机构申请了在法语改革宗教教会中传道的执照。威苏斯经常用法语在乌德勒支、阿姆斯特丹和其他地方讲道。
二、牧师团
1657年7月8日,威苏斯被按立为韦斯特伍德(Westwoud)地方的牧师。尽管他对年轻人所做的教理问答式教导产生了特殊果效,但因为教会中的会众对其改革宗传统的无知,他还是遭到了人们的反对。中世纪时期的传统,诸如为死人祈祷等,在人们当中仍然明显存在。这些问题使威苏斯在刚开始侍奉时就相信,需要在人们中间进行进一步的改革。这同样也促使他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书《忧伤的荷兰人》(t bedroefde Nederlant)。
1660年,威苏斯娶了爱丽达·范·博豪恩(Aletta van Borchorn)为妻,她是威苏斯教会中一位长老的女儿。他们蒙上帝祝福,享受了二十四年婚姻生活。爱丽达曾说,自己难以述说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她对自己丈夫的钟爱和尊重。这对夫妇育有五个孩子——两个儿子,却早早就夭折了:三个女儿:马提娜(Martina)、约亚拿(Johama)彼得罗妮拉(Petronella)
1661年,威苏斯被安置在位于沃尔默(Wormer)的教会中——这是荷兰最大的教会之一:在这里,他成功地使分崩离析的人们合而为一,并用属上帝的知识来训练人们。他和自己的同工彼得·高迪乌(Petrus Goddaeus)轮流在主日晚上教导一个教义班,要“为我们教导的真理争辩,驳斥各种假教训”:并谆谆教导他们要“用敬畏上帝的行动来捍卫我们教导的神圣性。”这个学习班最初在个人家中开始,随后那个地方便容纳不下了,于是便搬到了教会中。最后,人们因为没有地方不得不站在教会外面。
这些课堂上的讲章最终集结成一本书出版,题名为《基督徒的操练》(Practycke des Christendoms),在这本书上威苏斯加上一篇附录“未重生者最佳状态及重生者最糟状态的灵性图画”(Geestelycke Printenvan een Onwedergeboren of sy beste en een Wedergeborenen op syn slechste)。
《基督徒的操练》解释了敬虔的主要根据,而这篇附录中则通过教导那些未重生者身上值得赞美之处及重生者身上应当责备之处,对这些根据做了应用。约翰·欧文谈到,他希望自己能像威苏斯谈到的那个最佳状态的未重生者那样,并说自己绝不想如此深重地堕落到威苏斯谈到的最糟状况中那个重生者的境地。
威苏斯在自己的作品中,显示出了对“荷兰第二次宗教改革”的确信。这一点在他试图将改革宗教义性知识与切身经验的实际敬虔结合起来方面,尤其显得真确。
威苏斯于1666年接受了前往格斯(Goes)地区的呼召,在这个地方他辛劳了两年时间。在1669年于吕垡登出版的《主与葡萄园争辩》(twist des Heeren met syn Wijngaert)一书的前言中,他谈到了自己与三位同工在这间教会中平静的工作,“其中有两位敬之如父辈,第三位则爱之如兄弟。”论到这四位在同一间教会中同工时的情景,威苏斯写到:“我们在彼此相交中一同走向上帝的家。我们不仅彼此参与对方的侍奉,也彼此参与对方的教理问答和其他公开侍奉,好让上帝的一位仆人前一天教导的内容,另一个人能在次日得到确认并推荐给自己的会众。在这四位牧师影响下,“各种形式的灵修活动盛行,敬虔得长进,上帝子民间的合一得到了加强”,威苏斯写到。
在侍奉格斯教会之后,威苏斯来到了自己的第四个牧职上,吕垡登(Leeuwarden)教会:在这里,他侍奉了共七年时间(1668-1675年)。1672年,被称为“神迹之年”,因为荷兰共和国从四个向她宣战的敌人(法国、英格兰、和科隆与明斯特选侯)的屠杀中幸存了下来,威苏斯因为在患难中的忠心侍奉赢得了声望。一位后来的同工约翰尼斯·马可(Johannes aMarck)在谈到威苏斯时说到,他不知道还有哪位牧师的工作能被上帝如此掌管的。
1673年,威苏斯再次与一位著名同工配搭——这次是与威廉姆斯·布雷克,他与布雷克一道工作了两年时间。在吕垡登教会期间,威苏斯在调节沃修斯与马里休斯之间的争论问题上起到了关键作用。
三、担任教授
1675年,威苏斯得到呼召担任神学教授。他在这一职分上度过了自己的余生,最初是在弗拉纳克大学(Franeker,1675-1680年),随后是在乌德勒支大学(1680-1698年),最后是在莱顿大学(1698-1707年)。
在他到达弗拉纳克大学后不久,这所大学便授予了威苏斯神学博士学位。他的就职演讲“论一位真正神学家的品格”(1675年),受到了该省所有学者的关注,演讲强调一位只从学术角度来认识神学与一位通过切身经验认识神学的神学家的不同之处。
在威苏斯领导下,这所大学开始成为人们云集学习神学的所在,尤其是在21岁的神学教授约翰尼斯·马可1678年到任之后。它很快便吸引了来自欧洲各地的学生。
在威苏斯担任弗拉纳克大学教授期间,沃修斯派和科修斯间的紧张关系日益增强。沃修斯(1589-1676年)是一位著名的改革宗学院派神学家,也是乌德勒支大学的教授,代表了“荷兰第二次宗教改革”成熟的成果,正像约翰·欧文乃是英格兰的代表一样。沃修斯不断反对约翰尼斯·科修斯(1603-1669年),这位出生于布莱梅、在弗拉纳克大学和莱顿大学任教的神学家,此人的“圣约神学”思想在沃修斯看来,过度强调了特定时代的历史与处境化特点。沃修斯认为,科修斯这种研究圣经的方法不仅会损害改革宗教义,而且还会损及基督教的实践方面。对沃修斯而言,科修斯贬低基督徒实际生活的做法在其将安息日视为礼仪性的辖制而加以拒绝,并认为它不再对基督徒有约束力上达到了顶峰。这场沃修斯与科修斯之争在这两位神学家去世后很久仍然在痛苦地折磨着荷兰改革宗教会,将神学师资队伍搞得四分五裂。最后,各方都做出了妥协,同意在许多城市中让沃修斯派牧师与科修斯派牧师之间进行轮值。
威苏斯对这场争论的关注促使他出版了《论上帝与人之间的圣约》(De Oeconomia Foederum Dei cum Hominibus,1677年)。1736年,英文第一版以《论上帝与人之间的圣约-认识整全的神学》(The Economy of the Covennants between God and Man,comprehending aComplet Body ofDivinity)。这本书被重印了无数次,最新版本是2004年两卷本。威苏斯在用圣约的概念来统合自己系统神学的过程中,利用了科修斯的方法,却基本保留了沃修斯的神学思想。
威苏斯在其关于诸约的著作中,驳斥了罗马天主教、阿米念主义、索齐尼主义及一些荷兰新教神学家的错误,他们与雨果·格劳秀斯(Hugo Grotius)一道已经用一种基于传统的制度化、圣礼化教会观替代了“唯独圣经”原则,从而为回到罗马天主教铺平了道路。威苏斯驳斥格劳秀斯道:“这人所说的律法”并不是摩西的律法,他所说的满足”也不是通过刑罚来完成的,他主张替代既不是必要的,也不是代理性的。
威苏斯随后来到了乌德勒支大学。在这里,他在教授和牧师的职任上辛劳十八年之久。来自新教世界各个地方的学生都来听他的讲座:政府官员来听他的讲道。他的同事曾两度推崇他为(1686年度,1697年度)学校的领袖。
1685年,荷兰议会任命威苏斯为荷兰政府代表出席詹姆士二世的加冕礼,并担任位于伦敦的荷兰大使馆牧师。在此期间,他曾与坎特伯雷大主教以及其他几位重要神学家会晤。他研究清教神学,从而加强了自己在英格兰作为一位和平缔造者的地位。英格兰教会后来呼召他来充任“反律主义者”与“新律论者”(Neonomians)之间的调停人——前者指责后者过分强调律法,而后者则指责前者蔑视律法。出于这种情况,他出版了自己所著的《调节者的批判》(Conciliatoryanimadversions)一书,这是一本关于英格兰反律主义专论的书。在这本论文当中,威苏斯论述说,上帝以祂自己的永恒预旨为起点,但这并不贬低祂在历史时间之维中的作为。他同样也帮助人们将托马斯·古德文(Thomas Godwin)、威廉·卡伍(William Cave)以及托马斯·加塔科(Thomas Gataker)的著作引介到了荷兰,并且为其作序。
威苏斯在乌德勒支的岁月并非风平浪静。他感到有责任反对赫尔曼·爱罗埃尔(HermanAroell)教授的神学思想,此人主张将约翰尼斯科修斯的圣经神学与笛卡尔的理性主义哲学进行某种独特的调合的观点。威苏斯感到,这种调和威胁到了圣经权威的本身。威苏斯出于捍卫圣经的纯洁性,教导说信心超越于理性之上。他认为,理性在人堕落之时就失去其自身的纯洁性。尽管理性是一种至关重要的功能,但它仍是不完全的,即使是在重生者身上亦然。它不是一位执法的审判官,而是一位信心的仆人。
显然,威苏斯对于上帝的认识影响到他对我们何以知道我们所知之事的认识,使他断定唯独圣经才是衡量真理的终极标准,而不是我们的理性。他从圣经中获得的关于上帝的认识塑造了他全部的思想方式。这一点在他捍卫基督代替我们受刑罚,驳斥理性主义者索齐尼方面表现更是明确。
因此,威苏斯反对巴尔塔萨·贝克尔(Baltasr Bekker)教导中的理性主义,也反对约翰·德·拉巴弟(Jean De Labadie)所提倡的分裂主义观点。他承认,改革宗教会已经受到了严重的污染,但他仍然强烈反对从教会中分裂出去。
在乌德勒支市,威苏斯出版了三卷本的《神圣的操练》(Exercitationes Sacrea),两卷本的《使徒信经注释》(1681年),一卷本的《论主祷文》(1689年)。这些著作的重要性仅次于他所著的《上帝与人之间的圣约》一书,书中用一种纯正、明确的方式来强调福音真理。这三部在神学院氛围中诞生的著作被称为威苏斯著作三部曲。
在乌德勒支忙碌的岁月中(1684年),威苏斯的妻子去世了。他的女儿彼特罗妮拉终身未嫁,一直与父亲住在一起,忠心照顾他二十四年的鳏居生活。
在六十二岁时,威苏斯接受了到莱顿大学任教的呼召。他的就职演说是“论合乎中道的神学家”。在莱顿大学,他训练来自欧洲、大不列颠和美洲的人们,还包括几位借着约翰·艾略特(John Eliot,1604-1690年)的工作而归信的美洲土著人。
在一年之内(1699年),荷兰与西弗里兰便任命威苏斯为大学神学院的监督。他一直担任这一职务,直到1707年因身体状况欠佳退休为止。在他最后的六年中,他承受一次又一次痛风、晕厥和失忆的打击。在经历了1708年的一次严重打击之后,他告诉自己的朋友,自己离回家的日子不远了。四天之后,他便去世了,享年72岁,侍奉主近52年之久。他在弥留之际,曾告诉自己的密友约翰尼斯·马可,他正在那长期以来在基督里持守的真道中坚忍到底。
威苏斯毕生都是一位谦卑的圣经神学家和系统神学家,以圣经为依据。他同样也是一位忠心的布道家。对于他来说,基督在大学中、在讲坛上、在日常生活当中——都占据着优先地位。“他诚挚地、毫不迟疑地将白白的、出于主权的恩典,就是透过这位伟大的以马内利之上帝的位格与公义统治着我们的恩典,视为我们一切盼望的源头和圣洁生活的伟大激励,”弗雷泽在写到威苏斯时说到。
尽管他满腹经纶,但威苏斯却仍然关注着教会的纯正与敬虔。他的著作和学识是用于促进教会利益的。在他去世之后,他的作品被汇集成六卷。我们将对威苏斯最重要的作品作一概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