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清教徒改革宗灵修神学

第六章:爱梅思及其《神学精髓》

小凯波尔(Abraham Kuyper,Jr.)考查了爱梅思(William Ames,1576-1633)和迈考卫斯(Johannes Maccovius)——这两位在荷兰弗兰克尔授课的神学家——的敌对关系,他得出的结论是:爱梅思思背离了迈考卫斯所为之辩护的改革宗立场。凯道尔(Robert T.Kendall)甚至说,由于爱梅思的影响,“加尔文关于信心的教义,从实践的角度而言,现今都僵死了、被埋葬了。爱梅思在信心的教义上赞同传统的唯意志论,这无论如何已经开始摆脱了加尔文的影响。”凯道尔继续得出结论说,“爱梅思的唯意志论是他所信奉的一切的关键”。

尽管爱梅思偶尔提出的某些陈述,显得他的确像是偏离正统改革宗路线的唯意志论者,但是,指责爱梅思为唯意志论的学者却令人遗憾地暴露出他们缺乏对其整体著作的全面理解。在正统改革宗神学的限度内,爱梅思强调基督教的信心是由圣灵所赐,充满生机,感动心灵,并且这种信心能够带来真正的基督徒生活。

首先,我将概述爱梅思思的生平和教学生涯;之后,我会考察爱梅思的经典著作《神学精髓》(The Marrow ofTheology)的体系和内容,并揭示出他是最早创建完整的改革宗圣约神学的神学家之一。尽管我们在加尔文和其他改革宗神学家那里都能找到圣约神学,但是爱梅思的超越之处在于,他把一种圣约性的神学(即:把圣约视为神学的重要层面)变成了一种关于圣约的神学(即:圣约成为统摄整个神学体系的原则和框架)。在圣约神学的框架内,爱梅思将教义和生命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促进了清教徒在实践中的敬虔。

一、传记概要

威廉·爱梅思(拉丁语为“Amesius”)于1576年出生于伊普斯维奇(Ipswich)。伊普斯维奇是英国萨克福郡(Suffolk County)的主要城市,后来伯肯斯(William Perkins,1558-1602)将清教主义引入此地,这里随即成为牢固的清教主义中心。温斯若普(John Winthrop,1588-1649)这位热情的清教徒,马萨诸塞湾的首任总督,也来自萨克福郡。

爱梅思的父亲也叫威廉,是一位同情清教徒的富商。他的母亲,琼·斯奈林(Joan Snelling)同在新大陆帮助创建普利茅斯(Plymouth)大农场的家族相关。爱梅思的父母在他年幼时就已离世,所以他自幼由舅舅罗伯特·斯奈林抚养,他的舅舅是一位来自布克斯福特(Boxford)的清教徒。爱梅思从儿时起就受当时当地正在盛行的清教主义的熏陶。

爱梅思的舅舅为了使他接受教育,毫不吝啬,1593年送他到剑桥大学的基督学院受教,基督学院以纯粹的清教主义和兰姆主义哲学(Ramist philosophy)著称。爱梅思很快就显示出他好学的秉性。他于1598年毕业,获文学学士:1601年获文学硕士,并被选为基督学院的会员(Fellow),且被按立为牧师。他曾听过伯肯斯大师的讲道,并在他那“令人激动的布道”中经历了戏剧性的转变。伯肯斯开创了“经历性清教徒神学”(experimental Puritan theology)。

在这次深刻的灵命转变之后,爱梅思宣称“人们可能会bonus ethicus,但却不会bonus theologus,也就是说,看上去行为纯正的人,外面表现出敬虔的情感和行为;但内心却可能并不是一位真正的基督徒。”这次个人经历成为他的终身关注,也成为他所有思想的核心,表明顺服的、得救的心灵所具有的那种内在的敬虔必然会体现在实践的、外在的基督徒生活中。

爱梅思强调敬虔,反对任何缺乏圣经规范的行为,这使他很快成为该学院的道德指南和良心基石。他视自己为以西结式的守望者(《以西结书》33章),有责任告诫学生脱离罪恶,追求敬虔,使信心更加稳固。但是,他充当这一角色的时间很短。由于詹姆士国王在1604年汉普顿法庭大会(Hampton Court Conference)上颁布的《容忍法令》(edict oftolerance),致使清教徒在大学里进行的、任何带有批评英国国教的活动,都会遭到镇压。詹姆士国王说,教会已经进行了足够的改革。

然而,剑桥的清教徒团体继续以不屈不挠的精神反对伊丽莎白那种做法。这种违背国王法令的行为带来了严重的后果。不久,凡是发言过的清教徒都被剥夺了学位和公职。尽管爱梅思更有资格,但是憎恨清教徒的凯瑞(Valentine Cary)于1609年被任命为基督学院校长,随之,压制清教徒的举措达到了顶点。凯瑞比爱梅思对教会的影响更大,他的任命使基督学院与清教徒主义之间明显呈现出对立局面。爱梅思对英国国教的谴责,以及他拒绝穿戴教士礼服,如白色长袍等,不断招致人们越来越多的反感。1609年,12月21日是剑桥每年一度的圣托马斯日,这个节日多年以来逐渐充满了喧嚣和吵闹。当爱梅思在这一天讲道时,他公然谴责赌博,献上自己的“有益的责备,”校方领导随即把他监禁起来,并剥夺了他的学位。

尽管从理论上来说,爱梅思并没有被驱逐离校,但是他认为与其面对剑桥暗淡的未来,不如离开。所以他“自愿”放弃学校教职。此后,他作为城市讲员在柯彻斯特(Colchester)略略讲过几次道,伦敦的主教阿伯特(George Abbott)就禁止他继续讲道。1610年,爱梅思决定到荷兰寻求较为自由的学术和教会环境,他的余生都是在流放之地荷兰度过的。

爱梅思首先前往罗特丹姆(Rotterdam),他在那里遇见了鲁宾逊(John Robinson),他是英国分离主义公会(separatist congregation)在莱顿(Leiden)的牧师。公会中的一些成员很快在新大陆创建了普利茅斯大农场(Plymouth Plantation),成为最早前往新大陆定居的清教徒。爱梅思无法说服鲁宾逊放弃分离主义的观点,即:清教徒的教会应该“连枝带根”地从英国国教中拔离出来:但是,他却成功地调和了鲁宾逊某些更为激进的观点。

爱梅思在罗特丹姆和莱顿进行短暂的停留之后,于1611至1619年受雇于菲尔(Sir Horace Vere),担任英国军队驻海牙的随军牧师。爱梅思在这里撰写了大量的反对阿民念主义的著作,当时阿民念主义即将引发一场教会危机。荷兰的这场危机最终在多特市(Dordrecht)举行的国际宗教会议(1618-1619)中公布于众。由于爱梅思针对阿民念纷争所发表的见解非常精湛,所以这位英国人,尽管在多特会议中属于没有选举权的成员,却被邀请成为会议主持人伯格曼(JohannesBogerman)的神学顾问和秘书。使爱梅思感到十分欣慰的是:对阿民念提出的五个问题,多特会议的成员赞同历史上加尔文主义的立场。在英国不受欢迎的爱梅思,发现他在这里至少属于获胜的一方。

多特会议之后,教会、政府和学术界开始清除阿民念主义,莱顿大学开辟了新的教授职位。爱梅思被当选为主席,但是英国当局成功地干涉了这件事。在英国当局的压力下,刚在海牙被解职的爱梅思,发现莱顿大学的职位也将他拒之门外。

爱梅思在1618年左右娶了第二任妻子弗莱彻(John Fletcher),她为他生了三个孩子:路德、威廉和约翰(他的前任妻子,是海牙前任随军牧师伯格斯的女儿,她在婚后不久就离世而去,没留下任何子女)。多特会议之后的三年间,为了供养家庭,他开始个人讲演并辅导大学生。他个人经营了一所小型的“家庭学院,”类似于赫姆斯(Festus Hommius)领导的斯坦特学院(Staten College),只是规模较小。神学生住在爱梅思家里,他根据兰姆(Petrus Ramus)的逻辑方法教导他们清教徒主义和系统神学。后来,他将这些讲义编写成为著名的《神学精髓》。

1622年,在偏僻的弗里斯兰省(Friesland)有所相对较新的大学-弗兰克尔大学(Franeker University),该校的高层拒绝英国当局的干涉,任命爱梅思为神学教授。1622年5月7号,爱梅思根据《出埃及记》28章30节,在乌陵和土明这一专题发布了他的就职演说。在担任教授四天之后,他就获得了神学博士学位,因为他在该学院老教授卢比突斯(Sibrandus Lubbertus)面前,对关于“良心的属性、理论和实际工作”的38条论题和四个结论进行了成功地辩护。在1626年,他被任命为首席校长(Rector Magnificus),这是弗兰克尔大学荣誉最高的学术职位。

爱梅思在弗兰克尔大学任教的十一年中,获得了“博学博士”(“Learned Doctor”)的美誉,他试图使整个学院都“变成清教徒”。爱梅思承认这所大学持守正统教义,但他感到绝大多数教员和学生在实践中并没有进行足够的革新。他们的信仰还没有转化成为适宜的基督徒生活。爱梅思认为,特别是学校的教员过于依赖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在基督徒生活中过分地强调了人的责任和对意志的操练。因此,爱梅思思再次在家中组织了一所“学院”,他在位于大学的家中开设辅导课程、进行讲演和无数的神学讨论。爱梅思的目的是“尝试至少在我们这所大学内,我能否以某种方式使神学远离模糊不清、使人困惑、远离根基的问题和辩论,而将它引入生命和实践,从而使学生开始认真地思考良心和良心中的问题。”为了这个目的,作为校长的爱梅思提倡敬虔,加强守安息日的惯例,缩短圣诞节和复活节的节假日,加紧对学生的管理。他倡导的这种严格的改革带来了十七世纪二十年代“改革”。

爱梅思在弗兰克尔大学的讲演和大量著作表明,他坚定地持守反主教制和反阿民念的立场,不过他最大的贡献还是在神学和伦理学方面,也就是他认为能够帮助基督徒活出真正敬虔生活的统一体系。他在弗兰克尔大学撰写出了两部非常伟大的著作:《神学精髓》(MedullaTheologie)和《论良心》De Conscientia)英文翻译为《良心的力量和良心之事》(Conscience with the Power and Cases Thereof)。在他的神学系统和道德神学中,爱梅思融入了他曾在剑桥学过的兰姆主义哲学和方法。

兰姆主义哲学试图修正当时亚里士多德主义中错误的诡辩,这种诡辩的特点是割裂生活和思想、知识和行为,反映在宗教生活中就是割裂神学和伦理之间的关系。兰姆主义是由十六世纪法国的一位改革宗哲学家兰姆(Petrus Ramus,1515-1572)发展而来。爱梅思思把胡格诺教派的这种思想融入他的著作之中,将神学和伦理学缝合地天衣无缝,使之成为顺服的、圣约式的生活体系。

通过教学,爱梅思思在他教书的地方不但为自己建立了声誉,也提升了他所在的大学的名望。欧洲各地的学生都慕名前来受教,其中最著名的学生是科修斯(Johannes Cocceius),他后来对圣约神学的发展远远超越了爱梅思。但是,爱梅思并不满足,因为弗兰克尔大学里的一切并非尽如人意。有些学生和老师对爱梅思深入改革的努力不以为然。迈考卫斯带领一小群教授故意破坏爱梅思的努力。另外,他与持亚里士多德主义的迈考卫斯之间持续的争论有损于弗兰克尔的学术氛围,而弗里斯兰省潮湿的海气使爱梅思的健康也倍受煎熬。加上他的妻子想与她的同胞重聚,所有这些都使爱梅思想重寻另一个服侍之地。

1632年,爱梅思接受了朋友彼得(Hugh Peter)的邀请,与他共同牧养在鹿特丹的一所说英语的公理教会。这次邀请非常吸引爱梅思,因为彼得想要建立一所独立的、以圣约为核心的教会,使重生的信徒真正地实践他们的信仰,努力获得一种被洁净的会员身份。爱梅思长期在清教徒的圈子内外为这种公理教会的原则辩论。爱梅思深受吸引的另一点是:他还可以帮助教会在鹿特丹建立一所清教徒学院。

1633年深夏,爱梅思终于前往南部的鹿特丹。他在那里的任期十分短暂。秋季马斯河(Maas River)决堤,身体状况已经欠佳的爱梅思,在房屋被水淹没之后,病情加重。他于11月11日五十七岁时死于肺炎,躺在朋友彼得的怀中。他最终怀着胜利的希望,坚定地持守住了信仰。

他死前不久,曾认真考虑前往他在新英格兰的朋友温斯若普(JohnWinthrop)那里,但是上帝为他预备了另一个“新世界”。尽管爱梅思对新英格兰的神学和学术史有巨大的影响,特别是通过他的《神学精髓》,但是他从未去过新英格兰。他是否是哈佛的第一任校长,像许多历史学家推测的那样?清教徒马瑟(Cotton Mather)在他的新英格兰史中,谨慎地说“天使博士”爱梅思,“有意成为新英格兰人,尽管终究不成。”爱梅思死后第四年,他的妻儿定居在马萨诸塞州清教徒建立的塞勒姆市(Salem)。她们带去了爱梅思的藏书,这些书籍成为哈佛大学图书馆的初始。

二、《神学精健》

虽然爱梅思的《神学精髓》最早在1627年以拉丁文形式发表,但此前他就表述过其中的主要思想。爱梅思说他“闲散于世”的时候,修定了他于1619至1622年间在莱顿作为导师为学生所写的神学讲义。它们最早以片断的形式用拉丁文(1623年)在弗兰克尔大学发表。四年之后,当爱梅思在这所大学的学术环境中找到经济支持后,最终完成了这部标志性的著作,如今它已成为人们对爱梅思最好的回忆。

这部本为平信徒和神学生所写的实用神学概论,随即获得了学者和教会范围内的认可和称赞,并很快被译成多种语言。英文首译本出版于1642年和1643年。

三、主题简介

《神学精髓》开篇主题简明扼要。爱梅思思写道,“神学就是向上帝而活的教义。”这句话看似简单,但内容深刻。它以爱梅思的成长背景为基础,在爱梅思思在基督学院期间进一步找到了明确的神学和学术表达,逐渐融入一个神学体系。

这部著作所表达的神学全与实践的基督教相关——它是一种全人的基督教,而不仅是理智、意志或感情上的基督教。它表明爱梅思所钟爱的基督教模式,这种基督教注重实践,富有活力,在思想和生活方面以一贯之。爱梅思思试图表明,基督教神学主要并不是解决关于上帝的论述,而是处理如何向上帝而生的知识,“与上帝的旨意一致。”

爱梅思更多地把神学集中到行为方面,而不是知识方面。对加尔文而言,神学的重点在于认识上帝和认识自己,尽管带有行动的信心绝不会滞后于知识。加尔文说,只有在认识上帝的地方,才会有真正的信心和敬虔。对爱梅思来说,认识上帝绝不是神学的目的或目标:相反,神学目的在于使心灵和意志降服于上帝和圣言。实践性的基督教是神学的中心。

在这一点上,爱梅思朝着他的导师伯肯斯建立的方向迈进,也反映出兰姆对他的影响,兰姆曾说,“神学是关于幸福生活的学说。”伯肯斯视神学为“在生活上永远蒙福的学问。”伯肯斯认为,获得这种蒙福生活的方式是认识上帝和认识自己。在这方面,伯肯斯的神学结合了加尔文的神学和兰姆的方法论。然而,爱梅思却与这种观点保持一定的距离,因为他担心得蒙祝福的生活会使人们放纵自我。毕竟,什么是得蒙祝福的生活呢?什么是幸福呢?就如游斯登(John DykstraEusden)所说:“爱梅思认为神学的目的永远不会是为了得蒙祝福,因为得蒙祝福主要同人最终的渴望相联。人在寻求自己得蒙祝福时,可能会错过上帝,而上帝才是使他蒙福生活的唯一目标。”对爱梅思而言,神学是基督徒生活的艺术。这种艺术不在真空之中;相反,热切顺服上帝的渴望构成并推动这种艺术。神学促进信徒对基督教的实践。

爱梅思对意志的强调是他与弗兰克尔大学的同事迈考卫斯争论的焦点之一。迈考卫斯强调理智(intellect)在心意更新中的首要位置。也就是说,意志通过理性得以更新。理智是这个过程的出发点(terminusa quo):意志是这个过程的终点(terminus ad quem)。但是,爱梅思坚持意志的首要位置。他写道,信仰是“全人的行动——绝不仅仅是理智的活动。”而在接受福音的过程中,意志通过圣灵的恩典获得拯救的知识。因此,拯救的知识与全然降服的意志获得的单纯的知识不同。爱梅思写道,“尽管对福音的知识往往是信心的先决条件,然而,没有人会有拯救性的知识—–只有在意志活动之后,才会有依靠意志这种活动的知识出现。”

这种立场与十七世纪早期建立的绝大多数正统神学不同,后者认为信心出于知识。最终,正统改革宗对爱梅思就信心和意志的立场进行了仔细研究。有趣的是,爱梅思的追随者沃修斯(Gisbertus Voetius)——荷兰后宗教改革时期(post-Reformation)发展改革宗系统神学和敬虔学的领导人,宣称把拯救归功于意志是改革宗神学中前所未有的观点,除了他所知道的、唯一公开为这种观点进行辩护的爱梅思博士之外。

通过强调意志是信心的中心,爱梅思想要表明:真正的敬虔存在于有罪的被造物和施行拯救的创造者之间的圣约关系中。信心是一种意志的活动,这是对圣约顺服的真正标志,因为被造物需要用信心和顺服回应在基督里白白赐下的圣约的应许。圣约神学是爱梅思神学体系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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