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提摩太前书-斯托得

3、对属神之人的吩咐(六11~16)

“1但你这属神的人要逃避这些事,追求公义、敬虔、信心、爱心、忍耐、温柔。12你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为此被召,也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已经作了那美好的见证。13我在叫万物生活的神面前,并在向本丢彼拉多作过那美好见证的耶稣基督面前嘱咐你:14要守这命令,毫不玷污、无可指责、直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显现。15到了日期,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6就是那独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要将他显明出来。但愿尊贵和永远的权能都归给他。阿们!

保罗接着有一个吩咐,是给提摩太的,语调相当沉重。他说这话时,并未直呼提摩太的名字(不像他在第20节所作的——“提摩太啊!”,AV,RSV)。反之,他用一个尊称:“属神的人”。在旧约圣经,这个称呼是专指以色列的领袖,像:摩西、撒母耳、大卫、先知示玛雅、以利亚、以利沙、利甲族人伊基大利,以及三位不知名的先知。在新约圣经,惟一用“属神的人”这称呼的,是另指所有成熟的基督徒,他们“完全预备好行各样的善事”。

保罗刻意将提摩太这“属神的人”,与那些自高自大、专好问难、想要发财的假师傅相比(第4~10节);后者属世界,多于属神。保罗写道:但你这属神的人(或是,RSV加强了其中的对比:“至于你”),你要和他们截然不同。提摩太要坚定不移地抗衡他们的不敬虔。保罗继续向他发出一项三方面的吩咐一一道德的、教义上的,及经验层次的。

a.道德方面的吩咐(六11)

身为属神的人,提摩太要逃避这些(tauta,“这些事”)并追求别的事。他要逃避贪爱钱财的心,及所有跟贪财有关的罪恶(第9~10节)。此外,他也要逃避“少年人的私欲”,以及一切跟神美善的心意不相符的东西。反之,他要追求六样特质,这些特质似乎是一对一对并列,而且特别适合作为贪心的另类选择。首先,他必定要追求公义(这里的意思可能是指公平、公道地对待人)及敬虔(因为人应当敬拜的对象不是玛门,而是神。)跟着,属神的人必定要追求信心和爱心——这两个词经常一起出现在保罗书信中。在这里,或许他的意思是两方面的:一方面,他指的是信实或“忠诚”(REB);另一方面,他指的是爱慕舍己及服侍他人,如此一来,贪婪便没有空间了。然后,提摩太的第三个目标是追求忍耐(hypomonē,指在患难中的坚忍),及温柔(即对难相处之人的容忍)。

特别值得留意的是,这个道德的呼吁,其实有消极及积极两方面,而它们之间有相辅相成的作用。从消极方面看,我们是要“逃避”邪恶,“经常”采取“躲避的行动”,要尽速逃离,愈远愈好。从积极的角度看,我们要热烈追求良善。这两者经常在新约中出现,虽然用词不同。我们要舍己、跟从基督,对各种不敬虔的事说“不”,向敬虔及节制说“是”,脱去属于我们旧有生命的外衣,穿上属于基督徒生命的新衣,并且逃离邪恶,追求良善。

人是善于奔跑的。我们很自然会逃离一切威胁我们的事物。逃离真正的危险是常识,但躲避一些我们不敢面对的问题,或一些我们不敢肩负的责任,则是逃避主义。我们要做的,是专心逃避邪恶。我们也逃离许多吸引我们的东西——宴乐、升职、名誉、财富及权力。事实上,我们应该专心追求的是圣洁。

使徒保罗并没有给予我们学习的秘诀、背诵的公式,或掌握的技巧。他并没有给予我们任何有关“圣洁及如何达致圣洁”的教导。我们要做的,只是像逃离危险般的逃离邪恶;像我们追求成功般的追求圣洁。意思是说,我们要全心全意、用尽我们的时间和心力,一边逃避,一边追求。当我们认清邪恶的真相时,我们会很想逃避它;而当我们明白良善是何等美好时,我们便很想追求它。

b.教义方面的吩咐(六11)

提摩太要履行的责任,包括打仗(fight)及逃避(flight)、站立及奔跑。AV将保罗的第二个吩咐翻译为“为信心(faith)打美好的仗”。但是,RSV及NIV却认为原文中有定冠词,因而将那一句译为:为真道(the faith)打那美好的仗(第12节上),这样的翻译肯定是正确的。不错,在前面一节,“信心”或“忠心”是我们应该要追求的质素。但是在第10及12节,保罗说假师傅“离了真道”,意思是指使徒所传授的真道,就是他在教牧书信中所说的“真道”(如:二4,三15,四3)、“真道的话语”(如:四6,六1;多一9,二1)或“所托付(提摩太)的”教义(六20;提后一12、14,字面意思)。既然有一些人“离开了”它,提摩太要“为它打仗”更是当急之务了。

我们不能完全确定,究竟保罗所想的比喻,是运动的比喻(源自奥林匹克运动会),还是军事的比喻(源自战争);另外,如果是前者,他想的究竟是一场摔角比赛,或是一场赛跑。这里的结合——“美好”这形容词,加上名词agān及动词agōnizomai——可以译为“打那美好的仗”或“跑那美好的赛程”而保罗后来把这两个比喻合并在一起,他说,“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无论是赛跑或争战,我们当然都需要付上极多的心力;但保罗在一18给提摩太的另外一个类似的吩咐,则肯定是指一个士兵的争战(strateu及strateia)。

保罗一方面比较了邪恶与良善(第11节),另一方面又比较了真理与错谬。提摩太要作的,不但是要“躲避”错误的教导(第20节下),也要“保守”(第20节上)真理,为真理“打仗”(第12节)。因此,在保罗的吩咐中,正面和反面是对立的。从道德的角度看,我们要逃避邪恶、追求良善。从教义的角度看,我们要躲避错谬、持守真理。

没有人喜欢打仗,当然,除非那人生性好勇斗狠。打斗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粗鄙、血腥、痛苦、危险。争辩也是如此,因为那是为真理和美善争战。对所有善感的人来说,这都不是一件愉快的事。若有人喜欢争辩,这种喜好是一种病态。然而,这是一场“美好的仗”,是必须要打的,因为真理是宝贵的,甚至是圣洁的。既然这真理来自神,我们若忽略它便不可能不得罪神。教会要健康、要成长,就必定需要真理。因此,当真理被假师傅所扭曲,保卫真理就成了会有痛苦却不得不做的事了。就算我们要追求的是“温柔”(第11节的最后一个词),它跟为真理打那美好的仗(第12节)也不相违。

c.经验方面的吩咐(六12下)

保罗对提摩太的第三项吩咐,超越教义及伦理到经验的层面:你要持定永生(第12节上)。许多人对“永生”这观念有误解,他们会接纳小女孩的定义,说:“神给了我们生命,这下好了,我们再也脱不了身了。”其实,应该强调的不是它的长短,而是它的素质。永生代表未来时代的生命,这时代是耶稣所引进的。他对永生的定义是:认识他,并且认识父神。因此,永生不但是现在拥有的东西,也是将来的盼望,就如教牧书信清楚记载的。对于永生是现在拥有这观念,可参见一16及提后一10;是将来的盼望这观念,可参见多一2、三17。有些人认为,在第12及19节中所提到的,提摩太必须要持守的永生,是指将来的生命;他们这样认为,是因为他们相信,保罗是在延伸他前面所用的运动的比喻,在这里,他是指在竞赛结束时运动员要得的奖赏。

但是,这一节经文中说的永生,更可能是指一样现在就拥有的东西,因为当保罗向提摩太形容这永生时,他是这样说的你为此(永生)被召,也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已经作了那美好的见证(第12节下),因为保罗提到“许多的见证人”,因此有些人认为,保罗所讲的场合不是提摩太的浸礼,而是他被按立之礼(见四14;提后二2)。但是,这一节同时提到呼召(内在的和私下的),以及见证(外显的和公开的);当这两个观念结合在一起时,这一节经文比较自然的解释是:这里指的是提摩太的信主及受浸。圣经要求每一个信主的人,都要公开、严肃的承认及宣告自己的信仰。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像提摩太这么有分量的基督徒领袖,为什么也需要提醒他“持守”永生呢?他不是已经作了多年的基督徒吗?他岂不是早已承受了永生吗?那么,为什么保罗还要他持守他已经拥有的东西呢?答案可能是,我们拥有了一些东西,却不拥抱它,以它为乐。Epilambanomai的意思是「持守、抓住—–,有时候是很用力的—–」,以及「持守着,以致那东西成为自己的」(BAGD)。「用力」这个词可见于以下的事例:当彼得开始下沉时,耶稣用力抓着他,兵丁抓住古利奈人西门,群众抓住保罗,及在营楼里捉住他。同样地,虽然提摩太已经得着了永生,但保罗仍然鼓励他要持守它,抓着它,紧握它,使它完全属于自己,享受它,并丰丰富富的将它活出来。

在上面,我们看见保罗对提摩太提出一项包含三方面的吩咐——道德上的(要逃避邪恶,追求良善)、教义上的(要离开错谬,为真理打仗),及经验上的(要持守他已经得着的永生)。在我们这个一切价值都是相对的世代,以真理、良善及生命,作为绝对目标,是好的。这三者也形成一个健康的平衡。有些人努力为真理而拼搏,但却忽略了圣洁。有些人则竭力追求圣洁,却没有用同样的心力去关注真理。还有一些人在寻求宗教经验时,却忽视了教义及道德。那属神的人(无论是男是女)则在这三方面都不偏失。

d.吩咐的基础(六13~16)

保罗不只单单嘱咐提摩太,因为他知道,人有时候是很冷漠的,需要有推动力。因此,他用强而有力的理由去支持他的吩咐:这些理由包括神的临在及基督的再来。第一,保罗是一个常常意识到神临在的人(这一点颇令人印象深刻),所以他能够很自然的写道:我在神面前—–在基督耶稣面前嘱咐你(第13节:参提后四1)。再者,他各自提出一项有关神、有关基督的真理,提醒自己及提摩太:对于神,他形容祂为那位叫万物生活的神。因为祂是赐予生命及维持所有被造之物的那位,因此,他是亲密地参与在他们的生命里的。另一方面,基督被形容为那位向彼拉多作过美好见证的基督耶稣;当他在彼拉多面前作见证时,他宣告自己是王。他的门徒从未忘记,他在历史上所立下的这个勇敢作见证的榜样。他是那位“为诚信真实(作)见证的”,在这方面他是无可比拟的;”是他为我们“作美好见证”的责任,首先立下了榜样(第12、13节)。保罗就是这样在赐生命的神,及作见证的基督面前,提出这项吩咐。

他写道:我嘱咐你,要守这命令,毫不玷污,无可指责(第13节下~14节上)。不同的解经家对于“这命令”有不同的意见:“这命令”究竟是指保罗在第11及第12节,给予提摩太的三方面吩咐,或是指整封信中的道德教导,或是——更宽阔的——指“基督整全的律法、信心的管治,及依循福音的吩咐而过的生活”?另外,解经家对于毫不玷污,无可指责这几个字,也有不同的意见:究竟这些字是指提摩太,或是指那道命令?或许REB的翻译是最好的:“我嘱咐你要正确、毫不犹疑地,遵行给你的命令。”

使徒保罗发出他的命令的第二个理由,是跟主的再临有关。提摩太要忠心无过地守住这命令,直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显现(第14节下)。显然,保罗完全相信主耶稣要再来,也完全不肯定他什么时候要来。但他知道,这是在神的手中,因为到了日期(第15节上),或是“在他看为最好的时间”,他会将他显明出来。整个人类的时间表都掌握在神的手中;这一种确信,是教牧书信一个显著的特色。无论保罗提到基督的第一次来临(过去的)、福音的宣讲(现在),或是他的显现(将来),每一桩事件都发生于神“自己的”、“适切的”、“定夺的”时间(二6,六15;多一3)。

再者,我们能够对神最完美的时间表有信心,以致愿意将所有的事都交在他的手中,是源于我们知道他是怎样的一位神。保罗继续加以解释。他大概是借用了一首早期基督教诗歌的歌词(是一首三一颂,跟一17中的那首相似),来表达有关神权能的四方面真理,从四方面去肯定神是完全超乎人的控制及操纵的。

第一,神是不能征服的,一切地上的权势不能左右他,因为他是神,是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第15节下)。在旧约圣经,巴比伦的尼布甲尼撒喜欢别人称他为“诸王之王”,但耶和华却被称为“万神之神、万主之主”,在新约圣经,基督被赋予这样一个双重的尊称:“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毫无疑问的,这跟帝王崇拜所说亵渎上帝的话刚好相反。没有任何地上的管治者可以挑战他的权威。

第二,神是永远不死的,他不会因为时间、死亡,或分离而改变;他是那独一不死的,字面意思是,他“拥有不死的能力”(第16节下,REB)。不错,人类也是不死的,因为我们也能超越死亡,但只有神“自己拥有生命”。“我们的不死是神的惠赐,不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特质”。

第三,神是不能靠近的,有罪的人不能接近他,因为他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任何形状或形式的黑暗,不管是虚假或邪恶,都不能进入他的临在,更遑论掩盖它了。

第四,神是看不见的,是人的肉眼不能看见,因此也是人不能认识的,因为他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神容许人看得见的,只是他的“荣耀”、他的背而不是他的脸、他的显现(他神圣的显现),或是他借着道成肉身的儿子向世人的彰显。既然他是看不见的,我们能认识他,只是因为他喜悦将自己彰显出来。要不然,我们是完全不可能认识他的。

这位伟大、不能征服、永远不死、不能靠近、不能看见的神,愿尊贵和权能都归给他。阿们。当保罗在写关于神的事时,他很自然的唱出了赞颂的诗歌,无论他是在赞美神的慈怜(如一17),或是他的能力(如这里)。保罗是在这位神前面、在等待神让基督显现之时,向提摩太发出这个严肃的吩咐。当他这样做的时候,他所想的包括创造(神是那位叫万物生活的主,第13节上)、历史(基督在彼拉多面前,第13节下)及历史的完结(基督的显现,第14节)。在今天,神的临在及基督的显现,仍然是我们竭力尽忠的两股主要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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