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8-1理所当然的侍奉
第三十八章:信徒借着圣灵和圣礼所受的印记
主对待他选民的任何方式都是怜悯。这不仅在于他把他们当中最悲惨的人,在今世之后带到最大的永福中,而且还因为他在他们今生的旅程中,就赐给了他们诸多的益处。他以奇妙的方式带领他们,每一步都显明出他那无法测度的智慧和慈爱。他期望他们能够看到并且明白这一点,生活在对他的慈爱的确信之中。为了帮助达到这样的目的,上帝在其圣言中阐明了蒙恩者所具有的许多标志和条件,而且以这样的方式赐下许多应许,并且多次重复这些应许。此外,上帝还赐给他们凭据和印记;令人最为惊叹的就是,圣灵亲自成为那为他们所封存的永恒产业的印记。他在信徒的心中亲自为他们打上这样的印记,并且还使用与人性最相配的方式,也就是外在的记号和印记,一般说来,这就是指圣礼。
1.对盖印行动的描述
盖印就是把一个人刻在印章上的盾徽印到某物上面,这样做是为了:(1)把某人自己的财产与别人的区分开来;(2)把某物密封起来以免他人看到;(3)保持某物的纯洁;(4)保证某人与某物有份。圣灵以上帝的圣言为工具成就了这一工作,把他的运作铭刻在信徒的心上。
2.圣灵的印记以及由此所成就的
使徒见证说圣灵为信徒打上印记:“不要叫上帝的圣灵担忧,你们原是受了他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弗4:30)
有关盖印程序的活动和目的也适用于上帝的儿女。
(1)圣灵本身就是所应许之产业的印记和凭据。“你们—–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等到上帝之民被赎。”(弗1:13-14)
(2)圣灵把上帝的形象印在上帝的儿女身上。他们是基督明确的形象。“我们—–将来也必有属天的形状”(林前15:49);“我—–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加4:19)。圣灵借着使他们重生和成圣成就这些。“我们众人—–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3:18)
(3)别人借着这印记认识他们,上帝知道他们是他的产业。“然而,上帝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他的人。’又说:‘凡称呼主名的人总要离开不义。’”(提后2:19)借此未归正者认识重生之人,看到他们里面有不同的灵和不同的生命。“他们—–认明他们是跟过耶稣的”(徒4:13);“他们的后裔必在列国中被人认识,他们的子孙在众民中也是如此。凡看见他们的,必认他们是耶和华赐福的后裔”(赛61:9)。信徒知道,因这印记,他们成为上帝的儿女和后裔。“上帝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约一4:13)
(4)信徒借着这印记,就从世人的眼中隐藏起来。世人虽然看到信徒里面有不同的灵和生命,却不了解他们所处的荣耀和福乐。“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他”(约一3:1);“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基督是我们的生命,他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3:3-4)。
(5)借着这印记,信徒得蒙保守,毫无瑕疵。关于这一点,他们被称为“封闭的泉源”(歌4:12)。《启示录》第7章3节也提到了这一点:“地—–你们不可伤害,等我们印了我们上帝众仆人的额。”
(6)借着圣灵的印记,上帝的儿女确信自己与恩约及其所有应许有份。“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上帝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上帝开恩赐给我们的事。”(林前2:12)圣灵向他们显明了加在他们里面的恩典。他把他们引向有关的经文,这些经文显明上帝赐给那些处于这样状态之人的救恩应许。他使他们能够完全明白这些经文,并且借着这些经文得出他们已经蒙恩的结论。他们已经成圣的判断使他们相信这一点,圣灵也借着在他们心中的直接运作与此相联合。由此,圣灵的见证就与他们的灵对自身所判断和见证的相一致,这样就印证了他们对自身的判断是正确的。因此,借着他们自己的判断,圣灵向他们显明这是真的,并且立刻在他们内心留下了活泼的确信——他们的确与恩约有份。“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上帝的儿女。”(罗8:16)
3.盖印也借着圣礼发生
上帝在这种内在的印记之外,也借着圣礼留下印记。上帝以一种最符合人性的方式对待人。人由灵魂和肉体组成。既然上帝愿意让人充分确信他拥有恩典,于是他就采用与灵魂和肉体都相关的方式。上帝的圣言影响灵魂;也就是说,它带来了亮光、信心、重生和坚固;而圣礼则影响外在的感官,由此又影响人内在的灵魂。
圣礼一词并不能在圣经中找到,它的起源也不能确定。它最有可能是源于sacrare,意思就是“使圣洁”,以及“分别或奉献为圣”。由于这些惯常用法,我们才可以把这个词这样保留了下来。希腊作者也称圣礼为mysterion,也就是说“奥秘”;然而,这个词也在圣经之外。事实上,圣礼就是奥秘;但是,并非所有奥秘都是圣礼。圣经把圣礼称做记号和印记。“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创17:11);“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出12:13);“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罗4:11)。
圣礼是恩典之约有形的记号和印记,由上帝设立,目的在于把受难和受死的基督显明给信徒,并向他们印证他们与基督及其一切功德有份。
为了正确理解圣礼的本质,我们必须考察每个圣礼都必须具有的五个方面的内容。当以下五方面有缺失的时候,就不是圣礼:(1)圣礼的设立者;(2)外在的记号;(3)所代表的事物;(4)记号和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的关系;(5)圣礼的目的。
4.上帝是圣礼的设立者
圣礼的设立者只能是上帝。当然,仅仅由上帝设立还不够,还必须是由上帝亲自设立为圣礼,由此而成为恩典之约的记号。原因如下:
(1)上帝——不是其他任何人——设立了恩典之约。“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创15:18);“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创17:7)。
(2)唯独上帝做出应许,并且赐下所应许的东西。“惟有我为自己的缘故涂抹你的过犯,我也不记念你的罪恶。”(赛43:25)
(3)圣礼是上帝所吩咐和设立的,绝非来自任何人。“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
(4)圣经清楚地宣告上帝设立圣礼。上帝设立了割礼(创17:10)、逾越节(出12:3,27;代下35:6)、洗礼(约1:33;太28:19)和圣餐(太26:26-28;林前11:25)。
除了圣礼的设立者之外,我们还当考察施行圣礼的人——上帝所差派的人,他们宣讲上帝的圣言并且施行圣礼(我们在前面已经讨论过牧者的呼召和使命)。
(1)显而易见,不管是在旧约中,还是在新约中,这都是共同的做法。
(2)基督还把讲道的事工与施行圣礼联系在一起:“使万民作我的门徒—–给他们施洗。”(太28:19)约翰在旷野中施洗和讲道(可1:4);“—–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约1:33)。
(3)既然圣礼是代表基督向人施行的,那么唯有受基督差派并且蒙他授权去施行圣礼的人才可以这样行。而且,对于个人来说,只有从基督所命定的仆人——基督的执事和上帝奥秘事的管家(林前4:1)——手中所领受的才是圣礼。因此,我们弃绝任何由私人施行的洗礼,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不可擅自施行圣礼。如果这样受洗的人后来悔改信主了,那么他们就是受洗,而不是重洗,因为前者不是洗礼。在下一章(洗礼)中,我们会更加深入地探讨这一问题。
问题:施行圣礼者的意向属于圣礼的本质吗?
回答:教皇派宣称,施礼者的意向在此绝对是本质性的。因此,如果施礼者没有他当有的意向——照着基督所设立的目的,给领受者施行圣礼——那么(他们这样说)他所施行的就不是圣礼,这样的孩子就没有受洗,这样一个领圣餐者就没有领到圣餐。是的,他们的谬误不止如此,他们还坚持说——这是必然的推论——如果一个人受洗时,施礼者没有正确的意向,后来受洗的人成了神甫,那么他施行的所有圣礼都会因此是无效的、徒然的,因为神甫本人没有受洗,因而也就不是一个神甫。我们认为,施礼者在施行圣礼时必须自己行事圣洁,如果不是这样他就犯了大罪。然而,他意向的好坏(或者没有意向)都与圣礼的真正本质毫无关系。
首先,上帝的圣言中没有一个字提到这些。第二,假如他们讲的是真的,那么圣礼的果效就不是取决于上帝的应许、目的和印记,而是在于施行圣礼的仆人。于是,神甫的意向就会比上帝的还有价值,还有果效,他的意向可以使上帝的目的、应许和印记失效。第三,那么就没有人能确信自己是否受洗了,因为他不能确信给他施洗的人自己是否受洗了,是不是一个合乎上帝律法的神甫(我从教皇派的角度说话)——即使他是合乎上帝律法的神甫,他在给人施洗的时候是否有适当的意向还是个问题。因此,结论就是:这种主张摧毁了他们整个的信仰。
5.圣礼的外在记号
圣礼中必须具有的第二个方面就是外在的记号。记号是把自己显明给人的外在感官,借此把某种东西表达给人的心灵。有些记号是自然形成的,比如烟是火临近的记号;如果早晨红霞满天,那么雨就要来了。有些记号是人为设计的。小旅馆里看到的花环,运河和路边看到的标志,这些都是人设立的标志。同样,上帝也设立了一些宗教性的记号。把圣礼称为记号,就属于这种情况。
在每一个圣礼之中都存在着外在的、有形的、可触知的物质,与上帝的圣言不同。缺少这样的物质,就没有圣礼。教会自始至终都坚持这一点,因此这也是以下看法的根基:当上帝的圣言与物质要素相联合的时候,就有了圣礼。与物质要素相联合的上帝的圣言有双重意义:在这里既指圣礼设立的方式,借此物质要素被立定为记号和印记,也指有关应许的话语,它确保了恩约所应许的福益将会赐给领受圣礼的信徒。在每一个圣礼之中,都使用有形的、可触知的物质,这在所有圣礼中都是显而易见的。
(1)割礼要把阳皮去掉;逾越节要有羔羊;洗礼要有水;圣餐要有饼和酒。
(2)圣礼的真正本质要求这一点。只有有形并且可以触知的物体才能成为做印证的记号。谈到教皇派,有一点必须注意:为了证明他们的七个圣礼是合理的,教皇派宣称,聆听上帝的圣言就能够使某物成为圣礼。然而,假如这是真的,那么:1)在上帝的圣言和圣礼之间就没有任何区别了;2)话语的声音构成了圣礼——但是,这样一来,在记号和所代表的事物之间就没什么一致之处了——或者是有人希望借着声音所传递的东西也就构成了圣礼;但是,这样一来就没有外在的记号了。因此,每一个圣礼之中都必须存在有形的和可触知的物质,这一点仍然是确定无疑的。借着施礼者洒水,掰饼,倒酒,并且把酒和掰开的饼传给众人,如此就与圣礼所使用的物质要素之间也有了互动。同样,领受圣礼的人接受,拿起,吃喝,也与圣礼所使用的物质元素之间发生互动。这些动作自身也有各自的含义和应用。
6.圣礼中所代表的事物
在每个圣礼中都能看到的第三个方面就是所代表的事物。那就是基督和他所有的功德。很显然,在下列经文中外在的记号是指向基督的。“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罗6:3);“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3:27);“这是我的身体—–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林前11:24-25)。圣礼是指向基督之功德的,这一点也很明显。“—–受洗,洗去你的罪”(徒22:16);“—–为你们舍的”(林前11:24);“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8)。
这两者——外在的记号和所代表的事物——不是同一种东西,而是彼此分别的。它们在本质上是不同的:(1)一个是属地的,另一个则是属天的;(2)一个是肉体的感受,另一个则是心灵的体验;(3)一个与肉体相连,另一个则与心灵相关。
7.圣礼中的记号与所代表事物之间的关系
圣礼中必须具有的第四个方面是记号和所代表的事物之间有一种关系。不要把这些物质要素仅仅视为水、饼和酒,应当视为是指向别的事物,也就是基督的身体和宝血,这身体为补赎我们的罪而舍,这宝血为补赎我们的罪而流。这些物质要素在本质上完全是代表性的,借着这种代表,记号就与所代表的事物相联合。这不是物质性的联合(phsical union),比如存在于实质与形式、灵魂与肉体之间的联合。这也不是位置上的联合(local union),仿佛两个身体联合在一起一样,基督的身体和宝血也在物质上与水、饼和酒联合。这也不是属灵上的联合(spiritual union),仿佛所代表的事物真的被灌输到领受者身上,从而使领受者的罪得赦免并重生。准确地说,这是一种代表性的关系(representative relationship),在于借着悟性和信心,把记号用于所代表的事物,并把所代表的事物用于记号,正如上帝在其圣言所决定的那样,并不是仅仅通过臆测或想象。
这种代表性的关系既不存在于物质要素的本性之中,也不存在于信心的操练和凭信心对物质要素的应用上。它也不是施礼者宣告设立方式和应许而带来的结果。相反,这种关系是因上帝的设立而存在的。因此,圣礼领受者也是借着信心使用这些借着施行者所给予的记号。于是,借着相信基督的设立和应许,圣礼领受者就以盖印的方式,把基督的受难及其果效应用到赦罪上,虽然基督不是以身体的形式出现,但确实与他们同在。当新娘收到结婚戒指并看着它的时候,她认为它所代表的是未到场的新郎的爱和忠实,由此加强和激发了她对新郎的爱。同样,圣礼领受者同时领受了记号和它所代表的事物。对于割礼(创17:7,11)、逾越节(出12:14)、洗礼(罗6:4;加:27)和圣餐而言,都是如此。“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林前10:16)
教皇派和路德宗对于这种代表性关系并不满意。他们认为在圣餐中有基督的位置性和物质性的代表,尽管在洗礼中没有。然而,他们各个派别对这一点看法也不尽相同——我们稍后会讨论那些不同的观点。我们认为这种关系是代表性的,他们认为我们没有真正把记号和所代表的事物联合在一起,只是在想象某些并不存在的事物。然而,他们应当知道,不仅在圣礼中,除了那些本质上纯粹是物质性的关系之外,还有其他真正的关系存在。属灵的关系就像物质性的关系一样真实。难道基督不住在信徒里面吗?(加2:20)难道基督没有因信住在他们心里吗?(弗3:17)难道信徒没有彼此相交,并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吗?(约一1:3)难道所有这些都只不过是他们的想象吗?
我们认为,正如圣经所说,这种关系是真实的。而且,这种属灵的关系是以其设立方式和应许为根基的;因此,这种关系不是想象出来的,而是真实存在,确确实实的。
洗礼中的水象征基督的血,水和基督的血都有净化的作用。就如水去除身体的污秽一样,基督的血也洁净罪给人的灵命所带来的污染。“—–耶稣基督—–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罪恶。”(启1:5)
圣餐中的饼和酒与它们所代表的基督的身体和宝血之间的联系,在于它们都使人得滋养,得力量,并且重获生气。就像饼滋养和强壮身体那样,基督被钉的身体——也就是说,他功德性的受苦和受死——也使人的灵魂得滋养。酒使人的心欢乐;对因信而领受的基督的血来说,也是如此。“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6:35,54-56)
这种存在于记号和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的代表性关系和相似性,带来了与圣礼相关的种种表述。首先,有时记号承受了所代表的事物的名称。割礼被称为约:“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约”(创17:10);羔羊被称为逾越节:“—–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出12:11);饼被称为基督的身体:“这是我的身体”(太26:26);酒被称为新约:“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林前11:25);水被称为“重生的洗”(多3:5)。
第二,所代表的事物承受了记号的名称。基督被称为逾越节的羔羊:“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林前5:7)他也被称为羔羊:“看哪,这是上帝的羔羊”(约1:36);“吗哪”(约6:51)以及“磐石”(林前10:4)。
第三,所代表的事物的果效——即除去罪——归因于记号:“—–至于那为他赎罪的公羊”(民5:8);“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22:16)。
第四,所代表的事物被归入与记号相关联的礼仪里面。说蒙基督的血所洒,事实上所洒的是做记号的水:“—–所洒的血。这血所说的比亚伯的血所说的更美”(来12:24);“—–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他血所洒”(彼前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