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理所当然的侍奉
7.上帝呼召人的目的
这就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上帝呼召罪人归向基督,其目的是不是要使所有的人都得救呢?上帝呼召所有处在福音事工之下的人,其目的是要所有人都与救恩有份吗?
回答:不是,因为上帝的目的是必要成就的。假如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所有被呼召的人必定都得救赎,但事实并非如此。
要正确地理解这一问题,我们应当考虑到以下这些方面:
(1)呼召首要的目的是召聚选民。“他所赐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弗4:11-12)上帝没有把福音送到那些找不到选民的地区。而且,当某一地区的选民被召聚后,上帝通常就把福音从那一地区拿走。然而,既然选民是在地上,与其他人混居一起,呼召就临到所有的人;也就是说,呼召是对所有的选民发出的,但也同样临到其他人。借着呼召,也就是借着福音的传讲,上帝就把悔罪之心和信心赐给了他的选民,但并没有赐给其他人。
(2)我们必须区分上帝的目的和上帝做工的目的,上帝是做工的那位,他做工的目的是福音。福音的本质适于引领人得救,因为它充分地向人显明了得救的唯一道路,并且促使他听从劝解,归信基督。但是,并不是所有听到福音的人都得救了,此时当受责备的不是福音,而是不接受的人,人是有罪的。他既不想接受福音的教导,也不愿意接受福音的带领,他是当受责备的。
这正是福音的目的。上帝使福音传讲给并非选民的人,目的就是向人宣告并让他了解救赎之道,吩咐人走这条路,显明上帝自己的恩慈。上帝在福音中把这样行的所有原因告诉他,并把救恩应许给他,条件就是认罪悔改,归信基督。人若满足这一条件,上帝就必把救恩赐给他。上帝让人满足这一条件,人性当初在亚当里被造的时候本是圣洁的,也有能力满足这样的条件。如果他没有满足条件,那并不是上帝阻拦他,也不是上帝拿去了他这样行的能力,而是因为他不愿意这样做。如此说来,人自己当受责备,因为他当在上帝的恩慈下悔改认罪。另外,上帝的目的也在于让人确信,他拒绝这样友善的邀请,实在是因为他自己的罪恶。同时,刑罚这些拒绝接受上帝在福音中所提供救恩的人,也使得上帝的公义显明出来(约15:20)。这就是上帝让人把福音传给那些不归正者的目的。因此,上帝的目的并不是把圣灵赐给他们,也不是拯救他们。这一点可以由下述原因得到证明:
第一,假如说上帝的目的要拯救所有的人,这就与上帝的无所不知相矛盾。上帝知道谁是属他的人。他知道弃民必不会得救,而且拯救他们也不可能是他的目的或目标。人知道死人不会复生;因此,上帝的目的并不是借着呼召让死人活过来。就那些不归正的和灵命死亡的人而言,上帝也知道这一点;所以说,这不可能是上帝的目的。
第二,假如说上帝的目的是要拯救所有的人,这就与永世的拣选相矛盾。上帝按名字从永世拣选了某些人,并且命定他们成为永远救恩的领受者。蒙拣选的人正与那些未蒙拣选的人相对,对于那些未蒙上帝拣选的人而言,上帝任凭他们继续停留在他们自己的罪中,并且因他们自己的罪而受罚。既然他已经定意要按照公义,为他们的罪而刑罚他们,那么把福音传讲给他们,从而使他们得救,就不可能是他的目的。当然,他对于他们另有计划,这一点我们已经在前面阐述过了。
第三,上帝要达成自己的目标,不可能被任何人挫败。他必定能成就他已经定下的目标,因为他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46:10);“万军之耶和华既然定意,谁能废弃呢”(赛14:27)。假如上帝的目的是要拯救他们,那么他们确定无疑必定得救。然而,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得救,这就说明,上帝的目的并不是让他们得救。
有些人反对这种主张。他们认为,通过福音的传讲,人就有足够的能力认罪悔改,归信基督(这一问题我们稍后就会讨论)。在他们看来,在传福音之外,再没有任何其他必需的东西。他们坚持说,上帝既然让人传福音,他的目的和意图就是要拯救所有的人。如果罪人不来相信基督,就与上帝的目的有悖。这样,上帝就没有达成他定意要成就的;然而,我们已经批驳了这种观点。他们支持他们的立论,理由如下:
异议1:假如上帝呼召某人接受救恩,却不是诚心这样做,他就是在骗人。
回答:上帝呼召所有听到福音的人接受救恩,把救恩赐给所有真正相信的人也正是他的目的和意图。然而,信心和真悔改都是出于上帝特别的恩赐,他把这恩典赐给所有他愿意救拔的人。对于其他人,上帝任凭他们自行其是,这些人既不愿意接受福音,同时也由于他们的邪恶、瞎眼和不情愿,也没有能力接受福音。因此,他们就没有满足这个条件,因而不会得救。既然上帝预先知道这些,并且已经预定不向他们施恩,既然没有任何人能够拦阻上帝成就其目标,那么他也就不可能预定赐给他们救恩。但是,上帝把救恩之道向他们显明,多方劝勉他们走上这条道路,并且应许拯救他们,条件就是认罪悔改,归信基督。上帝这样行,并没有欺骗他们。上帝是真诚而信实的,他预定了这一切。在所有这些事情上,上帝的目的就是让那些未归正之人信服上帝的恩慈、他们自身的败坏和上帝的公义,并为此而惩罚他们。人不能悔罪和归信并不是上帝的错,当受责备的是人自己。上帝的确定意赐给他们各种蒙恩之道,却并没有赐给他们另外的恩典,而是任凭他们偏行己路,并且为他们的不悔罪和继续行恶而判定他们有罪;可是,上帝并没有定意要救他们。一件事情也许与多个不同的目的有关,因此,定意某事或不定意某事,并不意味着定意或不定意别的事。此处,上帝的目的与方法有关,但与最终得救与否无关。福音是使人通往救恩的有效且充分的道路。
异议2:上帝邀请每个人来参加婚宴,也就是说,来领受救恩(参考太22:3-4;路14:16)。那么,他们的到来一定是他的目的。
回答:上帝的目的是邀请他们,吩咐他们来,以信心和悔罪为条件把救恩赐给他们,并且不拦阻他们。这邀请包含着一个条件,就是必须穿礼服来。没穿礼服的客人不能参加婚宴,不是因为他没被邀请,而是由于他没穿礼服,没有达到邀请中所列的条件。上帝的目的就是赐给他们所有使人得救的蒙恩之道,使他自己被承认并得荣耀。然而,在邀请他们参加婚宴的时候,目的并不只是把他们带到婚宴上,并且还给他们婚宴的礼服。当然,有上帝为他们提供婚宴的礼服是绝对必需的,因为他们自己既不明白,也不愿意这样做,因而也没有能力这样做。因此,上帝的邀请使他们有义务来并且相信,假如他们借着悔罪和信心而来,他们也必获得救恩。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上帝的目的就是无条件地把救恩赐给他们,也不意味着上帝要把满足条件所需要的东西赐给他们。
异议3:假如上帝没有定意把救恩赐给所有借着圣道蒙召的人,那么就没有人严肃地对待此事,也没有人敢来,因为没有人知道上帝呼召的是不是他。
回答:上帝的圣言就是真理,对每个人来说都够用的。一个人可以自由地依靠它,必不会上当受骗。上帝的圣言应许把救恩赐给所有相信的人,赐给所有接受基督从而得以称义和成圣的人。这一宣告是针对每个人的,每个人都当相信,把它用在自己身上,并且说:“我如果相信并真心悔改,就必得救。”上帝的确预先就知道谁会不愿意来。上帝任凭人自行其是,不把更新的恩典赐给他,并没有任何不公之处,因为人本来有能力在各样事上顺服上帝,只是因为自己的堕落和犯罪丧失了这种能力。上帝任凭人行使他自己意志的自由,人自愿拒绝基督和所有属天的福益。然而,对于他的选民,上帝不仅把他的圣言赐给他们,还把圣灵赐给他们,而圣灵则使他们生发信心和悔改。这样,既然上帝所要求的条件以这种方式达到了,那么他们就得救了。
从所有这些我们可以看出,从人自己这方面来说,必须回应上帝的圣言,相信他若归信就必得救。因此,他不必怀疑上帝是否亲自向他说话,也不必用这样的问题来折磨自己。他当把此事交托在上帝的手中。这就等于问:“到底上帝愿意还是不愿意把信心和悔改赐给我?”罪人不会提前知道此事,主必让他所悦纳的那些人最终知道此事。然而,罪人当明白,他的本分就是:回应上帝的圣言,归信已经呈现给他的基督,悔改,并且相信他若这样行就必得救。
因此,我们注意到,从上帝这一方面来讲,他并没有定意要把信心和悔罪赐给所有人,因此,拯救所有人也不是他的目的。相反,上帝所要拯救的只是他的选民。虽然如此,他并没有欺骗任何人。
8.内在呼召
我们已经充分探讨了外在呼召,现在让我们来考察内在呼召。在圣经中内在呼召被称为“天召”(来3:1),“按他旨意被召”(罗8:28),“开导—–的心”(徒16:14),从死里复活(弗2:5-6),上帝的“吸引”(约6:44),“脱离黑暗的权势”,“迁到他爱子的国里”(西1:13),“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彼前2:9)。所有这些措辞都说明了圣灵大能的工作,圣灵与上帝的圣言一起,并借着上帝的圣言在人的内心,也就是人的理性中做工,于是心中的眼睛被照明(弗1:18)。另外,圣灵也对人的意志做工,使它倾向于喜爱那些在基督耶稣里所找到的属天的福益,并接受基督(腓2:13)。
为了对这一问题有清晰的了解,也为了处理与此相关的争议,我们以下面的评论开始我们的探讨。
首先,在内在呼召中,上帝以一种与人的本性一致的方式做工。人是一种有理性的受造物。人有理性的恩赐,对他所遇到的事情都进行思考推理,对于拥有、追求某些东西,或者做什么事情是否有必要,是否有益处,做出判断。如果他做出肯定的判断,他就会对时间、地点和方法也做出判断,也就是说,对何时、何地、如何做做出判断。这可以说是人的实际判断,这种判断把事情本身呈现给人的意志,这样意志就会自发地接受人的这种主张。意志是人的一种官能,本身是盲目的,只能选择借着智力所理解的东西。理性把事情本身的合意性、必要性和有益性呈现出来。因此,意志是自由的,不能被强迫做任何事情;除非理性赞同某事,并把此事的合意性呈现在意志的面前,然后意志就去追求,否则人无法强迫意志选择什么。意志的这种自由并不是中立性的自由,仿佛做不做某事,做一件事情或者做与之相反的事情都无关紧要。人的理性认为可憎恶、当禁止的事,就会如此呈现给意志,意志就不可能追求这样的事。因此,这种自由是一种有必然结果的自由。正是因为具有这种必然性的结果,虽然没有外在的强迫,意志出于其自身的倾向,选择做这事或那事(对这一问题更全面的探讨,请参考第十五章)。在呼召人的时候,上帝做工的方式与人的本性相符。主不强迫人的意志,但是主把心灵的眼睛赐给人,使其看到属灵事情的属灵层面。借着这种亮光,主深入人的意志,使它倾向于接受此时他已经熟悉并发现确实有益处的东西。主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影响人的理性和意志。
第二,当上帝从心中呼召某人的时候,类似于发生在撒该、十字架上的杀人犯,以及其他人身上那种突然发生的情况很少出现。对某些人来说确实如此,罪人被突然改变,这一刻还是死的,下一刻就活了过来,被迁入天国,没有中间性的间隔。但是,一般说来,主在呼召人时会用一些内在的和外在的事情做预备,比如穷困、悲剧的发生、财产或亲人的失去、地震、战争、瘟疫、死亡的危险、疾病以及其他事情。这一切让人感到忐忑不安;他开始思想悔改的事情,上帝的圣言于是就抓住了他,他认识到自己的罪,而且开始认识到永远沉沦是什么。他也开始认识主耶稣和信徒所得的祝福,盼望自己也能进入这种光景。他读经,祷告,与敬虔的人为友,脱离世上严重的污秽,等等。这些事情只不过是未归正者以及选民都经历过的共有的确信。许多这样的人转身离开,偏离他们起先似乎已经走上的道路。然而,等时候到了,主就会借着圣灵重生的大能把他的选民迁移到他的国度里。以上所提到的预备性的方面不是出于人,而是出于上帝的一般性的运作。它们既不是通往重生的一步,也不足以使人生命改变。在此类情况下,人无法运用其意志的自由,改变自己,悔改归信。为了使他真正归正,必须有上帝有效的大能与这些方面联合起来。这些准备性的条件不过是上帝赐下的工具,上帝借着这些工具,用与人性相符的方式与人相交。
第三,当上帝从一个人心中呼召他时,这个人就必得到一种全新的性情。这种性情与人的自然性情或预备性的改变所产生的性情完全不同,有其本质上的差异。这人因有内在呼召而领受的光照和美德与属血气的状态截然不同,这种不同不是程度上的不同,而是本质上的不同。我们不可把这种不同比作太阳刚刚升起随后就冉冉上升之间的区别,也不可比作小孩子生命初始和他进一步成长之间的区别。这种不同不是量度上的增加,比如用天平来测量,假定在天平一端有一定的重量,把很多沙子逐渐地加到另一端,以至于沙子的重量超过了另一端的重量,这就使得天平向有沙子的一端倾斜。这会意味着,当人的美德多于他的血气和败坏的时候,人就重生了。我们一定不要接受这样的主张,因为那就等于把整个重生的本质给推翻了,等于是把异教徒的知识和美德视为重生。绝非如此,人在重生中所领受的光照和美德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
9.属血气的与属灵的性情之间的区别
问题:属灵的光照和美德与属血气的亮光和美德之间的区别,是程度上的,还是本质上的?
回答:索西努派认为二者之间的区别是程度上的,但我们则认为二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我们会首先阐明这一点就光照而言是真的,然后证明对美德来说也是真的。
首先,自然之光出自有上帝存在这一印象,只能借着上帝的圣言本身得以增加。属灵的光照则相反,是发自内心的光照,是圣灵在我们心中闪耀,“叫我们得知上帝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4:6)。上帝照明了我们心中的眼睛(弗1:18),并且召我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彼前2:9)。因此,这光的来源是不一样的。按照圣经来说,最有知识、最聪明的哲学家和未归正的神学家一样,他们都是瞎眼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罗1:21-22)。“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同他在那里的法利赛人听见这话,就说:‘难道我们也瞎了眼吗?’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9:40-41)
第二,属血气和属灵之光分别专注于不同的目标。一个所注重的是在自然中显明自身、与行为之约有关的上帝(罗2:14-15,1:19-22),而另一个所注重的则是在恩典之约中,也就是说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显明自己的上帝(林后4:6)。他们可以见到上帝的荣光,好像从镜子里返照(林后3:18)。他们有基督的心意,照着在基督里的样式理解真理。
第三,自然之光从属世的角度看属灵的事情,把属灵的事情降至自然王国,因为它不能参透属灵的事(林前2:14)。“他们本性所知道的事与那没有灵性的畜类一样,在这事上竟败坏了自己。”(犹10)然而,属灵的人将属灵的事与属灵的事联络起来,也从属灵的角度分辨(林前2:13-15),甚至能从属灵的角度认识自然的东西。
第四,自然之光不产生温暖,给人留下的只是冰冷和死亡,不会使人生发信心。然而,属灵之光则发出爱和信的温暖。“在路上,他和我们说话、给我们讲解圣经的时候,我们的心岂不是火热的吗?”(路24:32)
第五,自然之光不能使人成圣。外在呼召最多只能激励人脱离世上粗俗的污秽。然而,属灵之光却能改变人的生命。“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2)“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像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3:18)
从上面所有这些来看,很显然,在重生者身上所发现的光照与从未重生者身上发现的光照相比,二者性质完全不同。因此,接下来必然就有下面的结论:归正者与未归正者的美德也具有截然不同的性质。从下面的理由来看,这一点非常清楚:
第一,这些美德的起源不同。属世的美德是自然之光带来的结果,与人本性中生来俱有的律法有关(罗2:14-15)。然而,属灵的美德是借着上帝的圣言,是由圣灵再造和重生的大能带来的结果,是由属灵的光照、生命造成的,是上帝所孕育的(参考约3:5;林后5:17)。“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弗2:10);“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雅1:18);“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像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3:18);他们与“上帝的性情有份”(彼后1:4);“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2:20)。这生命与上帝的性情有份,从与基督的联合而流出。因此,这生命与从属血气之人而来的生命完全不同。
第二,属灵的美德是从信心而来,这信心使人接受基督,而基督则是人灵魂的生命;同时,这信心也使人与基督联合。“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悦”(来11:6);“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弗4:15-16)。这也在《约翰福音》第15章4节中得到了印证:“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重生之人的美德来自与基督的联合。然而,对于未归正者就不能这样说,因为他们的生命中没有基督。因此,二者之间确实有本质上的区别。
第三,不管未归正者的美德多好,他们也被说成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了(弗2:1);然而,信徒在灵命上讲是活的(弗2:5)。在死尸中所发出的一切,与从活人身上所发出的一切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别。对归正者和未归正者而言,二者之间在美德上也存在着这样的差别。
第四,属灵的美德来自在基督里与上帝的联合,因此出于信心和属灵的生命,这些美德的施行是出于对上帝的爱和敬畏,是以上帝为父而顺服他,因此属灵的美德出于儿女之心。除了那些信上帝的人以外,没有人能真正地爱上帝,因为“仁爱”是由信心生发的(加5:6)。不管什么,只要不是出自爱,就没有任何价值(林前13:1-2)。爱是美德的根基,是律法的内容(太22:37)。信徒就是敬畏上帝的圣徒(诗34:10)。“敬畏耶和华,就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离开死亡的网罗。”(箴14:27)他们作为顺命的儿女服侍上帝,对于他们而言,上帝并不是陌生的上帝,与他们分离的上帝。他们借着信心把他作为他们在基督里的上帝和父来服侍,不论这种信心的程度如何。“你们既作顺命的儿女,就不要效法从前蒙昧无知的时候那放纵私欲的样子。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彼前1:14-15)既然未归正者没有与基督联合,而没有基督就没人能够来到上帝面前,那么他们的行动就不是源于与基督的联合。因此,他们行动的动机就不是出于对上帝的爱和敬畏,他们的行动也不是顺服上帝。从所有这些来看,归正者的美德与未归正者的美德相比,样式全然不同,因此在本质上也全然不同,这就像正午的太阳那样清楚。所以说,归正者和未归正者身上的光照和美德不仅在程度上不同,而且在本质上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