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加尔文的人生智慧
执事:拓展神的款待
除了牧师和长老的职分,神还设立了执事的职分,来满足圣徒的现世需要。[52]我们已经看到,教会不仅是充满神恩典的“属天的剧场”,还被比作摆设盛筵的地方。在这场盛筵中,有慷慨的父和无私的主人(Host)服侍我们,我们与父和主人的联结唯有圣灵可以做成。除了这样的神圣款待,还能将救恩更好地比作什么呢?
不过,我们不仅有灵魂,也有身体,而基督在方方面面都照顾我们。这不仅是说,穷信徒需要富信徒的慷慨供应。[53]神倾倒在我们身上的祝福满溢流淌,在圣徒之中化为施与受的美好循环。在斯特拉斯堡和日内瓦,加尔文和伊蒂丽接受了这个使命——尽管在日内瓦时,本地人常对如海水一样涌来的外来者极不友好,这个使命完成得尤为艰难。有一项基金专为到日内瓦避难的孩子设立,加尔文亲自监督该项基金的发放,此外,他还亲自监督一项执事基金的设立,该基金专为帮助贫穷的流亡者。难怪加尔文看基督徒生活是朝圣、流亡、逃向充满宽恕的避难所。
克莉丝汀·波尔(Christine E.Pohl)在她的著作《扫榻以待:重振基督徒的好客传统》(Making Room:Recovering Hospitality as a Christian Tradition)中将读者的目光引向加尔文这个榜样。[54]加尔文说,“最蒙神喜悦或者最合神心意的职责”莫过于热情款待客人,尤其是难民。[55]他对比古代教会,尤其是克里索斯托的榜样,对现今表达了不满:好客传统“几乎不再有人谨守;因为史上著名的古代好客之风,已经不被我们知晓,如今是旅馆在为陌生人提供住处”。[56]他还在《要义》中说:
因此,不管你遇到什么样需要帮助的人,你都没有任何的理由拒绝帮助他。你或许会说“他是陌生人”,但神已在他身上刻上你应当很熟悉的记号,因同样的缘故,神也禁止你恨恶自己的骨肉(赛58:7)。你不能说:“他是可恶、无用的人。”因为神喜悦这人带着他光荣的形象。你若说你没有因他曾经服侍你而欠他什么,但神却将他摆在你眼前,好让你在他身上因神赐给你的一切福分还清你所欠他的债。你若说他本身不值得你任何帮助,然而他身上神的形象,却值得你付出你自己和一切的财产。[57]
慷慨好客之举不仅立基于救赎(呼召我们与其他信徒建立团契),而且立基于创造(呼召我们对所有邻舍友善)。
[神]将他的形象印在我们身上,给了我们共同的本质,这种本质应该激发我们彼此供应。有人想要免除义务,不去供应邻舍所需,那就是自损,宣告他不想做人,因为只要我们是人,我们就必须像注视自己在镜中的脸庞一样,注视贫穷、遭人轻视、疲乏不堪的人,以及在重担下呻吟的人……如果来了一个摩尔人或者野蛮人,既然他是人,他就随身带着一面镜子,我们从镜中可以看出,他是我们的邻舍。[58]
如果我们遇到的邻舍不是那么幸运,我们绝不能摆出一副自恃优越或居高临下的架势。我们反倒应该这样想:
我在这样的处境中,肯定想得到帮助……我们安稳无虞时,根本记不起人的缺乏;我们反倒以为,我们不会缺乏,我们不再是大众的一员。所以我们才会忘记人的缺乏,对邻舍及其遭遇不再有怜悯。[59]
既然所有的基督徒都必须殷勤待客,加尔文便想要恢复中世纪时期式微的执事职份。据加尔文起草的《教会法令》规定,执事有两种:负责教会治理的,以及负责看顾穷人、病人和老人的。圣餐与圣徒的团契以及对圣徒的看顾有紧密联系。而在教会的崇拜中,奉献环节不能敷衍了事。如安德烈·比勒尔(AndréBiéler)所言,“加尔文效法初代教会,使金钱重新进入属灵生活的领域”。[60]综合医院和难民的住所修建起来,与此同时,执事和女执事(有些从前是修女)帮助难民寻找长期的住所和工作。这是一项有些复杂的合作。不过,加尔文认为教会和国家“虽可区分却不可分割”,这种观点在执事的作用中体现得最为明显。
法国的改革宗教会也采用这个模式。事实上,以前的修女组成了慈善姐妹会(the Order of the Sisters of Charity),不过这个组织并不要求成员立下终生誓言。作为加尔文主义复兴的一部分,红十字会在日内瓦成立或许不足为怪。[61]还有谁比难民、无证工人和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外国人与我们更不相干呢?加尔文发现,主在讲述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时,我们同样发出质问:“谁是我的邻舍?”以此来表达不屑。“既然主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告诉我们‘邻舍’这一词甚至包含素不相识的人(路10:36),所以我们不当将爱的诫命仅限于熟人身上。”[62]当然,我们必须有智慧。不过加尔文警告说:“我们要警醒,不要为以谨慎为名行吝啬之实的行为找借口。”虽然分辨真实的需要是合宜的,不过我们的询问不该“过于严苛”,询问时要怀着“仁慈的心肠,富有怜悯的同情”。[63]
我们再次看到加尔文的思路:从公众到个体,从正式到非正式,从被神的事工所服侍到服侍教会中的彼此和世界上的邻舍。服侍身体中的每一位肢体非常重要。《哥林多前书》12章和《罗马书》12章列了一长串属灵的恩赐,而《以弗所书》4章单单提到话语的服侍,因为借由这特别的职分,圣徒才能有力地担起一般的职分。牧师、长老和执事担负了特殊的职分,使教会其余人从他们的服侍中大得益处,而教会中其他肢体做好准备,去履行每日以不那么正式的方式交托所有圣徒的一般职分。一个人可能不是牧师,却仍然可以向信徒朋友以及还不认识基督的人,“凭着爱心说诚实话”。即便我们不是长老,也都可以在信心和善行上彼此鼓励、彼此劝勉。并不是只有执事才能获得殷勤招待的恩赐。我们不应将基督设立的这些正式职分视为死水一潭,而应视为泉源,流入整个教会,再借由每个人的恩赐,流向世界。
我们的合一
在什么地方才能找到真正的救赎?唯独在福音所启示的基督里。因此,唯独在福音里,我们发现了“那一个圣洁、大公和使徒性教会”的根源。教会是一体的或者大公的,不是因为我们有同样的政治观点或在文化上彼此认同,或在人口统计方面年龄相同,或者有同样的休闲方式,而是因为我们虽有差异,却同有“一主、一信、一洗”。
教会的合一在加尔文看来非同小可。他也没有躲在不可见教会的概念背后,为可见教会中的分裂做辩护。加尔文忠告我们,“即便教会成为废墟,我们也要爱那堆废墟。”[64]他还劝诫说,“合一珍贵无比”,它不仅仅是实现目的的途径。[65]看到分裂,“我们洒下的泪不是几滴,而是一条河。”[66]
一个人视宗教改革是可悲的分裂还是对基督身体的美妙医治,取决于这个人对待那个利害攸关的问题的严肃程度。在改教家看来,是教宗败坏了古道,违背了福音,将基督的身体分裂成彼此争竞的派系。是教宗革除了改教家及其追随者的教籍,并调动军队要除灭新教徒。改教运动旨在为可见的身体带来更伟大的、真正的合一,这样的合一并非出于帝王、教宗或共同的文化和法律,而是出于基督及其福音——以及属灵的、由相互关系而不是暴政约束的治理。很多主教和神父明确接受改革;还有人,包括大主教和红衣主教,同情改教运动的教导,甚至是关于称义的教导。很多时候改教家冒着生命危险出席了他们受邀参加的每一次重大会议。不过,16世纪60年代,特兰托公会议发出了最后的“咒诅”,所有相信自己是唯独借由恩典、唯独在基督里、唯独因信称义的人,都被罗马定罪。
加尔文以自己的教导、警告和个人示范一再表明,他鄙视琐碎的争辩。他在写给那位国王[67]的话里承认,“教会历来就有并且将来一直会有一些瑕疵,敬虔人一定不喜欢,但我们应该忍耐,不应该由此生发激烈的争辩。”然而,福音被完全败坏,敬拜被玷污,并不仅仅是“一些瑕疵”。[68]加尔文问,罗马将身体与它的头分开了,改教家又怎么能背上分裂教会的罪名?[69]
国王陛下明白,现在我要探讨的这个领域极其广阔。不过可以长话短说:我不认为宗座在遵从使徒统绪,因为我们在他的行为中只看到令人惊骇的背叛。我不认为他是基督的代理人,因为他大力破坏福音,以自身行为表明,他是敌基督;我不认为他是彼得的继承人,因为他在竭力毁坏彼得建造的幢幢大厦;我不认为他是教会的头,因为他先将教会与她真正的、唯一的头基督分开,又以暴政割裂她、肢解她。[70]
怎能指控力图使身体与其升天的头重新联结的人为分裂教会?说到底,并非是改教家怀着对同道基督徒的痛恨在使用国家权力。
1539年,加尔文还在斯特拉斯堡,红衣主教萨多雷托呼吁日内瓦重归教宗门下,日内瓦议员请加尔文代为答复。这位改教家写道:
萨多雷托,我们的确不否认,你掌管的教会是基督的教会,但我们坚持认为,罗马教宗,连同他那伙攫取了教牧职分的名不符实的主教,都是饿狼。迄今为止,他们只知道分裂、践踏基督的国度,使其死亡和毁灭。
他又援引历史记载——这次提到的是14世纪的西多会改教家、明谷的伯尔纳(Bernard of Clairvaux)——“最先抗议的不是我们,伯尔纳是多么激烈地怒斥尤金尼乌(Eugenius)[71]以及当时的所有主教啊!那时的情况可比现在要宽容得多啊!”[72]
当然,加尔文承认,改教家发起改革之前,天下一片安静。没有人明白福音。“因此,如果安静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基督沉默了,你就不能称赞一个国度安宁。”[73]现在不是有很多异端教派吗?是的,即便在基督教的黄金年代,基督教的真道也总是遭到异端教派的攻击。[74]加尔文直陈胸臆,最后发出了热切的呼吁:
萨多雷托,愿主使你和你的同侪最终明白,如果让我们与父神和好的主基督要聚集我们,将我们如今的分散变为他身体的团契,我们就有了教会合一的唯一、真正的纽带,可以借由他独一的道和独一的灵,一心一意,达成联合。[75]
改教家渴望召开普世会议来解决这样的问题,但1547年召开的特兰托公会议与早期的公会议“大不相同”。[76]这次公会议被称为“普世会议……好像是说,这个宜居星球上的所有主教都聚集到了特兰托。即便称这次会议为省区会议,他们也当因为与会人员寥寥无几而羞愧”。[77]不用说,这次会议没有东方教会的代表(因为东方教会和西方教会革除了彼此的教籍),凡支持改教家的福音观的人,也不被获准到会。“出席会议的可能有五十多位主教”,没有一位是教会杰出的牧师。[78]借着圣言说话的圣灵,才是教宗和公会议要服从的终极权威,而加尔文说,到目前为止,教宗和公会议并没有真正探讨圣经的教导。[79]法兰西的主教只来了两位,“两人同样迟钝和不学无术”。[80]这一切都无关紧要。“因为在那里,罗马教宗不认可,就做不出任何决定。”[81]总之,加尔文认为,任何人一眼就能看出,特兰托公会议是私设的法庭。[82]
特兰托公会议召开期间,加尔文详细评论了该会议的历次分会,罗列历史证据,来估量罗马距离使徒的信仰实践已有多远。他提到3世纪的迦太基主教西普里安,这位主教认为,除了基督的普世首席权,不存在其他的普世首席权。他也提到罗马主教大格列高利,这位主教说,谁自称担任着这样的首席权,谁就是“敌基督的先驱”。加尔文援引了哲罗姆在这方面的详细记述,众主教本是平等的,后来在“魔鬼的教唆下”,他们才耍诡计图谋高人一等。“虽然众所公认,那位罗马宗座曾被提到了第三层天上,可是这个人一丁点主教的样子都没有,如果说这样的人像主教,一只狼也可以被当做一只羊了。让这样的人做众主教的首领,岂不荒谬!”[83]罗马教会从圣经或古代教会找不到任何支持,它们所仰仗的无非是权力。“因此我们发现,他们采用的是暴君的通常路数。不能以温和的方式维持统治时,他们就诉诸凶恶和野蛮的暴行。”[84]
即便看起来没有希望与罗马和好时,加尔文也没有放弃。事实上,他的继任者贝扎继续出席此类会议,虽然出席会议可能遭遇人身危险,并且和好的希望也越来越渺茫。加尔文向路德宗求助,他提出一种圣餐观,他和梅兰希顿希望这种圣餐观可以使新教教会彼此和解。[85]可在诸如善辩者约阿希姆·韦斯特法尔之类众多路德宗信徒中间,梅兰希顿正在逐渐丧失路德宗首席神学家的公信力。约阿希姆·韦斯特法尔宣称自己在论战中击败了加尔文,可是他完全误解了加尔文提出的观点。另一方面,苏黎世人对任何批评茨温利的话都过度敏感,不明白加尔文为什么如此热衷于与路德宗和好,这个意图的确在加尔文的《简论圣餐》(Small Treatise on the Lord’s Supper)中尤为明显。[86]
加尔文直接来到苏黎世,与海因里希·布林格制订了一份联合声明,这份声明为苏黎世的教会带来更大的合一。[87]虽然布林格在某些场合没有公正地对待加尔文,但加尔文一直在倡导双方重归于好:“亲爱的布林格,我们的当务之急,岂非是达成一致,竭尽所能地维护与巩固我们之间的兄弟情谊?”[88]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他才得以在1549年与布林格就一种非茨温利式的圣餐观大体达成一致。[89]布林格撰写《第二纥里微提信条》时,已经从他导师的观点转而靠近加尔文和其他改革宗领袖了。
即便各方都抱有善意,希望可见的教会达成合一,可毕竟受限于政治环境,任何程度的合一,都要经过教宗允许,并经过新教国家的教会、王侯和市议会协商后同意。当大主教克兰麦计划召开普世会议而无果时,加尔文哀叹,基督的身体“在流血,各个肢体都被分割了”。[90]就像为了很多其他目标一样,这位改教家为了基督身体的可见合一锲而不舍,奋斗不息,即便挫败常常多过成功。
特别是与我们这个时代相比,16世纪后期的改革宗教会最接近于合一的新教。路德宗人士的争辩有时非常尖刻,即便如此,改革宗和清教徒作家仍然称重要的路德宗神学家为“我们的神学家”。贝扎将《奥格斯堡信条》纳入了他的著作《改革宗信条的和谐》(Harmony of Reformed Confessions,1581)。英国国教以“大陆最好的改革宗教会为榜样”,不断致力于进一步的改革。
可悲的是,环境——主要肇因是国教政治——致使改革宗在英国的合一解体。英国国教认为自己最具改革宗精神之时,也是它最配称为大公之际。到了查理一世执政,当阿明尼乌派(Arminian)和高派教会(High Church)的大主教劳德(Archbishop Laud)兴起时,英国国教才明显变为“安立甘宗”(Anglican),并日益背离自己的《信纲》(Articles of Religion)。加尔文急切地追求普世教会的合一,而他的属灵后裔却心满意足地接受了以下局面:拥有共同信仰的独立宗派数目众多,而且还在不断增多,并将一直存续下去。这两者形成了鲜明对比。
我们共同的宣教
在加尔文的思想中,普世教会合一和宣教不可分割。基督的国度遍及全世界,靠的也是创造教会的福音。新约教会是从以色列这根藤上生长起来的,这让加尔文深受触动。他多次说犹太人拥有“长子的权利”,“在神的教会中永远居于首位”。[91]众先知预言过,以色列会随着外邦人的到来而扩展。
于是,此前局限于犹太这弹丸之地的真信仰,扩散到了全世界。于是,从前仅为一族知晓的神,有万国万民用不同的语言向他求告……于是,彼此争竞的人,携起手来,与他们从前憎恶的犹太社会联合。[92]
加尔文还说,“我们因为被嫁接到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身上,才被视为神的儿女。”[93]在注释《诗篇》47:4时,加尔文说,通过这种方式,“外邦人隶属于以色列”。“犹太人因为做了神浇灌全地的泉源而喜乐”——所以他们更有理由信靠基督。[94]
在一个五旬节主日证道时,加尔文谈到使徒在这个改变历史的节日中所发生的惊人变化。圣灵随着火舌降下,首先是要“表明,福音教义以这样的方式被神认同、印证”,并使他的使者为福音作见证,使听到的人从属灵的死亡里活过来,真心领受福音。[95]圣灵曾经带着审判降下,在巴别塔使骄傲的各族分散,使他们的语言彼此不通;而在五旬节他屈尊降下,使他们合于一个福音,虽然是用不同语言讲述的福音。这样一来,神使审判变为赐福,使福音以多种语言传到了地极,“我们才得以一起进入墙被拆毁之前唯独属于犹太人的救赎之约”。[96]加尔文还说,“这也是圣餐桌如今是为我们而设的原因。”虽然升天的主尚未以身体的形式重返地上,“但我们要知道,人所无法理解的,由圣灵隐秘而不可见的恩典成就了;因为我们就是借由圣灵的恩典领受耶稣基督的身体和血的”。[97]如今的教会就像早期的社群一样,是人数稀少、分散各处的余民,不过圣灵借由自己的话语聚集他们,使他们与他们的头联合,虽有逼迫,他们却定了心意,要将福音传遍世界。[98]
在加尔文的故乡法国,幸免于难的新教基督徒本是小群,到了1562年却激增到三百多万。加尔文与起主导作用的牧师和传教士保持密切而定期的联系。弗兰克·詹姆斯三世(Frank James III)说:“历史表明,加尔文对宣教非但不冷漠,反而极其投入。”[99]我们传道,不仅是为了建立圣徒,也是为了“劝没有听过真道、似乎与神的良善完全隔绝的人,让他们接受救恩。耶稣基督不仅仅是少数人的救主,他将自己给了所有人”。“神心中愿意所有人得救,因为他邀请所有人来认识他的真理……神希望福音无一例外地传给每一个人。”[100]我们传到地极的福音,创造了地方教会并且每周都在维系着它。
自使徒时代以来,改教运动本身就是规模最大的宣教运动。欧洲有几百万人认为自己被再度福音化了。如宣教史学家鲁思·塔克(Ruth Tucker)所言,差派传教士对新教徒来说极其艰难。忠于教宗的国家控制着港口,而传教的修士跟随欧洲征服者远渡重洋。[101]“不过起码从外在言行看来,加尔文本人在改教家中最具宣教意识。”塔克还提到,“他不仅差遣几十个人到他的家乡法国传福音,而且差派四位传教士和一些法国的胡格诺派信徒(Huguenots)到巴西建了一块殖民地,向当地的印第安人传福音”。事实上,这是第一批在新世界立足的新教传教士。这一行人中变节的领袖逃到了葡萄牙,“害得为数不多、毫无防备的幸存者死在了耶稣会的手中”。[102]
加尔文认为,宣教士应该像本地的牧师一样,有充足的预备,受充分的训练。志向远大的宣教士从欧洲各地、非洲、中东和奥斯曼帝国来到日内瓦接受培训。日内瓦“是宣教事业的活跃中心”,是培训和差遣新教宣教士的第一个重镇。[103]从现代宣教运动开始直到今天,这些教会一直在为宣教事业输送领袖。[104]
唯有我们的头基督才能使他的肢体与自己联合,成为一个身体。圣灵创造、保守这个身体,并将这个身体扩展到地极,唯独是借由基督的福音。确保福音的纯正与将福音传扬出去,二者密不可分。有神在基督里施行救恩的好消息不断传讲的地方,世俗的分歧会消失,荒地会变成沃土,而沃土会迎来辉煌的丰收。
[1]Herman J.Selderhuis,Calvin’s Theology of the Psalms(Grand Rapids:Baker Academic,2007),228,对《诗篇》135:3的注释。
[2]Ibid.,对《诗篇》68:8的注释。
[3]加尔文对《诗篇》87:5的注释,载于Calvin’s Commentaries,vol.5,trans.James Anderson(Grand Rapids:Baker,1996),402。
[4]Calvin,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ed.John T.McNeill,trans.Ford Lewis Battles(Philadelphia:Westminster,1960),在前言中对法国国王Francis I的演讲,25。
[5]Ibid.,4.1.9.
[6]Hans Urs von Balthasar,Church and World,trans.A.V.Littledale with Alexander Dru(Montreal:Palm,1967),145-146.
[7]转引自Avery Dulles,SJ,Models of the Church(Garden City,NY:Doubleday,1974),123。
[8]Calvin,Institutes4.1.13.
[9]加尔文对《加拉太书》1:2—10的注释,载于Calvin’s Commentaries,vol.21,trans.William Pringle(Grand Rapids:Baker,1996),25-35。
[10]加尔文对《诗篇》22:31的注释,载于Calvin’s Commentaries,vol.4,trans.James Anderson(Grand Rapids:Baker,1996),389。
[11]Calvin,Institutes4.1.10.
[12]Calvin,Institutes4.1.13.
[13]加尔文对《提摩太后书》2:19的注释,载于Calvin’s Commentaries,21:228。
[14]加尔文对《加拉太书》1:2的注释,载于Calvin’s Commentaries,21:25。
[15]Calvin,Institutes4.2.12.
[16]加尔文对《约翰福音》13:18的注释,载于Calvin’s Commentaries,vol.18,trans.William Pringle(Grand Rapids:Baker,1996),66。
[17]Selderhuis,Calvin’s Theology of the Psalms,232,转引自加尔文对《诗篇》15:1的注释。
[18]美国当代歌手,钢琴演奏家。——编者注
[19]加尔文对《诗篇》16:3的注释,载于Calvin’s Commentaries,4:219。
[20]我们要谨慎,在这一点上不要夸大了加尔文和改革宗信条的区别。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个语义学问题:我们所说的“纪律”是什么意思?对加尔文的反对者来说,纪律是严苛之举,不允许教会里有悖道、罪恶和错谬存在。而我们的信条认为,纪律不过是要让教会呈现足够的秩序,承担合宜的职责,来监督教会成员,纠正教义和生活上的错误,关注教会成员属灵和现世的需求。尽管加尔文正确地说到哥林多教会尽管混乱,却依然是教会,不过,保罗呼吁教会领袖采取他已经确立的纪律措施,也是正确的。
[21]Calvin,Institutes4.1.1,4.
[22]加尔文对《加拉太书》4:26的注释,载于Calvin’s Commentaries,21:140-141。
[23]加尔文对《马可福音》8:19的注释,载于Calvin’s Commentaries,vol.16,trans.William Pringle(Grand Rapids:Baker,1996),292。
[24]Ibid.,293.
[25]Calvin,“The Necessity of Reforming the Church,”in Selected Works of John Calvin:Tracts and Letters,ed.Henry Beveridge and Jules Bonnet,7vols.(Grand Rapids:Baker,1983),1:170.
[26]Ibid.,170-171.
[27]Ibid.,171.
[28]Ibid.,172.
[29]Scott M.Manetsch,Calvin’s Company of Pastors:Pastoral Care and the Emerging Reformed Church,1536-1609(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2),62.
[30]Ibid.
[31]加尔文对《约翰福音》3:29的注释,载于Calvin’s Commentaries,4:80。
[32]Calvin,Institutes4.3.2-8.
[33]Ibid.,3.24.7-9.
[34]加尔文对《马可福音》8:19的注释,载于Calvin’s Commentaries,16:293。
[35]Ibid.,294.
[36]Ibid.,296-297.
[37]Killian McDonnell,John Calvin,the Church,and the Eucharist(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7),276.
[38]Martin Luther,转引自Leonard Verduin,The Reformers and Their Stepchildren(Grand Rapids:EerdMans,1964),127。
[39]Ibid.,128.
[40]Calvin,Institutes4.1.23.Verduin并未否定这样的联系。“多纳徒派是最初的重洗派”(The Reformers and Their Stepchildren,192),他引用了中世纪各类诺斯替派的很多原始资料后,又说,“如果不是现在,时候也快到了,到时人们会骄傲地承认,他们所在的传统可以追溯至中世纪的‘异端’。”(159)
[41]McDonnell,John Calvin,the Church,and the Eucharist,151,转引自加尔文在1536年版《要义》中的总结(ed.Battles)。
[42]Willem Balke,Calvin and the Anabaptist Radicals,trans.William J.Heynen(Grand Rapids:Eerdmans,1981),223.
[43]Selderhuis,Calvin’s Theology of the Psalms,230.
[44]Calvin,转引自Balke,Calvin and the Anabaptist Radicals,225。
[45]Calvin,转引自ibid.,226。
[46]加尔文对《提多书》1:9的注释,载于Calvin’s Commentaries,21:296。
[47]Calvin,Institutes4.17.43.
[48]Andrew Pettegree,“The Spread of Calvin’s Thought,”i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John Calvin,ed.Donald K.McKi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207-208.
[49]Calvin,转引自Wilhelm Niesel,The Theology of John Calvin,trans.Harold Knight(Philadelphia:Westminster,1956),207。
[50]Ibid.
[51]Calvin,“Letter to Cranmer,”in Selected Works of John Calvin,5:345.
[52]Calvin,Institutes4.3.8-9.
[53]就这个主题的详细研究,参见Jeannine E.Olson,Calvin and Social Welfare:Deacons and the Bourse Fran?aise(Selinsgrove,PA:Susquehanna University Press,1989)。
[54]Christine E.Pohl,Making Room:Recovering Hospitality as a Christian Tradition(Grand Rapids:Eerdmans,1999).
[55]加尔文对《以赛亚书》16:4的注释,载于Calvin’s Commentaries,vol.7,trans.William Pringle(Grand Rapids:Baker,1996),484。
[56]加尔文对《希伯来书》13:2的注释,载于Calvin’s Commentaries,vol.22,trans.John Owen(Grand Rapids:Baker,1996),340。
[57]Calvin,Institutes3.7.6.
[58]Calvin,Corpus Reformatorum:Johannis Calvini opera quae supersunt omnia,51.105.
[59]Calvin,John Calvin’s Sermons on the Ten Commandments,trans.Benjamin W.Farley(Grand Rapids:Baker,1980),127.
[60]AndréBiéler,The Social Humanism of Calvin,trans.Paul T.Fuhrmann(Rich mond,VA:John Knox,1961),38.
[61]John B.Roney and Martin I.Klauber,eds.,The Identity of Geneva:The Christian Commonwealth,1564-1864(Westport,CT:Greenwood,1998),2,14,179,186.
[62]Calvin,Institutes2.8.55.
[63]Calvin,Sermons from Job(Edinburgh:Banner of Truth,1993),202.
[64]Selderhuis,Calvin’s Theology of the Psalms,235,转引自加尔文对《诗篇》102:15的注释。
[65]Ibid.,转引自加尔文对《诗篇》133:1的注释。
[66]Ibid.,237,转引自加尔文对《诗篇》119:136的注释。
[67]那位国王指的是查理五世。——译者注
[68]Calvin,“The Necessity of Reforming the Church,”186.
[69]Ibid.,213.
[70]Ibid.,219-220.
[71]指当时的教宗尤金尼乌三世。——译者注
[72]Calvin,“Reply by John Calvin to Cardinal Sadoleto’s Letter,”in Selected Works of John Calvin:Tracts and Letters,ed.Henry Beveridge and Jules Bonnet,7vols.(Grand Rapids:Baker,1983),1:50.
[73]Ibid.,67.
[74]Ibid.,68.
[75]Ibid.
[76]Calvin,“Acts of the Council of Trent,”in Selected Works of John Calvin,3:31.
[77]Ibid.,57.
[78]Ibid.,33.
[79]Ibid.
[80]Ibid.
[81]Ibid.,35.
[82]Ibid.,36-37.
[83]Ibid.,49.
[84]Calvin,“Articles Agreed Upon by the Faculty of Sacred Theology of Paris,with Antidote(1542),”in Selected Works of John Calvin,1:120.
[85]Calvin,Institutes4.14.17.
[86]T.H.L.Parker,John Calvin(Tring,UK:Lion,1975),162.Parker说:“据说路德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朋友说:‘这肯定是个敬虔而博学的人。我一开始就可以将这场争论交由他去处理的。如果我的对手也这么做的话,我们很快就会达成和解。’在这之前,路德就读了《要义》(应该是1539年版),并托布塞带去了问候:‘代我向Sturm和加尔文致敬,读完加尔文的书我非常高兴。’加尔文本人说:‘路德和Pomeranus认为,应当向加尔文致敬。加尔文深得他们赞许。’”
[87]Theodore Beza,“Life of Calvin,”in Selected Works of John Calvin,1:liv.
[88]Calvin,转引自Parker,John Calvin,164。
[89]Fran?ois Wendel,Calvin:Origins and Development of His Religious Thought,trans.Philip Mairet(New York and London:Harper&Row,1963),101.
[90]Calvin,转引自Parker,John Calvin,165。
[91]加尔文对《使徒行传》13:45的注释,载于Calvin’s Commentaries,vol.18,trans.Henry Beveridge(Grand Rapids:Baker,1996),551。
[92]加尔文对《诗篇》87:16的注释,载于Calvin’s Commentaries,5:395。
[93]Selderhuis,Calvin’s Theology of the Psalms,239,转引自加尔文对《诗篇》47:10,110:2的注释。
[94]Ibid.,239,转引自加尔文对《诗篇》47:4、10的注释。
[95]Calvin,“First Sermon on Pentecost,”in John Calvin:Selections from His Writings,ed.John Dillenberger(Atlanta:Scholars Press,1975),560-573.
[96]Ibid.,564-565.
[97]Ibid.,571.
[98]Ibid.,572-573.
[99]Frank A.James III,转引自Keith Coleman,“Calvin and Missions,”WRS Journal16,no.1(February2009):29-30。
[100]加尔文对《提摩太前书》2:4的注释,载于Calvin’s Commentaries,21:54-55。
[101]Ruth Tucker,From Jerusalem to Irian Jaya:A Biographical History of Christian Missions(Grand Rapids:Zondervan,1983),67.也参见Fred Klooster,“Missions,the Heidelberg Catechism,and Calvin,”Calvin Theological Journal7,no.2(1972):183。
[102]Tucker,From Jerusalem to Irian Jaya,67-68.
[103]P.E.Hughes,ed.,The Register of the Company of Pastors of Geneva in the Time of Calvin(Grand Rapids:Eerdmans,1966),25.
[104]Michael Horton,For Calvinism(Grand Rapids:Zondervan,2012),15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