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理所当然的侍奉
第五卷:救恩论
第三十章:外在和内在呼召
到目前为止,我们讨论了恩约的中保以及与此恩约有份的人们,也就是教会。现在我们来思想主以什么途径把这些与恩约有份的人带进恩约,以及他如何把他们领向得享永福这一终极目标。这一途径的第一个方面就是呼召。
1.呼召:上帝对罪人所作的福音宣告
呼召是上帝的恩典之工,由此他借着福音邀请罪人以有罪和处于烈怒中的状况换取基督,以便借着他与上帝和好,得到敬虔和救恩。借着这样的呼召,通过圣灵,他也有效地把自己的选民转化到这种状况之中。
呼召是上帝的恩典之工:“(王)就打发仆人去,请那些被召的人来赴席;他们却不肯来。—–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太22:3,14);“—–那用自己荣耀和美德召我们的主”(彼后1:3);“上帝是信实的,你们原是被他所召,好与他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一同得份”(林前1:9)。
上帝既不会借着自然律,也不会通过自然之工来呼召人。然而,借着它们,在向人施恩的时候,他为自己未尝不向异教徒显出证据来(徒14:17)。“要叫他们寻求上帝,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徒17:27)总体而言,并没有人把基督传给他们,也没有人劝勉他们相信基督。异教徒服在行为之约之下,不管上帝在他们当中做什么,向他们做什么,都与此约有关。因此,他们不得不按照“这样行,你便存活”这一规条生活。所以,不管是自然律,还是上帝的工作,都不属于这种呼召;异教徒并没有蒙召。
这样的呼召也不是按着圣经中的道德律发生的。我们必须从两层意义上来看道德律:首先必须从它的要求来看,它显明了行为之约的完美条件;其次必须从它的目的来看,上帝把道德律赐给教会作为生活的准则和真圣洁的标准。就第一层意义而言,宣讲律法是让人知罪(罗3:20),从而让人对借着行为得救感到绝望。律法的功用到此为止。然而,如果同时借着福音传讲基督,被律法拒绝的人就会受到福音的吸引。这样一来,不管在何处传讲基督,律法都发挥训蒙师傅的功用,把我们带到基督那里(加3:24)。但是,律法既不教导关于基督的事,也不呼召人归向他,因此道德律并不具有呼召的功用。当然,礼仪律属于福音的一部分,与道德律又有不同。
我们蒙召的真正途径是福音。“上帝藉我们所传的福音召你们到这地步。”(帖后2:14)“福音”一词的意思是好消息,其内容如下:可怜的人哪,你处于罪的辖制之下,处于上帝的烈怒之下。你正走在一条通向永远灭亡的路上。然而,上帝已经差派他的爱子耶稣基督担任中保;他的受难和受死完全满足了上帝的公义,从而带来了对罪和刑罚的赦免。他完全顺服上帝的律法,预备了完全的圣洁,因此他能拯救一切借着他归向上帝的人。基督向你提供他所有的功德,因此也向你提供了永远的救恩。他向每个人发出呼召和邀请:“转向我得拯救,接受我,降服于我,与我立约,你就不致灭亡,反得永生。”旧约和新约圣经都记载了这样的宣告。第一次福音宣告可以在《创世记》第3章15节找到,在这节经文中,我们读到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从那时起,上帝就多次多方地使人传讲福音(来1:1)。“因为有福音传给我们,像传给他们一样。”(来4:2)在基督到来之前,这福音被称作应许的福音(gospel of promises)。“—–特派传上帝的福音。这福音是上帝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罗1:1-2)耶稣到来之后,这福音就被称作成全的福音(gospel of fulfillment)。“耶稣来到加利利,宣传上帝的福音,说:‘日期满了—–’”(可1:14-15)
2.律法和福音之间的区别
常常有人将律法和福音放在彼此对立的位置上。如果在这样的对立中,所涉及的律法是指礼仪律,那么其目的就在于指向基督在肉身中的降临,礼仪律所预表的就是基督的到来。然而,成全的福音宣告说基督已经来到。其实,律法和福音并没有对立之处,因为福音包含在礼仪律中,并且借着礼仪律传讲开来。
但是,在道德律和福音之间确实存在着本质性的区别。首先,律法是由至高无上的、威严的、独一的赐律者耶和华上帝赐下的,并且与全人类都有关系。而福音所显明的则是“有怜悯、有恩典的上帝,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34:6)的上帝,并不是关乎所有人的,而只是与一些人有关。第二,律法可以借着人的本性部分地得以了解(罗2:15),而福音则只能借着启示来认识(弗3:5)。第三,律法是行为之约的条件,这约应许完全遵守律法的人能够得到救恩,不需要赦罪(罗10:5;太19:17)。然而,福音是对恩典之约的宣告,它应许信徒借着耶稣基督将会得到赦罪和救恩(罗10:8-9)。第四,律法叫人知罪(罗3:20),使人面对忿怒(罗4:15),从而给人带来恐惧和战兢(赛33:14)。而福音则是上帝大能的宝贵施行,使人得到救恩(罗1:16)。福音是上帝呼召人,使人得到救恩的途径。
上帝可以不用任何言语,直接就把基督启示给人,带领他们归向基督,使他们相信他,并且进而引领他得享救恩。但是,上帝所喜悦的,就是借着福音的话语,以理性的方式带领有理性的人,从而使人在救恩上有份,使他各样的智慧显明出来,他自身其他的属性也得到荣耀。既然所有人都偏行在导致毁灭的不义之路上,这一方式的使用就被称作呼召。上帝向偏行己路的人呼吁,警告他们所走的道路会使他们永远痛苦,并且还邀请他们到基督那里去,基督乃是使人得救的唯一道路。
3.内在和外在呼召之间的区别
就这一呼召而言,我们也必须区分内在呼召和外在呼召之间的不同。这两种呼召都从上帝而来,都是借着上帝的圣言而发出的,都涉及同样的事情,也都平等地给予了所有人。两者都是向人发出的,而人就其本性而言都是一样的。但是,两者也有区别。一个只是借着上帝的圣言外在地发挥作用,当然也有圣灵普通的运行,结果就产生了普通性的光照和历史性的信心。而另一个则刺入人心,大有能力,用奇妙之光照亮人的心灵,把属灵奥秘的本质显明给人,并且大有能力地引导人的意志,使其在基督里接受这些奥秘,并且由信顺服。
在人败坏的理性和圣经之间,有无限的差异。当然,阿米念派和其他论敌鼓吹的是自由意志。问题在于:得救是出于人吗?他得救的独一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在于他自己,还是在于上帝,人是绝对无能,且对得救不能贡献什么吗?阿米念派愿意承认上帝已经预备好并且成就了救恩,也已经赐下并启示了中保基督。但是,他们却把接受救恩、走上得救之道归功于人的善意和能力。这就像赛跑中所发生的事情一样。公民政府已经准备好了要颁发的奖品,并且预备好了跑道。但是,是否得奖则取决于参加赛跑的人。
阿米念派认为人的能力和善意是人得救的原因,这种观念成为他们的偶像。为了保护这种偶像,为了保护这一偶像不倒,阿米念派宁可抹杀外在呼召和内在呼召之间、无效呼召和有效呼召之间的区别。他们把这两种呼召视为是一样的,因此只承认一种呼召。这样一来,呼召是否有效就不在于上帝在一个人身上所做的工多于另外一个人,而是在于蒙召之人根据他自己的自由意志顺服上帝的呼召,也就得救了。根据阿米念派的说法,自由意志既能够使人接受上帝的呼召,也能够使人拒绝上帝的呼召。同样,根据这种所谓的中立性的自由意志,另一个人则会轻视并拒绝这种呼召。然而,圣经责备并排斥这等愚昧的想法,明确指出,首先,这种呼召之所以有效,使人得救,关键在于上帝的旨意,“—–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8:28);“因为上帝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11:29)。那些蒙召的人运用信心,实际上就是出自上帝的这种旨意。“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
并且,圣经表明蒙召之人自身没有任何不同,这种不同源自上帝。“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林前4:7)然而,有人把这个人的信心多于那个人的原因归于他自身的良善和能力,就臆造出了这样一种本来并不存在的不同。因此,确实有这样一种呼召存在:它本质上是一种有效的呼召,直接深入人心——他的智力、意志和倾向——改变它们,使它们成圣。这就是内在的呼召。还有一种呼召,就是外在呼召。这种呼召借着上帝的圣言发出,但并没有上帝的大能的有效运行,使人生发信心和爱。这种呼召只是进到外在的耳朵里为止。它任凭人处在属血气的光景中,出于自己的邪恶,拒绝这种外在的呼召。根据他所谓的自由意志,他必然轻看这种呼召。对大多数被召的人来说,事实就是如此(太22:5,14)。我们分别讨论这两种呼召,首先让我们来看外在呼召。
4.外在呼召:并没有赐给所有人
谈到外在呼召,有这样一个问题:这一呼召是普世性的吗?也就是说,上帝呼召地上所有的人归向基督,并且借着他得救吗?路德宗的回答是肯定的。我们则认为这一呼召并不是给所有人的。尽管这一呼召可以临到所有地区、国家和民族,也可以用任何语言发出,但它并不是赐给所有人的。整本圣经和历代的经验都不支持这样的观点。该隐是第一个从上帝面前被赶走的人,而福音却借着塞特的后裔得以保存下来。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被纳入上帝的教会,上帝的谕旨也托付给了他们,可是上帝却任凭所有异教徒各行其道(徒14:16)。“他将他的道指示雅各,将他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别国他都没有这样待过;至于他的典章,他们向来没有知道。”(诗147:19-20)
基督降临之后,这一呼召也不是普世性的。至少有将近一千年的时间,欧洲没有人知道整个美洲大陆的存在,因此福音也没有传到那里。现在,美洲内陆的很大部分仍然无人涉足。[1]在人类历史上,一直有很多国家并没有人去传福音。现今也是如此,地上的很多国家并没有人传讲福音。这一事实清清楚楚,无法否认,因此,外在呼召并不是普世性的,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异议1:所有人都借着亚当、挪亚以及其他曾经听过并拒绝了福音的祖先而蒙受了呼召。因此,正如《启示录》第2章、3章所显明的那样,上帝把灯台从他们那里取走了。
回答: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没有任何道理:那些没有听到过福音传讲的人,仅仅由于他们的祖先曾经被呼召,就说他们也蒙受了呼召。因为先知的说法是可靠的:“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结18:20)因此,我们的祖先对福音的拒绝不能归算到他们的后代身上。我们否认所有人都借着亚当、挪亚,以及其他祖先而蒙受了呼召这种说法,因为并不是亚当和挪亚的所有后裔都在恩典之约上有份,他们也不都是上帝恩典的邀约的接受者。在这方面,应当把每个人都分别按个体来看待,除了那些已经听到福音传讲的人之外,其他所有人都没有借着福音被召。
异议2:“他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因为上帝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多2:11);“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16:15)。从这些经文可以得出结论:呼召是普世性的,所有人都分别被召。
回答:“万民”、“众人”经常是指“各种各样的人”。经验证实这些经文的意思确实如此。在这些经文中指明要把福音传给全世界所有的人,在此之前,仅仅是传给亚伯拉罕的后裔。福音要传给万民万邦,没有任何区别,但并不是说福音要传到每个民族、每个国家,没有一个例外。
异议3:圣经本身表明,曾经有很多信徒并没有生活在教会所在的地方,比如约伯、麦基洗德、巴兰、革尼流等等。这证明呼召超越有形教会的界限,是普世性的。
回答:从对某些个人的呼召上,不能得出呼召是普世性的这一推论。在这些个例中,有些人生活在亚伯拉罕的后裔被分开之前的时代。在闪和众族长生活的时代的确如此,那时在其他宗族中也有对真宗教的认识。其他人,即使不属于亚伯拉罕的后裔,也生活在有教会的地方,并且因着这样的环境,他们也成为信徒和改宗者。
异议4:有很多人,尽管他们生活的地方离教会很远,却过着敬虔的生活,也做了很多善事。因此,他们的知识是足以使他们得救的。这样看来,呼召是普世性的。
回答:所有人生来心中就有自然律存在,由此就产生了自然宗教,也就有了自然美德。在第一章中,我们已经阐明,这并不足以使人得救。这种自然知识、宗教和美德,与在基督里的关于上帝的真知识、真宗教和真美德有着本质性的不同,因此他们虽然具有自然知识、宗教和美德,并不能得救。综上所述,呼召并不是普世性的,这是确定无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