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4理所当然的侍奉
8.教会及其成员对犯罪之人的责任
问题:为什么可以与教会外部的罪人交往,却不可与教会内部犯罪的成员交往呢?
回答:与社会上的人,也就是教会外部的人交往吃饭,不会使我们成为可疑之人,仿佛我们和他们是一道。但是,与教会内部明确犯罪的成员交往吃饭,无疑会造成这样的印象,就是我们喜欢他们的言行,因为在其他各个方面也都相同,比如有同样的信仰告白,同在一个教会里面,都是一个教会的会员等。这样一来,那正在犯罪的成员不仅不会感到羞愧,反倒感到有人支持他们的罪行。假如大家都不和他交往,他自然会感到羞愧的。我们认为这节经文的含义就是这样。
遁词:有关的个人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既然我们不可与那些犯罪的成员交往吃饭,那么更不可在属灵的方面和他们有什么交往了,这当然也包括不可和他们一起领受圣餐。
回答:我不反对这样的结论,但不要从这节经文中得出这种结论,因为这并不是这节经文本身所包含的。那又怎么说呢?如果那些犯罪之人参加圣餐,基督徒就一定要回避吗?显然不是。我们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避免与那些犯罪之人一同领受圣餐:一是通过教会的劝惩,不让那些犯罪之人参加圣餐;二是自己退回,不参加圣餐。第一种选择是教会的责任,在这个方面,每个人都有责任竭尽全力去找这样的人,让他知罪,责备他,警告他,不仅如此,关键是让犯罪之人悔改,离弃罪行。如果犯罪之人确实听你的话,教会在这个方面就已经洁净了,你也救拔一个灵魂脱离了死亡。如果他不听从,每个人都有责任把这样的人带到教会长老的面前,证明他的过犯,目的就在于使教会能够根据既有的得到证实的事实采取行动,不让这样的人参加圣餐。如果教会把这样的人摒除在圣餐之外,他的过犯就已经除去了。你有责任不要与他交往,甚至不要与他一同吃饭,这样,因为你不和他交往,所有的团契关系都断绝,他就有可能感到羞愧而悔改。如果教会并没有把他摒除在圣餐之外,或是因为他的过犯还没有严重到这样的程度,或是因为教会缺乏充分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有忧虑之心的人必须顺服教会的决定,不要按自己的判断行事,仿佛教会没有摒除此人,就当断绝与教会的一切团契,教会已经不可能存在一样。如果确实有清楚的犯罪证据,而教会却不把这样的人摒除,那么教会就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上帝犯了大罪。但是,既然你已经对这样的犯罪之人表明了你的反对意见,你就已经尽了你自己当尽的责任。你已经宣布你不愿意与这样的人为伴,也不希望他参加圣餐。这样,你既不与这样的犯罪之人有份,也没有与他有任何交通。
遁词:也许有人会说,教会中犯罪的人这样多,不可能和他们一一谈话,也不可能把他们每个人都带到审议会的面前。而且对于许多审议会而言,这样的行动也往往是不了了之,不过是招惹别人的注意,让人家认为自己是一个“自以为无所不知的人”,落个好管闲事之名。他们甚至会扭曲事实,背后操纵,让告发的人处于危险境地,甚至可能被控以告假状的罪名。总之,这是无法实现的。
回答:
(1)你可能并不认识所有犯罪的人,那些你不晓得的人,是不会对你有伤害的。知道多少就对付多少,最可怕的就是没有人努力挽回犯罪的人。让每个人都各行其是,自取灭亡,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回避圣经中所吩咐的当尽的责任是容易的。但是想一想,主是如何对待那个把自己的银子埋在地里的人的。
(2)并不是所有的审议会都是这样的。在所曾经担任过牧师的地方教会中,我们总是责备那些犯罪的人,他们或者是由别人告发到审议会的,或者是由审议会的成员发现的。但是,不要根据自己的观点行事,也不要认为审议会必须根据你的见证马上采取行动。你的见证必须有很好的根基,必须是以爱心的方式提出的,不要以为自己就比别人强。然而,有人可能倾向于方便法门,抱怨别人忽略他人,而自己也没有尽自己当尽的本分,同时又声称渴望见到一定的改革。也有一些人发怨言,不参加圣餐,自以为是圣洁的,其实有隐秘的动机。我奉劝这样的人在上帝面前省察自己。当然,也有人有真诚、谦卑之心,他所犯的错误就是想省事,有担心,这是因为他们对教会以及教会的外部表现有错误的认识。教会一定要按圣经中所启示的规矩来管理。
迄今我们已经说明如何避免与那些犯罪的人一同领受圣餐,方法就是由教会把他们摒除在圣餐之外,这是圣经吩咐教会去行的,因此也是教会的责任。另外,要避免与那些犯罪之人一同领受圣餐,也可以自己退出来,拒不参加圣餐。然而,圣经中并没有这样的吩咐,因此不可以这样行,我们已经在前面的论辩中阐明了这一点。因此,那些拒不参加圣餐的是有罪的,他们是在尽力拆散教会的合一,使教会分崩离析。
即使这节经文(没有得出由下到上告发的结论)首先应当理解为不与那些犯罪的人一同领受圣餐,也不当是以下的意思:你自己走开,拒不来到呼召你前往的圣餐桌前,从而不与那些犯罪之人一同领受。因为圣餐对你自己的灵魂是有益处的,也给主耶稣基督带来极大的荣耀。在这种情况下,这节经文的意思当按以下理解:不要与那些犯罪之人一同领受圣餐,方法就是把那些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5:13),应当把旧酵从家中除净(林前5:7),而不是离开上帝的家,离开逾越节的宴席。因此,那些有顾虑的人应当确信,这节经文虽然是他们所依据的主要经文,并不支持他们那种回避圣餐的做法。我们已经阐明了这节经文的正意,接下来我们需要说明其他有关的经文。
其次,让我们来考察《帖撒罗尼迦后书》第3章6节和14节。对于这些有顾虑的人而言,这些经文并没有为他们提供什么依据。这两节经文既没有提及离开教会,也没有让人回避圣餐,仿佛这样就能对人有益处,可以使人免受污染一样。其实这两节经文所针对的是教会在对付那些犯罪之人一事上当尽的责任。也就是说,教会有责任把那些犯罪的人分辨出来,责令他们不要参加圣餐,把他们赶出教会,与他们分别开来,避免与那些受到教会处分的人往来,目的就在于使他们羞愧,从而可以悔改。当注意与他们交往和把他们赶出教会以及拒不参加圣餐的不同。把那些犯罪的人赶出教会是教会的责任,而拒不参加圣餐则不是圣经所允许的。
异议:如果教会不尽自己的职责,而那些犯罪的人也来到圣餐桌前,其他人就得与他们有交通了,一起领受圣餐就无法避开他们了。
回答:这种交通没有别的,不过是信仰告白方面的交通,你已经根据你当作的表达了自己对他们的反对意见。这样的情况没有得到纠正,当为此感到悲伤。
再次,让我们一起来考察《哥林多后书》第6章14节至17节。很显然,这节经文是对教会及其每个成员的劝勉,不管是归正的,还是未归正的。这节经文所说的是:基督徒有责任与不信的外邦人分别开来。但是,对于那些在教会内犯罪的人并不适用。教会必须联合为一个身体、一个民族、一个教会,必须清楚地显明自己是与外邦人截然不同的。他们从外邦人中被分别出来,但仍然居住在外邦人中间。这样,其他人就能够清楚地看到教会的成员与外邦人全然不同,因为他们已经从外邦人中分别出来,在一个元首耶稣基督之下联合在一起。在此处如此担忧的人还有什么说法呢?
异议4:如果教会的会员与那些犯罪的人一同领受圣餐,教会就会招惹上帝的愤怒。这在《哥林多前书》第11章30节有明证:“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改革宗教会在《海德堡教理问答》第82问中也承认:“因为如此行乃是亵渎上帝的圣约,招惹他的愤怒降在全会众身上。”
然而,每个基督徒都有责任不要招惹上帝的愤怒,甚至要逃避这种愤怒。所以,只要那些犯罪的人也参加圣餐,每个基督徒都有责任回避参加。
回答:首先,在这一章中我们已经说明,敬虔之人按合宜的方式参加圣餐,并不会招惹上帝的愤怒。非要这样说,就不是在讲真理。如果教会次序紊乱,所犯的罪性质很严重,正如在当初哥林多教会中的情形一样,教会轻乎职守,没有把那些犯罪的人摒除在圣餐之外,这样的教会就会招惹上帝的震怒。如果是所有的人都犯有这样的罪,没有一个人履行自己的本分,那么在此事情上所有人都当受到公正的惩罚。如果对参加圣餐有忧虑的人也犯了这样的疏忽职守的罪,为什么他们还恨恶上帝的责罚呢?他们应当说:“我当承受上帝的义怒,因为我犯罪得罪了他。”
其次,我向那些担忧之人的良心发出呼吁,你们想一想,假如正直之人以敬畏上帝的方式,诚心诚意地参加圣餐,为教会的败坏忧伤,并且已经尽了自己的本分,但上帝却把他的愤怒倾注在他们的身上,这能让人相信吗?
再次,假如与那些犯罪之人一同领受圣餐,上帝的愤怒就临到整个教会,那些担忧之人也不能逃脱,因为他们虽然拒不参加圣餐,但他们仍然宣称自己是教会的成员。所以,根据他们自己的界定,只要他们宣称仍然是这个败坏教会的成员,他们就无法避开上帝的愤怒。
遁词:主必会饶过我们,因为我们没有犯罪,只是与那些犯罪之人一同领受圣餐。
回答:
(1)这个罪并不是此处的关键。
(2)整个教会都要受到惩罚。那些没有参加圣餐的人,仍然自称是教会会员的人,却可以避免,圣经上哪有这样的说法呢?
(3)假如他们不受惩罚,那些诚心诚意,以敬畏之心参加圣餐的人更不会受到惩处了,因为对于那些犯罪之人,他们做出了更大的努力。因此,他们应当晓得,这样的托辞既不能说服他们自己的良心,更不能让别人心服口服。
9.责备那些离开教会,试图建立一个更纯正的教会的人
异议5:基督徒必须见证教会的败坏,而对于教会可悲的处境而言,再也没有比与教会分离更好的见证方式了。这样行就显明他确实认为教会已经走向败坏,教会没有施行适宜的劝惩。这样行也使得那些牧师长老们受到责备,晓得他们并没有尽自己当尽的本分,是他们使得教会处于目前这种情况,使得教会仍然如此败坏。这样的行动也会使那些不敬虔的人为他们的罪感到羞愧,并使那些敬虔之人内心得到确信,他们也必须站起来,退出教会,挽救锡安。那时糠秕和麦子就会分开。糠秕会被风吹掉,而麦子则会收聚在一起,方法无非就是两个,或者是把糠秕移走,或者使麦子走开到另外的地方聚会。他们会呼召敬虔的牧者来侍奉,从而建立一个更纯正的教会,使教会在国家中成为建造在山上的城,显明为灯台上的灯。假如这样的教会不仅没有得到宽容,反而受到迫害,那就迁移到另外能够享有自由的地方或国家。全地都是主的,不管是在这里,还是在别处,主都能够维系他的子民。甚至有可能主把更大的外在的祝福赐给这样一个净化的教会。那时,这个教会就会成为一面高举的旌旗,使整个欧洲都能看到,敬虔之人会从四面八方来到她的旗下。当然,他们仍然是属于改革宗教会的一个地方教会,即使改革宗教会那时更加败坏,但仍然是一个真教会。因此,既然这么多犯罪之人也照样参加圣餐,我们退出来,不是更有益处吗?即使这样的行动并没有达到上面所想达到的结果,我们仍然是尽了自己的本分,仍然必得蒙主的悦纳。
回答:这不过是白日做梦而已。当初拉巴第派人士就是这样喊叫的,到现在他们所发起的运动日趋恶化!一定不要做恶事来成就善事。作见证,反对教会的败坏不能使用这种做法,因为这种做法与上帝的命令相悖。这种见证所见证的是自己的误会、空想、骄傲和分裂教会的倾向。我们在上面已经谈及如何在这个方面作见证。另外,必须敬虔度日,有谦卑,有信心,有爱心。当初挪亚就是这样向第一个世界作见证的,敬虔的妇女也当这样向不信的丈夫作见证。
认为这样就能恢复教会不过是幻想而已,事实上不仅不能恢复教会,反倒使教会分崩离析。“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路11:23)当主决定复兴他的教会时,他必会向教会更加丰盛地浇灌下他的圣灵;或者用圣灵膏抹所有的敬虔之人,如此一来,就使那些犯罪之人或者被赶出教会,或者自行离开。在宗教改革时期,就是如此,那时教会脱离罗马天主教的巴别塔,把罗马天主教所崇拜的各种偶像都从教堂里一概除掉。除非是有这样的情况出现,才能脱离教会。既然并非如此,还是让我们在教会内尽自己当尽的责任吧。
因为在这件事上大家的感受和意见都不一样,即使把犯罪者赶走,或者他们自动退出教会,也很难期望上帝的子女们能达成合一。
很显然,有担忧之心的会员这样行,若是他们获得一部分人的跟随,就会导致教会的分裂。他们抗议说,他们现在仍然是教会的成员,并且希望继续保持教会成员的身份,但他们的实际行动会使别人把教会视为巴别塔。伪称关注他人的罪行,就很容易产生这样的观点:认为自己明确或可能知道别人是否重生。那时他们就不会满足于现有的成员标准和前面所提议的劝惩方式。这样的人或是走向拉巴第派,或是走向犹太教,或者导致第三种错谬。因此,不要这样思考教会的问题,当把你的判断和言行降服在上帝的圣言之下,这样你就会安然前行。
异议6:上帝向那些拒绝参加圣餐的人施恩,因为他把甜蜜、安宁的良知赐给这样行的人,使他们能够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座前,赐给他们更大的能力对付内在的败坏,使他们欢欢喜喜地前行。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经历教导我们这样的教训,那些不参加圣餐的人都晓得确实如此。否定这一点就是否定真理和经历,是因为对那些拒绝参加圣餐之人的属灵情感一无所知才这样说。
回答:首先,人所声称的安慰和圣洁并不都是真的,因为魔鬼也能把自己装扮成光明天使。我曾经与几个这样的人接触,他们所做出的崇高的声明不过是寻求自己得荣耀,试图把他们的行为合理化,并诱惑别人也站在他们那一边而已。但是,不久,他们的情形就会改变。
其次,即使拒不参加圣餐的人确实经历到他所声称的一切,这也不能归功于是因为他不参加圣餐的缘故。主曾经赐福当时在埃及的收生婆,并不是因为她们的谎言,而是因为她们所行的善事。如果人心中有上帝的恩典,并且认为他是在侍奉上帝,这样的恩典就会因着良心的见证而活跃起来,即使良心的见证有误仍是如此。那时,主就会把自己显明给这样的活灵——他已经把自己激发起来,操练信德和成圣——因着自己的恩慈,主会不看把人激发起来的罪境。因为这样与教会分离,显明自己在做一件非同寻常的事,这就有可能使人产生某种确信,在他的良知中产生震动,灵魂也会因此而苏醒过来,就在其行事为人上竭力追求超凡脱俗。既然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盯着他,他就愈演愈烈,他的失检就会使他犯更大的错误,从而玷污他的见证。因此,有好心情并不表明你不领圣餐是蒙主悦纳的。
异议7:凡是不出自信心的就是罪。我们无法凭信心参加圣餐,因为这样行很危险。所以,只要教会仍然这么败坏,最好还是回避参加圣餐。其实,我们对圣餐也很渴慕,只是不敢参加,也不可参加,这让我们也感到难过。
回答:首先,确实不当违背自己的良心行事,但人也不可顺着自己错谬的良心而行,因为那样就会在实际生活中犯错误了。良心所跟随的是他所得到的亮光,因此他必须努力了解事实真相,通过考察上帝的圣言来教导自己的良心,使自己的良心不带有偏见,并祈求圣灵的光照。同时,还当听取那些有睿智、敬虔之人的意见,特别是牧师的建议,因为他们的嘴唇上有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玛2:7)
其次,良心有担忧就可以不参加圣餐,同样的道理,良心有担忧就不可回避圣餐。当回避圣餐的想法一开始出现的时候,他当时仍然是参加圣餐的。因此,此时此刻,他必须省察自己,确保对自己第一次回避参加圣餐没有顾虑,绝对确信这是合乎上帝旨意的,因此必须顺服上帝的这一旨意。他必须省察自己这样行是不是因为他所担心的就是形式是否正确,这样行是不是最好的选择。如果仍然对改变有担心,就先不要做出改变,直到借着信心可以做出坦然无惧的改变。因此,那些对于是否参加圣餐忧虑重重的人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既然他对不参加圣餐仍有困惑,对于事情本身还没有充分地调查清楚,就当继续参加圣餐。假如不参加圣餐,此后的担心减少了,这是因为他受偏见的影响变得更加刚硬了,所以忧虑也就减少了。当然,也有可能是上帝的审判造成的,上帝任凭他们顺从自己的谬见,使他们开始鲁莽行事。总之,对是否参加圣餐有担忧之心的人可以见到他已经使自己陷入混乱之中,而且他的担心并不能够使他免于犯罪,因为参加圣餐确是他的本分。
我们已经从各个角度考察了此事,清楚地陈明了真理。我以下面的希望和劝勉结束此章:“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真实,好引导我,带我到你的圣山,到你的居所”(诗43:3);“回来,回来,书拉密女!你回来,你回来,使我们得观看你!”(歌6:13)
亲爱的弟兄姊妹,当顺服真理,不要任凭你心中的骄傲和虚荣拦阻你荣耀上帝,拦阻你的悔改。唯愿上帝对你显为强大,说服你接受真理,保守你脱离谬见,带领你遵行真理。唯愿他使你在他的教会中成为一盏明灯,成为教会的装饰,使他的名得尊贵和荣耀!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