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清教徒的牧养

2.清教徒是自由、不受约束的

的确,恩典的教义被曲解之后,会导致所谓的极端加尔文主义,也就是否定福音的白白(或自由)提供。极端加尔文主义者与加尔文的看法不同,认为把福音提供给所有人,是前后不一致,甚至是不荣耀上帝的。主要的误解都围绕人的无能问题。在超级加尔文主义者眼中,白白或自由提供,似乎意味着自由意志,而这在他们看来,就与上帝的主权冲突,因为上帝用祂不可抗拒的恩典,呼召祂想要呼召的人。与这个问题并非完全无关的,是堕落前拣选论的问题,这种看法认为,上帝预旨的逻辑顺序是,先拣选,然后允许堕落。“堕落前拣选”把拣选放在第一位,而“堕落后拣选”则把堕落放在前面。(顺便说一句,任何想在这个问题上深入研究的人,最好不要读伯克富[Berkhof]的作品,因为他在这个问题上谈得不清楚。相反,我会建议阅读华菲德[Warfield]或谢德[Shedd]的作品。)两个著名的清教徒威廉·帕金斯和威廉·特维斯(William Twisse)都采纳了堕落前拣选论,这有时又被称作“高加尔文主义”。大多数清教徒和加尔文一样,采纳的是堕落后拣选的看法。几乎所有人都拒绝阿米念主义。理查德·巴克斯特有点例外,因为他是个亚目拉督主义者(Amyraldian),意即,他拒绝有限救赎的教义。

要概览极端加尔文主义的整个历史和分支,特别是它在劝服灵魂的问题上,所带来的束缚和捆绑的影响,可能得要一门大学课程。不过,我们还是有必要给出一个简单概览。

当1662年大部分有能力、正统的加尔文主义者,被英格兰国家教会踢出去、成为不从国教者(或不妥协者)以后,清教徒时代就结束了。一直到1688年,加在他们身上的限制都削弱了他们的影响。在这段时间里,温和的加尔文主义变得流行起来。从大约1689年到1765年,理性在宗教中的角色,得到了很多强调。在这段时期里,加尔文主义很容易吸收逻辑和理性主义的原则。浸信会和独立教会人士虽然常常受到教育不足的困扰,却感到自己是加尔文主义的后裔和辩护人。约瑟·哈塞(Joseph Hussey,1660-1694)是极端加尔文主义的一个始作俑者,他把严苛的逻辑用在基督教教义中,写了一本书,其书名完全说明了内容,《上帝恩典的运作、却非恩典的提供》(God’s Operations ofGrace but no Offers of His Grace)。另外一些持类似看法的人包括司革普(Skepp)、魏曼(Wayman)、布莱恩(Brine)和著名的约翰·基尔(John Gill)。极端加尔文主义在浸信会中的统治地位,一直持续到安德烈·富勒(Andrew Fuller)在1785年出版了他的书,书名是《配得所有人接受的福音》(The Gospel Worthy of all Acceptance)。富勒的书非常有效地把教会从超级加尔文主义中解放出来,成就很大,并在向世界广传福音的使命上,吹响了冲锋号。大部分特殊浸信会教会从那以后,都接受了自由提供福音的看法。但到19世纪,一部分浸信会宗派却又制定了一些信条,否定人在得救的事上有悔改和相信的责任。1848年制定的一份信条声称:“我们否定那种教义,认为在自然状态中的人,应该被劝勉相信上帝,或转向上帝。”这种争辩今天仍在继续。

在苏格兰,“自由提供福音”的争辩,焦点更多在于赎罪的范围,而不在于罪人的能力上。在1645年,一个清教徒以E.F.为名出版了一本书,得到了几个著名清教徒的首肯,包括耶利米·巴罗夫和约瑟·卡瑞尔。这本书注定要在苏格兰的争辩历史中扮演一个重要角色。E.F.(百科全书一般把这本书归于爱德华·费希尔,但对他是否是作者,有很严重的质疑)把他的书取名为《现代教义精髓》。在一个神学偏向超级加尔文主义和过度内省的时代,托马斯·波士顿(ThomasBoston)发现,《精髓》正好为他的灵魂提供了精髓。这本书于是被重新出版,然后开始了苏格兰教会历史上最重要的争辩之一,即“精髓争辩”。

在说荷兰语的世界里,自由提供福音的问题一直都在争论,并且影响到在美国的荷兰人教会,而这又相应地影响到英语世界。荷兰人给了普遍恩典很多关注。而普遍恩典已经蕴含在清教徒的神学中。约翰·欧文对此给了一些最好的表述。“这个问题极为关键,因为普遍恩典教导说,虽然人已经堕落,但上帝仍然一直把人当作被造之人来对待,这意思是说,上帝按祂自己显明的旨意——愿意万人得救——来对待人,而从未按祂隐秘的旨意所要求的方式来对待人。“隐秘的事属于耶和华我们的上帝:但明显的事是永远属于我们和我们的子孙。”因此,清教徒对《彼得后书》3章9节和《提摩太后书》2章4节这样的经文,都按其表面的意思来处理,并不作模棱两可的解释;这就是说,上帝向福音所触及到的人宣告,祂愿意所有罪人都得救,只要他们满足所要求的条件,即信而顺服。

否定普遍恩典,就把福音变成一种神圣能力和因果的原则。而这就是赫尔曼·胡可西马(Herman Hoeksema)在本世纪①的观点。正如一位当代美国神学家雅各·戴恩(James Daane)所指出的,“这种福音可以被宣布出来——冷静、客观、没有热情或人的关注或眼泪——但却不能被有说服力地传讲”。

①此处指20世纪。——编注

清教徒摆脱了对恩典教义的误解,从这里面的一切束缚中得自由,这可见于他们对圣经的使用和应用。比如以《启示录》3章20节为例。这节经文被阿米念主义者用得极滥。他们所描绘的无助的上帝,就像荷尔曼·亨特(Holman Hunt)画中站在门外的耶稣,而且门外还没有门把手。对此的激烈反应可以理解,但我们不应该让对经文的滥用把我们带向没有根据的结论,带向上帝在经文中没有的意思。清教徒把《启示录》3章20节用在不信者身上,以它为自由提供福音的根据。弗拉维尔仔细地针对《启示录》3章20节的每个字讲道。大卫·克拉克森也如法炮制。俄巴底亚·塞吉维克(Obadiah Sedgwick)也讲了《启示录》3章20节,据记载,他热天会在讲台上把背心的扣子解开,好让自己的气息长一些。他的长气息很值得,因为他作为牧师,在卡文特花园(Covent Garden)有极多的跟从者,是使很多人归信的器皿。司提反·查洛克认为,经文中“打开门”的意思,就是归信。“把门打开的能力,他们认为来自有效呼召,如克拉克森所说,“基督使祂的话语带着能力,能产生祂所呼召的结果”。托马斯·布鲁克斯认为,老底嘉人是最糟糕的罪人,“那么,请告诉我们,这些老底嘉人有什么预备或条件,可以接受基督?显然什么都没有;因为他们是温吞水,‘不冷不热’,他们是‘困苦、可怜、贫穷、瞎眼、赤身的’,然而基督为了彰显祂白白的恩典和俯就的爱,却邀请最糟糕的罪人向祂开门,虽然他们毫无能力这么做,也没有任何预备或条件来接受基督”。

3.清教徒很灵活

在清教徒劝服灵魂的方式中,极为重要的是使用和应用道德律或十诫。因为福音只对罪人才是好消息,所以让听见真理的人看见自己是过犯者,在上帝面前有罪、当受咒诅,就极为重要。他们认为,必须把上帝的律法应用在心灵和良心上。因为这种对律法的强调——非此就没有福音,有些人误解了清教徒。司布真在他服侍的早期,曾批评艾里恩和巴克斯特、谢培德和托马斯·胡克以及德旦的罗杰斯,说他们传讲律法比福音更好。司布真说:“他们传讲说,悔改和恨恶罪,是罪人信靠耶稣的保证。”但这种指控根本不能成立。托马斯·布鲁克斯在这一点上,能代表他的所有同伴,他说:“主在整本圣经中都没有任何一处要求,人在来到基督之前,在相信基督,或接受,或拥抱主耶稣之前,必须有如此这般的预备和条件。”有种看法认为,怜悯的要求或提供,只给那些努力或担重担的人(太11:28),而布鲁克斯驳斥了这种看法,“上帝在圣经中,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要求,被造物在信基督之前,有任何配得的地方”。吉尔斯·弗明也能代表整个清教徒时代,他断言:“所有亚当的儿女,当听到福音的传讲、基督被提供时,都有责任相信或接受基督,无论他们预备好了没有。””然后他引用《约翰一书》3章23节和《约翰福音》6章29节来支持这个说法。不过,有些清教徒的确应该受到批评,因为他们过度强调了在归信前知罪的需要,他们有时也给人造成一个印象,似乎所有归信都遵循同样的模式。他们当中有些人可能还有的一个错误是,过度关注恩典的先在或初步工作。我们可以理解,司布真为何会对胡克的《到基督面前来的条件》(Qualifications for Coming to Christ)感到不耐烦,但胡克的《疑心的可怜罪人被吸引归向基督》(Poor Doubting Sinners Drawn to Christ)肯定对此有所平衡。毕竟,他们像理查德·格林汉姆一样,相信“上帝的任何孩子,除非先因自己的罪而谦卑下来,否则就永远不能得到彻底安慰”。讲道者必须有在圣灵里的自由来传讲律法,然后自己判断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合适传讲福音。他必须有灵活的空间。

这些人是否太啰唆、太严苛,太慢从律法转移到福音,或在宣讲信心的保证时太偏颇,我们现在都不太容易判断,因为我们需要知道他们听众的情况。无论他们有什么缺点,他们都很灵活,在他们的材料和表述中,都表现出极大的多样性。诺曼·佩提特(Norman Pettit)在他的书《预备好了的心》(The Heart Prepared)中,详细讨论了清教徒在很多问题上的不同,包括圣灵在重生罪人之前的工作上,以及未信者在被勉励预备自己的心归向上帝时,其预备的程度如何。至少在去年的会议上,我们看见理查德·罗杰斯和格林汉在预备问题上的不同。吉尔斯·弗明反对托马斯·胡克的看法。根据佩提特的说法,其他人仅仅视为预备的工作,帕金斯和薛伯斯却认为,实际上是因重生而来的真正恩典。而与此相对的是,普雷斯顿认为信心有效的时候,只能是“有合理且良好的谦卑”时,是“预备完全了以后”。

在《长老会监护者》(The Presbyterian Guardian)最近的一系列文章和书信往来中,约瑟·艾里恩受到了攻击,也有人为他辩护。其中对他的一个主要批评是,他在罪和律法上花了太多时间,却在救赎和福音上花的时间不够。一般来说,今天对律法的强调不够。不管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如何,我们必须给讲道者灵活的权利。

4.清教徒很热切

我们已经看到,这些人的讲道与圣经真理一致。他们也是自由、不受约束、灵活的。他们在向未信者讲道时,也是热切、充满热情的。我们可以看看约瑟·艾里恩,他在处理罪人的无能时,不仅热切,而且很有技巧:

“你们当因我的责备回转,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们”(箴1:23)。虽然你靠自己什么都不能做,但靠加给你力量的圣灵,你什么都可以做,而且祂乐意帮助你。上帝要你“洁净自己”。你说你不能,就像豹子不能洗去它的斑纹一样。是的,但主说,祂要洁净你;所以,如果你仍然污秽,那么洁净就会透过你自己的意愿而得到成就——上帝邀请你得洁净,并恳求你让祂来做。哦,接受祂的提议吧,让祂为你做、做在你里面,就是做你所不能为自己做的。

对清教徒来说,劝服的能力不仅在于真理,而且在于圣灵实施出来的能力。我们可以听听乔治·斯温诺克,他在这里很有说服力地传讲一个严肃的题目,就是加在拒绝基督之人身上永远灭亡的审判,我们也可以留意,他在这里如何描述堆在听到福音之人头上的责任:

如果认识到他们有时非常接近得到基督有福的同在,这会让他们更感痛苦悲伤。赦免、平安、爱、生命,以及当受赞美的耶稣所赐给他们的无限福气,都被带给他们,接近他们,在他们的心门口。他们被严肃地命令、满有爱心地邀请、严格地警告、甜蜜地引导、充满感情地劝告,要接受基督和祂的恩典;是的,天堂、幸福、永生;是的,他们的心开始软化,靠近福音的恳求。他们的确几乎被劝服成为基督徒;在他们和基督之间,只有一点、一丁点距离了。

如果认识到,是谁把这么严厉的结局加在他们身上,这会更增加他们的忧伤和悲惨。这可怕的审判来自爱、恩典、良善的本体。那曾经如此甜蜜、如此热忱地呼召他们到自己面前来的,现在如此尖锐、如此愤怒地把他们从自己面前赶出去;那曾经向他们呼唤,“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为他们哭泣,“巴不得你在这日子知道关系你平安的事”的;那之前邀请、恳求、请求他们与上帝和好(林后5:20),并向他们展示祂的心意和宝血,他们蒙赦免得生命的代价,并伸出双手拥抱他们归家的灵魂的,现在将在忿怒、烈怒、火焰和狂风中,命令他们离开自己,进入祂的咒诅中。

谈到基督在审判日最终和最后的审判,我们可以听听拿但业·鲍尔,这段引文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表明清教徒如何竭尽所能地劝服罪人:

虽然你是一个大罪人,但你还不是一个在地狱里的罪人;你是一个还在地上的罪人。在地上的罪人和在地狱里的罪人之间,有这个区别:前者还有希望,后者已经没有了。你还属于不信之列,这真是你极大的悲惨;但你还未得到永远的咒诅,这却是你得到的更大怜悯。你现在还处在的地位,是悔改的地位,不是惩罚的地位。我们不能把任何还没有过完这一生的罪人,视为已经没有希望:怎么,你不是还活着吗?基督还没有对你做出最后的判决;你还没有站在祂的审判台前,听见祂说,离开我去吧,去受永远烈火的咒诅。上帝对你的忍耐和宽容,不就是向你表明,你的情形尚可挽回吗?(彼后3:9)

结论

1.在劝服灵魂时,我们应该与圣经一致。如果恩典的教义能仔细地根据圣经整体来论证,那么它就是符合逻辑的。不过,有些要点并不容易彼此协调,但我们必须同时接受它们。我们一定不能过度追求逻辑,把人的理性强加给圣经没有给出保证的地方。可以说,阿米念主义和极端加尔文主义,都犯了将理性主义强加于圣经的错误。两者的推理都是,能力限制了责任。极端加尔文主义说:“人不能相信,因此不能这么要求他。”阿米念主义说:“人被命令要相信,所以他一定能这么做。”清教徒是前后一致的加尔文主义者,强调人的责任和神圣主权,并不企图理性化每一点。与圣经一致,包括清楚把握重生先于信心的事实。我们很容易理解,为什么清教徒毫无兴趣要求罪人做出一个有案在册的决定。他们的整个讲道都是针对全人的漫长、有力的诉求,使重生后的罪人,可以根本性地被劝服,转向基督,并靠近祂。如果这种方法没有取得成功,那么其他的方便之途也只能获得暂时的意愿,就像今天太常见到的一样,暂时做一个门徒,然而同时却带来很大的风险,因为这人以为他已经得救了,虽然其实他的心仍在黑暗之中。这个会议一篇取名为“阿米念主义”的论文断言,圣经禁止我们朝阿米念主义的方向走一步。这是对的。但圣经同样也禁止我们朝“限制主义”走一步!我们不应该非常小心,不要在极端加尔文主义的路上走一寸吗?但这就意味着,当我们读到针对阿米念主义的争辩作品时,要小心。甚至欧文为特殊救赎论辩护的优秀作品,不也倾向于忽略福音的急迫性吗?我们为真理争辩极为重要,但在为一个方面辩护时,我们可能忽略另外一个同样重要的方面。我们开始时的引文,与上面提到的欧文的仔细解经,没有任何不一致之处。

2.我们不应该为圣经的任何经文或段落而感到窘迫。圣经全部都可以应用在不信者身上,《以赛亚书》55章和《罗马书》9章一样。讲道者避免、甚至从不讲清楚宣告上帝在救恩上拥有主权的经文,是一个糟糕的标志,但如果有人从来不讲诸如《启示录》22章17节这样的经文,也同样糟糕,因为我们把它们与福音的自由提供联系在一起。清教徒以全部圣经为荣,在把人的无能和责任这两方面的真理应用处理时,都完全自由、有力。我们在这方面像他们吗?

3.信心的保证在我们的讲道中,应该清楚透彻。救恩的门应该及早打开,并使用律法把罪人推进那扇门。我们应该灵活对待道德律的表述、传讲和应用道德律的范围,以及律法与福音的关系。比如,悔改和相信的要求,不必总是放在讲道的最后。

4,我们最后不应忽视的功课是,清教徒对讲道很有信心。为什么我们缺乏这种信心?今天,劝服灵魂的热切和热忱在哪里呢?当今世界最需要的,不是石油、煤炭或食物。最需要的是回归大能的讲道,不仅娴熟于表达真理,而且全面、大胆、充满了圣灵的膏抹。这种讲道必须对不信的世界说话。因为圣经所触及到的是各个广泛的层面:命令、辩论、邀请和恳求,所以,如果我们要劝服灵魂的话,我们的讲道也应该包括这些层面,因为它们是上帝所命定的手段,祂也藉此彰显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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