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清教徒神学40-2

教师

大多数清教徒神学家把牧师和教师区分开来,但如欧文所说:“学者们在圣经称谁为教师的问题上有很多不同看法。”“正如加尔文和《多特教会规章》(2条)所言,一些人称教师这一职分为“教会的博士”或“神学教授”。还有一些人觉得地方教会中都会有教师和牧师这两类人,他们承担的是上帝话语的不同服侍。持这一观点的人很难作出一个明确的划分,但他们仍然努力去做。

这些作者一般先论述两个职分的相同之处,再谈不同之处。古德温对这一主题的讨论首先提到,没有什么事务是牧师可以执行但教师却不能的,如执行圣礼。此外,牧师和教师都值得尊敬和尊崇(提前5:17)。但是,这两个职分之间是有差异的。”欧文认为教师职分不同于牧师,但“与牧师职分同属一类,虽然在实质上、形式上都有程度之分”。欧文和古德温都首先强调牧师和教师的区别在于每一个职分具备不同的恩赐。例如,古德温提到这两种职分都必须懂教义、会劝勉。但是,在处理这两部分时,强调点却是各不相同的。牧师“将所有讲道都借着安慰和劝诫,转化成应用,而教师“则竭力传达审判的信息”。古德温补充说:

教师拥有圣经,并且就自己的课题有一套健全的话语系统或形式;相比之下,牧师更多地研究的是人,力图用合宜的话语对人讲说。牧师能体察什么样的话语最适合人的灵命成长,因此他能智慧地与人说话;相比之下,教师谈及的是与真理相关的话。教师以经解经,将经文相互对比;牧师将话语分解,把圣经和人的良心联系到一起。—–牧师更多地关注信仰的实践点,列出一些需要完成的事情;教师则关注信仰的要点,列出人需要相信的事项。—–牧师更多地与人的罪打交道,教师则更多地和人的错误打交道。教师关乎信息,牧师关乎治死罪。牧师更多地表现出基督的祭司职分,在于治死老我上—–教师更多地表明基督的先知职分,在于开启真理,正如长老是在治理人的良心上体现基督的君王职分。

当然,古德温要说的是,在各自担任上帝话语执事的职分上,牧师和教师所需要的恩赐是有共同之处的。但他们所擅长或所拥有的恩赐,在某个方面各有所长。基督赐给教会的恩赐(弗4:11)使得牧师和教师之间有所差异,但二者在满足上帝子民不同的需求上都是非常宝贵的。

治理长老

波利·哈在她关于英格兰长老会制度的出色研究中提到,当时的争论发生在主教制教会治理模式和改革宗或长老会模式之间:“长老会人士再次将主教制的滥用与监督职分的本质联系在一起,他们倡导要有一个实际的计划,借着设立他们的教会体制进行改革,具体是借着平信徒长老的功用。”平信徒长老的概念在英国国教中并无立足之地。因此,清教徒计划在英国国教进行的改革中,将治理长老作为基督教会治理的一个重要部分。根据威斯敏斯特神学家们的看法,“正如犹太人教会中有民间的长老与祭司和利未人一起来治理教会一样,基督也在祂的教会中预备了这样的人,除了话语事工,这些人有治理的恩赐,能与牧者一起治理教会。改革宗教会一般称这些圣职人员为长老”。

清教徒坚持认为,基督教会的治理属于众长老。虽然并非所有长老都是牧师或教师,但他们都被赋予权柄代表基督实施治理。众长老拿着天国的钥匙,而且根据欧文的观点,这些钥匙“通常指的是两类:一是次序,一是管辖权”。“只有牧师和教师才有次序的钥匙,这涉及讲道(包含捆绑和释放人的良心)和执行圣礼。管辖权的钥匙指的是“统管、治理或教会纪律”。“正如牧师和教师一样,平信徒长老有权力拿着管辖权的钥匙。欧文提出了牧师和治理长老在恩赐上的不同之处:“一些人有传递话语和教义的恩赐,他们可以有牧养性地喂养,却没有治理的能力;还有一些人适合治理,却没有恩赐担任讲道的牧养性工作。这两种恩赐极少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或没有缺陷地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这并不是让牧师和教师有借口不参与治理,因为治理的责任是长老职分不可缺少的。但是,治理长老是一些“有权柄看管教会成员行事为人的人,在处境要求的情况下,他们有权责备、安慰、劝诫、谴责、鼓励、指导会众”。“这不是说牧师不应该做这些事,而是讲道和祷告的职责,包括执行圣礼,以及“在会众身上,所有特别地应用这些事的职责,对于蒙召承担教会牧者职分的人来说,通常已完全占据他们的全人,占用了他们恩赐的极限”。

将长老分为牧师和治理长老的解经根据来自《提摩太前书》5章17节,欧文很关注这段经文。总的来说,欧文认为这段经文让任何“有理性、无偏见的人”都读出有两“类”长老,也就是在上帝的话语和教义上劳力的,和不用在此劳力的。为了教会的益处,基督让每个教会都有不止一类长老。每个教会的众位长老集合了很多恩赐,而且每个长老的恩赐都是他们蒙召所必须具备的。众位长老不应该以专制或律法的方式实行治理,而应该是牧养性的,要依照圣经宣告基督的旨意。唯有基督是教会的立法者,因此“对于实现教会治理的目的而言,或对于会众而言—–没有什么其他律法是有效的”。这些特权属于一个具体教会中所有的长老。

毋庸置疑的一点是,教会的治理、统管和纪律权柄既属于治理长老,也属于牧师和教师。治理长老被交付的责任是“勇敢地”“殷切看顾”教会会众的生命,确保那些称基督为主的人都遵循祂的命令。不仅如此,治理长老们要“警惕”教会里通常会出现的“所有分歧和纷争”。为了基督和祂教会的缘故,他们要遵守最大的爱的命令。在此之下,治理长老们也应该根据各人不同的才能,不论是属灵恩赐,还是世上的才干,提醒会众他们在教会里的具体责任有哪些。一些其他的责任包括:探访病人,给执事们提出建议或指导,让牧师了解会众的状况,等等。对于欧文来说,所有这些意味着牧养工作是全面性的。牧师有他的职责,但他无法履行有关教会增长、稳定和健康所必须的所有职责。除了牧师和教师,教会还需要治理长老来有效地牧养教会的各种需要。

执事

设立执事的职分,是为了穷人和有需要的人。欧文和古德温都引用《使徒行传》6章作为新约教会中设立此职分的宣告。执事会不是暂时的制度,而是和长老会一样,是教会中长久的制度(提前3:15)。执事的资格在《提摩太前书》3章8-13节中有细致的要求。正如保罗向提摩太清楚教导过的,担任长老和执事的属灵资格几乎是相同的。因此,像长老一样,执事的职分是一种属灵的职分,对于教会的健康和益处而言,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详解《提摩太前书》3章8-13节,古德温在他论教会职分的教理问答中处理了对执事的要求。保罗对一个执事应当是怎样的之描述,可以让执事们认识到,对他们所要求的是:他们“能信实地使用上帝和教会交付给他们的信任”。这也让教会的会众们可以知道,“他们可以选怎样的人来担任此圣职”。“

执事会的功用不只是救济穷人和有需要的人,也要接受教会的奉献。他们负责把奉献分给教会中的牧者或牧者群体,以及其他有需要的会众(徒6:3-4)。执事会的设立是因为当时的使徒行使着教师、长老和执事的职能,他们负担太重,要卸掉“他们属灵工作中最低的那部分”,也就是负责饭食。“因此,教会里才出现了一个不同的职分或事工次序。欧文认为,长老和执事的差别“不在于高低之分,而在于次序。一位执事若成为长老,他不是在同一次序内上升了一级,而是换了一个事工次序”。“实际上,欧文继续论证说,执事职分绝不是转为长老的“跳板”,事实上,殷勤履行执事的职责会妨碍一个人成为牧师或长老;“因为这职分完全在于供应、发放属世的物品、提供饭食,以及看顾穷人等事务;但预备话语的事工,需要一个人在研读、祷告和默想上投入自己”。

结论

死里复活的基督在升天时赐给祂的教会很多恩赐,包括一系列的圣职,有普通的,也有特命的(弗4:10-12)。特命的职分是暂时的,与时代和地域的具体需要有关。但基督所设立的一些普通的职分会在教会中继续存在,直到这世代的末了。这些职分包括上帝话语的工人(牧师和教师)、治理长老和执事。《英国通报》(Mercurius Britannicus)中有一条由一位信仰坚定的长老会人士所写的信息,陈列出长老会和公理会之间很多相同的观点,其中便包括教会的永久性圣职。鲍威尔提到,那位词条的作者写道:“最近有一本书—–是我们可敬的弟兄们写的,但不是独立派的人,即古德温、菲利普·奈、布里奇、辛普森、巴罗夫等前辈,从中你可以看到他们长久地牵着我们的手,把我们带到了何处,并怎样指引我们。”“关于教会治理,他们的观点很相似:“一样的敬拜、讲道、祷告和圣礼形式,一样的教会圣职、教师、牧师、执事,还有并非完全一样但大致上相同的教会劝诫。”

尽管清教徒对于教会治理还是存在分歧,但他们都相信,对于教会的维系、增长和益处而言,每个永久性、普通的职分都是必要的。每个圣职人员,不论是牧师、长老或执事,都必须首先是敬虔的人。他必须有一些必要的恩赐,才能履行他在教会中的职分,不论是讲道、教导、治理或管理饭食。当教会合乎律法地选举合格的人,再有众长老按立他们担任基督在教会中设立的这三种圣职时,为了上帝和主耶稣基督的荣耀,用埃姆斯的话来说,这些“普通的工人”就足以“借着常规的管道来维系、拓展和更新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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