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清教徒神学38-1
第三十八章:清教徒论圣徒的恒忍
基督岂不是为我们作成了祂的工作吗?那么毫无疑问,祂也必在我们心中作成祂的工。
——约翰·弗拉维尔
清教徒通常是按圣经经卷的次序或选出来的经文讲道,而很少按照教理问答的方式来讲道,也不经常按系统神学的主题来讲道。因此,清教徒的绝大部分作品,约翰·欧文的作品显然除外,并没有将圣徒的恒忍这一教义与圣经中的其他教义分割开来讲述。清教徒更愿意将这一教义与圣经中与之相关的教义,如救恩的次序、使人得救的信心、善行以及对救恩的确信等,联系在一起来论述。
清教徒在阐述整个救恩次序(ordo salutis)的教义时,对圣徒恒忍的教义做了详细的阐释,亦即带有经验性的侧重。这使他们得以将这一教义应用到自己基督徒的天路历程中。这种神学方法可以很容易地将教义转化到一般性的教牧神学中,尤其是教牧性的监督与辅导中。
在考察清教徒对圣徒的恒忍问题有何种教导时,我们要探讨恒忍的确定性、人们对恒忍教义的异议、恒忍的根基、恒忍的困难、恒忍的必要性和恒忍的方法。
恒忍的确定性
根据《多特信经》,改革宗神学救恩论的一项重要真理是:上帝的选民,就是蒙祂所召与祂儿子相交、被圣灵重生,并且从罪的权势下被救拔出来的人,也会在这救恩中蒙保守,并且在信心中恒忍到底,这不是靠信徒自己的功德或是能力,而是借着上帝在基督里白白的怜悯而得的(第五项教义1、8、9条)。清教徒完全拥护这一教义,他们强调说,所有被真正地带入那使人得救的与基督联合中的人,就绝不会与基督分离,而是会永远处于这种联合中,并得着其一切的福益和果子。约翰·弗拉维尔在回答“什么是恒忍到底?”这个问题时,说道:“恒忍到底是指基督徒在各样的试探与拦阻中,稳固地、恒常地尽到基督徒当尽的责任,顺服到底。”《威斯敏斯特信条》第17章“论圣徒的恒忍”开篇就对恒忍作出了更细致和精准的定义,说:“凡蒙上帝在祂爱子里接纳并由祂的圣灵有效呼召并成圣的人,既不能完全,也不能最终从恩典的地位堕落;反而会在这恩典的地位中恒忍到底,永远得救。”威斯敏斯特大会的神学家们以肯定恒忍的确定性开始,将恒忍与救恩金链中的其他环节联系在了一起。他们主张人的蒙召、成圣与恒忍之间是相互联系的,这一使读者不禁想起《犹大书》1节:“耶稣基督的仆人,雅各的弟兄犹大,写信给那被召、在父上帝里蒙爱、为耶稣基督保守的人”(强调为作者所加)。
威斯敏斯特大会的神学家们接下来指出,没有任何一位信徒会最终失落。他们并没有说,上帝真正的子民不可能会暂时背道。认识到这两者之间的区别非常重要,因为当神学家们在《威斯敏斯特信条》中讨论恒忍的困难时,他们承认蒙受拣选的人可能的确会“落入大罪之中,并一时留在其中”(17.3),清教徒并没有将这一教义定义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因为这样的宣告会很容易让人将其意思误解为:真信徒在面对试探时永远不会摇摆,永远不会缺乏确信。托马斯·华森引用奥古斯丁的话说:“虽然恐惧和疑惑可能会使恩典动摇,但永远不会将恩典连根拔除。”清教徒对救恩的教导是:“如果你拥有了救恩,那你就永远不会失去这救恩。”但是,他们又说:“如果你失去了救恩,那你就从来没有拥有这救恩。”假冒为善的人确实会失落,但真信徒却不会失落。华森补充说:“彗星会坠落,但真正的恒星却不会。”
清教徒引用《彼得前书》1章3-5节的话来支持这一观点:“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上帝。他曾照自己的大怜悯,借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可以得着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你们这因信蒙上帝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预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彼得在圣灵的默示之下指出,真信徒与挂名的基督徒不同,他们是蒙受无限、永恒、不变、无所不能的上帝的保守。华森对这处经文如此注释:“天上的基业是为圣徒存留的,他们会被保守到底,直到得着这基业。”参加了威斯敏斯特大会的威廉·格林希尔认为:“一个因为相信基督而罪得赦免、被称为义的人,尽管可能有时的确会落入邪恶的罪中,但这些罪绝不可能强大到使人失去赦罪之恩、重新回到未被称义状态中的程度。”以利沙·科尔斯(Elisha Coles,约1608-1688)引用《箴言》24章16节的话说:“义人虽七次跌倒,仍必兴起。”
保罗在《腓立比书》1章3-6节说:“我每逢想念你们,就感谢我的上帝;(每逢为你们祈求的时候,常是欢欢喜喜地祈求。)因为从头一天直到如今,你们是同心合意地兴旺福音。我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威廉·布里奇曾鼓励自己的会众说:“上帝的呼召之恩,使我们确信祂的坚立之恩。”托马斯·曼顿写道:
假如恩典会失落的话,那上帝的儿女就会受到搅扰;但既然恩典是确定无疑的,故此由恩典而有的特权也是如此。这一结论是根据律法得出的,以色列人对产业与土地的所有权绝不会被永远夺去,《利未记》25章23节说‘地不可永卖’,这预表我们在基督里的属灵产业绝不可能被永远夺去。基督可能会一时让这产业离开我们,但还会将其返还,因此所有与基督同为后嗣的人就绝不会被夺去继承权。确实,我们会因自己的所作所为丧失了这继承权,但上帝却不看我们的过犯;确实,我们会失去自己保有继承权的证据,如良心的平安和在圣灵里的喜乐,但这产业却断不会被挫败,没有人能将它从我们身上拿走。
清教徒将圣徒恒忍的教义,看作是救恩在今生带给信徒的三大主要祝福称义、得儿子名分、成圣的益处之一。威斯敏斯特大会的神学家们在《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32问中如此问道:“有效蒙召的人今生享受什么福分?”答案是:“有效蒙召的人今生享受称义、得儿子名分、成圣,以及随之而来的各样福分。”清教徒通常会将圣徒恒忍的教义与上帝所赐的四项益处或恩赐一同包括进来,这些恩赐在客观上是真实的,而在主观上则要么是伴随信心而来的,要么是在基督徒生活中可以经历到的。《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问36)说:“今生从称义、得儿子名分和成圣中所得的益处是:对上帝慈爱的确信,良心的平安,在圣灵里的喜乐,恩典的增多,以及在其中至终的保守。”
清教徒圣徒恒忍的教义与罗马天主教在这一问题上的观点相反。天特会议对于那些主张称义之人不可能“失去救恩,因此跌倒犯罪的人从来就没有被称义过”的人,施行了绝罚。罗马天主教教导说:人如果犯了至于死的罪,也就从恩典的状态中堕落了,而且若不行告解礼并领受神甫的赦罪的话,那他就不能重新进入恩典的状态中。根据这一教导,基督徒因犯了致死的罪而常常从恩典状态中堕落;之后借着告解礼则会再次进入到恩典中。清教徒根据上帝的圣言彻底离弃了这种观点,否认告解礼是上帝设立的,不接受基督徒必须向神甫认罪的做法,反对那种主张除非得到了神甫的赦罪,否则就会失去上帝在基督里所应许的救恩的教导。
针对改革宗圣徒恒忍教义的反对观点
与约翰·欧文在《圣徒恒忍教义的解释和确证》(The Doctrine of the Saints’Perseverance Explained and Confirmed,1654)一书中所展现出的深邃思想、透彻解释以及对圣徒恒忍观点的缜密应用相比,任何作者都无法相提并论。欧文对圣徒恒忍教义的辩护,是对约翰·古德温(John Goodwin,1594-1665)题为《救赎已成全》(Redemption Redeemed,1651)一书作出的回应。约翰·古德温在这篇文章中否认上帝会确保信徒的信心一直安全。约翰·古德温(要与欧文的独立派同工兼好友托马斯·古德温区别开来)是一位阿米念主义者。欧文对约翰·古德温的反驳,有助于我们理解清教徒是如何回应阿米念主义对改革宗观点提出的异议。
约翰·古德温的作品杂乱无章,多有重复,缺乏逻辑,因而欧文的反驳也缺乏结构。但欧文回应了约翰·古德温对圣徒的恒忍教义提出的三个主要异议,他认为如果不对这些异议作出回应的话,最终必将会危及恩典的教义。“
异议一:背道的现实
约翰·古德温认为,《希伯来书》6章1-8节和10章26-39节等经文教导说,信徒存在着在恩典的状态中背道的可能性。他说,这在许多曾按时去教会的人身上得到证实,他们曾一度很热心,但后来却变得漠不关心。
虽然欧文并不否认世上有背道、叛教者,但是他指出了约翰·古德温的错误所在,认为他同所有的阿米念主义者一样,以为所有口里认信基督的人都是真信徒。欧文极为详细地查考了圣经论到人背弃信仰的段落,推断说这些人从来不是真信徒。欧文指出,这些离经叛道者经历的不过是没有改变他们本性的“暂时的圣洁”,“圣经每次在提到许米乃和腓理徒这等人时,都会作出类似的宣告:“然而,上帝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他的人’”(提后2:17-19;参来6:1-9;10:26-39)。因此,圣经说到了假冒为善者,他们是主所撒的麦子中的稗子,他们的存在无损于真心相信的基督徒会恒忍到底这一事实。
欧文在陈述自己的观点之前,首先通过对《腓立比书》1章6节、《彼得前书》1章5节、《约翰福音》10章27-29节等处经文的解释,为圣徒恒忍的教义确立了合乎圣经的根基;之后,他运用以下的三段论对古德温的异议作出了回应:
1.蒙拣选之人不可能坠落(约10:27-29等)。
2.有些口里认信的人从信仰中坠落了。
3.因此,那些在认信之后又坠落的人并不是蒙拣选的信徒。
接下来,欧文解释了圣徒恒忍的教义与三大有效力量之间的关系。
(1)上帝的不变性以及祂的应许与永恒旨意的不变性,这种不变性也延及祂的拣选之爱和盟约。上帝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11:29)。”这些恩赐包括恒忍在内,因为上帝借着应许与自己的子民紧密相连,应许构成了恩典之约的核心这样,盟约就成了无条件的恩典的应许,信徒得以借着基督的中保工作而恒忍到底。上帝的预知、权能、应许、盟约和不变性都是祂主权的、永恒的爱的一部分,恒忍是上帝赐给选民的救恩金链上牢不可破的一环。
(2)恩典自身的性质。在圣经中,恩典总是会得胜。由于恩典使信徒恒忍,上帝也与信徒一同恒忍,这就使恩典成了战无不胜的大能,基督成了攻无不克的君王。”基督也将祂的圣灵赐给了基督徒,这圣灵确保他们能恒忍,因为这位保惠师为了成就“恩典之约”,必要与蒙拣选之人永远同在(约14:16)。
(3)救恩计划的完整统一。假如上帝在信徒身上实施的救赎行动,其结果有可疑之处,那么整个救赎大业也必定会失败。假如圣灵没有将信徒保守在恩典中,那么祂就不可能呼召、重生信徒,将其分别为圣,并且使他们确信,因为这一切都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那样的话,基督就不过是一个软弱无力的代求者罢了。
异议二:人的责任
约翰·古德温对圣徒恒忍教义提出的第二个异议,是根据那些敦促基督徒要保守自己常在恩典状态中的经文得出的;他认为,这些经文证明,恒忍是信徒单方面的责任。
欧文回应说,约翰·古德温没有看到责任并不带来能力;换句话说,虽然罪人有责任悔改并相信,但这并不证明他们有能力做到这一点。同样道理,虽然上帝吩咐圣徒要使用蒙恩之道,吩咐他们应当持守信仰到底,但这不表示他们能倚靠自己的力量做到。他们当然必须努力进入窄门(路13:24),必须持守所传给他们的道(林前15:2),必须殷勤地使他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1:10),但只有借着基督,倚靠上帝的大能,他们才能做到。信徒应当恐惧战兢地做成得救的功夫,不是因为他们疑惑、不确定,而是因为他们知道上帝亲自在他们的意志和行为中作工,从而要怀有圣洁的敬畏之心(腓2:12-13)。欧文写道:“我们完全否认下述观点:人,最好的人,靠一己之力或出于一己之能,因思量到什么事情就能挺身而起,有权柄、能力、力量作出任何被上帝接纳的事,或者让自己倾心遵行任何属灵上美善的事,或者在福音中愿意与上帝同行。”
相信圣徒能够持守自己的信仰,正如阿米念主义者所主张的那样,这种观点极大地贬低了人全然败坏的教义;实际上,信徒即使在重生之后,也不全知何为美善,更不用说靠他们自己有坚定的渴望或是完好无损的能力将美善行出来了。虽然信徒要在不断成圣的路上做成他们得救的功夫,但这只能是借着上帝永恒的大能,就是那在信徒身上大大作工的能力,才能做到(西1:29)。简而言之,欧文教导说,确信是因为坚信上帝的拣选和信实而恒忍;因此,拣选必然是人在信心、圣洁和确信上恒忍的动力。欧文写道:
(拣选)与我们因拣选而有的确信具有同样的倾向和果效;尽管我们仍然会遇到各样的抵挡,但是我们最终却不会完全失败。上帝的“拣选”最终必然会“得着”我们(罗11:7),而且“上帝坚固的根基立住了”(提后2:19)。祂“照自己的拣选”而定下的旨意是永不改变的,因此,那些与此相关的人最终都会恒忍到底,其救恩是永远安全的—–要想在圣洁上长进并坚持到底,没有什么比对荣耀结局的确信更能鼓舞人的了。
欧文教导的是被菲利普·克雷格(Philip Craig)称为“上帝的恩典与人的责任并行”的真理。欧文说:“在成圣这件事上,我们的责任与上帝的恩典丝毫不矛盾,而是一方绝对认定另一方。若没有上帝的恩典,我们就不能尽到自己的责任;而且,上帝赐给我们这种恩典,并不是为了任何其他目的,而是为了让我们正确地尽到自己的责任。”因此,我们克尽职责作成恒忍的功夫,并不会使上帝要在我们身上作成恒忍的应许无效;实际上,我们的恒忍责任倚靠上帝所做的恒忍之工(腓2:12-13)。
异议三:反律法主义的危险
约翰·古德温认为,恒忍教义的传播会导致不遵行律法和无视圣经的道德法则的做法增多;他又说,恒忍教义极力贬低上帝的训词和诫命的重要性。他写道:“如果上帝绝对、必定保守祂的子民,使他们不至于背道,祂也打算这样做,那祂为什么还要呼吁信徒努力使用蒙恩之道呢?恒忍的教义使上帝所有的命令失去了意义。”
欧文对古德温所担心的反律法主义的回应,其要点很简单:上帝保守圣徒活在圣洁中。基督拯救祂的子民脱离罪,而不是救他们脱离罪的后果。称义与成圣不可分割,与上帝和好同重生肩并着肩,而重生必会带来新生命。恒忍的教义不仅不会使人生活懒散,反而应许信徒,可以借着唯一一条道路——王的圣洁大道——进入天国,从而确保得到永远的救恩。恒忍的教义激发爱,这爱只会使人生发顺服之心。欧文写道:“那斩断罪的咽喉并毁灭罪的,是借着福音而来的基督圣灵的宝剑。”虽然基督徒可能会陷入罪中,但基督有效地祷告,让他们的信心不至于失落。因此,恒忍的教义能确保信徒不断成圣,并最终得着荣耀(参帖后1:3-5;2:13;来12:14;彼前1:2;林前6:9-11;弗5:3-6)。
为了回应约翰·古德温的担忧,即认为恒忍的教义会使上帝要人成为圣洁的劝勉变为廉价之物,欧文指出,遵守上帝的吩咐是每个人应当有的道德责任,而且当信徒这样做时,他们的顺服就表明了上帝在他们里面作工。因此,上帝主权的行为既未否定蒙恩之道的必要性,也未否定蒙恩之道的果效。上帝创造了宇宙,借着其中的因果关系作工,所以任何人都没有借口不遵守上帝的道德命令。欧文解释说:“正如我们可以很好地驳斥那种认为既然上帝赐给了我们气息,所以人便无需呼吸的观点;或者说,既然上帝已经应许他还可以再活十五年,所以希西家无需继续吃喝的观点—–恩典并不废止我们的责任,而是使我们能克尽职责;恩典不废止任何责任,而是为履行这些责任做好准备。”
这样,欧文便以例证的方式说明了清教徒在圣徒恒忍的教义中将人的责任与上帝的主权结合起来的真理。鉴于阿米念主义强调人的责任,却损害了圣经对上帝主权的旨意的教义,改革宗清教徒对他们的观点作出的回应,既强调了人的责任,也强调了上帝的主权,同时使人的意志降服于上帝的旨意。清教徒在解释上帝保守圣徒到底,人也使用蒙恩之道来确保自己恒忍到底时,将这种合乎圣经的二元论表现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