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清教徒神学28-3

对清教徒预备观的一种评估

清教徒拥有许多令人钦佩的品质。他们不仅竭力开采基督在圣经中的宝藏,也竭力从整个教会历史上那些最优秀的见解中汲取营养。所以,他们为信心做预备的观点包含许多圣经真理,可以智慧地应用于人灵魂中,也就不足为奇了。然而,清教徒所宣讲的罪论却提醒我们,所有基督徒都会与那笼罩人心灵又污染人行为的罪进行斗争。因此,我们既要审慎地对待清教徒的预备论,也要从中吸取一些教训。

要审慎地防备误解、错误和失去平衡

我们必须以敏锐的洞察力来阅读清教徒的作品,正如我们阅读任何只是属人的著作一样。因为(我们)很可能会把他们对人提出的承担责任的劝勉,误解成某种对拯救自己能力的肯定。例如,若我们预设责任蕴含了能力的话,那么就会把我们带入伯拉纠主义的错谬中。当然,加尔文会这样,任何曾经宣扬圣经命令的人也都会这样。没有哪些人会比清教徒或加尔文对这个结论更感到恐惧战兢的了。约翰·诺顿这样警告说:“因为我们是理性的人,所以上帝会用各种方式来着手对待我们;又因为就这些蒙恩之道的功效而论,我们是死(在过犯中)的人,所以我们必须完全和绝对地倚靠上帝。”“

另一个问题是,清教徒并不总是能照他们所当行的那样,明智地选择自己的用词。例如,诺顿曾经写道:“通过预备工作,我们就会理解人的某些固有资格—–在罪人受到邀请立即相信之前,他们必须成为这样的罪人,也就是合格的罪人。””“资格”或“合格的罪人”这类术语暗示,预备赋予了罪人相信基督的权利或是将自己视为选民的权利。诺顿虽然使用了这类语言,但是显然会否认这一类误解,即教导说所有人都有责任来相信福音,以及预备是选民和弃绝之人所共同经历的普遍恩典的观点。”所以,最好不要用“资格”(qualify)这个术语,以免不得不防备这样的误解。

有些清教徒所教导的预备教义中的某些内容,是绝大多数其他清教徒,事实上是绝大多数基督徒可以正当拒绝的。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胡克和谢泼德教导说,罪人必须谦卑到愿意受咒诅的地步,才会预备好接受基督。这一前提是与圣经以及上帝所造人的本性相背的。费尔敏理所当然的责备胡克和谢泼德。然而,即使在这样的错误中,我们仍然会认识到一些真理,一个人若仍坚守自己的功德,就不能唯独相信基督;而放弃自己的所有功德,就意味着认识到上帝可以完全正当地咒诅他下地狱。诺顿写道:“为上帝辩护,是我们的责任;但是,满足于受咒诅,在圣经中的任何地方都没有吩咐过;否则,如果在这个问题上不加限制,那就应当被禁止;因为满足于受咒诅,就是满足于与上帝为敌,并且犯罪得罪上帝,乃至永远。”

更微妙的是,谢泼德、胡克和费尔敏都教导说,人心必须先脱离罪,方能与基督联合;或者说必须先从亚当之树上被砍下来一段时间,无论这段时间是短是长,然后才能被嫁接到基督之树上。诺顿等清教徒和爱德华滋拒绝了这种想法,他们是正确的;因为这暗示了神学上的荒谬,就是在灵性的死和灵性的生之间存在一种中间状态,这也是埃姆斯和其他许多清教徒予以拒绝的。这种观点没有圣经支持,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僭越了我们与基督在祂的死上联合的核心性。

或许,某些形式的清教徒预备观,其最大的危险是他们在表述上缺乏平衡。用律法不断地击打罪人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就会像胡克那样常常忽略甜苦混杂的状态。他们的听众在数十场关于懊悔的讲道中会很容易看不见基督。薛伯斯明智地建议说:“这种作法是危险的—–给人太多压力,对人的打伤又太长;他们在被兴起之前,很可能会因为这伤和负担而死。因此,在混合程序中还是加入一些安慰为好,叫每个灵魂都可以得着应得的分。”

同样,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清教徒在教义分析方面表现出激情,而缺乏对圣灵奥秘工作的欣赏之情,看到他们在热情上缺乏平衡。尽管他们一直都会做免责声,明,但一些清教徒严格发展起来并苦心孤诣地应用在人归信进程中的一系列步骤很容易误导人,让人们认为自己还没有得救,因为他们在十二步进程中只走到了第三步。更糟的是,他们可能会认为,他们没有权利或确据来到基督面前,因为他们在十二个步骤中还在等待走第四步。针对这种情形,爱德华滋提供了一种有益的纠正方法,正如荷兰神学家威廉默斯·布雷克所做的那样,他提醒我们说,在圣灵隐秘的工作中,我们常常无法知道一个人是何时重生的。

清教徒预备论中积极的教训

既然已经就清教徒的预备观提出了各种审慎的态度和告诫,现在我们来思考一些可以从中吸取营养的积极教训。

1,清教徒的预备观有助于白白地赐下福音。将预备描绘成公开邀请所有人来到基督面前的对立面是错误的。约翰·普雷斯顿写道:“虽然我们向所有人宣扬基督,叫凡愿意的人都能接受基督,但是,人在被降卑下来之前是不愿接受祂的,他们认为自己不需要基督。”当然,预备可以用一种抑制人的方式来表述。但是,清教徒竭力避免这样的错误,他们将福音的呼召和动之以情的邀请与预备的教导融汇起来。

胡克宣讲说:“这是白白的怜悯,所以你为什么不能像别人那样也拥有它呢?—–你只要愿意来接受恩典,这就是上帝所要的一切,就是主期望和渴盼的一切,你可以来带走它。”但胡克也明白,“凡愿意的”(启22:17)意味着罪人必须有一种渴望得救的意志,这样他才会来到基督面前。罪人必须感觉到他们需要基督,才可能理性地选择祂。

重生是上帝一次性、即时完成的作为,将信心和对在基督里永生的信心赐给罪人。所以,福音呼召有一种固有的单纯:“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5)。但是,罪人在重生之前的经验通常会有一个过程,包括许多的思想、感受和行动。因此,单纯的福音呼召常常会伴随着许多从属的责任,如“当侧耳听我的话”(徒2:14)、“侧耳而听”(赛55:3)、“我们彼此辩论”(赛1:18)、“我们既是上帝所生的,就不当以为上帝的神性像人用手艺、心思、所雕刻的金、银、石”(徒17:29)、“自己省察”(林后13:5)和“你们要愁苦、悲哀、哭泣”(雅4:9)。当清教徒向不信的人宣讲这样的责任,他们并不是在说今天有相信基督的另一套方法,与保罗当日向腓力斯“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徒24:25)有什么不同。预备的责任不过是信心的仆从而已。

谢泼德说,君王耶稣命令所有人都当来向祂求恩典。祂将自己交出,作为一个极好的交换。但罪使“人的得救成了极为困难的事”。所以,威斯敏斯特神学家教导说,上帝借以“说服我们、使我们接受借着福音白白赐给我们的耶稣基督”的第一件事就是:“使我们确知自己有罪,并处于愁苦之中”(《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问31)。上帝因此在《以赛亚书》55章1节中邀请我们说:“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正如威廉·歌士瑞(William Guthrie)所言,预备激起了我们最初的饥渴。

2.清教徒的预备说是彻底的改革宗的观点。加尔文、帕金斯、佩波尔、埃姆斯、科顿和诺顿等人都对改革宗和罗马天主教的预备论作了区分,拒绝接受后一种观点,因为它将一部分功德归给了堕落的人,而接受前一种观点,因为它揭示了人毫无功德可言。他们将阿米念主义的预备说看成是伪天主教(crypto-Romanism)的观点,却把改革宗弟兄的预备说归为另一个类别。

我们可以用举例的方式来说明罗马天主教的预备论与改革宗的预备论之间的区别,比如提出这样的问题:“X先生准备出售他的房子吗?”这样问题可能会意味着几种不同的情形:首先,取决于他是富人,还是穷人。富人会说,他准备要出售自己的房子,因为他已经打扫干净,装饰好了,又做了各样的维修,好叫这套房子尽可能地对买主有吸引力。虽然这些预备丝毫不会让买方必须购买富人的房子,但这样的预备增加了它在市场上的“功德”。这种观点对应着被清教徒斥为不合乎圣经的人本主义思想。按照罗马天主教“相配的功德”(congruent merit)的教义,虽然那未得救之人不能要求上帝来拯救他,但他可以通过对他里面的东西采取行动,而让自己尽可能地具有吸引力。

另一方面,穷人在意识到再也不能支付自己的房费时,就会准备出售自己的房子。他曾经珍惜过这个家,但是现在他需要一位买家来拯救他,脱离那沉重的贷款压力。他所做的预备与房子的价值毫无关系。它甚至可能使房子贬值了,因为随着他所欠的债不断增加,这位房主越来越没有钱来维修这栋房子。但是,他准备把房子卖掉。他甚至希望有位买家能怜悯他,把它从自己手中买走。这对应的是清教徒所信奉的改革宗预备观。这是不包括价值增加的预备,有的只是日益增强的需要。这是使人归信的预备,却不会叫人自夸,因为所有的荣耀都要归给那位怜悯罪人的救赎主。

3.清教徒的预备观强调的是圣灵普遍的工作。清教徒没有把上帝的圣灵在人重生之前看成是被动的,而是认识到圣灵借着强有力的宣讲真道来让人认罪的作为。埃姆斯援引出席多特大会的英国代表的话说:“有某种内在的影响引导人归信或重生,这是被上帝圣言和圣灵的大能在那未称义之人心中动工激发出来的。”胡克将人的悔悟描述为“基督之灵的作为,借此祂攻克那些被罪和撒但用来抵制圣言的营垒”。“古德温和爱德华滋都是在《约翰福音》16章8-11节基督应许圣灵要有三重侍奉的背景下发展出自己的预备观的。”清教徒的预备观通过拓展我们对这位神圣位格在使众人认信上的作为的依赖与感恩,对圣灵论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4.清教徒的预备观虽然让罪人与律法有关,却不是陷入律法主义。律法使人知罪的作用是为信心预备的核心内容。加尔文写道:“因此,律法将普天下的人都召聚到上帝面前,无人能免:它要定亚当一切子孙的罪—–此时看到的是上帝向我们发出雷霆之怒,我们必须转向在我们主耶稣基督里所赐给我们的怜悯。”帕金斯说:“首先,律法先让我们谦卑下来以预备我们;然后才有福音传来,才会激发人的信心。”他在注释《加拉太书》3章24节时写道:

律法,特别是道德律,敦促并强迫人来到基督面前。因为它将我们的罪显明出来,而且这罪无可救药。它向我们显明我们当受的咒诅,又借着这种方式,使我们对自救感到绝望,因此强迫我们在自身之外,就是在基督里来寻求帮助。律法此刻是我们训蒙的师傅——不是借着普通的教训,而是通过皮鞭和强迫。

律法通过显明我们无法靠律法称义,来服务于福音。约翰·班扬曾经生动地描绘了这一真理,他告诉基督徒如何会因诉诸合法性来除去自己罪的重担,而偏离了那通向救恩之路。因为西奈山的雷声让他踌躇不前,所以传福音的人能鼓励他迅速来到靠着恩典得救的大门前。正如爱德华滋所指出的那样,稀松平常地应用律法往往会让人自义,但用鉴察人心的方式传讲律法,以及为持守律法付出艰辛努力,却往往会攻破人的自义。

5.清教徒的预备观对我们何时重生的奥秘并没有过问。在这一章中,我们把预备称为对有意识地信仰基督所做的预备。清教徒承认,尽管一个人可能会因为信靠基督而得救,但他或许尚未意识到自己对祂的信靠,只是意识到自己对基督和救赎的渴望。

爱德华滋说,人的新生命可能会“在一团乱麻的乱象中出现—–极为隐秘又无法测度”。他谈到《传道书》11章5节说:“因为你不知道圣灵的方式如何,也不知道骨头在怀孕妇人的胎中如何长成,这样,行万事之上帝的作为,你更不知道。”胡克同样承认属灵生产的奥秘。尽管英国清教徒倾向于将重生与人的心灵最初和有意识地连与基督挂起勾来,但荷兰二次宗教改革(Dutch Further Reformation)的神学家们则倾向于把重生与人最早的认罪及良心联系起来。这就是为什么亚历山大·科姆里教导说,虽然有为信心所做的预备,但在人重生之前却没有任何预备——科姆里是荷兰二次宗教改革的最后一批神学家之一。这在很大程度上要看一个人将重生放在人灵魂经验的什么地方。谈到重生时,布雷克睿智地指出:“若他仍有待开始第一次严肃的认信,那很可能他还没有信。若他要第一次有意识地并且是以一种最诚挚的方式来操练信心,那他就认识得太晚了,因为很可能他已经有信心了。”

6.清教徒的预备观将上帝尊荣为既是创造者又是救世主。埃姆斯说,仅仅将人当作“石头”来对待,这是“粗鲁”之举。他说,上帝创造人是有思想和意志的。上帝创造了世界,又在其中通过各样的手段来作工。祂所造之物都是好的,人应当以感恩之心来使用。这些东西并没有随着人的堕落而消失,但是,罪却使人在尊荣上帝的事情上死了。唯有上帝的主权和人所不配得的恩典才可以让死人活过来,承受在基督里活泼的信心、盼望和爱。尊荣上帝是造物主,要求我们将人视为有理性和意志的人。尊荣上帝为救世主,同时也要求我们把人当作完全无法让自己重生的人来对待。清教徒兼顾两者,一方面劝勉那失丧之人用自然能力来阅读、思想、倾听、感受并祷告;同时又教导那失丧之人说,唯独恩典超自然的作为才能赐给他们信心。

撒母耳·威拉德认为,借着有效呼召,“上帝的圣灵在应用的作为中将人视为有理性的受造物,视为其筹划的缘由;祂没有用强力来强迫他们,而是通过说理来赢得他们,借此他们在‘在祂掌权的日子,甘心而行(诗110:3)’”。耶利米·巴罗夫说:“耶稣基督用理性的方式在人的心灵中作工,将其作为有理性的人,但祂所做的工作却超越理性,并传达了超越理性的、超自然的恩典。”爱德华滋说:“上帝在人类的救赎工作中,照着与他们有智慧的理性本质相称的方式对待他们。”

7.清教徒的预备观显明了基督的充分性。通过证明那引导人承受救恩的所有事情,从第一次认信到寻找到心灵的平安,都是出自祂,预备观显明了基督的充分性。胡克说,在预备的过程中“主基督”临到人,发动一场充满怜悯的战争,来抵挡罪的权势。认信是基督在人的心门上叩门。我们不能把预备理解成基督和人的灵魂之间的障碍,而是要理解成与永活的基督的一次相遇;借此,祂用震撼心门的方式向人的心灵发出呼唤。

预备观同样说服罪人相信,离了基督,他们什么也不能做,甚至不能来到基督的面前,借此显明基督的充分性。胡克说:“人的灵魂若是由基督之外的其他方式治愈的,那它就绝对不会真正为罪忧伤—–但人的灵魂若真的为罪忧伤,那除了赦免他的救主和使他得洁净的恩典,就没有别的什么东西可以治愈他了。”古德温说,在罪人被降卑下来之前,他们一直会像囊中羞涩的壮汉,总认为自己可以找到一份工作。但当他们被降卑下来,便显明他们是残缺不全的,甚至没有手来接受基督,乃致他们要仰望基督来求得一双手。

8.清教徒的预备观是合乎圣经的。清教徒主要通过对圣经中具体经文的解释,来建立自己的预备论。他们使用的经文有:代下33:12;34:27;伯11:12;赛40:3-4;42:3;55:1;57:15;61:1-3;66:2;耶4:3;23:29;31:19;结36:31;何5:15;6:1-2;太3:7;11:28;可12:34;路15:14-18;约4:16-18;16:8;徒2:37;9:6,16:13-14,29-30;24:24-25;罗3:19-20;7:7-13;8:15;林后10:4;加3:19,24;启3:17,20等。

或许,从最根本上讲,他们诉诸的是《罗马书》的三重结构模式,这一结构也是约束《海德堡教理问答》的结构:保罗处理人的罪与(上帝的)愤怒(罗1:18-3:20),基督里的救恩(罗3:21-11:36),以及我们对上帝怜悯作出的顺服性回应(罗12:1-15:13)等问题的结构。在整部圣经及宗教改革期间最具影响力的著作中,《罗马书》或许将福音表述得最清晰。它提出了改革宗关于归信问题的明确模式,那就是:人对罪和愁苦的认识,要先于人的救恩和与上帝之间的和好。那些鄙视清教徒预备思想的人应该好好阅读《罗马书》,并默想保罗为什么花费这么多时间先传达上帝对人犯罪的愤怒的坏消息,而之后才解释在基督里称义的恩典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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