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清教徒改革宗灵修神学
七、以应许为中心
厄斯金两兄弟最富盛名的是那些符合苏格兰教会传统、围绕上帝应许所作的讲道。1560年的《苏格兰信条》中谈到了一种“对上帝应许有确据的信心”。像乔治·胡契森(George Hucheson)所著的《十二小先知书注释》(Exposition of the XII Small Prophets)、安德鲁·格雷(Andrew Gray)所著的《又大又宝贵的应许》(Great and Precious Promises)、以及托马斯·哈里伯顿(Thomas Halyburton)所著的《对救恩的极大关心》(Great Concern ofSalvation)都充分使用了上帝的应许。“上帝以祂的应许将自己与我们联系起来,”哈里伯顿曾经写到。
但是,厄斯金两兄弟对于应许的注重甚至超出了这些作者。“除了应许之道外,福音又是什么呢?”埃比尼泽·厄斯金曾说到(1:262)。“若从圣经中取走了应许,”拉尔夫·厄斯金写到,“那你就从中取走了福音”(5:118),因为福音与应许乃是同一件事”(5:235)。
厄斯金两兄弟从未对宣讲圣经中的应许感到厌倦过。拉尔夫·厄斯金曾写到,“我要仰望这应许,并看重这应许,看重这位赐下各样应许的上帝”(5:236)。他们发现圣经中各处都是应许,甚至在诸如《约翰福音》第17章17节这样的经文中,“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5:103)。正如埃比尼泽所写的那样:“所有的历史、先知和影子还有圣经中的预表——难道不正是对上帝应许的开启和解释?”(1:512).
这种对上帝应许的重视在各种关键教义上都对厄斯金两兄弟的神学思想产生了影响。
1、永恒的应许
厄斯金两兄弟宣讲从永恒过去的应许到永恒将来的应许。埃比尼泽·厄斯金将上帝的应许界定为“对祂在创立世界之先的旨意和恩典的目的所作的启示。”拉尔夫·厄斯金将这句话加以人格化,说上帝的应许乃是“对祂在基督里对罪人的恩典与美好旨意的启示”(5:192)。
所有出于上帝的应许都源自祂主权意志的行动。“因此,新约中的所有应许都是如此众多的我要,”拉尔夫·厄斯金说到。“我要作你们的上帝:我要拿走你们的石心:我要将我的应许放在你心里”(5:375)。从上帝永恒的视角来看,这些应许只能是向选民宣讲的;但从人的角度来看,它们必然是向所有人宣讲的,因为无论谁以信心来回应这一应许,都将成为接受应许的人。应许虽然是赐给选民的,但他们却是针对所有“凡愿意听受福音之人及其后裔的。”厄斯金两兄弟说到。因此,每一位听众都有权利接受这一应许,但却只有选民才有权利拥有这一应许。唯有他们才能借着信心接受上帝的应许《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注释》(Exposition ofthe Shorter Catechism,问81-84对问20的解释)。
这位从永恒中应许的上帝同样也会在时空中来成就这些应许。“上帝并不仅仅是一位发言人而已,而是一位行动者,”拉尔夫·厄斯金曾写到(2:308),通过祂的圣道,“使祂的应许得以在人的今生中存立”(5:382)。厄斯金两兄弟喜欢引用《罗马书》第10章6至8节中的内容,强调罪人不必到天上抓住应许进入,因为这道离我们并不远,乃是在我们口中和心里(EE,1:435-36:RE,5:278)。拉尔夫·厄斯金说这正如水流从一处遥远的源头通过水渠流到一个城市,被送到人们嘴边使他们能从一个水龙头饮水一样,照样生命之水从源头,就是三一上帝,透过祂在福音中应许的管道送到人们嘴边。
上帝的应许离我们不远,这就断绝了人因自己不信而有的任何推诿。在他围绕《约翰福音》第3章18节所作的讲道中(“上帝审判台前,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埃比尼泽·厄斯金说到:“我确信,倘若罪人知道基督借着祂所做成的救恩的福音被何等切近地带到了我们身边,那我们中间就不会有这么多不信的罪人了”(1:358)。
这应许直存到来生。这位得了荣耀的基督乃是上帝所赐下的现在和将来永恒的应许,因为祂已经升上高天,并要作王直到永远。天国是上帝的应许达到完满的地方(RE,2:519ff)。
2、作为应许的福音
上帝的应许乃是一种“救赎之道”,厄斯金两兄弟教导人说。因为这一应许与福音相辅相成,所以,这应许与福音同样大有能力。拉尔夫·厄斯金在自己围绕《加拉太书》第4章28节所作的题为“生养众多的应许”的讲道中对此进行了解释。他说,正如以撒是靠着应许的能力生出而不是从血气生出的那样,信徒也是透过上帝在基督里永恒应许而生出的“应许之子”(5:96)。因此,上帝“大能与丰富的应许”便是那拯救大能的管道(5:108)。在上帝的理性中,灵命的孕育是在永恒中发生的:因此,选民是在“和平会议”上所应许给基督的后裔(赛53:10),但属灵生命却是在时空中发生的。上帝应许的“受胎之腹”永不落空,要借着祂自己的大能在人重生那一刻打开。尽管上帝的悦纳乃是这一新生最终的“动因”,但就上帝的应许本身而言却是它的工具——即“工具性的原因”。
3、在基督里的应许
这一应许与耶稣基督是密不可分的,厄斯金两兄弟教导人们说。这一应许虽然是在“和平会议”上向基督做出的,但祂同样也是这一应许的内容。拉尔夫·厄斯金说这一应许犹如一个杯子,而基督则是杯中所盛之水,以此来说明基督与应许之间的关系。信心并非仅仅抓住那应许之杯,又朝里看上一眼;唯有在饱饮基督之时,它才能够得到满足。借着圣灵所做成的信心啜饮一口基督之杯,便可以照彻人的心灵,又感动人的意志,对基督孜孜以求之,拉尔夫·厄斯金说到(1:126)。当基督带着自己身为救主和主的荣美显现之时,基督的荣耀便充满人的灵魂。人属血气的敌意被攻克,意志与情感被更新,众罪人便会喊说:基督全然可爱,胜过千千万人。
厄斯金两兄弟的讲道因此是完全以基督为中心的,与质朴的改革宗讲道风格一致。讲道对他们来说就是“载着基督在世界纵横驰骋的战车,”正如理查德·西比斯(Richard Sibbes)所写的。“基督乃是元首,是福音真理的核心,我们当怎样联于这位元首,照样我们也当联于真理”,拉尔夫·厄斯金曾宣讲到(4:491)。在其他地方,他也曾说道:“无论论述真理的文章有多少,但真理本身却只有一个;基督这一核心只有一个”(4:246)。
厄斯金两兄弟认为,圣经是宣扬基督的泉源。以圣经为中心和以基督为中心是同义词,因为圣道宣扬基督,而基督又传扬圣道。正如埃比尼泽·厄斯金对自己会众所说的那样:“所有预言、应许、历史和圣经中的教义都指引我们来到祂那里,正如航海者罗盘上的指针指向地极一样:我们若没有带领你们来到基督面前并且认识,那我们的讲道,你们的听道,就都是徒然的—–所有敬虔都在祂里面交汇,以祂为中心”(2:7-8)。
厄斯金两兄弟将基督的能力和甘心乐意救人之心,还有祂作为失丧罪人救赎主的宝贵呈现在人面前。用神学上的清晰、神圣的荣美和赢得人心的激情来宣扬基督,乃是他们最大的抱负和最根本的工作。
因此,他们选择那些围绕两约中以基督和福音为中心的经文(RE,5:88)来讲道。他们相信,任何一段经文都引导人来到基督面前,不管是以直接方式还是以间接方式,但将注意力放在基督最丰满的地方却是牧师的责任,因为“一段经文中关于基督的内容越多,那么在[讲道]其中带给那认识祂之人的精华和肥甘也就越多,其中的馨香之气和甜美也就越多,”埃比尼泽·厄斯金写道(2:8)。
4、在圣父和圣灵中的应许
应许同样也无法与圣父及圣灵分割开来,厄斯金两兄弟教导人们说。在基督里,上帝自己作为三一救主来到我们身边,宣告“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在这一应许中,圣父将带着所有神性的自身赐给了我们,来拯救并帮助我们。圣灵也是如此,因为基督应许要为凡信祂之人差遣下圣灵来,与他们同在(约16:7:RE,5:101)。
尽管他们以基督为中心,但厄斯金两兄弟同样也对圣父的位格与工作投入了相当多的注意力,诸般的属性在基督里得以彰显出来:同样也对圣灵的临在与工作给予了关注,基督透过圣灵将自己所赢得的功劳成就在凡信祂之人的身上。他们赞美三一上帝,贬低罪人。他们并不担心在这一过程中会伤害到自己听众的自尊,因为他们更关心去尊荣这位三一上帝:圣父照着自己的形象创造了我们,圣子则透过救赎和收纳恢复了我们这一份尊严,而那位内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则使我们成为祂的圣殿。厄斯金两兄弟或许早已经将那种建立人自尊的信息,而不是以三一上帝为本的信息视为自欺的信息。若是抛开了上帝和祂的恩典,那我们自己也就没有任何自尊可言:若离开了祂,我们便是堕落、卑鄙、注定要下地狱的人。
5、各种应许
上帝在基督里来到我们身边,而基督带着诸般令人惊诧的丰富应许而来。这些应许满足了任何信徒的条件。在一篇讲道集中,拉尔夫厄斯金列出了包含在诸般应许中的救恩的五十个方面,并声称他能再列出一千条来(5259-60)。“对应许中没有的东西你又能盼望什么呢?”他问道。随后,他回答说:
这应许包括使人得救脱离罪,脱离罪咎,脱离罪的污秽,脱离罪的权势,脱离罪的毒钩,脱离罪的沾染,脱离罪的果子,脱离罪的源头,并最终脱离各样的罪。救恩的应许就是脱离震怒,脱离律法,脱离公义,脱离死亡,脱离地狱,脱离世界,脱离魔鬼和不尽情理之人。得救脱离诸般苦难、责备、恐惧、疑惑和软弱;得救脱离遗弃和无助,脱离缺乏和软弱,脱离对你名誉和其他事务的冤屈和伤害;脱离悲哀和疲倦;脱离退后和背道,脱离责难和一切不完美;它是难以数算的积极救赎与诸般怜悯,是宽恕的怜悯,胜过罪的怜悯,医治的怜悯,争战得胜的怜悯,安慰的怜悯,托住的怜悯,恩典使怜悯加增,又使怜悯趋于完美:分别为圣的怜悯,使各样护佑、一切十字架,一切关系都成为圣洁;守护的怜悯,坚固的怜悯,帮助的怜悯,随从的怜悯,光照的怜悯、使我们活过来的怜悯,使我们扩张的怜悯;这怜悯要供应你的缺乏,驱散你的恐惧,遮盖你的软弱,聆听你的祷告,使万事相互效力叫你得益处;得救使你承受永生、荣耀和不朽(5:259)。
埃比尼泽·厄斯金同样也被上帝的各样应许打动。在就《启示录》第22章2节中(“树上的叶子乃为医治万民”)的讲道中,厄斯金说,这应许如满树的叶子,如此众多,以致没有任何疾病是它们不能医治的。“罪人啊!你的疾病是什么呢?无论它是什么,你都可以从这树上找到一片叶子来医治你,”他说到(1:502)。拉尔夫·厄斯金同时还说到:“你要告诉我到底有哪种情况,是这应许所不能达到的,”他问到(5:118).
要借此福音应许得人如得鱼一样。拉尔夫·厄斯金说,牧师,就是那“得人的渔夫”,必须投放下“大量应许”,就像放在线上的鱼钩一样来抓住人们。钩子有各样的尺寸,可以抓住各样的人。“你是说:‘我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可怜虫?”好,有一个钩子是为你预备的。不要害怕,可怜虫雅各,我必帮助你。’你贫穷缺乏吗?有一个钩子是为你预备的:困苦穷乏人寻求水却没有:我耶和华必应允他们。你困苦、瞎眼,不知道往哪条路上去吗?有一个钩子是为你预备的:我要引瞎子行不认识的道,领他们走不知道的路。
“倘若这一条应许不适合你,那就去找另一条,”厄斯金接着说。“倘若这一个鱼钩对你来说太大了,那另一个就会更适合你。哦!你若被得着,就是有福之人!因这鱼钩不会伤害你,而是要将你和所有应许之子一同带到幸福的彼岸”(5:128-30)。
6、无条件的应许
为了鼓励罪人们来抓住上帝的诸般应许,厄斯金两兄弟强调这些应许是无条件的。在反对日益增长的律法主义、新律法主义和阿米念主义过程中,拉尔夫·厄斯金早在1720年就曾悲叹说:“今天,这荣耀的福音很大程度上已被为来到基督面前接受福音定下的诸般律法条款、条件和资格的浓云笼罩了”(1:52)。他认识到,人的心如果倾向于律法主义,就会将其延伸到律法和其他条件上,包括信心、悔改、痛悔和祷告,盼望借此来讨上帝的喜悦,与祂和好(1:168)。
厄斯金两兄弟认为,诸般应许的所有条件早已由上帝满足了。或者基督已为罪人满足了这些条件,或者应许的条件已经由上帝在其他应许中赐给了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上帝都为那些通过信心来得到这诸般应许的罪人满足了各样条件。因此,没有哪位罪人可以因为无法满足各样条件而拒绝上帝的应许。正如拉尔夫·厄斯金所写的那样:“在圣经中的应许上,没有任何附加的条件性仪文,拦阻一个人来请求并抓住这一应许。圣经中各个方面都是吸引人来接受这一条件,要么是以接受基督为条件,要么就是逃到一种绝对的应许那里,就是那将这条件应许给我们的地方(5:129)。
厄斯金两兄弟认为,若教导其他内容,就是将行为之约与恩典之约掺杂起来,或说是将律法与福音掺杂起来。必须捍卫这种在律法与福音之间的区分,如同捍卫珍宝一样。律法是规条,福音乃是应许(RE,5:164-65)。“你们这听了福音的人,若并未因此而逐步明白到底福音为何,律法又为何,是何等可怜!”拉尔夫·厄斯金警告人们说。“律法始终是强制性的,以命令和威吓的形式出现;福音总是应许性的。律法所产生的就是恐惧战兢,福音所孕育的却是盼望。那些受了律法的威吓,逃到福音那里的人,有福了!—–因为你们的救恩乃是本于此”(5:193)。
7、信心绝非应许的条件
即便是信心也不是福音的条件。厄斯金两兄弟赞同罗伯特·特雷尔(RobertTrail)的意见,此人曾写到:“对耶稣基督的信心,既非条件,也非资格,乃是对所有此类假冒为善之事的彻底否定。”因此,厄斯金两兄弟曾就“信心的美德”著书立说。信心是选民有效蒙召之后呈现出的主要果效之一(RE,1:257)。正如印章加于蜡封上留下的印记一样,信心也会如此对福音的呼召做出回应(RE,4:453)。
在描写那位膏耶稣的女人时(路7:36-50),拉尔夫·厄斯金曾写到:“爱虽然使她将膏油倾倒在基督头上,又用悔改的泪水来洗净祂的脚:但是,信心却并没有赋予基督任何东西,没有带给基督任何东西;然而,它却受命来承担一种更高的职分,远超任何其他美德之上:[因为]它乃是领受基督的手,又接受祂所赐的一切”(3:476)。
信心对于福音而言并不是条件性的;毋宁说,信心本身乃是在上帝的应许中应许给人的,正如《诗篇》第110篇3节所说的那样(“当你掌权的日子,你的民要以圣洁的妆饰为衣,甘心牺牲自己”)。这类经文,拉尔夫·厄斯金认为,是“绝对的”,亦即它们本身没有附带任何条件(5:239)。若情况并非如此,就没有人能相信。若信心是有条件的,人们就可以拒绝它,说:“我无法相信!”若信心本身不是无条件地应许给人的,那福音对那些为自己缺少福音忧伤的人来说就不是什么好消息(5:107)。
拉尔夫·厄斯金意识到,诸如罗伯特·罗洛克(Robert Rollock)、撒母耳·卢瑟福、大卫·迪克森等人都曾将信心说成是有条件的。但是,他论述说,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并没有从信心本身的意义上将其视为一种条件(5:107)。拉尔夫·厄斯金或许会同意罗伯特·肖(Robert Shaw)后来所写的:“有些受人尊重的神学家称将信心称为一种条件,他们所见却与那种被人们严格称为条件的东西相去甚远,也就是说,人们若履行了它,按照上帝的恩典之约,就有权利称义作为他们的奖赏。它们原本的意思仅仅是,若无信心就不能称义——信心在其自然秩序中必须是先于称义而存在的。但是,因为条件这一术语是非常模糊的,被人们所臆测以致误导了那些无知之人,所以应当避免这样作。”
按照厄斯金两兄弟的观点,出于那种我们借以接受基督的信心的行为,乃是一种彻底否定将自己一切的行为和义视为救恩条件的行为。信心就是放弃一切功劳,又彻底委身于基督,并接受基督为我们所成就的一切。它是将我们的灵魂、理性、意志、情感及所有生活都唯独依靠在基督自己的宝血之上(RE,1:116,301)。
厄斯金两兄弟是在一种经过明确界定了的背景下来使用“条件”一词的。与安德鲁·格雷一道,他们教导人们说某些应许有其条件,或者说是条件性的。然而,有条件的应许却并不会损害福音无条件的特点:毋宁说,一种基于恩约的祝福注定是这一链条中的一环。在上帝恩约的祝福中有一种次序。信心的赐予乃是上帝应许中的一部分(RE,4:128),而其他应许则是透过有条件的应许借着信心来领受的。倘若有条件的应许,诸如《玛拉基书》第4章2节(“但向你们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义的日头出现,其光线(原文作翅膀)有医治之能”)中的应许能震慑我们的话,那我们就当借着信心逃往上帝绝对的应许,就如《约翰福音》第12章32节(“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中那样的应许那里,来获得这有条件的应许的条件(5:106)。
拉尔夫·厄斯金说到,我们断不可将相信的权利与相信的能力彼此混淆。相信的权利建立在恩典的赐予与福音中相信的命令基础上的。相信的能力则是圣灵的恩赐。因此,无论谁相信都要将自己的信心归功于圣灵内在的工作,视之为上帝拣选之恩的结果。
凡信上帝之人务要因此祈求圣灵的工作。然而,正如拉尔夫·厄斯金所说的那样,这并非意味着说为了相信,罪人就必须首先感受到圣灵的能力。当福音的呼召被印在我们心灵之上时,我们可以在并未感受到圣灵内在能力的情况下相信。这种信心并不是鲁莽之举,因为遵行上帝吩咐怎会成为鲁莽之举呢?认为一个罪人若非感受到相信之能就无法相信,这才是更鲁莽之举。真信心,与此相反,承认“我没有丝毫的能力:因此,我逃离自己,转向基督,转向上帝的应许之言,来接受祂所应许的能力”(2:307-322)。
对于罪人追问:“若我不是一位选民,怎么办?”拉尔夫·厄斯金回答说:不要窥探这一奥秘。倘若你的心灵转向恩典的邀约,又通过信心选择基督,那你所蒙的拣选就是确实的。“既然不是所有人都会得救——或许我也不会得救吧?”我们便回答说:“既然有些人要得救,为什么你不会得救呢?”(1:55:157)。
“为什么不是凡听到福音的人都得救呢?”厄斯金追问说:“难道不是因为他们没有通过信心侍奉基督以拯救自己呢?你若没有接受基督,就必因为忽略祂而受到诅咒——而不是因为你没有蒙受拣选(1:99;2:408)。我们没有办法说,你是一位蒙上帝拣选的男人或女人:因此,只要相信。我们没有这样的托付。上帝借着这福音说,“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而且在取水时,他就有了自己是一种蒙拣选的器皿的证据(2:181-83)。但是,你却说,我若不是蒙拣选的人,那我就不会蒙恩前来。我们的回答是,你最好从另一方面来开始:你若没有来的念头,那你就没有近前来的恩典。而且,假如你没有任何近前来的念头,那你难道就不责备自己不愿意近前来吗?难道你要一面抱怨自己没有近前来的恩典,同时又仍拒绝那唯独使你心生乐意的恩典福音吗?假若有一天你会以堕入地狱而告终,那就是因为你出于不信而拒绝接受这福音的缘故。因此,是否蒙受拣选,并不会成为你的丝毫拦阻,因为这乃是一个并非要你现在来关注的奥秘(3:312-13:5:224-25)。厄斯金赞同乔治·怀特菲尔德的意见,他建议说:“你要先到信心和悔改的文法学校中,才能进入拣选的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