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52简明神学
四十九、耶稣的安坐在天
耶稣基督在天上掌权
祂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1:3)
基督现今在荣耀里的角色,普通称之为祂的“安坐在天”。安坐(拉丁文是sessio)是“坐着”之意。虽然新约圣经描述耶稣在天上的活动,是站立着以准备行动(徒7:56;启1:1-16;14:1);在祂的百姓中行走(启2:1);并骑马准备争战(启19:11-16),但它也说到,祂坐在父神的右边——不是为休息,而是为管治——以表达祂现今的权柄。“安坐”的画面不是代表无所作为,而是掌权之意。
在诗篇一一零篇里,神安置弥赛亚在祂的右边,为君王与祭司——为王,好看见祂所有的敌人都被践踏在祂脚下(诗110:1);为祭司,好事奉神,并永远将神的恩惠传给神的百姓(诗110:4)。虽然弥赛亚可能会出去争战(诗110:2-3,5-7),但祂的地位是一直坐在耶和华的右边。在使徒行传二章34至35节、希伯来书一章13节、十章12节和马太福音二十二章44节里,这幅图画直接被应用到耶稣身上;自从升天以后,祂就一直在神中保性的国度里,积极地掌权。
基督掌权的范围涵盖了所有现存权柄的伸张之处,包括天使的和人类的世界都在其内(太28:18;彼前3:22)。基督的国度狭义来说,就是教会,祂是教会身体的元首,用祂的话语和圣灵来管治教会(弗1:22-23)。世上的国家不是按神之国的形式设立的,像旧约时代那样。刀剑不是用来强迫人顺服基督的国度(约18:36),但是基督从祂的宝座上仍使用世俗的权力,以维持社会的平安与秩序;祂也命令祂的门徒要顺服世上掌权的(太22:21;罗13:1-7)。基督徒得知基督是万有之主,就必大得安慰;他们在生活中的每一领域里,寻求遵行神的旨意,也提醒他们自己和他人:所有的人都要向作审判官的基督负责,不论那人是官员还是平民、丈夫还是妻子、父母还是儿女、雇主还是受雇者。所有有理性的被造物最终都要向作审判官的基督自我说明(太25:31;徒17:31;罗2:16;林后5:10)。
基督的安坐在天要继续下去,一直到所有祂和我们共同的仇敌——包括死亡在内——都化为乌有为止。当基督再来并审判死人之际,那时死亡,那最终的仇敌,将要被灭绝(约5:28-29)。审判一旦完成后,神中保性国度的工作即将中止,基督将胜利地把国交与父神(林前15:24-28)。
五十、耶稣作中保
耶稣基督是神人间的中保
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2:5)
耶稣基督的拯救职事,可以用“祂是在神和人之间的中保”(提前2:5)这一句话为总结。中保是中间人,将不交通的两方带在一起;这两方可能是疏离,彼此交战的。中保必须与双方都有关系,好与双方认同,维持双方的利益,并在善意的基础上,向一方代表另一方。如此看来,摩西就是神和以色列人之间的中保,当神赐下律法时,他代表神向以色列人说话(出20:18-21);当以色列人犯了罪时,他又代表以色列人向神说话(出32:9-33:17)。
我们这堕落、悖逆族类的每一个成员,按本性都是“与神为仇”(罗8:7),并在神的震怒之下(亦即遭到惩罚性的弃绝,审判官用此以表达他对我们罪恶所发正面的忿怒,罗1:18;2:5-9;3:5-6)。让交战的双方和好是必要的,但是这只有在神的忿怒平息了、消除了,而促使人过反对神之生活的那种反神心态也改变了之后,才有可能发生。原是一位忿怒之审判官的神,在祂的怜悯中,差遣祂的儿子来到这个世界,带来神人之间所需要的和好。这不是因这位仁慈的儿子采取了行动,以安抚严厉的父神;而是父神自己采取主动。加尔文说:“当祂还恨我们的时候,祂却又不可思议地爱着我们。”祂赐下祂的儿子,为我们担负罪,这乃是神对我们的爱所结出的果子(约3:14-16;罗5:5-8;约壹4:8-10)。在神儿子所有中保性的职事里,祂事事都行在父神的旨意中。
基督藉着替代,为我们受了刑罚,就一次永远并客观地为我们成就了和好。祂在十字架上站在我们的地位上,就像是我们一样,承受了我们该受的咒诅(加3:13)。藉着祂所牺牲的血,为我们成就了和睦(弗2:16;西1:
20)。和睦在此的意思是结束敌对、除去罪疚、不再受到此外无可逃避的报复性的惩罚。换句话说,就是宽赦以往的一切,并永远接纳这个人的未来。凡信基督的人,都得以称义,并且得以与神和好(罗5:1,10)。这位中保目前的工作,就是透过传信息的人,劝那些祂曾为他们获取与神和好之恩典的人,真正地得着这恩典(约12:32;罗15:18;林后5:18-21;弗2:17)。
耶稣是“新约的中保”(来9:15;12:24)——亦即说,祂开创了我们与神之间的新关系,使我们感受到与神和好;这远远超过了旧约中为处理罪恶,所能做到最妥善、却又较没有果效的安排(来11-10:18)。
加尔文对基督教神学的一大贡献乃是,他发现到新约圣经的作者以先知、祭司、君王的三重职事,来诠释耶稣的中保职事。
基督这三方面的工作在希伯来书里都论及了:耶稣是弥赛亚君王,被高举到祂的宝座上(来1:3,13;4:16;2:9),也是大祭司,曾将自己献给神,好赎尽我们的罪恶(来2:17;4:14-5:10;7-10章)。此外,基督还是那使者(即“使徒”,蒙差派去宣告信息的人,来3:1),救恩的信息起先是透过祂亲自讲的,而信息的本身讲的就是祂自己(来2:3)。在使徒行传三章22节里,耶稣被称为先知,其原因和希伯来书称祂为使徒一样,即因祂对祂的百姓宣告神的话语,以此指教他们。
在旧约时代,先知、祭司和君王的中保职事是分开来由不同的人担任;如今,这三种职分在耶稣一人身上会合了。这是祂的荣耀,由天父所赐予的,这样,祂才可以做全备的救主。神要我们信靠祂的人明白这一点,藉着顺服表明祂是我们的君王,藉着信靠祂表明祂是我们的祭司,并从祂这位先知教师有所学习,以显明我们是祂的百姓。如此地表明耶稣基督是我们的中心,才是真正基督教的验记。
五十一、耶稣作祭物
耶稣基督成为挽回祭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罗3:25)
赎罪一词的意思是修正、消弭所犯的罪过,并赔偿所造成的伤害;藉此,才使自己和所疏离的对方和好,而且恢复破裂的关系。
根据圣经的描述,全人类都需要赎他们的罪,可是又缺乏能力与资源如此做。我们触怒了那位圣洁的创造主;而祂的本性原是恨恶罪恶(耶44:4;哈1:13)并要惩罚罪恶(诗5:4-6;罗1:18;2:5-9)。除非赎罪之工完成了,我们不要期望能被这样的一位神接纳,并与祂交通。因为连我们最好的行为中都有罪染,我们盼望为修正自己而做的任何事,反倒恰会增加我们的罪愆,或更恶化了我们的处境。因此之故,人想要寻求在神面前建立自己的义,更显出无可救药的愚昧(伯15:14-16;罗10:2-3);因那是不可能成就的事。
就在人类这没有指望的背景下,圣经告诉我们神的慈爱、恩典、怜悯、仁慈和怜恤。我们的罪使救赎成为必须,而神这位被人得罪的创造主却自己为我们提供了救赎。这惊人的恩典正是新约圣经信仰、盼望、敬拜、伦理和灵命的焦点,从马太福音到启示录,它照射出令人惊心动魄的光芒。
当神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祂将祭祀制度设立为恩约关系的一部分;而祭祀的重点乃是流出没有瑕疪之祭牲的血,并将它们献给神,“可以—–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利17:11)。这些祭牲都是预表性的,为要指向将来另外的人事物。当祭牲按要求地献上时,神“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罗3:25),但事实上,真正能把罪恶涂抹掉的,并不是动物的血(来10:11),乃是献上之祭物所预表的本体——那无罪的神子耶稣基督——的血,祂在十字架上的死,赎尽了所有在祂钉十架之前和之后人类所犯的一切罪恶(罗3:3-8;来9:11-15)。
新约圣经提到基督的血之时,多半是与献祭有关的(如,罗3:25;5:9;弗1:7;启1:5)。基督成为完美的赎罪祭(罗8:3;弗5:2;彼前1:18-19),祂的死乃是我们的救赎(即以赎价拯救我们,付上代价,将我们从罪愆的苦境、作罪的奴隶、等待神的忿怒临到的情况下,释放出来;罗3:24;加4:4-5;西1:14)。基督的死是神叫我们与祂和好的一种行动表现,因为祂越过了自己对我们的敌意,而这敌意是因我们的罪所惹动的(罗5:10;林后5:18-19;西1:20-21)。十字架挽回了神的怒气(即藉着赎我们的罪,而将罪从祂眼前挪去,消弭了祂对我们的忿怒)。与此有关的关键经文包括罗马书三章25节,希伯来书二章17节,约翰壹书二章2节和四章10节,其中每一处经文的希腊文都明显地含有挽回之意。十字架之所以有挽回的功效,是因为基督在祂的受苦里,像以往的献祭一样,与我们认同,所以就替代我们、站在我们的地位上,忍受了我们该受惩的审判(“律法的咒诅”,加3:13);又让神将我们过犯该死的记录钉在十字架上,成为基督为之而死的犯罪字据(西2:14;另参太27:37;赛53:4-6;路22:37)。
基督赎罪之死认可了新约的开始;在任何情况下,根据此约,人靠着基督一次涵盖一切罪恶所献的祭,得到保证必能到神面前来(太26:27-28;林前11:25;来9:15;10:12-18)。那些藉着信靠基督“得与神和好”(罗5:11)的人,就“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换句话说,他们得称义了,并在神的家中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5)。从此以后,他们将活在基督爱他们大爱的激励和管治之下,这爱是由十字架所显明和量度给我们的(林后5:14)。
五十二、限定的救赎
耶稣基督为神的选民而死
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并且我为羊舍命。(约10:14-15)
“限定的救赎”有时亦称作“特定的救赎”、“有效的救赎”及“有限的救赎”,这是改革宗一项历史性的教义,论及三一神在耶稣基督之死一事上,其意愿为何。这项教义毫不怀疑基督所献之祭的无限价值,也不怀疑神真诚向所有“听见‘福音’的人”发出的邀约(启22:17),它明言:基督的死真正除去了所有神选民的罪恶,并确保他们会重生、信主,并因信蒙神保守得以进入荣耀里——得荣才是主的救赎所要达到的目的。救赎的限定性与有效性带来它的“有限性”:即基督就祂死的有效性而言,祂并不是为每一个人死。并非所有人都得救了的这项事实,证明了这项教义,正符合圣经和经验合起来所教导我们的。
此外仅有的两种可能选择是:(1)真正的普救论,认为基督的死保证了人类每一份子——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都会得救;或者是(2)假设的普救论,认为基督的死使每一个人都可能得到救恩,但是只有那些以信心回应并肯悔改的人,才会真正得着。但主的死并没有保证人一定会相信并悔改。所以,选择有三:效果无限、范围有限的救赎(改革宗的特定救赎论),范围无限、效果有限的救赎(假设的普救论),或是效果无限、范围也无限的救赎(真正的普救论)。这三个我们究竟该选哪一个,其指引必须根据圣经来定。
圣经说,神已经拣选了我们这堕落族类中的许多人,要使他们得到救恩;神也曾差遣基督到世上来拯救他们(约6:37-40;10:27-29;11:51-52;罗8:28-39;弗1:3-14;彼前1:20)。圣经常说,基督已为特定的群体或个人而死,并清楚暗示,祂的死已为他们获取了救恩(约10:15-18,27-29;罗5:8-10;8:32;加2:20;3:13-14;4:4-5;约壹4:9-10;启1:4-6;5:9-10)。基督面对死亡时,祂只为那些父神所赐给祂的人祷告,而不为世人——其余所有的人类——祷告(约17:9,20)。若主愿意为任何一个人死、却拒绝为他祷告,这是可思议的事吗?限定的救赎是以上三种看法里,惟一和圣经的记录符合的。
新约圣经一方面教导我们,在福音里有基督所赐的恩典,基督徒理当到处宣扬这福音;在另一方面,它则教导我们,基督在十字架上曾为神的选民获得了完全有效的救赎;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不一致、也没有不连贯之处。所有凭信心到基督面前的人,都必得着怜悯,这点是千真万确的(约6:35,47-51,54-57;罗1:16;10:8-13)。蒙拣选的人在福音中听到了基督的赐予;透过所听到的福音,就蒙圣灵有效地呼召了。福音和有效的呼召,都是因基督受死承担了我们的罪才有的。那些拒绝基督所赐予之恩典的人,都是出于他们自己的自由意志,愿意如此选择(太22:1-7;约3:18),因此他们最终的灭亡也是自找的。而那些领受基督的人,则要学习为祂的十字架感谢祂,因为十字架是神主权救恩计划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