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56简明神学

第三部分:神是恩典的主宰

五十三、保惠师

圣灵服事信徒

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祂要荣耀我,因为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16:13-14)

耶稣在受难之前曾应许,祂与父神要赐给门徒“另一位保惠师”(约14:16,26;15:26;16:7)。这位保惠师(Counselor或Paraclete,来自希腊parakletos,其意为一位给予帮助的人),是一位帮助者、顾问、加力量者、鼓励者、盟友与辩护者。“另一位”一词则指出:耶稣是第一位保惠师,祂应许在祂走了以后,将有一位来取代祂的,要继续祂所开始的教导和见证(约16:6-7)。

保惠师服事的本质表现出,这是讲究位格和关系的一项工作,暗示出任此职事者具有完全的位格。虽然旧约圣经说了许多有关圣灵在创造中(如,创1:12;结36:25-27)所从事的种种活动,但它并没有清楚说明,圣灵是一位分明有别的神圣位格。不过新约圣经就明言,圣灵是一位真正有别于父神的位格,正如同子神有别于父神那样。这一点是很明显的,不但从耶稣应许说到2;诗33:6)、在启示中(如,赛61:1-6;弥3:8)、在加能力给事奉者(如,出31:2-6;士6:34;15:14-15;赛11:2),和内在的更新上(如,诗51:10——“另一位保惠师”可以看出,此外也可从圣灵会说话(徒1:16;8:29;10:19;11:12;13:2;28:25)、会教导(约14:26)、会作见证(约15:26)、会参透(林前2:10)、会随意行事(林前12:11)、会代求(罗8:26-27)、人会欺哄祂(徒5:3)、会担忧(弗4:30)等事实看出,惟有一位有位格者才会作这些事。

圣灵的神性可由以下的事显明出来:圣经曾宣告说,欺哄圣灵,就等于欺哄神(徒5:3-4);祝福时将圣灵与父神及子神并提(林后13:14;启1:4-6);在浸礼之宣告中的用法(太28:19)。在启示录一章4节、三章1节、四章5节、五章6节里,圣灵被称为“七灵”,一部分原因似乎是在于“七”象征神性的完全,而另一部分原因则是因为圣灵服事的丰满。

因此,圣灵的代名词是“祂”,而非“它”;祂应当与圣父、圣子同样地受到人的顺服、爱戴与渴慕。

为耶稣作见证,藉着向门徒启示耶稣的身分及工作来荣耀耶稣(约16:7-15),并叫门徒明白他们在基督里的意义为何(罗8:15-17;加4:6),这些都是保惠师主要的职事。圣灵能光照我们(弗1:17-18)、重生我们(约3:5-8)、引导我们进入圣洁(罗8:14;加5:16-18)、改变我们(林后3:18;加5:22-23)、赐给我们救恩的确据(罗8:16)和服事的恩赐(林前12:4-11)。神在我们里面所有的工作——举凡摸触我们的心、建立我们的性格,和斧正我们的行为——都要靠圣灵才能做成,虽然有时候我们将一部分作为归于父或子,然而其执行者仍是圣灵。

圣灵完满的保惠师的职事,是从耶稣升天以后的第一个五旬节开始的(徒2:1-4)。施洗约翰按照旧约圣经曾应许的,在末后的日子里将有神的灵浇灌(珥2:28-32;另参耶31:31-34),而预言说,耶稣要用圣灵给人施洗(可1:8;约1:33),而耶稣自己也重复了这应许(徒1:4-5)。五旬节的意义是两方面的:它标明了基督再来以前世界历史最后一阶段的开始;而且与旧约时代相较,它也标明了圣灵的职事之巨幅扩大,以及向神而活的经历。

耶稣的门徒在五旬节以前,很明显已是被圣灵重生过的信徒了。所以,给他们生活与事奉带来能力的灵洗(徒1:8),并不是他们属灵经历的开始。然而对于所有在五旬节以后信主的人而言,包括五旬节那天归正的人在内,自那天起,在新约全备的祝福下得着了圣灵,就成了他们归正与新生的一部分(徒2:37;罗8:9;林前12:13)。举凡后来显在基督徒生活中的事奉潜力,都当看成是由这个起首的灵洗所流出来的表现。这个灵洗将罪人与复活的基督,活泼地联合在一起。

五十四、救恩

耶稣拯救祂的百姓脱离罪恶

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基督教福音的大主题乃是救恩。救恩是一个富有画意的字眼,应用广泛,它表达了从困境与苦难里得释放,得享安全的意思。福音宣告了那一位能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拯救约拿出鱼腹、拯救诗人出死亡、拯救兵丁不至淹死的神(出15:2;拿2:9;诗116:6;徒27:31),也能拯救所有信靠基督的人,脱离罪恶和其结果。

正如同上述看得见的拯救全然是神的作为,而非人靠神的帮助自救的实例一样,脱离罪恶与死亡的救恩也是如此。“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2:8)“救恩出于耶和华。”(拿2:9)

信徒是由什么景况里被救出来的?乃是由他们从前在神的忿怒之下的地位、在罪的辖治下、以及死亡的权势下得救的(罗1:18;3:9;5:21);乃是由世界、肉体、鬼魔所主宰的天然光景里救出来的(约8:23-24;罗8:7-8;约壹5:19);乃是由罪恶生活所产生的恐惧里得救的(罗8:15;提后1:7;来2:14-15);乃是由许多他们陷溺于其中的恶习中救出来的(弗4:17-24;帖4:3-8;多2:11-3:6)。

信徒是如何由这些景况里被救的呢?乃是藉着基督,并在基督里得拯救。父神对基督的高举,与对失丧者的蒙拯救,同样地关切(约5:19-23;腓2:9-11;西1:15-18;来1:4-14);说选民是为基督——蒙爱之子——而被指定的,和说基督是为着蒙爱的选民而被指定的,两者都对(太3:17;17:5;西1:13;3:12;彼1:20;约壹4:9-10)。

我们的救恩包括了,第一,基督为我们而死;第二,基督住在我们里面(约15:4;17:26;西1:27),我们也住在基督里面,与基督在祂的死亡和复活的生命里联合(罗6:3-10;西2:12,20;3:1)。这种活泼的联合在神那一边是由圣灵来维持,在我们这一边则是由我们的信心来维持。这个联合是根据在永远之前,我们因着在基督里蒙拣选而有之约下的合一而来,然后在我们的新生命里形成,也是藉着这新生命形成的(弗1:4-6)。神预定耶稣要作我们代表性的元首,并作背负罪恶的代替者(彼前1:18-20;另参太1:21),我们则是蒙拣选、有效地蒙召、模成祂的形像,并靠圣灵的能力得荣(罗8:11,29-30)。

信徒是由罪恶和死亡里被救出来的,但是要救他们到哪里去呢?乃是要他们在今日与在永世里,因着爱为神——圣父、圣子、圣灵——而活,并为邻舍而活。爱神的源头来自认识神对我们救赎的爱,爱神的证明则必须表现在对邻舍的爱上(约壹4:19-21)。神此时与将来的目的,是不断表明祂在基督里对我们的爱;我们的目标则必须是不断地在基督里,以敬拜与事奉来表明我们对这一位神的三个位格的爱。爱慕神的生活是我们荣耀的盼望,是我们今日的救恩及永远的福乐。

五十五、拣选

神选祂自己的人

因祂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9:15-16)

拣选这个动词的意思是“选择或挑出来”。拣选的这个圣经教义乃是说,早在创造之先,神就已从祂预知会堕落的人类中,选择出祂所要在基督里,并藉着基督,而救赎、赐予信心、称义并叫他得荣的人(罗8:28-39;弗1:3-14;帖后2:13-14;提后1:9-10)。神的这项选择是祂白白的恩典与主权施恩的表现,因为神赐这恩典是不受拘束的、没有条件的,不是因为人做了什么事而赢得的。对罪人,神不欠任何怜悯,只该定他们的罪。然而神居然拣选了我们中间的人,要拯救他,这实在是一件奇妙的事,值得人为此献上无穷的赞美;至于祂的拣选竟然还包括了赐下祂自己的独生子,为选民背负罪恶受苦,那更是奇上加奇了(罗8:32)。

拣选的教义和每一个有关神的教义一样,有其奥祕,且有时候会引起争议。但是在圣经上,这是一项教牧性的教义,为要帮助基督徒看见救他的恩典是何其的浩大,使他不得不感动到以谦卑、信靠神、喜乐、赞美、信实、圣洁为回应。这是神儿女的家庭祕密,我们不知道在那些还没有信的人中,还有谁是神已经拣选了的;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神有此美意,特别拣选了我们。但我们知道:第一,若不是因我们蒙拣选得永生,我们现在是不会成为信徒的(因为只有蒙拣选之民才会信)。第二,身为蒙拣选的信徒,我们可以倚靠神在我们身上完成祂已经开始的善工(林前1:8-9;腓1:6;帖前5:23-24;提后1:12;4:18)。因此之故,知道自己蒙拣选,会给我们带来安慰与喜乐。

彼得告诉我们,我们“应当更加殷勤,使‘我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1:10)——也就是说,要使自己有确据。拣选是由它的果子看出的。帖撒罗尼迦人有信心、爱心与盼望,福音在他们的生活中带来内在及外在的转变,保罗因此知道,他们是蒙拣选的人(帖前1:3-6)。彼得勉励他的读者要有的生命质量,诸如:德行、知识、节制、忍耐、虔敬、爱弟兄的心、爱众人的心(彼后1:5-7),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得越多,那么我们对自己所蒙的拣选就越感确切。

神的选民就某一观点而言,是父神赐给神子耶稣的礼物(约6:39;10:29;17:2,24)。耶稣作见证说,祂来到这个世界正是为了拯救他们(约6:37-40;10:14-16,26-29;15:16;17:6-26;弗5:25-27),解释祂的使命时,我们必须强调这一点。

“被弃绝”是指神对那些祂所没有拣选得永生的罪人,所作的永恒决定。祂的决定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不改变他们,不像选民是注定要被改变的。神让这些被弃绝的人留在罪里,正如他们心里所想要做的一样,最后,神还要审判他们,他们是为着自己的作为受当得的审判。在某些情况下,神会将他们交付给他们的罪行(亦即神挪去限制,任凭他们做任何他们想做的不顺服神的事),这个交付本身就是审判的开始。圣经上称之为“刚硬”(罗9:18;11:25;另参诗81:12;罗1:24,26,28),这会引到更大的罪愆。

“被弃绝”是圣经上实在的事(罗9:14-24;彼前2:8),但不能从一个人是否具有基督徒的行为上直接判决。就判决一个人是否是基督徒而言,被弃绝者可说是无特殊脸面可供辨识的,所以我们不要试着去辨认谁是被弃绝者,谁不是被弃绝者。我们应当活在有确据的光中,相信任何人都可蒙拯救,只要那人肯悔改、信靠基督。

我们应当将所有我们遇见的人,都当作有可能名列在选民之列的。

五十六、有效的呼召

神吸引祂的百姓归向祂自己

—–因为祂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神藉我们所传的福音,召你们到这地步,好得着我们主耶稣基督的荣光。(帖后2:13-14)

有效的呼召是十六世纪的一个英文词汇,后被用作一六四七年《西敏斯特信仰告白》Ⅹ的标题。该章是这样开始的:

凡神所预定得永生的人,而且只有这些人,神才乐意在祂所指定和悦纳的时候,藉着祂的道与灵,将他们从本性所在的罪和死的光景中有效地呼召出来,靠着耶稣基督进入恩典和救恩之中。神也在属灵与救恩的事上,光照他们的心思,使他们能明白属神的事;祂又除掉他们的石心,赐给他们一颗肉心;并更新他们的意志,以祂的全能,使他们决意向善,并有效地吸引他们归向耶稣基督。但即使当他们极其自由地来到主前时,这仍是因祂的恩典使他们能甘愿如此做之故。

这里所说的乃是基督徒悔改归正时多方面的实际经历,包括有光照、重生、信心和悔改。这可解析为神主权的工作,并由圣灵的大能来“有效地”执行。这个神学观念与保罗在罗马书一章6节、八章28节、30节、九章24节,哥林多前书一章24节、26节、七章18节、21节,加拉太书一章15节,以弗所书四章1节、4节,帖撒罗尼迦后书二章14节等处所使用的动词,“呼召”(其意为“使他相信”)、“蒙召”(其意为“得以归正”)相呼应;但与马太福音二十二章14节所提及的那种仅仅外来的、无效的邀请之观念,却成对比。

原罪使全人类都沉沦于天然死亡(向神没有反应的)的光景,然而神却以有效的呼召叫死了的人甦醒过来。当神透过人的读圣经、传讲圣经、解释圣经的内容等途径,向人传递要人信靠基督的外在的呼召时,圣灵则光照并更新蒙拣选之罪人的心,使他们能明白福音,视福音为从神而来的真理而拥抱它。神在基督里对他们而言,也成了他们所渴求、所爱慕的对象。一旦重生了,他们就能运用得着释放了的意志,拣选神和美善的事物,并转离从前的生活方式,接受耶稣基督为主和救主,靠祂开始一个崭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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