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约翰欧文著《基督之死吞灭死亡》序言

约翰欧文《基督之死吞灭死亡》序言

欧文(John Owen)的这部著作,《基督之死吞灭死亡》(The Death of Death in the Death of Christ),是很有争议的作品。这部作品的主题是要指出普遍救赎(universal redemption)的教义是不合乎圣经的,且对福音是有害的。

许多人对这个题目没兴趣。那些认为教义的精确性不重要的人,不愿花时间在这种神学争论上,他们认为这些争论只会带来所谓“福音派”间的分裂。因此,这本书的出现,对他们来说不算是什么好消息。有些人会感到欧文这个非常扎实的命题很令人震惊,因此,他们根本拒绝阅读这本书。偏见是一件多么赋有热情的事,以致于我们对我们的神学用词习惯如此地骄傲。

但是,我希望这部经典之作会找到拥有不同心灵的读者。今日我们看到一些迹象,是对圣经的神学有兴趣的人正在增加:他们已准备好要检验传统,仔细研究圣经,靠着信心去思想。因此,这部论文是为那些已经准备好的人所写的,我相信这本书会帮助我们面对今日基督教福音派所面对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之一——重新发现福音。

最后的这句话也许会引来一些质疑,但事实上这是有正当理由的。

毫无疑问地,今天的福音运动正处于困惑与混乱中。有一些议题,如布道的实践,圣洁的教导,地区教会的建造,牧师对灵魂的处理以及管教的施行等等,很明显地存在广泛的失望,他们对问题本身及其出路都有很多的困惑。

这是个很复杂的现象,牵涉到很多的因素。但是,如果我们回到问题的根源,我们会发现,这些困惑都是因为我们失去了对圣经中的福音的掌握。在不明了此根源的情形下,过去的一个世纪,我们已经用一个替代品取代了福音,虽然在很多点上看起来很类似,却是彻头彻尾不同的一件事。这正是麻烦的所在。真正的福音在过去的岁月中已经证明她的大能,替代品并没有达到同样的功能。为什么会如此呢﹖

我们认为,原因在于这个替代品本身的性质和内容。它无法使人的思想成为以上帝为中心的思想,也无法使他们有敬畏上帝的心,因为这本来就不是这个替代品最主要的作用。一个陈述这个替代品和古旧福音的方式是说,它太专注于给人帮助(to be‘helpful’to man)——会给人带来平安,舒适,快乐,满足——而太少关心要荣耀上帝。古旧福音也能帮助人,其实比这个替代品更能帮助人——但只是(所谓)凑巧地,因为它主要关心的永远是归荣耀给上帝。它一直是、且在本质上是对上帝怜悯与审判主权的宣告,呼召人来匍匐敬拜这位大能的上帝,祂是人的一切益处——包括在自然界以及在恩典中,所依靠的。它的参照中心无可置疑地是上帝。

但是,新的福音,其参照中心却是人。也可以说,从某一方面说,古旧福音才是敬虔的(religious),而新福音却非如此。古旧福音最主要的目的是教导人敬拜上帝,新福音所关心的则是让人感觉好些;古旧福音的主角是上帝,和祂如何对待人类;新福音的主题则是人,以及上帝如何帮助他。这是天差地别的不同。福音宣讲的整个面向和强调重点已经改变了。

从这个关心对象的改变,引伸出内容的改变。因为实际上,新福音已经把圣经的信息重新改造,它关心的是能给人多少帮助。因此,福音的主题,例如人没有天然能力去信上帝,上帝无条件的拣选是救恩最终极的原因,以及基督只为祂的羊而死的信息,不再被传讲。这些教义,人们会说,没有什么“帮助”。它们只会使罪人绝望,因为这告诉他们,他们不能靠自己被基督拯救。(这个绝望所可能带来的好处却不被考虑;这被视为是理所当然的,是不可能会带来任何好处的,因为它粉碎了我们的自尊心[self——esteem])。

无论如何(我们等一下还会多说一些),这些省略的结果是:今天所宣讲的只是部份的福音,却被当成福音的全部;而一半真理伪装成的完整福音,成了完全的谎言。因此,我们向人恳求,好像他们完全有能力在任何时候来接受基督;我们谈及祂的救赎工作时,好像祂除了借着死﹐好让我们可以靠着信来救自己之外﹐再无其他;我们说到上帝的爱时,好像它只不过是个普通的意愿,去接纳任何一个愿意转向和信靠的人;我们把天父和圣子描绘成不再是主权地吸引罪人来归向祂们,而是说祂们相当无能地,只能在“我们的心门前”等待,等待我们让祂们进来。

无可否认地,这正是我们所宣讲的,也许这也是我们真正相信的。但我们必须强调,这个已经被扭曲的一半真理不是圣经中的福音。我们这样宣讲,圣经必要控告我们;这样的宣讲几乎已经成为我们的标准模式,而这个事实正显示我们应该如何紧迫地回顾这件事,去找回那古旧的、真实的、圣经的福音,也让我们的传讲和实践依此而行。这恐怕是我们现在最急迫的需要。这正是欧文的这部讨论救赎的论文,在这个当儿所能给我们的帮助。

II

“且慢!”有人说,“这样来说福音当然是无可非议的。但是欧文所作的,难道不过是在为有限救赎(limited atonement)——加尔文主义中的一点,来辩护吗?当你说要找回福音,你的意思不就是要我们都变成加尔文主义者吗?

这是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因为无疑地,这是很多人会问的问题。与此同时,这些问题其实反应了一个很大的偏见和无知。“为有限拣选辩护”——似乎这就是一个改革宗神学家阐述福音的中心所可能想作的全部!“你只是要我们都变成加尔文主义者!”——好像改革宗神学家除了为他们的团体加添新血外,对其他事情都没有兴趣;也好像变成一个加尔文主义者,是神学堕落的最后一个阶段,与福音是毫不相干的。在我们直接回答这些问题前,我们要讲清楚什么是真正的加尔文主义,以便尝试移去他们内心的偏见。因此,我们要求读者写下以下的(历史和神学上的)事实,是有关加尔文主义的整体,及特殊的“五要点”。

首先要注意的是,所谓的“加尔文五要点”,只是加尔文主义者对《抗辩文》(the Remonstrance)五点宣告的回答。《抗辩文》是十七世纪早期“比利时半伯拉纠主义者”所提出的。他们的神学(历史上称之为“阿米念主义”)所包含的是从两个哲学原则所延伸出来的:第一、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是无法兼容的,因此,与人的责任也是无法并存的(如果神有至高主权,人就没有自由,也就没有责任,二者无法同时成立);第二、能力限定了义务(太强调神的能力,相对地,会使人的义务减至最低)——半伯拉纠主义者的指控,就这样被全然合理化了。

从这些原则,阿米念者提出了两个推论:第一、既然圣经视信心是自由且须负责的人类行为(free and responsible human act),就不能由上帝引发,而是人独立行使的;第二、既然圣经视信心为所有听到福音的人之义务(obligatory on the part of all who hear the gospel),相信的能力就应该是普世性的。因此,他们主张,圣经应该被解释为教导以下的立场:

1、人从来没有因为罪而完全堕落到一个地步,当福音摆在他面前时,他不能有得救的信心,

2、也不会完全被上帝所掌管,以致于他无法拒绝福音。

3、上帝所拣选的那些得救的人,是因为祂预知他们会作出他们自己“信”的回应。

4、基督的死并没有保证任何人的救恩,因为它没有保证要把信心的礼物给如何人(没有这种礼物);毋宁来说,基督的死只是创造了救恩的可能性,是给所有人的,只要他们相信,就可以得到。

5、留在恩典中要靠信徒保持他们的信心;如果失去信心,他们就会失落。

如此,阿米念主义者使救恩要完全靠人自己,得救的信心被视为是透过人自己的工作,因为是他自己,所以不是上帝在他里面的工作。

多特会议在1618年召集,是为了对此神学做出评断,而“五点加尔文主义”代表了反面的论证。它们来自一个非常不同的原则——圣经的原则,即“救恩出于耶和华”(salvation is of the Lord),可以总结如下:

1、堕落的人在他天然的状态,缺乏相信福音的所有能力,正如他缺乏相信律法所有的能力,即使拥有所有可能临到他的外在激励。

2、上帝的拣选是对罪人白白的、主权的、无条件的选择,是把他当作罪人,被基督所救赎,赐给他信心,被带入荣耀。

3、基督的救赎工作的目的和目标是那些被拣选者的救恩。

4、圣灵把人带入信心的工作,绝对不会失败,必达到目标。

5、信徒会被上帝无可征服的大能保守在信心与恩典中,直到他们进入荣耀。

这五点可以方便地用一个词表达:TULIP,即全然堕落(Total Depravity),无条件的拣选(Unconditional Election),有限的救赎(Limited Atonement),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圣徒的保守(Preservation of the Saints)。

那么,这里就有两种前后一贯的对圣经福音的诠释,明显地是对立的。他们之间不只是强调上的不同,而是内容上的不同。一个是宣讲施行拯救的上帝,另一个所提到的上帝,是使人拯救自己。一个观点呈现圣三位一体的三个伟大作为——圣父拣选,圣子救赎,圣灵呼召——是针对同一群人,保证他们的救恩永不失落;另一个观点则把每个作为给了不同的对象(救赎的对象是全人类,被呼召的是听到福音的,被拣选的是有回应的),且否认这些都不能保证人的救恩。

这两位神学家的救恩计划因此是使用了相当不同的条件。一个使救恩依靠上帝的工作,另一个是人的工作;一个视信心为上帝救恩的礼物的一部分,一个是人自己对救恩的贡献;一个将拯救信徒的所有荣耀归给上帝,一个把颂赞分割,给上帝和人:这样说吧,上帝建造了一个救恩的机器,而人靠着信心来操作。坦白说,这些差异是重要的,加尔文主义者所总结的“五要点”的永久价值,是澄清了这两个不同概念,在哪些领域和在哪些内容上的差异。

然而,把加尔文主义单纯地等同于“五要点”是错误的。我们提出自己的五要点来说明清楚。

首先,加尔文主义比“五要点”所指的来得广泛。加尔文主义是一个整全的世界观,是从把上帝视为全世界的创造者和王,这样一个清楚的异象所延伸出来的。加尔文前后一致地努力承认造物者是主,按照祂的旨意行作万事。加尔文主义是一个以上帝为中心的思想方式,把所有的生活放在上帝的话的指引和控制下。换句话说,加尔文主义是从圣经的视角所得的圣经的神学——以上帝为中心的展望,把造物主视为在自然界和在恩典中所有事物的来源、意义,和目的。

因此,加尔文主义是有神论(把上帝视为所有事物基础的信仰)、宗教(把上帝视为所有事物的给予者而依靠祂),和福音工作(相信上帝要透过基督赐下所有的事物),最完美和最完善的形式。而且,加尔文主义是一个统一的历史哲学,把所有不同的过程和事件视为发生在上帝的世界中,恰如其分地展现祂为祂的造物和教会的伟大旨意。五要点不外乎肯定上帝在拯救人上的主权,但是加尔文主义则关心更重大的主张,即上帝所有的主权。

接着,第二点,“五要点”将加尔文的救赎论用一种负面而极端的形式呈现,但加尔文主义本身实质上是一种解经式、教牧式,和建设性的。它可以用圣经来定义它的立场,不需要牵扯到阿米念主义,也不需要靠与真实的、或虚构的阿米念者争斗而活。加尔文主义对这些负面的论述并没有兴趣,他们是为积极传福音的价值而奋战。对“五要点”的负面指控最误导人的是第三点(有限救赎,或特殊救赎)。这一点通常被人以一种强调其形容词的方式来阅读,被用来指加尔文主义者老喜欢把神的怜悯加以限制。然而实际上,这个词语,我们下面会展开说,是为了护卫福音最重要的主张——基督是救主,真的作了救赎。

同样地,否定有条件的拣选、恩典是可抗拒的,是要护卫“救人的是上帝”这个积极的真理。真正负面的是阿米念主义者,他们否定拣选、救赎,与呼召是上帝救赎的作为。加尔文主义否定这些负面的次序,为的是要肯定福音积极的内容,是为了坚固信心与建造教会这一个积极的目的。

第三、把加尔文主义者的救赎论铺陈为五个不同点(正如我们所见的,有些点只是因为有五点阿米念,需要多特会议来回答)的动作,容易模糊加尔文思想在这个主题上有机(有生命)的特色。因为这五点,虽然是被分别陈述,但实际上是分不开的。他们紧密相连,你不能只排除一点而不排除全部,至少从多特会议所指的内容来看。

对加尔文主义来说,有关救赎论其实只有一点:上帝拯救罪人。上帝——三位一体的耶和华,圣父、圣子、圣灵;三个位格以其主权的智慧、能力和爱一起工作,使选民得到救恩。圣父拣选;圣子借着买赎完成上帝的旨意;圣灵借着更新,执行圣父和圣子的目的。拯救——作所有的事,从起初到末了,包括把人从罪中之死亡带入荣耀之生命;计划、完成和施行救赎,呼召与保守,使成为义,使之成圣,加以荣耀。罪人——当上帝找到他们时,是有罪孽的,恶毒的,无助的,没有能力的,瞎眼的,连抬起一根指头行上帝的旨意或改善属灵田地都办不到。上帝拯救罪人——这个信条的力量,不能借着打断三位一体合一的工作而被弱化;或借着分割神与人之间对救赎的成就,使决定性的部份属于自己;或轻描淡写地忽略罪人的无能,以致于让他与他的救主分享他的救恩的颂赞。这是“五要点”所汲伋营营要建立的“一点加尔文主义”的救赎论,也是阿米念主义之所有形式要否认的:即罪人从任何一个观点来看,并没有拯救自己,而救恩,从头到尾,完完全全,过去、现在、将来,是属于主,所有的荣耀归给祂,阿们!

这可归结到第四点,即:五要点公式模糊了加尔文主义者和阿米念者救赎论之间差异的深度。无可置疑地,在这里它严重地误导了许多人,以为这个公式强调的是形容词。这很自然地给人一种印象,亦即关于上帝三个伟大的救赎作为,此争辩所关心的只是形容词——两边在什么是拣选、救赎和内在恩典的恩赐(gift)是什么,是同意的;不同的只是人的立场与它们的关系:拣选是否有条件是根据预知其信心;救赎是否要将救恩扩及每一个人;以及恩赐是否是可抗拒的。

但这是完全错误的观念。在每一点上改变其形容词,就牵涉到名词的涵义。拣选是有条件的,救赎是普遍的,内在恩典是可抗拒的,与加尔文主义所主张的拣选、救赎、内在恩典不是同一回事。真正要紧的,不是形容词是否恰当,而是名词的定义。两边的人在歧义开始时都看明白了,这很重要,我们也应该看明,否则我们就无法参与加尔文─阿米念的争论,也达不到目的。把定义上的差异来排比是值得的。

1、阿米念者对上帝拣选作为的定义是为报答一群相当合格的人——相信基督的人,让他们能接受儿子的地位和荣耀(注3)。这作为一个解决办法来接纳个别的人,只是因上帝的预见这个偶发的事实,即他们会使用他们内在相信的意志(they will of their own accord believe)。在拣选的旨意中,不能保证这一层级的信徒会有任何会员;上帝并没有定意要让任何人相信。但加尔文主义者把拣选定义为选择特定的一群不配的人,从罪中救拔他们,带他们进入荣耀,最终被基督的死所救赎,借着圣灵的有效呼召赐给他们信心。在这点上,阿米念者说:“我被拣选是靠我的信心”(I owe my election to my faith);加尔文主义者说:“我的信心是靠我被拣选”(I owe my faith to my election)。很清楚地,这两种拣选观的差距是很大的。

2、阿米念者所定义的基督的救赎工作是:移去障碍(未满足的公义的宣称)。此障碍横亘在上帝提供赦罪给罪人的这条道路上,在他们相信的条件下,祂喜悦移去这个障碍。根据阿米念主义,救赎是捍卫上帝有权提出这个邀请,它本身不确保任何人会接受。信心,既然是人自己的工作,就不是从各各他而来、临到他的礼物。基督的死创造了一个可以行使得救信心的机会,到此为止。

然而,加尔文主义者把救赎定义为基督在一群特定罪人的位子上,代替性地忍受罪的刑罚,透过这个,上帝得以与他们和好;他们对刑罚所要负的责任,永远被摧毁了,而且永生的头衔也被确保要给他们。因为这个缘故,他们如今有上帝的眼光,获得信心的礼物的权利,作为进入享受他们产业的喜乐的方法。换句话说,各各他不仅使那些基督为他们所死的一群人的救恩成为可能,它也确保他们会被带入信心中,他们的救恩也成为实际。十字架拯救人。在这点上,阿米念者会说:“没有各各他,我不会获得救恩”(I could not have gain my salvation without Calvary);加尔文主义者会说:“基督在各各他为我获得了救恩”(Christ gained my salvation for me at Calvary)。前者把十字架视为救恩的必要条件,后者把十字架视为救恩实际的前导因素,并追溯每样属灵福份的源头(包括信心),到上帝与他儿子在各各他的山顶所完成的伟大交易。很清楚地,这两个救赎的观点有很大的差别。

3、阿米念主义者定义属灵内在恩典的恩赐是“道德的劝说”(moral suasion),对上帝真理的理解仅有的授予。这点,他们承认(实际上是坚持),它本身并不确保任何人可能会作出信心的回应。但加尔文主义者定义这个恩赐不只是光照,而是上帝在人里面重生的工作,“挪去他们的石心,给他们一个肉心,更新他们的意愿,借着祂的大能导引他们到良善;并有效的吸引他们到耶稣基督那里;即便如此,虽然借着祂的恩典而有此意愿,他们来却是最自由的”。恩典是不可抗拒的,是因为它摧毁了抵抗的态式。因此,在这点上,阿米念主义者会很满足地说:“我决定要基督”(I decided for Christ),“我下定决心要成为基督徒”(I made up my mind to be a Christian);而加尔文主义者会希望用一个更神学的方式来述说他的归正,以便清楚说明这到底是谁的工作:

Long my imprisoned spirit lay

Fast bound in sin and nature’s night:

Thine eye diffused a quickening ray;

I woke;the dungeon flamed with light;

My chains fell off:my heart was free:

I rose,went forth,and followed thee.5

我灵受困,多年在牢狱中,被罪包围,黑暗重重;

主眼发出复活荣光,我灵苏醒,满室光明!

枷锁脱落,心灵获释,我就起来跟随主行(注5)。

注:And Can It Be That I Should Gain?(http://www.cyberhymnal.org/htm/a/c/acanitbe.htm)By Charles Wesley

很清楚地,这两个对内在恩典的观念是壁垒分明的。

如此,加尔文主义者争辩到,阿米念者的观念中,对拣选、救赎和呼召,这些上帝的作为,并没有拯救人,正戳破他们对圣经的理解的中心错误。用阿米念者的观念来说,上帝拣选信徒,基督为所有人而死,圣灵复苏那些接受神的话的人,实际上用圣经的观点来说,就是上帝没有救任何人,基督也没有为任何人死,圣灵也没有救活任何人。因此,这个分歧的主要议题,是要给这些圣经的用语下定义,包括其他在救赎论上也很重要的词,例如上帝的爱,恩典之约,以及“拯救”这个动词的本身,和它的同义词。阿米念者用这些原则来包装这些辞汇,即救恩不是直接靠上帝的预旨或作为,而是人自主相信的行动。加尔文主义者主张这个原则本身是不合乎圣经的、不敬虔的,这种虚饰背离了圣经的观点,也在实践上的每一点贬低了福音。这点,正是阿米念争议的问题所在。

还有第五点,是五要点缺乏的。它的形式(一连串对阿米念主张的否定)给人一种印象,以为加尔文主义是阿米念主义的修正;以为阿米念主义在自然的次序上有一种优越性,而其后发展出来的加尔文主义只是其旁支。即使我们说,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是错误的,在很多人心中仍留有怀疑,这到底是不是对这两个观点本身真实的描述。因为许多人以为阿米念主义(我们所看见的,相当接近于我们今日的新福音)是用一种“天然的”、没有偏见的、不圆滑的读经方法的结果,而加尔文主义则是一个不自然的成长,不是经文本身的产品,而是对经文亵渎的逻辑运作的结果,歪曲其简单的意义,借着硬把它塞入一个系统性的架构而打破了其平衡,而这个架构并非经文所提供的。

对个别的加尔文主义者也许为真,但对加尔文主义的整体性而言,这就完全偏离了事实。当然,阿米念主义在一个方面来说是“天然”的,因为它代表了人堕落的心志,是典型的对圣经教导的偏离,即使在救赎之中,仍然无法废去这个幻想,以为自己还是命运的主人,是自己灵魂的船长。这个背离的出现早于伯拉纠主义和半伯拉纠主义的早期教父时期(patristic period),以及后来的经院主义时期,而17世纪后,重新出现在罗马天主教的神学,以及新教中不同类别的理性自由主义和现代福音派的教导中,而且无疑地这将永远与我们伴随。只要堕落的人的心志维持其原样,阿米念者的思想方式就仍会是一种天然形式的错误。但是在任何其他的意义下,这不是天然的。

实际上,加尔文主义才理解圣经的天然(人不可避免应该会想到的)意义;加尔文主义是忠于圣经所说的;加尔文主义坚持严肃地认定圣经的主张,即上帝拯救人,祂拯救的是祂已经选择要救的,而且祂拯救他们是凭恩典,不是靠行为,所以人无法自夸;且基督是作为一个完美的救主被赐给他们的,他们整个的救恩是从十字架上流向他们,且救赎他们的工作已经在十架上完成了。只有加尔文主义才是把当得的荣耀归给了十架。当加尔文主义者唱到:

There is a green hill far away,

Without a city wall,

Where the dear Lord was crucified,

Who died to save us all;

He died that we might be forgiven,

He died to make us good;

That we might go at last to Heaven,

Saved by His precious blood…

遥远地方古城之外,有一青翠山麓,

在那山上救主被钉,为救我们受苦。

救主舍命,我罪得赦,使我得称为义,

藉主宝血我蒙救赎,终享天庭福祉。

(注:There is a green hill far a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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