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认识神-神的丰裕(中)
第四节、耶和华必在你前面行,他必与你同在,必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不要惧怕,也不要惊惶。(申3:18)
2、“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保罗第二个问题所表达的意思是:没有一样好处是神保留到最后也不给我们的。保罗表达的方法是指出神足以做我们的至高施恩者,并且神对我们的救赎工作是果敢坚决的。
可从三方面带出支持保罗的论据:
请先注意保罗对救赎的重价暗示些什么。“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了拯救我们,神已到了极限。他还能为我们舍去更多吗?他能多给些什么呢?我们不知道加略山使天父付出多少,正如我们不知道耶稣因我们罪的缘故,亲尝受罚是什么样的感觉。“我们不会知道,我们说不出他要忍受些什么痛苦。”但我们可以说:如果爱的量度是祂所付的代价,那么神在加略山向人显明的爱,是空前绝后的了,以后也不会再有像那一次一样的爱的赏赐,使神舍去那么多。因此,如果神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藉基督为我们死而显明他的爱(参五8),最少我们可以相信说,他会继续把“万物”也赐给我们。大多数基督徒心存恐惧,就是除了已获得的东西以外,神不会再赐给他们什么;但默想一下加略山的故事,应可消除这样的感觉。
还有。其次请注意:保罗对救赎的有效性暗示些什么。他说,“神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这事实本身已保证“万物”都会赐给我们,因为这一切临到我们,都是基督的死直接的果效。刚才说过,神在十架上所付出的代价之巨,使他进一步的赏赐来得自然,而且很有可能,但现在必须注意的是。神救赎计划的统一性,使以后的赏赐成为必须,因此就确定了。
在这一方面,新约圣经的十架观所蕴含的,远超过我们有时所体会的。无庸置辩的是:使徒们都说基督的死是神赦免的基础和因由,而人则因悔改和相信基督进入赦免。那么意思是否说,一枝有子弹的枪是可以爆炸的,却需要扳枪掣才可以把它引发;同样,基督的死只成就了救恩的可能性,而需要人这一方面的信心触发它成为事实?如果此说属实,严格来说,就不是基督的死救我们,正如把枪入满子弹并不等于开了枪一样;严格说,我们是用自己的信心救了自己,而据我们所知,基督的死可能谁也没有救到,因为很可能根本没有人信福音。但新约圣经却不这么看。新约的观点是:基督的死实在已救了“我们众人”——即是说,所有神预知、恩召、称义并行将荣耀的人。至于我们的信心,从人看来是救恩的方法,但从神看来却是救恩的一部分,和信心所获得的赦罪和平安一样,是直接地、完全地从神而来的赏赐。从心理学方面来说,信心是我们自己的行动,但从神学方面的真理来说,它是神在我们里面的工作:我们的信心,以及我们做基督徒以后与神的关系,以及在这关系当中所享受一切属天的赏赐,都全部由耶稣在十架上的死保证了。因为十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相反,它是神拯救他所拣选的人永恒计划的焦点,而且它先保证了恩召(即藉人脑里的福音和人心灵里的圣灵使人相信),然后保证了称义,最后保证每一个基督个别为之而死的人所得的荣耀。
现在我们明白为什么这节经文的希腊原文原意要说:神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神根本不可能不这样做,因为基督和“万物”乃在一起,是同一个永生和荣耀的赏赐中的成份,神把基督赐给我们,藉替代性的赎罪除去“罪的屏障”,就因此有效地开启了获得一切万物之门。神救赎的目的,从太初的拣选到最后的荣耀,都是一个,我们不要忽略那些贯串神的计划中不同阶段和部分的扣环,这对我们对救恩的了解和确据,是极其重要的。这就引进下一点。
第三请注意:保罗对救赎的后果暗示些什么。他说,神会把“万物”与基督一同赐给我们。这包涵什么?恩召、称义、得荣耀(在第30节中已包括从重生到身体复活的一切了已提过),此外全章也说到圣灵多面性的事工。这实在丰富呢!从其它经文还可以加上去。譬如说,我们可以思想主的应许说,当门徒“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的时候,“这些东西(他们物质的需要)”神都会安排供应(太六33)——令人惊奇的是:主在说下面另一段话的时候竟也指着上面的真理说的:“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儿女、田地;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可十29,30)或许我们又想想:“万物”指所有美善的事,不是我们所能想到的,而是神所能想到的,而他有无限的智慧和能力引导他的宽宏。“万物”这个字,像第1节中的“所以”(新译本)一样,是出自保罗特有的牧者的逻辑,是要预先反击他的读者可能会引发的错谬;我们若这样去了解,就最接近保罗的原意了。他在第1节所要反击的错谬(我们还要在第33节看他再次反击),是说基督徒软弱的罪,会危害神继续的接纳;他在这里要反击的错谬是:跟随基督会失去值得占有的东西,而这些是没有任何相等的利益可以补偿的——如果这是真的话,就会使得做基督的门徒如人所说:“虽然很对,却很讨厌。”保罗的保证,说神把万物连同基督赐给我们,就预先改正这错谬,因它宣示说神足以做我们最高的施恩者,他对待他仆人的方法,完全不给人留余地。可以恐怕说,在任何人生阶段真的会有个人的贫穷。下面要解释清楚这一点:
像在西乃的以色列人一样,基督徒面对第一条诫命的独有要求。神向以色列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二十2等节)
如所有十诫一样,这诫命也是用反面的语气申说的,因为它呼吁人停止旧的,开始新的生活。它的背景是以色列人已认识的埃及,以及不久他们要面临的迦南这两地的多神主义。敬拜很多神的多神主义,在古代的近东全地实在很普遍。多神思想是说,每一个假神的能力都被其它假神所限制。譬如说,稻米神或生殖神永远不能施展风暴神或海神的功能。住在某一庙龛或神圣的丛林或树上的神,只能帮助在他“地头”上的人;在其它地方,其它神就称王称霸。因此,拜一个神是不够的;在可能的范围内,人需要巴结讨好所有的神,否则就常常要遭受他所忽略的神的敌对,结果失去那些被忽略的假神特有权柄所能赏赐的好处。就是这些思想的压力,使以色列人后来所遇到敬拜“别神”的试探那么大。无疑,在埃及的时候,以色列人无论对敬拜埃及人的神参与多少,他们都对多神的宗教观已习以为常。但第一条诫命,正是对这种思想和行为无情的当头棒喝。“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请注意神如何对付这个在他和“别神”中间瓜分了以色列的效忠的问题。他把这问题向以色列人当作忠心的,而非神学的问题来提出;这不单单是思想的问题,而是心灵的问题。在其它圣经,尤其是诗篇和以赛亚书,我们看见神明确向他的子民说,敬拜外邦神是神经病,因为它们其实不是神;但在此神不是这么说。他暂时不提别神是否存在的问题。他申述第一诫,不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而是要解决忠心的问题。神不是说:除了我以外根本没有别的神;他干脆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而他的要求是基于他是那带他们出埃及的神这个事实。好像他是说:借着“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救他们脱离法老和他的军队,借着神迹奇事,借着逾越节和过红海,我已给你们看见我所能做的事的一些范例,已清楚的显示无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对任何敌人、在任何困境,我都保护你、供应你、赐给你一切构成真正生命的东西。除了我以外,你不需要别神,因此你不要受骗去寻找我以外的别神,你却要事奉我,且只事奉我。
换言之,在第一诫中神叫以色列单单事奉他,不只因为他们有此义务,也因为他配受他们全部、独尊的信靠。基于相信神完全的丰裕,他们要向他绝对的权柄躬身屈膝。显然,这两件事应如形影不离;如果他们怀疑神全然足以供应他们任何需要,他们也很难全心全意的排除别神只事奉他。
话说回来,如果你是基督徒,知道神对你也有同样的要求。神没有爱惜他的儿子,却为你舍了;基督爱你,为你舍了自己,救你脱离属灵的埃及,免去罪和撒但之奴役。第一条诫命的正面说法是基督自己向你提出的——“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二十二37等节)。这个要求,乃基于创造和救赎的权柄,是不能逃避的。
你知道基督呼召你作他的门徒,要活出那一种生活。他自己在福言书(且别提神的话其它部分)中的榜样和教训已说得够清楚了。他召你以客旅的身分渡过今生,只作个暂时的居留者,轻松而乐意的照着基督的引导前进,做那年轻富有的官不肯做的:舍弃物质的丰裕,以及它供应的安全感,过着使你贫穷、失去财物的生活。你的财宝既在天上,就不必为地上的财物,或为高尚的生活标准盘算操心——你可能两者都要舍弃。你被召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基督。这是什么意思?在古代,只有那些被判死刑的罪犯才背着十字架去行刑;像我们的主一样,他们被逼背起那要钉他们的十字架。因此,基督意思是说:你必须为自己接受一个这样的地位,就是从社会上抛弃一切将来的希望,如果有人向你施以白眼,用轻蔑、憎恶对待你,把你当作外人,就要学习逆来顺受,当作平常。如果你忠于主耶稣基督,会常常发现人是这样对待你。
另外,你被召做谦卑人,不常常可以为自己的权利振臂高呼,也不可以操心要争回自己那一份,也不能因恶待或个人的冷落而心受困扰(虽然,如果你的感觉是正常的话,这些必会在你意识的高处伤害你);你只能把你的事交托给神,让他为你伸冤——如果并且当他认为合宜的话。你对别人——好与坏、善与恶、基督徒与不信者——的态度,要像好撒玛利亚人对在路边的犹太人一样;即是说,你的眼睛,必须看见别人心灵和物质的需要;你的心必须准备好在找到有需要的人的时候照顾他们;你的思想必须警觉,计划用最好的方法帮助人;你的意志,必须抗拒我们所擅长的推诿责任的诡计,在需要牺牲帮忙的情形当中,绕道而行,并逃避责任,不加援手。
当然,对我们每个人来说,这些都不足为奇。我们知道基督召我们过什么生活;我们常常彼此传讲、谈论这些事情。但我们活出这种生活吗?看看教会吧。看看传道人和宣教士,尤其是男人的短缺;基督徒家庭中奢侈的东西;基督教机构筹募经费的问题;各阶层的基督徒抱怨薪水的心理;对老人和孤单者,或实在是对“健全的信徒”圈子以外每一个人的漠不关心。我们不像新约时代的基督徒。我们的人生观是随俗的、静态的;新约时代的却非如此。“安全第一”的想法,并不像我们一样,成为他们的事业的累赘。他们丰满的、不随俗的、不受制的靠福音生活,就把世界倒转过来,但今天你不能指责我们二十世纪的基督徒做这样的事。我们为什么这样不同?相形之下,为什么我们看来不过像个愿意妥协的基督徒?我们什么时候竟然有了胆小、举棋不定、不愿冒险等的心态,损害我们做门徒?为什么我们不能尽量消除惧怕和惶恐,好让我们放尽马力去跟从基督?
其中一个原因似乎是:在我们内心深处,害怕接受彻底进入基督徒生活的后果。我们畏缩,不敢接受别人所肩负的担子,因恐怕没有力量去承担。我们畏缩,不敢接受一种要舍弃物质安全的生活方式,因为恐怕会破产。我们畏缩不敢谦卑,因为害怕如果不为自己站起来据理力争,就会被践踏、被人讨便宜,结果成为人生的伤兵败将。我们畏缩,不敢为了事奉基督而破坏社会的风俗,因恐怕若这样做,会拆毁已建立起来的架构,使我们连立足之地也没有。使我们退后畏缩的,其实就是这些半自觉的恐惧、惊怕、不安全而不是什么故意拒绝面对跟从基督的代价。我们觉得,彻底做主的门徒所冒的险,乃超乎我们所能消受的。即是说,我们不相信,对那些肯为顺服基督的呼召而毅然不随波逐流地生活的人,神会有丰裕的供应。因此,我们觉得迫不得已要稍为触犯第一条诫命,于是拨出一些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不去事奉神却去事奉玛门。归根结底,这好像是我们问题的症结。我们怕彻底的接受神的权柄,因为如果这样做,私底下就不敢肯定神是否是足以照顾我们。
让我们按理直说吧。我们在神面前玩的这把戏叫做不信,而保罗所说“神也把万物赐给我们”这句话,必永远责备我们。保罗告诉我们,根本没有最终的损失或不可弥补的匮乏需要惧怕;如果神不赐下某些东西,他只是为要腾出空间来容纳他心目中要赐下的另一些东西。难道我们还以为最少有一部分人生是由人所占有的东西构成的吗?这样就给不满足留了余地,也封闭了神的祝福——因为保罗的“万物”并不指满溢的物质占有;我们的内心必须摒弃贪爱物质,“万物”才会进来。保罗这句话不指别的,乃指认识、享受神。“神也把万物赐给我们”这句话的意思,可以说是这样:有一天我们会看见,没有一件事——真的没有一件事——能够加增那些永恒的快乐所拒绝给我们的东西,也没有一件事——真的没有一件事——能够减低这快乐所留给我们的东西。我们还需要比这更高的保证吗?
但一谈到甘心乐意的自我牺牲来事奉基督的时候,我们就举棋不定。为什么?很简单:出于不信。我们怕神不够力量或智慧履行他宣布了的心意吗?但创造诸世界、管理它们、命定一切事情的发生(从法老和尼布甲尼撒的丰功伟业以至一只麻雀掉下来),就是这一位神。抑或我们怕他会意志薄弱,正如好心的好人有时也对不起朋友,因此我们的神会不能向我们成就他的心意吗?但保罗却紧随罗马书八章28节之后说:“万事都有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这是事实。你是谁,竟敢以为你是第一个例外,是第一个发现神摇幌不定,不能言出必行呢?难道你看不到这种害怕如何羞辱神吗?抑或你怀疑神的恒常性,恐怕他会在圣经时代及我们的时代之间“蜕变”,或“演进”,或“死去”(现代人已探讨过这些谬想),因此现在神已不太像圣经中诸圣所交往的神?但“耶和华是不改变的”,而且“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玛三6;来十三8)。
你是否一直不敢走上一条内心清楚知道是神呼召你奔走这危险重重、代价极重的道路?不要再迟延。你的神对你信实,足以应付一切。你永不会需要一些过于他所能供应的东西,而他所供应的,无论物质和灵性的需要,必常常是够应付目前。“他未尝留下一样好处,不给那些行动正直的人。”(诗八十四11)“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林前十13)“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十二8)想想这些吧!——让你的思想,赶走所有事奉你的主的拦阻。
2.不作保留
“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保罗藉这第二个问题所表达的意思是:没有一样好东西是神一直保留,到最后也不给我们的。保罗在传达这观念时,指出全备的神足以成为我们至高无上的赐恩者,而且他亦定意救赎我们。
保罗提出3点见解来带出其论据的说服力:
首先,请留意保罗提到神付出沉重的代价来救赎我们时,他话中的含义。“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神为了拯救我们,付出的代价已到了极限。他还有更多可以付出吗?他还有什么可以付出?我们不知道天父在加略山付出了怎样的代价,正如我们不知道耶稣为我们的罪受死时,亲尝的刑罚是何滋味;我们不知道,也说不出他要忍受怎样的痛苦。但我们可以说:若以付出代价的多少来衡量爱的话,那么,神在加略山向罪人所显出的爱,便是空前绝后的爱。因此,神如果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已藉着基督为我们死,来显明他对我们的爱(参五8);那么,我们至少可以相信,他会继续把其他“万物”赐给我们。大多数基督徒都心存恐惧,惟恐除了自己已拥有的东西外,神不再有任何东西赐给他们;可是,只要凝望加略山的十字架,就能消除这种疑虑。
其次,请留意保罗说到救赎功效时,他话中的含义。他说:“神……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这事实本身已保证神会将“万物”赐给我们,因它是从基督受死而来的直接果效。前面已说过,神在十字架上付出的代价之巨,使他所继续付出的显得是可能和自然不过的事,但我们如今必须指出的是,神的整个拯救计划亦要求他继续付出,所以它已是必然的事实。
在这方面,新约的十架观包含了一个鲜为人察觉的真理。众位使徒作者都指出基督的死是神赐下赦免的依据和保证,我们藉着悔改和相信基督,得以进入救恩,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这是否表示,正如一支装满子弹的手枪虽然有可能发射,但要发射子弹就必须扣动扳机,因此,基督的死所成就的,也只是让人有可能获得救恩,但我们必须运用信心,才能将它激活,真正得着救恩?
这如果属实,那么,严格来说,不是基督的死救了我们众人,基督的死充其量只是装满子弹,预备发射;反之,却是我们的信心救了我们;因众所周知,如果没有人相信福音的话,基督的死可能连一个人也救不到。然而,这却非新约的看法。新约认为基督的死实际上已拯救了“我们众人”——所指的“众人”是神预先知道,而且呼召和称义,在时候满了便要得荣耀的人。因为从人的角度看,人的信心是得救的途径;但从神的角度看,信心却是救恩的一部分,而且像透过信心获得的赦罪和平安一样,是直接和完全从神而来的赏赐。
从心理学的立场看,信心是出于我们的行动;但从神学真理的立场看,信心却是神在我们里面的工作——无论是我们的信心,我们以信徒身份与神建立的新关系,以及在这关系内所享受的一切赏赐,都已经藉着耶稣死在十字架上,确保我们得着了。因十字架并非一件独立事件;反之,它是神拯救得蒙拣选者这个永恒计划的核心焦点,它确保在基督为那些受死的人身上会发生3件事:首先是呼召(即藉着福音进入人的思想和圣灵进入人的内心,引人相信),然后是称义,最后便是得荣耀。
如今我们明白这一节的希腊文直译为何是:神……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神根本不可能不这样做,因基督和“万物”都已一同放在他赐下永生与荣耀这份礼物之中,而且,他把基督赐给我们,藉着他的代赎受死除去“罪的阻隔”,已成功地开启了他把其余一切东西赐给我们的大门。由亘古以前的拣选到最终的荣耀,都在神唯一的一个拯救计划之内;我们要对救恩有真正的了解和确据,就不可忽略那些把救赎计划的不同阶段和部分连结起来的连接点。这带领我们进入下一点。
第三,请留意保罗谈及救赎的后果时,他话中的含义。他说,神会把“万物”与基督一同赐给我们。那“万物”包含什么?先前已提过呼召、称义、得荣耀(第30节道出了由新生至身体复活所包含的一切),此外,全章亦提及圣灵在许多方面的工作。这实在已很丰富,但其他经文还可以补充。举例说,我们想到主应许门徒:“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然后,“这些东西(物质上的需要)都要加给你们”(太六33);他说的另一句令人吃惊的话,也同样指这个真理:“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儿女、田地,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 (可十29-30)
我们又或可把“万物”解作一切美好的事物——不是按我们所想的,而是按那位以无穷智慧及能力来引导他慷慨施恩的神所想的。
我们若明白这句话是保罗特有的牧者说理方式,像第1节的“既然如此”(参吕振中译本)那样,用以反驳他预期可能会在读者当中出现的错误推论,那就最接近保罗的想法了。他在第1节想反驳的错误推论(我们在第33节可见到他另一次反驳),是基督徒若软弱犯罪,就可能构成神不再接纳他的危机。至于他在这里要反驳的错误推论,是跟从基督就意味着要失去一些值得拥有,又没有相应得益可作补偿的东西——如果这是真的话,就会使基督徒的门徒操练变得如一些人所言:“对是很对,却令人讨厌”。保罗保证神已将“万物”与基督一同赐给我们,便是用来纠正这个预期的错误推论,因它宣告全备的神便是我们那位至高无上的施恩者,他对待他仆人的方式,不会给人留下话柄,说他们曾在人生的某个阶段感觉或担心个人面临真正的匮乏。我们以下将加以说明。
基督徒一如在西奈山下的以色列人,要面对十诫中第一条诫命的要求,只可敬拜独一真神。神对以色列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出二十2-3)
这条诫命就如其余的十诫一样,是用反面的方式申述,因为它呼吁人要放弃旧有的生活方式,重新开始。设立这条诫命的背景是因为以色列人所熟悉的埃及人和他们将要接触的迦南人,都是信奉多神的。事实上,古代的整个近东地区都普遍信奉多神。背后的观念是神祇之间互相牵制着对方的能力。例如,五谷神或生育神永远无法发挥风神或海神的功能。住在某一神庙或神圣丛林或神树的神,只能在他的“地盘”帮助人,到了其他地方,就有别的神祇作主。
因此,敬奉一个神祇是不够的,人总要尽量巴结讨好每个神祇,否则可能遭到他所忽略的神祇施加报复,结果便失去该位神祇才有特权施予的恩惠。由于以色列人已深受这种神观所影响,所以,事隔多年,他们还有很强烈敬拜多神的倾向,很容易被引诱敬奉“别的神”。毫无疑问,他们在埃及的时候,无论是否参与埃及人的敬奉仪式,都已理所当然地接受了多神观念。十诫中的第一诫便斩钉截铁地严禁他们保持这种观念和行径。“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此刻请留意神如何处理以色列人效忠于他或“别的神”的问题。他并非从神学的角度,而是从忠心的角度来提出这问题;问题不仅在乎人的思想,而是在于人的心。在圣经其他地方,尤其是诗篇和以赛亚书,我们看见神明确地告诉他的百姓,拜异族神祇简直是愚不可及,因为他们根本不存在;不过,他却没有在这里提出这点。那一刻,他对于是否有别神存在这个问题,暂且存而不论。他设立这条诫命,目的不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而是要处理忠心的问题。神并非说:“除了我以外,根本没有别的神”;他只是说:“除了我以外,你们不可有别的神。”他提出这个要求的理由,是基于他是领他们出埃及的神。他好像是说:“我藉着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以神迹和奇事,透过逾越节和领你们过红海,救你们逃出法老王和他众军的手;我借此事让你们看见我能够为你们做什么,清楚向你们显示无论你们在任何地方,在任何时刻,面对任何敌人,我都能够保护你们,供应你们,赐你们建立真正的生命所需的一切。除了我以外,你们不再需要别的神;所以,你们不可以背弃我,在我以外寻求别的神,反之,要惟独侍奉我。”
换言之,神在第一条诫命中吩咐以色列人要惟独侍奉他,不单因为他们有此义务,更因他是值得他们全然和单单信靠的。基于相信他是全备的神,可以满足他们,所以,他们便要绝对臣服于他的主权。
这两件事当然需要相提并论,因为他们如果质疑他是否全备,足以满足他们各方面的需要,他们便很难全心全意地惟独侍奉他。
如今,我们作为基督徒,知道神亦是基于同一道理,向我们提出同一要求。神竟然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白白舍了;基督爱我们,甚至为我们舍己,为的是救我们脱离罪和撒但这属灵的捆绑。基督亲自用正面的方式,要求我们守第一条诫命:“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二十二37—38)这个要求是以创造及救赎权的角度为基础,所以是不能回避的。
身为基督的门徒,我们知道他呼召我们如何过活。他在福音书所立的榜样及教训(即使暂且放下其他书卷),已极其清楚地说明了。我们蒙召要像客旅般走完今世的路程,要像基督所指示的那样轻装上路,而且不要像那位年轻的财主拒绝主的呼召,却要甘愿放下物质的财富和财富所提供的安全感,以自甘贫穷的方式过活,不计较钱财的得失,把我们的财宝积在天上,不要为累积地上的财宝或为了提高生活水准而钻营——最好把它们全抛诸脑后。我们蒙召是要背着十字架跟从基督。
这是什么意思?在古代社会,只有被判死罪,正赴刑场的囚犯才会背负十字架;他们就像我们的主一样,要背负着十字架走到刑场。因此,基督的意思是:我们必须接受自己在社会眼中已是一个放弃前途的人,面对身边的人对我们投以白眼,以轻蔑和厌恶的态度待我们,把我们视如怪物,我们也要学习处之泰然。我们若忠于主耶稣基督,便会发觉自己经常受到如此对待。
再者,我们蒙召是要作一个柔和谦卑的人,不会经常站起来争取自己的权利,也不会操心要讨回自己的公道,对别人的恶待和轻慢也不会放在心上(当然,如果我们有正常的感觉,这些事情总会令我们伤心);然而,我们却只管把一切不平交在神的手中,让他按自己的判断,在他认为合适的时候为我们讨回公道。我们对别人的态度——无论是好人坏人、可爱或讨厌的人、基督徒或不信者——都要像好撒玛利亚人对那倒在路边的犹太人那样;那就是说,我们必须张开眼睛,留意别人在属灵或物质方面的需要;我们要保持思想清晰,想出最好的方法去帮助他们;我们必须慎防自己运用最擅长的藉词推搪之计,推卸责任,在别人急需帮忙的时候,却绕道而走。
当然,对我们任何一个人来说,这一切都并不陌生。我们知道基督呼召我们怎样过活,我们在教会常常传讲和彼此谈论。可是,我们有真正活出来吗?嗯,且看看我们的教会。留意传道人和宣教士——尤其是男性——经常出现人手短缺的情况。还有,基督徒的家庭生活过于奢华,基督教机构募捐困难,各行各业的基督徒经常抱怨自己的薪酬,对老人和独居者缺乏关心——其实是对“健全的信徒”以外的所有人都缺乏关心。
我们不像新约时代的基督徒。我们的人生态度是随俗和静态的;他们却不然。他们对福音事业的态度并不像我们那样,被“安全至上”这观念所拖累。他们靠着福音而活,处处表现得精力旺盛、不随世俗和无牵无挂,结果使整个世界翻转过来;但我们却不能指责这群活在现今世纪的基督徒,完全做不到类似的工作。我们为何如此不同?与他们相比,我们为何显得像个“不冷不热”的基督徒?为何我们身为门徒,却显得如此畏首畏尾、犹疑不决和不敢冒险?我们为何不能消除一切恐惧和焦虑,让自己毫无保留地跟从基督?
其中一个原因,似乎是因为我们害怕彻底进入基督徒生活以后,所带来的后果。我们害怕分担别人的重担,因恐怕自己没有能力去承担。我们害怕放弃物质所带来的安全感,因恐怕自己会陷入困境。我们害怕柔和谦卑,因恐怕如果我们不挺身维护自己的权益,就会吃亏,至终会成为人生的伤兵败将。我们不敢为了侍奉基督而破坏社会风俗,因恐怕这样做就会在所属的群体中无立足之地。
由于这一切潜意识的恐惧、缺乏安全的感觉,以及不肯正视跟从基督的代价,使我们有所保留。我们觉得要彻底作门徒所冒的险实在太大,我们难以承担。换言之,我们不甚相信全备的神足以给每个全心全意开往水深之处、不随世俗过活、忠心跟从基督呼召的人提供一切所需。因此,我们觉得有责任稍微违背第一条诫命,在侍奉神的时间和精力中,腾出一部分来侍奉玛门。归根究底,这似乎正是我们的问题所在。我们害怕彻底接受神的主权,因为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我们并不肯定神的全备是否真的足以看顾我们。
现在让我们直话直说吧!我们正在玩一个叫做“不信”的游戏,保罗所言“神也把万物赐给我们”这句话,必永远指责我们。保罗告诉我们,我们根本不用担心最终会有什么损失,或有任何不可弥补的匮乏;神如果不赐给我们某些东西,只是为了让我们有足够的空间,去容纳他已预备赐给我们的其他东西。或许,我们是否仍然假定,至少在某程度而言,人生的价值是在于我们所拥有的东西?
可是,这种人生只会累积不满,且妨碍了神的赐福——对保罗而言,“万物”并不是大量拥有物质,却是要放下物欲的追求,为的是得着“万物”。因这句话不是指别的,而是指认识和享受神。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解释“神也把万物赐给我们”这句话:终有一天,我们将明白,没有什么可以加增永恒的福乐已拒绝给予我们的东西;同时,亦没有什么可以减少已经预留给我们的福乐。我们还需要什么比这更大的保证呢?
当谈到要甘心乐意地牺牲自我来侍奉基督,我们就显得举棋不定。为什么?显然是因为我们不信。
我们是否担心神没有足够能力或智慧来成就他宣示的旨意呢?可是,他是那位创造天地、治理万物,并且法老和尼布甲尼撒王,以致麻雀掉下来的命运,都是由他所命定的神。我们又或是担心他的旨意不够坚定。正如一个满怀善意的好心人,有时也会对不起朋友,因此,神亦可能无法切实履行他对我们的好意?但保罗却用陈述事实的方式,在罗马书八章28节指出:“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 我们是谁,竟敢认为自己是第一个发现神摇摆不定,无法信守他话的人?我们知道这种恐惧是对神何等不敬吗?
我们又或是怀疑神是否贯彻始终,恐怕他在圣经时代与我们今天这段期间已经“蜕变”、“演进”或“死亡”(现代已相继探讨过这些谬论),所以,他如今已不再是昔日众圣徒所相信的那位神?但“耶和华是不改变的”,而且,“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玛三6;来十三8)。
我们的内心虽然知道神已呼召我们走上这条路,可是,我们是否因为害怕冒险和付出代价,而一直不敢踏上?不要再裹足不前了。我们的神是信实的,他有足够的丰盛能供应我们一切所需。无论在物质和属灵方面,他的供应必能满足我们。“他未尝留下一样好处,不给那些行动正直的人。”(诗八十四11)“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林前十13)“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十二8)思想这些经文吧!让它们把一切妨碍我们侍奉神的阻力彻底驱除。
第二十二章、神的丰裕
一、每小节总结
第一节、作者论述罗马书的重要性,也论述了罗马书第8章是罗马书的巅峰。
第二节、教义应用:”即是这样,我们对这一切还有什么话说呢?”这句话的解释。
第三节、解释“上帝若这样为我们,谁能抵挡我们呢?”阐明神是我所至高的保护者。
第四节、解释“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1”阐明神是我们至高的施恩者。
第五节、解释”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阐明神是我们至高的战士。
第六节、解释“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阐明神是我们至高的捍卫者,没有什么能使我们与神的爱隔绝。
第七节、全书总结:认识神的意义及人的回应。
二、问题回答
1、有什么不同的方法可以读“圣经的巅峰”——罗马书?
可以从不同的主题进入罗马:教义、生命、教会、神儿女私人函件。
2、保罗为什么要写“罗马书的巅峰”——罗马书第八章?
罗马书6、7章论述在罪性和律法面前,基督徒只有罪咎感和失败感的经历,所以保罗写罗马书第8章,让基督徒知道只有在神丰盛的恩典里面,才能够有能力胜过罪、罪咎、软弱。基督徒可以在恩典里面唱出得胜的凯歌,这就是他写第8章的目的。
3、保罗对第31节的问题的答案,集中于四个进一步的问题:
3–1、第一个问题是:“神若这样为我们,谁能敌对我们呢?”这表达了什么意念?“神足以做我们至高的保护者”是什么意思?“神向我们信守他的约是果敢坚决的”又是什么意思?
“神若这样为我们,谁能敌对我们呢“这话的意思是没有任何阻力能最终粉碎我们,因为全备的神足以做我们至高的保护者。祂定意信守向我们所立的约。作者从旧约、新约、神永恒的旨意以及我们个人的经历来论证神能够保护我们胜过任何从世界来的敌对,使我们摆脱惧怕,找到新的力量争战。
3–2、第二个问题是:“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赐给我们吗?”这表达了什么意思?“神足以做我们至高的施恩者”是什么意思?“神对我们的救赎工作是果敢坚决的”又是什么意思?神在我们身上所应得的权柄,对我们的生活方式有什么涵义?
“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赐给我们吗?”这话表达了没有一样好东西是神一直保留到最后也不给我们的,因为从救赎的重价(他儿子的生命)、救赎的有效性(我们所有赏赐都是基督的死直接的果效)、救赎的后果(必得着万物)来看神是慷慨大方的,足以做我们至高的施恩者。基督徒不要惧怕贫穷,必须效忠于神,除去偶像、单单事奉祂,活出门徒应有的生活:谦卑、付代价丶走十字架的道路。
3–3、第三个问题是:“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这表达了什么意思?“神足以做我们至高的战士”是什么意思?“他称我们为义的判决是果敢坚决的”又是什么意思?这些真理应如何影响我们?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这句话表示没有控告,能够剥夺我们做神后嗣的地位。因为神是我们至高的战士、捍卫者,他定意要称我们为义,从神在创世前就拣选我们的恩典、神已宣告我们为义的审判主权及基督做我们中保的有效性,可以看见基督徒在基督里的保障,不要惧怕被神离弃,不再被良心控告,心中有了得救确据的保障,使基督徒活出安息、喜乐的生命。
3–4第四个问题是:“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这表达了什么意思?“神足以做我们至高的保守者”是什么意思?说“神的爱在处理我们命运的事上是果敢坚决的”又是什么意思?这针对了你人生中什么恐惧?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这句话的意思是,没有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的事会临到我们,因为父神和主耶稣是我们至高的保护者。他定意要成就他对我们的旨意,因他的爱无所不能,爱的核心是一个施恩祝福的旨意,故此他有能力足以保守我们,神也足以成为我们的目的,使我们以得着基督为至宝。我们不要惧怕无可掌控的将来,因为怕会影响人与神之间的相交关系,打垮人的理性、信心,摧毁人的理智和救恩,所以,我们唯独靠爱我们的主,才能得胜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