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宽容的不宽容
第六章、还是有罪恶
在这一章比较短的内容中,我关注的是比较窄的问题。我的目的很清楚,要对一系列道德问题作出反思,这有助于讨论宽容和不宽容。
道德和真理
我已经反复论述过,新宽容观已经被嵌入某种对真理的视野中,这种视野至少是在文化界或文化精英中占主导地位的。那么宽容的问题就转化为了另外的问题,即对这个视野的破坏在多大程度上是可以被宽容的;以及在它被破坏时,是否应该使用社会或国家强制力;如果可以使用强制力,那么应该在怎样的情况下用?对于人的道德行为,我们也可以做类似的论述:在过去的时候,人们看待事物的道德观中,一些行为是被认可的,另一些行为是遭到人们质疑的(当然这些都是基于对于传统、启示、国家维护统治的本能、文化一致性等等的杂糅而定)。宽容和不宽容的问题,和人们在多大程度上偏离这些文化规范是被接纳的密切相关。例如,两个男人睡在一起,或一对男女通奸,都是道德上错误的,因为上帝已经赐下真理,让具备上帝形象的人应该按着真理去行。相比之下,新宽容观已经从真理的视野下脱缰而出了,也已经脱离了文化中约束性的道德标准的评判,所以在宗教和文化两个领域中,新宽容观也就伪装成了一个终极的仲裁者。
我已经努力论述过,这样的伪装是多么可悲、多么空洞。但是,因为在前一章中,我较为关注的是有关真理的问题,而对于道德问题,我只是匆匆简述了一下。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新宽容观的支持者们一般都觉得他们支持的是一种更高的道德观。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并非如此。
有不同形式的证据表明他们是错误的。例如,你可以考虑一下,受到新宽容观影响的人都越来越不愿意认真对待“邪恶”这个词。有人可能会想到发生在丹尼斯·米勒(Dennis Miller)和他的喜剧演员同事卡斯琳·麦迪甘(Kathleen Madigan)之间的讨论。这次讨论发生在2004年9月7号米勒的CNBC电视节目上。他们谈论到不久之前恐怖分子在一个俄罗斯学校杀害了200多人。米勒坚持认为应该称此为“邪恶”。但麦迪甘不认同。这就引发了一段讨论,部分摘抄如下:
米勒:卡斯琳,是不是自由派的人,当他们说“邪恶”一词时就会流露出某种感情?因为他们倾向于把这个词进行知识化处理……他们不想抨击圣经,就不用说“邪恶”了。但当你对一个孩子射击45次……难道地球上还有一个地方不比这所学校的开学第一日更圣洁些吗?我们必须和这些人来一次辩论。
麦迪甘:邪恶。这只是一个词。比如对我而言,这个词会让我想起天主教小学,我脑子里不会想到什么好东西。我愿意说“wacked”(意思是“怪异的”),为什么不用“wacked”?
米勒:不,就是邪恶这个词。这一次我是绝不能加入这样的笑话的。我们必须认同这些人……(被打断)
麦迪甘:我是认真的!我就是觉得“邪恶”这个词的暗示意义会让我脑子里想到太多宗教的东西。是啊,这些是坏人,太可怕了,但当(布什总统)赶到那里说“他们是邪恶的,我们是好人”……我觉得这个词确实把宗教带出来了,那就是他脑子里想的东西。
嘉宾:那又怎么样呢?
麦迪甘:我就是不想让宗教的东西进到我脑子里,所以我不同意。
负责这次讨论的报道的编辑评论说,“几十年前,‘罪’这个词已经在除宗教界之外的领域(还有除了菜单上会用到)变得稀少了。可能‘邪恶’这个词也走向这个趋势。”【1】
三十多年前,媒体可以毫不惭愧地使用“邪恶”这个词。《时代》杂志的一篇感人文章曾反思发生在柬埔寨的可怕屠杀,是由波尔布特和他的同盟发动的。文章中,大卫·艾克曼(David Aikman)写到:
今日的西方,人们普遍认同道德相对主义,即不愿意承认绝对邪恶可能存在或的确存在。这使得很多人难以接受发生在柬埔寨的事,比一场革命性的越轨事件更糟糕。这样的道德相对主义是从一套无神论的、以人为中心的价值观体系中演绎出来的致命的逻辑后果,被一些败坏的、掌握绝对权力的人用来统治。今天的欧洲大多数比较讲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例如波兰或匈牙利,都是一些允许这些教义衍生于被基督教传统的价值观(索尔仁尼琴所称为“仁慈和牺牲的伟大资源库”)所稀释的地方。【2】
当然,如果我们自己不能把最可怕的种族屠杀归类为邪恶的,我们就不可能认识到所有人类都是邪恶的,道德黑暗的种子深植在所有人里面。詹姆斯·沃勒(James Waller)发表了一本书论证说,有证据表明,纳粹的种族屠杀是由一些普通人而非一国反社会的人执行的。【3】此书的一些评论员费尽心思要证明他的这个论点一定是错误的。【4】因为如果这个论点是正确的,很显然,就说明普通人可能很容易就变成反社会的人。坦白讲,沃勒的思想比他的那些批评者更体现出圣经对于人性的洞见。虽然圣经欣然教导我们有“普遍恩典”(上帝赐予普世人类的恩典),圣经中的现实主义却也是无情的,它指出人心深处存留的是什么(如罗马书3:9-20)。
一旦“邪恶”这个词消失,我们的道德认知就失去了任何结构。就像强力的纤维只剩下稀泥一样,一旦道德推理的主干被抽空,剩下的就只有一堆软乎乎的细胞质。我们到最后不仅仅只剩下伦理相对主义泛滥,而且大家都普遍感受到对于不道德的泛滥表达出道德愤怒的一种无能为力。【5】我们之所以不能在自己心中看到邪恶,正是因为很多人相信我们的观点和动机是无可指摘的,那些反驳我们的人是愚蠢或恶意的。正如马克·艾玲森(Mark Ellingsen)所说的,人要是能吸收一点奥古斯丁关于罪的现实主义思想,就能让美国变成一个更好的地方:的确,美国开国父辈们也是因为对罪的认识才如此在乎要建立起各种制衡机制、宪政的有限性,以及分权化。他们不相信任何人,正是因为这些开国先辈都对罪有一种强烈的认识。【6】如果在我们的环境中,新宽容的美德变成一种绝对的东西,那么很显然,关于道德的讨论都必须要带到宽容面前加以审视。例如,根据最近由澳大利亚研究所发布的报告,题为“澳大利亚恐惧同性恋地图”,我们得知福音派基督徒中有62%的人都恐惧同性恋。那么证据是什么呢?研究者询问人们是否认同以下这句话:“我相信同性恋是不道德的。”如果他们认同,就被划分为恐惧同性恋者。【7】换而言之,研究设计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关乎人类性行为的复杂性那些相关的道德困境,而是仅仅用一个标签就把一整个群体都划分为一类,这个标签代表着一种很大的羞耻:不宽容。还有另一个例子:上千万的人说自己在堕胎问题上是持“选择权优先”立场的。但他们自己觉得这个问题是中立的,因为堕胎本身在道德上是中立的问题,所以这样的选择是没有道德意义的,除了涉及个人意愿的自由之主权问题之外。【8】这就怪不得我们的社会已经到了一个地步,连医学专家都可以在子宫里制造生命,也可以把子宫里出现的婴儿杀死,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可以完全无需做任何道德辨析,只成了关乎个人选择的事。
很显然,我们必须在接下来的这个问题上再多锤炼一阵子。
道德和相对主义
我所知道的对相对主义的最佳讨论之一,是约翰·派博(John Piper)在2007年于莱格奈尔会议(Ligonier Conference)上的题为“相对主义的挑战”的演讲。这次演讲后来又扩展成了一本书。【9】在他的许可下,我重述或修改了他的一些观点,之后再讨论我们自己关心的一些主题。
派博一开始就问道,“称为相对主义的这个坏东西,和相对地思考问题的方式,两者有何不同呢?”一个人的身高是高还是矮,要在和另外一个人比较之下,才能得出一个结论:在很多领域,这样的思考不仅是一种有益的思考方式,而且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思考方式。当我们做出这样的比较时,各方的人们头脑中都有某种衡量标准,所以两个人的相对高度估测,是基于某一个共同的标准才达成的。
但是,相对主义却不同。如果以下一个或多个成立的话,就构成一种道德相对主义:
(1)不存在一种外在的,或客观的真理标准。
(2)可能存在这样一种标准,但我们却不知道。
(3)的确存在这样一种标准,但我们不知道那个标准是什么意思。
(4)存在一个标准,而且我们知道它的意思,但我们就是不在乎。
请思考这句话:“两个男人之间的性行为是错误的。”两个人可以不认同这句话的正确性,但仍不算是相对主义者。例如,他们可能都认同圣经是上帝的权威性话语,它在这个问题上建立了一个外在的、客观的标准;但他们还可能在圣经说了什么上面出现分歧。当没有一个标准的时候,会出现相对主义;或者当有人说存在一个标准,但我们不知道这个标准是什么意思时(或符合以上四点中的任何一点时),也会出现相对主义。可能最可悲的(当然也是最丑陋的)相对主义出现在第四点上。这是一种“实用主义的相对主义”(pragmatic relativism):我们认同这些标准,但我们坚持要按自己的方式做事;这就好像我们可以持一种实用主义的无神论一样(我们知道上帝存在,但我们可以就当他不存在一样行事为人)。
相对主义是这样一种观点:要衡量什么是真实或虚假、正确或错误、好或坏、美或丑,不存在一个适合所有人的唯一标准。相对主义者可能很开心地谈到我的真理和你的真理,但极少谈到真理。他们的认信和行为不是出于某种客观的标准,而是出于个人化或社群化的标准。派博说,每个文化中都有实用主义的相对主义者:想一想《马太福音》21章21-27节,当反驳耶稣的人不愿意面对真理,而且想法躲避真理,甚至为了维护自己而说一些虚假的话。我们西方这一代人(虽然不是全球范围的)的悲剧现实在于,我们已经把相对主义符号化、权威化到了如此一个程度,以至于人们对真理和道德的兴趣,(在任何持续性、客观性的意味上)都大大减退了。
从圣经的角度来看,相对主义是对上帝和他话语的背叛。圣经中的上帝是存在的,这建立起真理的可能性。他是一位启示性的上帝,这就建立起认识这一真理的可能性。相对主义经常玩起语言游戏,鼓励人们在教义上反常规,培养欺骗行为,而且在假装谦卑的同时却给傲慢授权。相对主义承诺的是自由,但却奴役了人们:它拒绝承认有罪和邪恶,不像《圣经》所宣告的,所以它永远不能有力地与罪和邪恶抗争,就这样将人们陷入罪和邪恶的奴役之中。甚至在社会层面,相对主义是一个走向毁灭的邀请,因为如果每个人都按着他们看为好的去行,结局不是引向一种无政府式的混乱,就是导致人们呼吁要更多立法来维持稳定,最终甚至呼出一个独裁者。
当我们看着这种新宽容观缓缓营造出这一瘴气时,我们再一次认识到,因为这样一种新视野,人们对宽容和不宽容的讨论会变得多么具有压迫感,正是因为他们不认为存在其他一致认同的衡量对错的标准。而且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就算有一些广义的道德思考的体系(其实并没有,或很少有),这样的讨论也不可能有什么进展。【10】
道德和宽容
这个社会变迁的后果是惊人的。在过去,道德问题曾在公共话语中占据核心地位,而且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讨论到如何宽容那些偏离道德标准的行为的。但是,慢慢的,一些老的道德问题之孰对孰错,已经不再受到很多关注了,而在公共话语中所讨论的,多是如何限制那些不“宽容”(绝对是第二种定义!)以取消旧道德标准的。换而言之,西方文化中的首要“道德”界限说明,谁要是“宽容”,就得宽容所有好的事物;谁要是不“宽容”,就不是好的行为,所以就不应该被宽容。
最惊人的测试案例就是同性恋问题。没有人可以否认一点,即同性恋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是极复杂的。就对同性恋问题的关怀和研究之客观性而言,极少人比得上斯坦顿·琼斯(Stanton L.Jones)和马克·雅好司(Mark A.Yarhouse)。【11】但是,在大众话语中,几乎没有任何涉及这些复杂性的讨论,是出现在公共平台上的。各处的人都假设同性恋是生来如此,仅此而已。就算只是这样的话(证据并不支持这样肤浅的化约主义做法),它本身也并不能支持“同性恋是好事”的说法,而不提出一些假设。
我此刻的意图不是要记录一些人是怎样高度操作性地去摆证据的(如,媒体找到一对同性恋夫妇,他们深深相爱了40年,将之与一对糟糕的异性恋夫妻做对比,后一对是第三次结婚的,而且充满了身体上的虐待;他们用这样的案例做比较,却没有呈现同性恋中的不忠比例有多高)。我是想观察一下,对于那些考虑到同性恋行为可能是不好的事的人,媒体是怎样常常抹黑他们品格的。例如,你可能记得,当小布什总统邀请豪辛格(James Holsinger)任卫生署总长的时候,有人发现,豪辛格20年前曾与美国循道会司法委员会(United Methodist Judicial Council)的大多数人一样,投票要求禁止按立有同性恋行为的牧者。《波士顿环球报》(Boston Globe)要求布什撤销对豪辛格的提名,因为“不应该让一个有歧视别人性取向前科的人上任”。【12】《华盛顿邮报》的态度也是讽刺意味的。【13】媒体从来没有一次对同性恋行为本身进行过严肃的讨论。恰恰相反,所有焦点都放在豪辛格的“不宽容”上,在很多评论员观点中都建议把他撤下高级官员的位置。以宽容之名,他的任职已经不被宽容了。【14】
类似的不宽容也在欧洲经常出现。在2004年秋季,意大利驻欧盟的代表罗科·布廷莱恩(Rocco Buttiglione)被取消执法官员的任命,只因为他是一个天主教徒,而且他认同教会在同性恋问题上的立场。在他的听证会上,他仔细区别了什么是不道德的和什么是犯罪性的,但欧盟官员并不允许任何偏离他们世俗日程的议题,因为那些讨论会导致不宽容。
另一个例子。在2010年,肯尼思·豪威尔(Kenneth Howell)发现自己和伊利诺伊大学之间产生了纠纷。当时,豪威尔既是纽曼天主教思想研究中心的主任,又是这所大学的代课教授。他当时教了一门课“天主教和现代天主教思想简介”。在课堂里讨论到和同性恋问题相关的内容,他为了回应,在5月4号写了一封三页长的电子邮件给学生们,以澄清一些天主教思想在这个问题上的讨论,是与自然法理论相关的,邮件主题是“功利主义和性取向”。一个月之后,一位不修这门课的学生,看到他的一个修课朋友的这封电邮,就向豪威尔所在系的系主任投诉,主要说的是,“教导学生关于宗教教义是一回事。宣告同性恋行为违背人类的自然法,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15】这个论证本身就很有启发性:宗教无权干涉道德问题,而且同时,真正的冒犯之处在于,当很多人认为一件事是正确的时候,你还说那是错误的。
系主任罗伯特·迈克姆(Robert McKim)回应这个学生说,大学没有兴趣让学生们都感到舒服,这当然将“宽容”的意义置于一种更有弹性的理解范围内。在这场闹剧结束之前,被逼到角落里的豪威尔教授,用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为自己辩护。然而大学还是解雇了他,于是这样引起了极大的不满,结果是大学又重新把他聘用回去。当然,豪威尔最终获胜不是因为他的道德论证说服了大学的管理者,而是因为那些觉得豪威尔的电邮有道理的人,以及那些觉得这样做很可耻的人,都一起用抗议的方式来反驳大学对学术自由的忽视:简言之,大学在维护宽容之时,变得不宽容了。宽容成了唯一的“道德”问题。
简而言之,不管是那些寻求政府高级职位的人,还是在学术环境中要维持一个普通位置的人,(更不要说那些想要赢得选美的人,正如凯瑞·普瑞金[Carrie Prejean]的经历)他们都面临巨大的压力,不能说同性恋行为是错误的,不论你说得多客气。而这些压力都是以宽容之名施与的。
以上是一些温和案例,是反对那些质疑同性恋关系之无可否认的本质之人的。还有一些激烈的例子(存在很多),也是很常见、很残酷的。【16】讽刺的是,这些都被用来为新宽容观辩护,除此之外,还有更可悲的讽刺:真正的仇视同性恋心理,是非常随意、残暴的,当这种心理和认为同性恋行为是错误的观点归为一类时,前者就会轻易混过审查,因为指控都落在后者身上,但人们迟早发现,对后者的谴责是空泛的、言语粗鄙、充满恨意的。可能没有谁比社会评论家卡米尔·帕格里亚(Camille Paglia)在这一点上作出过更犀利的评论:
同性恋要求真诚的基督徒停止就政府政策滑向自由派去游说华盛顿,这显示出一种严重的历史失忆症。可怜的人啊,要记得在19世纪,是那些福音派新教牧师们的激烈言辞和激进抗议,才推动了整个废奴运动,一直到美国废除奴隶制。(当然,这些被丰富记录下来的史实,被斯蒂芬·斯皮尔伯格的自由派好莱坞电影《勇者无惧》[Amistad]给掩盖住了。)……
还有类似的例子,如口才卓越的新教牧师马丁·路德·金、杰西·杰克逊(Jesse Jackson)等,都是现代民权运动的核心人物,为非洲裔美国人赢取了投票权,也开通了更多黑人政治家在地方、州和联邦层面的参选。所以同性恋需要停止扰乱美南浸信会的人使用他们言论自由这一宪法所赋予的权利来讨论同性恋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确是圣经所谴责的,尽管受到很多关注自己利益的政党(包括神职人员)的曲解。我在几年来一直不断地提出警告,如果哪位同性恋活动家显示出对宗教的羞辱和不尊重(过去20年里,电视节目中基本上都在播这样的内容,都是由自由派主持人的偏见主导的),这样的行为会最终带来一场社会的后退。
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libertarian),我相信政府不必干预人民的私人生活。作为一个无神论者,我相信政府无权圣化任何人的联盟(异性恋者),高于其他一类人(同性恋者),特别当一些利益(如雇主支付的配偶健康保险)只流向一个群体时。
但是,作为一个学者,当我把男同性恋世界和正统信仰提供的广阔哲学视角(甚至和尊崇人之本性的古代异教文化)相比较时,前者的小圈子主义和不道德让我深感困扰。而作为一位女同性恋者,我厌倦了看到同性恋权利运动毁于很多男同性恋的懦弱、无力自审。【17】
这些并不是抽象的问题。一种仅仅是为了取悦他人、讲实话和客气,而不惜将荣誉、尊严、英勇和自我牺牲都最小化的文化,从长期看来是注定要付上可怕的巨大代价的。在这种社会里,虽然人们都强烈追求性自由的最大化,以至于人们对性问题本身都不能展开讨论,因为一切事物都已经被决定了,是被新宽容观这个掌控性的结构决定的。【18】
新宽容观的支持者好像认为,如果每个人都像他们一样宽容,这个世界就会变成一个更好的地方。我们甚至可能结束战争呢。
在现实中,新宽容观所带来的真益处,和它带来的损失相比,是很少的。新宽容观在减少一些粗鄙之词(像外国佬,中国佬,诸如此类的表达)方面还比较成功。甚至在这方面也付出了某种极权主义政治正确性的代价。但是,更严肃的是,新宽容观熄灭了人们对真理和道德的深刻讨论:宽容被广泛认为是更重要、更持久的。带来的结果就是一种更愿意相信谎言、在道德上更随波逐流的趋势。甚至在政治领域,正如很多爱说笑打趣的人指出的,美国货币上印出的座右铭需要被改成:E Pluribus Unum(意思是“合众而一”)已经实际上变成了E Pluribus Plurus(“合众而众”)了。很多基督教教会和基督教机构都更关注促进其组织的多样性,甚于促进敬虔的合一,尽管圣经中的多样性并不是人们假设的一种命令,但合一却是一个可羡慕的目标。同时,世界其他地区的文化也常看到西方的这种新宽容观,并不是一种成熟的、文明化的、值得提倡的文化,而是一种幼稚的、操控性的文化,是不愿谈论道德问题的。随着数字化生产的广度,这种西方文化被其他国家视为一种危险。
新宽容观所带来的绝对不是和平,它正变得更加不宽容;它催生出一种道德近视症,是无力对真理进行严肃的、有能力的讨论的,更谈不上讨论个人的和社会的疾病了;对于我们这个宽容文化给政治和国际社会带来的印象如何,它是继续视而不见的。
注释
【1】 参看报告Modern Reformation13,no.6(2004).
【2】 Time,31July1978;now available at http://www.time.com/time/magazine/article/0,2171,946921-3,00.html.Much of the same passage is also cited in Don Cormack,Killing Fields,Living Fields(London:Monarch,1997),176.
【3】 James Waller,Becoming Evil:How Ordinary People Commit Genocide and Mass Killing(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
【4】 如AlanWolfe,”Desperately Wicked:Reckoning with Evil,”Books&Culture9,no.2(March/April2003):26-27.
【5】 参看Harry Rlamires,The Post-Christian Mind:Exposing Its Destructive Agenda(Ann Arbor:Servant,1999).
【6】 Mark Ellingsen,Blessed Are the Cynical:How Original Sin Can Make America a Better Place(Grand Rapids:Brazos,2002).
【7】 The Briefing328(January2006).
【8】 这个例子在一本书中讨论过,参看David Bentley Hart,Atheist Delusions:The Christian Revolution and Its Fashionable Enemies(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2009).
【9】 John Piper,Think:The Life of the Mind and the Love of God(Wheaton:Crossway,2010),chaps.7-8(pp.89-112).
【10】 这个问题出现在很多领域中,但这些领域中大多数人都只迎合一种不合格的开放性,导致这个问题的严肃性极少被挑战过。例如,你可能想到一本书Susan E.Gillingham,One Bible,Many Voices(Grand Rapids:Eerdmans,1998)。她花了很大篇幅论证说,圣经中内容的多样性和解释方法的多样性,让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即《圣经》有“很多声音”,而不只是一种声音。简言之,我们必须对圣经持一种多元主义的方法。但是在她的结论部分(245-247页),她提到一个人的警告,即Anthony Thiselton(New Horizons in Hermeneutics: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ransforming Bible Study[New York:HarperCollins,1992],612),这个人谨慎地警告人们防范威权主义的多元主义,它是会化妆成自由派的多元主义出现的。一旦我们坚持认为,读圣经的唯一负责任的方法是一种完全的多元主义方式,那样的话,我们就已经把我们的理论狭隘化,最后只剩下一个教义选择了。而这正是Gillingham所做的。她认同一个问题:“喜欢用多元主义的方式来读圣经,这本身就是需要进行自我批判的”(245页)。但她从这一观察中最多可以得出的结论就是,虽然我们为多元主义辩护,“我们也必须要对多元主义表示批判,正如我们对任何排他性的方式都要保持批判一样”(247页)。但是,如果我们对多元主义的方式持非常批判的态度,难道我们不可能想到,是否真的存在一些基于圣经的确定性呢?
【11】 Stanton L.Jones and Mark A.Yarhouse,Homosexuality:The Use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 the Church’s Moral Debate(Downers Grove:InterVarsity,2000).Cf.also Peter Sprigg and Timothy Dailey,eds.,Getting It Straight:What the Research Shows about Homosexuality(Washington:Family Research Council,2004).
【12】 19June2007.要读这篇文章,参看http://www.boston.com/news/globe/editorial_opinion/editorials/articles/2007/06/19/intolerance_makes_bad_medicine/.
【13】 14June2007,available now at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content/article/2007/06/13/AR2007061302012.html.
【14】 还有很多这一类的例子。例如,在2003年,当阿肯色州的总律师William H.Pryor Jr.被任命为美国法庭成员(U.S.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Eleventh Circuit)时,一位议员Charles Schumer,纽约州的民主党人士,提出反对意见,原因是Proyor是一位信仰很敬虔的人,因此很难相信他的信仰不会影响到他的裁决。换而言之,我们可能不会因为种族或教义而撤销一个人的高级职位,只要他的教义是松散的,不至于影响到他的行为就好。也就是说,一个必须的标准就是,他是一个默认的世俗主义者。
【15】 这是一次被广泛讨论的事件。最全面的报告之一是”Fired,in a Crowded Theater,”First Things2006(October2010):24-29.
【16】 例如,在一些西方国家,街头传道人因引用圣经说同性恋是错误的而被捕(有时还被判刑)。在英国,一对夫妇因教育自己领养的孩子说同性恋行为是错误的,而被判禁止领养孩子。在一些国家,神职人员会因拒绝主持民事婚礼仪式而被告上法庭,这已经不是很难想象的事了。更广泛地看,媒体坚持要把那些虐待男孩的神父们称为“虐童癖”,尽管这些行为根本不是如此:虐童癖是对年幼男孩的性骚扰,而虐待涉及的是更年长的男孩,通常是青少年。但媒体曾经提到过同性恋神父性骚扰青少年男孩吗?此类讨论参看Bernard Goldberg,Arrogance:Rescuing America from the Media Elite(New York:Warner Books,2003),especially165-84.
【17】 摘自她的专栏,Salon,http://www.salon.com/col/pagl/1998/06/nc_23pagl.html(2000).
【18】 参看R.Albert Mohler,Desire and Deceit:The Real Cost of the New Sexual Tolerance(Colorado Springs:Multnomah,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