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基督徒的自由(完)
第五篇讲道词(论圣餐之<一>)
关于必须的事,如被看为献祭的弥撒,关于非必须的事,如修道士脱离修道院,神甫结婚和神像等事,我们都听到了。我们已经知道应该怎样处理这些事,既不对它们施用强迫,也不把它们当做法规,并且也不用暴力使人脱离它们,只让上帝的话单独运行。我们现在要考虑怎样守圣餐。
教皇的教训乃是,任何女人,即令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修道,都不能洗那用过的圣餐台布,除非是先由纯洁的神甫洗过了。你们已经听见我怎样讲道反对教皇这愚蠢的法规和命令。若有人用手触了圣饼,神甫就跑来用手指擦。还有许多这类的事。但若神甫自己放荡,教皇就假装不见。若姘居的女人生了小孩,他也不管,但圣台的台布和圣餐,却是不许人动手的。
我们讲道,已经攻击这种愚人的法规,并且说明了,教皇这些愚蠢的规定并不使人有罪,如果一个平信徒用手接触了杯子或基督的身体,也不算犯罪。你们应该感谢上帝,因为你们已经有这种清楚的认识,这种认识是许多大人物也没有的。但是现在你们以为必须用手接触圣餐,藉以证明你们是好基督徒,可见你们是和教皇一样愚蠢。你们那样处理我们的至宝圣餐,你们没有被雷电击倒,真是令人奇异。别的事,上帝可以容忍你们去做,但你们把这桩事当作强制的事,上帝就绝对不能容忍。如果你们再不停止这样做,皇帝和别人都不用来把我从你们驱走,我自甘离去,是的,我敢说,虽然我的仇敌给了我许多忧愁,但他们中没有一个人是像你们一样,在这桩事上,使我这么伤心。假如你们要用手触圣餐,藉以表明你们是好基督徒,在众人面前夸耀,那么,希律和彼拉多就是最好的基督徒了。我想,当他们把基督钉死在十字架的时候,他们曾动手触过基督的身体。
我亲爱的朋友们,上帝的国并不在于可以接触或看得见的外物,乃在于信仰。但你们会说:我们生活应该遵照圣经,上帝设立了圣餐,教我们应当用手去拿取,因为祂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马太福音二十六章26节)。我的答复是:虽然我深信无疑,主的门徒用手拿着吃,并且虽然我承认,你们也可以这样做,并不犯罪,但是我既不能把它看为强制的事,也不能证明这是唯一的方法。我的理由是这样的:当魔鬼寻找我们,对我们辩驳说,你在圣经什么地方讲到“拿着”即是“用手拿”的意思呢?那时候,关于这一点,我怎能证明或辩护呢?当他引用相反的经文,证明“拿着”不仅有用手接受的意思,也有用其他方法递给我们的意思,我将怎样答复他呢?他说:“我的好朋友,你看‘拿着’怎样为三位福音书作者用来描写主拿苦胆和醋(马太福音二十七章34节;马可福音十五章23节;路加福音二十三章36节)。你必须承认,那时主没有用手接触或拿,因为祂的手被钉在十字架上”。这一节经文是反对我很有力的论点。再者,他又引一节经文:“众人都惊奇”(路加福音七章16节,原文为惊奇拿住了众人)。此处我们又要承认,惊奇也没有手。因此我为他所困,不得不承认“拿着”不仅是有用手接受的意义,也有用其他的方法递给我的意义。亲爱的朋友,你们看,如果我们要抵挡魔鬼,我们就必须站在稳固的地上。虽然我必须承认,你们用手拿了圣餐,并没有犯罪,但是我要告诉你们,这不是一桩好事,因为这桩事到处使人受冒犯。因为通常是从神甫的手里,直接领受圣餐。你们对那些信心软弱的人,为什么不在这桩事上限制你们的自由,以便服事他们呢?你们这样做,对自己并没有助益,你们不这样做,对自己也并没有害处。
所以,除非先把福音透彻传讲,使人像你们一样能以了解,就不应将新的办法引进来。因此,亲爱的朋友,我们要很清醒聪明地处理凡属上帝的事,因为上帝是轻慢不得的。你们可以轻慢圣徒,但对上帝就大不同了。所以我要求你们,丢弃这种办法。
现在让我们谈一谈圣餐的饼和酒。虽然我的主张乃是,按照主所设立的圣餐,必须同领饼酒,但是不可以此作为强制的,也不可以此作为通法。我们必须注重道,实行道,宣讲道。至于结果,我们应完全仰望道,并让各人在这桩事上有自由。不然,圣餐就成了外表的仪式和虚伪,这正是魔鬼所要的。但是圣道若能自由运行,不受任何仪式拘束,就可以一天一天感动人的心。圣道潜移默化,无人知其所以然。
有人曾写信告诉我,在这城里有些人已经开始在圣餐中也领受酒,我很高兴知道这样的事。你们若让这样的事如此继续下去,未曾把它强定为法规就好了。但是现在你们胡乱强迫人人都这样做。亲爱的朋友,你们这种作风是不能成功的。你们用手拿圣餐饼酒,若是为求被看为比别人好的基督徒,那么你们就真是可怜的基督徒了!因为单是这样,一只母猪也可以做一个基督徒,因为它有一个够大的嘴,可以在表面上领受圣餐。我们应当严肃地处理这样高尚的事。亲爱的朋友,这事不能儿戏,若你们听我的话,你们就要放弃你们所做的事。若你们不听我的话,什么人也不必把我从你们当中赶走,不要人吩咐,我自己就走。我将懊恼我不该在此地讲过一次道。别的事可以放过,但这桩事不能放过。你们做得太过火了,以至于有人说:“在威登堡有很好的基督徒,因为他们领受圣餐用手拿饼,也拿杯,然后他们去喝白兰地,直到他们喝醉了”。这样,头脑简单和软弱的人就都被赶走了,本来这些人若和我们一样受了同等的教训,他们是可以和我们一道的。
假如有人愚不可及,一定要动手触着圣餐,那么让他使圣餐带到他自己家里,在那里从心所欲,动手去拿。但在公众面前,他不可这样行,因为他不这样行,于他无损,并可避免冒犯弟兄姊妹和邻舍。这些人现在非常恼怒我们,甚至要杀害我们。我可以说,那些反对我的敌人所给我的烦恼,直到现在,都不如你们所给我的一样多。
今天所讲的已经够了,明天再继续。
第六篇讲道词(论圣餐之<二>)
在我们所讨论的主要事项中,我们已经讲到领受圣餐,但还没有讲完。今天我们要看我们在圣餐中应该怎样行,也要看谁能配领受圣餐。
你们的良心和思想很需在这件事上好好受训练,以便将外表的领受与内心属灵的领受分别清楚。一个人用口接受基督的体和血,这就是属身体的,外表的领受。任何人都可以这样领受圣餐,因为这种领受是不需要信和爱的。不过这种领受不能使人成为基督徒,否则,一个老鼠也可以做基督徒了,因为老鼠也能吃饼,也能从杯子里喝酒。这样简单的事是很容易做的。但那真实的,内心的,属灵的领受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因为它是在乎正确的使用和效果。
首先我可以说,这样的领受乃是实在属于内心和信仰的。我们基督徒和别人不同的唯一标记就是圣餐和洗礼;但单是外表的,没有信仰的领受,算不得什么。人领受圣餐,若要有好的准备,并且得蒙上帝悦纳,就必须有信心,否则,便只是虚伪和外观,而完全不合基督教。基督教是以信心为主,决不为外表的行为所拘束。
信仰(如果我们大家配领圣餐,我们就必须有信仰)乃是坚定的信靠,以上帝的儿子基督代替我们担负了一切的罪恶,为我们永远赎了罪,并使我们得与父上帝和好。凡有这种信仰的人,就可以领受圣餐;魔鬼,地狱,和罪恶,都不能伤害他。你问这是什么缘故呢?这是因为上帝作他的保护者和防卫者。我若有这样的信心,我就确知上帝为我作战;我就能抵抗魔鬼,死亡,地狱,罪恶和它们用以威胁我的一切伤害。这是在基督里所赐给我们伟大的和不能估计的财宝,为人的言语所不能形容的。只有信仰才能够深入人心,但不是人人都有这种信仰。所以不可像教皇用他那愚蠢的命令所做的一样,把圣餐定为规法,说:在复活节期间,所有的基督徒都必须去领圣餐,凡不去的人,将来就不得埋葬在教会坟地。教皇所定的规法,岂不是很愚蠢的吗?你们问,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不都是一样;我们不都有相等的信仰;一人的信仰要比另一人的信仰大。所以把圣餐定为规法,乃是不可能的,而在复活节的时候,用这种不合基督教的命令驱使每一个人领圣餐,乃真是使人犯了最大的罪。假如把一切抢劫,盘剥,淫乱,和其他罪恶堆在一起,也都比不上这在似乎最圣洁的时间和地方所犯的罪一般大。为什么缘故呢?因为教皇不能进入人内心观看人究竟有无信仰。
假如你相信,上帝是和你同在,并为你以祂的一切丰富和宝血为孤注,仿佛祂已经对你说:跟在我后面,不要恐惧或迟疑,不怕什么要来害你,不怕魔鬼,死亡,罪恶,地狱,和万物企图害你,我要行在你面前,做你的首领,你的盾牌;你要信靠我,完全倚赖我――凡有这种信心的,就不能被魔鬼,地狱,罪恶或死亡所伤害;假如上帝为他争战,你能把他怎么样呢?
凡有这种信仰的人,才配到圣坛前领受圣餐,作为一种将上帝的应许和恩惠担保给他的印证,或记号。这种信仰,不是我们大家都有的;但愿十分之一的基督徒有了这种信仰!你们看,这样丰富和无数的财宝,是由上帝的恩惠所赋予我们的,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得着的,只有那曾经在肉体方面或精神方面受过痛苦的,才能得着:肉体方面,是指受人的逼迫;精神方面,是指良心上的绝望,即魔鬼从内外两方面要使你的内心软弱,胆怯,丧气,叫你不知道到底与上帝的关系怎样,并要指摘你的罪恶。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的,上帝只愿意住在这样战兢恐惧的人心里(以赛亚书六十六章2节)。因为凡内心不感觉斗争的人,就不为他的罪恶所困扰,也不天天与罪恶奋斗,也不希望有保护者站在他的面前,这种人就没有领受这粮食的准备。这粮食是要饥渴的人领受,因为它乐于进入那饥饿的,常与罪恶交战,并渴望解除罪恶的人。
凡没有作这样准备的人,暂时就不要领圣餐,因为这粮并不是为着那内心饱足的人,它对这样的人是有害的。所以,如果我们内心想到并感到这种痛苦和恐惧,我们就会带着谦卑和恭敬的心来领受,而不会不存恐惧和谦卑之心胡乱来领受。我们不是常常配领圣餐;今天我有恩典,我就配领圣餐,也许明天不行,甚至在半年以内,我既没有愿望,也不配领一次圣餐。
所以最配领受圣餐的人,就是那些常被死亡和魔鬼所困扰的人。他们领圣餐,最为相宜,好使他们信心坚强,不怕任何灾害,因为上帝现在与他们同在,谁也不能把他们从祂夺去;让死亡,魔鬼,和罪恶来吧,这些东西都不能加害于他们。
基督准备设立圣餐,就是这样做的。祂对门徒说,祂要离开他们,如是祂就使他们忧伤战栗(马太福音二十六章2节)。当祂说,你们当中有一个人将要卖我,祂又使他们悲痛(马太福音二十六章21节)。你们想想,这岂不刺痛他们的心吗?诚然他们听了这话非常恐惧,坐在那里好像都是卖上帝的贼。基督只在使他们战栗恐惧忧伤以后,才设立圣餐为安慰,再抚慰了他们。因为这饼是忧愁人的安慰,患病者的医治,垂死者的生命,饥饿者的食粮,和一切贫穷者的财宝。
关于圣餐适当的用法,已经说得够了。我将你们交托给上帝。
第七篇讲道词(圣餐的益处)
昨天我们已经讲到关于圣餐的用法,并看到谁是配领圣餐的人,就是那些对死亡和地狱心怀恐惧,良心软弱和失望的人。这种人来是准备好了参加圣餐,使他们软弱的信心得以坚固,良心得着安慰。这才是对圣餐合理的用法,凡没有这种心情的人,最好不要来参加,直等到上帝抓住他,用祂的道吸引他。
我们现在要说一说圣餐所结的果子――爱――那就是,上帝怎样待我们,我们也要怎样待邻舍。我们从上帝所接受的光是爱和恩宠,因为基督曾经将祂的义和祂的一切都应许我们,赐给我们,将祂一切的财宝浇灌我们,这财宝不是人所能计算的,也不是天使所能了解的,因为上帝是爱的洪炉,孕育天地。
我说,爱是圣餐所结的果子。虽然在威登堡关于爱的宣讲不少,你们也应该实行爱,超乎其他一切之上,但是我还没有发现你们中间有爱。这是最主要的事,也是基督徒唯一的本分,但你们并不热心于爱,你们倒要做各种无关重要不必须的事。假如你们不愿意用爱来表示你们是基督徒,那么,其他的事也不要做,因为圣保罗在哥林多前书说:“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哥林多前书十三:1)。保罗所说的这话是可怕的。他继续说:“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哥林多前书十三章2,3节)。虽然你们从上帝得了伟大丰富的恩赐,尤其是得了圣经的知识,但你们还没有爱。不错,你们有纯粹的福音和上帝的真道,但你们还没有一个人周济穷人,也还没有人被焚烧,更且若没有爱,就连这些事也是无益的。你们要在圣餐中取得上帝所有的一切,却不要用爱心将所得的再倒出来。没有人愿意帮助别人,或首先顾念别人,各人都是专顾自己和自己的利益,别的事和别人的幸福都一概不管。更没有人顾念穷人,或想办法帮助他们。这是很可怜的,你们听了许多关于爱所讲的道,我所著的书也多论到爱,唯一的目的,就是敦促你们要有信心和爱心。若不彼此相爱,上帝就要将大灾害降在你们身上。你们要醒悟,因为上帝是决不徒然使祂的道启人并传讲出来的。我的朋友,你们试探上帝,是太过了。假如有人在过去对我们的祖先讲了真道,也许他们要比你们更接受。或是假如今天把圣道传给修道院里许多可怜之子,他们会要比你们更高兴接受。你们完全不听这真道,反注意那些不必须和愚蠢的事。我把你们交托给上帝。
第八篇讲道词(诚心悔改)
除了忏悔一事以外,凡应该加以考虑的事,我们都已听到了。现在我们就要讲到忏悔。
第一,有一种忏悔,是根据于圣经的,乃是当人公然犯罪,或他的罪行被人知道,并且在教会面前被人控告的时候所执行的。如果他肯离弃罪,他们就在上帝面前替他祈求。他若不听从教会,就要把他逐出教会,和他断绝来往。这种忏悔是由上帝在马太福音十八章所吩咐的:“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像这样的忏悔,现在连影子都看不见了,在这一点上福音是被抛弃了。若有人能把它重新恢复,那就是行了一件善功。这种忏悔才是你们应该努力恢复的,其他的事都可以不管。因为这事不会冒犯任何人,实行起来,也不会引起骚扰。这件事应当这样执行:若你看见一个重利盘剥者,淫乱者,窃贼或醉汉,你就应该秘密地去见他,劝他丢弃他的罪恶。他若不听,你就另外邀两个弟兄同去,如兄弟一般再劝他丢弃他的罪。如果他仍轻蔑不听,你就要随同你的证人,在会众面前,向牧师控告他,说:“亲爱的牧师,这个人做了这件事和那件事,不肯接受我们友爱的劝告,丢弃他的罪恶。所以我现在连同我的证人控告他”。若他再不愿意承认并离弃他的罪,牧师就应当在会众前把他逐出教会,直等他悔悟后,才再接受他,这才是基督徒的作风,但我一个人不能单独执行这事。
第二,有一种忏悔是我们都需要的,即我们私自在上帝面前坦白承认自己的罪,说出自己一切的过失。这种忏悔也是圣经所吩咐的,所以经上有名言说:“秉公行义”(创世记十八章19节)。秉公就是控告自己,定自己的罪;行义就是倚靠上帝的慈悲。经上记着说:“凡遵守公平,常行公义的,这人便为有福”(诗篇一百零六篇3节)。公平无非是一个人对自己所有的认识,审判,和斥责,而这便是真正的谦虚和自我贬损。公义无非是一个人认识自己,祈求上帝施怜悯和帮助,再将他升高。这即是大卫的意思,他说:“我向你陈明我的罪,你就赦免我的罪恶;为此,凡虔诚人,都将向你祷告”(诗篇三十二篇5节)。
第三,还有一种忏悔,就是一个人私下把自己的烦恼告诉别人,从别人得到安慰的话。这种忏悔是教皇所命令的。我论忏悔一文所反对的,就是这种命令和勉强,而我拒绝忏悔,也正是因为教皇下了命令。因为我不要他干预忏悔的事,使忏悔成为强迫和命令的事,这他没有权柄做。然而我不让人从我夺去私人的忏悔,我也不愿为着全世界的财宝而抛弃私人的忏悔,因为我知道它给了我怎样的安慰和力量。一个人除非和魔鬼多有奋斗,他就无从知道这种忏悔的价值。是的,假如不是忏悔支持了我,魔鬼老早就把我杀了。因为有许多疑难不是一个人自己能够解决的,所以他必须私下向一位弟兄述说自己的烦恼,假若他自己在邻舍面前稍为谦卑,使自己羞耻,盼望从他得一句安慰的话,铭刻于心,而且相信他的话,如同从上帝所听到的一般,还有什么害处呢。我们在马太福音十八章读到:“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
我们必须有很多的宣赦,以便加强我们软弱的良心,和绝望的心情,使我们能站立在魔鬼和上帝面前。所以,人不得禁止忏悔,也不得阻碍别人忏悔。假如一个人和罪恶搏斗,很想解脱罪恶,而且想从圣经得着确据,就让他秘密地向另一人忏悔,接受那人向他所说的,犹如直接从上帝口中接受一般。凡坚信自己的罪恶得了赦免的人,可以忽略这种忏悔,而只向上帝忏悔。但多少人是有这样坚强的信心呢?所以我说过,我不让人从我夺去私人的忏悔。可是我不愿意强迫别人这样做,人人应该自择。
因为我们的上帝决不是这般吝惜,只将一种对良心的安慰或加强,或只将一种宣赦赐给我们,倒是在福音书中我们有很多的宣赦,并且丰丰富富地加给我们了。例如在福音书中有这安慰,说:“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马太福音六章14节)。在主祷文中,我们有另一种安慰,说:“免我们的债”,等等(马太福音六章12节)。第三种安慰就是我们的洗礼,我可以这样推论:我的主,看哪,我奉你的名受了洗,所以我必能得着你的恩惠和怜悯。此外我们有私人的忏悔,藉以接受确实的宣赦,仿佛上帝亲自宣赦一般,叫我确知我的罪得了赦免。最后我领受圣餐,吃祂的身体,喝祂的血,作为我的罪恶得赦,和上帝解除了我一切软弱的记号;祂为使我对这有把握起见,把祂的身体给我吃,把祂的血给我喝,叫我不会绝望,也不能绝望:我不能怀疑我有一位慈悲的上帝。
这样我们就可看出,忏悔是不能轻视的,是一种真实的安慰,我们既然因为必须与魔鬼,死亡,地狱,罪恶斗争,需要许多的宣赦和安慰,所以我们必须不让我们的任何武器被夺去,反要保守上帝所赐用以抵挡仇敌的全副军装。你们还未领会与魔鬼斗争,将他制服,是怎么一回事。我对此知道得很清楚。我很认识他,他也很认识我。你们若认识了他,就不会这样将忏悔抛弃了。我把你们交托给上帝。阿们。
编者附记
本书是路德早期著作中最重要的作品之一,也可能是最早译成中文的,现在我们将它列为《路德文选》的第一册,颇为合适。
本书译者是陈建勋与和士谦两位,由中华信义会书报部初版于1932年,再版于1957年,存书早已售罄。
当汤清博士等在50年代从事《基督教历代名著集成》中《路德选集》的移择时,也曾根据此译文而略加修改。(参考《路德选集》350面)。该选集上下两册乃由鲁东信义会资助,由文艺出版社出版。
此次重印本书时,我曾仔细参阅两个译文,求最佳译法。而且又从《路德选集》上转载了路德的八篇讲道词,附印在后面。有两点理由叫我这样做:第一,这八篇讲词都是路德1522年作品,内容针对基督徒应付暴乱,守圣餐,私人忏悔,圣品人婚姻,神像等要目,篇篇论信徒自由,是本书最美妙生动的例证;第二,本书原是一篇论文,印成一本书未免太小,加上八篇讲词,便可凑足一百面左右的篇幅了。
至于这八篇讲词,译文甚佳,我极少作更动。转载之事,我尚未作查询与请求,想来会获得有关方面同意的,谨致谢忱,并附记于此。
一九七六年十月颜路裔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