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基督徒的自由

第三篇讲道词(论自由——婚姻与神像

我们已经听到基督徒生活上最必须的事,和一个必然的结果,那即是废除私人的弥撒。所谓必须的工作,乃是上帝按照祂自己的意旨所命令的,或禁止的。但不可强迫任何人去作或不作什么,因为我不能用棍子驱人进天国。我曾将这点说得够清楚了,相信你们已了解我所说的。

现在我们将讨论一些非必须的,由上帝随我们自由取舍的事,即如,一个人是否应该结婚,男女修道是否应该离开修道院。这些事都任人自由取舍,任何人不得禁止,否则就是错误的,因为那就是违反上帝意旨的。在自由取舍,如结婚或不结婚一类的事上,你应该这样办:假如你能够自制,而不因此累住你的良心,你就尽管这样做,但不可以此作为通律,人人都必须完全自由。任何神甫,男修道或女修道,若不能控制肉体的欲望,就应该结婚,藉以解除良心的负担。但是你要注意好好武装自己,以便当你受攻击的时候,尤其当魔鬼在你临死攻击你的时候,你能站立在上帝和世人面前。你若说,这人或那人都这样行了,我是按照牧师,或喀莱尔博士,或加百列,或米迦勒的讲道而跟随了群众的榜样,那种理由是不够的。每个人都必须自己站立,准备和魔鬼战斗。你若要抵挡这样的试炼,你就必须有坚强而明显的经文为根据。你若办不到这一着,你就决不能予以抵挡,魔鬼要将你如将枯叶一般扫去。所以娶了妻的神甫们和嫁了人的修女们,为拯救自己的良心起见,必须站在明显的经文上。这类经文虽然有许多,如今且举圣保罗所写的一段:“在后来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魔鬼的真理,(我想这里保罗是用明显的话!)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上帝所造的”(提摩太前书四章1至3节)。这段经文不是魔鬼所能推翻吞噬的,它倒要推翻吞噬魔鬼。所以不论那一个修士或修女,若是软弱,不能遵守童贞的誓愿,就应该凭着良心自省;如果内心坚强,良心平安,他就可以结婚。但愿上帝使一切男女修道都能够听到这篇讲道词,正确了解这事,大家都离开修道院,使世界上所有的修道院都不复存在。这是我诚心所愿望的。但是现在他们并没有这种认识(因为没有人向你们宣讲),既然听说在别的地方有许多人――但这些人是有准备的――正在离开修道院,他们也便模仿起来,但未巩固他们的良心,也不知道这是自由取舍的事。在外面(指修道院的外面)虽比在内面有邪恶要好些,但这毕竟是坏的。所以我说,凡上帝所规定为自由的,就仍应是自由的,若有人禁止,有如敌基督者教皇所行的,你们就不应该服从。人若对己没有害处,并且为着爱邻舍,他就可以戴修道士的头巾,或剃度,因为这不会损伤他的信仰;戴了修道士的头巾,并不会杀害他。

亲爱的朋友们,这事非常清楚,我相信你们会了解,不把自由变成法规,说:这个神甫娶了妻,所以一切神甫都应该娶妻。我说,决不如此。你们若说:这个男修士或那个女修道离开了修道院,所以一切男女修道都应该离开。我说,决不如此。你们若说:这个人捣了神像,把它们焚烧了,所以一切神像都应该焚烧。亲爱的弟兄,决不如此。你们若说:这个神甫没有娶妻,所以任何神甫都不得娶妻。我说,决不如此。凡不能保持贞洁的人,都应该娶妻,凡能保持贞洁的人,即如那些在灵性中而非在肉体中生活的人,自己既能抑制,乃是好的。他们也不要因所许的愿而苦恼,即如因修道所许服从,贞洁,和贫穷(其实他们都很富有)的愿而苦恼。因为凡与上帝的命令相违反的事,我们不能拿来许愿。结婚与否是上帝使人有自由的事,你这个愚人竟违反上帝的命令,将这自由变为许愿么?所以你不可干涉自由,不可将它变为强迫的事;你所许的愿是违反上帝所给的自由。假如我许愿要打我父亲的嘴巴,或者要偷某人的财物,你相信上帝会悦纳这样的愿么?我不应该遵守贞洁的愿而不结婚,正如我不应该遵守打我父亲嘴巴的愿一样,因为上帝对于这两件事另有所吩咐。上帝已经吩咐,我有自由吃鱼吃肉,对此不应有什么命令。所以卡都修派Carthusians和男女修道认为他们若食肉便被污秽了,这乃是弃绝了上帝所赋予的自由和命令。

我们要讨论神像的问题,神像也是不必要的,我们有自由予以取舍,但我们若未曾有过,那就更好了。我对于神像并不喜欢。关于神像的问题,从前在罗马皇帝与教皇之间,曾发生过很大的纷争。罗马皇帝认为他有权废除神像,但教皇坚持保留神像,其实双方都错了。他们为这事流了许多血,但结果是教皇胜利,皇帝失败了。这究竟是什么一回事呢?他们要把自由的事,变为“必须”的事,这是上帝所不能容忍的。你们想要变更上帝的命令吗?不行;你们不能做这样的事。你们在出埃及记二十章读到律法有话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你们应当站在这一段经文上。现在让我们看看!我们的敌人要说:第一条诫命的目的是在叫我们只敬拜唯一的上帝,不敬拜任何偶像,正如随后的经文说:“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们”,并且他们要宣称说,跪拜偶像是被禁止的,但造偶像并不是被禁止的。这样一来,他们就要动摇我们的基础。如果你们回答说:那经文是说:“你们不可雕刻偶像”,他们就回答说:但经文也说:“你们不可跪拜偶像”。在这种不确定的情形之下,谁将冒昧毁废偶像呢?我不会这样做。让我们再进一步研究。他们说:挪亚,亚伯拉罕,雅各,不都是建造了祭坛吗?谁能否认呢?我们必须承认这一点。再者,照我们在摩西的第四部书所读的,摩西岂不是造了一条铜蛇吗?(参考民数记二十一章9节)。摩西自己既然造了偶像,怎能说他禁止造偶像呢?在我看来,那样的蛇也是一个偶像。我们要怎样回答呢?再者,我们不是读过,在施恩座上不是有两只鸟吗?(出埃及记三十七中7将)。那施恩座不就是上帝要受敬拜的地方吗?此处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可以造偶像,而且有偶像,但我们不要敬拜它们,若敬拜它们,就要把它们毁坏,正如希西家王把摩西所造的铜蛇打碎一般(列王纪下十八章4节)。当一个人受责问的时候,他怎敢说:他们是敬拜神像。他们便回答说:你是那敢于控告我们为敬拜神像的人吗?你不要相信他们会承认这事。这事是千真万确的,但我们无法叫他们承认。你应该记得,当我斥责那没有信仰的行为的时候,他们的反应是怎样。他们说:你相信我们没有信仰吗?你相信我们的行为是没有信仰完成的吗?我除了把我的笛子放回袋子以外,不能做别的了。真是让他们一寸,他们就进万丈。

所以首先应该宣称,叫人知道神像算不得什么,设立神像,也并不是事奉上帝,这样一来,偶像就会自然消灭。过去我就是这样做的。保罗在雅典走进庙宇,看见许多偶像,也是这样做的。他没有打坏一个偶像,但站在市场当中说:“你们雅典人哪,我看你们凡事很敬畏鬼神”(使徒行传十七章22节)。他宣讲反对他们的偶像,但没有用暴力去推翻一个。你们竟要闯入教堂滋扰,打毁圣坛,推倒神像吗?你们真相信这样做,就能废除神像吗?不能,你们实足以使神像更加坚立。即令你们在此地把神像推翻了,就以为也推翻了在女仁堡和世界其他地方的神像吗?完全没有。我们读使徒行传,知道圣保罗所乘的一只船头上,画了或雕了孪生兄弟的像,保罗上了那船,毫不介意,也没有毁掉它们。路加为什么在这个地方要提这孪生子的像呢?毫无疑问,他要表示外表的事对信仰没有损害,只要内心不倾向或信靠它们就是了。我们所当做的事,就是传道教训人,让圣道单独运行,正如我所说过的。圣道必须首先吸引人心,启迪人心,这不是我们所能做到的。所以使徒们以服务为荣,而不是以服务的结果为荣。

今天我们所讲的已经够了,求上帝赐下恩惠。

第四篇讲道词(论自由——拜神像与吃祭牲

亲爱的朋友们:我们听到了必须的事,例如以弥撒为献祭。我们也考虑了那由我们自由取舍的事,即如婚姻,修道生活,和废除神像。对这四个题目我们都已经讨论过,并且说过,在这些事上应以爱为首。特别是关于神像一事,如果有人敬拜它们,它们就应该被废除,否则就不必被废除;不过,因为神像都被滥用(这是无庸否认的),所以我愿各处的神像都被废除。因为把神像陈列在教堂里的人就自以为服事了上帝,行了善功。这简直是偶像敬拜。但这废除神像最大,最先,最充分的理由你们竟加以忽视了,而那最轻微的理由你们反倒加以注重了。我忖想,没有人不知道那在十架上的苦像并不是上帝,因为我的主上帝是在天上,十架苦像不过是一个记号而已。但世界充满了其他一个弊病,因为假如人不以设立神像为服事上帝,谁会把银的或木的神像放置于教堂里呢?你们想想,假如腓勒德力公爵和哈勒的主教等人认为神像在上帝面前算不得什么,他们会放置许多银像在教堂里么?他们决不会的。但这不是废除,破坏,焚烧神像的充足理由;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必须承认,还有许多人对于神像并无错误观念,所以对他们,神像还是有用的。虽然这样的人为数不多,但是我们对任何还有益于任何人的灵修的事不能非难,也不应非难。但你们应该开导人说,神像算不得什么,上帝并不注重它们,并且我们若为祂造一个像,并不能因此服事祂,也不能因此蒙祂喜悦,与其把一个金像送给上帝,不如把一金块送给穷人,因为上帝禁止前者,却未禁止后者。假如他们听到了这样的教训,知道神像算不得什么,他们就会自动不要神像,用不着任何骚动,神像就会废除,恰如过去正在实现的。

因此我们要提防,因为魔鬼籍着他的使者用尽诡计,要得着我们。神像是一种邪恶,因为它们被人滥用了。虽然这是真的,而且没有人能否认,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拒绝它们,也不能因一事被滥用就非难那事。那样行,要产生大混乱。上帝已命令我们,不要举目观看万象,免得我们敬拜它们,因为它们本是被造服事万民的(申命记四章19节)。但有许多人是敬拜太阳和星宿的。我们就因此把太阳和星宿从天上拉下来吗?不,我们不会这样做。再者,酒和女人使许多人痛苦,而且愚弄了他们。我们就因此杀掉一切的女人,倒出所有的酒吗?金银也造成了许多罪恶,我们就因此将金银定罪吗?不,假如我们要把那为害最大的仇敌驱逐,我们就非杀自己不可,因为没有一个仇敌是比我们自己的心还大的,正如耶利米所说的:“人心比万物都诡诈”(耶利米书十七章9节),或正如我所了解的,“人心不是偏在这一边,就是偏在那一边”。我们若那样行,对我们有什么益处呢?

凡想涂黑魔鬼的,必须有好的木炭,因为他也穿着华美的衣服,赴慈善市。但我为捉着他就要问他:你把神像放在教堂里,岂不是因为你以此为特别服事上帝么?他不能不回答说是的。这样你就可以断定,他滥用神像,把原来对上帝的服事变成了偶像的敬拜;上帝所没有命令的,他就热切寻求,上帝所积极吩咐的,如帮助邻舍,他反而忽略了。但我还没有捉到他,他为求逃脱,要说:我也帮助穷人,难道我不能一面帮助邻舍,同时又一面把神像放置在教堂里吗?这不是真的,因为谁不宁愿与其把一个金像送给上帝,不如把一金块送给邻舍呢?不,如果他相信把神像放置在教堂里,并不能服事上帝,他就不会这样做。所以我率直说,神像算不得什么,既不恶也不善,我们随意可有可无。这麻烦是你们自己惹起的;魔鬼是不会使我有这麻烦的,因为我不能否认,神像对于某些人是有用处的。关于这件事,假如有人问到我,我就会承认说,这些事一件也不触犯我。如果世上只要有一个人用神像得当,魔鬼就会马上得到论据来攻击我说:你对崇拜还有用的事,为什么咎责呢?我对他这样的挑衅,无法答复;这样魔鬼就胜利地抵制了我。若我早在这里,他就不会如此成功。他所做的,虽对上帝的道无损,但他玩了一套大胆的游戏,而且得胜了。你们想涂黑魔鬼,但你们所用的是白粉条,忘记了用木炭。你们若想和魔鬼斗争,就应当熟习圣经,而且要把圣经用在恰当的时候。

让我们说一说吃肉的事。真的,我们吃肉吃鱼,或吃鸡蛋奶油,都有自由。这是没有人能够否认的。上帝给了我们这种自由。那是属实的;然而我们应该知道怎样使用我们的自由,并怎样对待软弱的弟兄,和对待顽固的弟兄不同。所以你们必须留心怎样使用这自由。

第一,如果你不吃肉有害健康,或者如果你在生病,那么你就可以吃你所欢喜吃的,如果有人不高兴,就让他不高兴好了。尽管全世界都不高兴,你也不算是犯罪,因为从上帝施恩所给了你的这种自由而观,又从你的健康有非吃肉不可的需要而观,上帝能够赦免你。

第二,如果在礼拜五你被强迫以鱼代肉,或者在大斋节的时候,只吃鱼而不吃鸡蛋和奶油,如同教皇用他那愚人的法律所规定的,那么你对于上帝所给你的自由,不要放弃,你倒要行相反的事,去烦恼他,对他说:因为你禁止我吃肉,妄想将我的自由变为法规,我就不顾你,偏要吃肉。你对于其他一切自由的事,也要这样行。我可以给你举一个例:假如教皇或别人强迫我照他所规定的,戴修道士头巾,那么我一定要除去头巾去烦恼他。因为我既有自由选择,我就随意戴与不戴。

第三,有些人信心尚软弱,应当受教。他们乐意同我们一样相信。但是他们的愚昧拦阻了他们,如果有人将这教导他们,如同有人教导了我们一样,他们就将和我们一道。对这一种善意的人,和对那些顽固的人,我们应当采取完全不同的态度。我们应当忍耐对待他们,不用我们的自由,因为这对身灵都无损害,反倒有益,更且我们还大大服事了弟兄姊妹。假如我们在不需要使用自由的时候也使用自由,并且故意使邻舍跌倒,我们就把将来可与我们一道的人赶走了。这样圣保罗给提摩太行了割礼,因为头脑简单的犹太人曾受了冒犯(使徒行传十六章3节);保罗想着,他们既然因自己的愚昧而受了冒犯,那么行这割礼又有什么害处那?但在安提阿当他们坚持保罗必须给提多行割礼的时候,他就抵挡他们,不让提多行割礼(加拉太书二章3节)。他坚持了自己的立场。当圣彼得使用自由在无学问的人中引起误会的时候,保罗也这样行了(加拉太书二章11节以下)。事情是这样的:当彼得和外邦人在一起,他就同他们吃猪肉和腊肠,但当犹太人来了,他就不再吃了。并且不再同他们吃饭。于是那些已经做了基督徒的外邦人,心里想道:啊呀!我们也要像犹太人一样,不吃猪肉,而且要按照摩西的律法生活。保罗一看见这事会损害福音的自由,他就当众指摘彼得,以使徒的资格对他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加拉太书二章14节)。我们也应该如此生活,也应该在适当的时候使用我们的自由,好使基督徒的自由不遭受损害,又好使那些尚未认识这种自由的软弱弟兄姊妹不致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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