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神的全权与人的责任
神有至高无上的主权
如果旧约圣经的作者们在整个旧约圣经中预设了人的责任,那他们更是预设而且坚决强调神至高无上的主权,甚至在所见的现象似乎与此信念背道而驰时,他们依然坚守此信念。
1、神是一切的创造者、拥有者、及统治者
神不但创造一切(创一~二章;赛四十二5;诗一O二25;尼九6等等),祂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创一31)。当以色列人歌颂赞美神的时候,就想起祂是天地的创造主这个事实,总是给百姓带来莫大的安慰(诗一二一2,一二四8)。所以,在圣经中读到神是天地的拥有者(创十四19、22;诗八十九11;代上二十九11~12),或是听到雅威坚称万有都属于祂时(出十九5;申十14;伯四十一3),一点都不令人感到稀奇。与这个概念相随的,就是雅威的全能。如果雅威创造了天地,祂就是「凡有血气者的神」,在祂没有难成的事(耶三十二17、27;伯四十二2)。既然万有都属祂所有,就没有人能给祂任何东西(伯四十一11)。一切历史与大自然都在祂的股掌之间。
接下来的就是,神既然在全地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祂就掌管万国(诗四十七8~9,六十6~8,八十三17~18等等)。万国都属于祂(诗八十二8),这是非常合理的。的确,当以色列人的命运落入最黑暗的深渊之时,她的先知们最清楚地看见,雅威在所有外邦势力之上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这个真理成为他们的安慰。但以理书二,四,七~八,十,十一~十二章的精华就是,这位至高者掌管人的王国(四25)。对雅威而言,万民只不过是水桶中的一小滴,天平上的微尘,微不足道(赛四十15起)。被掳前的先知们特别教导到,雅威「兴起或召出外邦之民亚述人、埃及人、叙利亚人、非利士人到历史的舞台上,是要使用他们做祂的器皿—–(并且)这些胁迫以色列民的外邦之民被雅威兴起,是为了要执行祂在祂的选民身上的计划。」@4(参:赛七18,九10~11,十5~6、26,耶二6~7,二十七4~8,三十一32;何二17,十一1,十三4;摩二9~10,三1,九7;弥六3起等等。)我们很容易可以找到更多的例子。雅威指派了耶户与哈薛的任务;兴起利汛与比加对付以色列;召出亚述王;派遣玛代对付巴比伦,还有非利士人和亚拉伯人对付犹大家(王上十九15~17;王下十五37和赛九10~11;赛七17起和十5,十三17~19;代下二十一16~17)。这些外邦势力并非仅是用来做毁灭的工作:古列和波斯被兴起,却是要使以色列归回到她先祖之地(赛四十五1起;拉-1)。
@4J.Lindblom,前引书,p.324。
雅威大可以审判列国列民(诗六十七5),因为祂不但是全能的,祂也是全知的。祂的全知经常是与祂急迫审判的确定性与透彻性有关的(例如,赛二十九15~16;耶十六16~18;结十一2、5;诗一三九1起;箴五21,二十四2)。雅威已经定意要审判万国,谁能使祂的手转回呢(赛十四26~27)?
世上没有任何神明像以色列的神(申三十二36~43,三十三26~27;赛四十10起)。雅威在天上立定祂的宝座,祂的王权统管万有(诗一O三19)。所有的生命气息都倚靠祂;祂若收回他们的气,他们就死亡归于尘土(诗一O四27~30)。人的偶像是无能的;而居所在天上的以色列之神,却在受造宇宙的任何范畴里随祂自己的意旨行事(诗一一五3,一三五5~6)。所以,人一切的日子都由神所定,就不足为奇了(诗一三九16;箴二十24)。当然也没有人能以智慧或谋略敌挡祂(箴二十一30)。雅威拥有绝对至高无上的主权(赛四十三13,四十四24~27;传三14,七13~14;但二19~22,四31~32、34)。无论是风,灾难,富足——都在祂的掌管之下(例如,出十五10;赛五十四16;耶四十七7;摩三5~6;哀三37~39)。圣经上很少说,「下雨了」(摩四7接近此说):人们会说神使雨降下(诗六十五10;伯三十六27,三十八26)。约伯记更是强化了神对于人和自然界掌管的细节(伯十四5,二十八24~27,三十八8~11、33;参:赛四十12、26;耶五22,三十一35~36;拿一17,四6起;诗一O四9~10,一四八3起;箴八27)。「以色列人也是知道受孕与生产,江河流向大海,以及自然界的循环这些事的。但是这样的知识并不会制止他们说『祢(是)主』。即使有了这些知识,以色列人依然仰望这位不改变的永活之神。」@5机运被排除了;而如果我们在某处读到,某事似乎是与机运有关的事件,它还是没有脱离神的引导(撒上六9,二十26;王上二十二34;得二3;代下十八33)。所以,如果用抽签来寻求雅威的心意时,「在教导上,它是被认知为是在祂的掌管之下的」(箴十六33;参:书七16,十四2,十八6;撒上十19~21;拿一7)。@6
@5G.C.Berkouwer,Providence,p.92。
@6B.B.Warfield,’Predestination’,pp.48f.。
拥有这样全面的绝对性主权,雅威预言未来将要发生的事,以及祂对那个未来之事的掌控,两者之间始终很难有清晰的区分(比较:创十五13~16,二十五22~23,四十一16、25、32;书六26以及王上十六34;赛四十六8~10,四十八5~6)。祂所命定的事一定会成就。
神行事的方式是以非常多样的形式呈现的,不能以单一的形式来限制。雅威有时以戏剧性的方式介入历史,像是带来十灾(出五章起),从天降火(王上十八38),或强迫西拿基立和他的大军不战而退(赛三十七章);但是,「令人惊讶的是,神的目的往往不需要祂激烈地介入就能达到。」@7祂使用扫罗和他的军队,以实现祂要对付亚玛力人的誓言(撒上十五2~6);或者更微妙地,祂在示剑人与亚比米勒的冲突之间掌权,虽然他们并不知道,最终双方都被歼灭。由于亚比米勒对他的弟兄所犯的罪、以及示剑人可耻的协助,雅威给予他们这个恰当的惩罚。
@7G.C.Berkouwer,Providence,p.92°参G.Von Rad,Theology,Vol.i,pp.51f.,他指出:这些叙述体经文的目的有许多都取决于一个神学词组或子句,显明雅威掌管一切的手。
神在历史中的掌管有其目的,这样一位全能又全知的有位格者,不可能是透过无意识或是反覆无常的方式来治理全地的。林伯隆(Lindblom)在探讨被掳前先知时强调这一点:
先知们对于历史的看法,与其他东方民族不同之处,并不在于雅威是否在历史中行事,而是先知们认为以色列的历史是依据一个固有的计划,由道德原则指导的,有协调性的历史。在历史的一开始就有拣选的这个事实—–。随后一连串的事件,都是基于这个历史事实的后果;这个历史序列最终的目标,则是拣选这个概念的完全实现。其他古代民族并没有此种历史观。@8
@8J.Lindblom,前引书,p.325;参:pp.323-6。也可见K.Galling,前引书,pp.92f.;U.Cassuto,'The Beginning of Historiography among the Israelites’,Biblical and Oriental Studies(Jerusalem,1973),Vol.i,pp.7-16;尤其还有J.L.McKenzie,A 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Garden City,1976),pp.135-44,他看到以色列的史料编纂在系列事件中有其清晰合一性的初步概念。这种进路必须与另一种进路作出明显的区分,后者宣称以色列的历史编纂是以线性时间观而非循环式时间观为假设,巴雅各(J.Barr,BiblicalWords for Time[Longdon,1969],pp.143-51)对后面这种进路有正确的批判。
正如箴言所说,「雅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箴十六4)。不论yôm rāāh(「祸患的日子」或「灾难的日子」)是指恶人遭难作为惩罚,或是指他们所行之恶(参:赛五十四16),「一般的意义是:在神的世界中,至终没有不正中标的的结局。」@9「祂决定一切人、事、物受造的目的。在这世界中没有一样人、事、物是没有目的的—–。@10
@9F.D.Kidner,The Proverbs(London,1964),p.118=柯德纳著,潘秋松译,《箴言》,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台北:校园,1995),141。
@10A.Cohen,Proverbs(Hindhead,1945),p.103。
除非雅威控制了人的心思与情感,我们很难去设想,怎么可能甚至连历史中的细节都在祂的控制中。而事实上,旧约圣经的作者们毫不犹豫地,就是用这样的方式与用语来描述事件的发生的。雅威藉着令各民族惊恐来控制他们(例如:创三十五5;出二十三27;申二25;撒上十一6~7)。另一方面,祂使祂的百姓在埃及人面前蒙恩惠(出十二36;参:但一9)。还有,祂使入侵的军队以武器互相击杀而被毁(士七22)。甚至有一群人愿意跟随扫罗,也是出于神感动他们的心(撒上十26)。人的意念与决定经常是直接归因于神的决定(例如,撒下二十四1;赛十九13~14,三十七7;箴二十一1;拉一1,七6、27~28;尼二11~12)。换言之,我们可以这样想:
2、神是那有位格的终极因
旧约圣经中的人物经常能明辨,在看起来只是现象界的事件,其背后有神的手在掌管。「圣经本身并不否认在事件的背后是一连串的原因所造成的,但同样地,圣经通常也不会将事情都归因于不当的突发理由,而阻碍其推理。这就直接跳到一位拥有神性的起因,万有从祂而来,万事也藉祂的旨意而发生。」@11举例而言,人的繁衍是雅威的作为(例如:创四1、25,十八13~14,二十五21,三十1~2;申十22;得四13)。当约瑟的哥哥们惊讶地在他们的口袋里发现被归还的钱财时,他们认定这是神所作的(创四十二28)。使埃及马车车轮脱落的是雅威(出十四25);示每的咒骂(撒下十六10~11)以及拿俄米的忧伤(得一20),背后的终极原因都是出于神。在以斯帖记一书中,即使是从头到尾没有明确提到神这个字,我们依然可以看到这样的戳记。不论作者心目中其他的目的是什么(像是为了在妥拉之中没有规定的筵席的设立,提供背后的历史背景),「当读者跟着叙事文读下去的时候,作者的写作技巧使读者毫不怀疑,他正在观察神的天命的运行,最终清楚显示的是,圣约之民是不会被摧毁的」。@12
@11J.A.Motyer,The Day of the Lion(London,1974),p.97。见以下重要的观察:J.Pedersen,Israel:Its Life and Culture(London,1940),Vols.iii-iv,pp.486-91。
@12R.K.Harrison,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London,1970),p.1099。同样地,有人认为:路得记其中的一个重要主题是关乎大卫的拣选与诞生,这个论点颇具说服力,例如O.Loretz,'TheTheme ofthe Ruth Story’,CBQ,Vol.xxii(1960),pp.391-9。
要找到适切的字或词来表达神的「终极地位」是困难的。关键点在于祂的作为是如此满有至高无上的主权,而且是巨细靡遗的:在每一个细节,在人所处的世界中所发生的一切,至少要有祂的许可才可能发生;反之,如果祂要拦阻某事,则那事连发展都不可能。除非雅威建造房屋并看守城池,房屋建不成,看守的人也枉然儆醒(诗一二七1)。若雅威与他们一同作战,全军都不必害怕(申三22);但是当雅威拒绝与他们同去时,他们就溃败(书七1起)。
有大量的圣经用语预设了雅威的终极地位。雅威坚称,「我赐给你们地土,非你们所修治的」(书二十四13);祂对大卫说,「我从羊圈中将你召来—–,立你作我民以色列的君」(撒下七8)。战争停止,是出于雅威要使祂的百姓休息(撒下七1;参:诗一四七12起);以斯拉和他的同伴们能快速而平安地抵达耶路撒冷,是因为雅威施恩的手帮助他们(拉七9;参:尼二8;诗一二一2)。雅威赐力量使人得货财(申八18);事实上,连各种农作物的生长、以及农夫务农的知识也是从祂而来的(赛二十八23起)。尤其在审判的事上,直接地提到终极审判在于雅威(赛十21~23;耶十六16,二十5,二十一3~7;结七9,十一7起;弥二3;鸿二13;番一2起;等等)。不过,没有一处比自然诗篇更清楚论到雅威的终极地位(十九,三十三,八十九,一O四,一四八篇)。因此,从一个角度而言,神迹并没有证明神介入日常运作的规律之中。神迹只不过是指神在特定的时刻,使某事不按照祂通常让它发生的方式发生。旧约圣经中的信徒并不会把神迹看为一种「突破」,是新而令人惊奇之神的作为(例如:出三十四10;民十六30;赛四十八6起)。
如此透彻地把一切事实都归因于神,以至摩西毫不避讳地在申命记二十九章4节说,以色列的迟钝也是因为雅威没给他们明白。作者的意思不是说雅威吝于给予,更不是把罪过归给祂;然而,旧约圣经的作者们毫不犹豫地表示:雅威自己以某种神祕的方式(这个神祕性确保祂自己不致被控诉为恶)成为许多恶的「终极」原因。
例子不胜枚举,这里只能提出一些。米该雅对于天庭的描述、以及选择一个必能达成目的之说谎的灵(王上二十二19~22;代下十八18~22),激动大卫作恶(撒下二十四1),出卖约瑟到埃及为奴(创五十20),差派恶魔行使指定的任务(例如:士九23起;撒上十六14,十八10),约伯记的序言,先知特定的言语就不说了(例如:「灾祸[rāāh]若临到一城,岂非耶和华所降的吗?」摩三6;参:赛十四24~27,四十五7),这些都必须密切注意。虽然这些例子大部分都与神的审判有关(亦参:耶六21;结三20),有关约瑟的记载却不是如此。无论如何,有太多的例子,使我们无法把神至高无上的主权看成一种能在惊险的最后关头救人出虎口取得胜利的、令人称羡的能力。「一个必然的看法就是,神不但挽救了一个处境,而且该处境也是由祂的决定造成的。不但是补救的过程,连那需要补救的处境都可以追溯到祂旨意中的那个决定。」@13这样一种的世界观并不是唯尊一神论(henotheism)的看法,而是一种非常纯正且扎实的独一神论(monotheism)信仰。
@13J.K.S.Reid,’Determinate,etc.’,A Theological Word Book of the Bible(London,1950),p.65=黎加生(A.Richardson)编,汤张琼英、朱信译,《圣经神学词汇》(香港:基督教文艺,1966),134。
当然,与此同时,圣经也说神会永久管制祂百姓的心思意念。有时候祂的百姓祈求祂这么作。这样的表达,在期盼新约来临的先知们当中尤其普遍(参:耶三十一31~34,三十二40;结十一19~20,三十六22起;番三9~13;等等),但是肯定不是只限于这种架构之中(例如:代上二十九17~19)。
既然提到新约,就要谈谈旧约圣经的末世论。我们已经注意到:在旧约圣经中,历史往往是被视为有目的性的。不论是被掳前或是被掳后的先知们,这种观点隐含的就是,他们期待雅威会以剧烈高潮式的方式介入,以至于会带来一个新秩序(例如:耶三十一章;何二章;还有比较困难的经文,如,赛二章,七19起,十一章)。这样的盼望并非表示神在现今没有采取救赎行动,而是指明祂救赎行动的最大彰显(包括审判)还在未来。除此之外,并未深入探讨有关神至高无上的主权在现今、与在将来的执行二者之间的关连性;旧约圣经对于这些问题的沉默,导致后来相当多的猜测,正如我们将会看见的。
雅威是圣洁的,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对于祂的选民满有特别的关怀,并且也是亲身介入掌管人们的事务。这样对神的看法会令祂的百姓感到困惑,从人的观点是可以理解的,似乎雅威是严酷的(得一20~21),不公的(伯三章起),或是没有好好考虑其他民族之邪恶的(哈巴谷书;诗七十三篇)。这就引发了像在以赛亚书六十三章17节中的呐喊:「耶和华啊!你为何使我们走差离开祢的道,使我们心里刚硬不敬畏祢呢?求祢为祢仆人、为祢产业支派的缘故转回来」(亦参:赛六十四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