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圣灵的大能

4次序和权柄:约束属灵的恩赐

——哥林多前书十四20-40

从某个角度看来,保罗在这一章的头十九节经文论述的预言和方言恩赐的对比,继续出现在这一章的下半部分。在第二十至二十五节,预言和方言确实是相对的。尽管第二十六节列举了好几个χáρισματα(charismata),其主要的功用是为重新开始讨论方言(27-28节)和预言(29-33节)作准备。甚至连三十三节下半至三十六节,我认为最有可能的解释,也不是跟预言的恩赐无关的。结尾的经文包括了一个警告(37-38节),和预言跟方言之间最后一个简洁有力的对比(39-40节)。

然而,有几个值得注意的特征把这一部分跟这一章前面的经文分开。保罗的语调变得稍微有点尖锐,最早可以从这句话听得出来:弟兄们,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十四20)。预言和方言在二十至二十五节的对比,尽管仍然与可理解性和造就的主题有关,却引进了一个新的因素,就是不信的人。在此,保罗引述了旧约圣经作为方言之目的的先例。第二十六至四十节假定读者已经接受了可理解性和造就的价值,并寻求以简单、实用的规则来应用这些价值,这些规则是由一个支配一切的信念所决定的,就是公众的敬拜必须反映出我们所敬拜的这位神的次序跟平安。

我们将依次查考每一个部分。

一、方言和预言与不信之人的关系(十四20-25

弟兄们这个词(十四20)有助于缓和接下来的严厉责备。哥林多人自以为已经成熟了;保罗已经在这封书信中把握机会告诉他们说,他认为他们还是婴孩,甚至还没有达到可以吃干粮的程度(三2)。在第十四章的上下文中,这只能是表明,保罗把他正在纠正的这些错误看作灵性不成熟的标志。在他们看来,所运用的这个恩赐证明了圣灵特别的膏抹,在他们的心里对此恩赐倍加推崇,却也因而扭曲了适度的属灵比例,以致保罗指责他们是极其幼稚的。「过度注意说方言是一个不成熟的标记。事实上,基督徒在某方面——在没有狡猾上——成为孩子的样式,是正确的……;但是在他们的心智上,他们应该是成熟的。」【注释1】至少,有些哥林多人想要用他们属灵经历的强度来衡量自己的成熟,却不考虑其他的条件,就如爱是求弟兄姊妹的益处,即在基督里得到造就;因此,有意或无意地,他们在恶事上变得「成熟」或高深的,在心智上却是不成熟的。保罗想要扭转这种趋势。

第二十节跟第二十一至二十五节之间的关系不能确定。也许,保罗是用另外一种方式向哥林多人指出,他们对方言的高度评价是不恰当的,保罗也决定要处理方言和不信之人的关系,这个问题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考虑过。这几节经文分外难解,主要是因为第二十二节提到方言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而在第二十三至二十五节,不信的人对方言的负面响应,和对预言的正面响应,乍看上去似乎是跟第二十二节的判断相对立的。学者提出许多的解释,以下的解释值得提到。

第一,艾德加热切地想要指出「方言」总是真实的、人类的、已知的语言,他主张方言是对不信的人作证据,在于它们是传福音的工具,如同在五旬节那天一样【注释2】。当然,这意味着把方言跟保罗引述以赛亚书的「外邦人的舌头」(第21节)连起来这件事有一点费解。艾德加武断地肯定他的看法是这段经文唯一合理的解释;并且他说他的看法跟使徒行传第二章是一致的,在那里用的是真实的语言、并且是为了传福音的目的。但是,正如我们将会在最后一章看见的,我们并不十分清楚使徒行传第二章所用的方言是为了传福音,除非我们所说的是指着衍生的含义:这些方言吸引了许多人聚集,来听首批的基督徒用听众的各种语言来赞美神。使徒行传第二章中传福音的信息是出现在彼得的讲道中,是用一种语言(大概是亚兰文)传讲的,并被描述成对方言的解释。艾德加对哥林多前书十四章二十二节的解释,使得他不仅必须对这一章经文剩下的许多部分采取不可信的解释,而且,令人吃惊的是,他没有注释第二十三节。然而,这正是辩论的中心之所在。可悲的是,艾德加的著作火药味太重,因此,连它里面值得注意的部分也不能得到该有的注意力(例如,他对γλῶσσαι的意思的查考)。

托马斯(Thomas)的观点是从这种看法稍加变化而来的【注释3】。他更加老练地主张说,方言是在传福音时用来与不信的人进行沟通,并且他坦白地承认说,保罗把以赛亚书二十八章十一至十二节从其上下文中抽离出来使用。他对本章第二十三至二十五节的解释是这样的:这几节经文「指出方言在一个主要由信徒组成的聚会中的不适当性。在一个以不信的人占大多数的群体中,这种恩赐具有十分正当的目的(第22节),但是,预言在基督徒中间更加有用……。这种观点提供了唯一令人满意的途径,来调和第二十二节跟第二十三至二十五节。」【注释4】但是,我觉得很遗憾,它并不是令人满意的方式;因为第二十三至二十五节不是说明在信徒大大多过不信的人的聚会中,方言之所以不适当的原因,而是说不信的人自己将获致这样的结论——说方言的人是在胡言乱语。你可能会想到,在托马斯重建的解释里,这个不信的人是唯一懂得正在发生之事情的人;然而,这显然不是保罗的意思。

第二,一些时代主义派的作家说保罗从以赛亚书引用经文的目的,是要肯定方言是专门给犹太人作的一个证据——霍奇(Hodges)写道:「随之而来的是,普通的异教访客来到基督徒的聚会(比较可能是一个外邦人的聚会,而不是一个怀有敌意的犹太人的聚会),会面对一种现象,这现象原来不是为他准备的。」【注释5】这种天真的解释颇为惊人,并且部分是取决于新约圣经的作者怎样使用旧约圣经。然而,撇开这类基础的问题不谈,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二十三至二十五节,保罗在区分不信的人对方言和对预言的反应时,所根据的标准并不是他的种族和怎样才是恰当的反应,他的标准是:这个不信的人从方言这一种行动推断说方言的人是在胡言乱语,却从另一种行动——预言——中领悟到自己是一个罪人,需要神的恩典。

第三,在种族区分,或者比较好的说法也许是,在圣约的区分上,一个更加复杂的变体是帕墨·罗柏森(O. Palmer Robertson)的主张【注释6】。他正确地注意到这个事实,即在以赛亚书二十八章十一节背后的,是申命记二十八章四十九至五十节,论及圣约的咒诅:那里告诉神的子民,如果他们离开祂,「耶和华要从远方地极带一国的民,如鹰飞来攻击你。这民的言语你不懂得。这民的面貌凶恶,不顾恤年老的,也不恩待年少的。」然后,帕墨·罗柏森提到,以赛亚书二十八章十一节选取这个题目,与亚述人入侵以色列作为神的审判这件事有关,后面跟着的是以赛亚书二十八章十六节的弥赛亚应许:神要在锡安放一块石头,是试验过的宝贵的房角石,「信靠的人必不至于羞愧」——保罗在罗马书九章三十一至三十三节引用了这段经文。甚至在五旬节那天说的方言也是与此一致的:尽管那一天所有在场的人大概都是犹太人或皈依犹太教的外邦人,然而,五旬节的方言「代表把神的国度从以色列挪开,并赐给万国的人……。神不再限制自己于一个民族,只说一种单一的语言。」【注释7】因此,「方言是一个标记,表明神的救赎计划已经从一个以犹太人为中心的活动,转移到涉及世界上所有民族的活动。至于第二十二节和第二十三至二十五节之间明显的不协调,帕墨·罗柏森留意到,严格地说,在第二十二节只说方言是为某人(在此是指不信的人)作证据;预言仅仅是为了信的人。帕墨·罗柏森承认,保罗已经把「不信的人」从犹太人的背景转移到外邦人的背景;但是,要点在于,方言构成了一个证据,而预言没有:「『方言』是一个指示器;『预言』是一个沟通的手段。『方言』使人注意神大能的作为;『预言』呼召人以悔改和信心来响应神大能的作为。」【注释9】神的圣约的目的,这个关键性的转换如今已成为古代历史,所以现在方言不再有任何用途,「它们在救赎历史的一个特别时刻是极其重要的——却是不可回溯的。」【注释10】

当然,最后这个句子又是异常明显的简化主义的作法;因为,即使帕墨·罗柏森对于十四章二十一至二十五节的解释是正确的,也不能证明他已经详尽叙述了圣经中有关方言目的的一切说法。方言在个人灵修中的用途(在上一章讨论过),要怎样整合到帕墨·罗柏森的整个观点中,肯定是难以想象的。然而,这种解释的一个更难弥补的弱点是,哥林多前书十四章所说的不信的人是一个外邦人。在旧约圣经的归类中,不信的人主要是犹太人,在保罗的世界中通常被转换成外邦不信的人;帕墨·罗柏森不能够合理地回避这一点,因为他的论述乃是取决于把证据/兆头看为圣约对犹太人的一个咒诅。另外,更有可能的是,在第二十二节保罗是在表示,方言是给不信的人作证据,而预言是给信的人作证据(不仅仅是「预言是为了信的人」,如同帕墨·罗柏森的解释所要求的),纵使保罗并没有写出额外这几个字。在希腊文中,这样的省略不是出乎意料的。特纳对此有很好的讨论【注释11】。还有,把方言看成是指示器,而预言是沟通手段,这种一分为二的方法,无论如何都不是非常恰当的;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话,保罗在第一至十九节就会遇到极大的麻烦,尤其是在第五节,因为他说方言本身也可以成为「一种沟通的手段」,只要把方言翻出来。

第四,对于第二十二节跟第二十三至二十五节之间的张力,约翰森(Johanson)的解决方法是,假定第二十二节其实是一个修辞疑问句,保罗是在概括反对他之人的观点,以便在第二十三至二十五节反驳他们【注释12】。这种观点属于我在第二章提到的趋势——这个趋势就是找出从反对者的立场中引用的话,无论这样作是否存在解经学上的困难。这个观点不能符合我在第二章提出的三个标准。约翰森的论文受另一个不利因素的困扰,就是连接词不合适。举例来说,在第二十三节的开头,我们见到的不是一个强烈的反义词,而是ὥστε(hoste,所以);只有假设这里存在语法上的省略,这个词才能够被这个理论所使用。

第五,另一个提议说此处的方言必须被理解成一个正面的证据【注释13】。鲁夫(Ruef)说这个证据是表明外邦人基督徒被犹太人基督徒接纳,同样,哥尼流和跟他在一起的那些人说方言这件事,显然为他们被耶路撒冷的信徒接纳为基督徒铺了路(徒十-十一章)。但是,一旦这些外邦人确实被接纳为信徒以后,鲁夫主张说,为他们的合适的证据,如同为其他信徒一样,就是预言。那时如果继续使用方言,只会使外人困惑,就是那些仍在观望的不信的人。

这个观点似乎没有什么可以评论的。由于一些原因(我们将在下一章看见),最好把哥尼流的插曲理解成救恩历史中一个关键性的转折点,而不是一个范例,供犹太人普遍用来验证外邦人悔改归主的有效性。在明显以犹太人/基督徒/外邦人的关系为焦点的书信中(例如,加拉太书),—点也看不见鲁夫提出的对方言的验证。另外,贯穿哥林多前书十二至十四章的论述思路,也不会让人怀疑在滥用方言的问题后面隐藏着犹太人/外邦人的冲突。从比较正面的角度来说,这几章经文始终如一的作法,都是把预言和方言的对比放在可理解的沟通这个范围内。鲁夫的这种解释失落了这个背景。鲁夫的提议也意味着保罗滥用了以赛亚书二十八章十一节,因为神没有藉亚述人来表达一个正面的证据。这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因为第二十二节是以表示逻辑的「这样看来」开头的。

最近,蒂森对这个提议作了修正,使它变得比较可信【注释14】。他从讨论中除掉了犹太人/外邦人的冲突,并建议说哥林多教会正试图把方言当作会员身分的标准。保罗其实是在回答说:这是不合适的,因为方言不是为信的人作证据,而是为不信的人,正如在以赛亚书二十八章,外邦人的舌头是给那些不听的,不属于相信的群体的人。预言是给信徒的合适的证据。这种解释在两种情况下都保持了「证据」正面的意义。但是,它仍然存在一个关键性的弱点:这段经文关注的焦点不是在肯定教会对个人的评估,而是个人面对方言和预言这两种现象时的反应。

第六,罗伯茨(Roberts)建议说,在不清楚方言现象的来源是什么的情况下,方言就可以成为某种属灵活动的证据,因此是正面的【注释15】。所以,方言是一个正面的证据,但不是用于沟通的。如果一个不信的人进到教会,听到每一个人都在说方言,他将会说,「你们是疯狂了」——不是一句责备,仅仅是对事实的陈述,也许混合着些许的羡慕。但是,这不足以使一个不信的旁观者成为基督徒。要使他称为基督徒,需要内容,和随之而来的道德转变。这就是为什么预言优于方言的原因。引述以赛亚书的目的,仅仅表示方言在传达神的旨意上是无效的手段。

这无疑是妄用以赛亚书二十八章十一节。在以赛亚书的上下文中,衡量外邦人舌头的有效性,不在于它们沟通的能力,而在于它们象征了神的审判——这是非常有效的。另外,第二十二节的对比不是在两个恩赐之间进行比较,一个恩赐是给不信的人作稍微正面、却不能沟通的证据,而另一个恩赐,也是给不信的人,作一个正面且可沟通的证据;这节经文所比较的,是给不信的人的证据,和给信的人的证据。

第七,有越来越多的学者采取一种解释(虽然形式略有不同),我要在这里简短地为这种解释辩护【注释16】。在细节上,这些学者们的看法并非完全一致,但是,这个提议大体的样式赢得了大多数人的赞同。

在以赛亚书二十八章九至十三节的上下文中,「外邦人〔亦即,亚述的军队〕的舌头」代表神在审判中造访祂的子民。祂曾经清楚地对他们说话,他们却拒绝听从和悔改;如今,祂将通过入侵的大群军队访问他们,祂要借着这些人「说」一种语言(亚述语),其内容是他们不明白的,然而,他们将从中「听见」审判的信息。因此,「外邦人的舌头」没有向不信的以色列人传达内容,但是,它们确实是一个证据——一个负面的证据,一个审判的证据。这是保罗援引的一个例子:律法上记着说(此处的「律法」一词,就是我们所谓的旧约圣经),在圣约群体的历史上,有一个关键的时刻,神借着「外邦人的舌头」向祂的子民「说话」。但是,当祂这样行时,祂所说的是一个审判的信息。所以,看起来,当神借着外邦人的舌头和异邦人的嘴唇向不信的人说话时,这至少是祂的审判临到他们的一个证据。【注释17】

当时的情况可能是这样:哥林多的一些信徒不加分辨地过分强调方言,颂扬方言这种美德,以之为给不信的人的一个见证,作为给他们的一个证据,显明在教会的生活中有神大能的同在;他们以此来证明自己推崇方言的作法是正确的。保罗的回答大意是说:是的,在一定程度上你们是对的。方言是给不信的人作证据。但是,你们如果查考圣经是怎样描述不信的人跟「外邦人的」(即,外国的,陌生的)【注释18】舌头之间的关系,就会发现方言构成了一个负面的证据。它们是神承诺要带来审判的一个证据。但是,在同一节经文中(第22节),当保罗说预言是给信的人作证据时,难道他的意思不是说这是一种正面的证据吗?

事实上,这种解释最常遭受的批评——实际上,这种解释通常招致的批评只有这一个——是说,它在提到方言的恩赐畤,是从负面的意思来使用「证据」这个词,而在提到预言时,却是使用了正面的意思。然而,我们必须说到两件事,来为这种解释辩护。首先,第二十二节可能是在评论以赛亚时代的情况。不信的人面临着审判,神用他们不理解的外邦人语言向他们说话;但是,仍然有一批敬虔的余民,他们不是从方言受益,而是从预言——以赛亚的预言(见赛八16)——得好处【注释19】。换句话说,到底某种现象是作为正面的证据还是作为负面的证据,这个区分需要回到以赛亚书的上下文。第二,σημεῖον(sēmeion,证据)这个词的意思,通常只是指「表示神的态度的征兆」,尤其在《七十士译本》中。至于这些征兆是正面还是负面,则是一个次要的问题。格鲁登提供了很长的清单,其中所列举的例子有全属正面的证据(例如,彩虹〔创九12、13、14〕;门框上的血〔出十二13〕;额上的记号〔结九4、6〕),世有全属负面的证据(可拉、大坍、亚比兰的铜香炉〔民十六38〕;法老合弗拉的失败(耶四十四29〕)。在前一个系列中,这些「证据」显示神的称许和赐福;在后一系列中,表示祂的不称许和迫在眉睫的审判。事实上,许多证据同时既是负面的又是正面的:对悖逆和不信的人是负面的,对神的忠信的子民则是正面的(例如,出埃及时的神迹奇事,对法老和埃及人是负面的〔出十1-2,十一9-10;申六22;尼九10〕;但是,它们对以色列人是正面的〔申四34-35,六22,七19〕)。甚至在新约圣经中,一个「证据」能够表示神的称许和赐福(例如,徒二22、43,四30;约二11),或者表示神的不称许和迫在眉睫之审判的前兆(路十一30,二十一11、25;徒二19)【注释20】。换句话说,对证据(σημεῖον,sēmeion)这个词本身来说,要「证明」与神有关的某件事,比这「证据」到底是正面还是负面更重要。因此,保罗可能没有在意方言的「证据」是不是负面的,而预言的「证据」是不是正面的,尽管它们是在同一节经文中;因为,在两种情况下,对他来说更重要的是两者的共同性。

对于方言在第二十二节作为证据的价值,如果采用这种意义,那么,要理解第二十三节就不再有任何困难了。当局外人或不信的人进入基督徒的聚会中,发现里面每一个人都在说方言,如果他们直接下断言说,这些信徒是发狂了(可能是μαίνεσθε〔mainesthe〕这个词的意思),也就不足为奇了。我翻译成「局外人」和「不信的人」的这两个词,可能是指同类的人:非基督徒。因为十四章十六节用第一个词指没有方言恩赐的基督徒,所以有些人倾向认为此处这个词指某种「半吊子的」基督徒,也许是未受洗的慕道友【注释20】。但是,这就给这个词加上了一个过于狭窄的指称对象,并且没有认识到它固有的特质:它只是表示「局外的人」:然而,这个人是哪个范围的局外人,只有通过上下文才能决定。由于这几节经文中的论述对比了信徒与不信的人,新来的人与已经建立的基督徒群体,最好似乎是把「局外人和不信的人」看成是一个双重的描述,都是指访问会众的非基督徒。

因此,这些方言似乎不具有跟使徒行传第二章的方言完全一样的功用;然而,我将在最后一章再回头论到这一点。

如果当一个不信的人进入聚会时,每一个人都在说预言,而不是说方言,那么,就可能进行沟通。这种沟通甚至可能是圣灵安排的,为要显露他内心的隐情,从而使他感悟到自己的罪,并且悔改,敬拜神(十四24-25)【注释22】。施赖德(Schlatter)正确地看见,这幅图画容易令人引发一个想法,即在传福音中,保罗关心的是从制造出有罪的意识开始【注释23】。他的目标当然不是要尽可能使说方言者的数目达到最大,而是要带领罪人跪下来悔改和敬拜神。要把真正的基督教从所有竞争对手中分别出来,道德更新(就像爱一样)是一个必要的因素。

当然,这样解释这段经文意味着,尽管预言是给信的人作证据,它对不信的人也比方言的恩赐具有更多正面的影响。这不是说保罗正在彻底改变他的观点;因为第二十四节的说预言不是传福音式的讲道。这个不信的人进来,无意间听到正在聚会中进行的事,并且通过这种方式,使他意识到自己的需要,并悔改和敬拜神。要点在于,甚至连向外接触不信的人,方言也必须排在预言的后面。这又回到可理解性的问题了,但是,如今涉及的是不信的人。

我们当中只要有人曾经花时间在灵恩运动和非灵恩派之间的边界上,就可能很容易赞同保罗的警告。举例来说,在一所大学里,我认识不止一个基督徒的团体,由活跃的灵恩派担任领袖。这些领袖不仅成功地分裂小组,而且成功地赶走一些学生,后者原来对基督教感兴趣,但是现在却因着令人困惑的方言现象而疏远了。【注释24】

从几节经文中还出现了另外一个问题。当保罗说这个不信的人进到聚会中,听见每一个人都在说方言(第23节),或者每一个人都在说预言(第24节),这样普遍的描述范围可以有多广?这把我们引到下一个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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