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救恩计划

第三章、圣礼主义

普世教会始终一致见证救恩是出于神,并且唯独出于神。在教会的所有分支里,有股趋势不断表明自己认为救恩是出于人(其中对人参与拯救的方式与程度,各持不同看法),并因而被全体教会的官方见证定为异教的余烬,尚未从那些自称为基督徒之人的思想和感觉中完全除去。然而,当这股趋势在教会各处以不同形式一直重复出现时,就足以证明要维持基督宗教的纯净救恩观(将救恩唯独归给神),对人们来说是件困难的事。另一方面,这困难也在教会本身的正式见证里,造成一种重大而影响深远的差异,这差异是关于神用什么动工方式来在人身上施行救恩。

虽然普世教会宣告救恩完全出于神、且唯有祂能拯救人,但教会里许多人所受的教导是(今日教会仍有大多数人都是如此):神在施行救恩时,并不直接在人身上动工,而是间接地做这些工作;意思是说,神都是透过一些工具来动工,而这些工具是祂设立用来传递拯救恩典给人的管道。当这些工具被交给人手来管理时,一项人为因素就藉此闯入「神的拯救恩典」与「此恩典在人身上的有效动工」之间;不但如此,这项人为因素甚至变成救恩里的决定性因素。注1另一方面,全体更正教一同反对这种圣礼主义,其中包括路德宗与改革宗、加尔文派与亚米念派,全都提出激烈的抗议。为了在救恩方面维护纯粹的超自然主义,更正教坚称,神亲自藉着恩典直接在人身上动工,而不是根据祂的人类伙伴的忠心或善变来决定人是否得救。用胡泊尔(John Hooper)的话来说,更正教谴责「把人的得救归因于领受外在的圣礼」,并称这是「不敬虔的主张」,「如同圣灵无法藉信心而进入忧伤痛悔的心,除非祂一直乘坐名为外在圣礼的马车。」注2与此「不敬虔的主张」相对的,更正教主张灵魂的福祉直接且唯独取决于神的恩典,完全不是取决于任何媒介。

注1泰瑞尔(George Tyrrell)根据自己的经验而呼喊说:「平安甚至比圣礼更为必要,人可以随意施予或拿走圣礼,并把圣礼当作鞭子来使用。」(“Life,”byMiss Petre,ii,p.305)这段话最能表明泰瑞尔从束缚下得着解放。【编注:GeorgeTyrrell生卒于1861——1909,是一位爱尔兰的耶稣会神父。】

注2“An answer to my Lord of Winchester's Book,"1547,in"Early Writings of Bishop Hooper,”Parker Society,p.129.

天主教的高度发展与逻辑严密的思想系统,非常完整地表达出圣礼主义的原则。根据这系统的教导,神完全不直接动工来拯救人;神为了拯救人所做的一切,都是透过教会这项媒介,祂已赋予教会权能来胜任这任务,并将整个拯救工作交付给教会。注3帕特森博士(W.P.Paterson)在解释天主教的这项观点时评论道:

我们可以正确地说,在天主教的观念里,基督宗教的核心特色是超自然的机构,此机构代表基督、延续基督的工作,并实际扮演传递救恩福份的媒介。教会的呼召或使命,就是接续救赎主的工作。当然,教会并未取代基督的工作。教会的前提是:神的永恒圣子基督,藉着祂的道成肉身与赎罪死亡,为教会的工作立下根基;一切能力、权柄与恩典,最终都是来自于祂;由于一切属灵福份都是从祂而来,所以一切荣耀也都归属于祂。但在现今的安排里,教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已接管基督的工作。教会实在是基督的一种化身,目的是要接续和完成祂的救赎任务。基督透过祂的教会,来继续执行先知、祭司与君王的职分。教会接续祂先知职分的方式,就是见证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以及用一种绝无谬误的权柄来诠释与确立教义,而这权柄的份量与可靠性相当于基督自己原本的启示。教会也在世上接续并运用基督的祭司职分。教会完全代表基督,在神与人之间发挥祭司的中保功能,以致正如除了耶稣的名以外,在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使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同样在那以基督为无形元首的有形教会以外,也没有与神立约的救恩。此外,教会也代表基督作为献祭的祭司,不断重复在弥撒中献祭,也就是献上基督在十架上曾经献上的祭。天特会议教导说,注这个在弥撒中举行的神圣献祭,『包含同一位基督,祂以一种不流血的方式在十字架的祭坛上牺牲;此献祭能真正平息神的怒气。』最后,教会也在世上执行基督的王权。在一切有关信仰职责的事上,教会有权利绝对要求其成员的顺服,也有权利与责任处罚那些违反教会法规的不顺服者,并威吓那些抗命的人。」

注3「全能者已赐给教会一张特许状,使它像一间保险公司,垄断了宇宙这块产业里的救恩,然后祂同意不再插手。」——这是邱吉尔先生(WinstonChurchill)的适切描述。(“The Inside ofthe Cup,"p.8).

注4“The Rule of Faith,”1912,pp.240ff.Cf.H.Bavinck,Het Christendom,1912,pp.33,36.巴文克在描述天主教的教会时说:「基督将这一切极为丰盛的恩典(以及真理)交给教会去分配。祂藉着教会而继续住在世上;教会是祂道成肉身的延续;祂在弥撒里以不流血的方式重复祂的十架献祭;祂透过神父而在圣礼中传递祂的恩典;祂透过教宗那毫无错缪的口,而引导祂的教会进入真理。超乎一切的教会是救恩的机构,不是信徒的聚集或圣徒的团契,而首要是神所设立的超自然机构,为要在世上保存并分配恩典与真理的拯救益处。不论信徒在教义与生活上有何欠缺,教会都永远不改变,因为教会是以神职人员与圣礼为中心,并在这些事上永远有分于合一与圣洁的特性,以及具有大公性与使徒性。」(p.33)「唯独教会可以打破魔鬼及其差役的诱惑权势,而教会用来做到这点的最明显方式,就是藉由各种圣礼、圣洁行为(祝福、祝祷、赶鬼)和圣物(护身符、经文盒、耶稣像等);只要自然事物未被教会分别为圣,就依旧是世俗和次等的。」(p.36)

注5Conc.Trid.Sess.xxii,ch.2.

简单来说,天主教的系统认为,教会是耶稣基督自己在世上的样式,并因此代替基督而成为基督徒眼前的信心对象。注6莫勒(Mohler)说:注7「有形教会是神儿子的持续显现,不断重现祂自己,并永远以人类样式在众人当 中恢复年轻。教会是基督的长期道成肉身。」因此,人必须到教会那里寻求救恩;救恩唯独是由教会及其仪式传递给人;换句话说,人的得救是直接归因于教会,而非归因于基督或神的恩典。天主教清楚宣告,注8只有「透过教会的至圣圣礼,一切真公义才得以展开、越发增添或重新恢复。」帕特森博士公允地评论道:注9「这项观念在根本上的缺失,就是使罪人落入人的手中,而非满有怜悯之神的手中。我们仰望神赏赐救恩,而我们被转交给一个机构,虽然此机构有崇高的权利,但仍明显受到人们(像我们这样的人)的思想所影响与控制。」他又说:注10「天主教系统的根本错误在于,既属人又属神的有形教会,已变得越来越属人,并广泛占据神与救主的位置。从更深入的信仰眼光来看,此系统邀请和要求人们冒着无法赎罪的危险,将自己交托给人发明的规条,以此作为获得神拯救的条件。这让人感到,灵魂需要经过不牢靠的世上工具,藉着它那中保般的权利与事奉,才能贴近神的应许和救主已成就的工作,并仰望神藉着圣灵在我们内心赐下更稳妥的得救确据。总之,更正教的改革是极为合理的,因为我们的信仰需要将救恩建立在完全属神的根基上,也需要摒弃那充斥属人起源与观念的教会机构。」简言之,圣礼主义引发的问题是:我们到底要向谁寻求救恩?是向那位拯救 我们的神,或向那些奉神的名行动、且被赋予属神权能的人?这就是将圣礼主义与福音主义分开的争议。

注6我们在此不停下来探究在现代天主教里,教宗将教会的多少功能归给自己,并且(正如泰瑞尔所说)以一种与众不同的身分,成为基督在地上的代表与代理人。Cf.the"Joint Pastoral of the English Catholic Hierarchy"of Dec.29,1900.有关道篇文章所引起的争议,请参Miss Petre所写的:“Life of Tyrrell"vol.ii,ch.vii,pp.146-161.

注7Symbolik,pp.332,333.

注8Conc.Trid.Sess.vii,Proem.

注9Op cit.,p.244.

注10p.274.

关于个人的实际得救方面,我们可用下列说法来表达圣礼主义的本质:根据圣礼主义,神确实想要拯救全人类(或说祂出于一种先行的、有条件的旨意而愿意这么做),并在教会里藉着圣礼而为人的得救作好充足预备;但祂将教会与圣礼的实际工作交托给第二因的运作,在第二因的运作底下,恩典才能透过教会及圣礼而有效地施行在人身上。神制定这种第二因的系统,不是为了要使某些人领受圣礼,或阻止某些人领受圣礼;此系统乃是属于神为了治理这世界所作的一般预备,所以神的恩典透过教会及圣礼而实际分配给哪些人,就不在祂恩慈旨意的管辖之内。那些藉着领受圣礼而得救的人,以及因着未领受圣礼而失丧的人,其得救或失丧都不是出于神的决定,而是出于第二因的自然运作。因此,神那先行的、有条件的旨意(祂愿意全人类得救,条件是他们在第二因的管理下,透过分配到圣礼而领受恩典),就被一种随后的、绝对的拯救旨意所取代(祂只绝对拯救某些人,因祂预先看见这些人会在第二因的管理下,确实领受圣礼与圣礼所传递的恩典)。这样一来,神就不必承担关于拯救恩典分配不均的一切责任。按照神那先行的、有条件的旨意,祂愿意全人类都得救。至于并非全人类都得救,乃是因为有些人没透过圣礼而领受必要的恩典。不但如此,他们之所以没领受到圣礼与圣礼所传递的恩典,完全是出于第二因的运作;神将圣礼的分配交托给此运作,意即交托给一般因素的运作,完全不受神那先行的拯救旨意所支配。这似乎满足了从圣礼主义来推理之人的思想。但对局外人来说,这似乎只意味着:神已为拯救作好某些一般性的预备,并将人的得救交托给第二因系统的运作;也就是说,祂无意亲自关心人的得救,而是将人交给「自然」,好让他们有机会得救。

有位聪颖的耶稣会神学家汉弗莱(William Humphrey S.J.),注11非常精确地说明这整件事,其中特别提到婴孩未受洗就死去的情况(这些婴孩因未受洗而无可避免地失丧),他明显将这视为一种特别棘手的情况,需要他非常仔细地论述。在此引述他的说明,会对我们的讨论有所帮助,他说:

注11“His Divine Majesty,"London,1897,p.191ff.

思考的次序如下。由于神预先看见,在人类的始祖及元首亚当自由犯罪之后,原罪随即会侵袭全人类,所以祂出于怜悯而愿意全人类得着复原。为了达到这目的,祂自永恒就预定、应许并差遣圣子,在时候满足之日取得与人类相同的本性。祂愿意这位道成肉身的圣子基督,为一切罪恶提供完全的补偿(satisfaction·或作「补赎」)。正如所预见的,祂接受这补偿。在所定的时候,基督就确实为一切人类罪恶提供补偿。「神差祂的儿子降世,好叫世人因祂得救。」「祂为普天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所有人都被包含在人类的复原里,甚至是那些还不能分辨善恶就死亡的婴孩。因此,所有这些婴孩都被包含在救赎旨意之内。既然神愿意接纳补偿,而取了人性的基督也愿意为一切的人类罪恶提供补偿,那么这种接纳与提供补偿,也适用于那侵袭这些婴孩的原罪。因此,神看见、也由于基督的功劳与流血,就为所有这些婴孩设立一项圣礼,用来使基督的功劳与补偿得以实施在他们每个人身上。神所安排的这一切预备是为了婴孩能够得救。

像这样的拯救旨意,不只满足于它自己认定的良善目标;在这情况里,它同时也满足于这拯救本身的良善。在神这方面,这是一种主动要拯救婴孩的旨意。此救赎旨意跟每位婴孩都有关。

神愿意不直接靠祂自己,而是藉由第二因,来产生洗礼的施行;此外,祂不藉着绝对的旨意,来使洗礼透过这些第二因而临到所有婴孩,而是只有当第二因的运作真的符合祂旨意时,洗礼才会临到所有婴孩(这些第二因是祂依照普遍护理所配置的)。

在这些第二因之中,首先要考虑的是人类的自由意志。至少对许多婴孩来说,他们能否领受圣礼是取决于人类的自由意志。神以祂的计划、训词和帮助(不论是属于自然秩序或超自然秩序),来预测、激动和吸引这些人为意志。祂如此规定:透过相关之人的勤奋与热心,透过这些人的顺服与配合,透过适当的功劳与善行,透过父母和监护人的施舍行为与祷告,以及透过神职人员如使徒般的辛劳,婴孩就能被带去领受洗礼的恩典。在自然秩序里,神愿意透过其他人来抚养婴孩;同样地,在有关成圣与永恒救恩的超自然秩序里,神也愿意按照祂护理这世界的一般法则,透过其他人来供应婴孩的属灵需要。

神的拯救旨意以此方式对人的意志产生作用,来设法使这些婴孩得救(然而,许多婴孩因人的过失而没得救)。就这些婴孩而言,神的先行旨意是一种主动的旨意,也就是愿意他们得救;尽管这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即人这方面必须赞同神的旨意,尽他们的能力和责任去行,也尽管神在预见人这方面采取相反行动之后,就允许婴孩死在原罪中,而不愿用一种随后的旨意来拯救这些婴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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