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保罗的祷告
二、奥秘与神的本性
那么,如果我们同意圣经常常肯定或证明这两个陈述的真实性,我们下一步该如何?
首先,我们拒绝接受「这两个陈述包括一个极度的矛盾」那样的想法。倘若这两个陈述存在某个奥秘,我们应该设法找出奥秘所在。但是,如果我们注意语义学,就能避免把这两个陈述当作好像是相互排斥似的。基督教无意诱导你相信互相矛盾的废话。它有时诉诸于奥秘,却从不诉诸于废话。
例如,那就表明,我们一定得小心面对自由的理念。今天有很多基督徒认为:如果把人当作必须在道德上负责任的动物,他们就必须有自由去选择、相信、悖逆等等。但是,「自由」是什么意思?我们有时未加思索,就以为这样的自由,必须包括在神至高无上的主权以外运用自由的力量。我们认为自由是绝对与神的主权相反的——也就是说,它可以打破任何限制的力量,所以我们所作的选择根本没有必要。如果我们必须从某些可供挑选的事物中选择一个,如果我们的决定其实是完全不可避免的,那么它怎么可能是我们的选择呢?如果并非真是我们选择的,我们又怎么可能必须在道德上负责?
然而,我们刚刚查考的经文强烈反对这种看法。我们只需看看最后一个例子:希律和本丢·彼拉多,以及其他的人一同密谋;纵使他们所作的是神的手和旨意预定必有的事,他们所作的仍然是他们想要作的。因此,很多神学家拒绝将「自由」与违背神旨意而行的绝对权力结合在一起。他们反倒将它与人的欲望,与人自愿选择的事物结合在一起。约瑟的哥哥作他们想要作的;希律和本丢·彼拉多、以及那些犹太人的统治者作他们想要作的;亚述人作他们想要作的。在每种情况里,在幕后运作的都是神至高无上的主权:借用早期那些基督徒的语言来说,这些人所作的都是神预先决定应该发生的。但是,那并没有让他们有借口不必负责任。他们作的是他们想要作的。
提出这一点只有一个原因,就是要坚持:如果我们从一些不是圣经所证实的、可疑的假定和定义开始,因为我们的两个命题是那么神秘而难明,它们可能会被看成很傻的,甚至根本是互相矛盾的。
第二,我们务必要明白:神虽然同时在幕后掌管善恶,但所用的方法并不相同。有两个立场是必须避免的:(1)一些人以为神绝不会在幕后主宰罪恶;(2)另一些人则以为神在幕后主宰善恶的方式是完全相同的。
第一群人的想法是:在宇宙中发生的一些事情,即一切邪恶的事,是完全在神的掌控之外的。那将意味着:除了神以外,在神主权的范围之外,还有另一个能力在挑战祂。这样的观点在哲学上称为二元论。在这样的宇宙里,很难肯定善恶双方最终是哪一边会得胜。我们已经留意够多的经文,知道圣经肯定不赞同我们对神采取这样的观点。
第二种人的看法认为:神所命定的就会发生;神所没有命定的就不会发生。既然善恶都会发生,就只有一个原因,即两者都是神所命定的。但是,如果祂用完全相同的方式在幕后主宰善恶,也就是说,如果祂主宰善恶的方式是一模一样的,祂就是完全不道德的。祂可能很有能力,却不良善。
圣经的见证根本不让我们接受这两种立场当中的任何一个。圣经坚持说:神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如此至高无上,以致在宇宙里发生的事,没有什么能躲在祂的控制范围之外;然而,圣经坚持说神是良善的,其良善是毫无保留的,祂就是善良的标准。所以我们必须推断:神在幕后主宰善恶,所用的方法并不相同。换句话说,祂在幕后主宰善恶的方式不是完全一模一样的。祂在幕后主宰良善的方式,是要叫这善最后能使祂得着赞美;祂在幕后主宰邪恶的方式,是要叫这恶最终无可避免地归在那些行恶的人的账上和他们所有的恶果。他们不能逃到祂的掌管之外,就好像撒但一样:如果没有神的批准,撒但就没有权力在约伯身上作任何事;然而,神自己却以某种神秘的方式远离邪恶。
我说「以某种神秘的方式」是因为:祂怎么会如此作,是神秘难以明白的,其理由仍待探索。事实上,就是祂掌管这种神秘难明的特性,促使圣经上不少的作者,殚精竭虑想要解决邪恶的问题——不单是约伯记的作者,还有哈巴谷,一些诗篇的作者,以及其他人。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们针对神至高无上的主权和人的责任所提的两项命题,都与神的本性有直接的关连。如果神除了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以外,就没有其他属性,我们可能全部都成为基督徒宿命论者,就很难画出一个范围,就是世人可以与神互动的,也是人必须承担责任的。如果神除了是有位格的——与我们交谈,对我们作出回应,提出问题并且回答问题——以外就没有其他的属性,我们可以很容易理解人类是必须对祂负责任的,却很难理解这样的神,怎么可能是超越一切、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和全能的。
这是一个令人惊叹的事实:神既是超越一切的,又是有位格的。祂超越一切:因为早在宇宙被创造之前,祂即已存在,超越时间和空间。从这崇高且几乎不是想象力所能及的范围,祂以至高无上的权柄掌管祂手所造的一切。然而,祂也是有位格的:祂向我们显明祂自己,不是一个粗鄙的能力或不可抗拒的权势,而是让我们看见祂是父亲,是主。当祂讲话并且发布命令时,如果我服从,我所服从的是祂;如果我不服从,我所不服从的是祂。我与神之间所有的关系,最有意义的关系,就是与「神显明自己是有位格的神」这个事实有密切的关系。
我们的问题有部分在于:我们对于「位格」的理解,其实是由我们在时间和空间内的经验形成的。我们觉得很难想象,神怎么可能既是超越一切又是有位格的;然而,我们却清楚看见:圣经就是在这样的范畴将祂启示出来。
因此,我们开头的那一组陈述,无论含有什么样的奥秘,这就是神本身的奥秘,不多也不少。基督徒准备接受某些奥秘。我们承认父是神,子是神,圣灵是神——然而,只有一位神。历世历代的基督徒思想家,已经尽了一切的力量来证明:这样理解三一神的属性,未必是有矛盾的,虽然其中存在着很大的奥秘。在这里也是如此:神有至高无上的主权,是超越一切的,并且是有位格的。
神显然站在时间与空间之外,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祂能够主宰那些次要的肇因。我不知道。对于一位超越一切的神来说,时间看起来像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圣经说到,祂预定的能力和祂预先安排所有的事件,纵使这些事件都是属于时间的范畴。我认为:如果祂要与我们有效地沟通,就必须乐意屈尊俯就我们,使用我们能理解的范畴。但是,尽管全部的奥秘都与神的本性有密切的关系,我发现,根据圣经,祂同时是有位格的,又是超越一切的。对于祂所创造的世界,祂完全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然而,当祂与我来往时,祂是有位格的。有时,崇拜这样的神,比理解祂更重要。
三、结论
这一切对于祷告有何意义?
在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务必先从上文的讨论汲取一个很要紧的功课。让我们承认:圣经坚持说神是绝对拥有至高无上主权的,而人是要在道德上负责任的受造之物;让我们承认:神本身既是超越一切,又是有位格的。让我们坦白承认:这包含相当程度的奥秘。然后,我们必须问我们自己一个问题,即:这两个相互补充的真理在我们的生活中运作时,我们怎样能保证其运作方式是正确的?如果它们有那么多相关的奥秘,我们岂不是会常常面对一个危险,即用这两个真理来拒绝这奥秘,或否定我们应该知道的某件事情?
答案很简单,但是有很深的影响。我们必须尽力确保这两个相互补充的真理,在我们生活中运作的方式与圣经描述它们在信徒生活中运作的方式相同。
例如,拣选是怎样在圣经里发挥作用的?拣选应该怎样在我们的生活中起作用?它在圣经里的作用,从来都不是助长宿命论;它从未用来销蚀传福音的热心。它一再起到一个作用,就是强调恩典的奇妙(约六68-70;罗九章)。它也起到其他的作用,其中一个就是确保神的子民结出属灵的果子(约十五16),并且鼓励人在传福音上坚忍不拔(徒十八9-10)。
持续不断地劝勉信徒要信而顺服,怎样在圣经里发挥作用呢?它们从未用来将神描写为根本是已经江郎才尽,全然有赖于我们的;它们从未把神贬低为几个可能的选项之一。相反地,它们的作用是增加我们的责任,强调我们必须采取的步骤是何等急迫,让我们看见该如何回应这样的神才合宜。
圣经一再提及神以至高无上的主权命定一切;这在圣经上的作用为何?它从未用来认可漫不经心的宿命论;它从未允许我认为自己根本无能为力而对道德漠不关心。相反地,圣经强调神至高无上的主权,其功用大不相同。例如,它给我理由相信:一切事情都在神满有恩慈的控制下,因此,凡事都会为了神子民的益处,而在他们的生活中互相效力(罗八28)。
当我们面对祷告的问题时,也必须采取相同的态度。
在圣经上论及祷告的经文里,神至高无上的主权有何作用?当然,它从未用来鼓励人祷告!它肯定能禁止某些荒谬的祷告,例如,耶稣禁止祂的门徒在祷告时像异教徒一样喋喋不休,因为他们以为话多了就必蒙垂听。「你们不可效法他们;因为你们没有祈求以先,你们所需用的,你们的父早已知道了」(太六8)。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把这个禁令,当作是全盘否定了在祷告上的坚持不懈,因为同一位耶稣在别处极力地说,这样的坚持不懈是很重要的(路十一,十八章)。
此外,神至高无上的主权能发挥一个作用,就是鼓励人照着神的旨意来祷告。耶稣就如此祷告说:「父啊,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十七1)。这是很重要的。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时候」,是父神指定的时间,耶稣确实在那时藉着十字架而得着荣耀,从而回到祂在世界开始以前与父同享的荣耀(约十二23-24,十七5)。耶稣说时候已经来到,乃是承认祂的父所指定的时间已经到达。耶稣并没有因为这样而单单说:「愿你的旨意成就。」它更不是叫祂默然不语:时候已经到了,任何人都无能为力了,因为一切事情已经被我的天父命定了。相反地,耶稣的逻辑类似这样:我父命定祂的儿子「得荣耀」的时候已经到了;因此,父啊,荣耀你的儿子。
无论如何,这样的逻辑并没有不寻常之处。圣经上那些祷告的人,通常都是照着神所已经启示将要作的事来祷告。一个令人惊叹的例子见于但以理书第九章。那里告诉我们:但以理从圣经上得知,「耶和华的话临到先知耶利米,论耶路撒冷荒凉的年数,七十年为满」(但九2)。如果是一个宿命论者,只会如释重负地期待这个应许实现。然而,但以理却不是这样!但以理十分清楚,神不是自动的机器;更不是一个听命于我们、从瓶子出来的魔术精灵。神不仅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祂也是有位格的,而且,因为祂是有位格的,所以是可以自由而行的【注释2】。因此,但以理向这位有位格的神祷告,承认自己的罪和同胞的罪:「我便禁食,披麻蒙灰,定意向主神祷告恳求」(九3)。换句话说,显然就是因为但以理知道这位有位格的、有至高无上主权之神的应许。他认为,照着他从圣经所认识的这位神的旨意来祷告是义无反顾的。那一章其余的经文大多是记录但以理的祷告。但以理对神说:虽然但以理和以色列人犯了罪,神却是「守约施慈爱」的(九4);虽然「我们—–违背了祂」,神却是「怜悯饶恕人的」(九9)。他祷告说:「我们的神啊,现在求你—–为自己使脸光照你荒凉的圣所。我的神啊,求你侧耳而听,睁眼而看,眷顾我们荒凉之地和称为你名下的城。—–求主垂听,求主赦免,求主应允而行,为你自己不要迟延。我的神啊,因这城和这民都是称为你名下的」(九17、19)。换句话说,他呼求神保护祂自己的名字,祂自己的约,祂的怜悯和宽恕的名声。
然后,被掳的时期就结束了。
将神至高无上的主权和神的位格结合在一起的,最惊人的莫过于那些论及神的「后悔」的经文。当摩西在西奈山上领受律法的石版时,以色列人向金牛犊屈身敬拜,神大发烈怒,对摩西说:「我看这百姓真是硬着颈项的百姓。你且由着我,我要向他们发烈怒,将他们灭绝,使你的后裔成为大国」(出三十二9-10)。
但摩西却不肯「由着神」。他为以色列人代祷之时,所用的理由是很值得注意的,他同时诉诸于神至高无上的主权以及祂是有位格的。摩西说:倘若神果真执行这个毁灭的计划,那些埃及人将讥笑说:以色列人的神存心不良,引导祂的百姓进入旷野的目的是要毁灭他们。同时,摩西向神提及祂自己出于至高无上的主权所作的应许:「求你记念你的仆人亚伯拉罕、以撒、以色列。你曾指着自己起誓〔因为没有更大的可以指着起誓〕说:『我必使你们的后裔像天上的星那样多,并且我所应许的这全地,必给你们的后裔,他们要永远承受为业』」(三十二13)。换句话说,如果神毁灭祂的百姓,不就是违背祂自己的应许吗?信实的神怎么能这样呢?在摩西眼中,这不是虔诚的宿命论者——只是信任神的应许,一切就必成就——所用的理由,而是代祷的根据。因此,摩西直接提出他的祈求:「求你转意,不发你的烈怒,后悔,不降祸与你的百姓」(三十二12)。
「于是耶和华后悔,不把所说的祸降与祂的百姓」(三十二14)。
漫不经心的读者可能会说:「看见了没?神确实改变祂的心意。祂的旨意并非至高无上而坚定不变的。祷告确实叫局面改观,因为它改变了神的心意。」
但是,这样的结论既失之偏颇,又过早下断言。神宣告祂的旨意是要毁灭以色列人;如果神没有在这件事上「后悔」,那么,祂就证明自己给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坚定的诺言,证明应许是反复无常的,这是自相矛盾的。另一方面,如果神要信守祂给列祖的应许,那么,正如摩西所意识到的,神就不能毁灭以色列人,所以,祂必须改变已经宣告的判决,不再毁灭以色列人。这正是摩西祷告时所盼望的。
我们如果比较神的真先知阿摩司的祷告,和那些假先知的缺乏祷告,就可以对神的「后悔」有格外的了解。阿摩司获悉神要审判百姓的警告,就热切地为他们代祷:「主耶和华啊,求你赦免;因为雅各微弱,他怎能站立得住呢?」(摩七2)。阿摩司的祷告显出了功效。圣经两次告诉我们说:「耶和华就后悔」(七3、6)。对比起来,神严责以色列的假先知,显然就是因为他们不为百姓代祷,「没有上去堵挡破口,也没有为以色列家重修墙垣〔这是一个习用语,表示他们没有为百姓向神代求〕,使他们当耶和华的日子在阵上站立得住」(结十三5)。没有人认真地向神代求:「我在他们中间寻找一人重修墙垣,在我面前为这国站在破口防堵,使我不灭绝这国,却找不着一个。所以我将恼恨倒在他们身上,用烈怒的火灭了他们,照他们所行的报应在他们头上。这是主耶和华说的」(结二十二30-31)。
我们千万不可错过这些经文,因为它们是无比的重要。神期望有人向祂恳求;祂期望那些敬虔的信徒向祂代求。他们的代祷是祂自己所命定的方法,要使祂「后悔」;他们如果在这方面失职,那祂就不会「后悔」,祂的愤怒就会倾倒出来。在摩西的生平中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如果我们理解,就必须断定:摩西的祷告有果效,并不代表在摩西祷告之前神已经违背了祂在与列祖立约时所赐的应许,也不表示神临时失去祂的自制,直到摩西设法使神恢复理智。相反地,在神的怜悯中,摩西证明自己是神所命定的方法,要藉着代求的祷告使神「后悔」,满有恩慈地确认祂与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立的约。
像摩西和你我这样的人,竟然能藉着神自己所命定的方法来成就神的旨意;这真是一个非常棒的真理。在这个限制的范围内,祷告肯定能改变事情;但我们却不能说:祷告可以把神排除在外、绝对可以改变事情。
当然,我们正在绕着这个基本的奥秘打转,就是神的本性的奥秘。这位向我们显明祂自己是有位格的,因此我们能向祂祷告,与祂辩论,向祂提出理由,向祂代求。但祂也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作工在我们身上——不光是在我们的祷告中!——「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祂至高无上的主权不减少祂的位格;祂是有位格的,也无损于祂至高无上的主权。祂始终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且是有位格的。
顽梗而不信的人会以神至高无上的主权为理由,劝人说:在一个凡事都已命定的宇宙中,祷告是徒劳无益的;他们诉诸于那些描述神有位格的经文(包括那些说到祂的「后悔」的),推断说祂是软弱的,反复无常的,无能为力的,再一次断定祷告是没有用的。但是,忠心的信徒却坚决主张:如果处理得妥当,神至高无上的主权和祂的位格,两者都是叫我们更多祷告的理由,而不是放弃祷告的理由。向一位拥有至高无上主权的神祷告是值得的,因为祂是自由的,可以随意而行;向一位有位格的神祷告是值得的,因为祂垂听、回答,并且为祂的百姓行事,而不是凡事照着硬梆梆、一成不变的命运而行。
连我们献上的祷告,也不能超出神至高无上的主权之外,记住这一点也是有帮助的。如果我的祷告是合宜的,神就会在我身上并透过我成就祂的旨意,而这祷告虽然是我的,同时也是神藉着祂的灵,在我身上有力作工所结的果子。藉着神所命定的这个方法,我成了完成神所命定之结局的器皿。如果我不祷告,并不表示神所命定的结局就无法达成,让神觉得有些挫折。相反地,整个情势现在已经改变了,我必须为着没有祷告负起完全的责任,这件事本身也不能逃离神至高无上的主权,使得我获致这个结论:在这种情况下,有神所命定的其他结局,可能包括在我和我本该为他们代祷的那些人身上施行审判!【注释3】
简言之,在许多方面,神的本性对我们来说都是深邃难明的奥秘;虽然如此,我们如果让神的属性其他互补的层面,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功用,像它们在圣经中祂的仆人身上所发挥的功用一样,就不致错得太离谱。然后,我们要学习如何能祷告得更好,为什么祷告,以及该祈求什么。我们将会发现:圣经对于神至高无上主权和神的位格的着重,如果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恰当的作用,两者都会成为祷告强而有力的激励,并指引我们亲近神的道路。
复习与思考问题
1.我们如果要照着圣经来思想祷告的问题,必须把哪两个真理结合在一起?这两个真理如何与神的本性有密切的关连?
2.假设这两个真理结合在一起的方式含有某种奥秘,它们如何能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作用,而不至扭曲它们?举一些例子。对于但以理第九章所记载但以理在祷告中所提出的理由,作出评论。
3.从下列经文中挑选一个,向某个人解释:创世纪五十章19-20节;以赛亚书十章5-16节;使徒行传四章23-30节;腓立比书二章12-13节。
4.祷告能改变事情吗?
【注释1】下面的讨论,是另一篇以「神至高无上的主权与人的责任」为主题之较长论述的浓缩版,取自拙着《认识苦难的奥秘》(台北:校园,1997=How Long,O Lord?Reflections on Suffering and Evil[Grand Rapids:Baker,1990/Leicester:Inter Varsity,1991]),第十一至十二章。
【注释2】参J.Gresham Machen,The New Testament:An Introduction to Its Literature and History(repr.Edingburgh:Banner of Truth,1976),p.320,他论及较后期的信徒,针对神的自由说了很有见地的话:「这个观念遍布在使徒时代教会的祷告中;在这些祷告中,人来到神的面前,就好像一个人来到另一个人面前一样。神是自由的,可以作祂愿意作的事;藉着基督,祂成了我们的父。祂不受自己的工作束缚;祂独立于大自然之外;为了祂儿女的益处,祂要叫万事都互相效力。这就是那位可以回答我们祷告的神。」
【注释3】一些让者可能希望在这方面作更进一步的探讨,可以参考Paul Helm,“Asking God,”Themelios12(1986-87):22-24。W.Bingham Hunter,The God Who,Hears(Downers Grove,Ⅲ.:Inter Varsity,1986)是一本颇有助益的书籍,尤其是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