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主耶稣与神的国度
第二章
天国:与旧约有关的要求
——马太福音五17~48
17“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18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19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20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21“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
22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地”五字)。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23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
24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25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
26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27“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
28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
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
31“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
32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33“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
34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 神的座位;
35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他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36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
37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或作“是从恶里出来的”)。”
38“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39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41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42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43“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44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45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46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
47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
48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有时我们处于一种危险之中,就是把神的道当作好像散放的、未分类的珍宝收藏品一样看待。因此,圣经仅仅成为「珍贵思想」的资料书。如果以这种方式对待圣经,就看不见许多重要的事情,就如:神的救赎目的在历史上的发展;随着神逐渐地启示祂的自己和祂的法则,神的百姓在神学方面的领悟也不断地增长;根据一本书或一篇演讲的结构,把该书或该演讲结合成为连贯的主题和副题。在另一方面,如果恰当地考虑这些历史的、神学的和文学的因素,这些因素对我们理解圣经的每一个部分——不只是登山宝训——都有重要的贡献。
以写作结构为例。天国是马太福音的一个重要主题,我们已经注意到,藉着「首尾呼应」的写作技巧(太五3、10),天国怎样成为八福的中心。并且,马太福音第五章的前十六节经文,介绍、或预先讨论了马太福音第五至七章的所有主题,所用的方式激发读者自省,并唤起他们对后面内容的兴趣。这几章圣经以许多对比来结束,这些对比要求我们从两条路、两种果树、两种宣称、两种根基当中作出抉择(太七13~27)。在登山宝训的引言(太五3~16)和结论(太七13~27)中间,是它的主体(太五17~七12)。这个主体包括另一个首尾呼应,也就是律法和先知(太五17,七12),律法与先知是指称旧约圣经的一个常用的方式。所以,在研究五章十七至四十八节时,我们意识到两件事:第一,我们正进入登山宝训的主体部分;第二,耶稣正在费心地把祂的教训与旧约圣经联系起来。
当然,从阅读前十六节经文的引言部分,我们也许已经预料到这种对旧约圣经的强调;因为耶稣在那个部分曾说,那些遵行天国标准、并因此为天国作见证的人,不仅在天上要享受极大的赏赐,而且要看见自己与众先知同列(太五12)。
因此,从这个非常重要的文学结构来考虑,我们已经进入了主题,这些主题引起了重要的历史问题和神学问题。我们不单可以从登山宝训得到一些挑战性的思想,诸如灵里贫穷、公义、爱、饶恕等等,也可以得着启示,认识耶稣怎样看待祂自己在历史中的地位,以及祂论及天国的讲道与旧约圣经之间的关系。
另外,耶稣的教导是第一世纪的犹太人在教导第一世纪的犹太人;我们如果明白这一点,就可以预期,祂的教训是祂的听众所能理解的,并且,至少有一部分的目的是要更正第一世纪的一些看法和信仰,这些看法和信仰是祂认为有错误的。这个观察将以神在历史中、藉着耶稣基督所作的启示为基础,同时,我们也将看见,它有助于我们对登山宝训的领悟。
一、耶稣是旧约的成全(太五17~20)
马太福音五章十七至二十节属于整本圣经中最难解释的经文之一。表面上看来,它们的内容是很清楚的。耶稣重新谈论天国的主题(在五19~20三次提到天国),而且这次是它跟律法和先知联系起来。因此,这几节经文就成为本章圣经接下来五段经文的一个引言。
很显然的,马太福音五章十七至十八节也描述了耶稣对我们所调的旧约圣经的重视。耶稣来不是要废掉这些书卷;祂反倒承认它们的不变性,直到最小的字母(「一点」),或者是书写时最少的一画。这最少的一画,就是印刷用语中所谓的截线(serif),是某些字母的细微的延伸,用来区别旧式和现代的字形。在希伯来文里,这种细微的延伸是用来区分好几组字母时不可少的。所以,耶稣支持书写下来的经文的可靠性和真实性。祂不是仅仅说,旧约圣经包含一些真理,更不是说旧约圣经是在人碰到它的深长意义时才成为真实的。相反的,正如祂在别处所说的,经上的话是不能废去的(约十35)。@
@约翰·韦咸(J.W.Wenham)写了一本非常有助于说明耶稣对旧约圣经的看法的书,叫《基督与圣经》(Christ and the Bible;黄汉森译,香港:种子出版社)。
这些见解也给我们带来麻烦。如果耶稣不认为祂是在废掉律法和先知,而是在成全它们,那么,举个例来说,祂明明废掉了食物的律法,那又是为什么呢(可七19)?在耶稣死而复活后,为什么新约圣经的作者坚称:旧约的献祭最好是不再需要,而且原则上是已经废掉的了(见:来八13,十1~18)呢?为什么当今的基督徒不试着遵行旧约的律法细节呢?
学者提出各样的答案。至少远在多马·阿奎那(Thomas Aquinas,约主后1225——1274年)的时期,许多基督徒就把律法划分成三个类别:道德、民事和礼仪。有些人说旧约的民事律法已经过时了,因为今天神的百姓不再组成一个国家。礼仪的律法已经消失,因为它是预表耶稣,而耶稣死在十字架上,已经「成全」了这律法,因此废除了旧约的礼仪律法。所以就只剩下道德律法;而且有人主张,耶稣在马太福音五章十七至二十节实际上只是指着道德律法说的,那是永不改变的。
这个观点的第一个问题是:「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太五18),这个词语听起来比较像是包括所有的律法,而不是惟独指着道德律法。并且,无论旧约圣经还是新约圣经,都没有利用这种三重区分。当然,这个事实本身不是决定性的:我们可以从圣经经文中演绎出许多合理的区分来,即使圣经并没有明确地教导它们。
这个三分法的问题是:所谓的「道德」是指什么,我们并不清楚。如果它是指从根本说来是正确的或错误的,那么我要这样说:神所认可的即是从根本说来是正确的,祂所禁止的即是从根本说来是错误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当神认可旧约圣经中的某些献祭礼仪时,百姓在道德上就必须去实行它们。再者,如果神禁止旧约圣经中的某些民事行为,那么再继续作这些事就是不道德的,因为它们是神所禁止的,光是这个理由就足够了。所以,如果采取这个三分法——道德、礼仪、民事——「道德」的定义就会出问题。这三个种类并不是完全互相排斥的。另一方面,如果道德律法是指神总是认可的事,那么我们仍然面临两个困难:(1)如果耶稣在五章十八节是说只有道德律法永不改变,那么祂的论述就出现了一个循环:也就是说,「只有神总是认可的律法(因此是永不改变的)永不改变」。(2)另外,如果耶稣想要建立道德律法的这个定义,祂用如此包括性的语汇就很奇怪了(太五18)。诉诸于历史上对律法的三分法,在某些经文里无疑是有其优点;但是在马太福音五章十七节及以下的经文里,我不认为它有助于解释耶稣的意思是什么。
另一个处理这段经文的常见的方法认为:这里的「成全」表示某种类似「证实」的意思。耶稣自己曾经藉着完全遵行律法而成全了律法;而现在,耶稣藉着祂的灵在跟随祂之人的生活中来成全律法:罗马书八章四节说,神差祂的儿子,是要「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从这个角度来说,律法真正的意义是由耶稣和祂的门徒的生活来证实的。这些观点无疑是真实的;但是它们看来不是这里所教导的。第十八节的用语似乎比这个定义严格。
许多解经家认为基督以两个不同的方式成全了律法和先知。耶稣以一种预言性的形式成全了众先知:他们所预言的事都发生了,因此就得到成全了。然而,成全律法的方式不是预言性的,而是以另一个方式来成全的。有些人说,律法是在以上所讨论的意义上是被成全的——也就是说,证实了律法更深刻的意义。其他人说,耶稣藉着死在十字架上成全了律法,因此满足律法对所有相信祂之人的要求。
我确信,所有这些观点在新约圣经中都能找到支持的证据;但是在这段经文中,是否任何一个观点都具有说服力呢?它们是否符合马太用词的方式,或者是否符合马太强调的主题呢?
在过去这些年间,经常有学者提出一种稍微不同的方式,而且我想它很值得推荐。在马太福音别处的记录中,耶稣说:「从施洗约翰到如今,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因为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约翰为止」(太十一12~13)。不仅先知说预言,律法也说预言。全部旧约圣经都有说预言的功用;而耶稣来是要成全旧约圣经的。
然而,要明白祂怎样成全旧约圣经,我们必须先明白旧约圣经怎样说预言。旧约圣经某些部分是纯预言性的说预言;而且,从新约圣经的角度可以很清楚看见,旧约圣经的预言都集中在弥赛亚身上。例如,祂出生的地方是已经预告的(弥五2;太二5~6)。但是,马太引用的一些旧约预言远不及这样清楚。例如,何十一1,「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是用来暗示当大希律死了以后,耶稣从埃及回到巴勒斯坦(太二15);但是,它最初却是指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在这个例子里,犹太人的历史似乎是预示了基督,然而这种预言却不是容易明白的。在马太福音里有许多暗示,表明这种「预言」形式并不特殊。例如在申命记第八章,摩西提醒百姓:他们在旷野漂流了四十年,神允许他们遭受饥荒,为的是让他们学会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耶稣也同样在旷野忍受饥饿四十天,在受试探怀疑神的供应时,祂回答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太四1~4)。这句经文引自摩西五经(申八2~3),犹太人从狭义的角度称之为律法,而这里却预设它具有一些预言的功用。
根据新约圣经的解释,旧约圣经是指向基督和祂带来的福分。例如,献祭的体系是预表耶稣的献祭(来九8~9,十1~2)。事实上,在摩西律法、先知书和诗篇里所写的,凡是与基督有关的事都必要成就(路二十四44),因此,复活的基督就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指着祂自己的话,都给祂的门徒讲解明白(路二十四47)。圣经是为祂作见证的(约五39)。
所以在理解马太福音五章十七至十八节时,我们必须排除过于狭隘的「成全」概念。耶稣以许多方式成全了全部的旧约圣经——律法和先知。因为律法和先知都预表祂,祂来肯定不是要废掉它们。相反的,祂来是要以丰富多样的方式成全它们,这几个段落就是公开地把这种丰富表明出来。律法和先知的任何条目,没有一个是不会实现的,耶稣说:永远不会,直到天地都废去——直到一切都成全了。「到天地都废去了」这个短句,意思就是「永远不会,直到时间的末了」;但是接着又用另一个子句来修饰它,「都要成全」。
换句话说,耶稣没有用反对旧约圣经的字眼,来表达祂的生活和服事,而是说它所预言的都要实现。因此,律法和先知,绝对不会被废去,反倒是——根据它们在耶稣身上的成全——找到了它们合理的延续。旧约圣经中的详细法规是可被取代的,因为任何预言性的事物,从某个角度来说必定是暂时的。但是任何预言性的事物,同样能在它所预言的事物的到来中,找到了合法的延续。
所有这些的前提是,耶稣正在开创一个处理旧约圣经的全新方法,而伴随着天国的开展所带来眼光的转变,这个新的方法便出现了。事实上,耶稣自己后来就是如此教导的。祂说:「凡文士受教作天国的门徒,就像一个家主,从他库里拿出新旧的东西来」(太十三52)。
在前面所引用马太福音十一章十二至十三节的经文里,我们进一步观察到,律法和先知执行预言的功用直到施洗约翰为止。从施洗约翰起,天国开始在前进(亦参:路十六16~17,那里用的词语是「神的国」)。同样,在马太福音第五章接下来这两节经文(19、20节),耶稣从谈论律法和先知转到谈论天国:「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我想,「这诫命」一词不是指旧约律法的命令。相反,它是指天国的命令,在第十九至二十节三次提到天国。这些命令是在登山宝训中已经提出的、或即将要被提出来的。
有些人以为:犹太人期待着在弥赛亚到来时会出现新的律法。我并不同意这样的观点。这段经文论述的脉络指向稍微不同的方向。它似乎是说到:耶稣来不是要废掉旧约圣经,而是要成全它——成全的意义,即祂自己就是旧约圣经所指向的对象。因此,祂的命令就是天国的命令;而不听这命令的人就是最愚蠢的(类似观点,见:来二1~3)。所要求于我们的就是「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太五20),因为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的途径可以进入天国。事实上,甚至在天国里的阶层高低,也取决于遵行耶稣的命令有多少(太五19);但是这并不令人惊奇,因为我们记得登山宝训中大量地强调要顺服耶稣(参:太七21~23),或耶稣重复地说:「只是我告诉你们」(见:太五20、22、26、28、32、34、39、44)。旧约圣经是指向弥赛亚和祂要引进的天国;而耶稣宣称要成全旧约圣经的期待,向祂的跟随者介绍天国。在这样作的时候,祂强调顺服和超越的义,没有这些就不能进入天国。值得注意的是,耶稣在马太福音末了,所说的话再一次强调了顺服:信徒要去,使万民作耶稣的门徒,给他们施洗,并教训他们遵行耶稣所命令的一切(太二十八18~20)。这里强调耶稣的命令,如同在五章十九节一样。
现在我们可以清楚看见,登山宝训不是催眠似的多愁善感,为要引进某种意志薄弱且不切实际的社会改良主义。这几章圣经的经文也不容忍下面这样的观点:耶稣对义的看法已经被爱缓和到一个程度,使得祂对义的要求滑到比律法记录的标准更低的层次。相反的,我们发现耶稣所要求的义是胜过任何法利赛人——这个在耶稣的时代极端正统的宗教群体——所能想象的。基督的道路比任何法律体系更具有挑战,要求的更加严格,也更为有益。而且;祂的道路在实际到来以前就已预先指明了;就如保罗所说的:「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罗三21)。
因此,我们从另一条途径回到八福所描述的内心里面的洁净。正如在八福中,灵里贫穷是进入天国的必要条件,马太福音五章十七至二十节结尾所要求的义,也必定让耶稣的听众在恐慌中透不过气来,并意识到他们灵性是完全丧失的。通过这样的方式,登山宝训为新约圣经关于「本乎恩、因着信而称义」,和「靠圣灵重生的工作而成圣」这两个教义立好了基础。难怪保罗这个最无可指摘的法利赛人(腓三4~6),在他认识基督的福音后,看他属灵的资产如同废物。他的新渴慕是要得着基督,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三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