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认识神-神的爱

第十二章、神的爱

第一节、你们要称谢耶和华,因他本为善,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诗篇107:1)

使徒约翰重复两次的话:“神就是爱。”(约壹四8,16)这是圣经中最伟大——也最被人误解的宣言之一。错误的思想像荆棘丛一样在它上面攀生,掩盖了它的真义,要“披荆斩棘”的除去这些心理树丛,实不容易。但基督徒若能明白这些经文的真义,所花苦思的代价,也就远超所值了。爬上宾尼维斯山(BenNevis译注:英伦三岛最高之山)的人,一达顶端俯瞰绝佳的景色,还会抱怨辛苦吗?

那些能够和约翰一样,在再说“神就是爱”之前说“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16节)的人,实在是快乐的。认识神的爱,诚然是人间天堂。新约也说,这种知识不是少数“神所宠爱”的特权,而是一般基督徒经验正常的一部份,只有灵性不健康或畸形的人才会觉得陌生。当保罗说“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五5)的时候,他是指认识神给我们的爱,而非我们对神的爱,如奥古斯丁所想的。他写信给罗马信徒时,虽然未见过他们,他却相信这句话对他们来说是真的,正如对他自己是真的一样。

保罗这句话有三点值得讨论一下。第一,请注意“浇灌”这动词。字义的意思是“倒(或倾)出来”。其它圣经说到圣灵的浇灌(徒二17等节,33;十45;多三6)也用同一个字,指到无阻的、大量的流动——事实上,是一次泛滥。因此,新英文圣经(NEB)就译作“神的爱在我们内心的深处泛滥了(flooded)”保罗不是指对这爱肤浅、间断的印象,而是指深入、排山倒海的认识。

第二,请注意这动词的时态。那是完全式,故指一个已完成的行动所造成定局的后果。意思是对神的爱的认识已泛滥我们的心,现在已充满我们的心,正如一度泛滥的山谷现仍泛溢着水一样。保罗以为他的读者和他一样,会享受强而恒久的,神爱他们的感觉。

第三,请注意保罗把这种知识的灌输,描写成圣灵对接受他的人——即对一切重生的真信徒——经常工作的一部份。可以想象的是,圣灵这种工作,当时比现今更受人重视。今天,我们的悖逆既可怜又使我们贫乏,我们只注重圣灵那些不寻常的、突发的、不普遍的工作,忽略他一般的、普通的工作。因此,我们对医病和方言等恩赐——如保罗所说,这些并非所有基督徒都要有份的恩赐(林前十二28—30)——比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而赐下的和平、喜乐、盼望和爱等一般恩赐更有兴趣。然则,后者比前者更为重要。对那些以为越多说方言就越快乐、越属灵的哥林多人,保罗要坚持说,若没有爱——成圣,像基督——方言根本一文不值(林前十三1等节)。

无疑保罗今天必有理由再警告一次。目前在很多地方风起云涌的所谓复兴,如果偏离到“新哥林多主义”的穷途末路,就很可悲。保罗对以弗所人有关圣灵最好的盼望,就是圣灵继续向他们工作,正如罗马书五章5节所说的工作,且用不断增长的能力,带领他们越来越深刻的认识神在基督里的爱。以弗所书三章14等节说:“我在父面前屈膝,求他借着他的灵,叫你们心里的力量刚强起来,使你们能以和众圣徒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复兴的意义,是照新约圣经所说的,基督徒生活和经验完全正常的标准,在苟延残喘的教会中恢复神的工作。真正关心复兴的人,所表现的并不是渴望说方言(说不说方言根本不重要),而是渴望圣灵用大能把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这才是个人复兴的起点(在此之前往往是在灵里深处对付罪恶),至于教会的复兴,一开始之后,也是藉此维持的。

本章目的,在说明圣灵所浇灌神的爱的本质。为此要注意约翰“神就是爱”的伟大真理:即是说,神向人彰显的爱,和基督徒所认识并喜悦的爱,是神自己内在本性的启示。这个主题,会带领我们进入人所能进入神本性湛深的奥秘,比前面任何研讨更深入。前面讨论神的智能的时候,已略窥见神的心意;思想他权能的时候,稍能看见他的手和膀臂;思想他话语的时候,就认识到他的口;现在默想他的爱,是要洞悉他的内心。我们将要站在圣地;需要敬虔的恩典,才可以手洁心清的踏上去。

第二节、主虽使人忧愁,还要照他诸般的慈爱发怜悯。因他并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忧愁。(哀3:32-33)

约翰那句话,且概括详述两点:

一、就圣经而言,“神就是爱”并非关于神的全部真理。这不是一个独立的抽象定义,却是从信徒的观点,总结圣经关于他的作者的全部启示。这句话预先假定了圣经所有对神的其它见证。约翰所论的神,也是创造世界的神,用洪水审判世界的神,呼召亚伯拉罕使他成为大国的神,用战争、俘虏和流放管教他旧约的子民的神,差遣他儿子拯救世人的神,丢弃不信的以色列国,在约翰著作前不久毁灭耶路撒冷的神,有一天用公义审判世界的神。约翰说,就是这一位神,他是爱。如果像一些人一样,引约翰这句话,断章取义的质疑圣经所见证的神公义的严厉,就歪曲真理了。我们不可能诡辩说,慈爱的神不能同时咒诅惩罚悖逆的人;因为约翰所说的神正是行这些事的神。

要避免误解约翰这句话,必须运用约翰著作中,另外两句文法形式完全相同的伟大陈述,一起研究。有趣的是,这两句都直接来自基督自己。第一句在约翰福音中,是我们的主向撒玛利亚妇人亲口说的“上帝是灵”(约四24新译本,RSV,NEB;较为人熟悉的译法“神是个灵”〔God is a Spirit〕是不对的。译者补注:中文圣经和合本即译成“神是个灵”,但小字曰“或无个字”)。另一句来自约翰壹书的开头,是约翰用以总结“从主(耶稣)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这一句是:“神就是光”(约壹一5)。“神就是爱”这句话,应该在另外这两句教训的亮光中来解释。现在简单讨论一下,会有帮助。

“神是灵。”我们的主在什么时候说这话?他要驳斥撒玛利亚妇人的谬想,以为崇拜只有一个正确的地方,好像说神受到地域的限制。“灵”和“肉”相对:基督的论点是,人是“肉身”,一次只能在一个地方;神是“灵体”,就没有这个限制。神是非物质、非肉身,因此也是非地域性的。因此(基督继续说)神所悦纳的崇拜,真正条件不在乎你的脚站在耶路撒冷或撒玛利亚,或任何地方,你的心却应接受他的启示,且有所反应。“上帝是灵,敬拜他的,必须用心灵按真理敬拜他。”(新译本)

圣公会三十九条信仰纲目中的第一项,就进一步阐明神的“灵体性”(Spirituality)(这是该书用的字眼)的意义,虽然骤听之下有点古怪:“神没有躯体,没有部份,没有意欲。”这些否定,表达一些非常正确的真理。神没有躯体。因此正如刚才说的,他不受一切空间距离的限制,他是无所不在。神没有部分——意指他的位格、权能、本性都完全浑成一体,他里面没有一样会改变的。“在他并没有转动的影儿。”(雅一17)因此他不受一切时间和自然过程的限制,仍然永恒不变。神没有意欲——不是说他没有感觉(麻木),或在他里面没有类似人的情感和爱意,而是说人很多的意欲——尤其是痛苦、惧怕、忧伤、懊悔、绝望——可说是被动的和不由自主的,由人所不能控制的境遇引起和驱使,但神类似的心态却有自主、深谋远虑的性质在内,因此和人的意欲完全风马牛不相及。

因此,属灵体的神,其爱就不如人爱那样善变浮动,也不是一种追求镜花水月的情意。相反,神爱是他整个位格用慈悲行善的态度而作出自发性的决定;这态度是他自由选择、坚定稳固的。这位属灵体、全能的神的爱,并不反复无常或善变。他的爱“如死之坚强,众水不能息灭”(歌八6等节)。什么也不能把这爱和他所拥抱的人隔绝(罗八35—39)。

但圣经又说,神是灵又是“光”。约翰这句话,是针对某些自命是基督徒,却和道德现实脱节,而说自己所行没有一样是不义。约翰这话的力量,从下一句发挥出来:“在他毫无黑暗。”根据神律法的尺度,“光”指圣洁和纯净;根据同一个尺度,“黑暗”指道德的败坏和不义(参约壹二7-11;三10)。约翰的意思是:只有“行在光明中”的人,在圣洁和公义的生活中追求神,逃避一切与此不合的事物,才能享受与父和子相交;“行在黑暗中”的人,无论说自己是什么,都不会认识这种关系(6节)。

既然慈爱的神必先是光,因此我们一开始就要摒弃感情上的想法,以为神的爱是滥爱,是没有道德标准和条件的软弱之爱。神的爱是圣洁的爱。耶稣所彰显的父神,不是对道德分野漠不关心的神,却是爱公义、恨罪恶的神,他对他儿女的理想,是要他们“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五48)。任何人无论信仰多么纯正,若不追求圣洁的生活,神不会与他为伍;神所收纳的人,就严厉的管教他们,不使他们达到要追求的。“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份,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十二6-11)神的爱是严谨的,因为它显出爱者的圣洁,又为被爱者寻求圣洁。圣经不容许我们以为神是爱,就可以求他赐快乐给不追求圣洁的人,或求他保护他所爱的人不受灾害(神知道他们需要灾害来助长成圣)。

现在要作第二个评述,来平衡上一个评述:

  • 就基督徒而言,“神是爱”是关于神的全部真理。说“神是光”,含意是神的圣洁在他一切所言所行彰显出来。同样,“神是爱”意指他的爱也在他一切所言所行彰显出来。基督徒无上的安慰,就是知道这对他个人来说是真的。作为一个信徒,他从基督的十架找到确据说:我这个人是神所爱的;“神的儿子爱我,为我舍己”(加二20)。明白这一点,他就能够在自己身上应用那应许说,万事都相互效力,叫爱神的人,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得益处(罗八28)。请注意,不是一些事,乃是万事(一切事)!每一件事临到他身上,都显示神对他的爱,为促成神在他身上的目的而临到。因此,对他而言,在每天生活中的每时刻和每件事情上,神都是爱——圣洁,无所不能的爱。尽管他不能看见神作为的来龙去脉,他知道其中和背后有神的爱,因此他能够常常喜乐,甚至在人说来什么都不如意的时候,他也知道,人生整个实情一经真相大白,就会像一首圣诗所说,“自始至终尽是怜爱”,他就满足了。

第三节、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约壹4:9)

到此为至,我们对神的爱只说了一个范围而已,只泛论它如何及何时施展;这是不够的。问题是:它究竟是什么?应如何定义、分析?为回答这个问题,圣经提供了一个神爱的概念,可陈述如下:

神的爱是神的恩慈对个别罪人发出的行动,他亲自认同罪人的福乐,然后赐下他的儿子做他们的救主,现在在约的关系中带领他们认识、享受他。

现在且解释这定义的每一部份。

1、神的爱是神的恩慈的行动。圣经所说神的恩慈,乃指其宇宙性的豁达大度。神学家巴可夫(L.Berkhof)说,神的恩慈是“那促使神丰富而仁慈地对待他一切造物的完美性,是创造者对他那些有感情的被造物发出的爱意。”(参巴氏著《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第七十页,其中引诗一四五9,15,16;参路六26;徒十四17)神的爱就是这恩慈最崇高、最荣耀的表彰。俄尔(James Orr)说:“一般而言,爱的原理是引导一个有德性的个体去恋慕和喜悦另一个体,其最高境界乃达到彼此共同生活的个别交往,在向对方付出的爱当中,和对方向自己溢出的爱当中,找到喜乐。”(参海斯丁氏编《圣经辞典》(Hastings’Dictionary the Bible)第三卷第一五三页)这就是神的爱。

2、神的爱是神的恩慈向罪人发出的行动。这样,它就有恩典和怜悯的性质。这是神仁慈的施予,罪人不但不配,实际上这是违背神的赏罚;因为神爱的对象,是已破坏神的律法的理性造物,其本性在神眼中是败坏的,只配受咒诅,最后永不能见神的面。神爱罪人实在是震撼人心的事。神爱那些已变得不可爱以及不能被爱的造物。在神的爱的对象里面,完全没有可挑引神爱的东西;人里面完全没有吸引或激发神爱的东西。人间的爱,是由被爱者的某些事引发的,但神的爱却是自动自发、不受挑引、无缘无故的。神爱人因为他选择要爱他们——如查理土韦斯利(Charles Wesley)说:“他已爱我们,他已爱我们,因为他会爱我们。”(申七8的回响)——除了神自己主权的喜好外,神的爱再无别的理由了。新约时代的希腊和罗马世界,做梦也想不到这样的爱;它的众神大多是垂涎妇女的好色之辈,却从不爱罪人;新约圣经的作者也要援用一个几乎簇新的希腊字agape(爱),来表达他们所认识神的爱。

3、神的爱是神的恩慈向个别罪人发出的行动。它不是只对着茫茫的人海,而不特别针对某一个人的一番暧昧、凄迷的好意。相反,它既是神无所不知的大能的运作,它的本质就是要把对象和效果特殊化。神在创世以前已形成的爱的目的(参弗一4),包括:第一,挑选、拣择他要祝福的;第二,命定要给他们的益处以及获得和享受这些益处的方法。这一切从起初已确保了。因此保罗写信给帖撒罗尼迦的信徒说:“主所爱的弟兄们哪,我们本该常为你们感谢神,因为他从起初(创世之前)拣选了(选择)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既定的方法),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既定的目的)。”(帖后二13)神在时间中向个别罪人发出的爱的行动,就是实际执行他在永恒已命定要祝福这些个别罪人的目的。

4、神给罪人的爱涉及神亲自认同罪人的福乐。

所有爱都涉及这种认同。它实在试验爱的真假。如果儿子有了麻烦,父亲仍旧开心和轻松,或如果妻子沮丧,丈夫竟无动于衷,我们立刻怀疑他们之间究竟有多少爱,因为我们知道,真正爱人的,只有当被爱者真正快乐的时候才会快乐。神对人的爱也是如此。

前面几章已说过,神在一切事上的目的是为自己的荣耀——他应被彰显、认识、羡慕、崇拜。这句话是真的,却不完全,应由以下的认识来平衡:神把爱赐给人,已甘心情愿的把自己最后的快乐和人的快乐捆束在一起。圣经不断说神是慈父,是他子民的丈夫,必有原因。从这些关系的本质可见,除非神所爱的人最后全部安然无恙,神的快乐是不会完全的;如诗云:“直到神所赎教会,全蒙拯救,不再犯罪。”神造人之前,他也快乐;人犯罪以后,神若干脆毁灭人类,他仍旧会快乐;但事实他爱某些罪人,意思是说,除非他籍着自己甘心情愿的选择,把每一位带进天堂,他就不会再知道什么是完美纯净的快乐。事实上他已定意,从今到永远,他的快乐由我们的快乐来支配。因此,神拯救人不单为他的荣耀,也为他的喜乐。这就足以解释为什么一个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有欢喜(神自己的欢喜)(路十五10),以及为什么当神在末后的日子,叫我们无瑕无疵在他荣耀之前的时候,会“欢欢喜喜”(犹24)的。这思想超乎我们所能明白,几乎难以相信,但根据圣经,这无疑是神的爱。

5、神对罪人仍爱,藉赐下他的儿子做他们的救主而表明出来。爱的幅度,视乎付出多少;神爱的幅度,是眼下他独生子成为人,为罪而死,成为那能带人到神面前的唯一中保。难怪保罗说神的爱是“大爱”,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二4;三19)。曾有过这么大代价的洪恩吗?保罗辩说,这无比的赏赐本身已保证了所有其它的赏赐:“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罗八32)新约的作者不断指出基督的十架,是神爱的实在和无限的最高明证。因此,约翰在第一句“神是爱”的话后面,直往下说:“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四9等节)同样,约翰在他的福音书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反得永生。”(约三16)保罗也说:“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8)他也在“神的儿子为我舍己”的事实上,找到了“他是爱我”的证据(加二20)。

6、神给罪人的爱,籍着带他们在约的关系中认识他和享受他而达到目的。所谓约的关系,是双方永远应诺要彼此服事和倚赖的一种关系(例:婚姻)。约的关系藉约的应许设立(例:婚誓)。合乎圣经的宗教,其形态是与神建立约的关系。第一次显明这关系的条件的场合,是当神向亚伯拉罕显现为全能、全足的神(原文EI Shaddai),正式给他约的应许,“作你的神”(创十七等节,7)。保罗在加拉太书三章15等节(注意29节)说,所有基督徒藉相信基督承受这应许。这是什么意思?这实在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应许。清教徒使彼士(Sibbes)说:“这是最先、最基本的应许,他诚然是一切应许的生命和灵魂。”(参史氏著《工作》(Works)第六卷第八页)另一位清教徒布禄士(Brooks)这样解释说:

“仿佛他在说:我一切的属性,如何为我的荣耀而属于我,你也可以同样为你的好处,从我一切的属性获得益处。神说,我的恩典是你的,好饶恕你;我的能力是你的,好保护你;我的智慧是你的,好引导你;我的恩慈是你的,好安慰你;我的怜悯是你的,好供应你;我的荣耀是你的,好奖赏你。神作我们的神,是一个全面性的应许:包括一切。路德(Luther)说:‘神属我,一切也属我了。’”(参史氏箸《工作》(Works)第五卷第三零八页)

提罗生(Tillotson)说:“对任何人来说,为神尽忠竭力,就是真爱。”这是神为他所爱的人所做的——尽他所能;神所能做最好的量度是无所不能!因此,相信基督,就能引我们进入一个关系,其伟大简直无法数算、从今直到永远的祝福。

第四节、基督因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叫你们的爱心,有根有基,能以和众圣徒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并且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满的,充满了你们。(弗3:17-19)

对我这基督徒而言,神是爱吗?对我来说,神爱的意义恰如上述吗?如果是,就引起一些问题:

我为什么在神所安排的环境下嘀咕、不满、怨恨呢?

我为什么不信、惧怕、沮丧呢?

我为什么在事奉这么爱我的神的时候,容许自己变得冷漠、公式化、不够诚意呢?

我为什么容许自己的忠心分散,使神得不着我整颗心?

约翰籍“神就是爱”指出一点教训:“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约壹四11)旁观者能否从我对别人——妻子、丈夫、家庭、邻舍、教会中人、工作同事——总之一切人的身上所表达爱的性质和程度,看出神在我身上的爱的伟大呢?

默想这些事吧。你自己省察一下吧。“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8)

问题讨论:

1、作者就:“认识神的爱,诚然是人间天堂。”他从罗马书五章5节中阐释三点关于神的爱,那是什么?

2、为避免误解约翰“神就是爱”这句话,我们必须同时思考的其他两句话是什么?这些话如何帮助我们更明白神的爱?

3、作者说,就圣经而言,“神就是爱”不是关于神的全部真理。但他又说了一句看似是矛盾的话,就基督徒而论,“神就是爱”是关于神的全部真理。他的意思是什么?若你每天的生活中有神的爱,那有什么不同?

4、第三大段对神的爱的阐释,到底有什么含义:

(1)神的爱是他恩慈的行动。

(2)神的爱是他对罪人所施的恩慈。

(3)神的爱是他对个别罪人所施的恩慈。

(4)神对罪人的爱是他亲自认同罪人的福乐。

(5)神对罪人的爱是藉赐下他的儿子作他们的救主而表现出来。

(6)神对罪人的爱是在盟约的关系中,带领他们认识他、享受他而达到目的。

5、默读第四大段。你人生中有什么地方,是神的爱没有充分发挥其果效的?

第十二章、神的爱

约翰重复两次说“神就是爱”(约壹四8、16),这句话可说是圣经中最具震撼力(但也是最常被误解)的宣言。环绕它出现的错误观念彷如蔓生的荆棘丛般,把它的真正含义遮盖;要披荆斩棘地理清这纷乱的思绪,实非易事。不过,若能帮助信徒明白经文的真义,一切的努力便值得了。正如攀山者一旦到达山顶远眺,就不会抱怨路途艰苦一样!

那些人像约翰一样,说“神就是爱”之前,可以说“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约壹四16),他们实在是何等快乐!认识神的爱,委实是人间天堂。但按照新约的教导,认识神绝非少数受宠幸者的特权,却是基督徒正常经验的一部分;只有灵命低落或扭曲信仰的人,才会感到陌生。当保罗说:“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五5),他是指圣灵使我们认识神对我们的爱。保罗写信给罗马信徒时,他虽然未见过他们,但已理所当然地确信无论对他们及保罗而言,这句话都是同样真实的。

满溢的爰

保罗上述那句话有三点特别值得我们留意。首先,请留意“浇灌”这个动词。它可直译为“倾注”(参吕振中译本)。圣经曾多次用这个字词来描述圣灵亲自“浇灌”人(徒二17-18、33,十45;多三6)。它表示不息和大量的涌流——根本是泛滥。因此,新英语圣经(NEB)对这节的意译,可中译为“神的爱在我们内心泛滥”。所以,保罗这里所指的,并非对这爱留下浮浅和断断续续的印象,而是深邃和永不磨灭的认识。

其次,请留意这动词的时态。它是完成时态,表示随着行动完结而出现的稳定状态。它的意思是:对神的爱的认识已在我们心内浇灌,如今是完全充满了我们的心,即如一度泛滥的河谷仍泛溢着水一样。保罗假定读者和他本人一样,能在生活中强烈和深刻地享受神对他们的爱。

第三,留意经文描述圣灵日常工作之一,就是将这知识倾注给所有接受他,并已经重生的真信徒。我们可能期盼圣灵在这方面的工作不限于现有的程度。正由于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贫乏不足,于是造成现今的扭曲情况,只懂得关注圣灵某些特殊、偶发及并非做在所有人身上的工作,而忽略他日常所做的和普遍做在所有人身上的工作。因此,我们对治病和说方言的恩赐极感兴趣,但毕竟,正如保罗已经明言,并非每位信徒都可获得这两种恩赐(林前十二28-30);相比之下,圣灵在他的日常工作中,把神爱我们的知识浇灌在我们心里,借此把平安、喜乐、盼望和爱赐予我们,这是每位信徒都可以获得的;而且后者更比前者重要。对那些以为愈多说方言就愈快乐,也愈显得属灵的哥林多信徒,保罗却坚称,若没有爱,方言根本一文不值,爱是要我们成为圣洁和学像基督(林前十三1及其后经文)。

来到今天,保罗显然大有理由提出相同的警告。今天许多地方所推动的复兴,关注点若偏向“新哥林多主义”这条穷途的末路,就实在太可悲了!保罗最想以弗所信徒得着与圣灵有关的东西,就是圣灵能在他们中间运用更大的能力去完成罗马书五章5节的工作,带领他们一步一步地更深认识神在基督里的爱:“我在父面前屈膝……求他……藉着他的灵,叫你们心里的力量刚强起来……能以和众圣徒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 (弗三13-19)。

所谓“复兴”,是照着新约提出的一般教导,按着基督徒日常生活和经验的一般准则,让神的工作振兴一间苟延残喘的教会;而正确关心复兴的人,其表现不在于只渴望说方言(说方言与否根本无关重要),而在于渴慕圣灵以更大的能力,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因为只有这样(通常更要先深入省察自己的罪),个人的复兴才得以开始,教会的复兴才得以持续。

本章的目标是要我们认识“神的爱”,这是从圣灵浇灌给我们的,究竟这是怎么样的爱?我们会将焦点放在约翰的伟大宣言上:“神就是爱”——即是说,神向人显明的爱、基督徒所认识并引以为乐的爱,实在是神内在本性的一个启示。这个主题将带领我们尽了人的思想极限,去深入探测神属性的奥秘,期望能比先前几课的研究进到更深。

当我们探讨神的智慧时,便略略看到他的心思;当我们探索他的能力时,便稍稍触及他的手和膀臂;当我们思想他的话时,便尝试认识他的口;如今,我们要默想他的爱,便得窥视他的内心。我们将踏足圣地;我们必须怀着敬畏之心,才能避免对神冒犯、无礼。

爱、灵、光

我们先概括地对约翰的宣言提出两点评释,将有助厘清前面探索的方向。

按圣经而言,“神就是爱”并非有关神的全部真理。它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抽象定义,它是一个从信徒立场,总结圣经对其真正的作者(神)所作的全部启示,从而得出的一个结论。这句话为圣经对神其余的一切见证提供了一个前设。约翰所谈及的神,就是创造世界的神,用洪水审判全地的神,呼召亚伯拉罕及使他成为一个大国的神,使旧约百姓经历战败、被掳和流放惩罚的神,差他的儿子拯救世人的神,丢弃不信的以色列国、在约翰写这封书信之前不久使耶路撒冷被毁,及终有一天要用公义审判世界的神。约翰说,就是这一位神,他就是爱。‘

若像某些人那样,引用约翰这句话来质疑圣经所见证的神是一位极其公正的神,实在毫无道理。我们根本没有理由去争辩说一位慈爱的神不可能同时是一位会斥责和惩罚悖逆者的神,因为约翰此刻所言的那位神,正是如此行的神。

我们若要避免误解约翰这句话,就必须同时思考这两句同样出自约翰手笔,文法形式亦如出一辙的伟大陈述;有趣的是,这两句话都是出自基督的。第一句记载在约翰福音,主亲口对撒玛利亚妇人说:“神就是灵”(约四24,作者认为,译为“神是个灵”并不正确)。第二句话是出自约翰一书;约翰在书信的开头指出“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它便是:“神就是光”(约壹一5)。我们要按照这两句话的教导,解释“神就是爱”这句宣言,以下的概述将有助我们了解。

“神就是灵。”当我们的主说这句话时,他是要纠正撒玛利亚妇人以为只可以在一个地方敬拜神,仿佛神终究是局限在某个地方的错误观念。“灵”跟“血肉之躯”是互相对立的;基督的意思乃是我们作为“血肉之躯”的人,在同一时间只可以在同一地方出现;但神是“灵”,是完全不受规限的。神是非物质和非肉体的,所以,他没有地域的限制。因此,基督继续说:神所悦纳的敬拜,并不在乎你双脚是站在耶路撒冷,还是在撒玛利亚,甚或是任何地方;反之,那是在乎你的心必须开放地接受和回应神的启示。“神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

圣公会三十九条信仰纲目中的第一条,用了一句听来有点古怪的话,来进一步带出神是“灵”是什么意思。它说:他是“没有躯体、没有部分和没有感情的”。这个否定形式的描述,却是用来表达非常正面的东西。

“神没有躯体”——因此,正如我们刚才指出,他完全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他是无所不在的。“神没有部分”——这表示他的位格、能力和属性乃完美地结合,在他里面没有东西会改变。“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 (雅一17)所以,他是完全不受时间及自然规律所限,永远如一。“神没有感情”——这不是说他没有感觉(无动于衷),或表示在他里面没有与人类的情感和感受相类似的东西,而是对比于人的情感,神没有类似的心态。这种感情特别是出于非人力所能控制的环境,在被动和非自愿情况下产生的痛苦、恐惧、悲伤、懊悔、绝望等感受。神的情感却有自主和刻意选择的性质在内;所以,他的情感与人的情感根本是属于不同的层次。

因此,属灵体的神所怀的爱是不会像人的爱那样飘忽不定的,同时,也不会只追求镜花水月的感觉;反之,“神的爱”乃指神的整个位格,以恩慈和赐福的态度,作出自发性的决定,这是出于他的自由拣选,且是牢牢不变的。这位属灵体的全能的神所怀的爱是不会中断和改变的。他的爱“如死之坚强”(歌八6),“众水不能熄灭,大水也不能淹没”(歌八7)。没有东西能使人与神的爱隔绝(参罗八35—39)。

“神就是光。”不过,圣经同时告诉我们,神除了是灵,他还是光。约翰说这句话,是针对那些自称基督徒,却失去道德之心,说自己没有犯罪的人。紧接的下一句:“在他毫无黑暗”(约壹一5),便带出了“神就是光”的力量所在。“光”是表示按神律法的准则所衡量的圣洁和纯全;至于“黑暗”所指的,是按照同一套律法标准所衡量的歪悖和不义(参约壹二7-11,三10)。约翰的重点是要指出,只有那些“行在光明中”在生活中努力学像神的圣洁和公义,且对任何与此不符的东西都尽力规避的人,才能享受与父神和神子的相交;至于那些“行在黑暗中”的人,不管他们自称是什么,其实都并未认识神(约壹一6及其后经文)。

因此,认识神是爱之先,必须先认识神是光;而那些把神的爱构想为情感化的纵容、软心肠,或妄顾及偏离道德的溺爱,都必须从一开始便予以否定。神的爱是圣洁的爱。耶稣所显明的神,不是一位漠视道德标准的神,而是一位喜爱公义和恨恶罪恶的神,神对他儿女的理想要求,是他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五48)。任何人若没有依从他过圣洁的生活,不管他的思想是如何正统,他也不会与他同行。对于他所爱的人,他会施予严厉的管教,以致他们可以达到所追求的理想。“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份……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来十二6-11)神的爱是严厉的,因为神要藉着这爱来显明他的圣洁,亦要他所爱的人在圣洁上有份。圣经根本不容许我们以为“神就是爱”,就可求神应允我们把快乐赐给那些不追求圣洁的人;或求神保护他所爱的人免受患难,纵使神知道他们要经过历练才能更加圣洁。

此刻,让我们看看第二个平衡的见解。

在基督徒来说,“神就是爱”是神的全部真理。若说“神就是光”乃意味神藉着他的一切言行来显明他的圣洁;那么,“神就是爱”这句话便同样表明神的所言所行皆显明他的爱。

对基督徒而言,知道神特别地爱我们每一个人,实在是无比的安慰。基督的十字架让信徒得着确据,知道“神的儿子……爱我,为我舍己”(加二20)。既明白这点,我们便能够将神使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这应许(罗八28),应用在自己身上。请留意,不是一些事,而是“万事”!在我们生命中发生的每一件事,都表明了神对我们的爱,同时亦成就神为我们所定的旨意。

因此,在我们而言,神就是爱——在我们每天的生活里,每刻发生的每件事情,我们都经历神那圣洁和无所不能的爱。尽管我们有时不明白神做某事的原因和目的,但是,我们仍知道事情的当中和背后必有神的爱;故此,纵使从人的角度来看,我们经历不如意的事,但我们仍能常存喜乐。我们透过自己的人生经历,亲身证明事实真如诗歌所言,“由始至终都是恩典”,我们便心满意足。

界定神的爱

直至目前为止,我们只是概括地划清范围,指出神的爱是如何及在什么情况下运作;这是不足够的。我们会问:它其实是什么?我们该如何界定和分析它?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尝试从圣经中找出有关的观念,并用以下的定义来界定神的爱:

神的爱是神对个别罪人的恩慈行动,他亲自认同他们的需要,将他的儿子赐给他们,作他们的救主,如今在约的关系中带领他们认识他,并以他为乐。

让我们逐一说明组成这定义的各个部分。

1.神的爱是他的恩慈行动。按照圣经的含义,神的恩慈乃指神对万物的宽容。伯克富(Berkhof)曾说,神的恩慈属性是:“在神里面的美善,促使他以慷慨和仁慈来对待受造之物。这是造物主对受造物的爱,是受造物能感觉得到的”(参巴氏《系统神学》第70页,其中引用诗一四五9、15、16;参路六26;徒十四17)。正是出于这种恩慈,而最极致和最荣耀地彰显了神的爱。俄尔(James Orr)亦曾经写道:“一般而言,爱是引导一个道德实体去思慕和喜悦另一个实体,并在那种人际交往中达致它的最高峰,各自活在对方的生命中,藉着向对方分享自己而寻获快乐,而对方亦流露出爱的回应。”(参海斯丁氏编《圣经辞典》“Hasting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111,153)这就是神的爱。

2.神的爱是神对罪人的恩慈行动。因此,神的爱具有恩典和怜悯的本质。它是神恩慈的施予:神所爱的人不仅不值得神去爱他,神更应该离弃他,因他对神的律法明知故犯。在神的眼中,人的本性败坏,只该被他定罪,并最终不得见他的面。

神爱罪人,实在是一件令人惊诧的事,但它却是事实。神所爱的人已变得不可爱和(有些人可能觉得)不值得去爱。我们本身根本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吸引或促使神去爱我们。人与人之间的爱是基于互相的吸引;但神的爱却是出于神的自发、是按照神的意思和没有原因的。神爱人,因为他定意爱他们,正如查理得卫斯理所言:“他爱我们,他爱我们,全因为他愿意去爱”(申七8的回响);除了是出于他主权的良善愿望之外,根本再找不出他爱人的理由。

在新约时代的希腊和罗马世界里,做梦也没想过有这种爱,他们的诸神只会恋慕女色,却从不会爱有罪的人。新约作者其实引入了一个新的希腊字“Agape”,来表达他们对神的爱的认识。

3.神的爱是对个别罪人的恩慈行动。它不是一种广泛给予全人类的善意或“博爱”,而没有具体的个别对象;反之,由于这爱是无所不在和无所不能的,所以,它可以针对个别的对象及产生个别的作用。神在创世之前,已有对世人的旨意(弗一4),而涉及的第一步就是拣选那些蒙他赐福的人;其次,就是预定赐给他们什么益处,以及透过什么途径让他们获得及享受这些益处。一切都从开始便已经确定了。

因此,保罗写信给帖撒罗尼迦信徒说:“主所爱的弟兄们哪,我们本该常为你们感谢神;因为他从起初(创世)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预定的途径),能以得救(预定的结果)。”(帖后二13)神在历史中对个别罪人所显出的爱,只是执行他在亘古之前已预定要赐福给个别罪人的旨意。

4.神对罪人的爱,涉及他亲自认同他们的需要。每一种爱都必然包含这种认同;事实上,是否真爱正是要借此来测试。当儿子遇到困难时,做父亲的仍旧一脸愉快和轻松;或是当妻子感到极其苦恼时,做丈夫的却若无其事,我们便会立即怀疑他们之间究竟有没有爱存在,因为我们知道真正相爱的人,只会在看见对方快乐的时候,自己才会感到真正的快乐。神对我们的爱正是如此。

我们在前几章曾经提过,神的旨意是要万物荣耀他——他得着彰显,被人认识、被人称颂和敬拜。这句话是真的,但只是事实的一半。要平衡这句话,我们便需要明白另一半的事实:随着神定意爱人,他已把自己最终的快乐与人的快乐联系起来。圣经常说,神是百姓的慈父和丈夫,并非言之无物。从这两种关系的本质,可见神务必使他所爱的人完全脱离祸患,他才能获得完全的快乐:

“直至神所买赎的教会,全蒙拯救,不再犯罪。”

神造人之前,即使没有人,神也是快乐的;当人犯罪之后,他若干脆毁灭他们,他仍可继续快乐;但因为他已定意爱个别的罪人,他这个自由的选择便意味着他除非把每个所爱的人领进天堂,否则他便难有纯全的快乐。事实上,他已定意从今直到永远,他的快乐都系于我们人类。

因此,神拯救世人,不仅为着他的荣耀,也为着他的快乐。这足以解释为何当罪人悔改时,神在他的使者面前也会喜乐(路十五10);以及在末日的时候,当神叫我们无瑕无疵地站在他的圣洁面前时,会出现“欢欢喜喜”的情景(犹24)。这个观念实在超乎我们所能理解,也令人难以置信;然而,根据圣经的教导,神的爱确实如此。

5.神藉着赐下他的儿子作罪人的救主,显明他对他们的爱。爱是用付出多少来衡量的;神对人的爱,使他甘愿赐下他的独生子,降世为人、为罪牺牲,以致成为唯一的中保,将我们引到神的面前。

难怪保罗说神的大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二4,三19)。还可付出比这更大的吗?保罗指出,神赐下这份最大的礼物,已足以证明他会赏赐其他东西给我们了:“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罗八32)新约作者经常指出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便是最佳的明证,见证神的爱是何其真实与无限。

因此,约翰讲完“神就是爱”这句话后,紧接着说:“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四9-10)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中亦同样指出:“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人……得永生。”(约三16)保罗亦有类似的话:“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8)他从“神的儿子……为我舍己”这个事实,得着“他是爱我”的确据(加二20)。

随着神带领罪人认识他,并在约的关系中以他为乐,他便达到他爱罪人的目的。在约的关系中(如婚约),双方应彼此承诺,建立互相服侍和互相依存的永久关系。约的关系藉约的应许而设立(如婚约)。圣经的信仰是以立约的形式与神建立关系。“立约”这个词是在神向亚伯拉罕显现,表明自己是“全能的神”之后,再正式将立约的应许给予他:”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创十七1及其后经文,7节),而在圣经首次出现的。

正如保罗在加拉太书三章15至29节指出,所有基督徒都因信基督,而承受了这个应许。这是什么意思?它其实是一个包罗万有的应许。清教徒西比斯(Sibbes)宣称:“这是最首要的应许,事实上,它是所有应许的生命和灵魂。”(Works,VI,8)另一位清教徒布洛克斯(Brooks)则用以下一番话来剖析它:

“仿佛他在说:正如我的一切属性是为着我的荣耀而属于我,你也可从我的一切属性中分享到益处……神说,我的恩典将用来赦免你,我的智慧将用来引导你,我的美善将用来拯救你,我的怜悯将供你使用,而我的荣耀将用来覆盖你。这是一个全面的应许,因神是我们的神,神的应许便涵盖了一切。马丁路德说过:‘神是我的,一切也是我的’。”(Works,V,308)

提罗生(Tillotson)说:“对任何人来说,竭力为神工作就是真爱。”神正是这样对待他所爱的人——尽他所能地为人工作;而神尽其所能,根本就是无所不能!因此,相信基督就能引导我们进入一个关系,而这关系将带给我们无限的祝福,从今直到永远。

奇异的爰

对于作为基督徒的我而言,神就是爱吗?神的爱是否真如刚才所言的一切?若是的话,便引发了一些问题。

当神把我放置在某些处境时,我为何会抱怨、不满和怨忿呢?

我为何会表现出不信、恐惧或消沉呢?

在服侍这位如此爱我的神时,我为何会容让自己变得冷淡、因循苟且和半心半意呢?

我为何不能完完全全地效忠于神,以致神不能完全拥有我的心呢?

约翰藉“神就是爱”这句话,给我们提出一个道德教训:“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约壹四11)旁观者能否从我如何去爱我身边的人(我的妻子、丈夫、家人、邻舍、教会的肢体、同事),而认识神给我的大爱?

请细心思想这些问题,并自我省察吧!

研习篇

目的:尝试测度神的爱。

问题讨论:

1.作者说:“认识神的爱,委实就是人间天堂”。他从罗马书五章5节中,阐释了有关神的爱的三个要点,它们是什么?

2.作者对当代基督徒作出了什么批评?我们会如何回应?

3.在“满溢的爱”这段接近结尾之处,作者谈及本章的内容:“这个主题将带领我们,尽人的思想极限,去深入探测神属性的奥秘,期望能比先前几课的研究进到更深。”他为何会这样说呢?

4.为免对约翰所言的“神就是爱”产生误解,我们必须一并思考哪两句陈述?这两句陈述如何帮助我们更清楚明白神的爱?

5.作者说:“就圣经而言,‘神就是爱’并非有关神的全部真理”,但他同时又说了另一句看似矛盾的话:“就基督徒而言,‘神就是爱’乃有关神的全部真理”,究竟是何意思呢?我们每天的生活若有神的爱,会有何不同?

6.作者为“神的爱”所下的定义是:神对个别罪人的恩慈行动,他亲自认同他们的需要,将他的儿子赐给他们,作他们的救主,如今在约的关系中带领他们认识他,并以他为乐。作者所言的以下各点,究竟是何意思?

⑴神的爱是他的恩慈行动。

⑵神的爱是神对罪人的恩慈行动。

⑶神的爱是他对个别罪人所施的恩慈。

⑷神对罪人的爱,是他亲自认同他们的需要。

⑸神对罪人的爱,是藉着他赐下他的儿子,作他们的救主表明出来。

⑹神藉着带领罪人在约的关系中认识他和以他为乐,来达到他爱他们的最终目标。

7.我们认为神的爱是怎样的爱?以我们的亲身经验而言,什么是神的爱?

行动建议:

安静细读本章最后一段的“奇异的爱”。默想在我们的生命中,有哪些地方未让神的爱完全发挥效用?

第十二章:神的爱

一、每小节总结

第一节:神的爱的确定性

第二节:神爱的含义

第三节:神爱的概念

第四节:基督徒对神爱的反思

二、问题回答

1、作者就:“认识神的爱,诚然是人间天堂。”他从罗马书五章5节中阐释三点关于神的爱,那是什么?

答: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第一,浇灌一词说明神的爱的深度,是在我们内心的深处泛滥。第二,浇灌这词是完全时态,指明这种浇灌是已成的定局,这种爱是稳固的。第三,圣灵的这种浇灌是对真信徒经常工作的,是普遍的对所有信徒,比其他恩赐更为重要的。

2、为避免误解约翰“神就是爱”这句话,我们必须同时思考的其他两句话是什么?这些话如何帮助我们更明白神的爱?

答:神就是灵,表明神是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他的意欲不受外在环境影响,因此他的爱是他整个位格用慈悲行善的态度而作出的自发性的决定,这态度是他自由选择的,坚定稳固的。

神是光,表明神的爱不是没有道德标准的滥爱,神的爱是圣洁的爱。

3、作者说,就圣经而言,“神就是爱”不是关于神的全部真理。但他又说了一句看似是矛盾的话,就基督徒而论,“神就是爱”是关于神的全部真理。他的意思是什么?若你每天的生活中有神的爱,那有什么不同?

答:基督徒会透过十字架去看神的爱,这是神爱我们的确据。

若每天生活中有神的爱,那万事互相效力,使每一件事临到我们身上,都显示神对我们的爱,为了要促成神对我们的目的。

4、第三大段对神的爱的阐释,到底有什么含义:

(1)神的爱是他恩慈的行动。

(2)神的爱是他对罪人所施的思慈。

(3)神的爱是他对每个罪人所施的恩慈。

(4)神对罪人的爱是他亲自认同罪人的福乐。

(5)神对罪人的爱是藉赐下他的儿子作他们的救主而表现出来。

(6)神对罪人的爱是在盟约的关系中,带领他们认识他、享受他而达到目的。

答:

1、神的本质所流露出来的爱的行动

2、神的爱是有恩典和怜悯的性质

3、神的爱是会把对象特殊化,神的爱是有拣选的。

4、神爱的动机是要与人同乐

5、神爱的确据是他赐下耶稣做我们的救主

6、通过与人立约,以达到他要做我们的神,让我们与他同行,在他里面得享安息。

5、默读第四大段。你人生中有什么地方,是神的爱没有充分发挥其果效的?

答:反思自己是否正确认识神的爱,是否对神有不满和埋怨,我们为什么总是不信,惧怕和沮丧,为何我们的侍奉会变得冷漠,我们是否对神忠心,在生活中有表现出神爱的伟大。

总结:

圣灵已经将神的爱浇灌在每一个基督徒身上,这爱在我们心中泛滥,是稳固的。对于个人或者教会要达到复兴就要渴望圣灵把神的爱浇灌在我们身上。所以对神的爱的认识就极其重要,但是人对神的爱的认识总是有偏差,因此圣经用神是灵和神是光来平衡我们对神的爱的认识。神的爱是他恩慈的行动,是对罪人发出的恩典和怜悯,是对罪人的个别的拣选,是对罪人福乐的认同,为罪人的得救而快乐,他赐下基督做我们的救主,借着基督的舍命与我们立约,成为我们的神,与我们同行,使我们在他里面得享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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