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清教徒改革宗灵修神学

三、神学争论

波士顿虽然不愿参与他那个时代的神学争论。然而,他却被迫在某些时候起而捍卫真理。他在许多不同场合对卡梅伦派(Cameronians)的错谬进行了驳斥,他们甘于同其他基督徒群体分裂。在他名为“分裂的邪恶与危险”的讲道中,波士顿恳请基督徒要效法基督的榜样,尽管当时存在败坏现象,但祂仍然到圣殿和会堂中崇拜。

波士顿拒绝签订“否决誓约”(Abjuration Oath),根据这一誓约,教会与国家职员及其他人员均被要求放弃或否决斯图亚特家族的假冒者詹姆士登上不列颠王位。这一誓言同样也重新肯定了要求将统治权归属于英格兰教会,因此也被视为认同圣公会,或认同主教制教会治理模式的议会法案。这一点促使波士顿匿名发表了自己的小册子,《拒绝最新形式的否决誓约的理由》(Reasons For refusing the Abjuration Oath in its Latest form).

耗费了波士顿大部分时间的冲突是“精华神学之争”(MarrowControversy,1717-1723年)。尽管我们将在下一章对这一冲突作更为深入的探讨,但对与托马斯·波士顿相关的那些基本问题仍需在此提到。这场“精华神学之争”导致了苏格兰神学思想中两个不同流派即律法派与福音派之间的重大冲突。律法派,以圣安德烈堂的大主教詹姆士·哈多(James Hadow,1670-1747年)为领袖,试图抹黑《现代神学精华》(The Marrow of Modern Divinity)–据称是爱德华·费歇尔(Edward Fisher)于1645年完成的著作中“反律主义”教导。该书包括了从标准改革宗及清教徒作者著作中节选出的文章。“福音派”,或称为“精华派”,则试图通过强调上帝白白的恩典与基督为罪人所作的工作,来修正在苏格兰讲道中存在的那种律法主义倾向。

随着“苏格兰教会总会”就“奥赫特拉德长老会”(AuchterarderPresbytery)所采取的行动展开了辩论,这种紧张关系便与日俱增。该长老会出于对白白恩典的关注,要求正在申请执照的神学生支持某种特定立场,被称为“奥赫特拉德信条”。其中一部分内容写道:“我认为,为来到基督面前我们必须离弃罪的观念并非纯正和正统信仰。”波士顿将这些话视为一种含混的捍卫白白恩典的尝试,并不是提倡“反律主义”;但是,总会却拒绝接受这一立场。波士顿将这一决定视为对白白恩典教义的直接攻击,感到它否定了救赎性信心在圣灵的救赎工作中生发悔改的教义。

在这一争论过程中,又出现了新版《精华》一书,由法夫地区卡诺克的牧师詹姆士·赫格(JamesHog,1658-1734)出版。这本书立刻遭到了反对者群起攻之,但却受到支持者的广泛接纳。书中大量悖论性表述激起了普林斯潘·哈多(Principal Hadow)、艾伦·罗根(Alan Logan)与罗伯特·伍德罗(Robert Wodrow)等人进一步抵制。他们成功说服了1720年的总会相信这本书教导了“普救论”、确据是信心的本质,救恩并未隐含圣洁生活,信徒不在律法以下,不以它为道德生活标准等内容。

在1721年的大会上,“精华派”以一份名为“陈述状”(TheRepresentation)的文件作出了反击,这份文件驳斥了对《精华》一书所定的罪状,以及那种强加在牧师身上、禁止他们传播任何支持书中观点的内容。这份文件遭到了大会的拒绝,而“精华派”也遭到了申斥。波士顿在自己的日记中写到:“我受到了申斥和劝诫,以此作为为真理缘故加在我身上的装饰。”

波士顿曾担任过“迈尔谢和蒂维厄特总会”的秘书,在有需要时还参加过“总会”。1728年,当他在总会期间站出来抗议对约翰·西姆森(John Simson)所采取的宽容态度,陈述对西姆森应当予以革职,而不是简短停职时,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格拉斯哥大学教授西姆森已经两次卷入了异端审判:第一次是在1715年至1717年期间,受到了阿米念主义的指控:第二次则是在1727年至1729年期间,受到了亚流派指控。西姆森的家族关系及朋友包庇他免于进一步调查。尽管他在1729年被永远停职,但他仍然留在格拉斯哥的教席上直到1740年去世。

那种与日俱增的“律法主义”(被称为“温和派”)与“福音派”之间的敌对情绪,导致了苏格兰教会不可避免的分裂。1733年,在波士顿去世一年之后,“精华派”中大部分人脱离了苏格兰教会加入了“联合长老会”(The Associate Presbytery),从而导致了“分离派”教会的产生。

四、托马斯·波士顿的圣约神学

虽然托马斯·波士顿主要是一位教区牧师,但他同时也是一位神学家。或许,他在神学上最重要的贡献就是澄清了《威斯敏斯德信条》中的圣约神学。我们会简要对波士顿关于诸约及福音的赐予的观点进行探讨。

1、行为之约

波士顿论行为之约与恩典之约的文章,乃是对他所处时代的伯拉纠派与阿米念派错误的纠正。波士顿认为,因为这两个约在人的救恩中所起的作用,所以正确认识它们颇为重要。第一个约表明我们在亚当里失丧的状态,而第二个约则表明上帝通过耶稣基督为我们提供的救助。

波士顿认为,行为之约乃是正确理解亚当圣约元首身份,并因此理解亚当因悖逆而有的罪归算给我们的前提。若是像某些圣约派神学家所主张的那样,将“行为之约”视为臆想出来的东西而予以摒弃的话,那将亚当的罪归算给他后裔也就是凭空臆想出来的东西了,因为亚当将不复是一位正当的圣约元首了。波士顿写到:“假如上帝与亚当所立的圣约并非一个严格意义上的[行为之]约,那他就不可能成为一位严格意义上的元首。假如他不是元首的话,那也就不能将亚当的罪归算到他的后裔头上了。”然而,波士顿却又慎重地主张上帝有可能在没有立约的情况下,要求亚当绝对顺服。这里强调的是上帝的俯就(见《威斯敏斯德信条》,7章1节1),而不是上帝负有与人立约的责任。

在波士顿看来,上帝与亚当在伊甸园中所立的约是一定时间段内的某种试验;因为“即便没有使生命应许变得毫无结果,这种状态也是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订立这约的有两方:三一上帝是其中的一方,而以亚当为代表盟主的人则作为另一方。上帝不仅与亚当个人立约,而且在亚当里与全人类立约。正如波士顿所说的那样,亚当立约“不仅是为了自己,而且是为了自己的后裔,作为全人类的肉身之父,上帝从他这一本创造出了万族的人。”

这个约的条件是完全顺服。对波士顿来说,对亚当的要求有道德性和象征性的内容。这种道德律,在波士顿看来,包括十诫中的所有内容,因为尽管它们尚未写在石板上,但它们却已经写在了亚当的心版上。象征性的律法则包括不可以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这一诫命。这棵树本身是中性的,但吃的行动却是一种悖逆行动。因此,它是一条用来试验亚当内心看他是否愿意顺服上帝的律法。

这种因顺服而应许给亚当的生命,波士顿认为,是一种圣洁和幸福的产业,“再也不可能犯罪,再也不可能废弃。”他补充说,“在他经过这段试验期后,他[亚当]就会连灵魂带身体被带入天上的地方,在那里永远居住。”

与他那个时代的其他神学家一样,波士顿谈到了这约的标志和印记,分别是善恶树和生命树。它们之所以是标记,是因为它们指向了这个约的实体。

然而,亚当却违背了行为之约,因此就将自己所有的后裔置于一种灵性死亡的境地中。行为之约的要求仍然对人有约束力。因此,尽管他们不能满足这一要求,但所有人仍有义务绝对顺服上帝的律法。唯一救助方式就是将人带入恩典之约中。

2、恩典之约

波士顿在其去世后才出版的第一部著作是《恩典之约》(AViewofthe Covenant ofGrace,1734年),在这本书中,他解释了上帝与人所立恩典之约的教义。恩典之约只是为选民订立的,是上帝对人违背行为之约所做的回应。他用救赎之约与恩典之约两个术语对这个约的两个方面做了命名。波士顿并不相信救赎之约与恩典之约是割裂开来的,或是“一个约中之约”,就像某些神学家所教导的那样。正如行为之约中的情形一样,这个约同样有立约双方:父上帝,代表受到侵害的一方;基督作为第二位(或末后的)亚当则代表选民。

恩典之约是在永恒中订立的,波士顿主张说,此约是在三一会议中订立的。救赎计划和对象在人受造前就已经确定下来。上帝的三个位格在救赎计划中有不同角色。荣耀三一中三个位格都参与了这一工作:圣父拣选,或者说选出了救赎的对象;圣子来救赎他们;圣灵则使他们分别为圣,将救恩落实到他们身上。

波士顿认为,基督乃是祂的后裔的代表,正像亚当是他的后裔的代表一样。圣父与圣子立约的条件是第一个约中的要件——即完全顺服;亚当悖逆导致的刑罚,则要由基督来付上。因此,第二位亚当是代表自己的选民来与上帝立约;并站在亚当位置上,在第一亚当失败的地方获得了成功。所以,波士顿认为,这个约对基督的后裔来说是绝对的,而不是有条件的,因为这个约的有效性在于基督的作用,这一作用祂已经成就了。

那些在上帝恩典之约以外的被遗弃者又将如何呢?波士顿认为,他们同样也有充分确据像选民一样抓住福音,绝不会因未能做到这一点而免受永远刑罚。这一点更直接讨论的是波士顿所持的恩典邀约观,也就是被称为福音白白的邀约观(the free offer of the gospel)。

3、福音白白的邀约

在他论述恩典之约论文中的最后一部分,波士顿解释了罪人如何才能在这恩约上有分。波士顿认为,虽然大多数人在这一恩典之约上都是陌路人,没有丝毫在基督里追求救恩的兴趣;但是,我们蒙召却是要将和好的福音提供给他们。我们诚然必须努力迫使罪人进入这恩典之约中。作为论据,波士顿引用了《路加福音》第14章23节:“你出去到路上和篱笆那里,勉强人进来,坐满我的屋子。”

我们对福音的陈述必须严格合乎圣约,波士顿说到。我们要宣讲,在上帝与基督之间有一个约,是为亚当族类中的罪人(“人类中的罪人”)订立的。它对救恩有完全的预备,目的就是为了复兴罪人,使他行为之约背破坏之后仍然能得到幸福。

为进入一种恩典状态,两件事是必须有的:在进入恩典之前对律法的信心,以及对借以进入蒙恩状态的福音的信心。按照波士顿(及许多清教徒)的观点来看,“对律法的信心”是接受基督的先决条件。波士顿写到“无论谁要进入这恩典之约,必须首先对律法有信心:因为这一原因,必须同时向罪人既宣讲律法,又宣讲福音。”因此,罪人必须被揭露出来,因为出于血气的缘故,他们总是躲藏在自己罪的欺骗中。波士顿认为,通过宣讲律法,一位罪人便经历到三件事:首先,他开始看到自己是一位罪人,但在此之前,他在自己眼中却是一位义人:其次,他看到自己是一位失丧的罪人:这种境况,第三,便使他相信,自己根本无法达到这一恩典境地。任何形式的福音,只要忽略了上帝的律法,都会对真正的归信产生危害。

“对福音的信心”,另一方面,乃是救赎性信心的同义词;在这种信心中,一个人抓住基督。救赎性信心中有四种要素:第一,相信基督的充足性,借此罪人相信基督完全能将他们从罪中拯救出来;其次,对福音中的赏赐的信心,借此罪人相信基督将祂自己赐给了罪人:第三,对人来到基督面前的权利的信心,借此一个人受到激励来到基督面前:第四,对救恩的信心,借此一个人支取基督为他/她个人的救主。这些不同的“信心”,正如波士顿所称谓的那样,纯粹是对一个罪人的救恩经历所作的描述。一个人越明白圣灵在人归信中的作用,他就越会受到激励来认识在自己内心中圣灵的这些工作,并接受基督是“一种恩赐”。

五、托马斯·波士顿其他作品

波士顿的备忘录,在1776年由其孙子迈克尔·波士顿(MichaelBoston)印刷出版,书名为《生平时代与作品备忘录》,书中包括了波士顿为后人所写的两篇纪事:“我的一生”(A General Account of My Life),以及“我一生的道路”(Passages ofMy Life)。这一直是波士顿生平主要的信息来源,正如威廉·布莱基(William Blaikie)所述:“论到对上帝特殊护理的信心,对祂与自己儿女密切相交的信心,以及在他们的灵性生命和肉体生命之间密切联系,对这类主题,或许无人能在理性能力所达到的造诣上与之比肩。”

波士顿最具影响力的作品《人性四重境界》,最初于1720年出版,其中包括了在辛普林期间所完成的后来又在埃特里克作了扩充的讲道集。这一著作的第二版,即修订版在1729年面世。《四重境界》一书迄今印次已经超过100余次,并被翻译成数种语言,包括盖尔语和威尔士语。约翰·麦克劳德(John Macleod)写到:“没有哪本实践神学的书,甚至连威廉·格思里的《如何检验是否在基督里得救》(Trial ofSaving Interest in Christ),还有卢瑟福所著的《信札》(Letters)在内,在苏格兰那些敬虔家庭中能够比这本书传阅得更广泛的了。它在塑造自己同胞的思想方面超过了除《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之外的任何著作。正是在谈到这本书时,约拿单·爱德华兹说:“这本书表明,波士顿先生已经是一位伟大的神学家了。”

在他生命中最后的几个月中,波士顿完成了《路弯弯》TheCrookin the Lot,副题为“在人各样的患难中上帝的主权与智慧,与基督徒在这种情况下的行为”(The Sovereignty and Wisdom of God in the afllictions of men,together with aChristian Deportment under them)。在这本书中,波士顿针对处在紧迫环境之下的基督徒的行为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这本书中的三个主题是:第一,无论在人的产业中经历什么样的曲折,都是出于上帝的作为;其次,上帝所拆毁的任何事物,没有任何人能修补;第三,将人生中的曲折视为上帝的工作,乃是获得真正满足的唯一途径。

波士顿所著的《得人如得鱼的独白》(Soliloquy On the Art of Man-fishing),是以一系列个人默想方式写成的。他深深被《马太福音》4章19节中“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的话所打动。《独白》第一次出版是在1773年,也就是波士顿去世43年之后。

尽管波士顿最初发现希伯来语非常枯燥,但他后来还是花费了大量时间来学习希伯来原文圣经中的音调,称它为自己“亲爱的学习”。他逐步相信,语音是理解希伯来语经文的关键所在,它们本身就是上帝默示的。他就这一主题写成了一篇论文,并将它译成拉丁语。在他去世后,以《论希伯来圣经中的语音》(Tractatis Stigmologicu.Hebraeo-biblicus)出版,这本书受到了许多人的欢迎。波士顿利用学习希伯来语过程中获得的洞见,还预备了一本《创世记》的翻译和注释,但它们却从未出版过。

波士顿的著作最初在1767年被整理出版;后来,在1773年又作了重印。《波士顿全集》(The Complete Works)经过撒母耳·麦克米兰的编辑,于1853年分成12卷出版,在二十世纪由理查德·欧文·罗伯特重印,并在二十一世纪由织帐篷者出版社(Tentmaker Publications)重印。“拉比”约翰·杜坎(John Duncan)写到:“托马斯·波士顿是一位平凡中的天才——不是一位平凡的人,而是一位平凡中的天才,”又有人说,波士顿“在挑旺苏格兰真正敬虔的火焰上,所做的比他那个时代任何一位牧者都要多”。

唯愿上帝在基督时代第三个千年中,用祂造就波士顿使他成为基督富有效率的使者的方式:即一种谦卑精神,一种对基督牧师职分崇高的观念,一种对救人灵魂的激情,还有对基督永不疲倦的宣讲方式,兴起祂的仆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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