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清教徒改革宗灵修神学
第八章:伯格斯论得救的确信
如果基督徒觉得上帝遗弃了他,他该怎么办呢?如果上帝拯救之工的证据在信徒的生活中显得像“泥泞的污水一样,敬虔之人就有适当的责任,勇敢地进入上帝的应许—–投入上帝的怀抱,依靠祂,就像约伯在这种感受下说,祂虽杀我,我仍然信靠祂。”这就是伯格斯的话,他是威斯敏斯德会议中对得救的确信这一丰富教义见解最深的作者之一。
首先,我会提出考察得救的确信这一主题的当代需求。然后,我将引入伯格斯,并说明他的确信观。他的确信观,正如我在文中将要表明的那样,完全支持《威斯敏斯德信条》第十八章的确信观。最后,我会提出一些当影响今天的学术界和我们个人生活的结论。
一、考察确信的当代需求
或许有人会问:在今天这个世俗的时代,我们是否还要苦苦地思索关于确信的问题?我相信我们还需要。我认为,确信在今天同以往一样仍然是一个十分关键的教义。理由如下:
首先:当代教会非常缺乏真确信的果子。教会因为缺乏确信而被削弱,更糟糕的是,我们许多人几乎意识不到这一点。我们生活在确信极其微弱的时代。我们怎么认识确信呢?确信可从确信的果子中显明出来,即:对上帝的饥渴:与上帝相契合的生活;对上帝温柔和顺从的关系。确信不是自有的,而是圣灵赋予的使基督徒通过基督转向上帝的确定性。确信是自足和世俗化的对立面。确信以上帝为中心:它不依靠个人的义或为义而有的善行。哪里有充满活力的确信,哪里就有荣耀上帝和扩展上帝国度的热情。有确信的信徒视天堂为他们的家乡。他们盼望基督的第二次降临和荣耀的冠冕(提后4:6-8)。
与宗教改革和后宗教改革时期的基督徒相比,今日基督徒在灵命操练上显得非常贫乏。与先前相比,今日基督徒渴望与上帝相联、对属天之事的感情和对上帝荣耀的寻求都十分缺乏。教会对属世之事的强调削弱了信徒对教会的如下信念,即:这个世界只是教会通往上帝和荣耀的旅居之地。显然,确信已经变得模糊不清(来11章)。
其次,今天人们极需信心的确信,因为真正的复兴和使人知罪离不开确信。我们应当铭记:每次真正的复兴都与恢复信心的确信相联。这对马丁·路德而言多么真实!读读路德对《加拉太书》的注释吧!难道不是教会使人们对拯救毫无确信而使他怒火中烧吗?相比之下,路德心里充满了源自福音书的确信。细读他的著作,你就会感受到他话语中的力量。
在大复兴时期,确信重现的另一个原因是每次复兴的前兆都是使人知罪。当罪人因罪的重负谦恭屈膝时,基督里的赦免就变成无价之宝。这就是为什么当灵魂真的需要时,确信往往显得最为重要。
第三,如果我们想在一个极端世俗化和离经叛道的世代成为荣耀上帝的基督徒,那么我们就离不开确信。在这个世上活出福音从来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有的时代特别与福音相对,而我们就生活在这样的时代;我们生活在一个伤痕累累的时代。当属灵争战最为激烈的时候,当魔鬼从各个方面——特别是在教会和教育机构内——诱骗人们离经叛道的时候,我们要成为山上的光。而想成为山上的光,就需要更大的确信。
第四,今天人们极需确信的教义,因为教义本身并不被重视。路德曾说:“教义就是天堂,”而明白这句话的人少之又少。在应用的教义中,确信从未居于核心的地位,就如清教徒所说。确信在拯救的每个环节都与圣灵的工作相关,从呼召到得荣。它与罪、恩典、救赎和与基督合一的教义相联。它与恩典的印记和过程息息相关。它触及上帝主权和人类责任的问题:它与圣经紧密相联;它源自拣选、上帝的应许和恩典之约。听道、圣礼和祷告能够巩固我们所得的确信。确信的范围极广,内涵极深,荣耀极大。人们几乎可以以确信的框架撰写一部系统神学。
最后,由于我们的文化强调感觉,这使我们的困难变得更为复杂。感觉优于信仰。这种灵也潜入教会,在灵恩运动中最为明显,为了对抗外在的、毫无生机的基督教,灵恩运动求助于情感。如果只是批评灵恩运动,而不了解它吸引世人的地方,那对我们就毫无益处。这种诉求与我们缺乏信心的确信有关,我们缺乏一种在日常的、敬虔的生活中彰显自身的确信。
我们有责任展示出一种更好的方式。令人欣慰的是,我们无须从零开始。合乎圣经的、改革宗的、经历性的信仰将头脑和心灵的知识、信仰和情感恰当地结合在一起。无数后宗教改革时期的神学家和清教徒牧师,在确定基督教信仰和个体救恩的确信之间的具体关系上,付上了极大的努力。基于他们在为神学精确性的努力中,出现了用于定义与确信有关的精确术语,如确信的可能性、种类、程度、基础、经历、方式、障碍和果子。
《威斯敏斯德信条》第十八章正式地表达出了清教徒对确信的教义。第十八章包括四个部分:(1)十八章一节提出确信的可能性:(2)十八章二节阐明确信的根基:(3)十八章三节强调确信的培养:(4)十八章四节说明确信的更新。我们主要查考第十八章与伯格斯思想之间的关系。而在考察这些观点之前,我们需要先来看看伯格斯的生平和著作。
二、伯格斯:敬虔的学者
伯格斯生活在十七世纪中期,他是一名非国教主义的牧师和作家。他的父亲是英国哈特福德郡沃特福德镇(Watford in Hartfordshire)的一个校长。他于1623年进入剑桥圣约翰学院,毕业时获硕士学位,随后成为以马内利学院的教师,并在那里指导了沃里斯(John Wallis),沃里斯也是威斯敏斯德会议中的一员,他这样描绘他的导师,说他是“一位敬虔博学和有能力的学者、善辩的辩论者、良善的导师、杰出的布道家、可靠和正统的牧师。”
除了四十年代之外,伯格斯于1635到1662年间都在沃里克郡(Warwickshire)的萨顿冷地(Sutton-Coldfield)担任教区牧师。英王军队积极地迫害清教徒牧师,他们常常搜掠其房屋,驱逐其家人。伯格斯从考文垂(Coventry)参加了神圣的威斯敏斯德会议,并因此以其神学见解和敬虔而著称。他在伦敦生活时,常常为国会和劳伦斯的陪审团讲道。
威斯敏斯德会议之后,伯格斯返回萨顿冷地。在君主立宪复辟之后,当局通过1662年《统一法案》将他从该地驱逐出境。他随即隐退到斯塔福德郡(Staffordhshire)的塔姆沃恩市(Tamworth),参加了那里的教区教会,直至离世。
据说,立奇费特的主教韩克特(Hacket ofLichfield)曾乞求伯格斯归信英国国教,他注意到伯格斯具有大学教授的潜质。韩克特对伯格斯的称赞基于他对其著作的了解,伯格斯的著作细致地分析了书中提到的每个主题。伯格斯在十五年间(1646-1661年),撰写了至少十二本著作,其中大部分是基于他的讲道或讲座。他的著作表明他对亚里士多德、塞内卡、奥古斯丁、阿奎那、路德和加尔文的学说非常熟悉。他谨慎地使用了很多希腊和拉丁式的问题。同时他也以清教徒朴实的讲道风格来推理论证。伯格斯既是一位有修养的学者,又是一位有经历的讲道人,这使他身上具有敏锐和敬虔的热情。
伯格斯的几部主要著作都有很强的辩论色彩。他的第一篇专题论文,Vindiciae Legis(1646年),是在他为劳伦斯陪审团所作的关于二十九条讲演的基础上写成的,针对罗马天主教、阿民念、索西奴(Socinians)、特别是反律主义的观点,他在文中对清教徒持守的道德律和行为及恩典之约进行了辩护。二年后,伯格斯在第一卷关于称义的著作中,针对相同的论敌进行了论述。六年后(1654年),他完成了关于称义的第二卷,其中谈到了上帝的原本之义和基督的归算之义。这两卷书共包括七十五篇讲道。他的555页《关于原罪的教义》(1659年)将重洗礼派批驳地体无完肤。
伯格斯的著作表明,他是上帝奥秘的忠实管家。除了能言善辩之外,伯格斯还是一位优秀的经历性作家。他的著作充满了洞察力和实践性。他在《敬虔之人的选择》(The Godly Man’s Choice)中巧妙地区分了好人和坏人,这本著作是在对《诗篇》4章6-8节的十三篇讲道的基础上写成的。他的多部注释详尽的著作都强调感人的、内省式的经历,如对《约翰福音》第十七章的145篇讲道、对《哥林多前书》第三章的300页的注释,以及对《哥林多后书》第一章700页的注释。这就实现了伯格斯的如下目标,“努力探求真正健全的解释—–从而把所有学说和争论变成实践和经历,因为这才是一切的生命和灵魂。”
伯格斯的《著作大全》(magnum opus),是一部近1100页的二卷本巨著,题目为《灵命的锤炼》(Spiritual Refining,1625-54年),这部著作曾被称为是“对经历性敬虔观的最佳剖析。”第一卷包括120篇讲道,副标题为《论恩典和确信》(A Treatise of Grace and Assurance);第二卷的副标题为《论罪及其原因、区别、增加和减少》(ATreatise ofSinne,with its Causes,Differences,Mitigations and Aggravations),包括42篇讲道。
伯格斯在第一卷的第一部分讨论了确信,驳斥了反律主义的错谬,他们认为恩典在基督徒心中的内在印记并不是称义的证据。第二、三部分描述了恩典的不同印记。第一卷剩下的九部分讨论了恩典的工作,主要根据重生、新造的人、上帝的作为、内心的恩典、洁净或成圣的恩典、归信或转向上帝的恩典、除去石心、内心的圣灵和召命或呼召。伯格斯通篇都在区分真救恩和假救恩。
在《灵命的锤炼》第二卷,伯格斯集中于“罪”的主题。他提到了人心的诡诈,猖獗盛行的罪,虚伪外在的敬虔,被误导的良心,不易察觉的隐密之罪。他从正面解释了一颗充满恩典之心的温柔之处,表明“因对罪的神圣恐惧而严格地省察内心的方式,的确与信心的福音生活和圣灵中的喜乐相一致。”伯格斯说他的目的在于“揭露假冒的基督徒,惩戒不敬虔的人,安慰并指导有疑惑的圣徒,使人谦卑,并高举上帝的恩典。”
在《威斯敏斯德信条》(1647年)制定后的第五到第七年间,伯格斯完成了这些书卷的写作,其中包含伯格斯确信观的本质。下面,我们以《威斯敏斯德信条》第十八条的框架为基准,来考察伯格斯的确信观,第十八条至今仍然是改革宗用于论述确信的最伟大的信条。
三、十八章一节:确信的可能性
凡假冒为善和其他未重生的人,虽然可能凭虚假的希望和属肉体的自负,自己欺骗自己,以为蒙上帝恩宠,处于得救的状态:其实他们的这种希望必要落空;但那真信主耶稣,诚心爱祂,努力用无亏的良心行在祂面前的人,在今生便可以确知自己已处于恩典之中,并且可以欢欢喜喜地盼望上帝的荣耀,这盼望永不会使他们羞愧(《威斯敏斯德信条》译文均引自王志勇译注的《威斯敏斯德准则导读》)。
《威斯敏斯德信条》十八章一节提出与确信相关的三种可能性:虚假的确信、真正的确信和缺乏拥有真正的确信。伯格斯细致地分析了这三种可能性。
1、虚假的确信
伯格斯深信信条中的短语“虚假的希望和属肉体的自负”意义重大。这表现在:他详细论述了包涵在历史性信心和暂时性信心之伞下的宗教操练,和对《耶利米书》17章9节“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的七篇讲道之中。伯格斯引用圣经中的比喻,来说明自欺的悲剧结局,如两个盖房子的人(太7:24-27)和十个童女(太25)的寓言。伯格斯写道:“对于不知敬虔或尚未重生的人而言,最痛心的幻觉就是,他们自以为处于蒙恩的状态,而其实处于罪和死的状态之中。”“我们怜悯—–被鬼附却呈现出天使之光—–的人。”
在《灵命的锤炼》的六篇讲道中,伯格斯提供了典型的清教徒分辨式讲道(discriminating preaching)的例子,“表明真确信和自负之间的不同。”他首先告诫说,虚假的确信普遍存在于那些声称为基督徒的人们当中:“绝大多数基督徒都有这种属肉体的自负,他们就像那位疯狂的雅典人一样,自以为海上的船都属于他。有多少人听到由恩典构成的关于得救的确切发现,并借此能够明确地得出结论:他们当前已经被排除在上帝的国度之外,然而却仍然为自己祝福,好像他们在得救的路上一帆风顺!”
伯格斯说,真正的确信和虚假的确信极为不同。首先,它们“产生的原因或原则”不同。虚假的信心出于自爱和对福音的表面信仰,缺乏对“罪的深度的认识。”第二,虚假信心的基础仅仅出自“对堕落状态的自然洞察和判断,”以及为了享受“外在的舒适和富裕。”第三,虚假的信心无法认同“圣灵带来确信的方式和方法,”它包括“为罪深感自惭,感到的罪的重负—–争战、疑惑、抵挡不信,—–以及撒但猛烈的攻击。”第四,虚假的信心结不出果子,例如几乎不会“殷勤地运用信心的方式,”“内心燃不起对上帝的挚爱之火,”无法“在一切逆境和不幸中保持信心。”第五,虚假的确信没有“伴侣或同伴”相随,也就是说,真正的确信伴有“神圣的恐惧和战兢”以及“心灵的谦卑”。最后,外在的困境而非罪会动摇虚假的确信,而真正的确信在各样的试探中坚不可摧。
在定义完虚假的信心之后,伯格斯提出圣灵用于消除假信心的良方,就算“属肉体的自负”很难“减轻和降卑。”可能性的良方包括:刺透灵魂的有力和彻底的事工,坚定和具体地实施律法,认识到基督的完全和必要,极大的痛苦,经历到可怕的临终前对基督教属肉体的宣告,认真反省在生活其他领域我们可能有的错谬。
2、真正的确信
《威斯敏斯德信条》十八章一节清楚地表明,基督徒能够获得确信,但同时它也强调离开基督,就无法获得确信。十八章一节的每句话都将确信与基督相联,其中说到,真信主耶稣,诚心爱祂,努力用无亏的良心行在祂面前。确信与基督徒相信基督、爱基督、并因信靠基督结出的果子交织在一起。确信的实质就是活在基督里面。
伯格斯通过各种方式展现出确信的可能性。(1)圣经中圣徒的生命证实了确信的可能性;(2)圣经中有多处经文都表明:基督徒如何获得确信:(3)圣经中的命令,如《彼得后书》1章10节,说明基督徒殷勤地追求确信:(4)“圣礼的设立,特别是见证上帝爱我们的记号和印记”:(5)运用神圣的恩典,包括上帝子民的“喜乐和感恩”:(6)“恩典的记号,人们可能通过它看清自己”;最重要的是(7)“属于上帝圣灵的特殊职份和工作—–和我们的灵同作见证,使我们有救恩的印记”。
伯格斯不断重复圣灵在确信中的重要作用;他说,没有圣灵就没有建立在稳固根基上的真确信。他写道:“在一切关乎信心的行为之中,无论是直接还是反省行为,坚定和确定的行为的确更多出自圣灵对我们的肯定,而不是出自清晰的论证。
3、缺乏拥有真确信的意识
最后,《威斯敏斯德信条》十八章一节和伯格斯的著作都强调第三种情况:基督徒可能拥有救恩本身,但却没有拥有救恩的确信。确信可以增加信心带来的喜悦,但它并不是获得救恩的必要因素。只要有对基督的信心就可以称义:确信是有意识地享有称义的救恩。
健全的灵命需要确信,但确信并不是获得救恩的必要因素。伯格斯在《灵命的锤炼》一书中,用前两篇讲道来讲“确信我们处于恩典状态的必要性和优越性。”确信具有极大的优越性,致使伯格斯认为确信很有“必要”:(1)“从信心的属性而言,”(2)“从上帝的荣耀而言,”(3)为使“我们的内心有更多的喜乐和平安,”以及(4)“从确信的用处而言,确信会扩充和加快我们对神圣职责的履行。然而,确信“对于救恩却不是绝对必要的因素:它并不总是呼召和拣选必然结果。”
伯格斯承认,许多基督徒都缺乏完全的确信。尽管大多数基督徒都具有某种程度的确信,但只有极少数信徒的确信处于合益的程度。对于大多数基督徒而言,完全的确信都难以达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