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传福音与神的主权

第三章、传福音(

二、什么是福音信息?

我们要概略地来讨论这一点。简言之,传福音的信息就是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的福音;人的罪与神的恩之信息,人的罪孽与神的赦免,藉着圣灵的恩赐而得到的重生与新生命的信息。这信息是由四个主要的成份构成的。

(一)福音是关于神的信息。

这信息告诉我们神是谁,祂的性格是什么?祂的标准为何?祂所求于受造者的。我们是什么?这信息告诉我们,祂是我们的创造者,或福或祸,我们都在祂的监察之下,祂使我们敬拜祂,服侍祂,为祂的荣耀而活。这些真理就是有神论宗教的根基,而且若不明了这些真理,其余的福音信息就无甚意义,也不切实际。论到人完全并时常依赖他的创造主,在此就开始了基督徒的故事。

在这一点上我们还可以从保罗有所学习。当他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对犹太人讲道时,他用不着提到人是神所创造的事实;他晓得犹太人已经知道这一点,因为他们有旧约的信仰作为背景。所以他可以立刻开始对他们宣讲基督为旧约盼望的应验。但当保罗对不了解旧约的外邦人讲道时,他就得再追溯回去,从头开始。保罗所开始的,就是神为创造之主,人是神所创造的。所以当雅典人求他解释他所讲的耶稣和复活究竟为何的时候,他首先说到创造者的神并祂为何造人。「创造宇宙……的神……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造出万物……要叫他们寻求神。」(徒17:24以下参看14:15以下)这并不如有些人所说的一篇后来为祂所弃绝的,哲学的辩论,而是有神论信仰的初阶与基本的课程。福音开始就教导我们是神所造的,是绝对依靠祂,神是我们的创造主,在我们申述有绝对的要求。只有当我们学习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们才看出何为罪,只有当我们看出何为罪的时候,我们才能明白由罪得救的佳音。在我们还没有明白神为救赎主的意义之前,我们必须知道祂为创造主是什么意思。对此基要课程若没有多少认识,就根本谈不到罪与救恩。

(二)福音是关于罪的信息。

这信息告诉我们,我们是如何不够神的标准;如何有罪,不洁,在罪中不能自拔,现今乃站在神的忿怒之下。这信息告诉我们,所以继续犯罪的原因,乃是我们在天性上是罪人,我们自己不能作什么使自己正直,或叫我们复得神之恩宠。这信息显出我们自己的真面目,正如神看我们一样,教导我们去思想我们自己,如同神那样思想我们一样。这就使我们到自我绝望的地步。这也是必须的步骤。我们若不知道我们需要与神和好并由我们自己的努力是不能达此目的,我们就不能认识救我们脱罪的基督。

这里有个陷阱。在每个人生活中,都包含着使他不满与羞耻的事。每个人关于他过去某一点事都有些良心不安对己对人不够标准的一些事。所说的危险就是在传福音的工作上我们以刺激人去思想这些事,并使人觉得不舒服而自足,然后就描述基督就是救我们脱离这些事的那一位而根本没有提起我们与神之关系的问题。但当我们说到罪的时候,这正是我们所必要提起的问题。因为在圣经中罪的这个观念就是得罪神,破坏了人与神的关系。若不是在神律法与圣洁之亮光中看到我们的软弱,我们就丝毫不以那些为罪。因为罪不是一种社会性的观念,乃是一种神学性的观念。虽然罪是人犯的,而且许多罪是反社会的,但不能以人与社会来解说罪。我们若不是以神来思想罪;不是以人的标准,乃是以神在我们身上绝对要求的尺度来衡量罪,我们就永远不知道何为罪。

我们必须明了,人的良心不安和知罪绝对不是同一回事。所以每一个人为他过去所作的错事与软弱而痛苦的时候,就说这个人知道有罪,这是讲不通的。你若因你的失败,或因未能满足你人生的要求而感痛苦,这并不是知罪。如果一个人在此种情形之下求告主耶稣基督,就是为了安慰他,鼓励他,叫他再有自信心,这也不是得救的信心,如果我们所作的这一切是以所感到的需要来提供基督,我们也不是传福音(虽然我们以为是传福音)。(「你快乐吗?你满意吗?你要心中得平安吗?你觉得你失败了吗?你厌烦你自己吗?你需要一位朋友吗?那么就请你来到基督这里,祂要满足你一切的需要……」──正好像主耶稣基督是神话中的教母,或超级的精神病专家。)不是的,我们要在此以外再更进一步。传讲罪并不是利用人感觉到的弱点(这是洗脑者的技巧),乃是以之圣洁律法来衡量他们的生活。知罪的意思并不是一个人觉得自己生活完全失败,乃是一个人知道自己得罪神,嘲弄祂的权威,不以祂为神,反对祂,与神不发生正当关系。传扬基督的意思就是把祂解明为藉着祂的十字架使人与神和好的那一位。信就是靠赖祂的意思,并且惟独靠赖祂恢复我们与神的关系,得祂的恩宠。

那位真正的基督,圣经中的基督,果然把自己提供为我们的救主,作我们的中保,事实上,祂真赐给我们平安,喜乐,属灵的能力和作祂朋友的特权。但是若以祂为仅是帮助人安慰人,减轻人生之灾祸的基督,就不是真正的基督,乃是被人误解的基督──其实就是一位幻想的基督。如果我们教导人仰望一位幻想的基督,我们就不能指望能得到真实的救恩。因此我们必得注意,不可把属血气以良心不安与厌恶自己的生活当作属灵的知罪,而在传福音上就免去叫人知道自己状况的基本真理──就是他们的罪叫他们与神隔绝,叫他们被定罪,与神为敌,受神的震怒,所以他们当前的需要就是与神恢复关系。

或许有人问:仅仅良心责备而不安,或觉得人生失败而丧气,与真正知罪的不同标记是什么?这标记有三:

知罪必要觉得与神的关系的不对:这种错误的关系不仅对邻舍,或对自己的良心与理想,乃是对创造主,我们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只以需要的意识来解说知罪是不够的;知罪不是任何「需要」的意识,乃是一种特别的需要──就是需要与神恢复关系。知罪是一个人知道自己现在与将来站立在神面前是被弃绝的,遭报的,该受愤怒的,知道这种关系是不能继续下去,因此生出一种愿望,不拘付任何代价,任何条件,也要把这种关系加以改变。知罪或许是觉得自己在神面前有罪,在神眼中看为不洁,悖逆神,或与神远离;但总是觉得不仅是需要与自己或别人,乃是与神恢复正常关系。

知罪总是包含罪的觉悟:为在神面前所作的特别错行而有罪孽的意识,(如果人要与神恢复关系,他就应当从此回转,除掉诸罪。正如以赛亚特别觉悟到言语上有罪(六:5),与撒该觉悟到他勒索的罪(路19:8)。

知罪总是包含觉悟罪的可恶性:一个人觉得在神面前完全败坏与邪恶,人有如以西结所说的新心(36:26),也如主所说的重生(约3:3以下),那就是道德的再造。诗篇五十一篇的作者──在传统上认为是大卫在与拔示巴犯罪之后所写──不但承认了特别的罪(1-4节),也承认他天性上败坏的罪(5-6节),求神洗净罪孽与罪污(7-10)。问一个人是否知罪的捷径,就是叫他研读诗篇五十一篇,看他的心是否与大卫说同样的话。

(三)福音是关于基督的信息──神道成肉身的儿子基督;神的羔羊为罪而死的基督;复活之主的基督;完全救主的基督。

关于此项信息的宣布兹提两点如下:

(1)我们传基督的位格不能与祂的拯救之工分开。

有时有人说,吸引罪人来到基督脚前的,乃是传基督的位格,并非传关于祂的教义。的确,救人的乃是活基督,救赎的教理不拘如何纯正,是不能代替活基督的。但说这话的动机往往是说在传福音上,有关教义的训悔是可有可无,传道人惟一需要作的事,就是尽量描述那位加利利人耶稣,周游四方行善事,然后就保证听众说,这位耶稣仍然活着,能帮助他们解决一切难题。但是这种信息不能叫做福音。事实上这乃是个谜,把人弄的莫名其妙。我们要问,这位耶稣是谁?祂现在的地位如何?这种传道会引起这些问题而不给以回答,这种信息将使有心寻求的人完全不知何所依从。

其实,你若不知道主的道成肉身,你所讲的历史的耶稣就毫无意义──事实上这位耶稣乃是上帝的圣子,按照圣父的永旨成为人来救人。如果你对赎罪毫无所知,你讲祂的生活也是无意义的──祂如一般世人一样活在世界上,所以祂以人的资格为人死,祂的受苦,祂的死,真是祂背负世人之罪的救赎行动。你若不知道祂的复活,升天与在天上的代求,现在你就不知如何亲近祂──耶稣已经复活,并坐在宝座上为王,要拯救一切承认祂为主的人到底。不用提别的,就这些教义对于福音是非常紧要的。没有这些教义,就没有福音,所有的也不过关于名为耶稣这个人玄惑故事而已。所以,将传讲有关基督的教义与陈明祂的位格对立,就是把神所配合的两件事分开。这实在是很不应当的事。因为在福音上去讲授教义的整个目的,乃是叫主耶稣基督的位格更加明了,使听众清楚地知道我们让他们所接触的这位耶稣是谁。在社交生活中,每当我们介绍一个人的时候,我们告诉会众关于这人的一些事,并作了些什么;论到主耶稣也是这样。新约告诉我们,使徒传讲教义为的是传扬基督。事实上,若不传讲这些教义你就根本没有福音之可传。

(2)我们传基督拯救之工不能与祂的位格分开。

传福音的讲道者与个人布道的人往往犯了这种错误。他们特别注意基督的救赎之死,认为是罪人蒙悦纳惟一充足的根据,他们这样解说召人有得救的信心:「信基督为你的罪而死。」这种解说的结果就是表明基督在过去的救赎之工,与神现在的位格脱节,其实祂过去的救赎之工与祂现在的位格是我们所信靠的整个对象。这样把工作与工作者孤立起来并不合乎圣经。新约中没有叫我们这样去相信的。新约是叫我们信基督自己──乃是相信为罪而死的活救主。严格来说,得救信心的对象不是赎罪,乃是作成赎罪的主耶稣基督,我们在传福音的时候,决不可把十字架及其恩益与十字架的基督分开。因为得基督之死恩益的人,正是相信祂的位格的人,并不只是相信祂的拯救之死,乃是相信祂──永活的救主。保罗说,「信主耶稣基督,你必得救。」(徒16:31)主说,「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11:28)

既然如此,有一件事非常清楚的:就是赎罪范围的问题,在这一点上,与传福音信息的内容无关。……我现在不是问你说,基督是否为过去,现在,及将来每一个人而死。如果你还没有决定,我现在也不是请你在这个问题上表示决定。我在此只是要说,纵使你以为以上所说的是真实的,你在传基督的福音上也不应与以之为错谬的传道所传的相异。

我的意思是,如果一个传道人以为对会众说:「基督为每个人死」这句话,是不能证实的,或许是不真实的,他在传福音时就不会这样说,这是很明显的。你在怀特菲或司布真的讲道中找不到这样的话。我的观点是:纵然一个人认为他可以如此说,因为这话是真实的,但当他传福音的时候,他也无此需要,并且没有特别的理由要说这句话。因为正如我们所看出的,传福音的意思就是召请罪人来就耶稣基督,那位活救主,祂藉着祂赎罪之司能赦免并拯救一切信靠祂的人。当传福音时说到十字架就是指说基督的死乃是祂赦罪的根据。而且这所应当说的。根本不必涉及到赎罪范围的问题。

事实上,新约从未以基督特别为祂而死作为召人悔改的根据。新约召请罪人信靠基督的根据只是因为他们需要基督,又因主是为罪人的缘故而把自己献上,凡接待祂的就得到主为祂百姓而死所得来的一切恩益。新约中普世性及包括一切的应许就是召请人相信,并凡信者得救的应许。(参看太十一28以下;二十二9;路二10以下,十二8;约一12,三14以下,四40,54,七37,十一26,十二46;徒二21,十43,十三39;罗一16,三22,九33,十4以下;加三22;多二11;启二十二17;比较赛五十五1。)我们在传福音上的工作就是尽量忠实地提出新约所着重的。超过了新约的范围以外或曲解新约的观点,或转移新约所着重的,乃是错误的。所以『我们不想把基督的工作与完成工作的基督分开。新约所知道的只是一位永活的基督,使徒所传的福音就是向人高举永活的基督。但是这位永活的基督是死过的基督,传扬祂的时候总也不可离开祂的死,和祂所成就的和好能力。使徒所传信息的重心,就是这位永活的基督并在祂里面为使神人和好而死的功劳……福音使者的工作就是传扬被钉十字架的基督……』〔以上系作者引证邓尼雅各(James Denney)所着之「基督教救赎论」(The Christian Doctrineof Reconciliation, p.287)〕福音不是「信基督死是为每一个人的罪而死,因此也是为你的罪而死,」也不是「信基督死只是为某些人的罪,所以恐怕祂不是为你的罪而死。」福音乃是「信主耶稣基督,祂为罪死,现在祂把自己提供给你,作你的救主。」这是我们向世人所提出的信息。我们的本份并不是叫人信某一个有关赎罪范围的见解;我们的工作乃是把永活的基督指给罪人,召请他们信靠祂。

卫斯理约翰和怀特菲乔治这两个人,虽然在赎罪的范围上意见不同,但是因为他们明了以上所说的,所以他们在福音上仍然彼此是弟兄。他们对此问题的见解未能影响传福音。二人都满意所传的福音,正如圣经所记载的:那就是传扬「永活的基督,并在祂里面为使人与神和好而死的功劳,」把祂提供给罪人,召请失丧的人来就着得生命。

(四)最后,福音是吩咐人相信并悔改

神吩咐凡听见福音的人都要悔改相信。保罗对雅典人说:「……如今神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徒十七30)有人问耶稣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主回答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约六2)又在约翰壹书三23说:「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名……。」悔改与相信乃是神的直接命令,是本份上的事,因此不悔改和不相信乃是新约中最为严重的罪。(参看路十三3,5;帖后二11以下。)本着以上所提的普遍吩咐,普遍救恩的应许就临到一切听从这吩咐的人。「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徒十43)「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二十二17)「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以上的话都是神的应许,神要永远保证这些应许,不致落空。相信并不仅仅是一种乐观的感觉,悔改也不仅仅是一种悔恨的感觉。相信与悔改都是行动,而且是整个的行动。相信不仅是信任;相信在本质上乃是投靠信赖基督赐给罪人的恩慈应许,并投靠信赖赐应许的基督。照样,悔改也不仅是为过去的事而忧愁;悔改是心意的改变,是否认自己,服侍救主为王的新生命。信任而无信靠,懊悔而无改变,不能叫人得救。「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二19)「但世俗的忧虑,是叫人死。」(林后七10)

兹提两点,分述如下:

(1)神的要求不但是悔改也是相信。决志离开罪恶,放弃恶行,试图励行基督的教训,尽力向众人行善事是不够的。热望、坚决、道德与宗教心都不能代替相信。路德马丁与卫斯理约翰在他们相信主很久以前,都曾经这样生活。所以要有信心,必须有知识作为根基:一个人在他实际有信心之前,必得认识基督并祂的十字架和祂的应许。因此,在我们传福音的时候,我们需要着重这些事,为要引领罪人放弃他们对自己的信赖,完全靠赖基督和祂救赎之血的大能,叫他们蒙神悦纳。因为除此之外都不是信心。

(2)神的要求不但是相信也是悔改。相信只靠基督并祂的死罪人被称为义而蒙悦纳,相信自己的行为记录能招至神的刑罚,若没有基督,就没有盼望,是不够的。福音的知识与纯正的信仰不能代替悔改。然而,若有悔改,就必须有知识作为根基。一个人必须知道路德马丁的九十五条宣言的一条,「当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说:『悔改』,祂是宣召信者整个的生活要悔改,」而且祂也必须知识悔改究竟包括些什么。基督屡次特意声明叫人完全脱离以往的事。「若有人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祂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九23以下)「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自己的性命(就是将这一切放在次要的地位),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26,33)基督所愿意,祂的百姓的悔改,包含祂完全顺服主在他们生活中的一切要求,并且不予以限制。主知道──有谁比主知道的更详细?──跟随祂的人要维持这种决志,让祂在任何时候都居首位,该是何等的牺牲。因此基督要他们在未有信靠祂之前要彻底思想作主门徒的含义。祂不愿意收一些假装要作门徒的人,祂不在乎广大的,在表面上跟随祂的乌合之众,等到一旦要求他们的时候,就冰消瓦解了。所以,在我们传福音的时候,我们需要照样强调跟随基督所付的代价,在劝罪人对此白白赦免的信息有所反应之前,要严肃地思想跟随主的代价。我们绝对不可掩饰白白赦免是要付一切代价的事实;否则,我们的传福音就是一种骗术。若没有清楚的知识,对基督的要求就没有确切的了解,就没有悔改,因此就没有拯救。这我们奉差遣出去所要传的福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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