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基督为谁而死

第二部分 基督之死的真正目的;成就了什么

第8章界定主次目的

在第一部分第二章中我们看过,做一件事情的方法决定着这件事情的结果。为了确保能够得到你所希望实现的结果,你就必须采用正确的途径;正确地做一件事能保证目标的实现。圣经明确地说,神(圣父、圣子和圣灵)计划救赎男男女女。基督的作为是借以实现这目的的途径。由于神行事的方式总是正确的,因此我们必须这样说,所有实际上被救赎的人都是神计划救赎的。若不是这样,神就没能实现祂的目标。

可以说,基督的死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主要目的,一个是次要目的。基督死的主要目的是荣耀神。在神所行的每样事中,祂首要的目的是彰显祂自己的荣耀。万事万物存在的主要目的就是永永远远彰显神的荣耀(以弗所书1:12;腓立比书2:11;罗马书11:36)。但基督的死也有着一个次要的目的,就是拯救男男女女脱离他们的罪,把他们带向神。所以我现在向你表明,基督的死为每个祂为之而死的人已经赎买了使他们享有这救恩的一切。

第9章基督的死使谁得益处

我们需要明确,谁实际地从基督的死那里得益处。有三种可能性:

a.有益于父神,

b.有益于祂自己,

c.有益于我们。

请记住,我在这里说的是基督之死的次要目的;就这个意义来说,我们能够证明,基督的死不是为了父神得益处。

有时人们会争辩说,基督的死是为了让神饶恕罪人成为可能。这是在暗示,基督之死的次要目的是为了使父得益处;仿佛若不这样神就没有能力饶恕我们。这样的看法既愚蠢又错误,其理由如下:

1、这意味着基督的死是为了使父神摆脱阻止祂计划所作之事(即饶恕罪人)的障碍。但圣经到处都在清楚地讲,基督之所以死是为救我们脱离罪。

2、这意味着没有人可能实际地被从罪中救出来。假如基督只获得了父饶恕罪人的自由,那么父可能会用也可能不用那自由!因此基督的死仍可能没有实际地为我们获得救恩。但圣经清楚地说,基督的确是来拯救失丧的人。

接下来,我们能肯定地证明,基督的死不是为了使祂自己得益处。

1、由于基督是神,祂已经拥有祂所拥有的一切荣耀和权力。因此,在临近结束祂在世的生命时,祂所求的只是祂从前所拥有的荣耀(约翰福音17:5)。祂不需要为了使自己得到任何新的益处而死。

2、有时人们会说,基督借着死赢得了对万有的审判权。但假如祂的死是为了获得定一些人罪的权柄,那么祂就不能以死来拯救他们!即使我们接受这种观点,我们也不能用它来证明基督为所有人死的说法。

因此我们可以下结论说,基督的死必定包含有使我们得益处这目的。基督的死并不是为了提供父神拯救罪人的机会,使拯救罪人的事成为可能,也不是为了使祂自己获得某种新的益处。所以,基督的死实际上是为了获得祂与父共同计划应许的一切有益之事,为的是使那些祂为之而死的人得益处。这样,祂只为那些实际领受这些益处的人而死。下面我们要看看所说的这些有益之事究竟是什么。

第10章基督之死的目的是什么

我们曾简单地提到圣经关于基督为什么而死的教导(第一部分第一章)。我们既已大概地探究了整个主题内容,我们就必须进一步来考察圣经对于基督之死目的的有关论述。我要考察三组经文。

首先,圣经有些地方说到神借着基督的死而计划行的事。虽然有许多经文涉及这方面,我只挑选八处经文来考察。

1、“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加福音19:10)。

十分明确,神计划借着基督的死而实际地拯救失丧的罪人。

2、“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祂起名叫耶稣,因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马太福音1:21)。

耶稣基督已成就了为拯救罪人所必须的一切。

3、“‘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摩太前书1:15)。

这节经文反驳了认为基督来仅只是使对罪人的救恩成为可能的观点,强调祂来是实际地拯救他们。

4、“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祂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希伯来书2:14,15)。

还有什么比这更清楚?基督来是要实际地拯救罪人。

5、“基督为教会舍命……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以弗所书5:25-27)。

我认为不可能有谁比圣灵在这段经文中说得更清楚了;基督的死是为了使教会洁净、圣洁和得荣耀。

6、“我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成圣”(约翰福音17:19)。

当然,我们肯定能听到救主亲自说祂死的目的。祂死是为了使一些人(不是全世界的人,因祂没有为此祷告——第9节)真正得以分别为圣(或成为圣洁)。

7、“祂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加拉太书1:4)。

在此,圣经又一次陈述了基督死的目的,就是要实际地拯救我们。

8、“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哥林多后书5:21)。

我们在此看到基督来是要让罪人可以成为神的义。

从以上这些经文中我们清楚看到,基督的死是为了拯救、救赎那些祂为之而死的人,并使他们分别为圣和成为神的义。我要问,所有的人都被拯救、救赎、被分别为圣和得成为神的义吗?还是基督不能实现祂的目的?基督是为所有的人死,还是只为那些实际被拯救和得以成为神的义的人死?你自己判断吧!

其次,有一些经文不但说到基督之死的目的,还说到借着祂的死实际获得什么。我在此挑选了六段经文:

1、“用自己的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良心,除去你们的死行”(希伯来书9:12,14)。

这里提到基督之死所带来的两个直接结果——永远赎罪的事和洁净了的良心。所有拥有这两样的就是基督为之而死的人。

2、“祂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象,常用祂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祂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希伯来书1:3)。

因此存在着一种属灵的洁净,是为那些基督为之而死的人获得的。

3、“祂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得前书2:24)。

这里所说的是基督的作为——祂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的罪。

4、“……神如今……叫你们与自己和好……”(歌罗西书1:21,22)。

因此,在那些基督为之而死的人与父神之间,一种真实和平的状态就被获得了。

5、“他们唱新歌,说:‘祢配拿书卷,配揭开七印;因为祢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又叫他们成为国民,作祭司,归于神,在地上执掌王权’”(启示录5:9,10)。

十分清楚,这里指的不是所有的人,而是指基督为之而死的那些人。

6、“我又赐给他们永生……”(约翰福音10:28)。

基督亲自解释说,永生是赐给“祂的羊”(第27节)。信徒所享有的属灵生命是借着基督为他们死而获得的。

从以上六处经文(还有许多可以采用)我们看到:果基督的死实际地获得了对人的救赎、清洁、洗净、担当人的罪、使人与神相和、使人得永生和让人作天国的国民,那么祂就必定只为那些的确得到这些的人而死。并非所有人都拥有这些,这是非常清楚的事!所以,基督死的目的不可能是为了拯救所有人。

再次,也有一些经文描述了那些基督为之而死的人。他们常被说成“许多人”,“多人”,“许多的儿子”……参看以赛亚书53:11;马可福音10:45;希伯来书2:10。但这些许多人在别的地方被说成:

基督的羊……………….. 约翰福音10:15

神的子民……………….. 约翰福音11:52

神赐给基督的儿女…… 约翰福音17:11;希伯来书2:13

神所拣选的人…………. 罗马书8:33

神预先所知道的百姓.. 罗马书11:2

神的教会……………….. 使徒行传20:28

那些基督担当其罪的人 希伯来书9:28

以上所描述的当然不是指所有的人。所以,你可以看到基督之死的目的,正如圣经所述,绝不可能是为了拯救每个人。

第11章基督的死是使救恩成为可能还是肯定

有些人认为,基督的死足以获得对所有人的救赎,只要他们相信就行了。然而,这益处只赐给一些人,因为只有一些人相信。他们说,基督获得了足以救每个人的救恩,但实际上只拯救了一些人。

的确,为赎一个奴隶而付出代价,这不等于实际地让这个奴隶得了自由。照样,获得救恩和赐予救恩不完全相同。但我们必须同时看清几件事情:

1、基督获得对我们的救赎,而后把它赐予我们,这可能是两个不同的行为;但不能因此而说它们所关联的是两类不同的人。基督的死没有两个目的!

2、神要基督为罪人获得救恩的旨意并不依赖于罪人相信这条件。神的旨意是绝对的,就是要让救恩被获得和赐予。

3、我们对救恩的领受是基于我们的信心这条件。然而,这信心本身也是神无条件地赐予我们的(我将在以下对此作说明)。

4、基督借着死为之而获得益处的那些人必定会实际地领受到这些益处。这是因为:

a.假如基督只获得了益处,却不能把它们赐予人,那么祂的死就可能不会救任何人!

b.难道神会指定一位救主,却不决定谁得救吗?祂会定下一种途径,但却不能确定以这途径而要达到的目的吗?如果是这样,就有悖于圣经的教导!

c.如果一个东西是为我而获得的,按理它当然就是我的,无论什么,如果它按理属于我,那么它事实上就属于我。因此基督所获得的救恩必定属于那些祂为之而获得它的人。如果有人说:是的,但要基于他们相信这条件”,我就会再次回答,“但信心也是神所赐的”。

d.圣经总是把那些基督为之而获得救赎的人与那些祂把这救赎运用在其身上的人联系在一起。

i.以赛亚书53:5。基督医治那些祂为之而受伤害的人。

ii.以赛亚书53:11。基督称那些祂担当其罪的人为义。

iii.罗马书4:25。基督称那些祂为之而被交给人的人为义。

iv.罗马书8:32-34。神将万物赐给那些基督为之而死的人。

那些基督为之而死的人现在已不能遭定罪。

基督现在为那些祂为之而死的人祷告。

从所有这些论据我们可以肯定地得出结论,所有那些基督为之而获得救赎的人必定就是被赐予救赎恩典的人。救恩并不是借着基督的死而对所有人成为可能,而是仅只对它被赐予的一切人成为真实。

容我作四点正确论述这事的陈述。在以后的内容中,我还将基于这几点作进一步的讨论。

1、因神对祂选民永远的爱,祂差遣基督受死。

2、基督之死的价值是无法测度的,足以成就一切计划靠它来成就的事。

3、父的目的是要从各国各族带许多儿女进入荣耀,就是祂定意与之立新约的选民。

4、在合适的时候,借基督之死为那些人所赎买的每件事情都必定成为他们的。由于这是基督为他们获得的,所以祂有权要求这样。

附加说明

如果我们主张这样的观点,即基督的死是使所有的人得救恩成为可能,但实际上只拯救那些相信的人,那么我们实际上就是在说:

1、神应当拯救所有的人。我们拒绝这种说法,因为神只需要随己意行事。

2、神不能行祂计划行的事,除非人满足某些特定的条件。我们拒绝这种说法,因为它有损神的荣耀。

3、如果神同等地爱所有的人,那么比起祂只爱一些人来,祂的爱就得到更大的彰显。我们拒绝这种说法,我们将在第四部分第二章和第四章进一步全面讨论这问题。

4、神差遣祂儿子受死,因为祂同等地爱所有的人。我们拒绝这种说法,因这不符合圣经。圣经有许多经文描述了一些人,他们显然不是神因爱他们而差遣基督为他们受死的对象。参看箴言16:4;使徒行传1:25;罗马书9:11-13;帖撒罗尼迦前书5:9;彼得后书2:12;犹大书4节。

5、作为领受救恩条件的信心不是借着基督的死为我们获得的。但圣经教导说,这信心是基督为我们获得的祝福之一。

6、基督替全人类死。我们拒绝这种说法,因为假如基督替所有人死,那么所有人都会得救。

7、因为父预知万事,所以基督为那些父知道将不会得救的人死。我看不出这样的说法有何益处!

第12章基督为之而死的每个人必定实际得救的原因

我将再以一章来表明,基督的死是为了每个人的救恩但实际只救一些人(足以救每个人,但实际上只救一些人)这观点是错误的。救赎的获得和赐予是不同的,但它们二者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如果真正为某人获得某件事物,那么这事物是否属于他就不可能不肯定。他不可以说,“它可能是我的”。因此,无论基督借着祂的死所获得的是什么,它们都属于那些祂为之而获得它的人。

如果说神要基督为某人而死,但那人却没有领受到祂死所带来的益处,这样的说法有悖常理。

如果说为赎奴隶而付赎价,而那些奴隶却不得释放,这样的说法是不可理喻的。我们知道,基督的死是一种赎价——马太福音20:28。

一些人争辩说,为某人获得的事物的确应当是他的,但可能这是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为他获得的。并且,他们说,我们领受基督所获得之祝福的条件就是,我们不阻挡呈现给我们的救赎,或者接受福音的邀请,或者简单地讲,我们要有信心。为了反驳这观点,我列出以下几点:

1、如果神要救赎一个人的目的是诚恳的,并且基督是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为救每个人而死,那么神就必须要让每个人都知道这些条件。如果有人没有被完全告知这些条件,那么拯救人的目的就不是诚恳的。这样说来,那些从未听说这些条件的人会怎样呢?

2、为获得基督之死所带来的祝福,所要求的条件必须要么在我们的能力之内,要么在我们的能力之外。如果是在我们的能力之内,那么所有人都有能力相信;这是错误的。如果是在我们的能力之外,那么主必须赐我们能力,或者不赐。如果祂赐我们那能力,为何不是所有人都得救呢?如果祂不赐我们那能力,祂就不能把它当作一个条件;要求我们拥有只有祂才能赐我们的事物,却不把它赐予我们,这是不诚恳的。这就如同一个人许诺给一个盲人一千元钱,但条件是这盲人要看得见这钱。

3、信心(我们享有救恩的条件),要么是借着基督的死为我们获得的,要么就不是。如果是的话,那么所有的人都拥有它;因为照他们的说法,基督是为所有的人而死。如果它不是基督为我们获得的,那么我们得救最重要的部分就完全不有赖于基督!这种观点夺去基督的荣耀,而且它与圣经关于信心是神恩赐的教导相悖(腓立比书1:29;以弗所书2:8)。

4、说基督为所有人而死,但只有那些满足特定条件的人才能得救,就是要使祂只是半个中保。他们说,祂为所有人获得了救恩;但我说,如果祂没有同时为每一个人满足所有的条件,那有什么用!

总之,基督所获得的不能与那些祂为之而获得它的人分离。基督死的目的,不是只要人愿意相信祂就会得救;祂是为神所有的选民死,以便他们肯定会相信。圣经没有一处这样说,按理也不能这样说:果我们相信,基督就为我们死。这就会使得我们的相信成为祂为我们死的起因,这是与事实完全相反的。事实是,基督为我们而死,由此我们才相信。

在第一和第二部分中考察过我们的主题之后,我们便可以继续学习一些赖以建立我所坚持的真理的论据。在我们这样作的时候,我要你不可忘记我们到目前所陈述的基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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