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理所当然的侍奉
第四十章:圣餐
在自然界中,一个人先是生下来,紧接着就需要食物的不断滋养,以便继续成长,身体健壮。在属灵的世界里,也是如此:一个人先是重生,然后他的灵命继续需要滋养。上帝的圣言就是使人重生和灵命成长的蒙恩之道,而且在其圣言之外,上帝还赐下了记号和印记,这就是圣礼。第一个圣礼是洗礼,它所印证的是重生、罪被洗去以及归入基督和他的教会。在上一章中,我们已经考察了洗礼。第二个圣礼就是圣餐。借着圣餐,那些在重生中获得灵命的人得到滋养,不断坚固。现在我们就来考察圣餐。
1.圣餐在圣经中的名称
圣经把这一圣礼称作是主的晚餐:“—–吃主的晚餐。”(林前11:20)它之所以称为晚餐,是因为圣餐是在晚间设立的。逾越节的羔羊必须在两个晚上之间,在明暗交接之时被杀,这个时候就是前一天的末尾和后一天的开始。按照犹太人的算法,一天是从日落开始的。当逾越节准备好并开始过的时候,时间已经是进入晚间很久了。在过逾越节(即旧约的圣礼)的时候,主耶稣设立了圣餐。圣餐的设立不可能更早,因为圣餐替代了逾越节,而两个具有相同性质的圣礼不能同时看到。圣餐的设立也不可能更晚,因为主耶稣在那一夜被抓捕,然后第二天就被处死了。因此,时间方面的背景与圣餐的本质毫无关系。早期教会经常在晚间领圣餐,因为那时在晚间提供的是正餐(参考太25:12-13等;徒2:15;帖前5:7)。而且,后来的迫害迫使他们不得不在夜晚聚会。聚会之后,他们就吃“爱筵”(agapai),这个时候他们就参与了这一圣礼(林前11)。由于会众的增加和暗中发生的滥用情形,这种爱筵就逐渐中断,只有圣礼的使用保留了下来。
使徒也把这圣礼称为“主的筵席”(林前10:21),表明为食用摆放在桌子上的食物。领圣餐也被称作是“擘饼”(徒2:46),杯则被称作是“祝谢的杯”(林前10:16)。这些名称表明,为着滋养灵命,信徒彼此之间,以及信徒与基督之间亲密的爱的团契。因此,灵魂与基督的内在联合也就借着“筵席”一词表达出来(参考启3:20;路14:24;启19:9)。
教皇派对圣经中这种描述性的名称并不满意,就为他们那不合乎圣经的杜撰找了一个不合乎圣经的词:弥撒。任由他们就“弥撒”一词的起源互相争吵吧,我们还是要持守圣经。在考察这一圣礼的时候,我们应当像考察上一个圣礼那样,采用同样的顺序。
2.圣餐由主耶稣基督设立
要考察的第一件事是圣餐这一圣礼的设立者,他是主耶稣基督(参考太26、可14和路22中的历史记录)。在《哥林多前书》第11章23节至27节中,使徒保罗重新阐述了圣餐的设立。我们必须留意与此相关的基督的动作和他的话语。
基督的动作有四个:
(1)他用手拿起了饼,此后又拿起了杯。
(2)他祝谢了,因为一切滋养都必须借着祷告成为圣洁(提前4:5)。基督祝福他分给别人的食物时(太14:19),也同样祝福了这饼和这酒——因而也为它献上了感恩,以便给领受者所带来的果效能够达到设立圣餐的目的。借着这样行,那饼和那酒就与普通的饼和酒分别开,用于圣洁的目的。
(3)他掰开了饼,而我们是把饼切开;然而,在那些国家(在许多国家现今仍是如此)吃饼的时候是用手掰开的。设立这一圣礼的时候,主同样拿起饼来,把它掰开,然后分给每位门徒一小块饼。
(4)他把饼分给他的门徒;也就是说,没有放进他们嘴里,而是放到他们手中,就像平常就餐时惯常所做的那样。
基督的话语在本质上既是命令性的,也是解释性的。命令性的话语有三句:
(1)“拿起”,是说,伸出你的手,拿着它,给你自己吃。
(2)“吃”,是说,我把它分给你——不是为了把它留起来,或者放在一边,好像因为吃逾越节的晚餐已经很饱了,而是分给你,让你当着大家的面吃掉它。
(3)“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是说,每个人都要这样行;正如我吩咐你们传讲福音和施洗,我也命令你们向我的教会施行这一圣礼,并且命令她持守这一圣礼,以便把我的受苦和受死的样子一直展现在她的面前,使她一直记念我为她成就的功德和我对她的慈爱。要坚持这样做。
解释性的话语(这同时也促使我们这样行)是“这是我的身体”和“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这是我受苦和受死的记号和代表,印证了我的身体确实如此为你们掰开,我的血确实是以这样的方式为你们罪得赦免而流。
“这是我的身体”这句话,不是设立圣餐的本质;毋宁说,与此相关的全部历史构成了圣餐的设立。这些话也没有使人成圣的果效,更没有把饼变成基督之身体的作用——这个问题稍后将会讨论。圣礼因祝谢而圣洁。我们因着基于基督的受苦和受死而成就的救赎大功,向上帝表达感恩之情。对饼和酒的祝福是借着祷告发生的——祈求上帝把这些记号作为印记印在信徒的心里,以便他们可以由此得到坚固和激励。这种祝谢的祷告,意味着普通的饼和酒为着圣洁的用途得以圣洁,使它们可以作记号和印记。然而,祝祷和祝福在基督说“这是我的身体”这些话之前就已经宣告过了,因为基督直到拿起、掰开和分给之后,或者正在拿起、掰开和分给的时候才说这句话。而且,这些话既不是祷告,也不是祝福,也不带有命令或指定的性质,它们在性质上是叙述性和解释性的。它们表明这饼和酒,必须被视为和用作他为信徒受苦和受死的记号和印记。既然经文中原本没有“因为”(for)这个词——教皇派却加上了它,那么经文本身也反驳了教皇派。假如这个词是基督说的,那么“这是我的身体”这些话就让门徒有理由拿和吃同样的饼,这样一来,在说出这些话之前,这饼就已经成了基督的身体。
而且,假如“这是我的身体”这些话有带来变化的能力,那么人就必须像基督所做的那样,讲述这些话——这样就不像他们所做的那样加上了“因为”一词。况且,福音书作者所记载的与杯相关的话语并不相同。马太说:“—–因为这是我—–的血”;马可省略了“因为”一词,而路加则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很显然,带来变化能力的并不是这些话语本身——实际上,在圣餐中饼和酒也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变化发生。在整本圣经之中,找不到丝毫关于这种变化的记载。
从这一设立来看,上帝话语的执事在今天应当怎样主持圣餐,应当怎样把饼和酒分别为圣,也是显而易见的。圣餐的设立告诉人们,不要小声地嘟嘟囔囔,说“因为这是我的身体”这些话的时候,不要像行巫术的那样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当求问那些交鬼的和行巫术的,就是声音绵蛮,言语微细的”(赛8:19);在这方面,教皇派是效法他们的。分别为圣的动作,即为了圣洁的用途把饼和酒分别出来,是借着祷告和祝福发生的,由此祈求上帝——他借着自己伟大的美善赐下了基督——也来祝福这些记号,以便它们对印证和坚固真信心有果效。然后施礼者就掰饼,分发给领圣餐者,然后对杯也是这样行。
3.圣餐的外在记号
关于这圣礼,要考察的第二件事就是外在的记号。在此我们必须注意记号和与它们紧密相关的仪式。记号与那些在饭食中用于滋养和恢复身体的东西是一样的:饼和酒。就饼和酒的种类来说,既不要迷信,也不必担心。基督所用的饼和酒就是很容易找到、日常所用的那种。从那次逾越节来看,基督使用了无酵饼,这是可信的;但这是偶然的,因为那时在耶路撒冷,既不允许用有酵饼,也找不到有酵饼。因此,在这方面不必完全效法。它必须是日常用作食物的那种饼,由此代表了灵魂的属灵滋养。教皇派和路德宗所用的小圆饼(wafers),与其说是饼,不如说是泡沫,不适合用来滋养和强健身体。这与圣餐的设立是相抵触的;基督没用小圆饼,而是拿起普通的饼,掰成小片,然后分给门徒。他没有给任何人小圆饼。对于饼我们不能迷信,对于酒也同样不要迷信;也就是说,无论它是纯酒,还是用水稀释了的酒,都是可以的。后者在气候温暖的国家十分常见,这样处理可以避免酒过热。然而,它必须是“葡萄酒”(太26:29)[1]。无论人是用茶杯还是玻璃杯喝酒,用什么器皿并不重要;同样,喝的方式也无关紧要。使用这些普通物质时,不要带有任何迷信的色彩。
与这些记号紧密相关的仪式,具有明确的重要性,因此要按照基督在设立它时所示范的样子施行。基督掰饼,由此代表了他身体的掰开,即他的受死。使徒保罗把掰饼的仪式传给了教会;他把它称作是“擘饼”和“擘开的饼”(林前10:16)。使徒时期的教会也是这样做的,“—–擘饼”(徒2:46);“—–我们聚会擘饼的时候”(徒20:7)。因此,今天的牧者也必须掰饼,并把饼分给领圣餐者。教皇派和路德宗是以完全不同的方式领圣餐,他们不掰饼,而是给每人一个小圆饼。圣经中没有地方提到倒酒的事。吃饭的时候,这通常是由那些为餐桌服务的人做的,因此在许多地方领圣餐的时候是由执事倒酒;但是,酒必须经过牧者的手分给领圣餐者。
问题:杯必须和饼一样,给领圣餐者吗?
回答:教皇派受盲目迷信的驱使,害怕酒会洒到杯子外面,或者其中一些会沾到嘴唇或胡子上——那么基督宝血中的某些东西就丢失了。因此,他们剥夺了普通信徒领杯的权利,这是一种在教会中进行的掠夺行为;直到1415年,杯才和饼一起分给每一个平信徒领圣餐者。然而,就在那一年,康斯坦斯大会(the Council of Constance)第十三次会议否定了平信徒领杯的权利,认为并相信平信徒领杯违背了基督赐给他的教会的制度和恩赐。他们毫不犹豫地大胆宣布了这一主张,因此我们读到以下的文字:“本大会宣布、命令并且决定:应当知道,尽管基督借着饼和酒这两个记号设立了这宝贵的圣餐之礼,但是必须晓得虽然这样—–”,稍后我们读到,“即使在最初的教会,信徒也是借着这两个记号领受圣礼的—–”。与此相反,我们认为,杯和饼都必须分给信徒。
首先,从基督设立圣餐来看,这是显而易见的:基督照着他们自己的认信,借着他分给使徒的饼和酒,设立了圣餐。“你们都喝这个”(太26:27);“—–他们都喝了”(可14:23)。
遁词:基督把杯分给了使徒,没有给其他人,因此,神甫必须喝这杯,而平信徒不可以喝这杯。
回答:
(1)按照这样的论证,那饼也必须从平信徒那里收回来。那样,他应当被剥夺参与整个圣礼的权利,圣礼必须只让神甫参与,因为基督也只把饼分给了使徒,没有分给其他人,这显然是荒唐的。
(2)使徒在这里不是作为使徒,而是作为领圣餐者出现的。
第二,使徒保罗基于基督赐给他的命令,借着饼和酒在哥林多人中间设立圣餐,并且吩咐他们既要吃饼,也要喝杯。“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林前11:26-28)在这里,使徒保罗是讲给整个哥林多教会听的,教会主要是由平信徒组成的;他命令他们喝这杯。因此,普通百姓必须和牧者一样喝这杯。
第三,借着他们都领这杯并喝这杯的事实,使徒证实信徒与基督联合,彼此之间也互相联合,他也敦促他们操练这种联合。“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林前10:16);“我们—–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林前12:13)。因此,正如他们吃同样的饼,都从同一位圣灵受洗那样,所有与基督相交的人也都必须这样饮于同样的杯。
异议1:在许多事情上,教会都有权立法,做出改变。因此,她用点水礼替代了浸水礼,所以教会也有权仅仅借着饼施行圣餐礼。
回答:
(1)点水礼是根据上帝的圣言设立的。
(2)就浸水礼和点水礼来说,圣经本身没有做出任何限制。
(3)浸水和点水没有涉及洗礼的本质,只是外在的形式。
(4)教会无权添加或删减上帝的圣言。如果上帝在其圣言中并没有对敬拜的外在方面做出明确的界定,无论是在时间、地点,还是环境方面,那么就上帝的圣言而言,也就没什么限制。然而,如果在某个方面确实有限制、命令或者禁令,那么教会无论如何都不能做出改变。
(5)让信徒领杯不是无关紧要的事情,而是与圣礼的本质有关,这是基督所吩咐并设立的。争论到此为止,不管谁背离了这一点,都是抵挡基督,因为基督说:“你们都喝这个”(太26:27)和“—–要如此行”(林前11:25)。
异议2:领圣餐经常是只领受饼;因此没必要把杯给平信徒。“到了坐席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谢了,擘开,递给他们”(路24:30);这里没有提到杯。“—–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约6:51)下面的这些经文中也只提到了饼。“都恒心遵守—–擘饼—–”(徒2:42);“—–恒切地—–擘饼”(徒2:46);“—–我们聚会擘饼”(徒20:7)。
回答:
(1)这些经文,是教皇派提出的。他们在分发小圆饼的时候并不掰开,因此这些经文是对他们自己的驳斥。
(2)《路加福音》第24章30节不是关于圣餐的经文。那些门徒没有认出耶稣,不会从一个陌生人那里领受圣礼;那只是门徒邀请陌生客人的日常性的吃饭。
(3)《约翰福音》第6章也不是讲圣餐,那时圣餐还没有设立。再者,在这一章提到的是喝基督的血,以及吃他的肉。
(4)在《使徒行传》第2章和第20章中,我们看到的是很平常的讲话方式;饼指的是若干食物,与某人吃饼指的是与他一同吃饭,吃饭的时候既有食物,也有饮用的东西。“—–耶稣到一个法利赛人的首领家里去吃饭”(路14:1);“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太6:11;参考帖后3:8,12;创43:25等等)。
异议3:在基督的身体里也有血;因此吃饼的人,即吃基督身体的人,也领受了基督的血。
回答:
(1)饼不是基督的身体,它是饼并且一直是饼。
(2)人不要假装比设立和吩咐使用杯的主耶稣更有智慧。
(3)即使身体里有血,人也没有喝,但此处所吩咐的是喝。
(4)饼所代表的并不是基督的血,而是他的身体;酒所代表的不是基督的身体,而是他的血。每一样都必须分别领受。
(5)既然如此,为什么神甫对只有饼不满意呢?谁给了他们高于平信徒之上喝这杯的特权呢?
4.圣餐中所代表的事物
我们必须考察的第三件事是圣餐中所代表的事物。设立记号不是为了借着领受它们达到服侍上帝的目的,因为上帝是个灵,必须以属灵的方式来服侍上帝。这些外在的记号所隐藏的是属灵的事情。基督设立饼作为他身体的记号和标志,掰饼则是他借着受苦、受死而为我们舍身的记号。“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路22:19);“—–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林前11:24)。
酒所代表的是基督的宝血,基督惨痛受死流出了鲜血。“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路22:20)
看到这些记号的时候,领圣餐者不能把思想停留在它们上面,要深入到所代表的事物,也就是要想到基督的身体和宝血——为了满足上帝对信徒之罪的公义审判,基督的身体破碎了,宝血流出来了。因此,领圣餐者必须把记号和所代表的事物联系在一起。一定不要根据自己的想象这样做,因为如果那样,他就不能借着物质性的饼酒,上升到基督的受苦和受死;当根据基督的设立而行。因此,这种联合不是出于人的想象而有的联合,而是真正意义的联合。然而,这种联合既不是位置性的联合,也不是肉体上的联合,而是属灵的联合,其真确性是基于并且来自基督的设立。所以,当饼在盘子里,酒在杯子里的那一刻,这种联合与它们的物质属性无关,尽管在圣餐中确实使用了饼和酒。实际上,当领圣餐者借着基督的设立,操练信心,留意到基督所设立的存在于记号和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的关系时,这种联合就出现了。这类似于一块石头,从石堆中拿出一块石头来放在地上做界石,就性质而言石头本身并没有变化,但就如何看待它来说,它现在确实改变了,成为划分界限的界石。
5.记号与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的一致性
我们要考察的第四个问题,就是记号和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的一致性,这就是属灵的滋养和更新。上帝赐给信徒双重生命:他们有自然的生命,在这一点上他们和所有的人一样;另外,他们还有属灵的生命,这存在于灵魂与上帝的联合中。对于这双重的生命,上帝也赐给他的子民双重的滋养。他赐给他们物质的饮食,维持他们自然的生命,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饼和酒。上帝也赐下属灵的饮食,维持他们属灵的生命。基督就是这属灵的饮食。主借着自然的饮食,也就是饼和酒,代表属灵的饮食:基督的身体和宝血。因此,正如人食用饼和酒时,饼和酒有营养和滋补的功用,基督的身体和宝血(他的受苦和受死)在因信被接受时,也同样滋养、强壮属灵的生命。“我的朋友们,请吃!我所亲爱的,请喝!且多多地喝。”(歌5:1)
既然这些记号不仅是标志性的,而且具有印证的作用,那么信徒就要基于应许接受它们是印记,把它们印到自己心上,相信基督的身体是为他舍的,他的宝血是为他而流的。由此,他相信自己的罪得赦免了,他与基督有份,也与由他的死所证实的恩约的所有福益有份。于是,在领受记号和把记号与所代表的事物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信徒就接受了基督。他晓得这些记号标志了基督对他的爱、为他所成就的善功,以及在使他成为这些福益的永恒有份者这一点上基督的不变性。就这样,这属灵的饮食在他的属灵生命中滋养他,使他不断得以更新。
6.设立圣餐的目的
现在我们要考察的第五件事就是设立圣餐的目的。这包括以下三点:
首先是“记念”;也就是说,宣告和认信基督、他的受苦和受死,以及他因这受苦和受死所成就的一切。“你们也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路22:19);“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林前11:26)。
对于初期使徒教会来说就是如此,圣餐的目的就是记念在基督里所有的预表都已经实现了,并且圣餐也把基督徒与外邦人和他们的偶像敬拜区分开来。圣餐不仅仅是赐给初期教会的,也是基督赐给他整个教会的圣礼,经由使徒传递下来。因此,圣礼并没有任何时代的限制,只要教会存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都要这样行,正如我们在前面所阐明的那样。
第二是“印证”的作用。先前我们已经阐明,圣礼在本质上是印证。因此,饼和酒向信徒印证了他们与基督以及他借着自己的受苦和受死所成就的一切有份;它们不仅像重洗派和索西努派所认为的那样,是信徒彼此联合的记号。下列经文证实了这一点:“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林前10:16);“—–这是我的身体”(太26:26);“—–这是我—–的血”(太26:28)。他不仅向信徒应许了赦罪,也不仅描述了他们借着谁以及如何得到赦罪,而且还赐给他们凭据和印证,使他们能相信,在基督里上帝的确是并且永远都是已经与他们和好的上帝和父。借着这种认识,他们可以生活在安慰和喜乐之中,这一切都是因着上帝的慈爱。既然主耶稣把这一圣礼设立为印记,那么信徒就必须这样使用,在接受圣礼的时候,就必须把自己视为得蒙圣礼的印证,并且在他们现世的和永恒的福分中欢喜快乐。
第三,圣餐表明信徒之间的彼此的联合。“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林前10:17)联合不会发生在所有来到圣餐桌旁的人之间,因为信徒与未归正者的联合不会超出共同的信仰告白。这种联合只存在于真正的敬虔者之间——不管是他们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不管是那些出席的,还是未出席的,敬虔者之间都有联合——因此,圣餐所代表的联合不仅是与这个教会的敬虔者的联合,也是与遍布在整个世界的敬虔者的联合,因为他们把自己与基督联合在一起,并且在他里面与他的身体——教会——联合在一起。基督的爱是给他们所有人的,因此他们就联合在一起,他们所有人对于基督及其真理的认信都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