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1理所当然的侍奉

第三十二章关于信心

我们先考察重生,然后讨论信心。这并不是说罪人首先重生,然后上帝才赐给他信心。相反,信心在重生之前。当然,这并不是从时间顺序而言,但就自然顺序而言确是如此。上帝的圣言是重生的种子(彼前1:23),除非借着信心,上帝的圣言就不能生效(来4:2)。首先是接受耶稣,与他联合,这样人就在灵命上活过来。这样借着信心,一个人才接受耶稣,并与他联合。同样,也正是借着信心的操练,重生之人的生命才能不断成长。“你们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稣,就当遵他而行,在他里面生根建造,信心坚固,正如你们所领的教训,感谢的心也更增长了。”(西2:6-7)

既然一边是无神论,一边是暂时性的信心,我们确有必要从各个角度阐明信心的本质。我们将首先考察“信心”这个词,然后再探讨信心本身。在我们考察信心这个词的含义时,我们会探讨:(1)它的意思;(2)这同一个词所表达的意义的多样性;(3)其他含义相同的词。

1.“信心”一词的含义

首先我们来思想“信心”这个词的意思。每一种语言都是独特的,不能作为其他语言的准则。此处我们根据在希伯来文圣经和希腊文圣经的记载来讨论“信心”一词。因此,我们必须来考察这个词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中的基本意思,而不是它在我们的语言中通常是什么意思。就信心而言,根据我们语言中的意思来解释它的原意,就为错误解释圣经开辟了道路。

希伯来人用hemin表示信心。Hemin这个词的固有意思是“信靠”。在我们的语言中,有时译为“相信”。“信靠的人必不着急。”(赛28:16)在我们的语言中,“相信”一般是有一定的应许为前提的,或者是以别人提出的一个说法为前提。然而,在希伯来文中,这个词并不总是如此。它所指的相信,可能并不涉及任何声明,也不涉及任何应许。“他不信自己能从黑暗中转回;他被刀剑等候。”(伯15:22)在《约伯记》第19章25节和《耶利米哀歌》第4章12节中也是如此。在与声明或应许没有任何关系时,Hemin这个词也被译成“倚靠”或“信靠”。“他不用倚靠虚假欺哄自己”(伯15:31);“主不信靠他的臣仆”(伯4:18)。这种情况也出现在《约伯记》第15章15节。Emouna是从Hemin这个词派生出来的,在我们的语言中译为“信心”(参考何2:19;哈2:4)。它也指“信实”(赛25:1;诗89:2,119:75),“诚实”(英文为truth)(诗33:4),以及“诚实”(英文为faithful)(箴28:20)。我们语言中这些不同的表述在希伯来文中都用这同一个词来表达。

当他们指应许的时候,希腊文中pistis和pisteuo有时会被分别译成名词性的“信心”和动词性的“相信”。[1]“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当这个词既不是指上帝的圣言,也不是指应许的时候,有时就被译为“交托”或“托付”。“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因为他知道万人”(约2:24);“上帝的圣言交托他们”(罗3:2);“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林前9:17);“谁还把那真实的钱财托付你们呢?”(路16:11)。[2]

无可辩驳的是,我们必须按照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中的原意,而不是在我们的语言中的含义,来界定“相信”一词的本质和性质。这样,“相信”一词并非总是与应许有关,也并非总是指接受的行动以及对上帝的圣言和应许的赞同,还可以指“信靠”、“交托”和“依靠”。既然“相信”一词在我们的语言中并不是真的有这个意思,我们就不如采用法文或最初的拉丁文crediter或crediteur,这两个词在这些语言中都是“相信”的意思,因为这些词不仅指认为某人的话是真实可靠的,而且表达了把某事托付给某人的行动。

很清楚,如果我们只是按照在自己的语言中惯常所想的那样理解“相信”一词,认为这个词只是描述救赎性的信心,那么我们就大错特错了。许多人只是注意自己现在所用的语言,没有考察这个词在原文的意思,对信心的本质就会蒙昧无知。因此,这个词的本意是“信靠”、“交托”。[3]

在思考这个词的时候,第二件必须考察的事就是,“信心”一词涉及许多本质上截然不同的事。

(1)有时是指成就应许的信实。“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上帝的信吗?”(罗3:3)

(2)有时是指关于信心的教义。“常存信心和无亏的良心。”(提前1:19)

(3)偶尔是指所相信的真理的宣告。“—–你们的信德传遍了天下。”(罗1:8)

(4)有时它也指发自灵魂的实际行动,由此而相信圣经的真理。关于这样的信心,圣经谈到了四种:历史性的信心、神迹性的信心、暂时性的信心、救赎性的信心。虽然它们都被称为信心,但这些信心在本质上彼此并不相同。当牢记这一点,免得被词语的发音误导。我们在此处只会讨论救赎性的信心。

2.历史性、神迹性、暂时性与救赎性信心

首先,之所以称之为历史性信心,是因为这种信心与上帝话语中的历史知识有关,也就是与包含在上帝的圣言中的事件记录有关。具有这种信心的人承认这些历史事实的真实性。然而,这些历史事件对于他们具有这种信心的人而言并没有特殊的影响,只是和通常的世俗历史一样。这种信心并不能在内心激励他们,甚至也不能使他们发出明确的真理告白。“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2:19);“亚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吗?我知道你是信的”(徒26:27)。

第二,暂时性信心是对福音真理之真实性的认识和认同。这种信心会使人从心中生发某些自然的情感,与教会一同认信这些真理,甚至有与他们的信仰告白一致的外在行为。然而,这种信心并没有使人与基督联合,从而称义、成圣并得救。下面这段经文所谈及的就是这样的信心:“撒在石头地上的,就是人听了道,当下欢喜领受,只因心里没有根,不过是暂时的,及至为道遭了患难,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太13:20-21);“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份,并尝过上帝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上帝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来6:4-6);“倘若他们因认识主救主耶稣基督,得以脱离世上的污秽,后来又在其中被缠住、制伏,他们末后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彼后2:20)。稍后我们会更全面地讨论暂时性信心与救赎性信心的异同。

第三,神迹性信心是由上帝的直接动工而在心中生发的确信,相信通过我们发出吩咐,一个超自然的行动就会发生,或者这一超自然的行动会发生在我们的身上。然而,行神迹的能力并不在人身上,而是上帝回应这种信心,以他的大能成就此事。这一点可以从下面的经文段落中看到:“你们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种,就是对这座山说,‘你从这边挪到那边’,它也必挪去,并且你们没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太17:20);“—–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林前13:2);“他听保罗讲道,保罗定睛看他,见他有信心,可得痊愈,就大声说:‘你起来,两脚站直!’那人就跳起来,而且行走”(徒14:9—10)。这种信心在基督和使徒的时代尤其盛行,目的是证实福音的教导。上面提到的这三种信心,在这一章里我们不作讨论。

第四,还有救赎性信心,也称为称义性信心。不管是称救赎性信心,还是称义性信心,两者都是从这种信心所达成的目标而言的,这种信心与其他信心具有本质上的不同。接下来我们将讨论的就是这种信心。这样一来,我们就消除了“信心”一词在词义上的模糊性。

3.圣经中描述信心的其他用语

思想“相信”这个词的时候,第三件必须注意的事是圣经中表达救赎性信心的其他词汇,这些词汇从不同的角度说明了救赎性信心的本质。在希伯来文中,hemin一词的意思是指“相信”、“交托”,而chasa一词也具有同样的意思,是指把你的信任放到某人身上。“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诗2:12)chasa一词还可以指信任某人。“—–我的盾牌,是我所投靠的。”(诗144:1-2)“耶和华建立了锡安,他百姓中的困苦人必投奔在其中。”(赛14:32)“—–世人投靠在你翅膀的荫下。”(诗36:7)“相信”一词的意思也可以由batach来表达。这个词的意思也是指“信靠”。“他心坚定,倚靠耶和华”(诗112:7);“认识你名的人要倚靠你”(诗9:10-11);“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耶7:4);“倚靠雕刻的偶像—–这等人要—–全然蒙羞”(赛42:17)。

另外,samach一词所表达的意思也是动词“相信”的意思,是指“依靠某人”。“我从出母胎被你扶持。”(诗71:6)

在希腊文中,pistis和pisteuo意思是“相信”、“信靠”和“交托”,peitho、peithomai和pepoithesis也有同样的含义,pepoithesis可以指“说服—–有信心”。“我们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劝人。”(林后5:11)它可以指“相信”。“他们中间有些人听了劝。”(徒17:4)可以指“信靠”。“他倚靠上帝。”(太27:43)它可以指“把你的信任放到某人身上”。“—–倚靠钱财的人”(可10:24);“我要倚赖他”(来2:13);“我们因基督,所以在上帝面前才有这样的信心”(林后3:4)。

因此当我们把这些用语放到一起综合思考的时候,就不得不相信,“相信”不但在于认同福音真理,也指借着基督发自内心地信靠上帝,并且把自己交托给上帝。

这样我们就全面地讨论了“相信”这个词的含义,在语言方面缺乏知识的人,也能够认识到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中“相信”到底指的是什么。现在我们来考察信心本身具体的含义。我们分别考察以下方面:

(1)信心的存在及其必要性;

(2)与信心相关的活动类型;

(3)信心存在于其中的主体;

(4)信心所面向的客体;

(5)信心的特性或特质;

(6)信心的动因和次因;

(7)信心的目标;

(8)信心的其他特征;

(9)信心的果效或果子;

(10)信心与其他类型信心的异同;

(11)信心的反面;

(12)对信心的描述。

4.信心的必要性

基督徒和所有相信上帝圣言的人不需要证明信心是必要的,没有信心,任何人都不能得救。以下经文确认了这一点:“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

5.信心的属性

信心的属性或特质就是:它是一种倾向(propensity)。倾向扶助理性和意志的运作。这样的倾向或是借着诸多操练而来,或是由上帝浇灌在人的心里。对信、望、爱来说,后者是真实的。人寻求信心的所有活动都不足以使他获得哪怕是最小程度的信心。信心最初是由上帝赐给的,上帝也保守它,使它增长,并且最终成全。想要得到信心的人必须向上帝祈求,盼望从上帝那里得到。那些拥有信心的人,必须存感恩的心,承认是从上帝那里得到的,并且当以祷告的心盼望从他那里使信心得以增长。

6.信心的主体

信心的主体或居处是人。更具体地说,就是人的灵魂;最具体而言,就是人的意志。

人是信心的主体;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是信心的主体,只有选民才是。“因为人不都是有信心”(帖后3:2);“—–凭着上帝选民的信心”(多1:1);“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

问题:婴孩在洗礼中接受了信心的本质吗?受洗的婴孩有信心吗?

回答: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1)圣经中并没有提到这一点,因此,这种观点当被拒绝,不能相信。(2)婴孩还不会使用理性。理性是人天生就有的,但运用理性进行推理这种活动稍后才会发生。对于信心而言,推理是必不可少的。(3)孩子在未达到具有分辨能力的年龄之前,对任何事情都不具有真正的知识。对于信心而言,既然关于上帝的真理的知识是必不可少的,他们又怎能相信呢?(4)尚未达到有分辨能力的年龄的小孩子,事实上并没有行善或者作恶(罗9:11)。因此,他们也就没有操练信心这种美德。(5)信心是借着听道来的(罗10:17),所以婴儿没有能力相信,因为他们不能聆听上帝的圣言。

异议1:“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太18:6)

回答:经文指的是那些有能力运用理性的人,因为他们有可能跌倒。基督所指的不是他用作例子的孩子(第2-3节),而是指那些属灵的婴孩。

异议2:“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太19:14)

回答:

(1)这节经文本身并不能证明这些孩子很小,还不能运用他们的理性。这一点需要很清楚地加以证明,以便可以用这段经文做证据。相反的情形是可能存在的,因为两三岁的孩子也有能力相信。

(2)借着基督的补赎,上帝把天国赐给了他们,上帝把基督的补赎归算在他们身上。因此,他们得到天国并不是由于信心的操练。然而,并非所有孩子都得蒙救恩,只有那些被上帝拣选的孩子才得蒙救恩。

异议3:“从婴孩和吃奶的口中建立了能力。”(诗8:2)

回答:这不是说小孩子和婴孩能够说话(如果是这样,那么异议就不存在了),而是说从目的的角度而言,他们是在赞美上帝,也就是说,他们给了成人因上帝的工作而赞美他的理由,就像诸天和穹苍日日夜夜所做的那样(诗19:2-3)。

异议4:有一些小孩子有信心的例子,比如耶利米(耶1:5)。

回答:

(1)这节经文所讲的是上帝照着拣选而有的预知。照着上帝的预旨,耶利米被分别为圣,承受先知的职分。

(2)被上帝的灵分别为圣(上帝有能力这样做)是一件事,实际的信心操练则是另一件事。就圣洁而言,未经实际的操练,人的本性也能被分别为圣。即使没有信心,这也有可能发生。

遁词1:我们有提摩太为例。圣经上谈及提摩太的时候说,“你是从小明白圣经,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5)。

回答:这节经文不是指达到有思考能力年龄之前的提摩太,而是指他能够接受他祖母罗以和母亲友尼基所教导的上帝的圣言的时候。因此,这并不能证明在达到有思考能力的年龄之前,小孩子有信心的操练。

遁词2:我们有施洗约翰为例(路1:41)。

回答:

(1)我们没有读到他相信的记录,但是我们看到经文说,当马利亚向他母亲以利沙伯问安的时候,他在母腹中跳动起来。

(2)我们既不知道全能的上帝在他身上做了什么,也不知道是什么使他在母腹中跳动。人不能用特殊情况得出一般性的结论。

(3)约翰既没有受割礼,也没有受洗礼。因此,他在母腹中的跳动不是出于洗礼的功效,这恰恰是我们要证明的问题。

遁词3:即使选民们还没有事实上的操练信心,从他们被孕育的那一刻起就有信心的种子在他们心中吗?

回答: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原因有三。

首先,圣经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谈到信心的种子或者种子式的信心。因此,坚持这一点并且把整个教义建立在这上面,是相当轻率的。圣经的确谈到了重生的种子,那就是上帝的道(彼前1:23)。然而,这在孩子身上找不到。在上帝所定的时间,上帝的道是引导选民归正的蒙恩之道。假如信心的种子就是信心的开始,那么选民事实上就已经有了信心,但事实并非如此。

第二,包括选民,罪人在重生前,在灵命上是死的,是可怒之子,没有基督,没有应许,没有上帝,因而也就没有信心(弗2:2-3,12)。对于选民而言,从他们存在的那一刻起,父上帝、主耶稣和圣灵作为天父、救主和使人成圣者,的确一直在眷顾他们。然而,在他们自己身上,就他们自身而言,他们和其他所有人的属灵状况是一样的。

第三,除了借着听道之外,没有人会获得信心(参考罗10:17;加3:2)。借着聆听上帝的圣言,罪人就从非信徒变成信徒。假如在听道之前一个人已经有了信心的本质,因而也就已经是信徒了,那么就不能被说他借着福音的传讲得了信心,成为信徒。

异议1:蒙拣选的孩子处于恩约之中,因此必定在一开始就有了信心,因为没有信心就没有人能进入圣约之中。

回答:

(1)不是所有蒙拣选的孩子都处于恩约之中,因为成千上万的人,他们的父母本是外邦人,后来却归正了。难道只有与圣约有份的人才有信心的种子,而其他蒙拣选的孩子就没有吗?我们有什么样的证据在蒙拣选的孩子当中做出这样的区分呢?

(2)作为孩子处于圣约之中,并没有假定在这些孩子身上有什么东西,也不可以由此得出结论说,他们确实有了信心,已经重生了。既然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那么这样的异议也是不成立的。

异议2:天国是他们的(太19:14)。

回答:请看前面的解释。

异议3:耶利米、施洗约翰、提摩太也是这样。

回答:请看前面的解释。

异议4:假如亚当当初没有犯罪,天生的公义就会继续存留。那么,为什么在与恩约有份之人的后代身上不能发生这种超自然的重生呢?

回答:

(1)我们知道上帝确实能够做到这样。但是,我们也知道,我们不能仅仅从可能性而得出现实就是如此的推论。

(2)“为什么不?”这一问题本身不能证实任何事情。上帝不必对他的任何行为做出解释,而我们也没有能力为上帝的作为找出理由。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根据能否找出理由就肯定或者否定某事,我们必须转向上帝的圣言,考察在上帝的圣言中是否有此类的启示。

(3)经验告诉我们:信心的种子不是在所有敬畏上帝并与圣约有份之人的孩子身上都能找到。有些孩子直到他们生命的结束也还是属于最不敬虔的人群,这一事实与他们有信心的种子这种说法相矛盾。因为有信心的种子事实上就是有信心本身,即使是刚刚开始也是如此。异教徒的许多孩子也是选民中的一分子,但他们也许没有信心的种子。因此,接下来的结论就是:上帝使异教徒的孩子悔改信主的方式,不同于那些与圣约有份之人的蒙拣选的孩子归主的方式。后者的悔改是由于在他们心中这种信心的种子萌芽,而信心则会赐给那些没有信心种子的异教徒的孩子。这种结论显然不合乎圣经。

异议5:“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悦;因为到上帝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上帝,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来11:6)

回答:请看前面的解释。

异议6:他们有信心的灵,否则的话,他们就不属于基督(罗8:9)。

回答:请看前面第三十一章中的解释。

因此,非常明确:在他们被孕育的那一刻,选民心中并没有信心的种子。此处的经文指的是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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