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3理所当然的侍奉
9.重生发生的时刻
关于重生当注意的第五件事就是重生发生的时间或者年龄。一般情况下,我们把生命分为四个阶段:孩童时期,青少年时期,成年时期,老年时期。在这些阶段的每一个时期,上帝都有可能使人重生,没有一个阶段例外。被召到葡萄园做工的工人就是例证,一些人是在清早被召的,其他人则是分别在巳初、午正、申初和酉初的时间被召的(太20:1-7)。
有些人是在孩童时期重生的。补赎和重生的必要性有以下的区别:上帝的公义要求补赎,而重生则是来自上帝的旨意。一个孩子,在具有分辨力之前,就能在基督里蒙拣选,与上帝和好,借着上帝的大能,不经上帝圣言的帮助,而得以归正,生命改变,分别为圣。施洗约翰一听马利亚问安,就在母亲腹中欢喜跳动(路1:41-42)。
经验告诉我们,也有三、四、五、六岁的孩子重生。虽然他们领受的教导很少,这样的孩子却逐渐认识基督,圣灵在他们身上做工,使他们相信并悔改。他们的生活显明上帝是他们的中心,而且他们害怕犯罪。如果他们犯了罪,就很害怕,他们的眼睛仰望基督的受难,以祷告的心寻求与上帝和好。他们以孩子的方式经历各种挣扎,有时也在主里面欢喜快乐。一些孩子会对此留下清晰的记忆,这记忆甚至会存留一生。当他们长大的时候,这些孩子的经历并不总是一样的。一些人甜美地进步着,随着年龄的增长,虽然有或多或少的挣扎、黑暗,甚至有时跌倒在罪中,但他们在亮光、信心和成圣方面不断增长。至于其他人,就有若干时期的中断,这些中断可能会持续很长时间,性质很严重,以至于就外在表现而言,看起来好像他们从来不曾蒙恩一样。然而,就恩典的内在光景而言,这并不是真的,因为他们里面会继续有知罪之光,由于灵命的倒退,他们的良心并不平安,有时就有痛悔出现。偶尔有些时候,他们的心灵又振作起来,满有感情地祷告,有追求圣洁的感动,并且流下眼泪。这一切也许会再一次停滞。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短暂的中断后就会有灵命的复兴。而且,那些在青少年时期被召的人遇到这样的中断和复兴,甚至比成年时归正的人还多,因为肉体的败坏和情欲在青少年时期显现得最强烈。但是,他们确实拥有拦阻他们严重堕入罪中的特别应许,就和罗得、大卫以及彼得一样。
问题:即使重生还没有出现,圣灵也从一开始就住在所有选民里面吗?还有,所有选民从一出生时就带有重生的种子,只是到一定的时候才萌发吗?
回答:对于这两个问题,我的回答是否定的。首先,我发现这样的主张在上帝的圣言里没有任何依据。第二,选民和所有未归正的人一样,都是处于灵命死亡的状态(弗2:1)。在重生之前,他们没有基督,没有应许,也没有上帝(弗2:12)。他们甚至和别人一样,本为可怒之子(弗2:3),是可恨的(多3:3)。那些处于这种状态中的人,既不能说有圣灵住在他们里面,也不能说有重生的种子在他们里面。第三,不管圣灵居于何处,他都不会不动工。假如他确实住在我们里面,他就必定会在我们里面运行。然而,我们注意到,在未重生之前,许多选民会长期处于罪和魔鬼的辖制之下。第四,假如以上的猜测是真的,那么,就不能说他们是借着圣灵领受了上帝的圣言,而这恰恰就是圣经所显明的。
异议:“如果上帝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9)既然所有选民都是属基督的,那么他们必然有圣灵。
回答:
(1)上帝所拣选的儿女是由父赐给基督的(约17:9)。基督担任他们的中保,使他们与上帝和好。正是基于此,一个人才成为基督的产业,而不是因为圣灵的内住。借着圣灵的内住,那些达到有分辨能力年龄的人,才显明他们与基督有份的事实。
(2)使徒在这里所指的是成人,不是孩子,这在整章几乎每一节经文中都是一目了然的,特别是在这节经文本身,“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属圣灵”是与“属肉体”相对的。“属肉体”是指还没有归正,“属圣灵”是指已经归正了。这在第5节中是很清楚的,在那里我们读到:“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如果有人想从这些话语中得出结论说,所有选民在他们存在的那一时刻就有圣灵的内住,那么他也必须说所有选民在他们很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归正了,而这恰恰是为我们的经验所拒绝的。
(3)使徒在这里指出一个特征,一个人可以由此判断自己是否已经重生,是否已经与基督有份。这个特征就是:有基督的灵。“上帝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约一4:13)这些分辨是否蒙恩的标记是针对成年人的,不是针对孩子的;也就是说,不是指向那些出生前和未能使用理性分辨的孩子。因此,很明显,此处使徒保罗所要说明的并不是所有选民在重生前就已经拥有圣灵。
(4)既然是否有圣灵是一个人是否重生的标记,那么,很显然,归正前的孩子和所有未归正的人(即使他们也许是选民)一样,都还没有圣灵。假如选民在归正前就已经有了圣灵,那么有圣灵就不是归正的明证了。
问题:孩子也会想要祷告,渴慕上帝的圣言,探求属灵的事情,有美德表现出来,以及其他类似的活动。因此,如何判断孩子身上所表现出来的这些属灵活动呢?特别是在青少年时期,他们既对主耶稣没有正确的认识,也没有信心的操练,对于这种情况,当如何判断呢?
回答:此类的属灵活动不一定就是重生的初始表现。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他从青少年时期就已经归正了。因为经验告诉我们,这样的人会变成最不敬虔的人,死在他们自己的罪中。此类属灵活动可能是出于自然之光,出于上帝圣言的外在性光照,或者有美德的父母言传身教的结果。那些达到辨别能力年龄的人,不能把他们归正的日子定为在基督里操练信心以前。此前所有那些属灵活动会都像上面所说的那样,或者是圣灵为使他们归正而发出的预备性运作,因为除了借着相信基督,其他任何形式的归正都不符合上帝的圣言。然而,众所周知,孩子也许已经有了信心,在意识到它之前就已经运用过,并且也能明确地表达他们对主耶稣的认识。因此,的确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有些小孩子的美好行为是从信心和重生生发的。所以,此类好行为并不是确凿无疑的证据。既然未归正的人因着圣灵的一般性运作,也能有类似的选民重生之前的属灵活动,那么,很明显,圣灵的确在那些还没有圣灵的人里面做工。
有些人是在青少年时期重生。他们受到了良好的教育,自从青少年时期就从外部参与宗教事务。他们一直生活得很文明,也在外部行为上操练敬虔。主赐给很多这样的人预备性的知罪。也有另外一些人,他们在每个方面都像是不敬虔之人,从外到内都属于最不敬虔的行列。圣经和经验都证实了这一点(林前6:10-11)。这样的人在归正之后很容易说出他们的改变,是从什么样的愁苦中被拉出来,被迁入了什么样的奇妙光明和生命之中。我们不能把归正限定于某个年龄段,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在会众之中一直存在有效的福音侍奉,大多数人是在十四岁和二十五岁之间信主。
主使有些人在成年时期归正,不管他们是已婚还是未婚。正如我们在《使徒行传》中所看到的那样,在那些原来没有福音事工开展,或者缺乏有效的福音事工的地方,当这种福音事工首次出现时,更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当婚姻双方中一方归正,而另一方还没信主的时候,先信主的一方也许会遇到配偶的反对。如果有人归正了,却又是未婚,那么我建议这样的人不仅不要与不信的人同负一轭,也不要与宣称信主其实并未归正的人结合。尽管后者不在禁止之列,但与这样的人结婚必会带来许多试探。他们必会遇到许多反对,因为水火不相容,生死难共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这些试探和反对往往会夺去他们结婚同处的甜美。两个敬虔之人会互相支持,尤其是当他们有相似的性情的时候。如果不是这样,有时就会发生争执。但是,尽管他们难免互相指责,但根基尚在。
有些人在生命的最后阶段才归正。经验告诉我们,那些终其一生,一直生活在上帝圣言的事工之下,却拒绝信服的老年人,最终很少归正。然而,他们中间的确也有人可能归正。只要他们还活着,就仍然有归正的希望,因此不要把别人说死,论断他人永远不会归正。不管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在他们生命结束时都有可能归正,尽管这种现象并不常见。有时是在病床上,有时是在临终前,有时是在被判处死刑执行前。在圣经中,我们读到一个在十字架上的盗贼归正的事,当时与主耶稣同时被钉死的有两个盗贼,只有一个归正了。因此,不要耽延自己的归正。每个人都当现在就记念造他的主,“你趁着年幼,衰败的日子尚未来到,就是你所说,我毫无喜乐的那些年日未曾临近之先,当记念造你的主”(传12:1)。
10.重生的果子
关于重生,我们必须考虑的第六件事是新生命的果子。重生影响到灵魂的所有方面,即理性、情感和意志,身体的各个部分也都要成为公义的器皿。“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一切都改变了。这变化就像死人复活,从死人里站起来,就像瞎子复明,聋子复聪,瘸子正常行走。然而,罪人的改变并不完美,老性情仍旧还在,仍然活动。这导致了肉体和圣灵之间的争战(参考加5:17;罗7:23)。
问题:如何理解一个人里面能够老我和新我、光明和黑暗、生命和死亡同时并存呢?是每个成分占有或者构成了这个人的不同部分吗?是每个成分都保护自己这一部分,努力把另一部分逐出自己这一部分吗?
回答:这些成分并不是每一个都独立地发挥作用,而是完全交织在一起,就像光明和黑暗在黄昏时分共存,冷和热在不冷也不热的水中交织一样。有时这个占上风,有时另一个占上风。在归正之人身上也是如此。在一个物体之中,两种彼此对立的东西不能都达到最高程度的存在。然而,当每一方都居于中等程度时,就有可能同时共存。但是,二者不可能和平共处,因为一方会寻求把另一方赶走。因此,既不能从这种新生命的完美程度,也不能从新生命所表现出来的程度来判断人是否已经重生,当从其真诚性判断。如果确有真诚的灵命、光照和信心,那么这个人就已经重生了。不管老我如何强壮,重生之人仍然有新生命。只要有内在的生命,就必定会结果子。
首先,既然属灵的生命是从天上来的,它就总是被天上的事所吸引。上帝不仅是属灵生命的根源,也是属灵生命活动的目标。上帝就是重生之人全部的快乐和享受,他不能没有上帝。他渴盼得见上帝的荣光,渴慕与上帝和好,期盼得到上帝的爱,希望与上帝合一,这一切都是他所喜悦的。由于与上帝联合,他盼望自己与上帝的旨意合一,恨上帝之所恨,爱上帝之所爱。当他远离上帝的时候,就会马上觉察到。这会使他难过,使他不安,使他不再平静,无法安息,直到再次靠近上帝。上帝是他灵魂唯一的安息所,他在上帝那里找到他生命的所在,唯独在上帝那里他才能够呼吸,就像他的身体呼吸空气一样。“但我亲近上帝是与我有益。”(诗73:28)与上帝亲近就是他的生命,使他欢欣快乐;与上帝隔离就如死亡一样,使他心中悲哀。
第二,重生之人得到灵命上的复活,就像一个新生婴儿那样振奋,他悟性的眼睛开了,得见那奇妙的光,就很快乐。他的双眼会不断地转向这个方向;他会留意那光,并且借着那光看到他以前不曾看到的东西。他所经历的正如那生来瞎眼的人一样,眼睛复明之后,不能辨别他所看到的到底是什么,把行人看成好像树木一样。然而,这光对他来说非常奇妙,非常宝贵。他借着这光来观察世界和其中的一切,从完全不同的角度来看待眼目的情欲、肉体的情欲、今生的骄傲、公共职位、社会地位、金钱、衣服、地产、荣誉,以及人的爱。这一切都失去了它原有的荣耀、光彩,不再那么可敬,也不再那么值得追求。他把这一切都视为是说不出来的虚空,认为所有在这些方面寻求快乐的人都是绝对的傻瓜,认为自己也一直是这种执迷不悟的傻瓜。当他与上帝的圣言交流时,他明白其中的属灵含义,也晓得其中所发现的属灵之事才是值得追求的。总之,他看待每件东西的角度都与以前截然不同。以前所看重的,现在他不屑一顾;以前所轻看的,现在他认为宝贵无比,极其荣耀,值得渴慕。
第三,因为有了属灵的生命,现在他所追求的东西与以前完全不同。以前所喜爱的,现在他反倒恨恶;以前所恨恶的,现在他反倒喜爱。如今,他所有的爱慕都集中于上帝、基督、敬虔者、心灵的纯洁、舍己、谦卑、温柔、正直、彰显上帝的形像、为荣耀上帝而活。他所朝思暮想的就是这一切。若有错失,或灵命衰退,或为世俗事务羁绊,他就感到难过痛苦。大卫曾经流露出这样的情怀,他写道:“耶和华我的力量啊,我爱你”(诗18:1);“我要在你的命令中自乐,这命令素来是我所爱的”(诗119:47);“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终日不住地思想”(诗119:97)。
第四,属灵生命有不同的想法和思考。“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罗8:5)重生之前,这样的人终日所思想的就是罪,他常常思想自己以前所犯的罪,以便从中找到乐趣。他也会思想自己将来要犯的罪(或者将来绝不会犯的罪),仿佛他现在正在犯这样的罪,无非是给他的想象提供足够的材料。他甚至会设想如何真正实施这样的罪,不管是将来真正实施,还是仅仅沉思有可能实施犯罪的方式。他所思想就是罪,而不是上帝,也不是上帝的旨意。然而,一旦领受了属灵的生命,他就会想方设法脱离这种罪恶且无用的幻想,因为此类虚浮的幻想对人大有危害,使人悲伤,使人绊倒。对于重生之人而言,不管是什么,只要是罪恶的,就有充分的理由恨恶远离。我们不喜欢思想那些我们所憎恶的事。相反,灵魂希望沉思上帝,沉思可怜的人类如何得救。现在,他所思想的是如何寻求上帝,如何才能得见上帝。“愿他以我的默念为甘甜,我要因耶和华欢喜”(诗104:34);“我也要以欢乐的嘴唇赞美你”(诗63:6)。
第五,由于属灵生命的得着,他所有的活动都与从前的目的不同。重生以前,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益处,最终一切都是以他自己为归宿,目的就在于使他自己能够得着尊荣、益处、快乐和爱戴。这种倾向在他身上的运作已经是非常熟练,以至于他不用提醒自己行动的目的是什么,因为他必然以自己为中心,他的自我促使他向这个方向努力。归正之后,各种隐秘的寻求自我的动机成为他最苦恼的事,使他无法安心做事。即使他已经做了某种善事,他也因为自己的动机不纯而得不到安慰。但是,现在他决心一切都按上帝的旨意去行,并且把自己所行的一切都视为侍奉上帝。他决心,不管做什么,都是本于上帝,借着上帝,为了上帝,向着上帝。他的愿望就是如此,凡事都以上帝为目的,凡事都要向人显明何为荣耀上帝,如何以上帝为乐,如何敬畏上帝,顺服上帝,信靠上帝。如果他能在这样的动机感动下行事,如果他能够警醒谨守,如果到最后仍然能够保持这种单纯的心态,他就大有安慰,心满意足,即使这样做给他自己带来伤害、蔑视和困境,他也在所不惜。“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
第六,属灵生命必会产生不同类型的自信。重生以前,这样的人会为他自己的智慧、力量和财产而自高自大。他总是在世界中寻找某种东西来满足他自己的贪欲,获得平安和快乐。他希望的强弱取决于环境或朋友是否对他有利。他所倚靠的是黄金(伯31:24),他信靠人,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和力量,心中离弃主(耶17:5)。然而,现在,这一切都成为虚空,只能给他带来烦恼。他弃绝这一切,转向主耶稣基督。上帝已经是与他和好的上帝,他所倚靠的是上帝的全能、智慧、慈爱和信实。不论是一般情况,还是在特殊境况,他都身心合一,完全以上帝为倚靠。他以上帝为避难所,信靠上帝必成全与他有关的一切。“倚靠耶和华、以耶和华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耶17:7)
第七,属灵生命必会使人在行事为人上与以前截然不同。重生以前,这样的人顺从肉体的邪情私欲,出于自己肉体和思想的主宰之下。重生以前,他没有智慧,不知顺服,过犯不断,沉溺在各种邪情私欲之中不能自拔,充满邪恶,妒心重重,既被别人憎恨,也憎恨别人。然而,他现在却脱去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由于各种自欺欺人的私欲而败坏。他一心一意离弃各种不敬虔和属世的快乐,努力合乎中道,过一个正直、敬虔的生活。上帝的律法就是他生活的标准,不管事情大小,他都严格遵行上帝的律法。尽管他在有的事情上更容易犯罪,在其他事情上则不是这样,他不允许自己在任何事情上放任自流。他立志要坚定地追求美德,包括谦卑、温柔、和睦、慈爱、忍耐、谦和、诚实、智慧、尊严,乐于助人等等。就这样,他的敬虔既显明在已归正者面前,也同样显明在未归正的人面前。世界必会憎恨他,而敬虔之人则喜欢他。总之,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大街上;不管是在人群中,还是个人独处;不管是沉默不言,还是对人说话,他里里外外都成为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他穿着质朴,既不效法世界,也不冒犯任何人,他就这样竭力在这个世界上发光。他努力为人师表,凡事荣耀上帝,使未归正者被曝光,已归正者得建造。
第八,属灵生命必会使人寻求不同的伙伴。重生以前,这样的人为世界所爱,也爱世界。他爱罪人,爱那些纵欲之辈、虚浮之人,爱那些背后说人的、嘲弄人的、犯奸淫的,爱醉鬼,爱赌棍。他与这些人为伍,乐此不疲。然而,现在他却厌恶这些人,加入敬虔之人的行列,与那些敬畏上帝的人为友。这些人在他眼里大有荣耀,他爱他们,与他们在一起,希望与他们荣辱与共。与享受世上的荣华富贵相比,他宁可选择与上帝的子民同舟共济。
请综合考虑上面的论述,并在无所不知的上帝面前省察你自己的心灵和行为,仔细思考,看看你是否能够得出结论说:我已经归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