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理所当然的侍奉

12.反驳谬论:上帝吩咐所有人归信基督,因此基督是为所有人而死

异议:为了反驳以上所阐明的真理,有人也会使用以下的三段论:凡是人所当信的,就必定是真实的。既然上帝吩咐所有的人相信基督是为他们死了,那么基督必定是为所有的人死了。

回答:第一个命题是正确的,因为信心的对象就是真理,别无其他;但是,第二个命题并不正确,因为:

(1)福音并没有向大多数的人传过,他们也没有听到过任何关于基督的话,所以,他们并没有犯下不信基督的罪。

(2)并不是所有蒙召的人都必须相信基督是为他们死了。相反,他们必须相信,只要他们还未悔改归正,就仍然是在基督之外。

(3)当然,所有蒙召的人都必须借着信心接受基督,拒绝这样做,就会使他们受到更重的审判。相信基督,也就是说,接受基督得以称义、成圣,这是一回事,而相信基督是我的救主并已经为我舍命,则是另外一回事。为此,我们一定要分辨真正接受基督,真正归信基督的确据。

13.基督降卑第二个方面:他主动的顺服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探讨了基督降卑的第一个方面,也就是主耶稣基督的受苦,他借着他的受苦为选民的罪作出了完全的补赎。基督降卑的第二个方面就在于他把自己降服于律法之下。这就引起以下的问题:基督主动和真实的顺服,也就是他顺服于律法之下,并完美地成全了律法,是否归算在选民的身上,使他们称义并得救呢?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基督把自身降服于律法之下,并成全了律法,基督这主动的顺服,对于担任中保的基督而言,不仅仅是必不可少的要求,而且基督这一主动的义也是他为其选民所作出的补赎的一部分。借着他的受苦、主动的顺服、代替他们成全律法,基督就把他们从所有的罪债和惩罚中拯救出来。同时,他也为他们赢得了进入永生的权利。这两个方面在基督身上联合在一起,是不可以也不可能分开的。基督借着他的代赎赢得了救恩,他也借着他的功德作出了代赎。同样,选民既从罪债和惩罚中被拯救出来,就得享永生的权利,在得享永生的权利的时候,他们就从罪债和惩罚中被拯救出来。但是,他降卑的这两个方面——为选民的罪债和惩罚作出代赎,为选民赢得永生——并不是一回事,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基督主动的顺服和被动的顺服对选民是同样有益的。

首先,这从以下的必要性显然可见,即中保必须代表罪人降服于律法之下,代替他们成全律法。我们已经阐明了此点。既然这是对担任中保者的要求,基督就去行了,目的就在于完全地成就他中保的职分。

第二,我们在《罗马书》第5章19节读到:“因一人(也就是亚当)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也就是基督)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律法要求人完全合乎它的要求。违背律法就是不合乎律法,只有借着承担惩罚,才能除去罪债。只有借着内在与外在的圣洁,满足律法的要求,才能合乎律法。律法不是单单要求惩罚,也不是单单要求圣洁,而是两者都在要求之列。所以若非真正地成全律法,仅仅是消除罪债,并不能使任何人称义。“行义的才是义人”(约一3:7)。既然基督要使选民称义,他必须代表他们降服于律法之下,通过顺服而成全律法。因此,借着他的顺服,基督使他的选民称义。

第三,我们在《罗马书》第8章3至4节读到:“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律法是软弱的,并不是律法本身软弱,因为律法仍然是完美的准则,而是由于罪成为软弱。律法是软弱的,并不是在判处罪人惩罚上软弱,而是在使罪人称义,宣告他为永生的后裔上是软弱的。永生的应许是赐给那些完全顺服之人的。“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罗10:5)律法所要求的并不是在违背律法的时候受惩罚,而是要求顺服律法。基督为我们满足了律法的要求,他并不是借着受苦而满足律法的要求的,他的受苦只是满足了律法的惩罚,唯独通过自己降服于律法之下,代替上帝的子女遵行律法,他才为我们满足了律法的要求。这在《加拉太书》第4章4节使徒保罗阐明了:“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人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第四,基督的义归算给他的选民,他把他的义披戴在他们的身上;因此,在他里面,他们是完全的,是上帝的义。请在以下的经文中考察此事:“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罗3:21);“—–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上帝而来的义”(腓3:9);“你们在他里面也得了丰盛”(西2:10);“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上帝的义”(林后5:21);“以公义为袍给我披上”(赛61:10)。受苦并不是义。基督的受苦并不是他的义(也就是说,当我们考察受苦之定义的时候),他的义是他对律法的完美的成全和遵行。既然基督的义归算在我们身上,完美地在他里面成为上帝的义,那么,他对律法的顺服和遵行也归算在我们身上。

异议1:基督必须代表他自己顺服律法,遵行律法,因为根据他的人性,他也是一个有理性的受造物。凡是自己有义务去行的,就不是代替别人去行的。所以,基督的义不能成为我们的义。

回答:

(1)不管基督成为什么,都是为了他选民的缘故。假如不是为了他选民的缘故,他就不会成为人。他之所以成为人,就是为了他的选民。“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赛9:6)因此,一切都是为了使他的子女得益处;也就是说,基督之所以成为人,他所受的各样苦难,他所行的一切,都是为了他选民的益处。

(2)每个人都当顺服在律法之下,这是因着他自身的缘故,也是为着他自身的缘故,并且人人都有责任成全律法。但是,基督的位格并不是属人的,而是属上帝的,因此他不需要为了自身的缘故而顺服于律法之下;他本来是在律法之上的。然而,作为中保,这一神圣的位格,虽在律法之上,却根据其人性,降服于律法之下,从而成为我们的义。

异议2:救恩是通过基督的受苦而赢得的(彼前3:18)。所以,他并不是借着他主动的顺服而为他的选民赢得进入永生的权利的。

回答:

(1)我们在上面已经说明,这两者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它们都是不可缺少的。当提及一个方面的时候,并没有把另外一个方面排除在外,而是也包括在其中了。

(2)“引我们到上帝面前”就等于“与上帝和好”。

异议3:假如基督为其选民成全了律法,他们就解除了顺服律法的责任,也不用再承担什么惩罚了。所以,不能再把他们的过犯视为罪。

回答:

(1)律法作为行为之约的条件,基督的选民确实不再需要为了得到永生的权利而去遵行。但是,对于他们而言,有另外的关系,另外的目的,使他们有责任遵行爱的律法。顺服律法就是他们的生命、喜乐和幸福。虽然他们不再受律法的约束,律法仍然是他们所渴慕的;他们整个的心思都会渴慕去遵行律法,因为律法的要求就是完全的爱。

(2)他们的过犯仍然要视为是罪,因此当受永远的死亡。但是,基督已经为他们作出了补赎。

如此我们就从各个角度考察了基督的降卑。

14.劝人以信心默想基督的受苦,并予以善用

一定要明白基督在其降卑状态中的实况和完全之处,并要晓得基督的降卑是唯独为上帝的子女而行的,并要借着信心应用在自己的生活中,使自己得益处,心灵得激励。要通过圣洁的默想来思考这一真理,持续默想以摆正自己的心态,使自己由此而长进,这样的操练是许多人都不晓得的,甚至许多信主的人也是如此。一个人若是有更大的信心,清楚地明白这些真理,用更多的时间来安静、甜蜜地默想基督的受苦,就会更加明白基督之受苦的严肃性。他就会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罪的可憎,认识到上帝之义的崇高。对于基督受苦所成就的补赎的真实性与完全性,他也会更加欣喜。他会更爱基督,更恨恶罪,更加坚定地操练敬虔,在前进的道路上更有勇气、安慰和平安。因此,请你更加积极地致力于这样的默想吧。

(1)甚至天使也这样行,因此,他们的脸总是面向圣殿中的施恩宝座。彼得在谈及他们的时候,说:“—–天使也愿意详细察看这些事。”(彼前1:12)

(2)当初以色列人在旷野竖立铜蛇的时候就是如此仰望的,那些被蛇咬伤的人,凡仰望铜蛇的,就得了医治。在圣经中也预言了这种敬虔的操练。“我必将那施恩叫人恳求的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们必仰望我,(或作“他”,本节同)就是他们所扎的;必为我悲哀,如丧独生子,又为我愁苦,如丧长子。”(亚12:10)这样的例证和预言都出现在我们之前,理当激励我们致力于这种敬虔的操练。

(3)这一直就是虔诚人的操练。基督的新娘说:“我以我的良人为一袋没药,常在我怀中。”(歌1:13)那一袋没药不就是基督的受苦吗?这没药不仅是苦的,也是完全的,杜绝腐败,使人感到清心,加增人的力量,发出甜蜜的馨香。新娘把这没药佩戴在胸间,作为妆饰,不仅在白天的时候,在黑夜的时候更是放在自己的心上。她默想此事,渐渐入睡;醒来的时候,仍然不能释怀。过去的众先知也是如此默想:“就是考察在他们心里基督的灵,预先证明基督受苦难,后来得荣耀,是指着什么时候,并怎样的时候。”(彼前1:11)保罗经常致力于这样的默想。“使我认识基督,晓得他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腓3:10)这样的默想不仅在新约时代开始的时候有,宗教改革以来也大为畅行。从那些敬虔之人的著述中就可以证实,他们确实经常沉浸在这样的默想之中。既然他们就这样殷勤操练,既然这一默想的操练会在操练的过程中更趋甘甜和宝贵,更当激发我们也要如此默想,因为没有殷勤的操练是无法体会到其中的甘甜的。

(4)这一操练大有益处。通过阅读和聆听,就会明白并保守这段历史,但是,只有通过大量的默想,并应用在自己身上,才能真正经历到这段历史的效力和温暖。

为了在这方面操练默想的功夫,首先,我们为大家介绍最宝贵的指南:

(1)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认识罪的可怕性。那时,我们就不会仅仅集中在犯罪的行为上,也不会从属血气的角度看待罪,而是人人都会晓得在每个罪中都可见到的可憎、污秽和可恨,视罪为否定上帝的行为,是对上帝的藐视,也是对上帝的离弃。如此一来,人就会由于自己的罪性而恨恶自己,感到羞愧:自己是一个如此可怕、可恨、无法容忍的受造物。

(2)如此你就会认识上帝之公义的圣洁属性,他只能通过在中保身上完全惩罚罪,才能赦免人的罪。在这样操练的时候,你就会晓得,你无法因为你自己恳求饶恕就得享平安——仿佛只要你请求饶恕,就可得到上帝悦纳一样(成千上万的人被这种主张蒙蔽,并因此而沉沦);不仅如此,出于对上帝之公义的爱,你还会渴慕唯独在上帝公义满足的基础上得救。

(3)如此你就会认识到上帝的慈爱、怜悯、智慧和权能是无限浩大和不可测度的,在基督的补赎中你不仅会自己脱离了罪债和惩罚,还会尊崇上帝的至善,从中找到奇妙的喜悦,并在爱、赞美和感恩方面得到极大的激励。

第二,默想基督的受苦会产生极大的安慰:

(1)你会意识到上帝的公义已经得到了完全的满足,虽然事实上罪人自身仍然有罪,然而他们在基督里在上帝面前则是何等地完全。

(2)你会意识到救恩之赢得是何等地确定和真实,基督受苦的受益人被指定为永生的后嗣是何等地确定,自己得享永生是何等地绝对可靠。

(3)在默想基督受苦的时候,你会在上帝面前发现良心的平安,并且能够坦然无惧地来到他的面前。

(4)考虑到基督的受苦,今生的所有苦难都成为小事,你就会认识到“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林后4:17)如此,人就会从中得到永远的安慰。

第三,默想基督的受苦会产生属天的训诲和指南:

(1)关于我们如何向世界和罪而死,此处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效法的榜样。“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6:4)

(2)默想基督的受苦,就会产生极其强大的动力,使我们治死自己的罪,圣洁度日。认识到基督是出于对我们的爱而为我们承受如此之大的痛苦,就会唤醒我们对他的爱,使得我们恨恶罪,逃离罪,行事为人得蒙他的悦纳。

(3)确实,你会明确地意识到,默想基督的受苦,不久就会在你身上产生治死罪的力量和勇气。因此,默想基督的受死是真正的属灵生活的源泉,也是真正的进步和美德操练的源泉。在我们默想基督之受苦的时候,这一切都会随之而有正确的样式和灵性。

(4)这样的默想会以奇妙的方式坚固我们,特别是在基督呼召我们为他的圣名和事业而受苦、殉道的时候。因此,若是你有基督徒之名,并且渴慕如真正的基督徒那样,就当殷勤默想基督的降卑,因为其中有远比你所知道的内容更多的东西去发现。

上帝的子女啊,来默想那位受苦的基督吧,在这样默想的时候,不要把基督的受苦仅仅视为历史,也不要视为一个殉道士的受苦,而是你的中保的受苦,他代替你,为你的罪付上了赎价。

首先,留意默想受苦者的位格。他并不是一个恶人,也不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卑鄙之人,他也不仅仅是一个上帝视其死为宝贵、义人对他极其尊重的殉道士。

(1)这一位格既是完全的上帝,也是完全的人,他是配得永远称颂的上帝,是荣耀的主。为了能够受苦和受死,他在其位格之内从一个人取了我们的人性,成为我们的样式,只是没有罪。这是最大的神迹,胜过创造天地的奇妙。请你对此驻足思想,直到这一位格的伟大和尊荣在你的心中显明,并且你谦卑地承认他的伟大和尊荣为止。如此崇敬之情就会充满你心,你就会惊奇地说:“竟然是这样的一个位格受苦、赎罪了吗?”

(2)在默想他的时候,也请你思考他与你的关系。基督徒啊,难道你不认识他吗?当你还是死的、瞎眼的,并沉浸在罪恶和黑暗之中的时候,是他向你显现。他用他的真光来光照你,使你活过来,并持续不断地吸引你归向他,使你仰望他,渴想他,向他呼吁,并等候他。当你磕磕绊绊地前行的时候,是他在扶持你,当你背负十字架的时候,是他在隐秘处支持你,赐给你勇气,坚固你,使你有盼望。是他时时向你显明,以他的嘴亲你,使你感受到他的爱。是他对你说:“你的罪免了。”他就是你所渴慕的,是你的主,你的元首,你的良人。是他出于爱——我再次重复,出于爱——作为中保取代你,取下你所有的罪,把它们都担负在自己的身上,视为自己的罪来承担。他受了你所当受的鞭伤,你所当受的责罚都落在了他的身上。请你思考,承认他对你的大爱,使你的爱心被激发起来。倾听你所爱的,他在对你说:“我的朋友,我深深爱你。想一想我爱你的确据。我为你的罪受苦补赎。这一受苦是如此地痛苦、沉重,难以担负,使我从头到脚都被鲜血覆盖;请你想一想,我的心中是何等地忧愁,是上帝的忿怒将我压伤,这一切都是我甘心乐意地承担的。我宁肯受苦千万倍,也不愿意见到你失丧地狱,也不愿意在永远的荣耀中,见不到你与我同在。”难道这还不足以软化你的心,使你以爱心来回报吗?难道这还不足以使你立即融化在爱的热泪中吗?承认基督是如此崇高的一个位格,他对你如此亲近,他做这一切都是出于爱你的缘故,就会激发你的心灵,使你对基督受苦的默想产生效力。不要继续悖逆不信了,也不要放弃停止,因为这会使你的默想毫无果效。以信心激励自己,从这样的角度来默想赎罪受苦的基督,肯定会使你欢喜快乐,使你的心中充满爱的温暖。

第二,你是谁呢?竟然使基督受此大苦。就你自身而言,里里外外无非是罪而已,所以你的本性是可恨的、可恶的,是无法容忍的,是该死的。你和基督之间是何等地不相称啊!你在自己的悲惨处境沉沦,要承认你自身不配任何人的眷顾和思念,更不用说上帝和上帝的爱子了。最重要的是,你要思想在你身上所发现的一切都会使得主耶稣厌恶你,不为你行任何的善事。集中注意力思想你自己的悲惨处境,直到你认识到你自己恰恰正如我们在上面所描述的那样,然后前往归信主耶稣。要谦卑下来,但不要不信,虽然这一切是人所无法理解的;也就是说,为什么基督爱你,而且爱你到这样的程度,出于对你的爱,为你受苦受死,这超出了你的理解力。但是,相信吧,事实就是这样,并且口里承认:“这是主所做的,在我眼中看为稀奇。”

继续默想下去,思考与那些他既不爱惜也不眷顾,也不愿意为他们担任中保的无数人相比,基督为之成为中保之人的数目并不大。然后想一想,为什么是我呢?与其他人相比,我是其中最卑鄙、邪恶、愚不可及、无法容忍的罪人,为什么是我呢?为什么在千千万万的人中主这样爱我呢?为什么我被列在这为数不多的选民之中呢?为什么基督成为我的中保呢?千千万万的人下地狱,为什么基督却以永永远远的爱爱我呢?为什么,为什么我们被列在进入天国得蒙感恩的人之中呢?这太伟大了,太崇高了,是我所想不透的!我必须到此为止,直到在完全的状态中。那时,我就能够有更多的领悟,也更有能力尊崇他,用爱来回报,并献上感恩的心。既然你已经显明具备了蒙恩的基本果子,就要警醒,不要因为此事的重大,和你自己的卑微,就使得你不予置信。假如你是因此而不信,就冒犯了上帝的大爱,把人抬举得太高,仿佛他本身的可爱之处才是蒙上帝眷爱的主要原因。这就会使得整个恩典的大工完全颠倒过来,拦阻上帝因其洪恩而当得的赞美。

第三,当以这样的心情继续默想,从摇篮到十字架;把注意力集中在基督受苦的每一个具体的方面上,加以默想。不要因为这样一步一步的默想而感到厌倦。基督受苦的每个部分都有特别的地方;每个部分都显明了特别的罪,与此罪一致的特定的惩罚,以及惩罚的消除。这就会使你认识到基督之受苦的广泛性,而你的罪就是使基督受苦的原因,你正是用你的罪把这一苦难加在了他身上。假如你没有犯罪,就不需要基督为之受苦。哦,倘若我们真的为自己的罪感到羞愧,晓得我们的罪就是他受苦的原因,并且说:“亲爱的耶稣,是我使你受苦了,我对此感到难过。为什么不是我自己受苦呢?倘若有可能,倘若我能从中得胜,我真是无法忍受你如此为我受苦;我当自己承担惩罚,但我并没有承担。我既无法承受,更无法从中得胜,本当永远地忍受。因此,我承认你对我的大爱,你的受苦对我来说是极其宝贵的。你代替我,为我的罪作出了补赎,并为我赢得了永生,我真是高兴。我愿意承认这一事实,爱你,感谢你,直到永永远远。”这该是何等地甜蜜啊!

值得注意的是,很少有人对于基督的受苦在心中确有感动,并且受到激励。每个人都晓得自己心中确实这样,于是就抱怨自己内心的刚硬。你有没有询问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我的答复是:

(1)有些人是因为无知造成的,他们只是大概地知道基督为罪而死的事实。但他们并不深深地晓得罪的可怕,也不晓得上帝的忿怒的严厉,因此无法正确地对待基督受苦的价值。

(2)有些人则是因为太熟悉了,他们经常听到这样的信息,就习以为常,无动于衷。

(3)有些人则是由于不熟悉,他们没有养成默想基督之受苦的习惯。

(4)有些人是由于不信,这并不是指历史性的不信,而是指缺乏应用而导致的不信。既然这并不是为他们而设的,他们就不想在心中默想此事,也没有任何兴趣,更不用说努力默想了。

(5)由于缺乏灵修、怠惰,轻视基督的受苦。对此一定要感到羞愧,要殷勤操练,因为你越是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默想基督的受苦,这种操练对你而言就越是轻松、甘甜。

第四,继续以这样的心态默想基督的受苦,同时,把基督的受苦作为医治罪咎感的良药来应用,因此得安慰;并且在你必须和他一样受苦的时候,也当把基督的受苦视为你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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